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高級干部要帶頭發揚黨的優良傳統

作者:    發布時間: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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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高級干部要帶頭發揚黨的優良傳統

2012年底,習近平總書記在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共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時,讀到鄧小平的一個報告中的內容,強調高級干部要在作風建設中起帶頭作用,他指出:抓作風建設,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以良好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真正贏得群眾信任和擁護。

2016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再次強調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要“以高級干部為重點”。習近平總書記要求:高級干部要以身作則、“在全黨作出表率。”

對黨的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提出更高標准、更嚴要求,這是我們黨加強建設的重要經驗和成功做法。

那麼,習近平總書記讀的是鄧小平的哪篇報告呢?就是1979112日,鄧小平在黨、政、軍機關副部長以上干部會議做《高級干部要帶頭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的報告,強調黨的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發揚黨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傳統。

“通也要執行,不通也要執行”

“文革”結束后,鄧小平從高級干部入手抓黨風。為整頓黨風、搞好黨群關系,他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生活特殊化切入,狠抓生活待遇問題。在鄧小平的領導和推動下,1979年下半年,中央紀委組織起草了《關於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鄧小平幾次審閱了過程稿,政治局會議也多次討論。112日,鄧小平在黨、政、軍機關副部長以上干部會議為《規定》作動員報告,嚴厲批評了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現象,要求嚴格執行《規定》,恢復和發揚黨艱苦朴素、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傳統。

《規定》共10項,對高級干部的住房、用車、食品供應、外出休養等方面做出詳細嚴格的規定。鄧小平歷來強調令行禁止,為保証《規定》的執行,他“知道要得罪人的”,但並不把包袱甩給別人,該得罪的就得罪,嚴厲要求:《規定》下達了,“就要當作法律一樣,堅決執行,通也要執行,不通也要執行。”19791113日,《規定》正式下發,成為新時期捍衛黨的紀律、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依據。

“隻要高級干部帶頭,這個事情就好辦了”

風成於上,俗化於下。鄧小平特別提出,端正黨風要從高級干部入手,“隻要高級干部帶頭,這個事情就好辦了”。他要求高級干部對自己和家屬嚴格要求,以身作則,不搞特殊化,隻有這樣“才有發言權”。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要求別人做的,鄧小平總是身體力行、率先垂范。他自己就是朴素從簡的典范。每次外出,他事先總是一再要求:“不要影響群眾﹔不搞特殊化﹔輕車簡從、不要搞前呼后擁的陪同。”1979年鄧小平上黃山,特別交代:“不要因為我來游覽黃山而妨礙群眾游山。”他在黃山5天,一天都沒封山,始終和群眾同吃、同住、同游、同走一條路。

所謂“上行下效”,高級干部處於執掌重要權力的特殊地位,一言一行對全黨具有重要的示范導向作用,高級領導干部以身作則,不謀私利和特權,才能帶正風氣。2013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鄭重承諾:“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說到的就要做到,承諾的就要兌現,中央政治局同志從我本人做起”,表達了從高級干部抓起、以身作則的嚴肅決心和抓好黨風、搞好作風的堅強決心。這種令行禁止、以上率下的作風,帶來了黨風清明、社會風氣良好的新局面,贏得了黨心民心。

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要“以高級干部為重點”

上世紀80年代,黨中央通過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鄧小平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更應該嚴格遵守黨章、遵守《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起模范作用。”最近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突出全面從嚴治黨,又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再次強調: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要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做起,要求: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也對中央層面提出了專門要求。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要求高級干部模范遵守黨的規則章程,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這是高級干部執掌重要權力的特殊地位所決定的、也是他們發揮示范作用的特殊職責所要求的,更是我們黨具有強大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表現。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新經驗新成果,對於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撰稿:王達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