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力:均衡與非均衡——鄧小平關於經濟發展的辯証思想研究
均衡與非均衡:鄧小平關於經濟發展的辯証思想研究
武 力
[摘要]新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經歷了如下歷史演進過程: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非均衡發展到計劃經濟的均衡發展,再走向市場經濟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均衡發展。在此過程中,鄧小平提出了許多關於經濟發展的辯証思想。面對經濟落后的基本國情,鄧小平肯定中國經濟發展必須也必然是高速度的,他提出“三步走”的戰略思想,使中國經濟發展速度和目標調整到切實可行﹔同時,高速度不是勻速前進,而是波浪式向前發展,要爭取若干個速度比較快、效益比較好的階段。鄧小平提出一個大政策,要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在區域發展步驟上,他逐步提出“兩個大局”的思想。新世紀以來的十多年間,我國國民收入結構調整不斷深化,區域差距呈縮小趨勢。在新的起點上,鄧小平關於經濟發展均衡與非均衡關系的辯証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啟示和借鑒意義。
[關鍵詞]經濟發展戰略﹔均衡發展﹔非均衡發展﹔鄧小平﹔“三步走”﹔“兩個大局”﹔共同富裕
﹝中圖分類號﹞A849.1;F120.2 ﹝文獻標識碼﹞ A
作為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大國,新中國60多年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必然是一個不均衡與均衡交替往復的過程,其間體制與政策的階段性變化是不可避免的。新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經歷了如下一個歷史演進過程: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非均衡發展到計劃經濟的均衡發展﹔再從計劃經濟的均衡發展到市場經濟的非均衡發展﹔最后走向市場經濟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均衡發展。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中國的經濟發展從此開啟了市場經濟條件下轉向均衡發展的大門。本文著重探討在這個過程中,鄧小平作為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所作出的偉大貢獻。
一、從計劃均衡到市場非均衡發展思路的轉變
新中國建立以后,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面臨的主要問題,除了要加快經濟發展速度,以迅速改變舊中國遺留下來的貧窮落后面貌外,還有一條就是要避免走資本主義那種以犧牲農民和工人利益為代價、發展成果為少數人所享有的非均衡發展道路。因此在1953年轉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后,國家迅速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並在“一五”計劃中貫徹了生產力合理布局的思想,加大了對內地的投資力度。為了實現均衡發展,毛澤東在中共八大前后,提出了處理好農輕重關系,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關系,以及處理好沿海與內地的關系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周恩來、劉少奇、陳雲、薄一波、李富春等,也提出了綜合平衡、計劃管理與市場調節相結合、正確處理積累與消費的關系等思想。
但是由於中國是一個地域遼闊、各地資源條件差異大的大國,發展的不平衡是其工業化初期的客觀規律,加上實施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戰略和追求經濟增長的高速度,從而使得均衡發展只是一種良好的願望。過度追求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階層之間的均衡發展,尤其是居民收入分配的平等,反而導致了資金短缺條件下的重復建設、經濟劇烈波動和公有制企業效益低下,從而形成了發展慢的脆弱的低水平均衡。
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大國,迅速改變貧窮落后面貌是黨和人民的迫切要求,急於求成、“大干快上”幾乎是各個地區、各個產業、各個階層的願望。如何解決資金和資源短缺、使大量人口從農業向二、三產業轉移,是中國工業化所遇到的最大難題﹔同樣,如何解決中國工業水平落后、能耗高、投入產出比低的效益問題,也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長期關注和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幾次重大經濟體制調整,都與解決上述問題密切相關。例如:建國初期的土地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1957年開始的中央與地方經濟關系調整,1958年的“大躍進”,以及20世紀60年代開始的“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全國學人民解放軍”、“政治挂帥”等等,都是試圖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和精神激勵作用,解決公有制經濟激勵不足、官僚主義滋生、經濟效益與預期的社會主義優越性相差甚遠的狀況。在經濟運行方面,則呈現出典型的供給約束型波動,即“躍進——失衡——調整——再躍進”﹔在經濟效益方面,則呈現出精神激勵作用遞減而不斷強化政治運動力度的趨勢。
事實証明,在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體制下,無論是“高度集中”還是“權力下放”,無論是規范管理還是群眾運動、“全民大辦工業”,都不僅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反而造成經濟運行混亂和資源的巨大浪費。改革開放之前20多年的歷史証明,在單一公有制和行政性計劃管理體制范圍內想主意、找辦法、打轉轉,不能解決職工吃企業“大鍋飯”、農民吃集體“大鍋飯”、企業吃國家“大鍋飯”的問題,不能避免資金利用率和勞動力資源利用率“雙低”的結果。改革的結果跳不出“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這就是1978年改革開放的邏輯起點。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鄧小平在1978年12月13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講話中提出:“在經濟政策上,我認為要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企業、一部分工人農民,由於辛勤努力成績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來。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來,就必然產生極大的示范力量,影響左鄰右舍,帶動其他地區、其他單位的人們向他們學習。這樣,就會使整個國民經濟不斷地波浪式地向前發展,使全國各族人民都能比較快地富裕起來。……這是一個大政策,一個能夠影響和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政策,建議同志們認真加以考慮和研究。”(《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頁。)這一段看似簡單而淺顯的話,實際上成為后來中國經濟發展基本路徑的濫觴,它包含了從均衡發展向非均衡發展思路轉變的四個重大內容:一是經濟發展速度的波浪式前進,而不是均衡勻速﹔二是地區之間的發展是不平衡的﹔三是人群之間的收入是不均衡的(或者說是不平均的)﹔四是通過這種不均衡的發展,最終實現均衡發展。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的經濟發展,反映出鄧小平上述思路歷史與邏輯的高度一致。
