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覺哉為何捏這“三把汗”

作者:    發布時間: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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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覺哉為何捏這“三把汗”

葉介甫

被譽為“延安五老”之一的謝覺哉是中國共產黨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社會活動家、我國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晚年,他寫過一首詩:“行經萬裡身猶健,歷盡千艱膽未寒,可有塵瑕須拂拭,敞開心肺給人看。”詩中表達了他光明磊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品格。

為身在群眾心卻不在捏“一把汗”

延安時期,謝覺哉在工作中經常提醒大家,遇事要想一想,不要以為我們是從群眾中來的或曾和群眾接近,就已了解了群眾的要求和意見,如果說不出所以然,身在群眾心卻不在,就應該捏一把汗。又應該檢查一下,我們對於已知的實際是否已深入分析,掌握它的規律,把它明確地提到了計劃上來。如果沒有,那更應該捏一把汗,趕快學會動腦筋,從各方面思考,找出真正有益於人民的辦法。

19556月,謝覺哉擔任內務部長期間,針對國家部分地區出現災荒的情況,親自到困難群眾家中走訪。一次,他不要當地干部陪同,隻帶了秘書,隨意走進一戶農家。這戶農家大小七口人,正圍在一起吃飯,見來人不像當地干部,急忙將正吃的飯藏了起來。謝覺哉拉住主人的手風趣地說:“我還沒有吃飯呢,讓我在你家吃頓飯吧。”主人推脫飯不多,要為他另做,他執意要同他們一起吃,主人隻好給他盛了一碗。他吃了幾口,感到越吃越不是滋味。詢問了主人后,才知道這是用棉花籽和紅苕面拌在一起做的,實在難以下咽。主人是一位老大娘,見謝覺哉真的吃下去了,情不自禁地哭了起來,兩個才幾歲的女孩也跟著哭。謝覺哉安慰他們說:困難是暫時的,隻要挺起腰,就能戰勝困難。臨別時,他要了一點剛吃過的飯,包在手帕裡,裝進衣袋。

回到駐地,他召集有關方面的領導同志開會,從口袋裡拿出手帕中包的棉籽紅苕飯,語重心長地告誡當地干部:我們要真正關心群眾的疾苦,要了解他們的困難。我知道,現在國家也很窮,又在遭災,群眾生活不好過,你們的日子也不好過,但我們越在這個時候越要去群眾家中走一走、看一看,不要在困難的時候不敢接近群眾,怕惹麻煩,躲著他們,這是要不得的。如果我們去了,群眾心就安了。通過走近群眾送去一聲問候,一點鼓勵,群眾就能在困難和災荒面前,挺起腰杆子,就能體諒國家困難,更能體現我們黨對人民群眾的關心啊!

為官僚主義作風捏“一把汗”

謝覺哉對官僚主義深惡痛絕,曾深有感觸地說:“官僚主義如果任其漫延,我們共產黨人就會失去一分威信,就留下一個污點,就失去一片民心,這可怕的后果想起來就捏一把汗。”他在一首詩裡表達了要掃盡官僚主義的心情,詩曰:“政情民隱應常通,咫尺間如隔一城,安得浮雲都掃盡,長安雖遠若門庭。”

這裡,謝覺哉稱民間疾苦為“民隱”,喻中央為“長安”,喻官僚主義為將中央與群眾隔絕開來的“浮雲”。本來,中央與群眾近在咫尺,經官僚主義作怪,有如一堵城牆,使之隔開,一經把官僚主義掃清,中央與群眾關系密切,就有如門庭若市了。

在擔任內務部長期間,他提出部長、副部長、司局長要親自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一次,一位老人來訪,話還沒有說就傷心地哭了。謝覺哉一邊勸慰,一邊叫通信員給這位老人倒杯水,請他歇一會兒再講。老人非常激動,拉著謝覺哉的手說道:“您這位老同志真好啊!一時解決不了問題,我心裡也舒服啊!”

19556月的一天,他來到一個正在加固黃河河堤的搶險工地,緊緊握住一位白發蒼蒼的老人的手,問道:“您多大年紀了,也來修堤防災?”那位老人熱淚盈眶地撫摸著謝覺哉那雪白的胡須說:“咱倆的年紀不相上下吧,您能親自看我們真不容易啊!”

19573月,謝覺哉回到闊別30年的湖南老家寧鄉訪問。縣裡為了他的安全,派出公安人員跟隨保衛。他發現后再三勸阻,說這樣使群眾不敢接近,要求立即撤掉。當他回到故居沙田肖家灣時,公安局局長又親自帶領公安人員在他的房前屋后布崗,使有些群眾想看他也難以進門。謝覺哉知道后,批評局長,要求他立即撤走崗哨。這樣,大門敞開了,群眾也向他敞開了心扉,毫不隱瞞地向他談了許多農村當時存在的問題,特別是亂砍濫伐的問題。

從寧鄉回到北京,他親筆寫信給寧鄉的各級干部,教育他們一定不要講假話,不要有官僚主義作風。

為判錯案件捏“一把汗”

19594月,謝覺哉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謝覺哉到任后,針對某些法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切實改變辦案質量不高的問題。他強調要恢復法院的正常審判制度,把案子辦得更准確、更細致、更踏實,做到不縱、不寬、不漏、不錯。反對“逼、供、信”等,是審判工作必須遵守的原則,也是保証提高辦案質量的先決條件。

當時在各地法院,出現了電報報案的情況。謝覺哉針對這個問題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一定要看案卷。院長、副院長等領導干部每年要親自辦幾個案件。他曾經說過:“殺人一定要慎重,一個人隻有一個腦袋,殺掉就不能再安上,我們一定要對人民負責。”

1961年,雲南報來一個案子,案由是一個50多歲的女地主分子利用毒菌毒害社員。謝覺哉先看了各級法院的意見,他們都認為這個地主分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要判處死刑。接著,他詳細地查閱了全部案卷,發現如下幾個疑點:第一,她是和大家一起在山上撿菌子,無人能証明有毒的菌子就是她撿的﹔第二,菌子的毒性有多大,為什麼有人中毒,有人沒有中毒,缺乏鑒定材料﹔第三,這個地主分子是有意去撿毒菌還是無意?如故意的,大家叫她吃時,她完全可以挑選些無毒的吃,就能掩蓋此事,而她並沒有這樣做。謝覺哉想,地方法院在這些問題都沒有弄清的情況下草率判決,有沒有因為被告是地主分子而推論是她有意作案的因素呢?為慎重起見,謝覺哉指示將案卷退回,請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調查后,再把材料送來。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派人重新調查,証明這個地主分子根本分不清菌子有毒無毒,也找不出任何証據証明毒菌就是她撿的,當時她自己之所以沒有吃,是因為撿菌子時,她自己留了一些在家裡,煮熟已經吃飽了,並不是其他什麼原因。於是,將此案由死刑改為無罪釋放,並向最高人民法院寫了檢查。

通過這一錯案的糾正,謝覺哉告誡法院的領導干部一定要親自看案卷,他說:“我真為你們不認真看案卷,不分析案情,出現這樣的錯案,失去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捏一把汗啊!”最后他語重心長地說:“對冤錯案不能簡單地看成是解決當事人一個人的問題,實際上是挽回不良影響,不可疏忽大意啊!”

(來源:《學習時報》20178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