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的思想

作者:    發布時間: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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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的思想

朱佳木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到現在已90多年,這90多年的歷史可以說基本處於兩種狀態:一是非執政狀態,一是執政狀態。在非執政狀態下又有兩種狀態,即地下斗爭和武裝斗爭﹔在執政狀態下也有兩種狀態,即局部執政和全國執政。這幾種狀態,陳雲同志都經歷過。尤其在局部執政狀態下的延安時代,他還擔任了7年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在全國執政狀態下的歷史新時期,又擔任了9年中共中央紀委第一書記。因此,他對黨執政條件下的黨風建設問題做過長期和深入的思考,發表過大量有獨到見解和獨特風格的論述。另外,他自20世紀3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長期身居中共中央領導集體,即使在不分管黨務工作而是主持根據地、解放區和全國財經工作的情況下,也每每從端正執政黨黨風的高度考慮問題,提出對策,作過許多有關論述。這些論述構成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的思想,並成為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關於黨的建設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進行自身建設的銳利思想武器。在當前全黨上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大力整頓黨風的一系列決定、措施的新形勢下,在正在開展的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大背景下,加強對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思想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因此,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陳雲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3頁。陳雲同志的這一著名論斷,全黨上下幾乎都知道,也都認同。但是,執政黨的黨風問題究竟指什麼,包括哪些內容?黨在執政條件下尤其在改革開放時期,為什麼要更加重視黨風問題?解決執政黨黨風問題應當抓什麼,怎麼抓?對於這些,認識可能就不那麼明確和統一了。本文試圖通過重溫陳雲同志在各個歷史時期有關執政黨黨風建設的論述,粗略探討他在這些問題上的見解和主張,以供研究、總結黨的建設經驗和執政經驗時參考。

把陳雲同志從延安時代到新中國建立再到改革開放時期的論述貫通起來,可以看出他所說的執政黨黨風,不僅指黨的作風,也指黨在執政條件下的思想和紀律﹔他所說的抓緊執政黨黨風問題,不僅指要辦案,更多的是指在黨執政條件下要對黨員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從思想上、紀律上、作風上從嚴要求。

()在思想上從嚴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是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是共產黨人經受住任何考驗的精神支柱。”這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如果丟掉了共產主義的信仰和信念,就等於丟掉了政治靈魂和精神支柱。1939年,陳雲同志在中央黨校作題為《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報告,其主旨講的正是這一點。他指出:共產黨員的第一個標准就是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一個願意獻身共產主義事業的共產黨員,不僅應該為黨在各個時期的具體任務而奮斗,而且應該確定自己為共產主義的實現而奮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觀”。什麼叫奮斗到底?據聽過他報告的老同志們回憶,他當時用自己的家鄉話打比喻,說這個“底”就是“翹辮子”,就是“見棺材板”,意思是到生命終止的時候。那時,正處於抗日戰爭時期,凡是要求加入共產黨的人都要首先積極參加抗日戰爭。對此,陳雲同志特別強調:“不是每個積極參加抗日戰爭的人都可以成為黨員的。要求加入共產黨為黨員,必須是承認黨綱,並且願意獻身於解放無產階級和全人類的共產主義事業的分子。”他說:“誰要是放棄了革命的和黨的立場,誰就喪失了共產黨員的資格。”(《陳雲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7131142頁。)

今天,我們國家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黨在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帶領人民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但黨的遠大理想和最終奮斗目標仍然是實現共產主義。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之后的一次講話中指出:“革命理想高於天。沒有遠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產黨員﹔離開現實工作而空談遠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產黨員。”(《人民日報》201316日。)可見,我們黨作為執政黨要搞好黨風,任何時候都要把堅定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放在第一位。

思想上是否從嚴了,這個問題從表面看似乎不大好把握。但隻要看過陳雲同志在20世紀80年代初對兩件事情的處理意見,便不難發現,思想上從嚴與否並不是抽象的,而是有具體評判標准的。其中一件事情是,那時一些農村黨員參加黨員集訓,除了伙食補貼之外,還發誤工費。陳雲同志知道后,認為這種做法不對。他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大會發言中指出:“身為共產黨員,集訓時間隻有幾天,而且是受教育的時間,每天卻要拿一二元的誤工費,這在黨執政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解放前,同樣在農村,支援戰爭,運送彈藥、傷兵,非但沒有誤工補貼,而且常常因此而受傷或死亡。相比之下,現在這些誤工補貼能算合理嗎?拿誤工補貼的共產黨員應該想一想,這樣做是不是合乎一個共產黨員的標准?共產黨員的標准是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為共產主義而奮斗終身。我看一切集訓、開會要錢的人,不能成為共產黨員。今后,全國不要再給集訓時的誤工補貼,凡屬要求誤工補貼的黨員應開除黨籍。”(《陳雲文選》第3卷,第332頁。)如果對什麼是思想從嚴不十分清楚的話,看看這段話應該就會有所領悟。

另一件事是,那時有的領導干部出國考察回來,對“四項基本原則”產生懷疑,對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前途失去信心。針對這種情況,在前面提到的那篇發言中,陳雲同志指出:“有些人看見外國的摩天大廈、高速公路等等,以為中國就不如外國,社會主義就不如資本主義,馬克思主義就不靈了。對於這些人,我們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中做意識形態工作的同志,經過教育不改的,要調動他們的工作。”(《陳雲文選》第3卷,第332頁。)如果對什麼是思想從嚴還不清楚的話,看看這段話應該也會有所領悟。

