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內部矛盾理論的豐富和發展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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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內部矛盾理論的豐富和發展

鄭學選

.人民內部矛盾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在繼承馬克思主義相關理論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實際逐步形成的,並在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豐富的。

一、人民內部矛盾理論的提出

20世紀50年代,隨著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初步得以廣泛建立,同時,人民內部矛盾不斷顯現,已然構成了當時政治生活的主題。毛澤東基於對震驚世界的波匈事件的研判,認為波匈事件的教訓在於“社會主義國家內部的反動派同帝國主義者互相勾結,利用人民內部矛盾,挑撥離間,興風作浪,企圖實現他們的陰謀。”結合我國當時的客觀現實,毛澤東《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作為“一個總題目”,將其作為一門學科進行深入研究。經過反復醞釀,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發布了《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明確提出人民內部矛盾的學說。他指出,社會主義國家內部的矛盾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敵我矛盾,一類是人民內部矛盾。他強調,人民內部矛盾是基於人們一致的根本利益上的矛盾。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內容也會有所不同。就當時的歷史環境而言,具體內容涵蓋如下:人民內部各階級、各階層之間的矛盾以及各階層內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之間的矛盾,其中有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的矛盾,民主與集中的矛盾,領導與被領導之間的矛盾﹔此外,還有黨與非黨的矛盾,民族之間的矛盾,等等。

毛澤東強調,對於人民內部的是非矛盾和思想矛盾,解決途徑必須是討論、批評和說服教育。針對人民內部的思想矛盾和是非矛盾,不能用壓制、強迫的方法去解決。對於人民內部的物質利益矛盾,他指出,除了採取經濟的手段外,還要注重從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出發,做好引導工作,樹立正確的物質利益觀。對於人民內部的其他矛盾,他主張:“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長期共存、互相監督”。

二、改革開放之后人民內部矛盾理論的發展

1957年反右,毛澤東本人和黨在指導思想上逐步偏離了人民內部矛盾的正確理論。“文化大革命”中這一思想更是被篡改得面目全非。對此,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進行了思想理論上的撥亂反正。1981年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強調:“對於不屬於階級斗爭范圍的社會矛盾要用正確的方法加以解決。”

鄧小平一方面充分肯定和恢復了毛澤東關於人民內部矛盾的正確觀點,另一方面站在時代發展的高度,厘清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解決思路,為改革開放在中國的順利實施鋪平了道路。第一,把處理人民內部利益矛盾和解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相結合。鄧小平強調:“我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很低,解決這個主要矛盾就是我們的中心任務。” 大力發展社會的生產力,才能體現人民最根本的利益,才是解決我國現階段各種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根本途徑。第二,把妥善協調利益關系,作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關鍵。鄧小平明確指出:“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是統一的,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是統一的,暫時利益和長遠利益是統一的,我們必須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來調節各種利益的相互關系”。第三,把效率和公平相互統一,通過處理好先富和共富的辯証關系,化解人民內部矛盾。鄧小平指出:“在經濟政策上,我認為要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企業、一部分工人農民,由於辛勤努力成績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好起來。” 鄧小平在深刻認識我國所處的歷史階段的基礎上,深入闡明了“先富”與“共富”,公平與效率的辯証關系,為合理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提出了新思路。第四,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作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方法與手段。鄧小平指出,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也可以採用疏導的方法,但是這並不妨害使用法律的手段。在他看來,隻有充分發揮法治的作用,才能更加有效地解決人民內部矛盾。

三、新時期我們黨對認識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理論的新發展

因為利益格局的劇烈變化,部分黨員干部嚴重脫離人民群眾,背離了黨的優良品質,官僚主義嚴重,思想作風渙散,引起了人民群眾的強烈反感,干群關系不和諧。在這種情況下,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把正確理解和解決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問題,提升至維護社會穩定的全局的高度來強調,並對人民內部矛盾理論進行了深入思考。第一,從講政治的高度,強調正確理解和解決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性。將穩定視為改革和發展的前提,認為能否妥當解決這一問題,直接關系到人民的團結和國家的長治久安。第二,對於“人民”的內涵進行了富有時代性的論述。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把新的社會階層視為社會主義中“人民”的一部分,也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他們和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干部之間的矛盾是人民內部的矛盾,可以運用經濟、政治和法律等手段予以消除。這構成了新時期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理論基礎。第三,系統整理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系列新情況和新問題。這些關系大體上表現為人民內部的經濟領域、政治領域以及思想文化領域的矛盾關系。

針對我國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黨的十六大繼而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強調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需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運用統籌兼顧的方法。黨的十六大之后,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又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其基本內涵和要求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從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而言,“發展”提供了基本原則﹔“以人為本”提供了明確方向﹔全面、協調、可持續提供了具體方針﹔而統籌兼顧提供了具體方法。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議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定要從人民群眾最為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著手,採取一系列的政策與措施,為解決社會民生問題,為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不懈努力,要將關注百姓疾苦,謀求群眾福祉,實現社會和諧,始終作為我們黨不懈努力的目標。

近些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和社會經濟體制的加速轉型,不同利益主體的不同利益訴求,導致人民內部矛盾錯綜復雜。針對這種狀況,習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內部矛盾是現階段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因素。目前的人民內部矛盾,主要表現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帶來的問題。習近平同志強調,要重視判斷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的表現類型、基本特征、形成機理和發展趨勢,尤其是致力於摸清各類群體性事件的形成規律和化解辦法。他同時強調,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同做好群眾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深入研究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對群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把群眾工作貫穿到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群眾工作對象更加多樣化,群眾工作內容更加豐富,群眾工作環境越來越復雜。能否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為此,要重點在理念認識、工作思路、政策措施等方面不斷創新,進一步豐富、發展和完善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內部矛盾的理論。

(作者: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中建股份公司助理總經理)

(來源:《紅旗文稿》2013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