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劉少奇關於民生問題的探索

作者:    發布時間: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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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初期劉少奇關於民生問題的探索

——基於民生視角的《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解讀

董一冰,焦宇

發展機會、發展能力及權益維護狀況等。新中國成立初期生產力水平低下,民生狀況極為困苦。劉少奇在這一時期提出了一系列解決民生問題的思路,有效地指導和推動了新中國民生問題的不斷改善,對於當今中國的民生建設有重要的啟示作用。

一、使人民“過富裕的有文化的生活”

新中國成立后,劉少奇依據國情分析了中國的民生現狀,提出了民生建設目標。他說:“直到現在,中國勞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世界許多先進國家比較起來,還是很低的。他們還很窮困,他們迫切地需要提高生活水平,過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這是全國最大多數人民最大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力求實現的最基本的任務。”〔1〕為了實現這一民生目標和理想,他在1953年中國工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必須經常地、密切地關心工人群眾的生活狀況,在增加生產的基礎上,按照必要與可能逐步改善工人的物質與文化生活和工人的工作條件。提高工人階級以及全體勞動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福利”〔2〕。同時,對不同消費層次群體的不同民生需求也要充分考慮。例如城鄉居民、收入有差別的居民對生活的需求就有所不同,隻有這樣才能比較合理地解決民生需求。

充分考慮農民群體的民生利益。他強調,在廣大農村要積極為農民的民生利益而奮斗。1955年,他在全國農村基層會議上指出:“黨在農村中的基本任務,是要組織和領導以互助合作為中心的農業增產運動……農村中的一切工作必須圍繞這一基本任務去進行。”〔3〕隻有農業增產豐收,才會使農民擺脫貧困,豐衣足食。同時,劉少奇又獨具慧眼地發現了供銷社對於改善農民生活的重大意義。他認為,供銷合作社是國營經濟與廣大農民小生產者之間密切結合的紐帶,進行有組織的貿易,對市場實行決定性的領導,“使農民和國家都能在一定限度內避免商人的中間剝削,使全體人民也得到好處”〔4〕。劉少奇還提倡要積極幫助、扶持農民創業,指出,“必須迅速建立新的信貸制度”〔5〕,鼓勵農民互助互貸。這種以扶助農民生產為基本目標的新的國家信貸能使農民盡快致富,提高其生活水平。

重視工人階級作為民生建設主體作用的發揮。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工人階級已經獲得了一切政治自由,並已取得了對於國家政權的領導地位。這就使得中國工人階級能夠團結一切勞動人民,依靠自己的勞動,去創造自己未來的幸福生活”〔6〕。同時,企業在公私合營以后,工人成為企業的主人,全體工人與職員都能夠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參加、協助監督工廠的管理工作,同時發揮高度的積極性、創造性來從事生產。在如何調動工人積極性以更好地發揮主體作用方面,劉少奇提出要建立科學的獎懲制度,引導競爭機制,在勞動競賽中貫徹物質鼓勵的原則。對那些工作超額完成的工人,應該給予物質的榮譽的獎勵。“使職工群眾從個人物質利益上來關心自己的勞動成果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7〕,劉少奇注重物質獎勵和刺激的思想在黨內領導人中比較突出。

二、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鞏固民生的物質基礎

馬克思主義認為,生產力是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劉少奇科學地分析了近代以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國情,認為苦難深重的中國人民要擺脫絕對貧困,獲得民生幸福,就必須推翻束縛生產力的封建剝削制度,“實行土地改革及其他各種民主改革,消滅地主階級及其他一切封建殘余勢力,從而在城市和農村中解放已有的生產力”〔8〕。劉少奇對土地改革的認識在黨內達到了一定高度。他深刻地指出,土地改革的重要意義在於解放生產力,“不是單純地為了救濟窮苦農民,而是為了要使農村生產力從地主階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縛之下獲得解放,以便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9〕。在此基礎上,19502月中共七屆四中全會上劉少奇進一步從制度高度出發指出,“僅僅實行土地改革還不能最后地解放農民,隻有實行社會主義才能使農民最后地獲得解放、免於貧困並富裕起來”〔10〕。也隻有這樣才能為生產力解放提供制度保障。毛澤東面對土地改革完成以后開展的互助合作運動,農民的生活有了顯著的提高的現實,也在1955年對廖魯言在全國人大一屆二次會議上的發言稿中批示:“今后的任務是領導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避免資本主義的剝削。因為隻有社會主義才是引導農民到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11〕強調在解放生產力基礎上發展生產力。“因為生產事業的發展,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乃是全體人民一切物質福利和精神福利的基礎。”〔12〕劉少奇強調要把發展生產力作為中心任務。1951年他在《中國共產黨今后的歷史任務》一文中強調,“在建設時期,除開必要的國防外,一切工作和其他建設均配合經濟建設。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13〕。一切從廣大群眾的生存問題出發,把解決貧困與溫飽問題作為改善民生的切入點,讓廣大群眾通過發展經濟獲得實實在在的生活改善。

