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淺析

作者:    發布時間: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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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淺析*

蔡娟

 

[摘要]黨的十六大以來,胡錦濤總書記在繼承鄧小平、江澤民反腐倡廉思想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創新,提出了一系列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觀點,指導著持久深入的反腐倡廉建設。這些思想是:依據新目標,確立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概念﹔適應新形勢,拓展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充滿新期待,樹立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觀念﹔研究新情況,明確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要求﹔立足新階段,構建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方略﹔解決新問題,提出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舉措。

[關鍵詞]胡錦濤﹔反腐倡廉﹔創新

 

黨的十六大以來,胡錦濤總書記在繼承鄧小平、江澤民反腐倡廉思想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創新,確立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概念,提出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新觀念、新要求、新方略、新舉措,形成了一系列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觀點,開創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局面。

一、依據新目標,確立了反腐倡廉的新概念——“反腐倡廉建設”

十七大報告第一次將以往的“反腐倡廉工作”說法改為“反腐倡廉建設”,雖然隻有兩字之差,但意義深遠,既是對反腐倡廉理論的創新,又是對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長期以來,人們習慣於把反腐敗看成一種純屬於“破”的工作,而忽視其“立”的一面,這是導致有些人擔心反腐敗抓得太嚴會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甚至影響政治、社會穩定的思想根源。其實“破”與“立”是對立統一的,“破”是“立”的前提和基礎,不破不立,立則必破﹔“破”意味著“立”的開始,“立”是“破”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如果嚴重危害黨和國家事業的腐敗毒瘤不割除,黨風廉政建設就無從談起。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提法反映的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事業的新定位,符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的特點﹔也表明我們黨將從全局視角和戰略高度把反腐倡廉作為一項經常化的建設工程有目的、有規劃、有步驟地向前推進,為我們進一步理順反腐倡廉思路、明確反腐倡廉措施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經常化指明了方向﹔預示著反腐倡廉將實現由淺入深、由懲入防、從“破”到“立”、從全線突破到整體推進的重大轉變﹔更預示著我國的反腐倡廉工作將更加科學、規范、有效。

二、適應新形勢,拓展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五位一體”黨建工作新格局

過去我們把黨的自身建設一般歸納為思想、組織、作風三大建設。改革開放以來,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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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娟,南通大學法政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

*本文為江蘇省教育廳資助項目“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道德觀:歷史傳承和時代發展”[08SJB7100009]、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資助項目“廉政文化建設與‘懲防體系’的構建研究”[07GG005]的研究成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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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在深刻總結黨的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提升了制度建設的地位。於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就發展為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四大建設。此后,隨著反腐倡廉的特殊性、重要性在新形勢下的凸顯,胡錦濤突出強調反腐倡廉建設,並在黨的十七大上,將它從黨風建設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黨的建設內容,於是黨的建設就由“四位一體”進一步拓展為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反腐倡廉建設“五位一體”,構建了黨建工作的新格局,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黨的反腐倡廉理論,拓展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和黨的建設的新領域。

客觀地講,反腐倡廉建設與“四大建設”相輔相成,它既是“四大建設”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內容,又對它們起著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為此,我們必須把反腐倡廉建設自覺融入黨的建設之中,使之與“四大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真正做到通盤考慮,整體推進,協調發展,並將其放在突出位置。正如胡錦濤總書記所強調的那樣:“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工作,特別是在革命、建設、改革的重大歷史關頭和關鍵發展階段,更是高度自覺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擺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態度也是一以貫之的。”[1]“全黨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2]p.55

三、充滿新期待,樹立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觀念——“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

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上的一個重要創新,也是一個嶄新的重大課題。20051月,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明確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黨全社會。……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規律,使教育內容貼近黨員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把思想教育、紀律教育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結合起來。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推動廉政文化進社區、家庭、學校、企業和農村。”[3]p.539)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風尚。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明確提出:“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2]p.55)並將其作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主要任務首次寫進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提高到關系機制、制度和體系建立的高度。20086月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又強調:“結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制定《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4]p.10