()在紀律上從嚴

共產黨的組織性和紀律性是無產階級最重要的武器,因此必須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陳雲同志也說過:“中國是一個小資產階級成分佔優勢的國家,如果中國共產黨沒有嚴格的紀律,將無法防止小資產階級意識侵入黨內。如果黨不是有鐵的紀律的隊伍,就不能去團結最大多數的人民群眾。”“維護黨的統一,不靠刀槍,要靠紀律”。“社會情況復雜,各人看法不同,黨內有爭論是正常狀態。必須用紀律來約束黨組織和黨員的行動。”“如果我們的黨沒有紀律,大家爭論沒有一個止境,我們怎麼能有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一致,怎麼能不亡黨亡國亡頭呢!”(《陳雲文選》第1卷,第127196276頁。)那麼,什麼叫紀律從嚴呢?從陳雲同志有關論述看,首先,黨的紀律不能僅僅對一般黨員適用。他說:“不管你是中央委員,還是一般黨員,不管你是老黨員,還是新黨員,都要遵守紀律。”“不管是中央委員會,還是支部委員會,都要遵守紀律。一句話,黨內不准有不遵守紀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組織’。”(《陳雲文選》第1卷,第126頁。)其次,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他說:“個人對組織,少數對多數,下級對上級,全黨對中央,服從是無條件的。組織、多數、上級、中央的決策正確時,自然要服從﹔如不正確,或不完全正確,怎麼辦?在行動上必須服從,同時應該按黨章規定的權利,提出建議,或保留自己的意見。”“具體地遵守紀律,就一定要服從支部,服從直接的上級,即使上級的人比你弱,你也一定要服從。做不到這一步,我們的黨就要垮台,因為假如誰都是覺得自己的本領強,自己的意見對,沒有一個約束,結果就誰都服從自己,不服從別人,而黨的統一就完全沒有可能了。”《陳雲文選》第1卷,第197277頁。再次,要同一切破壞黨的紀律的行為作堅決斗爭。他說:黨員“不僅應該與一切破壞黨紀的傾向作斗爭,而且要著重與自己的一切破壞黨紀的言論行動作斗爭”。“紀律有強制性。不自覺遵守,必須強制執行。明知故犯者,要給以處分﹔情節嚴重而不願改正者,應開除出黨。”“不願意遵守紀律的黨員,害怕鐵的紀律的新黨員,盡可出黨。”(《陳雲文選》第1卷,第139197196頁。)

在紀律從嚴的問題上,陳雲同志不僅這麼主張,也是這麼做的。這也可從兩件事上看出。一件事是,1939年,延安的黨組織決定派一位新黨員去華北根據地基層工作,在他拒絕服從后,先后與他談了7次話,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最后,他表示可以去,但又提出必須到八路軍總司令部工作,否則不去。根據他的表現,由陳雲同志負責的中央黨務委員會(代行中央監察委員會職權)決定開除其黨籍,並向全黨公布。為此,陳雲同志特意撰寫了一篇題為《為什麼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的文章,發表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解放》上。

另一件事是,1985年,一些黨政機關、黨政軍干部和干部子女蜂擁經商,僅據十幾個省市的調查,不到一年時間就辦起了兩萬多個公司,其中相當一部分同違法分子、不法外商相勾結,鑽改革的空子,買空賣空,倒買倒賣,行賄受賄,走私販私,弄虛作假,敲詐勒索,逃避關稅,制造和銷售假藥、假酒,謀財害命,以至販賣、放映淫穢下流錄像﹔引誘婦女賣淫等等丑事壞事,都出現了。對此,陳雲同志在中紀委全會上指出:“無論是誰違反黨紀、政紀,都要堅決按黨紀、政紀處理﹔違反法律的,要建議依法處理。”他總結說:“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時,嚴肅黨紀、政紀,黨風才能根本好轉。”(《陳雲文選》第3卷,第356357頁。)

()在作風上從嚴

從陳雲同志的一系列論述看,他在黨的作風要從嚴要求方面,講得最多的有以下幾點。

一是維護群眾利益。

1939年,陳雲同志與華北根據地六個地區黨組織的負責人談話,感到那裡黨、政、軍、民、學各方面最弱的是群眾工作。他認為,要做好群眾工作,首先要在黨的領導下,從維護群眾利益出發,發動群眾斗爭,把群眾團體自下而上地建立起來。於是,他在中共中央主辦的刊物《共產黨人》上撰文指出:“歷來的經驗証明,沒有一個脫離群眾的黨組織是鞏固的。一切脫離群眾的黨部,都是最不鞏固的黨部……現在黨內發生的各種弱點,不管是黨的組織方面的還是黨的工作方面的,都是同脫離群眾相聯系的。”《陳雲文選》第1卷,第165頁。在中共陝甘寧邊區第二次代表大會上,他進一步指出:“當權的黨容易只是向群眾要東西,而忘記也要給群眾很多的東西。”他說:“我們要注意群眾的切身問題,幫助他們解決困難,這是發動群眾的關鍵。”(《陳雲文選》第1卷,第173172頁。)“不僅要幫助群眾解決大的問題,也要幫助群眾解決小的問題。”“我們幫助了群眾,群眾就會積極、熱情地來幫助黨和政府的工作。”“黨脫離了群眾,就成了光杆子的黨,這樣的黨也是不能存在的。”(《陳雲文選》第1卷,第173171頁。)

新中國成立后,陳雲同志雖然長期主持全國財經工作,但總是有意識地把做好民生工作與端正黨的作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聯系起來考慮和闡述。例如,1956年,他兼任商業部長,提出做好商業工作一定要加強政治觀點和群眾觀點。他說:“商業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六萬萬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廣大的城鄉人民對我們是否滿意。”(《陳雲文選》第3卷,第44頁。)1957年,他又在13個省、市蔬菜會議上指出:“保証蔬菜供應,穩定蔬菜價格,是城市人民的普遍要求。購買力愈低的人,對這個問題就愈關心。”“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應問題,其意義絕不在建設工廠之下,應該放在與建設工廠同等重要的地位。如果隻注意工業建設,不注意解決職工的生活問題,工人就可能鬧事,回過頭來還得解決。”(《陳雲文選》第3卷,第64頁。)

