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南京大屠殺慘案審判背后故事:“百人斬”案鐵証如山

作者:記者 丁國鋒    發布時間:2016-12-13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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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審判史實開創和平未來

追憶南京大屠殺慘案審判背后的故事

編者按

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在中國南京開始對我同胞實施長達四十多天慘絕人寰的大屠殺,制造了震驚中外的南京大屠殺慘案,三十多萬人慘遭殺戮。這是人類文明史上滅絕人性的法西斯暴行。這一公然違反國際法的殘暴行徑,鐵証如山,早有歷史結論和法律定論。為了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戰爭罪行,牢記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衛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長期以來,日本國內總有一些勢力企圖為侵略歷史翻案,為二戰甲級戰犯張目,企圖挑戰國際社會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正義審判,挑戰二戰結果和戰后國際秩序。對此,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決不允許。前事不忘,后事之師。今天,我們舉行國家公祭,就是為了牢記歷史,以史為鑒,面向未來,避免歷史悲劇重演。

位於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307號的江蘇省會議中心,幾乎每天都舉行著各類重要會議,不少與會者或游客,都會對其中幾幢民國宮廷式建筑印象深刻,甚至駐足留影。其中一幢名為“黃浦廳”的建筑,因其系1947年國民政府設立審判庭審判日本戰犯的勵志社大禮堂,作為南京審判的重要見証,被賦予了特殊的歷史含義,越來越受到歷史界、法學界的關注。

“我不是復仇主義者,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大法官梅汝璈曾經說過的這句話,詮釋著作為一名法學教授在經歷了對日本甲級戰犯審判后的沉思。

“鮮為人知”的是,梅汝璈還說過另一句話:“戲文中常有‘尚方寶劍,先斬后奏’。如今系法治時代,必須先審后斬。否則,我真要先斬他幾個,方雪心頭之恨。”這句話更加豐富地記錄下了這位當時中國法學界權威人物“先審后斬”以及秉持公正客觀,希望對日本戰犯通過法律程序進行司法懲罰的思想堅守。

歷史不容否認,更不允許篡改。在第三次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前夕,《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和搜集大量史料后深切感受到,正是像梅汝璈、石美瑜、陳光虞等法學精英在當時艱苦卓絕條件下,堅守著法治懲戒戰犯的思想,並通過“海量”的司法調查取証工作、嚴格的審判程序和審理中與狡辯的戰犯斗智斗勇的精神,才留下了一頁頁判決書和一部部著作。如今,我們才有了對那段苦難歲月的無盡追思,才有了對捍衛審判結論的無比堅守,才有了無情抨擊和粉碎那些罔顧史實、否認南京大屠殺言論行為的堅定意志。

在日本右翼頻繁否認南京大屠殺相關史實,不斷激起中國人民以及國際上正義之士和愛好和平人士激烈反對的情況下,梳理出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那段歷史,顯得彌足珍貴。

日本右翼頻頻否認史實

“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主要審理了制造南京大屠殺的日本戰犯和其他日本戰犯,共計有696名日本戰犯被國民政府檢察機關起訴,其中149名罪大惡極的戰犯被判處死刑。”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張建軍說,其中臭名昭著的乙級戰犯谷壽夫以及曾對手無寸鐵的中國軍民殘酷殺戮的戰犯田中軍吉,進行“百人斬”殺人比賽的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都系戰后從日本押解、引渡到中國接受審判的戰犯。

不過,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之后22年、南京審判日本戰犯12年之后才出生,並畢業於國際知名學府早稻田大學法學部,具有律師職業背景的日本防衛大臣稻田朋美,不僅在擔任律師期間曾為南京大屠殺“百人斬”事件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家屬擔任辯護律師,起訴日本媒體戰時對“百人斬”報道失實,公開表示“百人斬”是媒體杜撰、不足以為南京大屠殺提供充分証據。在案件敗訴后,稻田朋美依然罔顧史實、一意孤行,利用各種公開場合否認南京大屠殺、慰安婦等歷史。