從一定意義上說,廉政文化建設新概念的提出,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創新之策,是具有現實針對性和未來前瞻性的反腐倡廉建設新觀念。它表明:“反腐倡廉意識從政治自覺,即從擔當的政治使命的高度來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提升到文化自覺,即從崇尚人文關懷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高度來堅定反腐倡廉的自覺性﹔當然也說明,反腐倡廉建設不僅出於政治上保持黨員先進性的考量,更要出於堅守人生信仰及弘揚高尚人文精神的訴求。”[5]胡錦濤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式上,向全國人民誓言,要“嚴於律己、廉潔奉公,兢兢業業、干干淨淨為國家和人民工作”。[6]“干干淨淨”是他堅守政治品格的信念,更是他操守人生道德的表白,體現了廉政觀念上文化自覺的崇高境界。

四、研究新情況,明確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要求——“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

2008115日,胡錦濤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設“在實踐中,要注意把握和體現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1]

改革創新是反腐倡廉的前提。“要以改革精神推進制度建設,以創新思路尋求治本辦法……以建設性的思路、建設性的舉措、建設性的方法推進反腐倡廉建設。”[1]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一個動態的、開放的、不斷發展的過程,必須把深化改革、創新體制作為根本途徑,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要更加重視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充分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善於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外有益做法,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制,破解工作難題,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1]

懲防並舉是反腐倡廉的關鍵。胡錦濤強調:“要堅持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懲治於已然,防患於未然,既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依法嚴懲腐敗分子,又加大預防工作力度、不斷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1]

統籌推進是反腐倡廉的根本。要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的全局之中,注重戰略的全局性、運作的整體性、手段的綜合性和工作的層次性,善於處理好懲防體系中各個部分、各個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把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系統性、實效性。”[1]

重在建設是反腐倡廉的目的。“我們要繼續抓住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這個重點,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與加強制度建設相結合,……堅持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相結合。”[1]在懲防體系建設中,必須突出實踐性、有效性,把握規律性、前瞻性,把懲防體系建設落實到反腐倡廉各項具體工作之中,著重從建設的角度,創新反腐倡廉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最大限度地消減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五、立足新階段,構建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方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003128日,胡錦濤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要“注重制度建設和創新,加強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7]2003219日,胡錦濤在中紀委第二次全會上指出,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構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防范腐敗體制機制”﹔要“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加強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8]這些論述蘊涵了依靠教育、制度和監督並重來懲治和預防腐敗,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20049月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上,胡錦濤提出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9]在胡錦濤的領導和推動下,20051月,黨中央又頒布了《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明確提出要建立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証、監督是關鍵,使三者統一於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之中。這實際上已構成了新時期完整的反腐倡廉建設新方略。在黨的十七大上,胡錦濤進一步提出了“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2]p.50)的新命題,創立了反腐倡廉重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重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理念。

概言之,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抓住了反腐倡廉的重點,已經逐步形成了一條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工作思路,並構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和“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方略。這是我們黨在新時期對反腐倡廉建設理論的重大發展和杰出貢獻。這表明,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建設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堅持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整體治理的思路更加清晰﹔堅持把以人為本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和監督之中,融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改革措施之中,不斷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更加明確﹔標志著經過多年的實踐摸索和經驗積累,反腐倡廉建設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六、解決新問題,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舉措——“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深化改革、嚴厲懲處……做到全面部署、整體推進、系統治理”

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反腐倡廉理論,針對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國面臨的新的腐敗問題和我們黨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提出了一系列蘊涵真知灼見的反腐倡廉的新舉措,創造性地“統籌推進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深化改革、嚴厲懲處的各項工作,……做到全面部署、整體推進、系統治理”。[10]

1.堅持教育是基礎,建立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胡錦濤強調要深入開展優良傳統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先進性教育,要從思想道德教育這個基礎抓起,不斷夯實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使領導干部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深入開展優良傳統教育。為了能進一步弘揚中國共產黨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胡錦濤任總書記后不久,就帶領中央書記處成員到革命聖地西柏坡學習考察,發表了《堅持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的重要講話,闡述了弘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此后,胡錦濤多次強調要艱苦奮斗和居安思危。2003311日,他在全黨深入學習鄭培民先進事跡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要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做到‘兩個務必’,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嚴於律己,率先垂范。”[11]200634日,胡錦濤在參加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時提出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並強調要以艱苦奮斗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200719日,胡錦濤在中紀委第七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大力倡導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良好風氣,要“牢記‘兩個務必’,帶頭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精神,帶頭反對鋪張浪費和大手大腳,帶頭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在各項工作中都要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真正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用在刀刃上。”[12]

