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時期中共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的演變考察

作者:高志中    發布時間:2016-09-20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分享到 :

中共中央決定2016年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即“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強調要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筆者理解,一個黨員是否合格,應看其是否達到了黨員標准。民主革命時期,中共的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有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對這個過程進行簡要的回顧與梳理,或許有助於我們深化對如何做一個合格黨員的認識,有助於我們從歷史中汲取開拓前進的智慧和力量,深化對黨的思想理論的理解,進一步加深對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重要性的認識。

一、中共成立之初和大革命時期的入黨條件

中共成立伊始,就十分注重入黨條件問題。1921年7月召開的中共一大沒有來得及制定黨章,但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綱領。對於入黨條件,該綱領提出的主要標准是“承認本黨綱領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黨員”,進而要求入黨之前“必須與企圖反對本黨綱領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系”,除此之外,隻需經一名黨員介紹即可加入黨組織。(《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3頁。)從此,承認黨的綱領與政策成為最基本的入黨條件。1922年7月召開的中共二大,通過了中共歷史上的第一部黨章。該黨章秉承一大綱領的要求,規定“凡承認本黨宣言及章程並願忠實為本黨服務者,均得為本黨黨員”。(《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93頁。)

中共成立時,其成員幾乎全是知識分子,而且人數很少,一大召開時全國僅50余名黨員。經過一年的發展,據陳獨秀1922年6月30日的一份報告,全國共有黨員195人。(《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47頁。)因此,發展黨員隊伍、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顯得十分重要。中共二大通過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強調,中共不是“知識者所組織的馬克思學會”,也不是“少數共產主義者離開群眾之空想的革命團體”,而是“為無產群眾奮斗的政黨”,因此必須“到群眾中去”,要組成一個大的“群眾黨”。決議案提出:黨必須對黨員加以“嚴密的集權的有紀律的組織與訓練”。具體來說,各級組織要有嚴密的系統,避免成為烏合之眾,黨員要接受“軍隊式的訓練”,要在行動上表現出自己是一名共產主義者,要犧牲個人的感情、意見、利益關系以擁護黨的一致,黨員的言論必須是黨的言論,黨員的活動必須是黨的活動,等等。(《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90、91頁。)這些要求可以說是中共最早提出的黨員標准。

中共成立后,曾將主要的精力放在組織工人運動上,黨員發展工作的重點也是工人。據陳獨秀在中共三大上的報告:“現在共有黨員四百二十人,其中在國外的有四十四人,工人一百六十四人,婦女三十七人,另外還有十個同志被關在獄中。”“去年我們隻有二百名黨員,今年入黨的大約有二百人,其中有一百三十個工人。”(《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168頁。)

中共一大之后,黨員數量增加了不少,但整體力量仍很弱小,為加快黨員發展工作,必須著力解決以往組織發展上存在的“過分嚴守”和“閉關主義”問題。(《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244頁。)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過的《對於組織問題之議決案》提出,“為著吸收工人和貧農一般的革命分子入黨起見”,黨章有關五人以上可組織黨小組的規定,應改為“有三人以上即可組織支部”,並對有的地方黨組織將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作為入黨先決條件的做法作出改變,規定“有階級覺悟的分子,多應該直接加入本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381頁。)1925年10月中共中央通過《組織問題議決案》,強調社會上一切革命分子,隻有加入中共后,才有受到黨的訓練及真正了解黨的理論之機會,提出隻要一個工人尤其是“大產業工人”“有階級覺悟及忠於革命,便可加入,不必更有其他條件,何況在此革命時期”。(《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474頁。)

隨后,中共組織得到了較快發展。據1926年7月中共中央擴大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的《中央政治報告》,9個月以來“黨員數量是增加了三倍”(《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171頁),其中工人黨員佔了相當大的比例。據1926年12月初的統計,全國黨員總數為18526人﹔在廣東區、北方區、上海區和湖南區等幾個主要區域的黨員中,工人都佔相對多數﹔將幾個地方的數據相加,工人成分約佔60%,農民佔11.75%,知識分子及其他成分的比例則為27.35%。(《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503、504頁。)當然,在發展中也存在質量下降的問題,如有的黨員“缺乏理論及確定的革命人生觀,尤其是很少能將理論活用到實際工作上去”,有的黨員產生了“雇佣勞動傾向”,缺少奮斗精神和革命熱情,甚至還有黨員“發生貪官污吏化(即有經濟不清楚揩油等情弊)”。(《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172頁。)

