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黨建思想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現實意義

作者:    發布時間:201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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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黨建思想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現實意義

朱佳木

重視並不斷加強黨的建設,尤其在黨執政后從嚴治黨,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和最大政治優勢之一。黨的十八大后,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繼承、發揚這一優良傳統,維護、發揮這一政治優勢,針對新形勢下出現的“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人民日報》201653日。),作出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並把它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形成了一系列管黨治黨的新理論。陳雲同志的黨建思想和實踐與這些理論和部署之間有許多相近、相通的地方。因此,結合當前實際情況研究和宣傳陳雲的黨建思想,對於深入理解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具有十分積極的現實意義。

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求思想從嚴,就是說,凡是共產黨員必須銘記和忠實入黨誓詞,堅定理想信念,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陳雲同志從1937年底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起直到去世,始終強調的也是這些要求。他說:共產黨員“不僅應該為黨在各個時期的具體任務而奮斗,而且應該確定自己為共產主義的實現而奮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觀”。“誰要是放棄了革命的和黨的立場,誰就喪失了共產黨員的資格。”(《陳雲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142頁。)

20世紀80年代初的一天,陳雲同志和我談到有同志提出“共產主義遙遙無期”的觀點。他說:“這個觀點是不對的,應當說,共產主義遙遙有期,社會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嘛。”他還針對海外有人建議我們黨最好改名的事說:“共產黨的名字表明了她的奮斗目標,改名字怎麼能行!延安時期就有人提過讓共產黨改名的建議,毛主席說:‘什麼名字好?我看國民黨的名字最好!可惜人家已經用了。’”改革開放后,一些同志出國轉了幾天,回來便鼓吹中國不如外國,社會主義不如資本主義。陳雲同志聽說后,特別囑咐我在為他准備的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發言稿最后,要寫上“社會主義萬歲!共產主義萬歲!”並且親筆加了一句:資本主義必然要被社會主義所代替,這是無可改變的法則。(參見朱佳木:《論陳雲》,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6頁。)﹞

怎樣做才叫思想從嚴?陳雲同志對待一些地方農村黨員集訓要誤工費問題的處理意見,用實際行動做出了回答。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有的黨員在集訓時,除了拿伙食補貼外還要求發誤工費,否則不去參加。陳雲同志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說,這種人不能成為共產黨員,“凡屬要求誤工補貼的黨員應開除黨籍”(《陳雲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頁。)。事后,有人表示不理解,認為既然機關干部、工人過組織生活不扣工資,農民就應當補工分,否則太嚴厲了。這種觀點貌似有理,實則混淆了兩種分配制度的區別,恰恰反映了對黨員思想從寬的態度。

2015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陳雲同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上號召全黨向陳雲同志學習,首先說的就是學習他無論處於順境還是逆境始終堅守對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信仰不動搖的精神﹔同時強調學習他刻苦學習的精神,說陳雲同志出身貧寒,隻讀過小學,之所以具備很高的思想理論水平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是靠長期堅持學習。(參見《人民日報》2015613日。)對於馬克思主義理論,陳雲同志自己堅持學習,組織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學習,也一再提倡全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加強學習。在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他還針對一些黨員忘記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理想、丟掉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私利“一切向錢看”的現象提出:“應當把共產主義思想的教育、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內容。這種宣傳教育不能有絲毫減弱,還要大大加強。”(《陳雲文選》第3卷,第352頁。)

全面從嚴治黨也要求組織從嚴,就是說,要求黨員強化黨性觀念和組織意識,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內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對黨忠誠老實,做到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

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絕不允許對組織說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當面一套、背后一套,更不允許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獨立王國”﹔在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中,關鍵是要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隻要重溫陳雲同志的論述就會看到,他一向強調的正是這些主張。

