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剖析為什麼開除劉力功黨籍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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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剖析為什麼開除劉力功黨籍

劉學禮

全國抗戰時期,時任中央組織部部長的陳雲對黨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作了富有成效的探索。

19389月,陳雲在延安抗日軍政大學的講演《論干部政策》中指出:“一個革命的隊伍必須有鐵的紀律,來保障完成革命的任務。中國共產黨和八路軍如果沒有鐵的紀律,也就不會存在,不可能發展到現在這樣。革命的紀律一定要遵守,希望同志們不要違犯革命的紀律。”

1939年發生了開除劉力功黨籍的事件。劉力功,1938年加入共產黨,抗大畢業后進入黨的訓練班學習。畢業時,黨組織根據他的學習表現,考慮到他是沒有工作經驗的新黨員,決定讓他到華北基層去鍛煉。但劉力功堅持要進馬列學院或回原籍工作。為了教育他,黨組織與他先后進行了7次談話。最后,黨組織給他時間反省錯誤,但幾天后,劉力功聲明願意去華北,條件是一定要到八路軍總司令部工作,黨組織不同意,他就干脆拒絕執行黨的決定。中央黨務委員會認為,黨已盡最大努力說服教育,但他仍不服從黨組織安排,違反了黨的紀律,又不接受黨的教育,改正自己的錯誤,因此,決定開除其黨籍,並公布於全黨。針對這件事,523日陳雲寫了《為什麼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一文,剖析了這一事例,強調了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的極端重要性,指出黨內不准有不遵守黨的紀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組織”,“今天處在抗日戰爭的時代,共產黨員遵守黨的紀律是勝利的必要條件”,要求全體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

1939年,陳雲在《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文中,又將“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作為共產黨員的六條標准之一,強調堅決地自覺地遵守黨的紀律是共產黨員的義務。1940年,陳雲在延安抗日軍政大學第五期學生畢業大會上作的《嚴格遵守黨的紀律》講話中,全面論述了黨員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的問題,認為中國共產黨要特別強調紀律,全黨嚴守黨紀是革命勝利的一個重要條件,要用紀律保障黨的意志和行動的統一﹔黨的紀律是統一的,必須無條件遵守﹔無產階級政黨應該是一個最有紀律的黨,也是一個最講民主、最講自由的黨﹔中國共產黨經過近20年的斗爭,已經是一個成熟了的黨,廣大黨員對黨忠誠,有高度覺悟,因此,鐵的紀律能被有效地執行。

陳雲關於黨員必須嚴守黨的紀律的重要論述,對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指導意義。

(作者單位: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

來源:《 人民日報 》( 201604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