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的改革開放思想——紀念陳雲同志誕辰110周年

作者:    發布時間: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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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的改革開放思想——紀念陳雲同志誕辰110周年

朱佳木

今年是陳雲同志誕辰110周年,也是改革開放的第37個年頭。回顧和梳理陳雲的改革開放思想,不僅對紀念他具有意義,而且對總結改革開放的歷史經驗,更好地理解和貫徹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關於“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同樣很有意義。

陳雲在以毛澤東為核心和以鄧小平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中都是一位重要成員。作為中共中央集體智慧的結晶,黨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思想以及社會主義改革開放的思想,都凝聚著陳雲的歷史貢獻。作為專有名詞,改革開放特指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時期,但從改革的實質是解決好計劃與市場關系,開放的實質是加強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聯系的視角看,我們黨關於改革和開放的思想早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就已產生了。陳雲作為長期主持全國財經工作的領導人,更是這一思想較早的醞釀者和提倡者。因此,理解和研究陳雲的改革開放思想,不能僅局限於改革開放時期,而應在改革開放前后兩個時期的歷史長河之中加以考察。這樣我們就可以清晰地看出,他的改革開放思想是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實事求是的思想,是既要積極推動又要穩步前進的思想,是既要搞活微觀又要管好宏觀的思想,是既要看到消極現象不可避免又要對消極現象堅決克服、嚴加限制的思想。

一、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實事求是

陳雲的思想特點一向是既靈活又務實,很少被框框所束縛。這可以從他所歸納的“不唯上、不唯書、隻唯實”的格言中得到驗証,也可以從他領導經濟工作的實踐中得到說明。

(一)關於改革計劃經濟體制的問題

新中國成立初期,隨著中共中央做出優先發展重工業和提前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決策,我國經濟戰線通過向蘇聯學習,自上而下地搭建起了計劃經濟體制。在此過程中,陳雲傾注了大量心血、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很快發現了其中的弊病。在1956年的中共八大上,他針對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中出現的集中過多、統得過死的現象,率先提出要改變某些計劃管理的辦法,並相應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構想,即在工商業經營方面,國家經營和集體經營是主體,個體經營做補充﹔在工農業生產方面,計劃生產是主體,在國家計劃許可范圍內按照市場變化的自由生產做補充﹔在社會主義統一市場中,國家市場是主體,國家領導的自由市場是補充。這個構想雖然由於黨的指導思想發生“左”傾而未能付諸實施,但他隻要一有機會總要重申。例如,三年經濟困難時期的1961年,他在中央化肥小組的會議上就曾指出:“中國共產黨的特點是不被框子框住。對蘇聯的計劃經濟方法,我們應當既有吸收,也有揚棄。”

進入改革開放時期,陳雲關於改革經濟體制的思想有了充分表達和不斷深化的空間,於是在已有思考的基礎上,他作了更系統的闡述。1979年年初,他將自己的思考梳理成一份不到2000字的提綱,其中寫道:蘇聯和中國在革命成功后,都按照馬克思所說的有計劃按比例的原理發展經濟,是完全對的,但沒有根據社會主義經濟的經驗和本國生產力發展的實現狀況對這個原理加以發展,導致了計劃經濟中的缺點。這個缺點是隻有“有計劃按比例”這一條,沒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還必須有市場調節這一條。“所謂市場調節,就是按照價值規律調節,在經濟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無政府’、‘盲目’生產的辦法來加以調節。”因此,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兩種經濟,即計劃經濟部分和市場調節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次要的但是必需的。他寫道:現在問題的關鍵是,“我們還不是有意識地認識到這兩種經濟同時並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還沒有弄清這兩種經濟在不同部門應佔的不同比例”。陳雲的結論是:“在今后經濟的調整和體制的改革中,實際上計劃與市場這兩種經濟的比例的調整將佔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計劃經濟部分愈增加,市場經濟部分所佔絕對數額就愈縮小,可能是都相應地增加。”這份提綱所闡述的關於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關系的思想,由中央有關部門向外透露后,引起熱烈反響並得到普遍認同,“對推動全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進行突破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改革,產生過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但是,當過去那種完全反對市場調節的傾向變為片面夸大市場作用的傾向之后,陳雲又反過來提醒大家,要注意忽視和擺脫國家計劃的問題。這裡所說的計劃,已經不再是過去實行的那種高度集中、以指令性計劃為主的計劃,而主要是指導性計劃,也就是今天說的戰略性規劃或頂層設計﹔即使指令性計劃,也主要是按照綜合平衡理論、依據周密調研結果制定並更多運用經濟手段實施的計劃。他認為,在我們這樣一個社會主義的發展中大國搞經濟建設,無論如何不能隻有市場而沒有計劃。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不能隻講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而不講政府的作用。他說:“從長期來看,國民經濟能做到按比例發展就是最快的速度”﹔他還說:“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體上也會是合比例的”。1988年,陳雲同當時一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又強調:“在我們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裡,學習西方市場經濟的辦法,看來困難不少”。“在改革中,不能丟掉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經濟這一條,否則整個國民經濟就會亂套。”

針對一些人對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非議,陳雲也提出了批評。他在同當時另一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指出:“說過去我們學的是蘇聯那一套,那時我們不能不學蘇聯。美國和西方其他國家對中國實行封鎖政策,學美國、英國、法國行嗎?”“對這些問題,都應從歷史唯物主義觀點來看。”他還在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的書面發言中說:“現在,我國的經濟規模比五十年代大得多,也復雜得多。五十年代適用的一些做法,很多現在已不再適用……如果現在再照搬五十年代的做法,是不行的。即使那時,我們的經濟工作也是按照中國的實際情況辦事的,沒有完全套用蘇聯的做法。”

(二)關於改革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問題

20世紀50年代初期,陳雲堅決支持農業合作化運動。因為,當時農業增產的辦法隻有三個,即開荒、修水利、合作化。若用開荒的辦法,要等拖拉機制造廠的建設、投產,石油的開採、提煉,一時辦不到﹔即使辦到了,也解決不了糧食增產的根本問題。若用興修水利的辦法,不僅投資很大,且增產亦有限。而搞合作化,隻需要把農民組織起來,不用花多少錢,就可以平均提髙產量15%-30%0因此,“合作化是花錢少、收效快的增產辦法”。早在制定第一個五年計劃時,他就深切感到國民經濟各種比例關系中最薄弱的環節是農業。因為,那時我們一方面要抓住蘇聯答應全面援助中國“一五”計劃建設的歷史機遇,以發展重工業為重點,用突擊的辦法搞工業化,需要農業提供足夠的商品糧,以保証城市人口增加后的糧食供應,紡織工業發展后的棉花供應,工業設備進口后的農副產品出口,等等﹔另一方面,中國耕地少、人口多、交通不便、資金不足、農業單位面積產量和糧食商品率都很低。因此,陳雲認為,農業趕不上工業建設的需要,不僅是眼下的問題,也是長期的趨勢。作為財經工作的負責人,這是他必須想辦法解決的一個矛盾。所以,隻要能“花錢少、收效快的增產辦法”他都大力支持。正因為如此,當后來發現那時測算的合作化增產幅度帶有長期戰爭后的恢復性,不具普遍意義和持久性后,他又把糧食增產的希望轉向了大量增產化肥上。

20世紀60年代初,中國農業生產力由於“大躍進”時期的天災人禍受到嚴重損害,導致糧食產量急劇下降。通過農村調查,陳雲發現,人民公社核算單位過大、集體化程度過高是影響農民生產積極性的重要原因。為盡快恢復農業生產力,他竭力主張讓“大躍進”時期增加的城市人口和職工回鄉,大量增加進口糧食,減輕從農村征購糧食的任務,給農民、農業以喘息機會﹔同時,他非常贊成一些同志建議的且在一些地區已經實行的包產到戶、分田到戶的做法,甚至提出在個別農業落后的山區和偏遠地區可以實行分田單干。當他就這個主張分別與中央政治局常委們交換意見后,決定當面向毛澤東主席提出。有人擔心主席不會同意,勸他慎重考慮,他說:“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辦法,肯定了這類做法,叫作‘分田到戶’也好,叫作‘包產到戶’也好,總之,國家遇到了如此大的天災人禍,必須發動全體農民實行《國際歌》詞中的號召,‘全靠我們自己’。”他還說:“我擔負全國經濟工作的領導任務,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此事既然看准了,找到了辦法,提與不提,變與不變,關系到黨的聲譽,關系到人心向背,怎能延誤時機!”然而,談話之后,毛澤東果然對這一主張做出了嚴厲批評,認為這是要瓦解集體經濟,解散人民公社,是走哪一條道路的問題。