從陳雲同志的論述中看,他關於黨性純潔問題強調較多的有以下幾點:第一,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第二,無條件執行黨的決議。第三,敢於同有損於黨的利益的行為做斗爭。第四,對黨忠誠坦白,言行一致。他說:“不允許任何黨員對黨講一句假話。”對於經過教育不改,反而假話越說越多、越說越大的人,“不管你口裡講得如何革命,不管你過去有多大的功勞,應該立即開除出黨,沒有價錢可還”。(《陳雲文選》第1卷,第201頁。)第五,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絕不允許在黨內拉幫結派、搞分裂。他在黨的七屆四中全會上說:“原來想,革命已經勝利,似乎可以不出張國燾之類人物了。現在看來,恰恰相反,革命勝利了的國家,更容易出。現在比起秘密工作和在山溝裡打游擊的時代,更容易出野心人物。”(《陳雲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頁。)

自從陳雲同志分管黨的干部工作以來,便將嚴把選人用人關放在了干部工作的首要位置,並且反復強調“德才並重,以德為主”(《陳雲文選》第1卷,第214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他在力主加快提拔中青年干部的同時,再次強調德才相比要更重視德的觀點。他說,對“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種人”要提高警惕,一個也不能提拔。“不要隻看他們現在一時表現好。現在這些人大概表現是‘蠻好’,他要爬上來,現在隻能表現好,因為老家伙還在。但是,到了氣候適宜的時候,黨內有什麼風浪的時候,這些人就會變成為能量很大的興風作浪的分子。”他尤其提醒大家,選擇拿筆杆子的人要特別謹慎,“必須培養既能寫,又有德,德才兼備的人”。在黨的十二大上,他又指出:在選拔中青年干部的問題上,一方面要大膽,另一方面要嚴格把好政治關。“德才相比,我們要更注重於德,就是說,要確實提拔那些黨性強,作風正派,敢於堅持原則的人。”(《陳雲文選》第3卷,第301302317頁。)他還在中央組織部的“情況反映”上批示:“提拔中青年干部必須注意德。有才缺德的人,一個也不能提拔。”(《陳雲文集》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498頁。)他說:“德好,才差一些不要緊,放到領導崗位上鍛煉幾年,才干是可以練出來的。”(《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352頁。)那時有一種提法,叫做要選“開拓型干部”。他指出:“開拓型也要,但首先要強調有德,有黨性。德才兼備,才干固然要有,但德還是第一。我希望政治局、書記處要注意這樣一個問題。”(《陳雲文選》第3卷,第359頁。)

全面從嚴治黨還要求作風從嚴,就是說,除了要堅持黨的三大作風外,還要發揚民主的作風、清廉的作風、艱苦奮斗的作風、勤儉節約的作風、“三嚴三實”的作風,以及良好的學風、文風、會風等等,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問題,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黨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核心是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要首先從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率下﹔領導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時,要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培養良好家風。在端正黨風問題上,陳雲同志的主張和實踐早已為全黨所熟知,他關於“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論斷,關於“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的意見,更成為了我們黨的座右銘。(參見《陳雲文選》第3卷,第273頁。)

在發揚民主作風方面,陳雲同志一貫主張要允許黨內講不同意見。他常說:“相同的意見誰也敢講,容易聽得到﹔不同的意見,常常由於領導人不虛心,人家不敢講,不容易聽到。”“在黨內不怕有人說錯話,就怕大家不說話。”“講錯話不要緊,要是開起會來,大家都不說話,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見,黨組織應該允許,這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好現象。當然,有了不同意見,要在黨內說,在你的那個黨支部,或者在你的機關,按照組織程序和組織原則嚴肅地提出來。”(《陳雲文選》第3卷,第188187275頁。)

在維護群眾利益方面,陳雲同志反復提醒全黨不要只是向群眾要東西,還要注意給群眾東西,幫助群眾解決問題。他說:“不僅要幫助群眾解決大的問題,也要幫助群眾解決小的問題。”“我們幫助了群眾,群眾就會積極、熱情地來幫助黨和政府的工作。”(《陳雲文選》第1卷,第173頁。)新中國成立后,他在主持全國財經工作時總是有意識地把民生問題與端正黨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聯系起來思考和闡述。1956年他兼任商業部長,提出做好商業工作一定要加強政治觀點和群眾觀點。他說:“商業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六萬萬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廣大的城鄉人民對我們是否滿意。”1957年,他在13個省、市蔬菜會議上指出:“保証蔬菜供應,穩定蔬菜價格,是城市人民的普遍要求。購買力愈低的人,對這個問題就愈關心。”“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應問題,其意義絕不在建設工廠之下,應該放在與建設工廠同等重要的地位。如果隻注意工業建設,不注意解決職工的生活問題,工人就可能鬧事,回過頭來還得解決。”(《陳雲文選》第3卷,第4464頁。)人民公社化運動中,農村政策出現“左”的偏差,把自留地、家庭養豬等等看成是“資本主義尾巴”,嚴重挫傷了農民積極性。1961年,他在家鄉青浦調查時說:“在當前農民口糧不足的情況下,農民最關心的不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而是‘吃飯還是吃粥’。多分一點自留地,可以使農民多得一點口糧,對鞏固工農聯盟和社會主義制度有好處,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的補充。”(《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95頁。)