二、從被動的“經濟波動”到主動的“波浪式”發展
經濟發展的速度並不是憑著主觀願望想多高就能多高,必須建立在切實可行的基礎上。新中國人口多、底子薄,經濟落后,建設資金積累困難,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的經濟發展目標和預期速度長期超出了國情和經濟發展的實際可能。這種過高的目標來源於急於求成的思想和心態,並成為制訂經濟發展計劃和政策的依據,從而造成了經濟發展的劇烈波動,經濟調整不僅是被動的,而且往往代價很高。怎樣認識中國經濟發展速度方面的規律,成為改革開放初期直至今日都在探索的重要問題。
鄧小平對這個問題的認識視野很寬,思考得很深。
首先,鄧小平肯定了中國經濟發展必須也必然是高速度的。他指出:“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講,正確的政治領導的成果,歸根結底要表現在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上,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社會主義國家生產力發展的速度比資本主義國家慢,還談什麼優越性?”(《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28頁。)但是這種速度又不能是空泛和不切實際的。因此,鄧小平經過認真細致的測算,將宣傳了近20年的到20世紀末實現“四個現代化”的目標,改為“小康” 目標。
1979年12月6日,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首次提出了“小康”概念。1982年8月6日,鄧小平在會見澳大利亞總理弗雷澤時又說:“我們要達到四個現代化的目標,必須有正確的政策,光講空話不行。三中全會確定的思想路線就是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來制定我們的方針和政策。有一個問題是,到本世紀末,四個現代化要達到一個什麼標准?要達到一個什麼水平?現代化這個名詞很好。什麼是現代化?一九七九年我回答日本大平首相說,到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達到國民生產總值人均一千美元。我們經過反復研究之后,覺得可能一千美元還是高了一點,因為必須考慮到人口增長的因素。所以我們把本世紀末的國民生產總值人均放在爭取達到八百美元的水平上。”(《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第836—837頁。)隨后鄧小平提出了“三步走”戰略,即到21世紀中葉,中國才達到世界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從而將中國的“四個現代化”目標落在了比較實在的基礎上。這樣,就從根本上消解了長期以來形成的急於求成的思想和心態,使經濟發展速度的設計和預期更加科學化,既保証了高速度,又不至於失去理性,陷入盲目和狂熱。可以說,鄧小平完成了中國經濟發展速度和目標由過去長期超過實際可能調整到切實可行。
其次,鄧小平還認識到中國經濟發展不會是勻速前進,而是波浪式地向前推進。這既符合科技和生產力發展規律,也符合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矛盾的運動規律。1992年初,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進一步論述了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對於我們這樣發展中的大國來說,經濟要發展得快一點,不可能總是那麼平平靜靜、穩穩當當。要注意經濟穩定、協調地發展,但穩定和協調也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發展才是硬道理。這個問題要搞清楚。如果分析不當,造成誤解,就會變得謹小慎微,不敢解放思想,不敢放開手腳,結果是喪失時機,猶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7頁。)鄧小平還根據國內外的經驗指出:“從我們自己這些年的經驗來看,經濟發展隔幾年上一個台階,是能夠辦得到的。”“從國際經驗來看,一些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都曾經有過高速發展時期,或若干高速發展階段。日本、南朝鮮、東南亞一些國家和地區,就是如此。現在,我們國內條件具備,國際環境有利,再加上發揮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在今后的現代化建設長過程中,出現若干個發展速度比較快、效益比較好的階段,是必要的,也是能夠辦到的。我們就是要有這個雄心壯志!”(《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6、377頁。)
鄧小平關於中國經濟發展“三步走”的戰略和發展將會是波浪式前進的論述,不僅對於后來中國抓住機遇、深化改革、避免經濟發展大起大落,以及坦然應對經濟波動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更重要的是他提供了認識經濟發展規律的新視角和新方法。
三、從均衡發展到“兩個大局”思想
舊中國遺留下來的經濟布局極為不合理,現代交通和工業基本上集中在沿海地區,內地特別是西部地區經濟非常落后﹔而新中國成立初期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也使得沿海地區工業的原料和產品銷售兩頭都要轉移到內地。為了國家的經濟安全,同時也使工業企業接近原料產地和消費地區,必須盡快改變這種現代工業和交通布局極為不合理的狀況。於是,從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國家實施區域均衡發展戰略,國家投資開始向內地傾斜。這種均衡發展戰略在“一五”時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改善了國家生產力布局。但是從1964年開始,受中印邊界沖突、越南戰爭以及中蘇邊界沖突等國際環境的影響,國家開始實施“三線建設”,投資過度投向中西部地區。