毛澤東當年之所以反對包產到戶、分田到戶,主要是擔心農村因此出現新的階級分化。今天回過頭看,這個考慮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問題在於,當時全國糧食嚴重減產、糧食供應嚴重困難,相當多的人吃不飽、營養不良。陳雲提出包產到戶、分田到戶乃至分田單干,都是為解決這一困難而採取的臨時措施,不是也不可能是要解散集體經濟。時隔20年后的1982年,他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談到這件事時說:“一九六二年我同毛主席談話以后,毛主席很生氣……把問題上綱到主張分田單干。說分田單干,我還沒有發展到那個程度。我說,我只是根據家鄉調査的結果,覺得個人搞積極性高一點。現在,萬裡同志在農村的工作,我說比從前大進了一步,比我那個時候大進了一步。那個時候,我只是說合作小組、個體經營可能在相當長一個時期內還要存在。”可見,陳雲當年所說的包產到戶,實際上就是改革開放后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說的分田到戶、分田單干,實際上就是改革開放后實行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前提下的土地承包經營。隻不過那時不像改革開放后可以從容研究問題,名稱和叫法未能經過仔細推敲,因此不夠准確罷了。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突破了“左”的思想框框,提出了許多在當時行之有效的措施,總的指導思想仍是堅持和改善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因此隻允許生產隊包工到作業組和聯產計酬,不允許包產到戶。那時,安徽等農業比較落后的省份實際上已經開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有的還實行了分田到戶。對此,上上下下出現熱烈爭論,使一些已經推廣包產到戶的省份感到壓力很大。在這個關鍵時刻,陳雲率先表明了支持的態度。據時任安徽省委書記的萬裡回憶,當時他首先是跟陳雲商量的。那是有一次在人民大會堂開全國人大會議期間(應為1979618日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開幕當天——筆者注),大會休息時,萬裡到主席團休息的地方對陳雲說:安徽一些農村已經搞起了包產到戶,看怎麼辦?陳雲回答:我雙手贊成。以后,萬裡又同鄧小平談了這個問題,鄧小平說:不要爭論,你就這麼干下去,實事求是地干下去。他們的支持,使萬裡心中有了底。不久后,中央明確了包產到戶、到組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從此,包產到戶、土地承包在全國范圍逐漸推廣開來。

當包產到戶推廣后,又出現一些農民不顧生產計劃和任務,什麼利潤高種什麼,什麼賺錢干什麼,使糧食生產計劃和許多農副產品的征購派購任務得不到落實,城市糧食價格出現波動、農副產品供應發生困難。對此,陳雲指出:“搞了生產責任制以后,包產到戶以后,計劃並不是不要了。” “不能讓農民自由選擇隻對他自己一時有利的辦法”。“不這樣做,八億農民的所謂自由,就會沖垮國家計劃。說到底,農民隻能在國家計劃范圍內活動。隻有這樣,才有利於農民的長遠利益,國家才能進行建設。”他還說: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在農業搞了生產責任制以后仍然要堅持。“如郊區要計劃種菜,養豬要派任務,種煙葉的畝數不能增加了,糧食播種面積不能減少了。”這一事實也說明,陳雲當年主張包產到戶、分田到戶並不是要解散集體經濟。因為如果是那樣,農業是不可能做到計劃經濟為主的。

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陳雲進一步指出:“現在有些農民對種糧食不感興趣,這個問題要注意……發展鄉鎮企業是必要的。問題是‘無工不富’的聲音大大超過了‘無農不穩’……‘無糧則亂’,這件事不能小看就是了。”對於他的這一提醒,一些領導同志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誤以為農業“一包就靈”,糧食問題已經過關﹔誤認為農民種了幾千年地,不需要我們教他們該種什麼不該種什麼。那時,國民經濟受傷的元氣還沒有完全得到恢復,國家也不具備完全靠價格手段引導農民生產的條件,結果,糧食在連續增產幾年后出現下滑趨勢,導致城市的農副產品供應緊張,引起社會恐慌。實踐反復說明,中國的糧食生產在今后的很長時間裡,仍是政府要高度重視和下大力氣解決的重要問題。中國要把農業搞上去,一方面生產經營方式要適應氣候影響大、人均耕地少的特點,另一方面任何時候都不能離開政府的引導﹔一方面要盡可能多地運用價格手段引導農民生產,另一方面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政府的領導和組織作用。陳雲關於農業生產經營方式改革的思想,對於我們考慮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問題將具有長遠的借鑒意義。

(三)關於吸引外資問題

資金不足是中國工業化建設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因此,能借到國外貸款,對於陳雲來說是求之不得的事。但新中國剛成立即與主要資本主義國家處於交戰狀態,能借給我們錢的隻有蘇聯。而蘇聯當時正處於戰后的經濟恢復時期,也缺資金,能借給我們的錢十分有限。在我國“一五”計劃工業投資中,蘇聯貸款隻佔3%多一點。即使這點錢以及在抗美援朝期間蘇聯向我們提供的武器裝備的錢,在赫魯曉夫當政時期也逼著我們償還。在這樣一個背景下,陳雲從平衡發展的理論出發,繼財政、信貸、物資三大平衡之外,又提出外匯平衡的思想。就是說,進口花的錢與出口賺的錢要大體相等,並略有順差﹔向國外借的錢要能通過外貿順差、補償貿易和其他辦法還得上。很長一段時期,我們向國外購買先進設備,一方面靠出口農產品、礦產品、紡織品、工藝品﹔另一方面靠千方百計搞外匯。比如,大陸解放時,唯獨對香港、澳門兩個彈丸之地不動,其目的就是為了把它們作為新中國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進行貿易、賺取外匯的管道。為了吸引海外僑胞把手中的硬通貨匯到國內支援國家建設,新中國成立初期成立的第一家投資公司便是廣東華僑投資公司。

“九一三”事件后,陳雲由戰備疏散地江西回到北京,協助周恩來總理研究外貿的方針政策問題。這時,西方同中國的關系在尼克鬆訪華后得到很大改善,雖然在敏感技術上還對中國採取限制政策,但在貿易和貸款方面的限制實際已經解禁。陳雲發現,中國外貿已由過去的75%面向蘇聯和東歐國家、25%面向資本主義國家,變成75%面向資本主義國家、25%面向蘇聯和東歐國家,因此提出對資本主義要研究、要利用的觀點。但那時“文化大革命”(以下簡稱“文革”)還沒結束,極“左”思想泛濫,向資本主義國家借貸和同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都遇到來自“四人幫”設置的重重阻礙。為此,陳雲做出與之針鋒相對的一系列論述。例如,資本主義國家的銀行看到我們的信譽好,找上門來貸款,我們應當利用,“不要把實行自力更生方針同利用資本主義信貸對立起來”,“不要被那些老框框束縛住”。利用國內豐富的勞動力搞來料加工,可以為國家創造外匯收入,歸根到底是為了加快國家的工業建設。“進口棉花加工棉布出口是依靠外國,不是堅持自力更生。這種看法是不對的。”進口成套設備時一並進口國內解決不了的附件、零配件是必要的,否則一旦因缺貨而推遲投產很不合算。“如果有人批評這是‘洋奴’,那就做一次‘洋奴’。” “資本主義市場的商品交易所有兩重性……我們應該研究它,利用它”。如要購買大宗商品時,先通過交易所買期貨,然后再買現貨,待國際市場價格上漲后,則拋出期貨,從而使我們在外匯上不至於吃虧,甚至還可以多賺一點。國際市場上大米價格高於小麥,可以通過交易所出口大米,購進小麥,以增加國內糧食庫存,抵御農業歉收。“我們利用交易所,只是不讓資本家得到全部的超額利潤,並沒有剝削工人階級創造的剩余價值。”出口商品定價要靈活,為了開辟和佔領新市場,開始時要定低一點。“批判了穩價思想,不等於提價就是馬克思主義。穩價多銷不對,但高價高到賣不出去也不對。”這些論述說明,即使在“文革”那種環境下,陳雲關於利用資本主義信貸、交易所、中間商、市場規律等思想也是十分鮮明的。

粉碎“四人幫”后,全國上下出現了一種急迫情緒,希望經濟建設大干快上,把被“文革”耽誤的時間奪回來。在這種情緒的支配下,當時主持中央工作的領導同志提出組織“新的全面躍進”的口號,指示有關部門制定了新建和續建120個大型項目的八年規劃,並把希望寄托於放手利用外資、大量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上。隨后,冶金、化工、煤炭等部門陸續同國外簽訂了引進22個合計需要130億美元(相當於人民幣390億元)大型成套設備的協議,國內尚需配套投資200億元。結果,1979年、1980年的財政赤字分別達到190億元和127億元,迫使銀行增發貨幣,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針對這種情況,陳雲呼吁大家要頭腦冷靜,看問題要全面,不要忘記過去的教訓。他充分肯定了利用外資和引進國外新技術的做法,說:“‘資金不夠,可以借外債’。這是打破閉關自守以后的新形勢”,同時他還強調:“可以向外國借款,中央下這個決心很對,但是一下子借那麼多,辦不到”。“現在誰也不反對借外債,但對所借外債要加以分別。”外債中一種是買方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對方墊錢賣機器設備﹔一種是自由外匯貸款,這種貸款數量很少,而且利息很高。他指出:“利用外資和引進新技術,這是我們當前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不過要頭腦清醒”。“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外國資本家也是資本家……對外國資本家在歡迎之中要警惕,這是因為我們有些干部對這件事還很天真。我之所以要提出這樣的問題,絲毫沒有不要利用外資的意思,只是敲敲警鐘,提醒那些不很清醒的干部。” “外資還要不要,外國技術還要不要?一定要,而且還要充分利用,隻不過把期限延長一點就是了。”他還提出,利用外資不僅隻有借外債這一條路,可靠的外匯來源還有增加礦產資源和農副產品、紡織品、工業品、工藝美術品的出口以及發展旅游業﹔利用外資不僅要買設備,更要買技術、買專利。

在“文革”前后兩個時期,陳雲關於利用資本主義資金、技術問題的觀點是否發生了變化呢?隻要看看他的一貫主張就很清楚,他的觀點並沒有改變,變的只是客觀情況和他針對客觀情況變化強調的重點。他歷來主張搞經濟建設要按比例平衡發展,不能靠多發鈔票的辦法﹔要以自力更生為主,在這個前提下借一些不吃虧的外債。“文革”中,他強調要利用外資,那時因為“四人幫”鼓吹的極“左”思潮根本反對借外債和買國外的先進設備,把這統統說成是違反自力更生方針,是“洋奴哲學”。“文革”結束后,陳雲反過來強調對待外資要頭腦清醒,那是因為當時已經不存在反對利用外資的錯誤傾向,卻出現了不顧國民經濟比例嚴重失調的現狀,試圖通過借外債、大規模引進設備、用外資彌補基本建設資金缺口的另一種錯誤傾向。而這不僅違背了國民經濟按比例平衡發展的原則,也違背了自力更生為主的方針。在陳雲看來,不存在要不要利用外資的問題,而是利用外資時要不要考慮是賣方貸款還是自由外匯,利息是否合理,有沒有還款能力,引進設備的國內配套資金從哪裡來,財政能否負擔得起,會不會增發鈔票,引進設備的同時要不要更多地引進技術和專利,等等。總之,用他的話說,“借外債,要用得好,還得起”。