隨著農民運動的興起,中共也開始重視在農民中發展黨員和建立農村基層組織的工作。1926年7月,中共中央在《農民運動議決案》中提出,要努力在一切農民運動中取得“指導的地位”,每一個最低級的農會內都應該有黨的支部,作為“農會行動指導的核心”。至於農民入黨的問題,“應以是否忠實而勇敢的為農民利益爭斗為標准,不必問其有無宗法社會思想及迷信”。(《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213頁。)同年10月,陳獨秀以個人名義發出的給各級黨部的信強調:“我們的黨自然以工農黨員為柱石”,但由於產業工人數量較少,“最大部分的中國領土是農民世界”,尤其是兩廣、兩湖以及豫、川、陝、贛等省,農民運動已經發動起來,因此,在這些地方應該喊出“黨到農民中去!”的口號。(《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636頁。)

1926年和1927年上半年是中共組織得到較大發展的時期。到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開時,全國黨員人數發展到57967人,其中工人佔53.8%,農民佔18.7%,知識分子佔19.1%,軍人、中小商人和其他成分分別佔3.1%、0.5%和4.8%。(《陳獨秀在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1927年4月29日),《中共黨史資料》1982年第3期。)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認為,中共已經成為“真正群眾的黨”,今后應該變成布爾什維克的黨,應努力增加黨員數量,吸收產業工人、進步農民和革命知識分子入黨,同時對黨員進行教育,訓練新黨員。(《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87頁。)

從成立到五大召開,中共組織實現了由50余人至5萬余人的大發展,大多數黨員是在1926年至1927年上半年入黨的。黨員發展的重點是工人,黨員比例也是工人最高,其次為知識分子和農民﹔入黨的條件主要是“有階級覺悟”“忠於革命”“忠實勇敢”等,而非階級出身。正因為如此,黨員人數才在很短的時間裡實現了成百倍的增加。

二、大革命失敗后黨員發展問題上的“唯成分論”

1926年以來,中共組織獲得了大發展,但在國共關系問題上,對於國民黨右派的分共反共缺乏足夠的警惕,工作的重點放在工人農民運動的組織領導上,對於軍事工作特別是建立自己領導的革命軍隊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對於工農運動中過左的做法也未及時發現與糾正,因而在蔣介石、汪精衛背叛革命時幾乎處於束手無策的狀態,轟轟烈烈的大革命由此失敗。同時,在黨員的大發展中注重了數量的增加,而對於質量的提高卻未充分注意,所以,當革命低潮到來之時,一些在革命高潮中涌入黨內的黨員,由於沒有經過嚴格的黨內教育,在突如其來的白色恐怖面前驚慌失措、悲觀動搖,一時間,有悄然離去者,有公開脫黨者,甚至還有叛黨求榮者。因此,如何鞏固和發展黨的組織,保持黨的純潔性,成為大革命失敗后中共必須面對的問題。

