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黨員對黨要忠誠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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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黨員對黨要忠誠

劉彥昌

忠實問題,說到底是黨性問題

1940年,陳雲基於工作實踐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寫了《黨員對黨要忠實》的文章。這是一篇論述如何保持黨的純潔、劃定黨員忠誠底線的重要文獻。陳雲對這個問題的系統論斷,今天讀來依然倍感精辟。

在陳雲看來,黨員對黨忠實,就是向黨組織講老實話,特別是政治性的問題,對組織不應該有任何保留。陳雲認為,黨員對黨忠實與否,說到底是階級立場的問題。各種不忠實行為“都是非無產階級思想的表現”。(《陳雲文選》第 1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200頁。)嚴格地說,對黨不忠實的人,“做一個光明磊落的共產黨員,還是不夠格的”。至於那些為了騙取黨的信任,以爬上領導崗位,則屬於投機分子。對於這種不忠實的人,“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他們利用任何機會破壞黨的事業”。(《陳雲文選》第 1卷,第 202頁。) 因此,忠實問題,說到底是黨性問題,關系著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

陳雲認為,黨員的忠實對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事業,都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如果“黨員可以說假話,鬼話連篇”,“如果我們的黨員也染上了這種惡習,那末,我們黨內的互相信任就不可能建立,黨的意志的統一和鐵的紀律也就不能建立,共產黨將不成其為無產階級有組織的隊伍,也決不能被人民信任而成為人民的領袖”。(《陳雲文選》第 1卷,第 201頁。)也就是說,黨員的忠實既是黨同心同德的保証,也是贏得人民群眾認可的重要條件。

陳雲還提出,“我們共產黨是言行一致的政黨,而且隻有共產黨才能言行一致”。這裡的言行一致首先是在黨內的言行一致,就是對黨要胸懷坦蕩,對黨組織不隱瞞任何個人的問題。所以,“忠實於黨”應該是黨性修養的核心內容,也是選用干部的第一標准。隻有這樣,才能確保黨組織的純潔,這種純潔主要是指“在復雜動蕩的環境中忠心為共產主義堅持奮斗”(《陳雲文選》第 1卷,第 201頁。),這也是陳雲眼中黨員對黨忠實的更高境界。

黨員對黨的忠實問題,不僅僅是為人處事的問題,它下接思想底線,上關理想信念,是黨的建設中的最基礎性的問題。當年陳雲之所以格外關注到黨員對黨的忠實問題,除了因為他看到了這個問題在黨的建設中的基礎性地位和深刻影響,還因為他看到了忠實問題關系到黨員的黨性修養,必須更明確地強調,黨員對黨要言行一致,表裡如一,把黨的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而不能敷衍組織,更不能欺騙組織。黨員對黨忠實是黨的建設中具有根本性的關鍵問題,否則,根本不可能做到“犧牲個人,永不叛黨”。聯系到當前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如果要抓關鍵,忠誠就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牛鼻子”。

黨員的忠誠,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

延安時期,時任中組部部長的陳雲,面臨的主要任務是貫徹黨中央“大量的發展黨員”的要求。在這樣的背景下,陳雲還在百忙之中親自撰文,專題論述黨員對黨的忠誠問題。這表明陳雲已把忠誠看成了黨的建設的基礎性問題。到了改革開放時期,陳雲更把對黨忠誠與否問題上升到黨性的高度。他認為,黨的建設“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提高共產黨員的素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黨的建設上的一個根本問題”。(《陳雲文集》第 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版,第 541頁。)

如果把黨的建設看成一個系統工程,黨員的忠誠則居於基礎性地位,它決定著系統運行的結果。陳雲當年強調黨員對黨忠誠,是為了黨能夠在動蕩嚴苛的歷史環境下保持自身純潔性。根據習近平總書記的相關論述,全面從嚴治黨的“全面”,應該包含這樣幾層意思:一是內容無死角,從嚴治黨將貫穿到“一條主線、五位一體”黨建布局的方方面面﹔二是嚴治全覆蓋,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三是結構系統化,從嚴治黨不是頭疼醫頭、零打碎敲,而是要從系統化出發形成一個嚴治體系,使各種嚴治舉措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四是運行常態化,告別周期性的忽高忽低、時緊時鬆,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從全面從嚴治黨對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看,黨員的忠誠就是關鍵點。全面從嚴治黨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主要是“對黨忠誠、個人干淨、敢於擔當”。在這三個基本目標之間,忠誠是處在決定性地位的。忠誠是“干淨”的思想基礎。隻有對黨忠誠的黨員領導干部,才會事事處處想到黨的紀律和自己所作所為對黨的影響,才能夠自覺保持自身的干淨。忠誠是擔當的動力來源。黨的領導干部都應該具有擔當的情懷,不能平平庸庸混日子。但是擔當也不是輕易就能夠做到的。首先,擔當是要付出的,按部就班,不耗費精力,不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心血,是談不上擔當的。其次,擔當是要冒風險的,要擔當就要負起責任,就要有“出了問題我頂著”的豪邁。隻有那些對黨忠誠,為了黨的事業甘願犧牲自己的黨員領導干部才能夠做到。

