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建立后毛澤東貫徹實施群眾路線的理論與實踐

作者:    發布時間: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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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建立后毛澤東貫徹實施群眾路線的理論與實踐

程中原

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獨立自主都是毛澤東思想的活的靈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后,毛澤東更加注重貫徹、實施群眾路線,並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不斷加以豐富和發展。

第一,在歷史發展的重要關頭,毛澤東總是根據新形勢和新任務,強調群眾路線的重要性,提出貫徹實施群眾路線的新內容。

在中國革命取得全國勝利的前夜,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報告中指出:“奪取全國勝利,這只是萬裡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8—1439頁。】指明了密切聯系群眾、貫徹群眾路線的關鍵。為二中全會做總結時,他又提出貫徹實施的具體意見:“力戒驕傲。這對領導者是一個原則問題。”“禁止給黨的領導者祝壽,禁止用黨的領導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業的名字,保持艱苦奮斗作風,制止歌功頌德現象。”【《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43頁。】還說:“不要把毛與馬、恩、列、斯並列起來。”【《毛澤東思想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646頁。】二中全會根據毛澤東提議,作出六項規定:一、不做壽﹔二、不送禮﹔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國同志同馬、恩、列、斯平列。新中國建立后,為密切聯系群眾,克服官僚主義,中共中央即決定成立中央和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

從工作重心由鄉村轉移到城市的新情況出發,毛澤東對在城市工作中怎樣貫徹群眾路線作出具體明確的闡述。城市工作中應該依靠誰?針對干部中的糊涂思想,毛澤東指出:在城市斗爭中,“我們必須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階級,團結其他勞動群眾,爭取知識分子,爭取盡可能多的能夠同我們合作的民族資產階級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們方面,或者使他們保持中立,以便向帝國主義者、國民黨、官僚資產階級作堅決的斗爭,一步一步地去戰勝這些敵人。”【《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1428頁。】強調要“向干部做教育,明確依靠工人階級的思想”【《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5頁。】,“把它貫徹到各項工作各個部門中去”。【《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頁。】同時,他又“提倡關心群眾生活,反對不關心群眾痛痒的官僚主義。”【《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頁。】

在建國前夕,毛澤東發表了《論人民民主專政》。指明一個聯系人民群眾的黨,是戰勝敵人的三件主要武器之一。強調在嚴重的經濟建設任務面前,“我們必須向一切內行的人們(不管什麼人)學經濟工作。拜他們做老師,恭恭敬敬地學,老老實實地學。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裝懂。不要擺官僚架子。”【《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1頁。】這就根據新形勢下新任務的需要擴大了“依靠群眾”的內涵。在指導鐵路工作時,毛澤東明確指出“依靠和團結廣大群眾”的范圍不僅包括“工程師”,而且包括“自由資產階級”在內。【《毛澤東思想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664頁。】

在建國初期領導進行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革命運動時,毛澤東把實行群眾路線放到第一重要的位置。把是否動員了群眾,是否發動了群眾,作為衡量成功與失敗、正確與錯誤的標尺。他指出:“土改工作主要應注意是否真正發動了群眾,由群眾自己動手(由上面派干部幫助)推翻地主階級,分配土地。”【《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頁。】他強調:“鎮壓反革命必須實行黨的群眾路線。”【《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8頁。】他要求,必須在全國范圍內繼續推行抗美援朝的宣傳教育運動,務使全國每處每人都受到這種教育。在領導開展“三反”運動時,毛澤東指出:應把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斗爭一樣的重要,一樣的發動群眾包括民主黨派及社會各界人士去進行,一樣的大張旗鼓去進行。【《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1頁。】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毛澤東提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十分強調群眾路線。他說:“所謂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就是我黨從來經常說的走群眾路線問題。共產黨員要善於同群眾商量辦事,任何時候也不要離開群眾。黨群關系好比魚水關系。如果黨群關系搞不好,社會主義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會主義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鞏固。”【《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6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547頁。】

1961年毛澤東主持制定的《人民公社六十條》規定:“人民公社各級的干部,都必須堅持群眾路線的工作作風,依靠群眾做好一切工作。要關心群眾生活,處處為群眾打算。要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意見,遇事和群眾商量,反對強迫命令。”(第46條)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前期,他期待通過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使我們的干部成為既懂政治、又懂業務、又紅又專,不是浮在上面、做官當老爺、脫離群眾,而是同群眾打成一片、受群眾擁護的真正好干部。”【《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94頁。】