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胡錦濤強調:“堅持不懈地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全黨、教育人民,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風尚,……切實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轉化為人民的自覺追求。”[2]p.34

深入開展先進性教育。這是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抓反腐倡廉建設的鮮明特色。20051月至20066月,在全黨7000多萬黨員中開展了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使廣大黨員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馬克思主義教育、黨性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2.依靠制度反腐敗,形成反腐倡廉制度體系。胡錦濤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13]p.732)依靠制度反腐敗,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途徑。

十六大提出的改革權力過度集中的政治體制的思路是“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應該說,在此之前,“依靠制度反腐敗”處於由以權力制約反腐敗向以法制規范反腐敗轉型的探索過程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提出,則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出的新要求,是依靠制度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十七大在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寫入黨章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2]p.33)更是對反腐倡廉在認識上的重大飛躍。

至此,已經基本形成了“依靠制度反腐”的體系:(1)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進一步健全。圍繞學習《黨章》,黨中央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基礎性法規制度。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關於中共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職責的意見》等各項具體監督制度﹔並發布了《關於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關於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和《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等一系列配套規定。僅2006年,我國就先后推出十大法紀制度規范:《監督法》、行政問責制、任期制、交流制、回避制、報告制度等。[14]2)反腐倡廉行政制度規范進一步建立。《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強調:“加強廉政法制建設,真正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保証領導干部廉潔從政。”[9]十七大報告則指出,在反腐倡廉建設中,要“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2]p.33)為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保証權力正確行使,中央各主管職能部門也相繼制定了新的配套制度。中央紀委印發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下發了《關於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的通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標志著我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初步形成了以憲法和黨章為依據,適應新時期反腐倡廉形勢和任務需要的法規制度體系。

3.堅持改革是動力,促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對此,胡錦濤提出了“用改革的辦法解決腐敗問題”的新論斷。具體地說,就是要用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並強調要在政治領域,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在經濟領域,推進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在社會領域,搞好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管理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體制機制改革,用改革創新的精神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體制與機制的與時俱進。

4.堅持懲處是手段,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200615日,胡錦濤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指出:“要嚴肅查處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辦領導干部濫用權力、謀取私利、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方面的案件。”[15]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體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向全黨和全國人民表態:“必須進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處。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依照黨紀國法,堅決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懲處腐敗分子。……毫不動搖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2]2007625日,胡錦濤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16]在黨的十七大上胡錦濤代表黨中央進一步強調:“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依法嚴懲,決不姑息!”[2]p.55

總之,胡錦濤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內涵豐富,立意深邃,概括精辟,理念科學。這些論述與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的反腐倡廉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是對長期以來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刻思考和科學總結。毋庸置疑,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深入開展,必將進一步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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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努力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利條件和堅強保障[EB/OL].

[2]胡錦濤.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

[4]《工作規劃》編寫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8.

[5]勵慧芳.反腐倡廉:從政治自覺到文化自覺——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共產黨廉政觀念的演進[J].浙江社會科學,2008,(6.

[6]胡錦濤.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的講話[EB/OL].

[7]新華社北京128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 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N].人民日報,2003-1-291.

[8]胡錦濤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 把握大局 堅定信心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有力保証[N].人民日報,2003-2-201.

[9]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EB/OL].

[10]金道銘.以改革創新精神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J].黨建研究,2008,(5.

[11]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就深入學習鄭培民先進事跡作出重要批示.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向鄭培民同志學習[N].人民日報,2003-3-311.

[12]胡錦濤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EB/OL].

[1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14]2006中國反腐倡廉備忘錄·十大法紀制度[EB/OL].

[15]胡錦濤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EB/OL].

[16]胡錦濤發表重要講話:政治體制改革須不斷推進[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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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200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