隨著中國外匯儲備的增加,陳雲還率先提出向海外投資的主張,那是在1984年聽取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宋平匯報到海外購買鋼鐵企業二手貨問題時提出的。他說:“對外開放不一定都是人家到我們這裡來,我們也可以到人家那裡去。向國外鋼鐵企業投資,訂購鋼材,用一個億美元可以,用二億、三億也贊成。這不是賣國,是愛國。你買舊設備,那些埋在地下的東西就都不能用了。”他還說:“我國富礦很少,如果能從國外進口或合資開採礦石,當然很好。”由此可見,對於陳雲來說,不存在要不要引進外資的問題,而是如何適應中國實際情況用好外資的問題。無論對外引資還是對外投資,關鍵看對己是否合算,合算就干,不合算就不干。

二、既要積極推動又要穩步前進

陳雲一向主張在經濟建設上應採取既積極又穩妥的方針,並因此一度被認為是“右傾機會主義”,但實踐証明,這個方針對於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多、地域廣、經濟落后且地區之間發展極不平衡的大國來說,是完全符合實際的,是十分適宜的。改革開放后,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問題上,他提倡的同樣是這個方針。

1980年國民經濟第二次調整時期,陳雲就指出:“我們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穩。因為我們的改革,問題復雜,不能要求過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論研究、經濟統計和經濟預測,更重要的還是要從試點著手,隨時總結經驗,也就是要‘摸著石頭過河’。開始時步子要小,緩緩而行。”在全面開展經濟體制改革時期,他高度評價“這個改革的意義,不下於五十年代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他指出:改革要打破的是“大鍋飯”,而“平均主義‘大鍋飯’實質上也是不干活的人佔有干活的人的勞動成果,打破這個‘大鍋飯’,將會大大調動廣大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干部進行四化建設的積極性,使我國的生產力獲得一次新的大解放”。但另一方面,他仍然強調:“改革必須經過試點”。

為什麼改革必須“摸著石頭過河”,“必須經過試點”呢?從陳雲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原因:第一,“這次體制改革涉及范圍相當廣,廣大干部還不很熟悉,在進行中還會出現一些現在難以預見的問題。因此,必須邊實踐,邊探索,邊總結經驗”。第二,“工業、財貿的體制改革比農業復雜。內部的相互關系,外部的關系,都比農業復雜。因此,工業體制改革的步子要穩”。第三,“因為試點而使改革的進度慢了,與為了加快改革的進度而不經過試點,以致改得不好,還要回過頭來重新改,這兩種損失相比,前一種比后一種要小些”。所以,他認為,對改革“既要積極,又要穩妥。隻要這樣做了,這次改革就一定能夠成功”。

(一)關於企業改革問題

陳雲從延安時期直到新中國成立后,始終負責財經工作的宏觀領導,對企業的內部問題照他自己的話說:“摸得不夠”,但作為經濟戰線的最高領導人,在新中國企業管理制度的奠定以及中途變動時,他都給予過許多具體指導,提出過許多重要意見。比如,他在東北解放區擔任財經委員會主任,對收歸國有的企業,從管理體制、制度到辦企業需要注意的問題,都曾作過一系列論述。比如,在改善企業經營和管理方面,他提出:“改善國營、公營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工作,主要是貫徹企業化原則和實行管理民主化”。在搞好企業經營管理方面,他要求“第一要企業化”。“工廠不是機關,也不是部隊,開工廠就要像開工廠的樣子,一定要有經濟核算,考核成本,計算原料和機器消耗。成本需要多少?原料需要多少?機器消耗需要多少?賣什麼價錢?要會算帳。用人也要有制度,按能力按技術,按稱職不稱職,既要精干,又要合理。”在推進管理民主化方面,他提出:要成立工廠管理委員會或企業管理委員會,由廠長或經理、工程師和其他負責人及工人和職工代表組成,雙方各佔一半人數,作為工廠或企業的領導機構,由廠長或經理任主席﹔要在500人以上的工廠、企業組織職工代表大會,負責傳達管委會決定,討論生產計劃,總結生產經驗,對干部實行監督,討論職工普遍關心的生產、生活問題。在對待工人群眾的態度方面,他指出:“工人是企業中最大量、最重要的勞動者,是創造社會財富的基本力量”。“在人民企業中,一切勞動者都是企業的主人翁。”因此,在生產、業務管理中,既要運用廠規、店規等企業規則,又要依靠工人群眾的自覺勞動紀律和維護勞動紀律的輿論。在對待原有技術管理人員的態度方面,他指出:“技術員、技師、工程師、專門家,是管理龐大復雜的近代企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人員”。隻要他們忠於職守,就要給予優待,使他們發揚專長,為人民服務。在對工廠、企業負責人的要求方面,他指出:“我們解放區的同志隻會當政治家、軍事家,還不是企業家。我們干革命是內行,但辦工廠是外行,這就需要向一切內行的人學習”。他強調,搞好經營管理是為了“達到原料足、成本低、質量好、產量多、銷路廣的目的”。因此,必須按章程辦事,要有廠規和個人負責制,要有檢查制度,“成品好壞,做工好壞,管理好壞,都要有檢查,該賞就賞,該罰就罰”。

在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過程中,陳雲也提出過許多關於企業公私合營后經營管理方面的重要意見。比如,“原有的生產方式、經營方式,應該在一個時期以內,照舊維持不變,以免把以前好的東西也改掉了。”什麼是好東西呢?就是好的品種、好的質量。他指出,不要輕易改變原有的進貨渠道、原有的勞動定額、原有的按質論價等等,以免品種減少,質量下降。再如,對“所有的資方實職人員,應該全部安置”。因為資本家同地主不同,他們絕大部分懂技術、能管理、有業務經驗。我們一些同志之所以不願用,是怕搞不贏他們。他指出,其實不必害怕,“隻要我們不犯大錯誤,不是糊裡糊涂,那末,社會主義方法是一定可以戰勝資本主義方法的”。再如,改變過去國家對產品統購包銷的辦法,採取工廠、企業競爭,商業選購的辦法。如果產品統統由國家收購包銷,工廠、企業就不再願意生產數量較少、質量較高的東西,而願意生產大路貨。他指出:“難道說社會主義就應該是大路貨嗎?當然不應該是這樣。”再如,對商品的設計人員、工程師、設計師,要採用產品銷售額提成的辦法給予獎勵。再如,要實行優質優價。他說:“過去穩定物價是一個很大的成就,但是做得過分了些,就是好貨不能提價,壞貨不能降價,現在應該改變。”遺憾的是,上述意見由於種種原因,很多后來並未能實行。

“文革”期間,陳雲曾兩次被安排到工廠“蹲點”調査。一次是在1969年中共九大之后,他按照毛澤東關於一些沒有擔負實際工作的老同志去工礦企業“蹲點”調查的指示,被安排到“8341”部隊支左的北京新華印刷廠,每天上午去半天,參觀各大車間,並參加了幾十次職工“斗、批、改(斗指斗爭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批指批判修正主義路線,改指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筆者注)學習班”會議和調査座談會。事后,他向毛澤東寫了一份“蹲點”情況報告,其中針對“斗、批、改”運動中的問題寫道:規章制度有些必須改革,否則妨礙生產,但有些不該廢除的也沖垮了。安全操作規范是不能廢的,比如,幾個人共同操作的機器在開動前必須按警告電鈴,以便使工人站在安全的操作崗位上,避免出人身事故,這個規定就不能廢除。他還建議,先由各廠根據自己的情況對各項規章制度加以整理,提出修改意見,然后由國務院各部歸納草擬新的條例,發到下面討論。

后來,根據戰備要求,陳雲被疏散到南昌郊區,並在住地附近的江西化工石油機械廠繼續“蹲點”,每天仍然是上午去工廠,下午、晚上在住地看書。不到一年時間,他參加了這個廠的一百多次班組會。在當時那種政治氛圍裡,他很少講話,實在不能不講時,也說幾句肯定“改革不合理規章制度”的話。比如,在1970年中共九屆二中全會小組會作書面發言時,他一方面檢討自己的所謂“路線錯誤”,另一方面談在北京新華印刷廠和江西化工石油機械廠“蹲點”的收獲,他說:“專款專用,年底‘一刀砍’,這是蘇聯的辦法,形成了‘打醋的錢不能打醬油’,助長了搶購物資,把錢用光。這樣的問題,通過走群眾路線,很容易解決”。但一有機會,他也對一些極“左”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見。比如,1972年在江西省委擴大會議批判林彪反革命政變罪行時,他就“蹲點”中發現的問題說:“工廠的班組會,一年要佔四百五十個小時,相當五六十個工作日,而且質量不高,作用不大”。在“蹲點”期間,他還針對工廠學習解放軍管理的問題對廠領導說:“企業管理是一門科學,包括很多內容,簡單地把軍隊那一套搬到工廠是行不通的。工廠的生產組織要適應生產的發展,各個工種要相互配合。”