人民公社化運動中,農村政策出現“左”的偏差,把自留地、家庭養豬等看成是“資本主義尾巴”,嚴重挫傷了農民積極性。1961年,陳雲同志通過在家鄉青浦的調查,提出我國集體生產的耕地仍佔耕地的90%以上,增加一點自留地比重,不會動搖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他在座談會上說:“在當前農民口糧不足的情況下,農民最關心的不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而是‘吃飯還是吃粥’。多分一點自留地,可以使農民多得一點口糧,對鞏固工農聯盟和社會主義制度有好處,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的補充。”(《陳雲年譜(1905—1995)》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85—86頁。)

三年困難時期,全國糧食緊張,人民營養不良,陳雲同志那時雖然還未恢復中央財經小組組長的職務,但他仍然積極思考和提出解決困難的辦法。在19623月的中央財經小組會議上,他除了建議動用一些鋼材制造機帆船出海捕魚,使大中城市居民平均每人每月有半斤魚之外,又建議壓縮一部分生豬出口,使大中城市居民每人每月增加半斤肉。他說:“目前,這樣的問題,是國家大事。如果六千多萬人身體搞得不好,我們不切實想辦法解決,群眾是會有意見的。人民群眾要看共產黨對他們到底關心不關心,有沒有辦法解決生活的問題。這是政治問題。”他還語重心長地對與會者說:“同志們,我們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把革命搞成功了,千萬不要使革命成果在我們手裡失掉。現在我們面臨著如何把革命成果鞏固和發展下去的問題,關鍵就在於要安排好六億多人民的生活,真正為人民謀福利。”(《陳雲文選》第3卷,第209—210頁。)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同志雖然還未恢復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職務,但他針對當時糧食供應依然緊張、一些地方的農民還吃不飽的現象,大膽建議今后三五年,每年進口兩千萬噸糧食。他說:“要先把農民這一頭安穩下來……擺穩這一頭,就是擺穩了大多數,七億多人口穩定了,天下就大定了。”“如果老是不解決這個問題,恐怕農民就會造反,支部書記會帶隊進城要飯。”(《陳雲文選》第3卷,第236頁。)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央同意了陳雲同志關於用兩三年時間進行國民經濟調整的建議,並任命他為國務院財經委員會主任。但由於黨內對調整方針認識不統一,貫徹不得力,致使19791980兩年基本建設規模不僅沒有壓下來,相反財政收支出現嚴重赤字,導致貨幣大幅增發,物價大幅上漲。對此,陳雲同志在198012月中央工作會議上指出:“這種漲價的形勢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滿意的。”“經濟形勢的不穩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勢的不穩定。”就在這次會上,他提出了一個著名論斷,即“搞經濟建設的最后目的,是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陳雲文選》第3卷,第277—278280頁。)

二是嚴懲以權謀私。

早在延安時代,陳雲同志就提出要警惕和防止執政黨黨員以權謀私的問題。他說:執政黨的黨員損害群眾利益,“特別容易引起群眾的不滿。你有槍,又當權,群眾看到了也不敢講。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我們的黨員和干部,並且經常傾聽群眾的意見,有人做了違背群眾利益的事,就要給以嚴肅的批評,以至紀律處分。對於違法的人,例如貪污分子,還要發動群眾去斗爭,並繩之以法”(《陳雲文選》第1卷,第183頁。)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的一段時間,陳雲同志講端正黨風,針對的主要是“文化大革命”對民主集中制的嚴重破壞,重點是講要恢復黨的民主作風。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問題突出起來,於是,他再講端正黨風,重點發生了變化。1981年,有一件涉及領導干部在出國招商引資中違反外事紀律、變相索賄受賄的案子,中紀委辦理起來阻力很大,他親自出面找有關領導同志做工作。在給一位中央負責同志打電話時,他說這個案子一定要辦,否則黨風搞不好,無法向幾百萬烈士和幾千萬犧牲的戰士交代。他還指示中紀委領導同志,對這件事一定要頂住,處分決定通不過,就拿到政治局會上,政治局通不過,就拿到中央委員會的會上。他說:“開放政策是對的,但越是在開放的地方,越是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干部越是要‘金剛鑽’的。”后來經過折中,這個處分決定在中央書記處會上通過了,但黨內反響很強烈,認為處理太輕。中央隻好又重新處理,並在報上公布了進一步處理的決定。(《陳雲百周年紀念——全國陳雲生平和思想研討會論文集》(),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第1401頁。)

20世紀80年代初,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不法之徒,大搞走私活動,涉及不少黨員干部,群眾意見很大。198215日,陳雲同志將中紀委反映這一情況的信訪簡報批給中央政治局常委傳閱,並寫道:“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鄧小平同志看到后在上面加了8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陳雲百周年紀念——全國陳雲生平和思想研討會論文集》(),第1402頁。)於是,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研究貫徹中央常委關於要打擊嚴重走私販私、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批示精神,決定立即派中央負責同志前往廣東、福建、浙江、雲南等沿海沿邊省份督察,並就此向全國各地發出緊急通知。一場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斗爭,由此開展起來。過了一段時間,中紀委在一份材料上反映:有的同志認為,中央抓打擊嚴重經濟犯罪很必要,但抓晚了,問題已相當嚴重,積重難返了。陳雲同志在上面批示:“現在抓,時間雖晚了些,但必須抓到底。中紀委必須全力以赴。”《陳雲年譜(1905—1995)》下卷,第291頁。在打擊經濟犯罪的斗爭中,有的同志思想有顧慮,擔心這樣大張旗鼓地搞會影響改革開放。陳雲同志知道后說:“怕這怕那,就是不怕亡黨亡國。”對於這場斗爭的艱巨性,陳雲同志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備。他說:“抓這件事是我的責任,我不管誰管?!我准備讓人打黑槍,損子折孫。”(《陳雲百周年紀念——全國陳雲生平和思想研討會論文集》(),第1402頁。)他還把一份香港報紙上的有關評論批給中紀委負責同志看,指出:“對於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嚴辦。阻力再大也必須辦。”(《陳雲年譜(1905—1995)》下卷,第301頁。)