第二,堅持不懈地反對貪污腐敗和官僚主義、命令主義等脫離群眾的惡劣作風,提倡以普通勞動者姿態出現,提倡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採取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領導同群眾相結合的方法。

毛澤東在領導開展“三反”運動時,把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作風聯系起來考察,指出:“反貪污斗爭和反浪費斗爭的開展和深入,必將接觸到各方面存在著的各種程度的官僚主義和自由主義的工作作風。這種作風,是貪污和浪費現象所以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原因。”【《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頁。】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1953年1月5日發出),指出: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在我們的黨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個大問題,就是在一個很長時期內還將是一個大問題。如果我們的領導辦法有所改進,則危害群眾的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就可以逐步減少,就可以使我們的許多黨政組織較早地遠離國民黨作風。而混在我們黨政組織中的許多壞人就可以早日清除,目前存在的許多壞事就可以早日消滅。【《毛澤東思想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743—744頁。】

他反復揭露脫離群眾的種種惡劣作風,指出:

——有大量的好同志卻被那些高官厚祿、養尊處優、驕傲自滿、固步自封、愛好資產階級形而上學的同志們,亦即官僚主義者,所壓住了,現在必須加以改革。【《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443頁。】

——各階層人民相當普遍地不滿意我們許多干部的強迫命令主義的惡劣作風,尤其是表現於征糧、收稅和催繳公債等項工作中的上述作風,如不及時加以整頓,即將脫離群眾。【《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頁。】

——討論問題,就壓抑群眾的積極性,不許人家講話,這種態度非常惡劣。【《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0頁。】

——我們有些同志,聽不得相反的意見,批評不得。這是很不對的。【《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頁。】有了錯誤,一定要作自我批評,要讓人家講話,讓人批評。【《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頁。】總之,讓人講話,天不會塌下來,自己也不會垮台。不讓人講話呢?那就難免有一天要垮台。【《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43頁。】

毛澤東指出這是固步自封、驕傲自滿的問題,並從辯証法的高度分析其原因,並提倡“學習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使之群眾化”。【《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305頁。】后來,他把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同群眾路線的方法貫通起來。提出要掌握“兩分法”,避免形而上學。他指出許多人之所以“隻見成績,不見缺點,隻願聽好話,不願聽批評話”,是因為“他們的頭腦,長期存在著形而上學的思想方法而不能解脫。”【《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442頁。】

在行動上,毛澤東以身作則。在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會上他作了自我批評,說:“凡是中央犯的錯誤,直接的歸我負責,間接的我也有份,因為我是中央主席。”【《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頁。】還說:“我們這幾年工作中的缺點、錯誤,第一筆賬,首先是中央負責,中央又是我首先負責”。【《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42頁。】毛澤東還對許多地方沒有傳達他在1961年六月會議最后一天所作的自我批評,表示了不滿。【《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頁。】

毛澤東要求運用群眾路線的方法來克服困難,解決問題。他指出,這個方法就是先民主,后集中,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領導同群眾相結合。【《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頁。】又說: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確地總結經驗。沒有民主,意見不是從群眾中來,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辦法。【《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1頁。】

毛澤東要求干部要以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打掉官風,平等待人。他在八大二次會議上指出,“官氣是一種低級趣味”,“要破除官氣,要掃掉官氣”。批評有些干部不願意以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是一種很惡劣的現象”。【《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8頁。】他在《工作方法六十條》中寫道:“以真正平等的態度對待干部和群眾。必須使人感到人們互相間的關系確實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給他的。”“任何人不論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間都要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決不許可擺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風。”【《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4—355頁。】他深刻地指出:“力量的來源就是人民群眾。不反映人民群眾的要求,哪一個人也不行。要在人民群眾那裡學得知識,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眾。”【《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4頁。】“政策措施一定要適合當前群眾的覺悟水平和當前群眾的迫切要求。凡是違背這兩條的,一定要失敗。”【《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頁。】

在運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集中起來堅持下去的群眾路線方法方面,毛澤東為全黨做出了示范。