改革開放后,陳雲領導制定的許多企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有關這方面的建議,逐漸得以恢復和落實。對此,他表示十分滿意,說:“這幾年就比過去搞得好,比‘文化大革命’以前也搞得好。”同時,他認為企業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需要繼續改革的問題。他多次說過:資本主義是大不合理小合理,比如,“資本主義企業裡頭相當有計劃”。而“我們有些地方是大少爺辦企業,沒有時間概念,沒有利潤概念”。他指出有些企業,個別工人調皮搗蛋,就停止他的工作,我看這樣會有好處。這種做法,是我們開國以來歷史上沒有過的。企業不能開除人,這套東西是從蘇聯來的。”他還強調:“政企職責分開很必要。這樣做,一方面可以給企業比過去大得多的自主權,另一方面可以使各級政府部門從許多日常工作中擺脫出來,議大事,看全局,把宏觀方面管住管好。”

然而,當有人在企業改革中把農業包產到戶的辦法機械地搬到工礦企業,提出“包字進城、一包就靈”,從而導致產品質量下降、工資獎金提高、單位成本上升等不正常現象時,陳雲又及時提醒,推行企業責任制必須抓住幾個要點,如搞平均先進定額,否則起不到促進生產的作用﹔質量不能下降,否則害民害國﹔單位成本隻能降低,不能提高,否則還是國家吃虧﹔增加的收入要從全局出發合理分配,既要提高工資、獎金,也要增加技改和大修基金,做到“一要吃飯,二要建設”。他在同當時的中央負責同志談話中說:“企業實行承包責任制,有積極的一面,也要看到消極的一面,比如不少企業為了完成承包數,硬拼設備,帶病運轉。近年來安全事故增多,恐怕與此有關。企業一定要維護好設備,特別是關鍵設備,四個九不行,必須做到萬無一失。”他還指出:“現在無論是農業生產,還是工業生產,都相當普遍地存在著一種掠奪式的使用資源的傾向,應當引起重視。”當時以及后來發生的情況都告訴我們,陳雲關於企業改革既要積極又要穩妥的思路完全正確,那種隻顧贏利而不顧生產安全、資源、環境的思路隻能是竭澤而漁,是難以持續的。

(二)關於價格改革和財政補貼問題

價格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的方向是使價格符合價值規律,並逐步與價值趨於一致。在計劃經濟時期,關系國計民生的大部分價格都由政府部門制定。陳雲歷來認為,制定價格時,凡是能夠運用價值規律的都要盡可能利用,凡是人民一時承受不了的,為了大局穩定,寧可政府出錢補貼。例如,新中國成立初期,紡織廠原料告急,陳雲說:“我們把一斤皮棉價定為八斤米價,結果棉花大發展”[2]這可以看成是那個年代運用價值規律制定價格的成功范例。但當上海糧食告急時,各地往上海運糧,他又指出:“如果完全按價值規律辦事,那末,四川的大米運到上海,就應該比上海產的大米售價高。但是,在當時的情況下面,我們不能那樣做”。就是說,四川大米的運價是由政府補貼的,售價並沒有按價值法則來定。改革開放時期,中國經濟實力比20世紀50年代強得多,物資也比那時多得多,國家有了比那時好得多的條件來理順價格、減少補貼,但在價格改革問題上,他仍然主張採取既積極又穩妥的方針。

1982年,鑒於棉花提價而棉布價格一直未動,使紡織企業虧損越來越嚴重的情況,國務院制定了紡織品價格調整方案,送給陳雲征求意見。當了解到這個方案中既提高棉布價格,也降低化纖價格,因此紡織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對人民生活影響不大時,他明確表示同意。)隨后,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了國家物價局《關於降低化學纖維品價格和提髙棉紡織品價格的報告》。1984年,國務院就價格改革提出了整體設想,並再次征詢陳雲的意見。他表示:價格改革現在確實是有利時機,應該穩步進行。上次化纖降價、棉布提價沒有引起社會震動,是一個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鑒。

以上事例說明,陳雲是主張價格改革的,但前提是保持物價水平的穩定,不降低人民的生活,不引發社會的動蕩。1980年,在談到“按經濟規律辦事”的問題時,他說:“這是一種好現象”,但“在許多方面,在一定時期內,國家干預是必要的”。比如,“糧食的收購價高,銷售價低,國家要補貼。房租很低,隻能作修理費,甚至抵不了修理費。國家補貼一年共計有二百多億元。從微觀經濟看,這是不合理的,似乎是不按經濟規律辦事。但我國是低工資制,如國家不補貼,就必須大大提高工資。究竟哪種辦法好?我看現在還是國家補貼、低工資的辦法好。不補貼,大漲價,大加工資,經濟上會亂套”。

后來,陳雲在審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文件時,曾兩次建議刪去有關物價與價值要一致、物價與工資要挂鉤的內容。一次是1981年審閱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建議刪去其中關於“許多產品的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又同市場供求關系嚴重脫節。價格體系這個根本問題不解決,很多改革措施都難以奏效”的話。他說:這個話寫上去,會引起調高價格的猜測,弄得人心不安。價格與價值應當符合,但是現在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不能不背離。比如,進口糧食是要貼錢的,即使按照糧食進口價賣,我們還要貼錢。然而,糧食賠了錢,市場穩定了,市民有肉吃,有菜吃,使我們有時間搞體制改革﹔另外,經濟作物發展了。錢從那裡賠了,又從這裡拿回來。“如果糧食不補貼,市場就要大波動。”他還說:“西德的資本家對煤炭有補貼”,在這裡補,從別的地方收回來。如果馬克思活到現在,“他也會贊成保持一種合理補貼的社會主義,即小的方面不合理,大的方面仍然是合理的”。另一次是1984年審閱《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送審稿,建議把其中“工資和物價挂鉤”的話刪去。他說:“農副產品價格是浮動的,有升有降﹔工業品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有些也會降價﹔而工資一般說來,隻能升不能降。因此,工資和物價不可能挂鉤。”最后,兩個文件的改定稿都採納了他的意見。

1988年,中共中央醞釀更大幅度的價格和工資改革,總體思路是在五年時間裡,每年價格上漲10%,人均收入增加11%-14%,以期初步理順價格關系。對此,陳雲明確表示不贊成。他分別對中央有關領導同志說:“物價每年上漲百分之十,連漲五年,我打個很大問號”。“物價連續上漲百分之十,影響的面很大……物價上漲后不拿工資的農民怎麼辦”“每年物價上漲百分之十,辦不到。我是算賬派,腦子裡有數目字。理順價格在你們有生之年理不順,財政補貼取消不了。”然而,當時的中央主要負責人聽不進這個話,堅持認為“物價這一關非過不可”,並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原則通過了價格、工資改革方案。方案基本內容在報上一經公布,立即引起居民恐慌,出現全國性搶購和提款風潮,物價猛漲到百分之二十多,迫使國務院發出緊急通知,進行解釋,並表示銀行將開辦保值儲蓄,但這一切都晚了,事情已經鬧大,並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隨之而來的“八九”政治風波的起因之一。“八九”風波過后,陳雲同剛剛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江澤民談話,再次強調:“國家財政補貼取消不了。暗補、明補,都是補貼。在我國,還是低工資、高就業、加補貼的辦法好。這是保持社會安定的一項基本國策。即使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對某些產品也是實行補貼的。當然,通過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可以逐步減少一些不合理的補貼,例如某些企業的虧損補貼,但要從根本上取消補貼是不可能的。

今天,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補貼在進一步減少,但無論消費環節還是生產環節,很多關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價格和弱勢產業的扶助措施仍然有補貼,有的甚至還在增加。比如,糧食售價和居民的義務教育費、醫療費、水電費、煤氣費、取暖費、公交費、地鐵費、火車票等等,都有政府補貼﹔為了鼓勵農民生產糧食,保護生態環境,政府這些年還陸續出台了種糧補貼、農機補貼、種子補貼,以及退耕還林、還草補貼,環保產業、產品補貼等等。這說明,陳雲關於價格改革和補貼方面的主張,正如他所指出的,“小的方面不合理,大的方面仍然是合理的”。我們無疑應當繼續進行價格改革,減少各種不合理的補貼,使價格盡可能反映價值,但在制定價格改革方案時,務必考慮低收入群眾的承受能力、弱勢產業的發展,權衡經濟、政治、社會等各方面的利弊得失。這也是被實踐反復証明的客觀規律,違反了同樣是會受到懲罰的。

(三)關於經濟特區問題

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試辦經濟特區,是我們利用這幾個地方毗鄰香港、澳門,面對台灣海峽,在海外的華僑、華人多等優勢,而採取的一項對外開放的重大措施。對這項措施,陳雲強調得比較多的意見:一是特區首要的任務在於認真總結經驗﹔二是其他地方先不要搞特區﹔三是特區內不能幾種貨幣同時流通﹔四是特區在取得先進管理經驗的同時要由進口型逐步變成出口型。有人因此認為陳雲不支持經濟特區,甚至反對創辦經濟特區。事實果真如此嗎?隻要實事求是地分析就會看到,他的這些意見同樣是對改革開放既要積極又要穩妥的體現。

創辦經濟特區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做出的決策,陳雲那時已經回到中央領導崗位,而且分管經濟工作,雖然現在看不到當時決策過程的檔案,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這個決策是他和其他中央領導同志共同制定的,是他所贊成的。從他后來的講話、批示中都可以看到,凡是講到經濟特區時,第一句話總是說“特區要辦”,后面總是說“力求使特區辦好”。那為什麼強調要不斷總結經驗呢?這是因為,我們國家與世界經濟隔絕了很長時間,忽然拿出幾塊地方和西方市場經濟對接,盡管面積很小,但究竟怎麼辦,會出什麼問題,對內地會產生什麼影響,完全沒有經驗,心中不是很有底數。比如,陳雲曾將一份反映廣東省政府及時採取措施打擊沿海走私活動的簡報批給當時國務院負責人,指出:“要不斷總結,因走私分子會用各種方法”。那位負責人問,要不斷總結經驗指什麼?他對此解釋說:這是指“各種經濟犯罪分子會針對我們工作的不斷改善而不斷變換手法,因此不能滿足於總結一兩次經驗,必須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拿出新辦法”。可見,強調總結經驗,目的正是為了把特區辦好。

