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展觀:執政黨治國治理社會根本理念的轉變

作者:鄭杭生    發布時間:20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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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執政黨治國治理社會根本理念的轉變
鄭杭生

黨的十六大以來,發展、發展觀、全斷發展觀、新型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等詞的使用率越來越高。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完整而明確地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的概念,並對它的內容做了表述,即:“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而、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強調“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推進改革和發展。簡要地說,科學發展觀,就是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就是“四個協調發展”或者“五個統籌發展”,就是社會和諧發展。
這種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的根本理念,也就是使我們的城市和鄉村、東中西部不同區域、經濟和社會、人和自然、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等參與發展的各方,都能獲得雙贏互利,而不是通過犧牲一方來使另一方得益獲利。雙贏互利,這是“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的要旨﹔通過犧牲一方來使另一方得益獲利,則是發展問題上的“零和游戲”,是片面的、不協調的、不可持續發展的舊式發展觀的集中體現。我們黨完整明確地提出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拋棄那種片面的、不協調的、不可持續的舊式發展觀,完成了在發展根本理念和指導思想上的新舊轉變。這種新舊轉變的精神實質,我個人認為,就是執政黨的治國、治理社會的根本理念和執政黨的現代化建設的指導思想的重大轉變,就是找到了新的發展思路來實現我們國家更快更好地發展。這種重大轉變,具有裡程碑的意義,主要可以從下述四個方面來體會,而這四方面反過來也都從不同角度體現著執政黨治國、治理社會的根本觀念的重大轉變。

第一,科學發展觀標志著我們黨真正完成了從善於破壞舊世界到善於建設新世界的根本轉變

通過回顧新中國建立以來至今的歷史,我們更加深切地認識到,對一個用革命手段奪得全國政權的政黨來說,在革命勝利后要保持社會的全面進步和協調發展,最重要的是要從“善於破壞舊世界”轉到“善於建設新世界”。毛澤東主席在建國前召開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曾經正確指出:“我們不但善於破壞一個舊世界,我們還將善於建設一個新世界。”建國后的歷史表明,我們取得的成績,都與正確處理破壞舊世界與建設新世界、推翻舊制度與建構新制度的關系緊密相聯,而我們的失誤則與沒有正確處理這些關系有關。
深入一點進行分析,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失誤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即:
1.用破壞舊世界的方式來建設新世界,沒有從破壞性思維及時轉到建設性思維。其中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我們沒有及時從對舊世界、對資本主義社會的革命批判型轉為對新世界、對我們自己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維護建設型,仍然用“斗爭哲學”、“破字當頭”對待新世界、新社會。
2.在如何建設新世界上存在較大的盲目性,沒有自覺認識到在建設新世界中還有“善於”與“不善於”的區別。什麼叫“善於建設新世界”?其中的“善於”是什麼含義?過去很難說得清楚。有了科學發展觀,就很容易理解了。所謂“善於”,就是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建設新世界,就是使我們的新世界、新社會的城鄉、區域、經濟社會、人和自然、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都能得到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促進以人為本的實現,達到雙贏互利,並把發展的代價減少到最小范圍,控制在最低限度。而所謂“不善於”,則是通過犧牲一方達到另一方單贏的“零和游戲”,即那種片面的、不協調的、不可持續發展,因而使我們付出過大的代價。
所以,在我們黨沒有自覺地完整地明確地提出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觀之前,很難說得上真正完成了從善於破壞舊世界到善於建設新世界的根本轉變。
大家可以注意到,真正完成這個轉變並不是很容易的,如果從1949年3月5日毛澤東主席在七屆二中全會上的講話算起,到2004年初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整整花了55年!超過半個世紀!
從善於破壞舊世界到善於建設新世界的根本轉變,是一個概括性最高的轉變,接下來的一些轉變,都可以看作是在這一總的轉變下的不同方面的具體化。