為了應對大革命失敗的危局,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漢口召開緊急會議。這次會議制定了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統治的總方針,對於扭轉大革命失敗給黨造成的混亂局面,重新鼓起全黨繼續革命的勇氣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會議在總結大革命后期犯錯誤的教訓時,認為大革命之所以失敗,黨內之所以出現右傾錯誤,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智識份子及小資產階級的代表”在黨的指導機關裡佔了大多數,工會的領導層也有類似問題。(《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第265頁。)受此影響,會后發出的《中央通告第二號——黨的組織問題》指出,“黨的政治上的機會主義的傾向,雖則是不自覺的,卻經過至少一年以上的歷史的醞釀”,這種醞釀必然在黨的組織上造成影響,“機會主義的傾向特別在黨的各級指導機關之〔及〕農會指導機關的成分上表現得很明白,在黨的各級指導機關中,工農分子向來是佔絕對少數,幾乎不能成比例”。(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中央檔案館編:《八七會議》,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6年,第122頁。)1928年10月17日發出的《中央通告第七號——關於黨的組織—創造無產階級的黨和其主要路線》仍認為,五卅運動之后,民族革命走到最高潮,這一時期,特別在南方各省,黨員在數量上有突飛的發展,其中工人的數量固然增多,但農民的成分突然在黨內佔重要地位,許多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也被農民革命的浪潮卷進黨內。通告認為,黨未能在這一時期內建立起“無產階級基礎”,而是使得黨的領導機關“差不多完全操在小資產階級智識分子手裡”,“這些是黨的機會主義的組織上的根基,也就是國民黨反動而后黨的組織所以隨著破碎塌台的主要原因”。(《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639、640頁。)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通過《最近組織問題的重要任務議決案》,認為以往黨在組織上的主要缺點,“就是本黨領導干部並非工人,甚至於非貧農而是小資產階級智識分子的代表”,“中國共產黨的指導作用,竟留在小資產階級出身的分子手中”。沿著這一思路,議決案提出,中共“最重要的組織任務”是用工農出身的干部替換知識分子干部,“要使黨的指導干部之中無產階級及貧民的成份佔最大多數”。其中,支部書記、各級黨部的巡視指導員,尤其是農民中黨的工作員的成分必須多為工人或貧農,“工會機關的干部,則須全部換成工人”。議決案在強調領導機關干部“工農化”的同時,提出要實現黨員成分的“工農化”,將吸收工農兵革命分子入黨作為黨組織的“重要責任之一”。(《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第469—470、471、476頁。)1928年1月21日,中共中央作出的《關於中國政治現狀與最近各省工作方針議決案》亦認為,“黨的組織從八七會議以后,並沒有在許多工農群眾劇烈的爭斗中加以好多的改造”,工農革命分子並未被吸收到黨內來,黨的指導機關也仍然缺乏改造。因此,“各級黨部應當按照最近中央擴大會議組織問題議決案及中央關於組織的通告,加以切實改組,多吸收工農分子入黨,使本黨更無產階級化,布爾塞維克化”。(《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110—111頁。)同年5月18日,中共中央發出《中央通告第四十七號——關於在白色恐怖下黨組織的整頓、發展和秘密工作》,再次強調:除城市黨部須繼續努力提拔工人參加指導機關外,農村黨的發展須以雇農、佃農及農村手工業者為主要對象,上列成分應佔農村黨部80%以上﹔對於自耕農及農村知識分子的吸收必須特別謹慎,並須有候補期的限制。(《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207頁。)

1928年6月召開的中共六大雖然對有關中國革命的一系列嚴重問題作出了基本正確的回答,但在組織上仍片面地強調黨員成分的“無產階級化”和領導機關的“工人化”。大會通過的《蘇維埃政權的組織問題決議案》,一方面強調黨應擴大自己成為群眾的組織,但同時又提出“參加暴動者,工人及鄉村工人,入黨時應受優待”。(《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411頁。)會議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提綱》對於農民佔所有黨員的76%、產業工人黨員比重極小、知識分子充滿黨的領導機關等情況充滿憂慮。(《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4冊,第452頁。)大會強調,要吸收廣大的產業工人入黨,改變黨內工農成分的比例,以建立黨的無產階級的基礎。在這種指導思想下,出現了片面追求“工人化”的傾向——六大有選舉權的84名代表中,有41名工人﹔大會選出了23名中央委員、13名候補中央委員,其中工人佔了21個席位。

大革命失敗后,中共革命的主要方式是武裝斗爭。由於城市是敵人統治的中心,而農村的反革命力量相對薄弱,因而在最初制定的城市起義計劃無法實現之時,各地武裝起義的領導人不約而同地將目光轉向農村,開始建立農村革命根據地,農村實際成了中共革命的主要陣地,黨的力量主要轉移到農村,因而農民出身的黨員也就自然成了黨的主體。但是,當時中共領導層堅持城市中心論,不但一直試圖組織城市暴動,而且要求力量還很弱小的根據地紅軍攻打中心城市。在發展黨的組織問題上,也仍然一味地強調工人成分,將發展工作的重心放在城市的產業工人和農村的所謂“鄉村工人”身上﹔對於非工人出身的人入黨提出許多苛刻條件,而對於工人出身者卻隨意放寬要求。