陳雲多次講,經濟特區隻能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不能增多,尤其“像江蘇這樣的省不能搞特區”。“現在搞特區,各省都想搞,都想開口子……不能那麼搞。”為什麼隻能有四個特區而其他地方不能辦呢?這是經濟特區的特殊性質決定的。當時,這四個特區搞的來料加工、外商投資辦廠或合資經營等,其他許多地方都可以搞﹔但有幾樣東西是其他地方不能搞的,比如,貨物進出口在關稅上的減免政策,人員進出港澳在審批上的手續簡化。正因為如此,特區在與內地接壤的地方都採取了隔離措施,被稱作特區管理線或“二線”,凡內地的人去特區,視同“准出境”,必須辦理特殊的通行証。如果其他地方也搞這種特區,第一,全國並沒有多少地方具有像深圳、珠海那樣的區位特點,因此,如果其他地方也辦特區,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第二,面積小的地方辦特區還好隔離,如果內地城市甚至整個省都變成特區,很難採取隔離措施。所以,陳雲說來料加工,合資經營,現在許多地方也在做,但不能再增加特區”。“廣東不是全省特區,福建也不是全省特區”。后來,鄧小平在提出開放沿海港口城市,如大連、青島時也指出:“這些地方不叫特區,但可以實行特區的某些政策。”對鄧小平的提議,陳雲明確表示贊成。隨后,國務院和中央書記處召開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決定進一步開放14個沿海港口城市。這些城市享受的特殊政策表明,它們主要是有外商投資上的優惠和在地方自主權上的擴大,而沒有四個特區那種關稅上的優惠和人員出入境的便利。隨著四個特區建設任務的逐步完成以及內地開放地區的不斷擴大,特區的關稅優惠和出入境的便利漸漸失去意義,與內地開放地區政策的差別也越來越小,於是隔離措施最終被撤銷。這說明,當初不是增加經濟特區而是逐步增加開放城市、開放地區,是完全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正是這一做法,既保証了經濟特區的健康發展,又保証了全國各地開放的有序進行。如果說中國對外開放走出了一條成功的道路,那麼,這一做法可謂這條道路中的重要一環。我們今天創辦自由貿易區,許多做法借鑒的正是當初創辦經濟特區的經驗。

陳雲不贊成發行特區貨幣,如果一定要發行,必須堅持兩條:第一,發行權在中央﹔第二,隻能在特區內流通,不能在內地流通。這個意見是依據經濟特別是金融規律提出的,同樣是為了既積極又穩妥地進行改革開放。那時,特區同志為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強烈要求發行與港幣挂鉤的特區貨幣,並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同意,連貨幣都印好了。當不同意見反映到陳雲這裡時,他明確表示“不同意發行特區貨幣”。為什麼特區貨幣發行不得呢?19844月,他在聽取谷牧關於沿海城市開放問題的匯報時說:特區貨幣究竟怎麼辦?是一個特區發,還是每個特區都發?“如果特區貨幣隻在特區內發行,也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問題。如果各個特區都發貨幣,那末實際上就是兩種貨幣並存。而兩種貨幣並存,人民幣的‘腿’會越來越短,特區貨幣的‘腿’會越來越長。因為‘優幣驅趕劣幣’,這是貨幣的客觀規律。”后來,他在中國銀行工作人員一封反映特區貨幣發行問題的信上批示:“特區貨幣發行權必須在中央。決不能讓特區貨幣與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同時流通。如果不是這樣做,就會出現國民黨時期法幣發行之前的狀況。”由於陳雲緊緊把住了發行權在中央和不能在內地流通這兩條,使主張發行特區貨幣的同志也感到再搞特區貨幣意思不大了,撤回了原來的要求。這個過程說明,陳雲反對發行特區貨幣,並不是不支持特區,而是防止包括特區在內的國家經濟由於流通兩種貨幣而陷於混亂,是沒有被新的框子框住的體現。

陳雲既積極又慎重的改革開放思想還表現在他關於經濟特區發展方向的主張上。19844月,他聽取關於開放沿海城市問題匯報時說過:有關深圳的報道,他每一篇都看了。深圳有管理上的“拳頭”,但還沒有“拳頭”產品,而且“要它那裡搞‘拳頭’產品有困難”。為什麼說有困難呢?原因在於那時深圳的多數企業都是搞來料加工、貼牌生產。而所謂“拳頭”產品,是指自己的名牌產品和優勢產品。生產這樣的產品,沒有對國內工業的適當保護是絕對不可能的。他表示,為了吸引外資,不能不讓出一些國內市場,問題是讓多少。讓多了,自己正在發展的東西就會被擠掉。他說:“對國內工業,保護落后我不贊成,但是,要使自己的東西一步一步地進步,達到先進的水平,這還是應該提倡的……保護落后是不應該的,但自己必須發展而且正在發展的東西,不要被外面進口的擠掉了。發電機組,開始是幾千千瓦,現在搞到三十萬千瓦,像這樣的東西就要保護。”那時,有人制造輿論,說他和李先念反對經濟特區,因而從來不去。李先念逝世后,陳雲在悼念文章中特別說道:“先念同志和我雖然都沒有到過特區,但我們一直很注意特區建設,認為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說到這裡,他專門講了一句:“這幾年,深圳特區經濟已經初步從進口型轉變成出口型”。可見,陳雲對特區辦得好不好的衡量標准,最終是看它有沒有形成自己的名牌產品、優勢產品,有沒有能力把自己的產品打出去。這是我們創辦經濟特區的最終目的,也是對外開放的最終目的。

三、既要搞活微觀又要管好宏觀

穩中求進、活而不亂,是陳雲關於經濟發展的一貫指導思想,或者說是他心目中經濟發展的理想境界。所謂穩中求進,是經濟運行的一種狀態﹔所謂活而不亂,是特定經濟體制下的結果。因此,對外開放、對內搞活都是陳雲內心十分向往的。1982年年底,他在與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上海代表團部分代表座談時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實行搞活經濟的政策,效果顯著。現在百貨商店裡的東西多得很,‘賣方市場’正在變成‘買方市場’。群眾把票子拿在手裡,好的就買,不好的就不買。這麼好的形勢,很久以來沒有見過。”其興奮之情,溢於言表。然而,陳雲從來都認為,經濟上的“活”不應當是無序的“活”,而應當是有序的“活”,因此,微觀要活,宏觀要有所控制。他指出:隻有“搞好宏觀控制,才有利於搞活微觀,做到活而不亂”。

就在上述那次談話中,陳雲將微觀搞活與宏觀控制比喻為鳥與籠子的關系。他說搞活經濟是在計劃指導下搞活,不是離開計劃的指導搞活。這就像鳥和籠子的關系一樣,鳥不能捏在手裡,捏在手裡會死,要讓它飛,但隻能讓它在籠子裡飛。沒有籠子,它就飛跑了。如果說鳥是搞活經濟的話,那末,籠子就是國家計劃。當然,‘籠子’大小要適當,該多大就多大。經濟活動不一定限於一個省、一個地區,在國家計劃指導下,也可以跨省跨地區,甚至不一定限於國內,也可以跨國跨洲。另外,‘籠子’本身也要經常調整,比如對五年計劃進行修改。但無論如何,總得有個‘籠子’。”本來,這只是一種比喻,而且是一種對於微觀經濟與宏觀經濟關系非常形象、貼切的比喻,但一些別有用心、望文生義的人卻肆意歪曲、妄加評論,把這個比喻中的“籠子”解釋成像鳥籠那樣狹小,並就此把陳雲的經濟思想污蔑為“鳥籠經濟學”。其實,隻要稍微認真一點都能看到,陳雲在比喻中特別強調了這個“籠子”可大可小,可以跨省跨地區,甚至可以跨國跨洲,指出作為“籠子”的五年計劃本身也要經常調整。正因為如此,這個比喻不僅生動,而且極富經濟全球化和改革開放的時代特征,曾引起海內外嚴肅的經濟學家們的廣泛興趣和贊同。比喻中雖然隻講了“籠子”是計劃,但由於它揭示了宏觀控制必須有“籠子”作為手段的道理,所以為人們把法律和政策等手段也作為“籠子”打開了思路,提供了啟示。“籠子”究竟用什麼“材料”做,在這個比喻中並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既要搞活經濟又不能把經濟搞亂、搞小,更不能搞沒,這是一切嚴肅的經濟學家甚至資本家都懂得的道理。因為如果讓搞活經濟的“鳥”飛起來,又沒有“籠子”的控制,“鳥”就會飛得無影無蹤。那樣,搞活經濟還有什麼意義呢?比如,前面說過,陳雲提出對外開放也可以到海外投資辦廠,如果我們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章、制度等“籠子”,投到海外的國有資產豈不會“飛”掉。可見,這個比喻對於搞活經濟來說,絕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是什麼“保守”的體現,相反,具有十分積極和深刻的意義。