三年困難時期,全國糧食緊張,人民營養不良,陳雲同志建議動用一些鋼材制造機帆船出海捕魚,壓縮一部分生豬出口,使大中城市居民每人每月增加半斤魚半斤肉。他指出:“目前,這樣的問題,是國家大事。如果六千多萬人身體搞得不好,我們不切實想辦法解決,群眾是會有意見的。人民群眾要看共產黨對他們到底關心不關心,有沒有辦法解決生活的問題。這是政治問題。”他語重心長地對大家說:“我們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把革命搞成功了,千萬不要使革命成果在我們手裡失掉。現在我們面臨著如何把革命成果鞏固和發展下去的問題,關鍵就在於要安排好六億多人民的生活,真正為人民謀福利。”在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他針對當時糧食供應依然緊張、一些地方農民還吃不飽的現象,建議今后三五年,每年進口兩千萬噸糧食。他說:“要先把農民這一頭安穩下來。”“如果老是不解決這個問題,恐怕農民就會造反,支部書記會帶隊進城要飯。”三中全會后,中央同意陳雲同志關於進行國民經濟調整的建議,但由於黨內對調整方針認識不統一,致使19791980兩年財政收支出現嚴重赤字,貨幣大幅增發,物價大幅上漲。對此,他在1980年底中央工作會議上指出:“這種漲價的形勢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滿意的。經濟形勢的不穩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勢的不穩定。”(《陳雲文選》第3卷,第209210236277278頁。)

在反對以權謀私方面,陳雲同志更是一再強調它對於我們黨的至關重要性。他在延安時期就說過:執政黨的黨員損害群眾利益,“特別容易引起群眾的不滿。你有槍,又當權,群眾看到了也不敢講。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我們的黨員和干部”(《陳雲文選》第1卷,第183頁。)。1981年,有一件涉及領導干部在出國招商引資中違反外事紀律、變相索賄受賄的案子,中央紀委辦理起來阻力很大。於是,他親自出面找有關領導同志做工作,並要我轉告中央紀委負責同志一定要頂住,處分決定通不過,就拿到政治局會上,政治局通不過,就拿到中央委員會的會上。他強調:“開放政策是對的,但越是在開放的地方,越是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干部越是要‘金剛鑽’的。”

上世紀80年代初,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不法之徒內外勾結,大搞走私活動,涉及不少黨員干部,群眾意見很大。陳雲同志將中央紀委反映這一情況的“信訪簡報”批給中央常委傳閱,說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鄧小平同志看后在上面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朱佳木:《論陳雲》,第1213頁。)一場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斗爭由此開展起來。過了一段時間,中央紀委反映有同志認為,中央抓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抓晚了,問題已相當嚴重,積重難返了。陳雲同志批示:“現在抓,時間雖晚了些,但必須抓到底。中央紀委必須全力以赴。”(《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334頁。)針對有人擔心大張旗鼓打擊經濟犯罪會影響改革開放的思想顧慮,他說:“怕這怕那,就是不怕亡黨亡國。”針對有人認為中央紀委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果斷、處理現實案子軟弱的看法,他又讓我轉告中央紀委負責同志,對涉及領導干部的案子要大膽搞,搞不動就由他提到中央常委會上﹔紀委不能當“老太婆紀委”,要做“鐵紀委”。他還說,抓反腐敗是他的責任,他准備讓人打黑槍,損子折孫。(參見朱佳木:《論陳雲》,第661314頁。)在黨中央的領導和督促下,這場斗爭取得了很大勝利。他在列舉斗爭中被開除黨籍和受黨紀處分人員的數字后指出:“我們絕大多數黨員是不謀私利的,但因謀私利而犯法、犯錯誤的黨員也不是一個很小的數量。”“對於利用職權謀私利的人,如果不給以嚴厲的打擊,對這股歪風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會敗壞黨的風氣,使黨喪失民心。”(《陳雲文選》第3卷,第331332頁。)

