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一九六一年重新提倡調查研究

作者:    發布時間: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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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一九六一年重新提倡調查研究

趙福亭

一九六一年初,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重新提倡調查研究,這是六十年代初期我們黨的工作的重要轉變的思想先導。

一九六○年十一月三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省(市、自治區)委,地委,縣委,公社黨委,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總支和支部,發出《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即“十二條”指示),重新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左”的錯誤。同年十一月十五日,毛澤東同志為中央起草的《關於徹底糾正“五風”問題的指示》中指出:“必須在幾個月內下決心徹底糾正十分錯誤的共產風、浮夸風、命令風、干部特殊風和對生產瞎指揮風,而以糾正共產風為重點,帶動其余四項歪風的糾正。”同時指出,為此需要掌握正確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省委自己全面徹底調查一個公社(錯誤嚴重的)使自己心中有數的方法是一個好方法。經過試點然后分批推廣的方法,也是好方法。省委不明了情況是很危險的。隻要情況明了,事情就好辦了。一定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動群眾自己起來糾正干部的五風不正,反對恩賜觀點。下決心的問題,要地、縣、社三級下決心(堅強的貫徹到底的決心),首先要省一級下決心,現在是下決心糾正錯誤的時候了。隻要情況明,決心大,方法對,根據中央十二條指示,讓干部真正學懂政策(即十二條),又把政策交給群眾,幾個月時間就可以把局面轉過來”。

從一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六一年一月,黨中央在北京相繼召開了中央工作會議和八屆九中全會。在這兩次會議上,毛澤東同志著重地提出了調查研究的問題。一月十三日,他在中央工作會議的講話中指出:調查研究極為重要。做工作要有三條:一是情況明,二是決心大,三是方法對。過去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我們做調查研究比較認真,辦事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憑調查研究、情況明下決心,因此這個決心就大,方法也就對。他說,今年要搞個實事求是年。我們黨是有實事求是傳統的,就是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真理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但是,解放以來,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們調查做得少了,不大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這個人就是官做大了,從前在江西那樣的調查研究,現在就做得少了。請同志們回去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一切從實際出發。

黨的八屆九中全會以后,毛澤東同志親自組織和領導幾個調查組,到浙江、湖南、廣東等省農村進行調查。通過調查,毛澤東同志發現了人民公社中存在的許多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體制問題、規模問題、分配問題、食堂問題等,而歸結起來就是生產隊和生產隊之間、社員和社員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

一九六一年二月下旬,毛澤東同志領導的各調查組匯集於廣州,同部分地方負責同志一起,在毛澤東同志主持下,著手起草農村人民公社條例。三月十日至十三日,毛澤東同志又在廣州召集了中南、西南、華東三個地區的中央局和省、市、區黨委的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即“三南”會議),討論和制定《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即“六十條”)

在“三南”會議上,毛澤東同志再一次強調調查研究、特別是領導干部親自作調查研究的重要性。他說:第一書記要親自動手,第一書記不動手,第二書記就動不起來。隻要省、地、縣、社的第一書記都親自動手作調查研究,那就好辦了。毛澤東同志在會上宣讀了他寫給當時正在參加北京會議(有東北、華北、西北三個地區的中央局和省、市、區黨委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又稱“三北”會議)的中央同志的一封信,建議中央的同志到縣、社、隊進行調查。信中說:“大隊內部生產隊與生產隊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生產隊(過去小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是兩個極端嚴重的大問題,希望在北京會議上討論一下,以便各人回去后,自己並指導各級第一書記認真切實調查一下。不親身調查是不會懂得的,是不能解決這兩個重大問題的(別的重大問題也一樣),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的。”信中希望中央領導同志下去同社員、小隊級、大隊級、公社級、縣級分開(不要各級集合)調查研究一下,使自己心中有數,好作指導工作。毛澤東同志還指出,對上述兩個平均主義問題,中央的同志,省、地、縣的第一書記,至今還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於事務工作,不作親身的典型調查。“我希望同志們從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當然要堅決改正。”

為了更好地推動全黨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毛澤東同志在這次會議上印發了他在一九三○年寫的《調查工作》(即《反對本本主義》)。關於這篇文章,毛澤東同志當時這樣講過:這是三十年前寫的一篇老文章,為反對當時紅軍中的教條主義而寫的。這篇文章是經過一番大斗爭寫出來的。我對自己的文章有些並不喜歡,這篇我是喜歡的。

從三月十四日起,“三北”會議與“三南”會議合並為中央工作會議,在廣州舉行,繼續進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的制訂工作。會議於二十三日結束。這是自公社化以來糾正農業問題上“左”的錯誤的一次重要會議。中央在這之前不久發布的“十二條”指示,主要是解決了“調”的問題,而廣州會議則是著重地解決“平”的問題。