(一)關於企業競爭問題

陳雲對企業之間、商品之間開展競爭,一向持積極態度。前面說過,他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提出商業對工業產品“選購”的設想。所謂“選購”,就是競爭。可惜那時沒有市場機制,這一設想未能實現。他后來評論說:那時“因為市場調節受到限制,而計劃又隻能對大路貨、主要品種作出計劃數字,因此生產不能豐富多彩,人民所需日用品十分單調”。[2]改革開放后,有了市場調節的條件,他再次倡導競爭,提出用競爭的辦法增加品種、提高質量、降低成本。那時,一些輕紡企業在上海開花,在外地結果,反過來進人上海市場,擠上海的產品。對此,上海一些部門和同志頗有怨言。陳雲在同上海的同志座談時說:“這是好事,不要用行政措施去阻擋,上海要接受這個挑戰,迎上去和它們競爭。辦法就是加強技術改造,提高質量,降低成本。”他還建議上海“要有若干個大企業,能靈活地搞小批量生產,增加花色品種,使產品迅速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

陳雲在倡導競爭的同時,也強調競爭要在國家計劃范圍之內,要遵守社會主義的道德規范,要照顧到中國人口多的特殊國情。他認為,要競爭就會有一些企業被淘汰,但對有些落后企業要盡量扶持,幫助它們提高,不要輕易採取破產的辦法。因為,“在我們國家,先進的企業、落后的企業並存的局面,要在一個相當長時期內存在。否則,容納不了那麼多就業人員,有人就要鬧事”。顯然,這個政策也是一種“籠子”。就是說,要讓企業競爭之“鳥”飛起來,但又要讓它在社會主義國家政策范圍內“飛”,絕不能像資本主義那樣惡性競爭,搞“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那一套。

(二)關於外貿改革和外匯儲備問題

改革開放前,中國進口設備主要依賴出口賺取的外匯。為此,陳雲提出並採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凡是能出口的東西,內銷要讓出口﹔要根據國際市場變化組織貨源﹔要鞏固和擴大西歐市場,千方百計打開美洲、大洋洲和其他市場﹔在打開新市場初期,商品定價要稍低,然后再慢慢提高,以求站住腳跟﹔要建立出口商品基地,確保原料供應﹔要建立嚴格的出口商品質量檢驗制度,對不合格商品要包換包退,以樹立信譽﹔要對有信用的商人採取分期付款的辦法,使推銷商、中間商在價格上有利可圖,等等。

改革開放初期,雖然可以吸引國外的賣方貸款,但總歸要用外匯償還,所以,如何增加外匯收入來源,對於我們國家來說仍然是一個重要課題。陳雲指出:“外國人說我們支付能力差,的確差。光靠農產品出口,數量不大,要多找門路。”除了補償貿易、來料加工、合作生產外,他又結合新形勢、新情況提出了一些新措施。例如,要重視和加強旅游的外匯收入。他說:“旅游收入,比外貿出口收入要來得快,來得多……實際是‘風景出口’”,他批評當時的旅游事業,“是行政管理,還不是業務管理”,要求“旅游項目必須優先安排,要同引進重要項目一樣對待”。另外,要大搞“勞務出口”。他指出:進口原料、出口成品,實際是“勞務出口”,中國人多,應當大搞,並提議“這件事應在中央財經小組會上議一下”。他還贊成利用美國制定“加勒比海發展計劃”(指美國於1983年制定的援助該地區經濟發展的法案,包括對該地區輸往美國的“本地產品”給予幾年免稅進口的最優惠待遇——筆者注)的有利時機,向該地區投資辦紡織廠,以打破西方發達國家對我國紡織品出口的配額限制。

針對改革開放中出現的外貿出口削價競爭和不珍惜外匯儲備的做法,陳雲提出了批評意見。那時,許多地方和工業企業在相關工作沒有准備好的情況下,紛紛取得外貿自主權,隨之出現各地為出口自己的商品競相削價的現象,導致境外國產商品普遍降價。對此,他在198011月的一份簡報上批示:這種現象“必須引起注意,而且要有具體辦法,避免外匯損失”。半個月后,他又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說:“現在國際市場上出現了某些中國貨降價現象。這不是正常的必須的降價,而是各省市、各部門為了取得外匯自己降價。我們必須研究出一個既能出口又不賤賣的方案。總之一句話:‘肥水不落外人田。’”過了三年,這種情況不僅沒有好轉,而且愈演愈烈。在聽取外貿部負責人匯報時,他索性提出了“走老路”的主張,指出:“這幾年外貿虧損和外貿體制改革有很大關系,如果走老路,虧損不會那麼多。先把它‘搞死’,‘先死后活’。走兩年老路,略加改良,看一看哪種辦法好。你們提出要控制三十二種出口商品、十五種進口商品,這實際上就是走老路。走老路的辦法無非是省裡吃虧,部門吃虧,油水少了,積極性沒那麼高了。但他們那種積極性高了,中央的錢就少了。”這些意見是反對改革嗎?當然不是,這只是反對亂改,反對為改而改,反對任由“鳥”亂飛和自相“殘殺”的改。隻要是符合實際、對中國有利的改革,陳雲總是抱以熱情支持的態度。比如,就在這些意見講過不到一年時間,外貿部送來一個既促進微觀搞活又不使宏觀失控的“外貿體制改革意見”,他很快表示同意,並在回信中指出:改革方案“可在實行中繼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強調“對外貿易工作既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又要堅持統一外,這是外貿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的一條原則”。可見,說陳雲反對外貿體制改革是完全違背事實的。

中國家底薄,加之出口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都比較低,因此,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外匯和黃金儲備一直很少。陳雲從為國當家理財的角度出發,歷來主張國家要逐步積攢一些外匯和黃金,以便應付急需﹔同時,他認為外匯和黃金儲備越多,在國際市場上借貸會越容易。“文革”中他雖然“靠邊站”,但仍然時刻關注國際經濟的變化。他考慮,當時國內正處在“打派仗”的狀態,無心建設,外匯花不出去,而國際金融動蕩,黃金價格上漲,美元相對貶值,所以,當黃金每盎司80美元時,他向李先念建議用外匯買一些黃金保值。此后’中國的黃金儲備增加了一倍。

改革開放后出口有了較大幅度增加,1981年年底,貿易順差達到40億美元。陳雲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上說:“我希望一九八五年能達到一百二十億美元的周轉外匯,增加兩倍。我們這個國家,有一百二十億的外匯作為周轉資金,很有必要。”到了1985年,周轉外匯果然達到120億美元。這時,有人認為,外匯多了,不用是浪費,應當進口消費品,賣給老百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還有人提出,中國外匯儲備隻要相當於三個月進口額和400噸黃金儲備就足夠了,多余的黃金可以打造黃金首飾出售。對此,有的外國人,如美國國務院經濟研究中心顧問愛德樂就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中國隨著外貿發展和外資增加,僅保留相當於三個月進口額的外匯是不夠的﹔中國不能隻考慮國際金融貿易中對自己有利的一面,還要考慮不利的一面,一旦國際形勢出現動亂,黃金比外匯可靠。陳雲在反映這個意見的簡報上批示:“有經歷的外國人也是摸著石頭過河,所有外國資本家都是如此。凡屬危險項目,他們不搞,寧吃利息。這是一個千真萬確的道理。”

19833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書記處書記會議上,陳雲針對黃金儲備多了的觀點進一步指出:“我們現在的黃金儲備,絕大部分是一九七三年、一九七四年國際貨幣動蕩時買來的。那時,我同先念同志講,與其把外匯存在瑞士銀行,不如買點黃金。中國有這麼一點黃金是必需的,不算多。”后來,在19852月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他又說:“我們應該儲備多少外匯、多少黃金?這一點,過去我們許多同志並不是很清醒的。前一個時期,我們有一百二十億美元外匯,還有幾百噸黃金,有些同志就覺得手燙得不得了啦。我認為,我們有一百億、一百五十億、二百億美元外匯,不算多。我們是個大國,儲備一二百億美元外匯,有風吹草動的時候可以應付。從長遠來看,現在我們的外匯不是多了,而是緊了。去年七八月的時候,有人講外匯多啦,沒有地方用。先念同志和我談過一次話,我說:有比沒有好,多比少好。沙特阿拉伯在美國存款有三千五百億美元,按現在的利率計算,利息一年就是三百五十億美元。我們如果有一百五十億美元外匯,利息一年就有十五億美元。現在還沒有哪一個資本主義國家,肯痛痛快快一年借給我們十五億美元。

在這次會議上,陳雲還就有的地方和部門直接把外匯存在國外銀行提出批評。他指出:“各單位賺了外匯,應該說對國家是一種貢獻,必須存在中國銀行。有一些經過特許存到外國銀行是可以的,但有許多是不可以的。蔣、宋、孔、陳四大家族,他們把外匯存到美國。現在台灣有錢的人,把錢也存在外國,不願意存在台灣,怕靠不住。我們各單位賺了外匯要存到中國銀行,這是應有的責任,也是光榮的責任,不要私自把錢存到外國銀行。”他的這些主張同樣是為了在搞活微觀的同時管住宏觀,是為了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中國的外匯儲備逐年增多,2006年超過了1萬億美元,位居世界第一,現在已經接近4萬億美元。雄厚的外匯儲備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沒。當然,外匯過多也有問題,假如陳雲活到今天,相信對此也會有另外的說法。

(三)關於擴大地方自主權問題

中國是一個大國,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是各個時代中央政權都要面對和處理的重大問題。新中國成立后,在處理這一關系的過程中有過多次反復,其中有經驗,也有教訓。改革開放后,擴大地方自主權成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此,陳雲從搞活經濟出發,曾積極主張,大力推動。但同時,他認為地方自主權的擴大,一定要放在國家整體利益之中,不能損害這個大局,而且必要時,地方自主權還要服從中央從整體利益出發做出的集中力量的決策。就是說,要正確處理局部與全局的關系。從一定意義上講,這種關系也是搞活微觀與管住宏觀的關系。