第二,科學發展觀標志著我們黨真正完成了從“革命為民”到“執政為民”的根本轉變

“革命為民”與“執政為民”在“為民”上是相通和相同的。但是革命和執政的主客觀條件畢竟是有重大區別的,體現在如何為民上也是有區別的,甚至是有原則區別的。這些差別至少包括這樣四個方面:
1.從目標上說,革命的目標是破壞和推翻舊的制度,並奪取政權﹔執政的目標則是建立新的制度,維護自己的執政地位,並利用政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形成社會良性運行的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文化需要。
2.從手段上講,革命必然強調斗爭,奉行“斗爭哲學”,凡有利於奪取政權和破壞舊的社會秩序的一切矛盾和斗爭,總是全力擴大、激化﹔執政則主張安定和社會和諧,凡不利於鞏固政權和經濟建設的一切矛盾,總是全力去緩和化解,通過協調、對話、妥協,來平衡社會不同群體的利益。
3.從要解決的難點上說,革命主要是軍事上的難點,是如何以弱小的革命力量逐步戰勝強大的反動力量的難點﹔執政則是建設的難點,是如何協調社會利益的難點。
4.從黨的社會基礎上說,革命當然也要團結最廣大的階級階層,但多半扎根於特定的社會不滿階層,代表一個特定的階級,體現他們的意志,實現他們的理想﹔執政則力求平衡全社會各階層民眾的利益,反映和實現廣大人民的願望和要求。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在制定社會政策時必須兼顧不同社會群體的要求﹔黨代表的應當是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為他們而執政。
忽視或混淆這種區別,用革命的辦法來解決執政的問題——我們稱之為“革命慣性”,就會造成嚴重的后果,甚至會造成“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十年動亂和惡性運行。新中國建立到改革開放前的歷史,既使我們增加了“執政為民”的經驗,也使我們嘗到了“革命慣性”的惡果。鄧小平的撥亂反正,在某種程度上說,也是撥“用革命的辦法來解決執政問題”之亂,而返“執政為民”之正。江澤民正式提出“執政為民”,並把它作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本質”,既是對鄧小平理論的繼承,同時又是對它的發展和創新。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真正做到“執政為民”,這同樣離不開科學發展觀。隻有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觀,執政黨才能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利為民所謀”。反之,離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觀,盡管有“執政為民”的良好願望,也不能真正做到執政為民。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明確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強調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關於發展的要求,體現了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

第三,科學發展觀標志著我們黨真正完成把階級階層作為“社會甄別機制”到作為“社會激勵機制”,的根本轉變

階級階層涉及社會資源在不同社會群體中配置的差別。我國的階級劃分制度——一種直接體現社會結構的次級制度,是從革命戰爭年代演變而來的。在革命戰爭年代,階級分析和劃分主要是為了解決分清敵我這樣一個革命的首要問題。這是必要的。新中國建立后不久,即在全國農村實行的土地改革,按照佔有生產資料的狀況、有無剝削及剝削的程度劃分了地主、富農、中農、貧農、雇農等階級成分﹔1954—1956年,為適應社會主義革命和改造的需要,在城市也參照此標准及個人職業,劃定了革命干部、革命軍人、工人、店員、資產階級、工商業兼地主、小業主、手工業者、職員、自由職業、高級職員、城市貧民、攤販等階級成分。這樣就分別形成了中國城鄉社會的政治與階級結構。這種階級身分(家庭出身)在上世紀60年代的城鄉“四清”運動與“文化大革命”中被復查與再確認,並通過政審制度與人事檔案制度記錄在個人檔案中。在1978年前,階級身分在個人從國家和社會中得到何種資源中,起著重要的甚至決定的作用。可見,革命戰爭年代的思路和基本做法,在中國共產黨執政后在很大程度上都繼續下來了,並在某種程度上強化了。
改革開放前,上述階級劃分制度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社會甄別機制。即根據每個人的先賦身分,將他們歸入不同的社會群體,賦予他們不同的社會資源。在這種社會甄別機制中,各個社會地位之間是相對封閉的,從一種社會地位向另一種社會地位流動幾無可能。這樣一種身分性的社會甄別機制,在社會資源的分配上不是雙贏互利,不是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很大程度上束縛了社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損害了社會的動力機制﹔限制了社會交往,影響了社會整合﹔妨礙了社會資源的自由流動,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很顯然,階級階層作為“社會甄別機制”,實質上是和舊式發展觀相聯系的。
將階級階層作為社會激勵機制就不同了,它是讓每個社會成員認清自己在整個社會分層中的位置,認識不同的階層在獲得收入、聲望、權力等社會資源方面存在著差異,甚至很大的差異,明確要往上一個階層走,要符合什麼要求,要相應地作出何種努力。這裡階層地位是一個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加以改變的。這與階級階層作為社會甄別機制不同。作為甄別機制,是依據先賦身分如出身,賦予每個社會成員一個固定的身分,這是通過自己努力無法改變的。
適度的社會分層是一種有效的社會激勵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鍋飯”所具有的種種痼疾。當然,不合理的社會分層也會損害社會激勵和社會團結。一個社會的社會分層是否合理,一是看它的開放性,二是看它的公正性。所謂開放性,是指社會上的任何職位,所有社會成員在理論上都可以憑借自己后天的努力而獲取,各種社會地位之間的轉換和流動是自由的。所謂公正性,是指各種社會資源在各種社會地位上的分布是公平的,地位之間的級差是合理的。公平,不是別的,就是合理的差別。
階級階層作為社會激勵機制,是和新型發展觀相聯系的。因為它符合以人為本,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符合雙贏互利。十六大報告所說的正是階級階層作為社會激勵機制的情況,正是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這樣一種新型發展觀:“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不斷壯大,素質不斷提高。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始終是推動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根本力量。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對為祖國富強貢獻力量的社會各階層人們都要團結,對他們的創業精神都要鼓勵,對他們的合法權益都要保護,對他們中的優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同樣,胡錦濤總書記在2003年“七一重要講話”中也指出:“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始終認為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是推動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根本力量,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新的社會階層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最廣泛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系和社會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我們就能集聚起推進事業發展的強大力量。”
這裡應當強調指出,當前研究我國社會分層,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要搞一次重新劃分階層的運動﹔研究我國社會分層,是為了實事求是地搞清楚階層結構變遷的客觀情況,為更好地將社會分層制度從社會甄別機制轉變為社會激勵機制服務,也是為了讓國家和社會能夠及時掌握整個社會的動態,從而能夠利用社會分層機制來有效地推動社會的發展。
上述的階級階層結構的變化是涉及到我國長治久安的大問題。如果我們用世界眼光看,更可以感到這個問題的重要。首先,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和高度發達國家的社會,一般比較穩定。這種穩定,究其原因,主要是社會結構,特別是其階層結構的穩定。他們的社會結構,一般是中間大、兩頭小,呈橄欖型或菱形狀。龐大的中間階層,有的社會其數量超過80%,他們對社會的認同感強,成為社會的穩定力量。這一階層,在社會的上層(總是少數)和下層(一般也是少數)之間,成為一個緩沖地帶,起著穩定社會的作用。這些國家用積極的產業政策、稅收政策、社會保障政策,從次級制度上支撐這一階層結構。這個問題是有關我國社會長治久安建構的大問題,不可不進一步研究。因此對我國仍然不大的中間階層的現狀、特點、分類、趨勢等問題,需要進行探討。其次,我們也不無遺憾地得知,前蘇聯的解體,並非一日之寒。他們自己的一些學者在總結教訓時曾對中國學者談到,在多方面的原因中,一個原因就是過分重視階級而忽視階層,過分重視階級分析而忽視階層分析。階級斗爭擴大化會導致多麼嚴重的后果,我們從前前蘇聯的解體中可以進一步體會到。
總之,馬克思主義創始人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強調革命批判的態度,強調階級概念,強化無產階級的自覺的階級意識,強調資產階級這個“剝奪者必須被剝奪”,確實是有充分理由的。而在推翻資本主義社會建立社會主義社會之后,不應該再過分強調階級和階級斗爭,而應該逐步從“以階級斗爭為綱”真正轉到“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從階級階層作為“社會甄別機制”真正轉到“社會激勵機制”,並用階層范疇來淡化階級概念,從“階級分析”真正轉到“階層分析”。這樣才能逐步減緩社會的張力,增加社會的整合力。在這方面,我們經歷過的片面強調階級斗爭的“月月講、年年講”,直至“文化大革命”的“以階級斗爭為綱”都給了我們深刻的教訓。
從上述關於階級階層作為社會甄別機制與舊式發展觀相關、階級階層作為社會激勵機制與新型發展觀相聯系的分析表明,沒有新型發展觀,階級階層作為“社會甄別機制”到作為“社會激勵機制”的根本轉變就不可能真正完成。

