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舉一反三倡導重調查、重証據的辦案作風
“隨處留心觀察”便是“絕大本領”
——董必武舉一反三倡導重調查、重証據的辦案作風
葉介甫
董必武是杰出的馬克思主義政治家、法學家,是我黨主要領導人中唯一的一位受過正規法律專業教育並從事過律師職業的人,是黨內堅決主張實行法治的第一人,也是新中國法制建設的主要奠基人。他長期從事我國法制建設的領導工作,在中國共產黨探索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及法制文明的歷史進程中,作為第一代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不僅在實踐上,而且在理論上,都做出了杰出的貢獻。
錯判“放蠱”案件的報告引起了董必武的高度重視
1955年1月,湖南省人民法院上報的有關綏寧縣人民法院錯判“放蠱”案件的報告擺到了董必武的案頭。錯判的案子多達14件,引起了董必武的高度重視。1月21日,經董必武同意,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向中共中央報告了此事,並轉報了湖南省人民法院《關於綏寧縣“放蠱”案件的檢查報告》。這一事件,也引起了毛澤東的高度關注。2月1日,毛澤東批示:錯判“放蠱”事件,不過是不良作風表現在若干案件上面而已,應使重點放在改善作風上。3月12日,中共中央向各地轉發了上述報告,並發出改善司法機關審判作風的指示,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發動全體司法人員對自己的審判作風進行深刻的檢查,反對逼供信的審判作風,提倡科學的調查研究的審判作風,以避免錯判案件繼續發生。
報告中所謂“放蠱”,是指心懷惡意的婦女把蜈蚣、烏煙虫等毒虫用火烤焦,碾成粉末,藏在指甲內,然后暗自彈到別人的飲食中,她們認為,食者會因此“中蠱”,幾個月或幾年后就會死去。據說“放蠱”的婦女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殺人緣由,隻因若不“放蠱”就心情煩躁。這類案件錯判的經過,都是由於有人懷疑某個婦女“放蠱”,村干部就發動群眾對她進行批斗,甚至捆綁吊打,迫使婦女承認后,由鄉政府移交人民法院。綏寧縣人民法院的辦案人員對這種迷信傳說深信不疑,在不作調查取証的情況下,對被指控的婦女定罪判刑。
錯判的“放蠱”案件是怎麼被發現的呢
錯案的發現與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初步建立我國法律體系有關。這次大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等五部重要的法典后,董必武被選舉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他蒞任后的一項重要舉措,就是推動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貫徹實施人民法院組織法,大力改善新中國審判人員的審判作風。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各級人民法院嚴查審判作風問題。經查,問題還真不少,一些地方審判員的審判作風不正,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組織法的順利實施。湖南省人民法院在1954年年底對省內各地法院進行徹底檢查時就發現,1951年至1954年8月期間,綏寧縣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25宗“放蠱”案件。省法院經過深入的調查,查出14人是被蒙冤判刑的。錯判的“放蠱”案件一經發現后,立即進行了糾正和平反。董必武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認為這一案件在當時具有相當的代表性。綏寧縣人民法院錯判“放蠱”案件,典型地反映了審判人員中存在的先入為主,不深入調查,指供誘供,甚至刑訊逼供的錯誤審判作風。
董必武要求編輯古今斷案經典的小冊子,特別交待要將《聊齋志異》中的一則故事編進去
“放蠱”案件報告中共中央后,董必武的心情並不輕鬆。如何對各級法院的審判人員加強教育,引導大家作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重証據、不輕信口供,形成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辦案作風,這是他不斷思考的問題。考慮再三,董必武想到一個辦法。他指示有關人員把古今判案中一些注重調查研究,重証據、不輕信口供的案例編成一個小冊子。在編輯過程中,董必武特別交待,要將《聊齋志異》中的《折獄》的一則故事編進去。這則故事講的是清朝順治年間發生在山東淄川縣境內的一件事:淄川城有一個西崖庄,村裡有個小商人被人殺死在半路上,隔了一夜,他的妻子也上吊死了。商人的弟弟就告到官府。當時淄川縣令叫費祉。他親臨現場去察驗,見死者裹在布袱中的五錢銀子尚在腰上,知道並非為財所殺。召集鄉民詢問情況,也問不出什麼頭緒來。但他對誰都沒動刑,也不拘留一個人,而是讓他們都各自回家,不要耽誤農活。半年后,差役因交納賦稅事逮捕了幾個人,內中有個叫周成的,一到公堂就十分害怕,當時表示願意交納賦稅,說著便從腰間布袱中取出銀兩,交給費縣令。費祉收驗了銀兩后,問:“你家住在哪裡?”周成回答住在某村。費祉問:“你家距西崖有幾裡?”周成答:“五六裡。”費祉又問:“去年被殺的商人是你什麼親戚?”周成答:“不認識這個人。”費祉聽后勃然怒道:“人是你所殺,還說不認識!”認真一審,周成果然認罪,詳細交待了殺死商人、逼死其妻的經過。
衙門裡的公差都驚嘆費縣令破案如神,可是不明白他是如何破的案。費祉說:“辨明案情並不難,重要的是要隨處留心。我在驗尸的時候,見商人的布袱上繡有萬字花紋,周成的布袱上也有這種花紋,出於同一個人所繡,當我問他的時候,他又說不認識,而且神色驚惶,語無倫次,我就斷定商人可能被他所殺。”在《折獄》中,作者蒲鬆齡稱贊費縣令“‘隨處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之宰民社者也。”
1955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召開的全國司法座談會上,按董必武的指示,將編有《折獄》故事的那本新出的小冊子發給參加會議的各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各司法廳(局)長和部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並要求他們組織所在系統的審判人員學習。這本收錄了古今斷案經典故事的小冊子,對全國司法人員樹立良好的審判作風很有助益。
“隨處留心觀察”便是絕大本領
1956年2月8日,董必武曾親自為這本冊子寫了一段題詞,專門談到了《折獄》中費縣令“隨處留心”的辦案作風。題詞說:“重証據不重口供是我們人民審判員進行審判時必須遵守的原則。但僅僅遵守這一原則是不夠的,人民審判員還必須從案件的各個側面觀察,找出它們之間的關系和發展,才能作出比較客觀的判斷;最忌的是粗枝大葉,漫不經心。這裡選擇的聊齋有一篇折獄,后面採了費祉先生幾句話很好。費先生說:‘事情沒有什麼難辦的,總之,要隨處留心觀察就得了。’‘隨處留心觀察’便是絕大本領。”
(來源:《北京日報》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