新中國土改是“歷史錯誤”嗎?

作者:黃黎    發布時間:2016-01-1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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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中國廣大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中國共產黨之所以帶領窮人鬧革命,就是要把受地主階級剝奪、壓迫的農民從水深火熱中解救出來,不僅要分得本應屬於他們的土地,還要不斷改善他們的生活水平,在政治上當家作主,真正地改變自己的命運。

然而當前,對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運動,有一些人認為是“歷史錯誤”。他們妄圖給地主階級翻案,指責土地改革是掠奪財產、破壞農村生產力等等。對此,歷史其實早有定論。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解放區進行的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使廣大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獲得了解放,並由此而迸發出難以估量的革命熱情。新中國成立之后,作為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的一個基本條件,黨和人民政府領導億萬農民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改革。其目的和意義已經超出了戰爭年代,“不是單純地為了救濟窮苦農民,而是為了要使農村生產力從地主階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縛之下獲得解放,以便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

實現“耕者有其田”

封建土地制度是造成中國農民貧窮和農業生產落后的總根源,“是我們民族被侵略、被壓迫、窮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們國家民主化、工業化、獨立、統一及富強的基本障礙”。因此,沒收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歷史任務和基本綱領之一。《共同綱領》規定:“凡尚未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必須發動農民群眾,建立農民團體,經過清除土匪惡霸、減租減息和分配土地等項步驟,實現耕者有其田。”

新中國成立之初,佔農戶總數不到7%的地主、富農,佔有總耕地的50%以上,而佔全國農戶57%以上的貧農、雇農,僅佔有耕地總數的14%,處於無地少地狀態。地主人均佔有耕地為貧雇農的二三十倍,農村存在著大量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盡管國民黨反動政權在大陸已被推翻,也有一部分中小地主和開明紳士表示願意服從土改法令,但就整個地主階級而言,是不甘心失去其原來在農村的統治地位和經濟利益的。因此,必須放手發動群眾,與地主階級進行面對面的尖銳斗爭,而不能實行所謂“和平土改”。曾任中南局秘書長的杜潤生回憶說:“中國共產黨的土地改革,不講政府恩賜,而是要推翻封建統治,樹立農民群眾在農村中的政治優勢,提高農民階級自覺性,發動階級斗爭,使群眾自求解放,實現‘土地還家’。這就要求不同於舊時代的‘改朝換代’,不同於某幾個皇帝君王用恩賜辦法,‘均土地,抑豪強’,實行‘讓步政策’。而是要粉碎舊的反動統治權,代之以人民政權,徹底推翻鄉村的舊秩序,使上層和下層、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獲得巨大的組織動員能力,以及政令統一通行等諸多好處。”

正是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使中國農村的土地佔有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佔農村人口92.1%的貧農、中農,佔有全部耕地的91.4%﹔原來佔農村人口7.9%的地主富農,隻佔有全部耕地的8.6%。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徹底廢除,“除了部分少數民族地區以外,全國約有四億五千萬農業人口的地區完成了土地改革,封建主義的基礎已被徹底打垮”。從此,中國農民每年再也不用向地主交納幾百億斤糧食的地租。“分了地,出了氣,翻了身,見了天”,是當時農民精神狀態的真實寫照。中國世世代代貧苦農民和無數志士仁人夢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夙願,終於通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運動變成了現實。

解放農村生產力

促進農業生產發展

有些人仍然堅持認為,新中國的土地改革就是救濟窮人的分地運動。事實上,新中國土地改革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如果隻考慮實現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平分土地。然而新中國的土地改革並沒有照搬過去的方法,而是在吸取過去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依靠貧農、雇農,團結中農,中立富農,有步驟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其目的就是要對不同階級、階層區別對待,通過土改消滅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同時又能實現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把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與發展農業生產很好地統一起來了。

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鏟除了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使得長期被束縛的農村生產力獲得了歷史性的解放。廣大農民不僅獲得了土地,還分得大批其他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共計有耕畜296萬頭、農具3944萬件、房屋3795萬間、糧食100多億斤。經過土地改革,農民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除了在分到的土地上精心耕作之外,還墾種荒蕪的土地,擴大耕地面積,農村中到處是一派興旺景象。