強調要正確處理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改善民生之間的關系。劉少奇強調,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隻能循著經濟發展的步驟來提高,經濟建設能夠繼續發展一步,人民生活水平才有繼續提高一步的可能性。他指出:“在建設時期內,存在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由人民積累資金以加快工業化之間的矛盾,應使廣大人民徹底了解這個矛盾,以便獲得適當的解決。”〔14〕在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的條件下,要提倡節約,反對浪費。隻有由中國人民自己節約這一個辦法,才能籌集中國工業化所需要的巨額資金。工業化的發展反過來又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為人民節省下來的資金主要的是用來滿足國家工業建設的需要。這就為提高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建立了可靠的基礎。”〔15〕反過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會促進工業的發展。“生活改善,購買力大大提高,工業品的銷售市場就大為擴大。這個工業發展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條件”〔16〕,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出,改善民生與發展生產是對立統一的矛盾關系,兩者互為依存。民生改善幅度必須適當,不能超越生產力水平盲目提高。“如果有人要勉強地去提高,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超過了經濟發展的速度,超過了經濟事業的負擔能力,那就要阻止和破壞經濟事業的發展,在最后,不獨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反,還要破壞人民的生活,使人民生活水平降低。”〔17〕他號召工人階級積極增產,“並在增加生產的基礎上改善工人階級的物質文化生活,改善勞動條件與福利事業”〔18〕。否則,會挫傷人們的生產積極性。

三、改善民生能“增進人民對政府之信仰”

劉少奇認為民生問題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隻有解決好民生問題,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不斷擴大黨和政府的政治優勢和執政基礎。1950年他在《國家工業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文中指出,在農業和輕工業發展的基礎上,迫切需要把勞動人民十分低下的生活水平提高一步,這對於在政治上進一步團結全體人民,也是非常需要的。〔19

1950年針對新解放區土改及征收公糧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劉少奇指出,農村民生問題也同樣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各地人民政府對於自己在征糧中所發生的缺點和錯誤,必須如此進行切實的糾正和補救,才能增進人民對於政府之信仰”〔20〕,才能安定農村以進行春耕。對地主的征糧數目不宜過多,“如果地主將所收租谷全部交給政府,還不夠,或者農民完全不交租給地主,政府還要向地主征糧,而且所征數目甚大,那是更加不對的……如果不加以糾正,我們在政治上就要陷於被動”〔21〕,特別對民主人士的家庭也要注意搞好團結。

強調要把解決民生問題作為黨和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把改善民生作為黨和政府日常工作的常態,強調杜絕官僚主義。“黨的各級組織在研究生產的同時,必須經常地研究職工群眾的生活問題,……及時地解決職工生活中所存在的應當解決而又可能解決的問題。”〔22〕讓群眾充分理解共產黨改善民生的根本宗旨,需要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打通人民的思想”,“號召人民相信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是好的”〔23〕。

強調要注意保護農民和民族資產階級這兩個階級的利益,鞏固統一戰線。劉少奇強調保護民族資產階級利益並指出民族資產階級是一個有進步性的階級,它今天的發展有一定進步意義,要充分發揮這個階級在統一戰線中的作用,使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站在反對帝國主義的陣營內。針對頻發的勞資矛盾和爭端,劉少奇提出要制定勞資兩利的政策,正確解決勞資矛盾。1949年中共中央代表團與聯共()中央斯大林會談時,他說:“為了使工人斗爭不致破壞我們與資產階級的合作,應當要資本家與工人訂立合同,在合同上使工人利益得到保障,要說服資本家變為文明的照顧工人利益的資本家,使我們與資產階級的合作能比較長期的繼續。”〔24〕通過這些措施,使更多的人增進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四、保障不同群體的基本權益

改善民生要切實保障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劉少奇尤其關注困難群體的基本權益。1950年他在慶祝五一勞動節大會上指出:“從來中國的政府是不救濟失業工人的,而人民政府雖然今天還處在困難之中,對於失業工人就要規定並實行確實救濟的辦法。”〔25〕他主張採取生產自救、轉業訓練、發放救濟金等辦法來減輕失業人員的困難,並幫助他們就業。劉少奇對各類失業人員都非常關注。他強調,對那些“有城市人民政府或工會的証明文件回到鄉村的失業工人及其家屬,……應分給與農民同樣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26〕,對於全國大量的失業店員“國家的商業機關和合作社應大量招收他們”〔27〕,對農民及其他無工資收入者,必須有補助費。並批示勞動部應該設立從上至下的機構,認真地解決這類問題。針對1952年底和1953年初起各地工人代表來京請願事件中存在嚴重的官僚主義,劉少奇告誡有關部門要對失業工人依法給予救濟,不能推諉。那些對工人的生活和失業問題漠不關心的部門和領導,應首先切實檢討自己工作中的缺點並切實解決工人的問題。劉少奇催促各地黨委寫失業工人救濟報告,強調救濟失業工人有助於社會穩定,是有重要政治意義的問題。