黨員對黨忠誠與否,既體現著政黨的品格,也展示著黨員個人的品質。所以,陳雲明確指出,如果“黨員可以說假話”,可以欺騙自己的組織,又怎能不讓群眾懷疑這個政黨會欺騙自己從而不信任這樣的黨組織?正如陳雲所言,這樣的政黨“決不能被人民信任而成為人民的領袖”。(《陳雲文選》第 1卷,第 201頁。) 結論是,黨員對黨忠誠,不一定都會提高對群眾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但如果自己的黨員對黨就不忠誠,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虛偽對黨,這樣的政黨在群眾眼中,必然形象不佳,不會有多少吸引力和影響力。

對違反紀律的黨員,必須嚴辦

對那些對黨不忠實的黨員,陳雲態度非常明確:一定要嚴格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共產黨員必須言行一致,這是黨規定的”。違反了這一條,就是違犯黨的紀律,那就必須接受黨的紀律的制裁。對因各種原因對黨隱瞞的黨員,主要應由對黨隱瞞的人自己負責。提倡主動自糾,如果黨員隱瞞后來被發現,就要經過更詳細更嚴格的考察。特別是“有些人對黨一次兩次假話,經過教育不加改正,反而假話越說越多,越說越大。這樣的人,不管你口裡講得如何革命,不管你過去有多大的功勞,應該立即開除出黨,沒有價錢可還”。(《陳雲文選》第 1卷,第 201頁。) 

要確保黨員對黨忠誠,首先需要正視各種復雜狀況,態度要務實、堅決。所以,改革開放初期,針對一些黨員領導干部背離黨的宗旨的行為,陳雲明確表示,“該辦的不要講情面”,“必須嚴辦”,“阻力再大也必須辦”。(《陳雲傳》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版,第17231725頁。)這裡的“嚴辦”,既包括治理態度的嚴肅,也包括治理思路的嚴密。陳雲的這些觀點,應該是中國共產黨從嚴治黨思想的典范,對我們今天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要求也極具啟迪價值。

在黨長期執政背景下,黨員的“假忠誠”問題開始突出,識別真假忠誠成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一些黨員干部對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他們是思想上擁護,但行動中不維護。從本質上說,這是一種假忠誠。這種黨員干部對黨的危害更深。因此,陳雲在 1971年就指出,黨員對黨不忠,“有公開的,有搞兩面派陰謀的,但是更危險的是后一種”。(《陳雲傳》下卷,第 1394頁。)目前我們黨的黨員隊伍參差不齊,有大量的先進分子,他們忠誠於黨。同時也有不少黨員的政治覺悟比較淡薄,對黨的忠誠度不高。陳雲對此早有認識,他強調,隻有“忠心為共產主義堅持奮斗”者,才是真忠誠。

區別對待,實行不同黨員不同要求,是陳雲處理這類問題的原則。對黨員干部要通過經常性的黨性教育,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不斷強化道德意識,形成強大的心理導向,讓那些對黨講了假話、言不由衷的黨員感到“心虧”,從而使他們能夠自覺改正自己的錯誤,然后,覺得“對黨沒有一點虧心的事了,痛快了”。(《陳雲文選》第 1卷,第 199頁。)對那些假話越說越多,越說越大,作假成性的黨員,就應該毫不猶豫地清除出黨。對那些黨性缺乏的黨員,也要按照黨章有關規定辦理,不能遷就變通。其實,黨員的忠誠和從嚴治黨是一種互動關系。也就是說,一方面忠誠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牛鼻子”,離開了忠誠,全面從嚴治黨就難以真正落實到位。另一方面,全面從嚴治黨是解決黨員對黨忠誠的基本路徑,離開了從嚴治黨的支撐,一些對黨口是心非的行為得不到應有懲處,那些缺乏黨員意識的“普通人”黨員得不到改造,就無法確保忠誠。如果長此以往,不下決心清除,就會陷入“破窗理論”的窘境,誘使另外一些黨員也群起效仿。這對黨的傷害將是致命的。因此,要改變觀念,在清除不合格黨員方面敢於亮劍。陳雲在急需壯大黨的力量的戰爭年代,尚且能夠強調“黨員的質量重於數量”(《陳雲文選》第 1卷,第 206頁。),今天,我們更不應該有什麼顧慮。

延安時期,解決黨員對黨忠誠的問題,主是要靠組織、靠教育。陳雲早在 1939年就指出,“充分發動群眾是開展一切工作的關鍵”。(《陳雲文選》第 1卷,第 162頁。) 這個工作方法對於我們現今開展黨的教育活動仍有指導意義。從理論上講,因為處於執政地位,執政黨的自身建設,已經不再只是黨內的事情,它關系到廣大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乃至國家的生死存亡。隻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黨員中存在的意識淡薄的問題。黨員意識增強了,黨員對黨的忠誠問題也就不難解決了。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科學發展觀視域下黨建理論創新規律研究”的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編號為12BDJ027

〔作者劉彥昌,寧波市委黨校教授,浙江寧波 315012

(責任編輯:宿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