在黨中央的領導和督促下,這場斗爭取得了很大勝利。僅開展嚴打的第一年,在紀委系統立案的黨員經濟犯罪案件就有16萬件之多,其中開除黨籍的有9000多人,受黨紀處分的有18萬人,兩者合計27萬人。據此,他在198310月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指出:“我們絕大多數黨員是不謀私利的,但因謀私利而犯法、犯錯誤的黨員也不是一個很小的數量。”他說,從打擊經濟領域犯罪以來,被開除黨籍和受黨紀處分的人,“比一九二七年‘四一二’以后全國黨員總數還要多一倍多”。“對於利用職權謀私利的人,如果不給以嚴厲的打擊,對這股歪風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會敗壞黨的風氣,使黨喪失民心”。(《陳雲文選》第3卷,第331—332頁。)

三是切實發揚民主。

黨的三大作風中有一條是批評與自我批評,與此相聯系的是黨內民主的作風。毛澤東同志曾說過:“如果沒有充分的民主生活,沒有真正實行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實行批評和自我批評這種方法。”(《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3頁。)在陳雲同志看來,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發揚民主作風,都是執政黨黨風的組成部分。他在延安時代就一再告誡大家:“領導著政權的黨、領導著軍隊的黨,自我批評更加重要。因為黨掌握了政權以后,犯了錯誤會更直接更嚴重地損害群眾利益。”(《陳雲文選》第1卷,第183頁。)為此,他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以下三點要求。

首先,要放下架子,少給人扣大帽子。陳雲同志講:“如果一個領導者架子搭得很大,面孔死板板的像閻王那麼可怕,一定沒有人去接近他,即使和他講話,十句話也要忘記八句。”“一個人說錯了幾句話,你就對他來一頓批評,不是說他是‘左’傾空談主義,便是講他有右傾機會主義的嫌疑。如果隨便給人家戴上這類大而無當的帽子,一個人頭上戴上三四頂,恐怕就‘差不多’了,不能工作了。”“如果下級敢說話,有話就講,這就是好的現象,就証明了你們領導得好,因為他們覺得說錯了也不要緊。”(《陳雲文選》第1卷,第115頁。)

其次,要正確看待個人的威信和面子。陳雲同志針對某些軍隊干部怕自我批評喪失威信的問題指出:“威信是建立在正確的軍事指揮和平時工作上面的。進行自我批評,克服了工作中的缺點、錯誤,隻會使你的指揮更正確,工作做得更好,因而你的威信就會更高。”在黨的七大上,他針對黨內一部分干部身上存在驕氣的現象指出:“我們要講真理,不要講面子。是什麼就是什麼,應該怎樣就怎樣。有的時候你愈要面子,將來就愈要丟臉。隻有你不怕丟臉,撕破了面皮,誠心誠意地改正錯誤,那時候也許還有些面子。共產黨員參加革命,丟了一切,准備犧牲性命干革命,還計較什麼面子?把面子丟開,講真理,怎樣對於老百姓 有利,怎樣對於革命有利,就怎樣辦。”(《陳雲文選》第1卷,第270296頁。)

再次,要提倡講不同意見。陳雲同志常說:“相同的意見誰也敢講,容易聽得到﹔不同的意見,常常由於領導人不虛心,人家不敢講,不容易聽到。”“在黨內不怕有人說錯話,就怕大家不說話。”(《陳雲文選》第3卷,第188187頁。)1962年,他在七千人大會的陝西省全體干部會上說:“發揚民主,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都是我們黨的老傳統,只是這幾年把這個傳統丟了,現在要把它恢復起來。同志們!如果共產黨不能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大家見面都是哈哈哈,我看人們就不會參加革命了,也不會願意當這樣的共產黨員了。”(《陳雲文選》第3卷,第190頁。)1979年,他在中央紀委成立后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講話,稱贊十一屆三中全會充分恢復和發揚了黨內民主和黨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他說:“如果鴉雀無聲,一點意見也沒有,事情就不妙。”《陳雲文選》第3卷,第240頁。1982年,他在一次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又講:“講錯話不要緊,要是開起會來,大家都不說話,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見,黨組織應該允許,這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好現象。當然,有了不同意見,要在黨內說,在你的那個黨支部,或者在你的機關,按照組織程序和組織原則嚴肅地提出來。”(《陳雲文選》第3卷,第275頁。)1987年,他同當時中央的一位負責同志談話,談到如何才能做到實事求是的問題時又說:“如果沒有不同意見,自己也要假設一個對立面,讓大家來批駁。有錢難買反對自己意見的人。有了反對意見,可以引起自己思考問題。常常是,有不同意見的人,他不講出來。能夠聽到不同聲音,決不是壞事。這和同中央保持一致並不矛盾。”(《陳雲文選》第3卷,第361—362頁。)