“三五”期間,沿海十一省市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比“二五”減少了43.2%,而雲、貴、川、西藏、陝、青、甘、寧、新疆等省區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則比“二五”增加了28.1%﹔“三五”期間,軍工和“三線建設”的投資約佔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3.1%。(參見曹爾階等:《新中國投資史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年版,第230—231頁。)這一方面促進了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但是另一方面由於這些地區的其他發展條件欠缺,也造成投資的經濟效益不高,這在資金極為短缺的條件下是很可惜的,機會成本太高。在此背景下,鄧小平在1978年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出了讓一部分地區先發展起來的區域非均衡發展新思路。此后直至20世紀90年代初,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鄧小平將這個思路發展成為完整的“兩個大局”的思想。
1985年,針對沿海地區,特別是經濟特區、開放城市利用政策優惠和外向型經濟率先發展起來,並從內地吸引了人才和資金的情況,鄧小平指出:“我們提倡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為了激勵和帶動其他地區也富裕起來,並且使先富裕起來的地區幫助落后的地區更好地發展。”(《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11頁。) 1988年,他進一步明確提出“兩個大局”的思想:“沿海地區要加快對外開放,使這個擁有兩億人口的廣大地帶較快地先發展起來,從而帶動內地更好地發展,這是一個事關大局的問題。內地要顧全這個大局。反過來,發展到一定的時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來幫助內地發展,這也是個大局。那時沿海也要服從這個大局。”(《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77—278頁。)
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還提出了區域經濟發展從不均衡走向均衡的方法和時間表,他說:解決地區之間貧富差距的辦法之一,“就是先富起來的地區多交點利稅,支持貧困地區的發展。當然,太早這樣辦也不行,現在不能削弱發達地區的活力,也不能鼓勵吃‘大鍋飯’。什麼時候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在什麼基礎上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要研究。可以設想,在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到那個時候,發達地區要繼續發展,並通過多交利稅和技術轉讓等方式大力支持不發達地區。不發達地區又大都是擁有豐富資源的地區,發展潛力是很大的。總之,就全國范圍來說,我們一定能夠逐步順利解決沿海同內地貧富差距的問題。”(《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4頁。)
鄧小平的上述設想,在世紀之交中國實現小康目標后,即通過中央政府的“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等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而得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標志著我國區域發展戰略轉入第二個階段,即由改革開放以來實施的梯度發展、部分地區先富起來,轉入協調發展、開發西部的階段。2003年,中共中央又提出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決策,初步形成了政府投資向西部和東北傾斜、東中西部協調發展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2005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其概括為:“實施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加快發展,是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作出的整體戰略部署。”(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二○○五年三月五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人民日報》2005年3月15日。)
隨著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以及中部崛起戰略的實施,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速度加快,與沿海地區的差距也呈現出縮小趨勢。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測算,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各地區的綜合發展指數都在穩步提升,雖然東部地區明顯高於其他地區,但西部地區的增速最快。2000—2010年,綜合發展指數年均增速排在前十名的地區分別為貴州、新疆、重慶、山西、四川、江西、西藏、安徽、寧夏和甘肅。(參見“綜合發展指數研究”課題組:《2010年地區綜合發展指數報告》,《調研世界》2012年第1期。)
四、從“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到共同富裕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后至改革開放前這段時期,中國居民的收入分配呈現低水平、單一化和平均化的特點,在當時人口多、底子薄、資金少的條件下,這是推行工業化趕超戰略難以避免的結果。實行趕超戰略有三個條件:第一,最大限度地提取剩余,主要投入到重工業中,以建立獨立的工業體系。第二,高度的集權化和計劃化,以便於集中資源配置,低成本地保証第一個條件。既然要最大限度地提取剩余,即最大限度地提高積累的比例,那麼消費的比例必然要壓縮到最低,居民的低收入水平因此也就是必然的。第三,確保社會穩定。在當時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條件下,高積累、低消費政策最多隻能保証人民的溫飽﹔隻有採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才能保証全體人民的生存和社會安定。
