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面前人人平等:重溫彭真關於集體領導和創造性的教誨

作者:馬句    發布時間:2018-06-13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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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初期,北京市貫徹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三中全會精神,經濟工作迅速恢復和發展,各條戰線的工作欣欣向榮。但是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一些新任命的干部接受黨的教育少,對黨的生活不熟悉。

為加強對黨員的教育,提高黨的戰斗力,1954年3月底至4月初,北京市委召開了組織工作會議。參會同志反映,許多青年黨員對黨的領導制度不清楚,提出創造性和紀律性是不是有矛盾?黨員要服從黨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應當怎樣處理等問題。主持會議的同志把這些情況向彭真作了匯報。

彭真在1954年4月1日到會作了講話,題目是《黨的組織工作的幾個問題》,后刊在《彭真文選》第248頁至252頁。他首先講到集體領導,說:“全世界工人階級的政黨都是按著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也都是按照這個原則進行工作的。這個原則體現在領導上就是集體領導。工人階級政黨怎樣才能保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發生嚴重問題呢?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靠集體領導。蘇聯共產黨的歷史証明了這一點,我們黨的歷史也証明了這一點。集體領導是符合辯証唯物主義思想的。現實的一切事物都充滿了矛盾。矛盾的法則是客觀事物運動的基本原則。正確地反映和解決矛盾,靠一個人是不行的,要靠集體的智慧。這種思想在中國古代就已經有了,諸葛亮就曾提出過集思廣益。……集體領導又是符合共產主義、集體主義思想的,它與個人專斷、資產階級個人主義思想是根本不相容的……一切組織、一切部門都要依靠集體領導,都要具備這種作風。”

彭真對創造性與紀律性問題作了精辟論述。他說,集體領導中有個人和集體,上級與下級的關系,因此就產生了紀律性與創造性的問題。我們黨是工人階級先進的有組織的部隊,有鐵的紀律。集體的決定,個人要服從上級的決定,下級要服從,這是組織性和紀律性。搞分散主義就會破壞民主集中制,破壞集體領導。所以中央的決議,市委不能改變,市委的決議,區委不能改變,區委的決議,支部不能改變,黨委的決議,個人不能改變。但是下級不應機械地服從上級的決定,而應該按照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把它具體化,否則,就會把黨搞得死氣沉沉,黨的生活就不會生動活潑了。所以需要有創造性。

彭真強調,馬克思主義是富有創造性的。那種躺在馬克思主義書本上的所謂馬克思主義者,不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主義不是教條,而是行動的指南。離開了創造性,就不是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主義是辯証唯物主義,是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解決實際問題的,所以要獨立思考,從實際當中想辦法解決問題,這就是創造性。不然,共產黨員就不成其為共產黨員了,共產黨也就不成其為共產黨了。隻有發揮創造性,才能使我們黨活潑起來。這一點做不好,我們就要犯錯誤。所以要把紀律性和創造性統一起來。

作為黨員怎樣把紀律性和創造性統一起來呢?彭真也作了具體回答。他說,上級對下級的決議,經過考慮,認為對的就成了自己的意見,這樣創造性和紀律性就一致了。如果上級的決議不符合實際情況,有一部分是不妥當或錯誤的,那就要向上級提意見,有意見卻不提,這不叫服從,而是對黨對人民不負責任,也是不符合組織原則的。

為了使黨活潑起來,彭真強調“領導機關也要養成活潑的作風,作了決議,要特別注意聽取不同意見,對不同意見包括批評意見,要抱歡迎的態度。聽了意見要及時研究,作出明確的結論,隻要有一點是對的就要吸取。”他強調“集體領導要與黨的活潑生活相結合,就要發揮創造性。”

彭真同志在講話中指出:“目前北京市的黨組織一般來說是活潑的,但還嫌不夠,主要是因為有些領導同志對下面同志提的意見沒有認真考慮,沒有抱著歡迎的態度,也有些同志不願意向領導提意見。這些都是對黨不利的。為了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黨的戰斗力,我們要經常地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彭真講話時我在場,講話時沒有講稿,講得非常鮮明,有的放矢,針對黨員中提出的問題,予以全面、簡要的回答。當時會場非常安靜,在場同志聚精會神地聽,認真記。許多同志反映,彭真講話給大家上了一堂重要的黨課,受教很大,明確了黨的領導體制,加深了對紀律性與創造性的認識,為共產黨員應當怎樣執行黨的指示和決議指明了方向。

彭真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1949年至1958年,我在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和彭真辦公室工作,經常在他主持召開的會上作記錄,聽他多次說:“我們黨實行民主集中制,先民主后集中,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進行集中。這是為了集思廣益,因為多謀才能善斷。希望大家多發表意見,在沒有作出決定或定稿之前,大家有什麼意見都可以講,要暢所欲言,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黨的重要會議制定重要文件要認真發揚民主,多方面聽取不同意見,反復進行修改,才能少出錯誤或不出錯誤。黨的七大政治報告,先提出草稿,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反復修改了二、三十次才定稿的》。”

“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成了彭真的口頭語。他召開會議,啟發大家發言時,總是說這句話。1965年9月23日彭真在全國文化廳局長會議上講話,專門講了“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他說,我們要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黨內也好,人民內部也好,不論你是黨和國家領導人還是文藝工作者、普通老百姓,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人,不管誰,都應該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我們追求的就是真理,按真理辦事。1966年2月3日,彭真召集文化革命五人小組會議,經過大家討論,擬定了《文化革命五人小組關於當前學術討論的匯報提綱》,簡稱《二月提綱》。提綱根據彭真的意見寫進了“要堅持實事求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要以理服人,不要像軍閥一樣武斷和以勢壓人” 。彭真因為這句話惹了大禍。粉碎“四人幫”以后,彭真得以平反,恢復了黨內外職務。

1990年,他回憶起這件事,對我說:“我在《二月提綱》中講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是正確的,是符合毛澤東思想的。這句話是我講的,但不是我創造的。許多人都講過這句話。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開頭就講‘真理隻有一個,而究竟誰發現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夸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這還不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單位:中共北京市委黨校)

原載:《北京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