四是反對言行不一。

陳雲同志特別重視言行一致、表裡如一的品格,把它看成是共產黨人應有的作風。他指出:“我們共產黨是言行一致的政黨”,“我們絕不能像剝削階級政黨那樣,黨員可以說假話,鬼話連篇,欺騙人民。”他還說:“黨不容許任何黨員在黨的決議面前有‘陽奉陰違’的兩面派態度。”對於說假話的黨員,陳雲同志本著從嚴治黨的一貫立場,主張不留情面,嚴肅處理。他指出,說假話而經教育仍不改正,並且越說越多、越說越大的人,不管口裡講得如何革命,不管過去有多大功勞,“應該立即開除出黨,沒有價錢可還”。(《陳雲文選》第1卷,第201126201頁。)陳雲同志對說假話的人也作了分析,認為一種是政治上幼稚,另一種則是混進黨內、政治上別有企圖的敵對分子,還有一種是通過隱瞞欺騙態度往上爬的投機分子。他指出,對於后兩種人更要提高警惕,防止他們破壞黨的事業。

對於黨在執政條件下,特別是在改革開放時期,為什麼必須格外重視黨風建設,陳雲同志也作過深入思考和分析。從他的分析中,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點看法。

()剝削階級意識的影響

新中國成立初期,陳雲同志在黨的七屆四中全會上講到黨在全國范圍執政后為什麼仍然會出張國燾這類人物時說:“我們黨是處在有階級的社會裡頭,現在階級沒有消滅,就是階級消滅以后,階級意識還要長期存在。這種社會情況、階級意識還會反映到黨內來。”(《陳雲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1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否定了社會主義社會要“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方針,但同時一再指出:“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對把階級斗爭擴大化的觀點,又要反對認為階級斗爭已經熄滅的觀點。”《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41頁。就是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並不是無階級社會,仍然存在階級、階級斗爭,存在剝削階級思想的影響。正是從這個實際出發,陳雲同志在新的歷史時期分析黨風問題的原因時,同樣提醒人們注意剝削階級思想的影響。在1985年中紀委第六次全會上,他大聲呼吁全黨嚴重注意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滲入。他說:“‘一切向錢看’的資本主義腐朽思想,正在嚴重地腐蝕我們的黨風和社會風氣。”“那種‘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資本主義哲學,那種不顧國格人格的奴才思想,就是危害社會主義事業的因素。”(《陳雲文選》第3卷,第356355頁。)

()黨的地位變化的影響

當我們黨還隻在抗日根據地執政的時候,陳雲同志就注意到執政與不執政給黨風帶來的不同考驗。他說:“當權的大黨,領導干部很可能成為官僚。要堅決防止和克服官僚主義。”“我們共產黨員在政權機關中、民眾團體中工作著,他們行為的好壞就立刻影響到人民對共產黨的觀感。”(《陳雲文選》第1卷,第221128頁。)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執掌了全國政權,對保持良好黨風提出了新挑戰。陳雲同志指出:“在勝利了的國家裡頭,有電影,有照片,開會時熱烈鼓掌,閱兵時可威風啦。火車站歡迎的時候,送鮮花,夾道歡呼。物質享受是很具備的,很可以腐化。從前在瑞金、延安時,想腐化也很難,現在腐化很容易。我們對於執政以后黨內的狀況是不能盲目樂觀的。”(《陳雲文選》第2卷,第231頁。)

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后,客觀環境發生了進一步變化,黨風方面也出現了過去未曾有過的問題。面對新情況,陳雲同志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指出:“黨在全國執政前和執政后的情況有很大不同。黨在全國執政以前,在敵人統治下的地下黨,那時作一個黨員就有殺頭的危險,根本談不上什麼物質享受﹔在蘇區的黨和解放區的黨,大家忙於打仗和支援戰爭,另外,也沒有什麼物質可以享受。黨在全國執政以后,從中央到基層政權,從企業事業單位到生產隊的領導權,都掌握在黨員手裡了,黨員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種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許多貪污犯本人就是黨員,即使貪污犯不是黨員,他們能夠貪污,也是靠某些共產黨員的保護。”(《陳雲文選》第3卷,第331頁。)

()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競爭的影響

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經濟體制改革在本質上是以市場為取向的,開始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中逐漸增加市場調節的因素,后來變為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市場經濟具有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有效配置資源等優點,但也有自身弱點和局限性,例如,助長拜金主義、競爭容易不擇手段等。所以,陳雲同志提出對改革要既積極、又穩妥,“摸著石頭過河”,邊實踐、邊探索、邊總結經驗的方針,並反復提醒全黨要注意和防范改革中可能出現的消極現象。

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審議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陳雲同志指出:“這次體制改革涉及范圍相當廣,廣大干部還不很熟悉,在進行中還會出現一些現在難以預見的問題。”他贊成在《決定》裡有一句關於“競爭中可能出現某些消極現象和違法行為”的話。他說:“如果我們不注意這個問題,不進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這些現象就有可能泛濫成災,敗壞我們的黨風和社會風氣。因此,我們在抓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必須抓精神文明建設,兩個文明一起抓。”(《陳雲文選》第3卷,第338頁。)那時,有些地方把遵守黨的紀律與改革對立起來,認為紀律束縛了改革的手腳,提出給改革“鬆綁”的口號。針對這種糊涂認識,陳雲同志旗幟鮮明地指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共產黨不論在地下工作時期或執政時期,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陳雲文選》第3卷,第275頁。)

()對外開放的影響

改革開放初期,陳雲同志在分析黨風和社會風氣存在的嚴重問題時就說過:“對外開放,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經營管理經驗,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所用,是完全正確的,要堅持。”“但同時要看到,對外開放,不可避免地會有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侵入。這對我們社會主義事業,是直接的危害。”“值得嚴重注意的是,目前許多黨委和黨員干部,對此沒有警惕。例如,一說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有些黨政軍機關、黨政軍干部和干部子女,就蜂擁經商。”在列出了這些商貿公司種種不法行為后,他指出:“我們搞社會主義,一定要抵制和清除這些丑惡的思想和行為,要動員和組織全黨和社會的力量,以除惡務盡的精神,同這種現象進行堅決的斗爭。”(《陳雲文選》第3卷,第355356頁。)