1978年以前以城鄉分隔為基礎、以平均分配為特點的分配制度,再加上三年“大躍進”和十年“文革”極左思潮的影響,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限制了勞動者和經營管理者多勞多得,抑制了他們的積極性,因此國家和集體不得不主要依靠政治運動和精神激勵來促進生產。可以說,就微觀經濟來說,收入分配體制促進生產發展的績效不大。正如鄧小平后來所說:“過去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實際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貧窮,我們就是吃了這個虧。”(《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55頁。)但是,從宏觀經濟來看,這種分配制度卻大大提高了國民經濟的積累率,這對於中國走出因經濟落后、積累過低而形成的所謂“貧困陷阱”,意義重大。它對於中國在短短的28年間,盡管經歷了“大躍進”和“文革”這樣的大折騰,仍然基本建立起獨立的工業體系,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保障作用。另外,這種按照人口定量供應主要生活必需品、普遍地低水平地提供公共產品(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農村以集體為單位),對於維持高積累條件下的社會穩定和人力資本積累還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改革開放后的第一個十年,由於“放權讓利”和“開放搞活”,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不僅帶來了居民收入的大幅度增長,而且出現了與前后歷史階段相比的居民收入差距縮小的獨特景觀。“脫貧致富”成為整個80年代經濟高速增長的最大動力。正如鄧小平在1983年1月所指出的那樣:“農村、城市都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勤勞致富是正當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大家都擁護的新辦法,新辦法比老辦法好。”(《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3頁。) 1992年他在南方談話中回顧說:“農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個‘傻子瓜子’問題。當時許多人不舒服,說他賺了一百萬,主張動他。我說不能動,一動人們就會說政策變了,得不償失。”(《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1頁。)鄧小平認為,我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根本目標是共同富裕,然而平均發展是不可能的。過去搞平均主義,實際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貧窮。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義,打破 “大鍋飯”,“這個路子是對的”(《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55頁。)。
怎樣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而又不導致兩極分化,並最終走向共同富裕。鄧小平提出了根本性的保障措施,那就是堅持社會主義。他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這一點。1985年他在會見津巴布韋總理穆加貝時就說:“至於不搞兩極分化,我們在制定和執行政策時注意到了這一點。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總之,我們的改革,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又注意不導致兩極分化,過去四年我們就是按照這個方向走的,這就是堅持社會主義。”“我們社會主義的國家機器是強有力的。一旦發現偏離社會主義方向的情況,國家機器就會出面干預,把它糾正過來。”(《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39頁。)
在經歷了20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后,收入差距的擴大已經成為阻礙擴大內需、不利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因此,鄧小平提出的共同富裕問題被提上黨和政府的議事日程。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發揮市場的作用,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強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職能,調節差距過大的收入。”(《江澤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0頁。) 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對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作進一步的調整。報告指出:“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十七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頁。)
經過持續不斷的努力,新世紀以來的十年間,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免費九年義務教育全面實現,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提前達標,城鄉呈現一體化發展的良性互動趨勢。(參見白天亮:《保障和改善民生責無旁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回望“十一五”、展望“十二五”》,《人民日報》2010年11月26日。
新中國六十多年來的歷史証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都是為了避免中國走西方資本主義工業化那種對內剝削壓迫勞動人民、對外掠奪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非均衡發展道路。中國作為一個城鄉、地區之間發展極不平衡和人均資源極為匱乏的大國,非均衡發展在一定階段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如何把握這個發展階段的規律,制定出既能促進經濟發展、又能保証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同時,當均衡發展的條件具備后,又能夠及時調整方針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方式順利轉變,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實現共同富裕。在新的起點上,我們思考上述問題時,鄧小平關於經濟發展的均衡與非均衡關系的辯証思想以及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歷史經驗,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啟示和借鑒意義。
〔作者武力,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北京 100009〕
(來源:《黨的文獻》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