廣州會議起草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一封信》。信中高度評價了毛澤東同志的《調查工作》的文章,指出它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文件,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中央決定將這篇文章發給全黨高級及中級干部學習,要求縣以上各級領導機關,聯系最近幾年工作中的經驗教訓,進行深入的討論。黨中央的這個指示信,對“大躍進”以來所犯錯誤的原因及其教訓作了初步的分析。指出:“這些缺點錯誤之所以發生,根本上是由於許多領導人員放鬆了在抗日戰爭期間和解放戰爭期間進行得很有成效的調查研究工作。”“這是一個主要的教訓,全黨各級領導同志,決不可忽略和忘記這個付出了代價的教訓。”信中還規定:“中央要求從現在起,縣級以上黨委的領導人員,首先是第一書記,認真學習毛澤東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把深入基層(包括農村和城市),蹲下來,親身進行有系統的典型調查,每年一定要有幾次,當作領導工作的首要任務,並且定出制度,造成風氣。”“一切從實際出發,不調查沒有發言權,必須成為全黨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的首要准則。”指示信特別指出:“在調查的時候,不要怕聽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見,更不要怕實際檢驗推翻了已經作出的判斷和決定。”

廣州會議結束后,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要求全黨特別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負責同志繼續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弄清情況,以求徹底解決農業問題和其他方面的問題。四月二十五日,毛澤東同志寫信給鄧小平同志,要他代中央起草一個通知,建議五月下旬在北京召開中央工作會議。信中要求到會各同志,應利用目前這一段時間,對農村中的若干關鍵問題進行重點調查,下十天至十五天苦工夫,向群眾尋求真理。由鄧小平同志起草的這個通知,立即用電報發到各中央局和省、市、區黨委。

廣州會議剛一結束,劉少奇同志就親自帶領調查組到湖南長沙、寧鄉縣進行調查。他從四月一日到五月十五日,在湖南的四十四天中,有三十二天住在農村。劉少奇同志和他帶領的調查組,就公共食堂、供給制、糧食、房屋、山林、社員家庭副業、自留地、商業、集市貿易等問題,同基層干部和社員群眾進行座談,反復討論,廣泛聽取意見。劉少奇同志了解了一些農村食堂的情況后說,事實說明食堂沒有優越性,這樣的食堂要散。在湖南調查期間,劉少奇同志親自向當時在長沙的毛澤東同志作了匯報。

四月下旬至五月下旬,周恩來同志到河北邯鄲地區進行調查。周恩來同志在去邯鄲之前曾派出工作組同河北省委的同志一起,到幾個公社進行了二十多天的調查研究。周恩來同志到河北先聽取匯報,然后到武安縣的一個公社,同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的干部和社員群眾談話,開座談會,並在一個農村食堂進行試點。五月七日,周恩來同志向當時在上海的毛澤東同志匯報了四個問題,即食堂問題、供給制問題、評工記分問題以及恢復社員體力和畜力問題。匯報說:絕大多數甚至全體社員都願意回家做飯,要解決如何把食堂散好的問題。社員不贊成供給制,要求恢復高級社時的評工記分辦法。

四月和五月上旬,鄧小平、彭真同志直接領導的五個調查組,在北京市的順義、懷柔縣進行調查。五月十日,鄧小平、彭真同志向中央和毛澤東同志寫的報告說:從“一個多月調查的情況來看,貫徹執行‘十二條’、‘六十條’指示的結果,農民群眾生產積極性已有很大提高。但是,要進一步全面地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對於供給制,糧食征購和余糧分配,三包一獎、評工記分,食堂,所有制等問題的措施,還要加以改進,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報告明確提出,三七開供給制辦法,帶有平均主義性質,害處很多,干部和群眾普遍主張取消。

四五月間,黨中央的其他領導同志,中央局,省、市、區黨委的負責同志,以及中央和地方黨政部門的一些負責同志,也大都先后深入到縣、社、隊進行重點調查。

為了對中央提出的農村若干關鍵問題作深入的研究,毛澤東同志五月六日在上海給李井泉、陳正人同志寫了一封信,並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第一書記,下苦功去農村認真做一回調查研究工作。

在這期間,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第一書記和中央的一些領導同志,向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送了許多調查報告和通信,各地還通過電報、電話及時向中央和毛澤東同志匯報調查研究的情況。這些報告和通信,對農村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方案,提供了端正政策的依據。為了交流經驗,推動調查工作的深入開展,毛澤東同志轉發了中央、中央局和省委一些負責同志的調查報告和通信,並寫了批語,供各地參考。僅四月中旬到五月中旬一個月的時間,就批轉十多件。五月十四日,他在批轉張平化同志的來信中指出:“各級黨委,不許不作調查研究工作。絕對禁止黨委少數人不作調查,不同群眾商量,關在房子裡,作出害死人的主觀主義的所謂政策。”

