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研究 明確界限 系統說明 上下溝通 實踐檢驗

正確執行政策的方法

原標題:調查研究 明確界限 系統說明 上下溝通 實踐檢驗 正確執行政策的方法
作者:戚義明    發布時間:2018-06-1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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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項政策切實執行到位,中國共產黨贏得了人民的衷心擁護。圖為解放戰爭中,群眾踴躍支援前線。(資料圖片)

1947年底,解放戰爭進入到了一個轉折點——敵我軍事力量對比發生顯著變化﹔人心向背也完全改變,人心向我,全國范圍內的反攻已經指日可待。可以說,當時的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革命勝利的目標,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有能力實現這個目標。

就是在這樣的大好形勢面前,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卻保持了一份難得的清醒。從1947年底開始,特別是進入1948年,毛澤東花費了很大精力來糾偏,抓政策的正確執行。這是為什麼呢?

一方面,毛澤東認為,蔣介石的孤立並不代表我們的勝利,如果我們的政策不正確、脫離群眾,那麼也會陷入孤立,這是有可能存在的危險。

另一方面,在實際執行政策的過程中,當時也確實存在一些“左”的偏向。比如,在土地改革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提出不切實際的過激口號,亂定成分,亂斗亂打亂捕亂殺。在工商業政策的制定方面也存在類似情形。1948年1月,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政治委員習仲勛在給中共中央的報告中反映:我軍攻克陝北榆林高家堡時,對商人採取亂沒收的辦法,結果造成市場蕭條,也在商界造成極壞影響。習仲勛的報告引起毛澤東的高度重視,他批示強調,要“向全軍施行政策教育與紀律教育”。

毛澤東鮮明指出:“隻有黨的政策和策略全部走上正軌,中國革命才有勝利的可能。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那麼,如何正確地執行政策呢?毛澤東深知,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1948年3月6日,他在給劉少奇的一份電報中詳細闡述了政策與經驗的關系,其中分析了執行政策過程中出現各種偏差和錯誤的四點原因,以及應該採取什麼樣的對策。

第一,政策界限不明確。

毛澤東說:“無論做什麼事,凡關涉群眾的,都應有界限分明的政策。我感覺各地所犯的許多錯誤,主要的是由於領導機關所規定的政策缺乏明確性,未將許可做的事和不許可做的事公開明確地分清界限。”為什麼政策界限不分明呢?就是因為政策不夠細,隻有一個大概的原則,沒有具體細則,也沒有區分各地不同的具體情況。

拿土地改革來說,雖然在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即批准公布《中國土地法大綱》,但對有些政策的規定還不具體、不明確。於是,1948年1月至3月,毛澤東又在一系列指示和決定中明確規定了各項具體政策,如必須避免對中農特別是富裕中農採取冒險政策,必須區別新富農和舊富農,必須區別大中小地主、惡霸與非惡霸,必須在老解放區、半老區、新解放區採取不同策略,等等。這些關於政策的補充說明,使政策的界限更加明確清晰,執行起來更具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政策不明確而導致的執行偏差。

第二,沒有作系統說明。

毛澤東說:“根據經驗,任何政策,如果隻作簡單的說明,而不作系統的說明,即不能動員黨與群眾,從事正確的實踐。”在他看來,隻有通過廣泛發動和宣傳,才能使黨的政策與廣大干部群眾直接見面,廣大干部群眾才能有正確而自覺的思想,也才能有正確而自覺的行動﹔反之,黨員群眾必然陷入盲目行動。因此,正確地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是加強黨和群眾聯系的重要途徑,是黨的一項重要工作。

培養黨員干部對群眾的宣傳能力,毛澤東非常注重這一點。他強調:“善於把黨的政策變為群眾的行動,善於使我們的每一個運動,每一個斗爭,不但領導干部懂得,而且廣大的群眾都能懂得,都能掌握,這是一項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領導藝術。”

第三,上下聯系不夠。這主要包括下級對上級請示匯報不夠和上級對下級聯系指導不夠兩個方面。

針對一些地方黨組織對原則性問題粗枝大葉、對中央政策不願精心研究、自以為是、擅自決定和執行政策的錯誤行為,毛澤東突出強調要建立健全請示報告制度。1948年1月,他專門起草黨內指示,規定各中央局、中央分局要定期向黨中央和中央主席作綜合報告。在他看來,政策性的、經常性的、綜合性的請示報告制度,是各地同中央發生密切聯系的重要途徑。對於不重視、不遵守請示報告制度的行為,他提出批評、嚴令改正。比如,林彪和東北局自中央規定出台半年多來,一直未向中央作綜合報告。毛澤東去電嚴厲批評他們的“敷衍態度”和“無紀律思想”。在東北局作出檢討后,他又回電再次強調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性。

在加強上級對下級的聯系指導方面,毛澤東認為,方針政策決定了、發出了,並不是就萬事大吉了﹔領導機關還要通過電報、電話、談話、實地調研等各種方式,加強與下級的聯系,了解政策執行的進展及遇到的問題,及時給予指導。毛澤東的一條重要領導方法就是,注重搜集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執行政策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1948年3月,在看到山西崞縣召開土地改革代表會議、對錯劃階級成分行為進行改正的報告后,他寫下長篇按語並指示在《人民日報》發表。他指出:“這種敘述典型經驗的小冊子,比我們領導機關發出的決議案和指示文件,要生動豐富得多,能夠使缺乏經驗的同志們得到下手的方法。”他強調:“領導者的責任,就是不但指出斗爭的方向,規定斗爭的任務,而且必須總結具體的經驗,向群眾迅速傳播這些經驗,使正確的獲得推廣,錯誤的不致重犯。”

第四,政策本身就錯了或不完善。

如何避免政策的錯誤或失誤?在毛澤東看來,主要把握兩條。

第一條,就是毛澤東一貫強調的: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1947年10月中下旬,毛澤東自己曾就土地改革中的一些具體政策問題,先后在陝北佳縣的縣城、譚家坪、南河塘村、白雲山等地進行調查研究。正是根據調查的情況,並綜合各地反映的情況,他敏銳地發現土地改革中存在“左”的傾向。

第二條,就是政策制定出來后,究竟對不對,還要在執行過程中由實踐來檢驗。毛澤東在給劉少奇的電報中說:“凡政策之正確與否及正確之程度,均待經驗去考証。”1948年2月,他在一份黨內指示中強調:“政策必須在人民實踐中,也就是經驗中,才能証明其正確與否,才能確定其正確和錯誤的程度。”

綜合以上分析,毛澤東實際上指明了關於正確規定和執行政策的五個環節、五條方法,即,調查研究、明確界限、系統說明、上下溝通、實踐檢驗。沒有調查研究,就不會有正確的政策﹔沒有明確界限、系統說明和上下溝通,就不會有對政策的正確執行和及時糾偏﹔而政策的正確與否及其執行效果,則最終要在實踐中才能得到檢驗。

從1948年到現在,70年過去了。今天,我們正行進在新時代的征程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我們規劃了實現中國夢的新藍圖、新步驟、新方針,這些宏偉藍圖和大政方針能否落到實處,關鍵還要看能否有一整套正確而具體的執行政策的方法。在這方面,毛澤東關於執行政策的五條方法,為我們提供了指導和借鑒。

(作者戚義明單位: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