早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為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快社會主義建設速度,曾經進行過旨在擴大地方自主權的經濟體制改革。1957年,在中共八屆三中全會上,陳雲在發言中專門講過經濟體制改革以后應該注意的問題。他說:“擴大地方的職權是完全必要的,一般來說,當地的事情,地方比中央看得更清楚一些。體制改變以后,地方更可以因地制宜地辦事。”但他同時指出:“必須加強全國的平衡工作。因為經濟單位是分散的,沒有全局、整體的平衡,就不是有計劃的經濟。過去中央各部可能忽視地方,但是職權下放以后,地方也可能發生不顧全局的傾向。因此,一方面要有適當的分權,同時又要加強綜合。我們認為,分權以后,平衡工作不是應該削弱,而是應該大大加強。今后,全國各地在經濟上都必須有所發展,但必須注意不要使全國已有的生產設備閑置而造成浪費。”

“文革”時期,該中央集中的不能集中,該地方分權的不能分權。粉碎“四人幫”后的1978年年底,陳雲在中央工作會議東北組所做的關於經濟問題的發言中,特別提出要給各省市一定數量的真正的機動財力。他說:“要信任各省市的領導同志,他們都是共產黨員,都是高級領導干部,我想他們不致把錢亂花掉。”但不到兩年,中央財力的比重大大縮小,而地方財力的比重卻大大增加。由於那幾年又犯了急於求成的毛病,弄得財政赤字、通貨膨脹、物價上漲,中央不得不緊縮開支。在這種情況下,陳雲又提出今后若干年,中央和地方財政在開支方面都要大大緊縮。地方財政結余要由中央財政借用,財權仍歸地方。地方財政結余要凍結,否則煞不住地方隨便投資搞基本建設或隨便開支這股風,中央財政也平衡不了。凍結幾年,要看情況。中央財政有赤字,就要向銀行透支,向銀行透支就是多發鈔票。一切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的上年結余,都不許動用,非動用不可的,都要經過批准。這種做法就是集中。像我們這樣的國家沒有這樣一個集中是不行的,否則就會亂套,也不利於改革。”

中共十二大提出到20世紀末力爭全國工農業總產值翻兩番的目標,同時提出為實現這個目標,今后20年分兩步走的戰略,即前10年主要是打基礎,搞好重點建設,為后10年的經濟振興創造條件。但十二大剛開過,不少地方、部門便在“提前翻番”的口號下,亂上鉢建設項目,亂漲價,亂攤派,亂發獎金,把資金又分散了。結果正如陳雲臓:“中央手裡的錢,除去行政、科研、文教、國防的經常費用,剩下的可以說辦不了什麼大事。什麼幾個核電站,什麼三峽工程,什麼增加港口、鐵路,通通辦不成就是了。”為此,中共中央於19836月召開了一次中央工作會議,動員各省節約開支,並把結余經費交給中央。陳雲在講話中指出:要“說服企業、部門的干部和工人、農民從全局和長遠觀點看問題,大家一齊來支援重點建設,支援骨干項目。否則,像現在這樣下去,四化沒有希望。”

針對改革開放中的地方財權越來越大,中央該集中的財力集中不起來、該辦的大事辦不成的情況,陳雲越來越多地強調要增加中央財力。1988年,他在同當時中央負責同志談話中指出:“中央的政治權威,要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作基礎。沒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中央的政治權威是不鞏固的。在經濟活動中,中央應該集中必須集中的權力。搞活經濟是對的,但權力太分散就亂了,搞活也難。” 1994年,他在去世前一年同上海市負責同志談話時再次強調:“如果沒有中央的權威,就辦不成大事,社會也無法穩定。”談話中,他表示完全贊成中央制定的旨在使中央逐步集中必要財力的分稅制,並對上海和全國各地支持中央這一決策感到欣慰。這次談話的要點作為封卷篇收入了《陳雲文選》,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一談話也可以被看成是他留給全黨的一個政治遺言。

四、既要看到消極現象不可避免又要對消極現象堅決克服、嚴加限制

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隻有利沒有弊的事情,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的。決策者要考慮的問題不是決策有弊還是沒有弊,而是利大還是弊大,決策之后如何趨利避害。經濟體制改革的利在於逐步加強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通過價格杠杆和競爭機制把資源配置到效益較好的環節中,運用市場反應靈敏的優點促進生產及時適應需求。這些利是改革的主要方面。但改革也有弊的一面,比如,市場固有的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等等。對外開放的利在於能夠及時了解和緊跟世界經濟的新發展、新規則以及科技革命的新潮流,學習和借鑒國外在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吸收和引進國外的資金和技術,更好地利用國外的市場和資源發展自己,並且有利於加強中外文化交流和人民友好往來。這些利是開放的主要方面。但開放也有弊的一面,比如,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資產階級的腐朽文化及生活方式等會隨之而入。正如有人形容的:“打開了窗戶,新鮮空氣會進來,蒼蠅、蚊子也會進來。”對此,陳雲一方面指出,在改革開放情況下出現一些消極現象是必然的,不必大驚小怪﹔另一方面他反復提醒,對消極腐敗現象絕不能視而不見、麻痺大意,更不能姑息縱容,而要堅決克服、嚴加限制,否則勢必泛濫成災,最終導致改革開放的失敗。

(一)關於改革開放的方向問題

改革開放究竟有沒有方向?要不要堅持正確方向?在這些問題上一直存在爭論。其實,涉及國家大政方針的事怎麼可能沒有方向呢?隻不過方向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罷了。鄧小平一再強調:“我們的改革不能離開社會主義道路”﹔“在整個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必須始終注意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就是說,改革開放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為什麼要強調這個問題呢?因為有人假借改革開放的名義,要把中國向資本主義方向拉。他說:“中國在粉碎‘四人幫’以后出現一種思叫資產階級自由化,崇拜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會主義……他們搞的這一套無非是大鳴、大放、大字報,出非法刊物,實際上是一種動亂,是‘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做法。”鄧小平還說:“在一些同志的思想中也確實存在著混亂,例如有人認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會妨礙解放思想,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會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對錯誤意見進行正確的批評是違反‘雙百’方針,等等……尤其嚴重的是,對於這些不正確的觀點、錯誤的思潮,甚至對於一些明目張膽地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的觀點,在報刊上以及黨內生活中,都很少有人挺身而出進行嚴肅的思想斗爭。最近一些與非法組織有關的人物特別活躍,他們假借種種名義放肆地發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言論。這種危險的信號,應該引起全黨、全國人民和全國青年的足夠警懾!”在這個問題上,陳雲與鄧小平的看法完全一致。

首先,陳雲強調,我們進行的改革開放是社會主義的改革開放。他和鄧小平在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中都強調:“現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他還在全國端正黨風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的書面講話中指出:“我們國家現在進行的經濟建設,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建設,經濟體制改革也是社會主義的經濟體制改革。任何一個共產黨員,每時每刻都必須牢記,我們是搞社會主義的四個現代化,不是搞別的現代化﹔我們進行的事業,是社會主義事業”。針對一些人理想信念動搖、對社會主義喪失信心、主張全盤西化的現象,他尖銳地指出:“我們是共產黨,共產黨是搞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必然要被共產主義所代替,這是無可改變的法則”。在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上,他在發言最后說道:“我們可以充滿信心,高呼:社會主義萬歲!共產主義萬歲!”)

 其次,陳雲強調,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門的權威。他說:“要使全黨同志明白,我們干的是社會主義事業,最終目的是實現共產主義。這一點,非常重要”。“現在有些人,包括一些共產黨員,忘記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理想,丟掉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些問題的發生,同我們放鬆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門的作用和權威有關,應引為教訓。”他提出:“應當把共產主義思想的教育、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內容。這種宣傳教育不能有絲毫減弱,還要大大加強。”

再次,陳雲強調,選拔任用意識形態工作的干部要特別注意政治標准。他說:“培養執筆的、寫文章的中青年,選擇的時候要特別注意,要特別謹慎。一是必須培養能寫文章的人,黨內沒有能寫文章的人不行﹔二是必須培養既能寫,又有德,德才兼備的人……拿筆杆子的人,能寫文章的人,選擇的時候要特別注意。” 1980年,波蘭爆發全國范圍的工人罷工事件后,他提醒中央一線負責同志,要注意把握好宣傳工作的方向,指出:“我們有沒有可能發生波蘭事件?對此要充分警惕。如果我們經濟工作處理得不好,宣傳工作處理得不好,有可能發生波蘭事件”。有些人出國轉了一圈,看見了外國的摩天大廈、高速公路等,就以為中國不如外國,社會主義不如資本主義,馬克思主義不靈了。陳雲說:“對於這些人,我們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中做意識形態工作的同志,經過教育不改的,要調動他們的工作。”

(二)關於兩個文明一起抓的問題

陳雲所以認為改革開放中的消極現象不可避免,原因在於經濟體制要改革,就要引人競爭機制,而要競爭,就會出現“種種為謀取小公和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的不正當手段”。比如,當時一方面許多企業的產品要自銷出去﹔另一方面,絕大多數社隊企業的原材料沒有列入國家計劃,沒有指標,需要自己去找。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必然會出現消極現象。所以,他在1984年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書面發言中說:“這是不奇怪的”。對於“兩菜一湯、生意跑光﹔四菜一湯、生意平常﹔六菜一湯、生意興旺﹔八菜一湯、獨霸一方”,以及男採購人員辦不到的事,年輕漂亮的女採購人員能辦到的現象,也“不必大驚小怪”。但他同時指出:“如果我們不注意這個問題,不進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這些現象就有可能泛濫成災,敗壞我們的黨風和社會風氣。因此,我們在抓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必須抓精神文明建設,兩個文明一起抓。隻要我們的頭腦是清醒的,看到這些現象,並加強精神文明的建設,這些消極方面是可以受到一定限制的。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既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也要有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這是我們永遠要堅持的奮斗方向。”過了一年,他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的書面發言中再次強調社會主義建設,包含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兩者是不能分離的'“社會主義事業也不可能先進行物質文明建設,然后再來進行精神文明建設。”