1929年6月中共六屆二中全會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再次將所謂“無產階級基礎還不寬廣”視為“黨的主要的弱點”,對“工人黨員的成份僅佔全黨百分之七,重工業工人中黨的發展極弱”的狀況表示不滿,明確表示“改善質量的主要條件在成份”。決議案規定,在產業工人群眾中發展黨員不需要經過候補期,而農村重點是“吸收積極的雇農貧農分子,建立鄉村中黨的發展基礎”。至於知識分子入黨,決議案原則上強調不能否認這一群體在黨內的積極作用,同時著重指出:“知識分子入黨,必須從斗爭中選擇,必定要有較長期的候補。”(《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215、220、221、219—220頁。)同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在《中央通告第五十九號——為鞏固與發展黨的無產階級基礎》中更是強調:“向著產業群眾中(尤其是重要工業如鐵路海員兵工廠礦山市政紡織)擴大黨的組織是目前組織上非常中心的任務”,“農村的黨應認定雇農是黨在鄉村中的無產階級基礎,黨的發展應向著雇農貧農,要特別著重於雇農及手工業工人。富農必須堅決的排斥出黨”。通告要求:各級黨部應向產業工人敞開大門,盡量吸收其入黨﹔在組織發展中,要防止拉夫式的辦法,“但同時亦反對選擇黨員的條件太苛”。(《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第557、558頁。)1930年3月23日,《中央通告第七十三號——發展產業工人黨員加強黨的無產階級基礎》再次強調了吸收產業工人入黨的問題參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6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50頁。)

此后,中共中央一再提出要向產業工人敞開黨的大門,對產業工人入黨不應當有嚴格限制或候補期,要求“在斗爭中更應採取大批介紹黨員的方式,將大批積極分子吸收入黨,在可能條件之下,黨可採用半公開的方式,召集斗爭中積極分子開會,報告黨的組織意義,征求他們入黨”,甚至還將這一思路推廣到農村,要求大量吸收雇工入黨,“堅決改正以貧農手工業者與雇工並列為黨的階級基礎的錯誤”。(《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6冊,第191、192頁。)1931年3月5日,中共中央在《關於發展黨的組織決議案》中提出,“黨的無產階級成分要發展到百分之十以上”,在蘇區黨員中,無產階級和貧農要佔到80%以上,並堅決防止富農入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7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165、166頁。)同年5月,《中共中央關於蘇維埃區域黨的組織決議案》亦要求黨員成分以城鎮工人與鄉村雇農為主,而“對黨內的富農分子乃至地主殘余,一刻也不應停留的將他們洗刷出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7冊,第271頁。)

盡管一再強調要“向產業工人開門”,甚至不惜為此降低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但由於產業工人集中於大城市,而這些地方國民黨統治力量強大,在嚴密而殘酷的白色恐怖之下,黨的組織極易遭受破壞,在產業工人中大量發展黨員是極不現實的,所以中共六大以來,組織發展仍主要集中在農村根據地,在城市中產業工人黨員的數量極為有限。至1930年7月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時,中共的“無產階級基礎還不寬廣,小資產階級成份佔極多數,產業工人黨員,在最近雖有相當發展,可是極其不夠,全黨工人黨員的成份僅佔百分之五點五”。(《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6冊,第185頁。)到1932年春,全國黨員人數發展到12萬人,不過,真正獲得大發展的是農村根據地,而在“主要的無產階級的中心城市特別是在重要的企業中(鐵路,礦山,兵工廠,海員和大的絲廠,紗廠),我們的黨員數量仍然是異常薄弱,有很多重要的企業我們還沒有打進去”,“真正產業工人全國仍然不過二千人”。(《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7冊,第162頁。)