一個突出的事例是制憲。正如毛澤東所指出的:“起草憲法採取了領導機關的意見和廣大群眾的意見相結合的方法。”【《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5頁。】毛澤東主持於1954年2月中旬寫出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草案初稿后。經過中央政治局會議多次討論,又征求法律、語言專家意見,至3月9日寫成憲法草案四讀稿。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連續開會討論,並在擴大范圍討論修改后提交憲法起草委員會。此后,憲法草案通過全國有代表性的八千多人廣泛討論和反復修改,於6月經毛澤東主持召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0次會議審議通過,交全國一億五千多萬人進行大討論,作了一些重要修改。毛澤東又於9月8日主持憲法起草委員會作最后討論修改﹔接著,9月14日毛澤東又主持召開的中央人民政府臨時會議審議,這才遞交1954年9月15日開幕的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9月20日,經全體代表無記名投票,獲得全票(1197票)通過。

再一個突出的事例是制定《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人民公社六十條》)。為戰勝六十年代初的嚴重困難,1961年初,毛澤東號召“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今年搞一個實事求是年”。【《毛澤東思想年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06、907頁。】會后,他親自組織和率領調查組到浙江、湖南、廣東調查。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經“三南”(中南、華南、西南)、“三北”(西北、東北、華北)會議和中央工作會議討論修改,得到充實和提高。毛澤東說:現在有了初步的調查成果了。從群眾中來,根據群眾的意見搞了這麼個東西。現在還需要到群眾中去。把這個東西帶回去,到生產隊去征求農民的意見。帶著《人民公社六十條》草案下去調查、征求意見以后,毛澤東又於1961年5月在北京召開中央工作會議,匯總大家對六十條的意見,進行討論、修改,把草案中沒有解決的兩個問題解決了:一個是三分供給,不再保留,分配完全按勞﹔一個是公共食堂,解散。

毛澤東制定《人民公社六十條》創造了走群眾路線的范例。在制定《人民公社六十條》的帶動下,1961年制定了國營工業企業、商業、高等學校、全日制中小學、自然科學研究、文藝工作以及解放軍連隊管理教育等一整套具體的方針、政策和辦法。

第三,作出規定,建立制度,是保証群眾路線貫徹實施的關鍵。

毛澤東指出,為了充分地注意執行群眾路線的領導方法,“我們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來保証群眾路線和集體領導的貫徹實施,而避免脫離群眾的個人突出和個人英雄主義,減少我們工作中的脫離客觀實際情況的主觀主義和片面性。”【《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頁。】

毛澤東領導建立的制度,做出的規定,採取的措施,約略說來,有以下七項。

一、建立監督機制。毛澤東指出,“共產黨基本的一條,就是直接依靠廣大革命人民群眾。”【《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581頁。】執政的黨和政府,一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全面接受群眾監督。沒有群眾監督,“他們可能進行貪污、盜竊。做投機生意,脫離群眾。”【《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8頁。】毛澤東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對群眾監督、黨內監督、輿論監督、民主黨派監督都提出了意見,做出了規定,建立了制度。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即成立了中央紀委,縣、團以上各級也都設立紀委。1955年3月又成立了監察委員會,加強和完善了以紀律檢查為主要內容的監督機制。1956年中共八大,特別強調宣傳和貫徹執行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的群眾路線,加強對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首先是階級的監督,群眾的監督。

群眾監督的一種重要方式是人民來信。早在1951年5月,毛澤東就指出:“必須重視人民的通信,要給人民來信以恰當的處理,滿足群眾的正當要求,要把這件事看成是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加強和人民聯系的一種方法”。【《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4頁。】1953年1月5日,毛澤東親自起草黨內指示,要求各級黨組織“從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檢查一次官僚主義、命令主義、違法亂紀的情況,並向他們展開堅決的斗爭”。毛澤東本人重視對群眾來信的處理。他同外國朋友說過,我和中央其他同志平均每天都能收到三百封信,其中總有幾封信是批評我們的。【毛澤東同參加中共八大的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代表團的談話(1956年9月24日),《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頁。】1963年12月13日,毛澤東讀到內刊登載的《上海有很多人迫切要求給予生活出路》,即寫批語:“此事必須解決。一定要使他們設法就業。即使暫時不能就業,也要支出一筆救濟費把他們養起來,以待逐漸設法就業。”並寫信給劉少奇、鄧小平、彭真閱知,說“此是一件大事,值得注意。”【《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438—439頁。】