2016年8月,稻田朋美在新任日本防衛大臣后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時,仍然表示“不認為存在‘百人斬’(殺人比賽)”。中國國防部新聞局對此回應:日本在二戰期間制造了駭人聽聞的“南京大屠殺”,進行了滅絕人性的“殺人比賽”,鐵証如山,不容置疑。日方篡改歷史,隻會重蹈歷史覆轍,否認歷史,中日關系就沒有未來。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隨即發表《聲明》稱,南京大屠殺鐵証,紀念館“庫存”十分充沛,其中包括外國新聞媒體的揭露,滯留於南京的中外人士的書信、日記和影像資料,加害者的日軍官兵日記及回憶錄,國民政府的調查及中外法庭的審判記錄,南京大屠殺幸存者的証言等。

《聲明》還稱,二戰結束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審判是嚴肅、正義的審判,是國際社會共同意志的體現,其合法性不容置疑。任何妄圖篡改歷史、遺忘過去的做法,都將為全世界愛好和平人士所不齒。

國內外檔案還原史實

《法制日報》記者採訪了解到,實際上從上世紀90年代起,中日兩國政府和兩國專家曾經對聯合調查確認侵華歷史相關史實,推動中日和平友好事業發展進行過長期不懈的努力。

1995年,在日本時任首相村山富市支持下,日本政府實施了為期十年的“和平交流計劃”,日本外務省決定設立日中歷史研究中心,中國外交部則委托中國社會科學院作為協助日方研究的中方窗口,與日方聯絡協商相關事宜。

1997年,經過中日雙方協商,中國社會科學院中日歷史研究中心正式建立了“中日歷史研究課題”,通過課題指南形式,在國內公開招標研究者。1998年起,通過年度課題招標,每次均有15至20項課題申請獲得通過。其中由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單位搜集、編纂的《南京大屠殺史料集》是其中較為全面的歷史文獻。

1934年出生,今年已82歲的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憲文,如今還擔任著南京大屠殺史與國際和平研究院院長一職。回憶起他曾經作為《南京大屠殺史料集》主編的那段經歷,精神顯得十分振奮。

“課題編委會成員曾分赴美國、日本、德國、英國以及台灣等地檔案館、圖書館和史料機構獲取了大量文獻檔案,僅從海外搜集的就有1000多萬字原始資料,為歷史研究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張憲文說,史料不僅搜集了較為完整的南京保衛戰中方作戰計劃、戰斗方案、作戰命令以及戰斗詳報、戰況報告,搜集了大量掩埋大屠殺遇難者尸體的資料,還搜集到了大量侵華日軍官兵的日記、書信、回憶和証言,搜集了一批英、美、德等國新聞記者的公開報道和傳教士、教師、醫生等的日記、書信等史料。“這些史料不僅是日軍在南京實施暴行的真實記錄,也是日本右翼無法翻案的鐵証”。

南京審判獲國際認可

《法制日報》記者查詢相關史料發現,當時的司法體系大量引進、吸收了西方近代法律學說和原則,但依然是在“六法”基礎上的大陸法系法律制度。

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組織,根據當時戰爭罪犯審判條例的規定,由國民政府國防部軍務局會同司法行政部分別派員組成,該庭庭長始終由石美瑜擔任,審判官為陸起、李元慶、林建鵬、葉在增、孫建中、龍鐘煌、張體坤、宋書同、葛召棠等,主任檢察官為王家楣,檢察官為陳光虞、李璿、李浚、徐乃堃、高碩仁、施冰等,主任書記官為丁家庵、施泳等。這些審判官和檢察官基本上都有著濃厚的法學專科教育背景,其中庭長石美瑜曾經擔任過上海高院法官,並在上海淪陷后擔任過上海高校法學教授。

史料記載,除了審判專業人員外,審判庭還配備了翻譯、司書、軍需文書等輔助人員。相比當時異常艱苦的辦案條件,南京審判的法律思維、法庭設置一點都沒有缺失,中國的審判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樣,毫無疑問具備無可爭辯的公信力。

史料記載,僅對谷壽夫的審理前后進行了1年多時間,檢察官在長達1個多月的公審中,指証谷壽夫及其師團所犯下的集體屠殺就有28案,零散屠殺858案。其間,先后有80余名証人出庭作証,其中包括來自英國、日本、美國的3名外籍記者和1名美籍教授。

