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民主決策思想的時代傳承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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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民主決策思想的時代傳承

王春璽

習近平總書記批示重溫毛澤東同志的著作《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要求堅持和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當前,黨內集中不夠和民主不夠的問題仍然存在,導致各級黨委的核心領導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黨委會的工作方法》中蘊含的兩個重要思想值得當前學習和借鑒:一是發揚決策過程中的民主。即通過決策前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這實際上是發揚人民民主﹔黨委內部實行集體領導、集體討論決策,這是黨內民主。二是決策民主化的最終目的是在民主基礎上集中正確的意見,提高決策效率。毛澤東同志之所以在《黨委會的工作方法》中突出強調黨委書記的作用,其用意即在於此。注重集體領導、團結基礎上的集中統一、調查研究,是黨的優良傳統。重新激活並弘揚這些黨內優良傳統,是習近平總書記加強黨委民主集中制建設的一個重要思路。從加強黨委民主決策機制的角度看,習近平總書記批示的精神,與《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有著一脈相承的思想關聯,同時也是對毛澤東黨委決策民主化思想的重要發展。

充分發揮黨委書記帶頭作用

與西方政黨之間相互掣肘、互相拆台、內耗嚴重不同,中國共產黨具有集中統一的獨特優勢。“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黨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動的一致。”隻有實現了思想上的統一、組織上的統一、行動上的統一,才能發揮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時期,要解決一些黨委在決策中正確集中不夠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等問題,黨委就必須進一步增進班子的團結。換句話說,加強黨委領導班子的團結並集中正確意見,無疑是保証黨委在思想上、行動上高度一致和決策高效的關鍵。

毛澤東在《黨委會的工作方法》一文中提出,“黨委書記要善於當‘班長’”。實際上,他強調的是黨委書記在班子團結中要負主要責任。書記、副書記不善於處理自己和委員之間的關系,就很難把這“一班人”指揮好。如果這“一班人”動作不整齊,就休想帶領千百萬人去作戰、去建設。習近平同志早在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就多次引用毛澤東同志的話,強調黨委班子團結的重要性及其實現團結的方法。他認為,加強團結,“一把手”要負主要責任,善於團結各方面同志包括與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領導干部都要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他還提出,要始終牢記毛澤東同志關於書記和委員之間的“諒解、支援和友誼,比什麼都重要”的教導,用真誠贏得大家的理解和信任,在合作中加深了解,在共事中增進團結。打好“團結牌”,形成整體合力。20151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講團結不是要搞一團和氣,講和諧不是要“和稀泥”。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要有正確立場和鮮明態度,敢於站出來說話,敢於表明自己的態度。換言之,講團結與講斗爭是辯証統一的,要在斗爭中求團結,真正做到“君子和而不同”。

充分發揮基層民眾積極性創造性

在黨委決策中,隻講集中是不夠的。“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黨員和黨組織的意願、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黨委決策民主是黨內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

實行集體領導和決策民主是中國共產黨的傳統。19275月,中共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首次明確提出了在黨委內部實行集體領導的原則,即“中央應該強毅地實行集體的指導,從中央省委以至支部”。黨委制是集體領導的一種形式。《黨委會的工作方法》中的一個重要思想就是堅持集體領導、集體決策。可以說,黨委會最根本的工作方法就是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毛澤東指出,黨委要完成自己的領導任務,就必須依靠黨委這“一班人”,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他主張,黨委書記和委員都“要把問題擺到桌面上來”,而不要在背后議論。他這裡實際上是強調會議集體討論在決策中的作用。

近年來,黨中央進一步加強了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步伐,集體決策已成為國家行為,在黨中央層面集體決策堅持得好,“但在一些縣市區、鄉鎮層面,較多地存在著‘一把手’決策現象,還沒有在集體決策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地方黨委的多輪巡視也証實了這一點,有的黨委“一把手”依然在搞“一言堂”、獨斷專行。20136月,習近平同志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要促使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要發揚黨內民主,營造民主討論的良好氛圍,鼓勵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裡話,允許不同意見碰撞和爭論,同時善於進行正確集中,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20151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會上對縣委書記提出了“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他指出,不把“班長”當成“家長”。“要按照程序進行決策,特別是涉及資金、項目、用人等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研究,不搞個人專權。要善於把黨委一班人、幾大家班子和各級干部智慧集中起來。”20161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也規定:黨委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於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常委會其他委員監督,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獨斷專行。

習近平總書記的批示,對新形勢下提高各級黨委尤其是黨委書記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更好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從而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習近平總書記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思想研究”(15ZDA004)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三峽大學“楚天學者計劃”特聘教授﹔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164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