黨的十八大報告在分析為什麼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是黨鞏固執政地位、實現執政使命必須解決好的重大課題時指出:“新形勢下,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不難看出,這裡說的“四個考驗”,正是包括陳雲同志在內的老一輩革命家們所長期思考的問題。

黨在執政后出現黨風問題既然帶有一定的必然性,那是不是就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呢?當然不是。從陳雲同志的論述中,我們既看到關於要高度警惕、格外重視執政黨黨風問題的諄諄告誡,也看到關於抓緊抓好執政黨黨風建設的具體主張。把他的主張集中起來,大體上可以概括出以下五點。

()要對廣大黨員和黨的領導干部加強政治教育和黨性教育

陳雲同志一向重視思想政治教育對於黨員端正作風的作用。1939年,他在講解紀律對於黨的重要性時說:“在黨內尤其是新黨員中加強紀律的教育,使他們了解為什麼要遵守紀律,怎樣做才是遵守紀律,什麼事是違犯紀律的等等一類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陳雲文選》第1卷,第128頁。)

1984年以來,一些地方的少數黨政軍機關和黨政干部同不法分子、不法外商相互勾結,鑽改革的空子,行賄受賄、走私販私、販賣假藥假酒,形成一股歪風﹔其嚴重性還在於,這些問題就發生在全黨開展整黨活動期間。對此,陳雲同志在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鄭重提出:“整頓黨風這件事,不可掉以輕心。”他指出:“這些問題的發生,同我們放鬆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門的作用和權威有關,應引為教訓。”他強調:“應當把共產主義思想的教育、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內容。這種宣傳教育不能有絲毫減弱,還要大大加強。”針對“共產主義遙遙無期”、“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沒必要宣傳共產主義思想”的錯誤認識,他說:“民主革命時期,我們用共產主義思想教育黨員和群眾中的先進分子,才使黨始終有戰斗力,使革命取得了勝利。”“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更加要有為共產主義事業獻身的精神。”(《陳雲文選》第3卷,第351352—353頁。)

那次黨代會閉幕后,陳雲同志又在中紀委全會上的書面講話中指出:“如果我們各級黨委,我們的黨員特別是老干部,對此有清醒的認識,高度的警惕,有針對性地進行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教育,那麼資本主義思想的侵入並不可怕。”他充滿自信地講:“我們相信,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的真理,一定會戰勝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侵蝕。”《陳雲文選》第3卷,第355頁。他還在同中央紀委常委見面時指出:“我們黨是處於全國執政的地位,再加上目前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客觀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紀律檢查部門和全黨各級黨的組織,必須重視執政黨條件下黨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黨性教育。”在同中央紀委負責同志談話時,他再次強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只是查處違法亂紀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陳雲文集》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547—548541頁。)

為了端正黨風,陳雲同志一向倡導學習理論“是每個黨員的責任”《陳雲文選》第1卷,第188頁。。他在中央起草《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期間指出:“延安整風時期,毛澤東同志提倡學馬列著作,特別是學哲學,對於全黨的思想提高、認識統一,起了很大的作用。”“在黨內,在干部中,在青年中,提倡學哲學,有根本的意義。”(《陳雲文選》第3卷,第285頁。)他還現身說法,把學好哲學與改進黨風聯系起來。他說:“在延安,毛主席起草的文件、電報,我都看過,最后得出一個結論,就是要實事求是。這裡的關鍵是要把‘實事’看全面。我過去說過,難者在弄清情況,不在決定政策。因此,要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可見,在陳雲同志看來,一些領導干部之所以缺少民主作風,與理論學習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學習得不夠,有很大關系。

()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主的干部選拔標准

新的歷史時期,黨的紀檢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干部,很多是“帶病”提拔的。對於選拔官員的標准,古今中外歷來都有如何處理德才關系的問題。中國古人的一個提法叫“德才兼備”,就是說不僅要重才,也要重德,二者不可偏廢。陳雲同志自從分管黨的干部工作以來,除了主張選干部要德才兼備外,還主張把德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放在第一位。他在延安時代談干部工作時就說過:提拔干部的原則是“德才並重,以德為主”。“用干部的標准,概括起來有二:政治,能力。兩者不能缺一,以政治為主。”(《陳雲文選》第1卷,第214213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他在力主大膽和加快提拔中青年干部的同時,再次強調德才相比要更加重視德。他針對“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種人”說,對這樣的人要特別提高警惕,一個不能提拔。“不要隻看他們現在一時表現好。現在這些人大概表現是‘蠻好’,他要爬上來,現在隻能表現好,因為老家伙還在。但是,到了氣候適宜的時候,黨內有什麼風浪的時候,這些人就會變成為能量很大的興風作浪的分子。”在黨的十二大上,他作關於解決好干部隊伍交接班問題的大會發言,再次強調:“一方面要大膽提拔,加快提拔中青年干部,一方面又要嚴格把好政治標准這一關。德才相比,我們要更注重於德,就是說,要確實提拔那些黨性強,作風正派,敢於堅持原則的人。”《陳雲文選》第3卷,第301317頁。在此前后,他還在中央組織部的一份情況反映上批示:“提拔中青年干部必須注意德。有才缺德的人,一個也不能提拔。”(《陳雲文集》第3卷,第498—499頁。)在同中央一位負責同志談話中他又說:“中央組織部、中央黨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這三家是管干部的。”“選干部,首先要看德,有才缺德的人不能用。德好,才差一些不要緊,放到領導崗位上鍛煉幾年,才干是可以練出來的。”(《陳雲年譜(1905—1995)》下卷,第306頁。)那時有一種提法,叫做要選拔“開拓型干部”。針對這種提法,陳雲同志指出:“開拓型也要,但首先要強調有德,有黨性。德才兼備,才干固然要有,但德還是第一。我希望政治局、書記處要注意這樣一個問題。”(《陳雲文選》第3卷,第359頁。)總之,選拔干部要德才兼備、以德為主,是陳雲同志的一貫思想。實踐說明,要保持執政黨的良好黨風,把這一思想作為各級領導崗位選人用人的指導原則,是一項治本之策。