重視災民救濟工作。劉少奇督促有關部門“要放手地把政府撥到各地的救災糧在災民生產自救的方針下迅速發放,以便使災民渡過難關”〔28〕。他特別強調要對老區人民的困難注意救濟,並提出撥一筆貸款專用,或作為基金,組織一個永久機構來經營,這樣老區困難問題可永遠解決。

照顧特殊群體。劉少奇提出對高級民主人士家屬、烈屬、藝人、游民等特殊群體給予應有的照顧,要讓他們感受到新中國黨和政府的溫暖。他分別在19491951年提出了一系列關於特殊群體的照顧政策。他強調對高級民主人士家屬“在土地改革中,除在政治上予以適當照顧外,在經濟上應留給必要的生活資料,不得把他們‘掃地出門’,他們在城市中的財產,一般的應予保留,不得沒收”〔29〕。“烈士本人計算在家庭人口之內分得一份土地,作為對於烈士家屬的一種撫恤。”〔30〕對於舊人員“不可踢開不管,而應舉辦大的訓練班,受訓期間照減低后的薪水資打六折至七折(薪水低的可少打折扣)發給,以保証他們及其家屬的生活”〔31〕。對於那些生病的工人,生活更加困難,則由行政或工會另定辦法補助。因禁戲過多,使藝人生活困難,劉少奇強調要尊重藝人的地位,組織與鼓勵他們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成為人民的藝術家。〔32

五、提高廣大民眾素質

馬克思主義認為,在未來社會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是人類歷史活動的總目標。提高廣大人民素質是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經途徑,也是民生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劉少奇從人的生命健康、文化教育等方面關注人的素質全面提高。

改善醫療衛生狀況。針對工人職業中毒現象十分嚴重,企業行業對工人關心不夠的現狀,1951年劉少奇提出,“醫藥衛生問題,是關系全國人民利益的大問題,政府將撥出大筆經費從全國各地來辦理醫藥衛生事業”〔33〕。他還提出相關部門要統籌處理、解決機關及學校工作人員公費醫療待遇問題。針對國營煤礦事故較多的現象,劉少奇1953年強調,應注意改善一些有害於健康的工種的工人的勞動條件,應有一些特殊照顧和規定。關於煤礦工業中安全生產問題,他提出應由煤礦工會和燃料工業部商妥,共同或分別採取適當的措施去解決。煤礦中各種嚴重問題應切實公開報道,以便借輿論之力加以鞭策,引起各方面注意採取相應的措施和辦法。劉少奇還特別關注婦女健康。號召有關部門組織婦女學習育嬰及救急救傷各項常識,提出婦女患婦科疾病需設法及時治療。

通過掃盲提高人民文化素質。劉少奇指出:“要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要不斷提高農業生產,農民沒有文化是有不少困難的。必須了解,社會主義社會是不能在文盲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34〕他還提出了具體的掃盲辦法,1952年開始推行速成識字法,“在全國范圍內大張旗鼓地推行識字運動”。並提出國家要投入大筆經費支持這項工作,“識字運動協會很可以組織,以便吸收各種願為識字運動服務者參加工作,經費亦可由它統支,它是一個長期的有繁重工作的機構”〔35〕。並指出,組織與訓練大量師資和干部,是開展掃盲運動的關鍵之一。提倡義務教育,並把義務教育和升學緊密聯系起來。1951年,針對廣東初中生畢業無法升學,難找工作,對政府不滿,請願、自殺事件頻發的現象,劉少奇提出“要確定我國目前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的目的,同時又要不妨害升學”〔36〕。針對全國師范院校生源少的現象強調,要發展教育,就要注重培養教育方面的人才。學生在畢業后,必須服從分配,擔任教育工作。

注重發揮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劉少奇認為學校能“培養出足夠數量合乎國家建設需要的德才兼備的優秀干部並把勞動人民的文化程度提高到相當的水平”〔37〕。並強調,“學校教育方面著重高等教育和中等專業教育”〔38〕。劉少奇還提出了“兩種學校制度和兩種勞動制度”的思想,其目的是培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全面發展的人才,這一觀點也得到了毛澤東的贊同,在一些地區進行了試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劉少奇強調在加強文化教育的同時必須加強思想道德教育。他說,“我們的國家目前還存在著資產階級,資產階級那種唯利是圖、個人第一、享樂至上的道德觀念和生活方式,就會像細菌一樣隨時隨地向著年輕人的純潔的心靈襲擊”〔39〕,所以,我們要在“生活作風教育方面,繼續在青年中提倡勤勞、儉朴、誠實、正直,反對腐化、奢侈、欺騙、虛偽的惡習”〔4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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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6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78

11〕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5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223

35〕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4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260

〔基金項目〕中國中共文獻研究會劉少奇思想生平研究分會項目

〔作者簡介〕董一冰(1968),女,黑龍江牡丹江人,牡丹江師范學院教授,中共黨史博士,政治學博士后,中國中共文獻研究會劉少奇思想生平研究分會理事,研究方向:中國化馬克思主義與當代中國現實問題;焦宇(1989),女,牡丹江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生。

(來源:《毛澤東思想研究》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