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的調研與《論十大關系》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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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的調研與《論十大關系》

李慶剛

《論十大關系》是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中的經典著作之一,也是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取得的獨創性理論成果之一,為新時期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理論准備。這一經典著作的誕生,絕非毛澤東的即興之作﹔劉少奇的調查研究工作,為毛澤東提出《論十大關系》提供了直接借鑒。

1956年社會主義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社會主義制度在我國建立起來,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任務客觀地擺上了黨中央的議事日程。經過新中國成立后7年時間的摸索,特別是通過學習蘇聯經驗、在蘇聯指導幫助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的實踐,黨中央對於搞建設有了一些自己的體會和認識。正如毛澤東后來總結的那樣:“解放后,三年恢復時期,對搞建設,我們是懵懵懂懂的。接著搞第一個五年計劃,對建設還是懵懵懂懂的,隻能基本照抄蘇聯的辦法,但總覺得不滿意,心情不舒暢。”這番話道出了黨的第一代領導人的共同心情。因此,在1956年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即將建立的時候,黨中央希望在蘇聯模式之外,另辟蹊徑,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國特點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來。為解決這一問題,同時也為即將召開的黨的八大做准備,按照黨開展工作的慣例和做法,中央領導同志開始進行相關的調查研究工作。

調查研究首先從劉少奇聽取匯報開始。按照中央分工,黨的八大政治報告的起草工作由劉少奇負責。為起草好報告,1955年12月7日至1956年3月9日,在3個多月時間裡,劉少奇先后約請中央和國務院30多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匯報座談,內容包括工業、農業、商業、交通、財政、金融、文化、衛生和國民經濟計劃等各個方面。在座談中,劉少奇記下了幾萬字的筆記,並對各部門的工作提出一些指導性意見。劉少奇的這一做法以及所提意見,對隨后毛澤東提出《論十大關系》具有直接的啟示借鑒作用。

在同地方工業部負責人談話時,劉少奇指出,新產品的花樣要創新,要學習借鑒別國和地區的經驗。他說:“聽說有一種鐵殼熱水瓶,上面畫著梁山伯祝英台的圖樣,農民因其畫的是一個悲劇,不吉利,所以銷路頗受影響。對這件事不要去批評。它比不動腦筋好,它幫助我們取得了經驗。”“蘇聯過去吃了虧,以前《蘇聯婦女》雜志不登服裝設計,時裝式樣總是跟巴黎走,我們不搞服裝設計也就跟香港走。所以想花樣很重要,想錯了也不要緊,不要以為搞時裝就是資本主義。”在同紡織工業部負責人談話時,劉少奇也指出:“要想辦法生產一些好的高級消費品,換取農民的東西。新花色的毛衣褲要多織一些。用棉紗織百褶裙可以試驗。商店隻供應藍布、白布是保守的、落后的。”劉少奇還強調,要提高產品質量,關鍵是把產品質量標准定下來,“為此要多搜集技術資料,有些技術資料中國現在沒有,可以到蘇聯及其他國家去搞,也可以到資本主義國家去搞,花錢買,用各種辦法去搞,……現有的好東西,技術標准要定下來,比如北京烤鴨、四川榨菜很不錯,就應給它們定個標准”。在同輕工業部負責人匯報時,劉少奇指出,“凡是自己沒有的技術,可以向別的國家去要資料,可以派學習小組赴國外去學習,可以請外國專家、技師來指導”,“對資本主義國家的技術也要盡量吸收,花錢買他們的技術,向他們學”。這種勇於向外國學習的開放的思想認識,也生動地體現在毛澤東《論十大關系》關於“中國和外國的關系”論述中。

另外,對於工業如何布局,劉少奇專門談到沿海工廠遷往內地的問題。他說,要“考慮上海搬廠去內地的問題,也要估計到這個前途。恐怕還要建些新廠”,“還有一個分散與集中的問題,什麼宜於分散,什麼宜於集中,怎樣才有利,這也是工業上的一個根本問題”。

在同糧食部負責人談話時,劉少奇明確指出要以蘇為鑒。他說:“目前蘇聯糧食來源有四個渠道:(一)義務交售﹔(二)拖拉機站的實物報酬﹔(三)國營農場收入﹔(四)國家採購。我國情況和蘇聯不一樣,不要單純學蘇聯的經驗。”劉少奇還指出,“國營農場將來我們不一定有蘇聯那麼多”。劉少奇認為:“我們的公糧制度好,群眾有繳公糧的習慣,國家不出錢,群眾無意見,如果和征購合並成一個制度,則征購糧必須降價,農民會有意見。”所以,“改變糧食征購制度不要單純學蘇聯經驗,這個問題要進一步研究。”

在聽取郵電部負責人匯報時,劉少奇再次提到要學習外國先進科學技術問題,他說:“把人家最新的科學技術學到手,自己再搞就有基礎了。向人家學習,不只是向蘇聯和新民主主義國家學習,也向其他國家學習。”對於發展郵電事業,他指出:“我國人口多而且相對集中,這是我們的特點,與蘇聯不同,蘇聯地方大,人口不密。應該找與我國有相似特點的國家去學習經驗,看他們的電話、郵路是怎麼搞的,而不是找蘇聯這方面的經驗。向哪些國家學習哪些經驗,這是最基本的一條。”

劉少奇的這些意見和觀點,貫穿著“以蘇為鑒”的精神,較早地注意到中國與外國、沿海工業與內地工業、國家與生產者個人等社會主義建設中應當正確處理的重要關系。這些意見和觀點,隨后都在《論十大關系》中得到了體現。

1956年1月中旬毛澤東從外地調研回到北京后,受劉少奇做法的啟發,也讓人安排組織聽取了35個部門的匯報。其間,1956年2月召開的蘇共二十大,揭露了斯大林制造個人崇拜及造成的嚴重后果,也促使各國共產黨人認真反思蘇聯模式,重新思考本國的建設道路問題。在此基礎上,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了著名的《論十大關系》講話。《論十大關系》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地指出,蘇聯方面暴露了他們在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一些缺點和錯誤,他們走過的彎路,你還想走?這一反問,明確地表明我們黨要走出一條自己的建設道路的立場和態度。此后不久,劉少奇在多次談話中也指出,要強調我們自己的經驗,用我們自己的經驗解決我們自己的問題,不能照抄人家的。任何外國經驗隻能作參考,決定問題必須從本國的具體情況出發。任何外國的經驗,包括蘇聯的經驗,可以加以改變而不能死搬。

可見,1956年黨在開啟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探索任務之時,劉少奇和毛澤東對探索的方向與原則等問題的認識是基本一致、互相啟發促進的。基於此,有研究者指出:“《論十大關系》中闡述的思想原則,特別是關於經濟建設中幾個方面關系的處理原則,是由劉少奇首先提起,由毛澤東發揮和完成的。他們在這些問題上的思路是一致的。”這一判斷,有其歷史依據,也體現了毛澤東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的豐富內涵。

來源:學習時報》2014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