毛澤東認為,運用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也是重要手段。1950年4月19日,黨中央發出了經毛澤東審閱改定的《中共中央關於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決定》。決定“在一切公開的場合,在人民群眾中,特別在報紙刊物上展開對於我們工作中一切錯誤和缺點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頁203—205頁。】此后,毛澤東對輿論監督一直抓住不放。1954年4月,他提出“報紙上的批評,要實行‘開、好、管’的三字方針”。【《毛澤東新聞工作文選》,新華出版社1983年版,第177頁。開、好、管,就是要開展批評,不要害怕批評,壓制批評﹔要開展得好,對人民有利,不能亂批一陣﹔黨委要把這件事管起來。】

毛澤東還十分重視民主黨派的監督。在1956年發表的《論十大關系》中,毛澤東確定處理“黨和非黨的關系”的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頁。】在1957年發表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進一步闡述了這個方針。

二、下廠下鄉,調查研究。1957年3月19日,毛澤東在南京、上海黨員干部會上講話,強調:“為工農服務,與群眾打成一片,不是兩片。”提出:“我們干部要經常下廠下鄉。”“爭取百分之七十下廠下鄉。”【《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0頁。】在1958年寫的《工作方法六十條》中,毛澤東提出:中央和省、直屬市、自治區兩級黨委的委員,除了生病的和年老的以外,一年一定要有四個月的時間輪流離開辦公室,到下面去作調查研究。【《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4頁。】毛澤東在與一位省委書記的通信中甚至說:“各級黨委,不許不作調查研究工作。絕對禁止黨委少數人不作調查,不同群眾商量,關在房子裡,作出害死人的主觀主義的所謂政策。”【《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2頁。】在毛澤東的倡導下,干部下鄉下廠,與群眾“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成為一時風尚。

三、蹲點。毛澤東指出,要弄清社會主義建設的規律,“一定要下一番苦功,要切切實實地去調查它,研究它。要下去蹲點,到生產大隊、生產隊,到工廠,到商店,去蹲點。”【《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頁。】他肯定中南局和廣東省委第一書記陶鑄到花縣一個生產隊蹲點兩個半月后寫的報告,對許多干部沒有下去蹲點和蹲點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59—260頁。】指出調查研究“至今還沒有形成風氣。有一些省委書記,到現在還沒有下去蹲過點”,“這個現象不好,必須改變過來。”【《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頁。】

四、干部參加勞動。1957年4月27日,毛澤東在為中央寫的給各省、部黨委的指示信中寫道:“提倡縣、區、鄉三級黨政主要干部,凡能勞動的,每年抽一部分時間下田參加生產,從事一小部分體力勞動。縣以上各級黨政軍主要干部(不是一般干部),凡能勞動的,也要這樣做,每年以一部分時間,分別下田、下工廠、下礦山、下工地或者到其他場所,和工人農民一道從事可能勝任的一小部分體力勞動(哪怕是很少一點)。這樣一來,黨和群眾就打成一片了,主觀主義,官僚主義,老爺作風,就可以大為減少,面目一新。”【《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4頁。】5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這個指示,並隨即在5月15日《人民日報》發表。

1960年3月22日,毛澤東把鞍鋼經驗稱為“鞍鋼憲法”,概括為“兩參一改三結合”,強調大搞群眾運動和干部參加集體生產勞動。

196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發出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規定人民公社各級干部都必須同社員一起參加勞動,並提出具體要求。【“公社一級的干部,最少的全年不能少於六十天﹔大隊的干部要固定在一個生產隊參加勞動,實行定工勞動、定額補貼。每一個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干部,都要以一個普通社員的身份參加勞動,同社員一樣評工記分。”(第44條)“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干部,一律不脫離生產。他們的補貼工分,合計起來一般地不能超過全大隊工分總數的百分之二。”(第43條)】

1963年3月,毛澤東為中央轉發昔陽縣干部參加勞動的材料重擬標題:“山西省昔陽縣,縣、社、大隊、生產隊四級干部全體參加生產勞動的偉大范例”。在為轉發這件材料作的指示中強調,干部參加勞動,是黨的優良傳統之一,是黨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政策。【《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65—266頁。】