對於當時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精神污染問題,陳雲同鄧小平一樣也很重視。他在1985年和中紀委領導同志談話中說:現在一些小報上面講的無非是男女關系等亂七八糟的東西,腐蝕干部和青年,“這不只是黨的問題,還關系到我國青年的志向問題。把青年的思想和興趣引向這些烏七八糟的方面,也會亡黨亡國的”。他指出:現在販賣、放映淫穢下流錄像,引誘婦女賣淫等丑事壞事都出現了。“‘一切向錢看’的資本主義腐朽思想,正在嚴重地腐蝕我們的黨風和社會風氣”。“那種‘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資本主義哲學,那種不顧國格人格的奴才思想,就是危害社會主義事業的因素。” “要堅決地剎歪風、正黨風,增強全體黨員的黨性,從精神文明建設上,保証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使社會主義的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的經濟體制改革,沿著正確的軌道,不斷前進。” 1990年,他從簡報上看到有關國外利用宗教對我國進行滲透和一些人披著宗教外衣從事反革命活動的材料,立即批轉給當時的中央領導同志,指出利用宗教,同我們爭奪群眾尤其是青年,是國內外階級敵人的一個慣用伎倆,也是某些共產黨領導的國家丟失政權的一個慘痛教訓。”他建議中央要切實抓抓這件大事,“務必使它不能成為新的不安定的因素”。他還指出:“抓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關鍵是搞好執政黨的黨風,提高共產黨員的黨性覺悟,堅定地保持共產主義的純潔性。要同一切違反共產主義理想的錯誤言行,進行堅決斗爭。”

(三)關於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的自身建設問題

“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陳雲在改革開放之初所做的這一論斷,早已為黨內外所熟知,也早已成為黨的建設的重要指導思想。為什麼說執政黨的黨風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呢?陳雲在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上解釋說:“黨在全國執政以前,在敵人統治下的地下黨,那時作一個黨員就有殺頭的危險,根本談不上什麼物質享受﹔在蘇區的黨和解放區的黨,大家忙於打仗和支援戰爭,另外,也沒有什麼物質可以享受。黨在全國執政以后,從中央到基層政權,從企業事業單位到生產隊的領導權,都掌握在黨員手裡了。黨員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種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為什麼說改革開放對執政黨黨風會帶來更大挑戰呢?他在中紀委六次全會上解釋說:“對外開放,不可避免地會有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侵入。這對我們社會主義事業,是直接的危害。”不過,他同時指出:“如果我們各級黨委,我們的黨員特別是老干部,對此有清醒的認識,高度的警楊,有針對性地進行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教育,那麼資本主義思想的侵入並不可怕。”然而,“值得嚴重注意的是,目前許多黨委和黨員干部,對此沒有警惕。例如,一說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有些黨政軍機關、黨政軍干部和干部子女,就蜂擁經商。僅據十幾個省市的調査,從去年(指1984年——筆者注)第四季度以來一下子就辦起了兩萬多個這樣那樣的公司。其中相當一部分,同一些違法分子、不法外商互相勾結,互相利用。鑽改革的空子,買空賣空,倒買倒賣,行賄受賄,走私販私,弄虛作假,敲詐勒索,逃避關稅,制造和銷售假藥、假酒”。正因為如此,他指出:“對於利用職權謀私利的人,如果不給以嚴厲的打擊,對這股歪風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會敗壞黨的風氣,使黨喪失民心。” “我們黨是執政黨,目前又處在新的發展時期,如何有效地進行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事關重大。”

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如何才能抓好自身建設呢?從陳雲的論述看,他比較多的是強調治黨必須從嚴的原則。

第一,在進行黨員的黨性教育和執行黨紀上要從嚴。

陳雲說:“我們黨是處於全國執政的地位,再加上目前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客觀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必須重視執政黨條件下黨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黨性教育。”他還說:“為什麼那麼多的黨員,甚至多年的老黨員,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風刮來時,自己頂不住,一下子就卷進去了,跟著跑,跟著干,這是什麼原因?這些共產黨員的黨性到哪裡去了?從黨的建設的角度看,這是個值得嚴重注意的問題,發展下去,不就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嗎!”“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只是查處違法亂紀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提高共產黨員的素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黨的建設上的一個根本問題。對這一點要有清楚的認識,要認真地抓緊抓好。”那時,有人認為過去的許多制度、紀律,束縛了改革開放的手腳,提出要給干部“鬆綁”。針對這種提法,他指出:對於實踐証明不符合實際的規章制度,經過一定審批程序,該改的應當改。但是,“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

第二,在掌握選拔和任用干部的標准上要從嚴。

陳雲曾長期擔任中共中央的組織部長和中紀委的第一書記,歷來主張干部選拔標准不僅要德才兼備,而且要以德為主。改革開放后,有人提出要選拔能人、明白人、開拓型的人擔任領導干部。陳雲聽到后說:“開拓型也要,但首先要強調有德,有黨性。德才兼備,才干固然要有,但德還是第一。我希望政治局、書記處要注意這樣一個問題。”他針對有人說改革開放情況下不能對干部要求太嚴的觀點指出:開放政策是對的,但越是在開放的地方,越是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干部越是要“金剛鑽”的。“提拔中青年干部必須注意德。有才缺德的人,一個也不能提拔。”他還特別提出,黨的紀律檢查部門是專門協助黨委抓黨風黨紀的機構,因此必須把紀律檢查隊伍本身的干部選好。他強調:“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干部,應當是有堅強的黨性,有一股正氣的人﹔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於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斗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

第三,在對黨員尤其是黨員干部的要求上要從嚴。

改革開放后,有些農村黨員集訓,除伙食補貼之外還要發誤工費。陳雲在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發言中指出:“我看一切集訓、開會要錢的人,不能成為共產黨員”。“凡屬要求誤工補貼的黨員應開除黨籍。” 1982年年初,他從中紀委信訪簡報上看到廣東一些地區走私活動猖獗,涉及不少黨員干部,立即批送中央政治局常委傳閱,並在批示中寫道:“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鄧小平在上面又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當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斗爭開始以后,他又將境外媒體有關評論批轉給中紀委領導,指出:“對於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嚴辦。阻力再大也必須辦”。

第四,治黨從嚴要從領導干部及其家屬嚴起。

陳雲在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講話指出:“現在確有少數黨員、黨員干部,特別是個別老黨員、老干部,不能堅持黨性原則,遇到歪風,跟著干。”他提出:對整頓黨風這件事,“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重視。要真正身體力行,作出榜樣”,並要求退居二線或者離休、退休的領導干部也要重視,說:“在以身作則、關心黨風黨紀、發揮監督作用上,沒有退居二線和離休、退休的問題。隻要是黨員,活著就永遠處在第一線”。1986年,他看到內部簡報上反映,有的高級干部自己有公家配備的汽車,還向下屬單位要新的高級轎車,便批示:“凡是別人(或單位)送的和個人調換的汽車(行政機關配備的不算),不論是誰,一律退回,坐原來配備的車。在這件事上,得罪點人,比不管而讓群眾在下面罵我們要好。”他在這個批示中還特別指出:“中央要求北京的黨、政、軍機關,在實現黨風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中做表率。我建議,做表率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國務院的各位同志做起。”

針對一些干部子女蜂擁經商的問題,他提出:“希望所有黨的高級領導人員,在教育好子女的問題上,給全黨帶好頭。決不允許他們依仗親屬關系,謀權謀利,成為特殊人物。”那時,中紀委起草了一份關於不許領導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建議,陳雲看后批示:“這件事,應由中央像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問題那樣,作出明確的決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話,發展下去,黨的肌體、黨群關系必將受到損害,有所好轉的黨風也會受到影響,改革也難以順利進行。”他還提出,應退出經商企業的干部子女的范圍,可以再大一點。

第五,對歪風邪氣盛行的地方和部門要追究相關黨委、紀委的責任。

陳雲認為,要從嚴治黨,各級黨委和紀委必須承擔起應負的責任。他說:“有些違反黨的方針政策的事,違法亂紀的事,如果僅是某一個人的錯誤行為,那是個人的問題,但是如果哪個單位、哪個地區的歪風邪氣大量存在,而又長期未得到糾正,那就顯然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同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領導有關。對於危害社會主義建設,敗壞黨風、社會風氣的歪風邪氣,熟視無睹,聽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為非作歹的個人外,還要追究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的責任,包括紀委的責任。”

陳雲的改革開放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與改革開放實際相結合的成果,是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組成部分,同時又帶有自己的鮮明特點。這個特點就是,始終把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作為改革開放的宗旨,始終把中國國情作為考慮改革開放一切問題的出發點,始終牢牢把握改革開放的社會主義方向,始終用唯物的、辯証的觀點分析和處理改革開放中的各種矛盾,始終既防止“左”的偏向又防止右的偏向,始終保持冷靜、力求全面、堅持穩健。這一思想特點的形成,與他的成長過程、革命經歷有關,與他對馬克思主義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刻苦學習、切實運用有關,也與他長期一貫的思想作風、行事風格有關。他的改革開放思想已經融入億萬人民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之中,成為我們黨的寶貴精神財富。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在領導全黨全國人民繼續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這是深刻總結新中國建立65年尤其是改革開放36年來正反兩方面經驗的產物,是對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繼承、發展,也是對陳雲改革開放思想正確性的又一次驗証。歷史告訴我們,真理是要經過實踐反復檢驗的,真理也是能夠經得住實踐反復檢驗的。

(本文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當代中國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北京 100009

 (來源:《當代中國史研究》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