即便是在農村根據地,在入黨條件上也是一味地強調工人和貧雇農成分。1931年11月1日至5日召開的蘇區黨的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的建設問題決議案》提出,黨要向工人、雇農、苦力打開大門,而地主、富農分子決不許入黨,小資產階級分子入黨則須有嚴格的條件。(《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7冊,第480頁。)不但如此,由於強調要消除農村根據地中“黨內的富農分子乃至地主殘余”,大批剝削家庭出身的黨員被錯誤地清除出黨。僅在贛西南蘇區,到1930年10月被開除出黨的地主富農家庭出身的黨員,就達千人之多。(廖明耕、凌步機:《中央蘇區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188頁。)

中國共產黨作為無產階級政黨,黨內有一定數量的工人出身的黨員是必要的,但黨員的先進性主要體現在思想意識和具體行動上,一個黨員是否具有革命的堅定性,關鍵看其是否發自內心地選擇馬克思主義作為信仰,看其是否以實際行動為黨的事業而奮斗,起決定作用的並非階級出身。工人出身的黨員固然有堅決革命者,如著名的工人領袖蘇兆征,但其中也有意志不堅定者,如淪為叛徒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主席向忠發和中央特科負責人顧順章。剝削階級出身的黨員亦有堅決革命者,大革命失敗后犧牲的許多著名中共干部,如彭湃、夏明翰等,都出生於剝削階級家庭,但他們為了自己選擇的信仰慷慨赴義。其實,在那些非勞動者階級出身的黨員之中,許多人信仰馬克思主義,是在思想意識上真正認同認可馬克思主義理論后作出的選擇,更多地具有思想上的自覺自願和對國家民族的擔當精神,而非為了個人升官發財、追求名利即帶著功利主義的色彩加入黨的組織。因此,大革命失敗后中共組織發展和黨員標准上的這種“唯成分論”,不但將一批決心投入共產主義事業而出身非勞動人民家庭的先進分子排除在黨的大門之外,而且使一批已經加入黨的組織並且經受了革命考驗的非勞動人民出身的黨員被清除出黨的隊伍,削弱了黨的力量。這種關門主義的做法,使黨的力量的發展受到極大限制。即便在土地革命高潮時期,全國黨員總人數也僅達到30萬人,而且主要集中在農村根據地內,在城市,黨的力量則始終很薄弱。

三、從成分標准到政治標准的轉變

由於中國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的發展極不充分,這就決定了中國的產業工人不但人數少而且集中在少數大城市和礦山及鐵路線,因此,要發展黨的隊伍、壯大黨的力量,就必須將非無產階級出身者吸收到黨的組織中來,農民和小資產階級出身的人佔黨員主體是必然現象。要保持黨的無產階級性,主要是對這些非無產階級出身的黨員進行思想教育,以實現其思想意識的“無產階級化”。對於這個問題,1929年12月召開的中共紅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案(即古田會議決議案)作了有益探索。古田會議決議案規定了包括政治觀念沒有錯誤,忠實,有犧牲精神、能積極工作,沒有發洋財的觀念,不吃鴉片、不賭博等入黨條件。介紹人首先要審查被介紹人是否完全具備上述條件,缺一不可,然后履行必要的介紹手續﹔介紹入黨后,還要詳細地將支部生活及黨員應遵守的要點告知新黨員。(《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0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入黨條件中,沒有一條是關於階級出身的,而是著重政治思想條件。古田會議決議案同時強調要加強對黨員的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以無產階級思想去克服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從而成功地解決了在長期農村游擊戰爭環境下如何保持黨的無產階級先進性的問題。可惜這一正確的做法並未為當時的中共中央所採納。