土地改革完成后,農民形成的購買力,為工業品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廣大農民不僅大量購買牲畜、化肥、水車、新農具等生產資料,改善和擴大自己的經營,還購置了大量布匹、肥皂、自行車、手電、書籍、紙張、藥品等生活資料,有力地促進了城鄉物資交流,掀起了群眾性的生產熱潮,為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力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為工業化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如果說新中國成立前的土地改革是以發動群眾推翻國民黨的反動統治為根本目的的話,那麼新中國成立后,為國家的工業化開辟道路成為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之一。

歷史地看,一個國家的工業化需要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工業資本積累的完成,二是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存在。“沒有數百億銀元的資金投資於工業,特別是重工業,那就不要想加快我們的工業化。”在中國當時的情況下,隻有農業經濟得到很大的發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工業化建設所需要的原料、資金、勞動力,以及工業品銷售市場等問題。而土地改革,無疑成為當時發展農業經濟的主要手段之一。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的短短幾年內,擺脫了封建土地制度束縛的農民,就用自己的辛勤勞動開創了嶄新的生活,使長期停滯的農村經濟活躍起來。據統計,在土改的三年中,全國工業總產值增長144.9%。農業生產的發展,不僅保証了人民的基本糧食需求,還增加了工業原料。農民購買力的提高,也為工業產品提供了廣闊的國內市場。僅在1951年,農民對工業品特別是對輕工業日用品的購買力就比1950年提高了25%左右。完成土地改革較早的東北老解放區農民購買力提高得尤為顯著,1950年比1949年提高57%,1951年比1950年提高63.5%。同時,土改使農民以前向地主繳納的數百億斤糧食地租轉化為國家財富,從而為工業發展提供了資金。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動中國工業化進程的作用,為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實現工業化理想搭起了橋梁。

改善農民生活

促進國家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

1950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報告中指出,土地改革的完成是國家財政經濟狀況根本好轉的首要條件。實踐証明,土地改革大大促進了整個農業生產力的迅速恢復與發展,改善了農民的生活,促進了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以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產品為例,它們的產量逐年增加。1951年比1950年分別增長8.7%、48.8%、22.4%,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別增長14.1%、26.5%、12.5%,這充分顯示了土地改革對解放生產力、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巨大推動作用,並直接促進了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工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農民收入普遍增加,生活明顯改善。農民的購買力提高,迫切需要從城市購買更多的紗布、日用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城市經濟的恢復,也需要從農村購買更多的糧食和工業原料。城鄉物資交流的廣泛開展,擴大了商品流通,促進了市場繁榮,對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了重大作用。據國家統計局統計,農民平均每人貨幣收入在1949年為14.9元,1950年為18.7元,1951年為23.6元,1952年為26.8元。1952年比1949年增加79.9%。1949年至1952年,農民平均每人購買的消費品逐年增加:1949年為14.2元,1950年為17.3元,1951年為21.6元,1952年為24.6元。

隨著土地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工業生產的恢復與發展,國家的財政收入也逐年增加。從1950年至1952年,財政收入從65.2億元上升到183.7億元,增長了近2倍﹔財政支出從68.1億元上升到176億元,增長了1.58倍。從1951年起,財政實現了收支平衡,略有節余。同時結束了解放前長期惡性通貨膨脹和物價飛漲的狀況,自1950年3月物價得到基本控制,三年中一直保持穩定。在短短的三年裡,新中國在戰爭的廢墟上站了起來,以前所未有的自信面對著整個世界。

新中國土地改革不容否定

今天,之所以有人極力給地主階級翻案,指責土地改革,其實在很大程度上都淵源於土改運動中的“左”傾錯誤。對於這些錯誤,我們並不否認。在近代中國,除了實行土地改革,並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迅速解決農民的貧困和飢餓問題。無論如何“美化”地主階級,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近代中國農村需要進行土地重新分配的趨勢。更何況,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各級黨組織和人民政府一經發現錯誤,就會立即採取措施,及時予以糾正。

歷史地看,土地改革這一在中國土地上發生的規模廣大、內容深刻的社會大變動,總體上取得了巨大勝利。它從根本上鏟除了中國封建制度的根基,帶來了農村生產力的大解放、農村經濟的大發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大提高,為我國逐步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掃清了障礙。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反對封建主義斗爭的歷史性標志,為新中國的經濟恢復發展與社會進步奠定了基礎。

(作者單位:中國國家博物館展覽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