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耀: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

作者:    發布時間: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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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

沈春耀

習近平同志所作的黨的十九大報告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報告強調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認真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新舉措,對於新時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具有重要意義。

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共產黨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為己任,團結帶領中國人民進行長期不懈奮斗。我們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目的就是反對和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實現人民當家作主。1949年新中國的成立,標志著中國政治實現了向人民民主的偉大跨越,開辟了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歷史新紀元。

新中國成立后,為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我們黨在國家生活各個領域進行全面實踐和探索,取得顯著成就。后來,由於“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期間,人民當家作主遭遇嚴重波折。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開啟了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改革開放近4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成功開辟、拓展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展現出巨大優越性。

根據我國國家制度的理論基礎、制度構建和成功實踐,人民當家作主的核心要義是:第一,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體現在國家根本性質(即國體)上,就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體現在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即政體)上,就是人民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第二,國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體制機制,保証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第三,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第四,國家制定實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必須體現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第五,國家各方面事業和各方面工作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制度化、法律化

通過何種方式、何種途徑才能有效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這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重大問題。特別是對於中國這樣一個歷史悠久、人口眾多、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大國,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更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歷史性課題。

鄧小平同志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從制度上保障和發展人民民主,這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規律認識的一個重要升華,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制度化的關鍵是法治化,制度建設的重點是法治建設。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証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

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實行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堅持和貫徹唯物史觀的根本立場,體現為兩個方面的基本功能:一是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權利和利益﹔二是廣泛動員和有效組織全體人民以國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會主義建設,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堅定地朝著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前進。這兩個方面緊密聯系、相互促進,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歷史過程。

以人民當家作主為本質特征的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動規范,實現了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相統一、程序民主與實體民主相結合、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促進,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証人民當家作主。

深刻認識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這是一個主旨鮮明、意義深刻、內涵豐富的重大論斷,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和法的理論,對於深入認識和准確把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堅持“三者有機統一”。習近平同志指出:“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証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於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這是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和政治過程最鮮明的特征、最顯著的優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任何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張和做法,都不符合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質、核心理念和實踐要求。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於領導地位的。堅持“三者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

堅持“三者有機統一”,必須通過國家根本政治制度推進制度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性質,依法治國的基本方式,這些方面都需要在國家制度上作出總體安排和頂層設計,需要通過一系列相應體制機制來運行和保証,需要在一定制度框架和規則范圍內貫徹和實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根本政治制度,為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制度載體、實施平台和運行軌道,為實現“三者有機統一”創造了根本制度環境和重要運行條件。同時,堅持“三者有機統一”,為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確立了根本政治方向和政治遵循。

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新定位拓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時代內涵。習近平同志強調,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做到“四個必須”,即: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這就從制度構建和實踐要求上,深刻闡明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性、內在性、一致性和不可或缺性,豐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內涵、基本特征和本質要求,提升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理念。著眼於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和實踐需要不斷豐富完善,實現與時俱進。

全面貫徹落實重點任務和推進舉措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正確方向和根本途徑。黨的十九大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和推進舉措,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

支持和保証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沒有人民當家作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善於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証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充分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保証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凝聚起全體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通過完備的法律法規推動憲法實施、加強憲法實施、保証憲法實施。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黨中央關於健全憲法解釋工作程序的指導性文件明確提出“加強合憲性審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有監督憲法實施的法定職責。擬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要舉措,凡涉及憲法有關規定的,應當事先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意見。做好憲法解釋工作,努力實現憲法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加強改進備案審查工作,各類規范性文件都要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實行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要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統一,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

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一是切實用好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通過的指導性文件,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人大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的統一,確保黨組織推薦人選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四是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優化人大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結構,健全聯系人大代表機制,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

(來源:《人民日報》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