第四,科學發展觀標志著我們黨真正完成了從“斗爭哲學”到“和諧觀念”的根本轉變

建國以來直到改革開放,我國的歷次政治運動都貫穿著“斗爭哲學”,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更是把“斗爭哲學”發揮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人們越來越深 切地體會到: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在“革命”的名義下搞“斗爭哲學”,並不是康庄大道,而是執政黨的自我毀滅之路。“斗爭哲學”把斗爭絕對化,是違背馬克思主義的,同時也極大地敗壞了馬克思主義。可以說,“斗爭哲學”的嚴重惡果,既震撼性地表明了“斗爭哲學”的不可取,又強烈地呼喚著社會協調、社會和諧的主調。所謂“斗則兩傷,和則雙美”。這是我們用沉痛代價換來的沉痛教訓。
現在,社會和諧已經正式成為執政黨追求的政策目標之一。十六大報告在論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時,提出了“重要戰略機遇期”的新概念。戰略機遇期所指涉的時限是“二十一世紀頭二十年”:所要達到的目標是“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目標的具體內容是“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完成上述目標的手段是多方面的創新,即“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根據十六大報告的論述,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社會更加和諧”是戰略機遇期中國社會的主調,是執政黨所追求的政策目標之一。現在,科學發展觀更把“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直接列為自己的一個重要內容,鮮明地標志著我們黨真正完成了從“斗爭哲學”到“和諧觀念”的根本轉變。
上述執政黨的治國、治理社會的根本理念和現代化建設的指導思想的確立,對全國人民生活早日達到美滿是個福音,對中華民族實現復興是個福音。這個治國、治理社會的根本理念,是制定具體社會政策的指導思想,任何社會發展政策如果偏離這個根本理念,將會使自己出現這樣那樣的缺損和問題。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發展觀是關於發展的本質、目的、內涵和要求的總體看法和根本觀點。有什麼樣的發展觀,就會有什麼樣的發展道路、發展模式和發展戰略,就會對發展的實踐產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響。
(來源:《北京黨史》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