為了整頓黨風,陳雲同志大力倡導不怕得罪人的精神。他針對一些人錯誤總結“文化大革命”教訓,由過分強調斗爭哲學、不該斗的也斗變為怕矛盾、怕斗爭、怕得罪人的現象,讓我轉告正在組織起草黨的十二大報告的胡喬木同志,說在報告中要寫上這樣的意思:“目前在我們的黨風中,以至在整個社會風氣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堅持原則的人受孤立。這種情況,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也有,但現在比那時要嚴重得多。”他說: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把它提到全黨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的高度。要提倡堅持原則,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隻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的團結才有基礎,黨才有戰斗力,整個社會風氣才會跟著好轉,才會使正氣上升,邪氣下降”。(《陳雲文選》第3卷,第274頁。)他還具體要求各級紀委要選用原則性強的干部,指出:“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干部,應當是有堅強的黨性,有一股正氣的人﹔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於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斗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有一陣子,黨政軍領導干部中刮起一股向下屬單位要高級轎車的歪風,他在“情況反映”上批示:“凡是別人(或單位)送的和個人調換的汽車(行政機關配備的不算),不論是誰,一律退回,坐原來配備的車。在這件事上,得罪點人,比不管而讓群眾在下面罵我們要好。”(《陳雲文集》第3卷,第511512543544頁。)

在端正黨風問題上,陳雲同志主張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身體力行,作出榜樣”。他要求退居二線或離休退休的老干部繼續關心黨風黨紀、發揮監督作用,說在這方面,“沒有退居二線和離休、退休的問題。隻要是黨員,活著就永遠處在第一線”。(《陳雲文選》第3卷,第352頁。)說到中央要求北京黨政軍機關在實現黨風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中做表率時,他建議:“做表率首先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國務院的各位同志做起。”(《陳雲文集》第3卷,第543頁。)他強調領導干部嚴格約束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黨的高級領導人員,在教育好子女的問題上,給全黨帶好頭。決不允許他們倚仗親屬關系,謀權謀利,成為特殊人物”(《陳雲文選》第3卷,第352頁。)。那時,中央紀委提出不許領導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建議。他批示:這件事要由中央“作出明確的決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話,發展下去,黨的肌體、黨群關系必將受到損害,有所好轉的黨風也會受到影響,改革也難以順利進行”。他還提出,將退出經商領域的干部子女范圍再擴大一點。(參見《陳雲文集》第3卷,第543頁。)群眾來信反映,有些領導干部子女出國留學,名為“自費”、實為外商贊助,他隻要收到此類來信,總是親自給有關領導同志寫信,說這樣做不好,因為我們“自費”不起,勸他們讓孩子回來。(參見朱佳木:《論陳雲》,第65頁。)

陳雲同志要求高級干部管好自己的親屬,也是首先從自己做起。全國解放前夕,他在給家鄉老戰友的孩子和自己的表弟回信中提醒他們:“千萬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鄉人面前有什麼架子或者有越軌違法行動,這是決不允許的。你們必須記得共產黨人在國家法律面前是與老百姓平等的,而且是守法的模范。革命黨人的行動僅僅是為人民服務,決不想有任何酬報,誰要想有酬報,誰就沒有當共產黨員的資格。我與你父親既不是功臣,你們更不是功臣子弟。這一點你們要切記切記。”信中還寫道:“你們必須安分守己,束身自愛,絲毫不得有違法行為。我第一次與你通信,就寫了這一篇,似乎不客氣,但我深覺我有責任告誡你們。”(《陳雲文選》第1卷,第396頁。)改革開放初期,當他得知中小學教員待遇低、師范學校招生困難后,便提出讓師范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中央國家機關工作的二女兒“歸隊”,去學校當老師。后來,他的這位女兒辭去了在機關的工作,毅然回到自己的母校當一名普通的中學歷史教師,直到退休。