1963年5月9日,毛澤東為轉發浙江省七個關於干部參加勞動的材料寫了批語。指出干部參加勞動是“極端重大的問題”。要求對這個問題在年內討論幾次,逐步加深對於參加生產勞動偉大革命意義的認識,減少思想落后干部的抵抗和阻力。並“希望爭取在三年內能使全國全體農村黨支部書記認真參加生產勞動,而在第一年,能爭取有三分之一的支部書記參加勞動,那就是一個大勝利。城市工廠支部書記也應當是生產能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92—293頁。】

五、整風。在1951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就已指出:整風要“一年一次,冬季進行,時間要短,任務是檢查工作,總結工作經驗,發揚成績,糾正缺點錯誤,借以教育干部。”【《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7頁。】在1957年春部署整風運動的時候,毛澤東多次論述整風的意義、目的和方法。在宣傳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這一次整風,主要是要批評幾種錯誤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一個是主觀主義,一個是官僚主義,還有一個是宗派主義。”並說:為了把幾億人口的中國建設成為富裕的、強盛的、具有高度文化的國家,“現在要整風,將來還要整風,要不斷地把我們身上的錯誤東西整掉”【《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4、275頁。】會后,毛澤東即南下宣傳貫徹會議精神。3月18日、20日先后在濟南和南京黨員干部會上講話,指出“整風是用批評和自我批評解決黨內矛盾的一種方法,也是解決黨同人民之間的矛盾的一種方法。”要經過整風“把我們黨艱苦奮斗的傳統好好發揚起來。”“最好一年有這麼一回,開這麼幾天的批評會。”【《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4、286頁。】1958年1月,毛澤東在《工作方法六十條(草案)》中強調:“一定要把整風堅持到底。全黨要鼓起干勁,打掉官風,實事求是,同人民打成一片,盡可能地糾正一切工作上、作風上、制度上的缺點和錯誤。”【《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4頁。】

六、樹立先進典型。毛澤東在1951年1月5日為中央起草的指示中要求,在開展反壞人壞事廣泛斗爭達到一個適當階段的時候,就應將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調查分析和表揚,使全黨都向這些好的典型看齊,發揚正氣,壓倒邪氣。【《毛澤東思想年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774頁。】

在五十年代,抗美援朝戰爭中涌現了黃繼光、邱少雲、羅盛教等英雄,工農業戰線涌現了孟泰、王崇倫、郝建秀、李順達、陳永康等模范,科技戰線表彰了錢學森、李四光等專家。六十年代,毛澤東題詞“向雷鋒同志學習”,寫詩頌“拒腐蝕,永不沾”的南京路上好八連,還樹立鐵人王進喜、縣委書記焦裕祿等典型,開展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全國人民學習解放軍的活動,激發了社會主義建設的熱情,形成了良好的社會風尚。

七、反對特殊化。在《人民公社六十條》中規定:“人民公社各級干部,都要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勤務員,同群眾同甘共苦。不許利用職權,使自己和自己的親屬享受特殊待遇,多記工分,多吃多佔。不許另設小灶。反對特殊化。”(第48條)“人民公社各級工作人員的任免和獎懲,都必須按照規定的手續辦事,不許任用私人,徇私舞弊。”(第50條)在干部子女教育問題上,容易發生特殊化。毛澤東針對當時存在的問題指出:“干部子弟學校,第一步應劃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級﹔第二步,廢除這種貴族學校,與人民子弟合一。”【《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頁。】六十年代中央開會,會上喝茶,個人付錢。在茶杯下押兩角錢,成為一種習慣。

應該看到,群眾路線是建立在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証唯物主義的基礎之上的。群眾路線的貫徹實施必須確立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必須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辯証法﹔必須抱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群眾路線同實事求是、調查研究、民主作風、民主集中制密切相關,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同理論聯系實際的作風、同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密切相連。毛澤東建國以來關於群眾路線的理論與實踐為全黨指出了方向和路徑,做出了示范和榜樣。我們一定要走毛澤東開創與拓展的群眾路線,和廣大群眾緊密團結在一起,為實現復興中華的理想和目標而奮斗。

(作者程中原: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中共文獻研究會毛澤東思想生平研究分會編《毛澤東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120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