應當說,對於在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問題上因“唯成分論”而導致的關門主義問題,中共中央在蘇維埃運動的后期已有所覺察和糾正。1933年5月29日,中共蘇區中央局作出《關於糾正發展和鞏固黨的組織中錯誤傾向的決議》,指出,“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的政黨,是他的先鋒隊”,不能忽視“先鋒隊”的性質,而簡單地提出“歡迎窮苦工農入黨”“隻有真正的無產階級才能加入共產黨”這樣的口號,也不能片面地認為“共產黨是窮人的黨”。決議明確提出,將“各種與工人階級有關系的勞動者的先進代表”拒之門外“無疑是錯誤的”,“把那些完全准備著在共產黨與共產國際的基礎之上為無產階級的目的而斗爭的知識分子吸收到黨裡面來,對於無產階級的事業,是有很大的意義的”。決議還指出,必須將剝削階級家庭出身與剝削階級分子嚴格區別開來,不能僅僅因為出身地主富農家庭而撤銷、開除那些積極為黨的路線而斗爭的黨員干部的工作或黨籍。“這種錯誤辦法,不僅使一部分堅決的積極的但是社會成份不好的黨員,感覺沒有出路而灰心,另一方面,正給了掩藏在黨內的真正的階級異己分子或暗探以武斷宣傳的武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9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201—202、203—204頁。)決議提出的這些重要觀點,在當時“左”傾教條主義錯誤在全黨佔統治地位的情況下是難能可貴的。

中共對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的根本性調整,是1935年1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即瓦窯堡會議)作出的。會議根據中日民族矛盾上升為國內主要矛盾的實際,認為當時黨內的主要危險是“左”傾關門主義,必須堅決加以糾正,明確提出要建立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基於這種判斷,會議批評了組織發展上的“唯成分論”,其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強調中共的兩個“先鋒隊”性質——由於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黨應該大量吸收先進的工人、雇農加入﹔由於同時又是全民族的先鋒隊,因此一切願意為著共產黨的主張而奮斗的人,不問他們的階級出身如何,都可以入黨。農民、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在黨內佔大多數的狀況是由中國的特殊國情所決定的,這絲毫不減低中共的布爾什維克的地位。決議明確提出,社會成分不是吸收新黨員的主要標准,“應該使黨變為一個共產主義的熔爐,把許多願意為共產黨主張而奮斗的新黨員,鍛練〔煉〕成為有最高階級覺悟的布爾什維克的戰士”。而且,由於有布爾什維克的政治路線與鐵的紀律,有共產主義教育,黨既不懼怕投機分子的侵入,又不懼怕黨員政治水平不一。(《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0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620、621頁。)瓦窯堡會議著重強調,一個人不論階級成分如何,隻要能夠為實現黨的主張而堅決奮斗,就可以加入黨的組織,將政治標准作為發展黨員的主要標准,徹底摒棄了在組織發展上的“唯成分論”和關門主義,這是一個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轉變。

瓦窯堡會議后,由於國民黨政府依舊堅持“攘外必先安內”的錯誤方針和反共內戰政策,中共處境仍很艱難,因而組織發展有限,至1937年7月全面抗戰爆發時,全國黨員的人數隻有4萬人。全面抗戰爆發后,紅軍被改編為八路軍和新四軍開赴抗日前線,並且迅速建立起大片的敵后抗日根據地,中共的政治影響也快速擴大。在這種狀況下,盡管至1938年初黨員人數達到了9萬人,但黨員的數量與黨的影響很不適應,與抗戰事業的需要也很不適應,如何加快黨員發展成為中共加強自身建設的一個重大課題。為此,1938年2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大量的發展黨員”。(《陳雲傳》(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38頁。)

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通過《關於大量發展黨員的決議》。決議認為,全民族抗戰的新形勢下,大批革命分子要求入黨,黨組織的發展具備了極端有利的條件。但是,“目前黨的組織力量,還遠落在黨的政治影響之后,甚至許多重要的地區,尚無黨的組織,或非常狹小”,因此要大量地、十倍百倍地發展黨員。這份決議強調,無論對工人、雇農還是青年學生、知識分子、下級官兵,黨的大門都是敞開的。(《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466、467頁。)同年9月29日至11月6日,擴大的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在延安召開。毛澤東在《論新階段》的政治報告中,提出要將“大膽發展而又不讓一個壞分子侵入”作為發展黨的總方針,並指出,為了克服困難、戰勝敵人,共產黨必須向“真誠革命,而又信仰黨的主義,擁護黨的政策,並願意服從紀律,努力工作的廣大工人農民與青年積極分子”開門,使黨變為“帶群眾性的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第645頁。)其中的“真誠革命”“信仰黨的主義”“擁護黨的政策”“服從紀律”,其實就是明確的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