全面從嚴治黨尤其要求紀律從嚴,就是說,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且把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放在首位,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領導干部在嚴守黨紀方面更要作表率,對於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現象的問題要嚴肅問責,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這些也都是陳雲同志歷來主張的。

早在延安時代,陳雲同志就說過:“維護黨的統一,不靠刀槍,要靠紀律。”“嚴格地遵守黨的紀律為所有黨員及各級黨部之最高責任。無特殊人物,無特殊組織。領導干部、領導機關必須成為嚴守黨紀的模范。要特別防范高級領導人破壞紀律的行為。”“不願意遵守紀律的黨員,害怕鐵的紀律的新黨員,盡可出黨。”他指出:“組織、多數、上級、中央的決策正確時,自然要服從﹔如不正確,或不完全正確,怎麼辦?在行動上必須服從,同時應該按黨章規定的權利,提出建議,或保留自己的意見。”對紀律“不自覺遵守,必須強制執行。明知故犯者,要給以處分﹔情節嚴重而不願改正者,應開除出黨”。(《陳雲文選》第1卷,第196197頁。)改革開放初期,有些地方把遵守黨的紀律與改革對立起來,提出給改革“鬆綁”的口號。對此,他旗幟鮮明地指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共產黨不論在地下工作時期或執政時期,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參見《陳雲文選》第3卷,第275頁。)

對於黨的政治紀律,陳雲同志尤其重視。改革開放后,有的領導干部出國考察回來,對“四項基本原則”產生懷疑,對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前途失去信心。針對這種情況,他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指出:“有些人看見外國的摩天大廈、高速公路等等,以為中國就不如外國,社會主義就不如資本主義,馬克思主義就不靈了。對於這些人,我們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中做意識形態工作的同志,經過教育不改的,要調動他們的工作。”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要從思想政治工作的源頭抓起。中央紀委自成立之始他便提出:其基本任務“是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陳雲文選》第3卷,第332240頁。)上世紀80年代初,黨員腐敗案件增多,有人主張紀檢工作應把重點放在辦案上。對此,他明確表示:“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只是查處違法亂紀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陳雲文集》第3卷,第541頁。)“各級紀委應在同級黨委統一領導之下,始終圍繞搞好黨風這一中心任務,作艱苦的努力。”他說:隻有“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時,嚴肅黨紀、政紀,黨風才能根本好轉”。(《陳雲文選》第3卷,第357頁。)

陳雲同志歷來主張,在黨紀面前必須一視同仁,涉及領導干部的違紀案件再難辦也要辦,否則黨紀勢必形同虛設。改革開放后,一度刮起黨政軍機關經商風,出現不少違法亂紀問題。對此,他明確指示:“無論是誰違反黨紀、政紀,都要堅決按黨紀、政紀處理﹔違反法律的,要建議依法處理。各級紀委必須按此原則辦事,否則就是失職。”他還對發生嚴重違紀情況的單位或地方提出必須追責的要求,指出:“如果哪個單位、哪個地區的歪風邪氣大量存在,而又長期得不到糾正,那就顯然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同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領導有關。對於危害社會主義建設,敗壞黨風、社會風氣的歪風邪氣,熟視無睹,聽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為非作歹的個人外,還要追究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的責任,包括紀委的責任。”(《陳雲文選》第3卷,第356頁。)為此,他具體點了海南島汽車案和晉江地區制造、銷售假藥案,要求追究這兩個地區黨委的責任。

當前,我們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前進道路上既面臨戰略機遇,也充滿風險和挑戰。歷史証明,要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任務,必須堅持黨的領導,而黨要擔負好自己的領導責任,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切實從嚴治黨。我們要深入研究和宣傳包括陳雲黨建思想、實踐在內的我們黨關於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經驗,為切實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轉向嚴緊硬,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作者朱佳木,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當代中國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北京100009

(責任編輯: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