“谷壽夫案件判決執行階段,被告人聘請了美國律師,按照當時國際法庭規定,還派來了美軍少校赫伯、美國駐國際法庭的法官阿爾達克、霍西3人擔任監審官。最終谷壽夫還是在大量証據面前低頭認罪。”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蔡道通說,這些史實都說明,當時的審判庭給予了戰犯充分的辯護權,在司法程序上是十分完備的。

中國司法人員的嚴謹辦案精神,在戰亂條件下尤為凸顯。

據資料記載,檢察官陳光虞在辦案中,根據國際紅十字會提供的線索,親自刨開叢葬坑,將尸骨一一驗看,然后按被刀砍死、槍彈擊中致死、身首異處、被鈍器擊死、火燒死及婦女遭強奸后被殺死六類情況,將尸骨裝袋,又從中山碼頭、草鞋峽、燕子磯、東岳廟、斬龍橋等地取回大量証據,這些確鑿的証據后來在法庭上發揮了重大作用。

“百人斬”案鐵証如山

“日本右翼企圖以否認‘百人斬’為突破口,進而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是一種對法律史實無知的幻想而已。”蔡道通說。

雖然在戰時,媒體報道會被嚴格審查,但侵華日軍攻破南京后的狂妄,以及將殘酷殺戮平民當成瓦解中國軍隊、打擊中國人民抵抗侵略的手段時,炫耀武力、赤裸裸的新聞報道,成為最強有力的歷史証據。

揭露並記載下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在侵華日軍攻陷南京前后實施“百人斬”暴行的,就是源於日本《東京日日新聞》的報道。

1937年12月5日、12月12日,該報以《“殺百人”大捷戰》《殺百人“超記錄”》為題先后兩次報道了這個殘忍的“比賽”,並前后署名“淺海、光本兩特派員五日在句容寄”“淺海、鈴木兩特派員十二日在紫金山麓”的新聞電頭,其中還刊登了兩個面帶微笑的侵華日軍少尉軍官拄刀而立的大幅照片。

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內,國民政府戰犯處理委員會1947年5月至11月的6份《電報》,詳細勾勒出了兩名戰犯從日本引渡、押解並從上海港口起岸到押解至南京收押的全過程。此后,《中央日報》完整報道了審判過程。

1947年12月8日早上10點,在勵志社大禮堂對戰犯田中軍吉、向井敏明、野田毅進行了公審,審判長石美瑜,審判官李元慶、孫建中、龍鐘煌、張體坤,檢察官李璿,主任書記官施泳出庭審理,3名辯護律師到庭參與。

“被告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凶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爰各科處極刑,以昭炯戒。”《判決書》中這段文字,時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出戰犯殺戮証據之確鑿,定罪依據之充分,可謂義正辭嚴,警示后人。

尊重歷史開創和平未來

2016年10月22日,在法國岡城和平紀念館開展的《共同見証:1937南京大屠殺史實展》,相關史實不斷獲得國際社會了解和認識。11月22日在南京國際安全區設立之日,南京大屠殺幸存者代表、國際安全區史研究專家和大學生代表,還徒步考察了拉貝紀念館、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總部等舊址。

據了解,在今年的國家公祭日當天,除舉行國家公祭儀式外,同時還將安排6項悼念紀念活動,其中還包括舉辦國際智庫交流活動,舉行“記憶與和平——南京大屠殺史學術年會”,邀請部分國外專家學者、南京大屠殺史與國際和平研究院以及南京大屠殺史研究會專家學者參加﹔組織“世界和平法會”,中日韓和兩岸三地佛教界人士代表將受邀參加﹔舉辦“燭光祭”活動,參加人員為出席公祭儀式的國際友人、港澳台同胞代表、同類場館代表和南京市各界群眾代表。全國抗戰主題紀念館和部分城市也將同步舉辦紀念活動。

舉辦公祭日公祭遇難同胞,緬懷抗戰先烈,譴責侵略暴行,不是為了延續仇恨,而是為了喚起善良的人們對和平的向往和堅守,是為了攜手開創和平美好的未來。

隻有尊重南京審判史實,不斷吸取歷史教訓,才能讓中日兩國人民真正放下歷史包袱,開創和平發展的未來。(記者 丁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