在這之后,中共組織進入大發展階段。到1939年9月,全國黨員人數達50萬人。到1940年7月,更是發展到80萬人。在黨員的大發展中,也難免存在將不夠黨員條件和不合黨員標准者也拉進黨內的問題,如某些地方“進行所謂發展黨的突擊運動,集體加入與不經過個別的詳細審查的征收黨員”,以致一些異己分子、投機分子和奸細也乘機混入黨內。(《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155頁。)因此,要想在大發展中鞏固黨,就必須讓廣大黨員和黨的各級組織進一步明確入黨條件與黨員標准。為此,1939年5月,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的陳雲在《解放》周刊發表了《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文,就入黨資格、黨員成分、黨員標准等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作了明確回答。關於入黨資格,陳雲強調,每個入黨者必須是承認黨綱與黨章、願意為黨積極工作、服從黨的決議並且“願意獻身於解放無產階級和全人類的共產主義事業的分子”。關於黨員成分,陳雲提出,首先是加強優秀的工人成分,但不是全體工人都可入黨,而只是其中最覺悟、最積極和最忠實於工人階級事業的優秀分子。其次,應該注意到貧苦農民和知識分子。再次,應該特別注意到女工和貧苦的革命的小資產階級婦女——農婦和知識分子婦女。而對於經過了革命斗爭鍛煉的其他階級出身的分子,陳雲強調,黨並不拒絕其加入組織,但前提是他們必須放棄自己原有的非無產階級的、非共產主義的立場,承認黨綱黨章,同時必須確立“一切黨員都必須為無產階級的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思想”。陳雲提出了黨員的六條標准,這就是: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革命的利益高於一切,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百折不撓地執行決議,群眾模范,學習。他還就這些標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參見《陳雲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9—134、137—144頁。)

在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問題上,劉少奇也作了許多的思考。1940年7月1日,他在新四軍江北指揮部召開的紀念中共成立19周年大會上,作了題為《做一個好的黨員,建設一個好的黨》的報告,提出了做一個好黨員的三條標准:第一,要盡心負責地為黨工作,愛護黨的每一個事物。第二,為黨的與勞苦大眾的公共事業而犧牲。第三,要做一個終身的好黨員,為人類最后解放的利益而奮斗到底。(《劉少奇年譜》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第294頁。)在中共七大上,劉少奇作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明確指出,在注意吸收工人中的先進分子入黨的同時,“必須大量吸收一切勞動人民中的先進分子入黨”。報告對入黨者提出了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要求,特別是小資產階級革命分子,入黨前后更須學習,並進行思想上的改造,拋棄原來的階級立場,克服主觀主義、個人主義、宗派主義等傾向。(《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25、326—327頁。)這就很好地解決了階級成分、入黨條件和黨員標准的關系,也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

瓦窯堡會議之后,中共在組織發展上的關門主義得以糾正,迎來了迅速發展。到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之時,全國黨員發展到120萬人﹔到1949年全國革命勝利時,更是發展到448萬人。歷史証明,入黨既要有條件但又不能搞“唯成分論”,要將組織入黨與思想入黨有機統一起來並著重解決思想入黨的問題,對黨員應提出明確具體的標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的建設,首要任務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關鍵是教育管理好黨員、干部。”(《習近平對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突出問題導向確保取得實際成效 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一個支部》,《人民日報》2016年4月7日。)

正在進行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就是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的一項重大部署。“兩學一做”關鍵在做,就是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在黨的歷史中,這方面的經驗十分豐富。本文考察的民主革命時期入黨條件、黨員標准的演變過程就告訴我們: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有理想、有信念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思想政治建設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黨永葆先進性的法寶。每一個黨員都要接受黨內教育,嚴守黨的紀律,自覺按照黨章要求自己,努力做合格黨員。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黨校圖書館館員北京 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