()要在黨內提倡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的精神

陳雲同志一向認為,要想形成批評的氛圍,就不能搞一團和氣。在延安時代,他針對黨內存在的錯誤傾向說過:“隻講團結,沒有斗爭,這是有普遍性的……組織部長的責任是,看到一種錯誤的現象,就要問,就要批評,說這是錯誤的,值得注意。這項工作應該是主動地去做。”(《陳雲文選》第1卷,第271頁。)在新的歷史時期,他針對一些人錯誤總結“文化大革命”期間的教訓,由過分強調斗爭哲學、不該斗的也斗變為怕矛盾、怕斗爭、怕得罪人的現象,指出:“目前在我們的黨風中,以至在整個社會風氣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堅持原則的人受孤立。這種情況,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也有,但現在比那時要嚴重得多。”他說: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把它提到全黨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的高度。要提倡堅持原則,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隻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的團結才有基礎,黨才有戰斗力,整個社會風氣才會跟著好轉,才會使正氣上升,邪氣下降”。(《陳雲文選》第3卷,第274頁。)

在提倡堅持原則方面,陳雲同志特別要求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帶頭。他在1982年中央紀委全體會議上指出:“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干部,應當是有堅強的黨性,有一股正氣的人﹔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於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斗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陳雲論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5年,第279頁。)那時,黨、政、軍一些領導干部又刮起一股向下屬單位要高級轎車的風,陳雲同志知道后批示:“凡是別人(或單位)送的和個人調換的汽車(行政機關配備的不算),不論是誰,一律退回,坐原來配備的車。在這件事上,得罪點人,比不管而讓群眾在下面罵我們要好。”(《陳雲文集》第3卷,第543—544頁。)

()要發揮黨的紀律檢查部門的作用

我們黨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取消了紀律檢查機構(當時稱監察委員會)。黨的十一大,鑒於林彪、“四人幫”兩個反革命集團嚴重踐踏黨規國法而暢行無阻的沉痛教訓,在黨章中恢復了關於縣團以上各級黨委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規定,並明確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加強對黨員的紀律教育,負責檢查黨員和黨員干部執行紀律的情況,同各種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作斗爭。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選舉產生了以陳雲為第一書記的首屆中央紀委。從那時起直到1987年黨的十三大前夕陳雲同志離開中央紀委第一書記的崗位,他就紀律檢查部門的工作作了許多指示,其主要精神有以下三點。一是紀律檢查部門要把工作中心放在整頓黨風、開展黨性教育上。他在19791月中央紀委第一次全會上就指出:“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基本任務,就是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陳雲文選》第3卷,第240頁。)80年代初,黨員腐敗案件增多,有人主張應把紀檢工作重點放在辦案上,他又指出:“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只是查處違法亂紀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陳雲文集》第3卷,第541頁。)“各級紀委應在同級黨委統一領導之下,始終圍繞搞好黨風這一中心任務,作艱苦的努力。”二是紀律檢查部門要不怕困難,堅決維護黨紀政紀。他指出:隻有“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時,嚴肅黨紀、政紀,黨風才能根本好轉”。那時,有的案子涉及領導干部,處理難度很大。在黨的十二大上,他聽到有人提意見,認為中紀委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很果斷,但在處理現實的案子時軟弱。他讓人轉告中紀委負責同志,對涉及領導干部的案子要大膽地搞,搞不動就由他提到中央常委會上。針對黨政軍機關的經商風,他明確指示,“無論是誰違反黨紀、政紀,都要堅決按黨紀、政紀處理﹔違反法律的,要建議依法處理。各級紀委必須按此原則辦事,否則就是失職”。(《陳雲文選》第3卷,第357356頁。)三是紀律檢查部門辦案“必須實事求是,查清事實,核實材料”,並且在處理問題時“和本人見面”(《陳雲文選》第3卷,第273頁。)

()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要以身作則

常言道:“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樣子”。在端正執政黨黨風的問題上,陳雲同志歷來主張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是關鍵,要先從他們做起,由他們起模范帶頭作用。例如,說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他指出:“首先應從領導做起,檢查自己有什麼缺點,有什麼錯誤。先檢查自己,批評自己,不能隻說下面不好。如果工作出了毛病,作為領導者,自己應首先承擔責任,不能上推下卸,諉過於人。”《陳雲文選》第1卷,第183頁。說到加強理論學習,他指出:“黨內的老干部、高級干部首先要努力學習,成為學習的模范。因為你是老干部,因為你常常擔負獨當一面的領導工作,你就更有責任而且更有必要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陳雲文選》第1卷,第188頁。)說到加強紀律性,他指出:“領導干部、領導機關必須成為嚴守黨紀的模范。要特別防范高級領導人破壞紀律的行為,如張國燾。”(《陳雲文選》第1卷,第196頁。)說到反對錯誤傾向,他指出:“最重要的,是在高級干部身上。隻要上面的錯誤糾正了,下面的文章就好做了。”(《陳雲文選》第1卷,第272頁。)說到防止野心家弄亂子,他指出:“關鍵是在幾百個高級領導人,就是省()委書記以上的干部及軍隊中的負責干部。”“出大亂子出在什麼地方呢?就在這幾百個人裡面,首先是在座諸公,穿黃衣服的,穿黑衣服的,黨頭、政頭、軍頭這幾百個人。如果出了野心人物,能否迅速地把他揭露,不鬧成大亂子呢?那也決定於這幾百個人。隻要這幾百個人頭腦十分清醒,革命勝利就會有保証。”(《陳雲文選》第2卷,第233頁。)說到端正黨風,他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重視。要真正身體力行,作出榜樣。”他要求退居二線或者離休退休的老干部要關心黨風黨紀、發揮監督作用。他說:在這方面,“沒有退居二線和離休、退休的問題。隻要是黨員,活著就永遠處在第一線”。(《陳雲文選》第3卷,第351—352頁。)說到端正黨風的措施,他指出:“關鍵是提高黨員素質,尤其是提高高中級黨員領導干部素質。”《陳雲文選》第3卷,第363頁。說到中央要求北京黨政軍機關在實現黨風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中做表率,他建議:“做表率首先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國務院的各位同志做起。”(《陳雲文集》第3卷,第543頁。)

為了使高級干部能夠切實做到在各方面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陳雲同志經常提醒他們要增強對人民的責任心。在黨的七大上,他語重心長地說:“全國人民把希望寄托於我們黨的身上,把希望寄托於我們的高級干部身上。如果我們搞得好,便勝利得早,人民解放得早。如果搞得不好,四萬萬五千萬人便不能很快解放,革命勝利會推遲多少年,人要多犧牲很多,那我們就對不起老百姓。我們黨的工作好壞,決定著中國革命的命運。”“我們要兢兢業業,所有壞的東西,一切應該丟的東西,統統丟掉。”(《陳雲文選》第1卷,第297298頁。)改革開放后,他總是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對黨風建設負起責任來。他強調,如果哪個單位、哪個地區的歪風邪氣大量存在,長期得不到糾正,“除了追究那些為非作歹的個人外,還要追究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的責任,包括紀委的責任”(《陳雲文選》第3卷,第356頁。)。他還具體點了海南島汽車案和晉江地區制造、銷售假藥案,要求追究這兩個地區黨委的責任。

與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相關的一個問題,是對干部親屬的教育和約束。陳雲同志在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著重提出:“希望所有黨的高級領導人員,在教育好子女的問題上,給全黨帶好頭。決不允許他們倚仗親屬關系,謀權謀利,成為特殊人物。”《陳雲文選》第3卷,第352頁。1985年,中紀委提出不許領導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建議。他在報告上批示,這件事要由中央“作出明確的決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話,發展下去,黨的肌體、黨群關系必將受到損害,有所好轉的黨風也會受到影響,改革也難以順利進行”。他提議,將退出經商領域的干部子女范圍再擴大一點。(《陳雲文集》第3卷,第543頁。)那時,一些領導干部的子女出國留學,名為“自費”,實為外商贊助。中央紀委把有關反映送給他看,他也是親自出面,給這些領導同志寫信,指出這樣做不好,因為我們“自費”不起,勸他們把孩子叫回來。(《論陳雲》,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65頁。)

陳雲同志要求高級干部管好自己的親屬,也是從自己做起的。早在全國解放前夕,他給家鄉老戰友的孩子和自己的表弟回信,提醒他們“千萬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鄉人面前有什麼架子或者有越軌違法行動,這是決不允許的。你們必須記得共產黨人在國家法律面前是與老百姓平等的,而且是守法的模范。革命黨人的行動僅僅是為人民服務,決不想有任何酬報,誰要想有酬報,誰就沒有當共產黨員的資格。我與你父親既不是功臣,你們更不是功臣子弟。這一點你們要切記切記”。他在信中還寫道:“你們必須安分守己,束身自愛,絲毫不得有違法行為。我第一次與你通信,就寫了這一篇,似乎不客氣,但我深覺我有責任告誡你們。”(《陳雲文選》第1卷,第396頁。)改革開放初期,當他得知中小學教員待遇低、師范學校招生困難的情況后,便提出讓師范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國家機關工作的二女兒“歸隊”,去學校當老師。(《論陳雲》,第46頁。)1983年春節,他會見革命烈士子女,對他們深情地說:“你們是革命的后代,是黨的兒女。你們應該像自己的父輩那樣,處處從黨的利益出發,為了維護黨的利益,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陳雲文選》第3卷,第321頁。)可見,陳雲同志認為領導干部對執政黨黨風好壞具有特殊責任,這個責任包括要管好自己,也包括要管好自己的親屬。

當前,我們黨仍然存在一些干部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甚至貪污腐敗等亟待解決的問題。黨的十八大閉幕后,習近平總書記在同中外記者見面時說:全黨同志的重托、各族人民的期望,是對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做好工作的巨大鼓舞,也是他們身上的重大責任。他表示:“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的責任,就是同全黨同志一道,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人民日報》20121116日。)接著,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強調指出:“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作風如何,對黨風政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具有重要影響。抓作風建設,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人民日報》2012125日。)。這些表態和舉措,使全黨全國人民的精神為之一振,也使一些多年積弊有所收斂,有力推動了黨風的好轉。這說明,隻要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帶頭,執政黨的黨風是可以搞好的,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黨和人民的血肉聯系是可以保持的。面對當前的黨風問題,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盲目樂觀,但也不能悲觀失望、茫然無措。我們要結合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改進作風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深入研究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的思想,使它為加強黨的自身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發揮應有的作用。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