五月下旬和六月上旬,在北京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討論了中央三月二十二日提出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根據中央、中央局和省、市、區黨委對農村所作的進一步調查,根據征求意見和試行的情況,會議對條例草案作了一些重要的修改,主要是食堂和供給制問題。農村公共食堂,兩年多來一直作為人民公社的一個重要內容,中央“十二條”指示還規定“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須堅持”。廣州會議時,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雖然開始醞釀要不要繼續辦公共食堂的問題,但在“六十條”草案中仍規定“應該積極辦好”。這次會議則改為: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實行自願參加、自由結合、自己管理、自負開銷和自由退出的原則”,對不參加食堂的社員,“不能有任何歧視”。關於供給制,同食堂問題一樣,在“六十條”草案中還規定要繼續實行,這次修改則取消了這一制度。經過修改后的“六十條”還增加了一些新的規定,如“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

六月十五日,黨中央發布了《關於討論和試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指示總結了幾個月來全黨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的經驗,對今后的調查工作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指示說:“中央重申毛澤東同志在《工作方法六十條(草案)》中的規定,中央、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區兩級黨委的委員,除了生病的和年老的以外,每年一定要有四個月的時間輪流離開辦公室,到下面去作調查研究。地、縣兩級的黨委的領導人員,也應該這樣辦。從今年三月中央廣州會議以來,各級黨組織,一般地已經開始注重調查研究。這種風氣,應該繼續發揚,各級黨委都要把調查研究定為經常的工作制度。要真正認識到:用馬克思列寧主義觀點到群眾中去做深入的調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要把調查研究當做一項科學的工作,應該以嚴肅的態度對待。調查研究要講究實效,那種既不提出問題、又不解決問題的調查,是沒有用處的。不許濫派調查組。不要在一個地方,集中許多做調查研究的人,以致調查成災。每個調查組,都應該有一定水平的負責干部率領。在派調查組下去之前,都應該先進行訓練。毛澤東同志歷次關於調查研究工作的指示,應該成為一切干部進行調查研究工作必須遵循的准則。下去做調查的同志,不許採取官僚主義的老爺式的態度,不許採取主觀主義的方法,在生活上不許特殊化,不許增加基層干部和群眾的負擔。被調查的單位,應該對調查研究工作給以協助,如實反映情況。”

五月中央工作會議以后,全黨開展了更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工作。毛澤東同志則繼續調查研究農業問題。九月二十九日,他寫給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關同志一封信,提出將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的建議,並附去他召集的邯鄲談話會記錄以及湖北、山東、廣東、河北等省關於這個問題的材料。他在信中說:“我建議:把這些材料、並附中央一信發下去,請各中央局,省、市、區黨委,地委及縣委親身下去,並派有力調查研究組下去,作兩、三星期調查工作,同縣、社、大隊、隊、社員代表開幾次座談會,看究竟哪樣辦好。”“我的意見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基本核算單位是隊而不是大隊。”“要調動群眾對集體生產的積極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幾年,大量增產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藥、雜以及豬、馬、牛、羊、雞、鴨、鵝等類產品,我以為非走此路不可。”

關於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問題,自第二次鄭州會議以來,始終是毛澤東同志十分注意的一個問題。在他的倡議下,生產隊的所有權逐步擴大。現在提出把基本核算單位放到相當於初級社的生產隊,這就不僅對公社化以來基本核算單位規模過大並由此而產生的生產權和分配權不統一的問題,而且對高級合作化以來就存在的這個問題,著手加以解決。正如毛澤東同志信中指出的:“我們過去過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一九五六年,高級社成立時起),第七年應該醒過來了吧。”

十月七日,黨中央根據毛澤東同志的建議,發出了《關於農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指示》,要求各地認真研究基本核算單位以生產大隊好還是以生產隊好的問題。全國各地隨即普遍進行了關於這個問題的調查研究和試點工作。調查和試點的結果表明,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完全符合廣大農民和基層干部的要求,得到他們的擁護和歡迎。中共中央於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發出《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確定以生產隊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

一九六二年八月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根據全國各地一年多的調查研究和試點的情況,對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又進行了修改,主要是將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由生產大隊改為生產隊,此外還作了一些別的改變。修改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經八屆十中全會通過,發各地繼續試行。

從一九六一年初以來,毛澤東同志發表的關於調查研究問題的一系列論述和黨中央發出的關於調查工作的許多文件,對於推動全黨的思想解放起了重要作用。它使全黨同志,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重新認識和掌握了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這些思想原則和工作方法,重新認識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這一科學原理。它使我們黨逐步破除了一些從“大躍進”以來束縛著人們頭腦的框框和迷信,逐步糾正了一些被實踐檢驗是錯誤的判斷和決定。就農業來說,“六十條”制定和修改的過程,就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破除迷信,不斷修正被實踐檢驗証明是錯誤的判斷和決定的過程。在我們黨對農業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和修改“六十條”的推動之下,其他各條戰線也都進行了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並且先后制定了工業、商業、教育、科學、文藝等方面的工作條例草案。盡管這些工作條例,包括“六十條”在內,由於受到當時認識水平和實踐經驗的限制,沒有也不可能把所有問題都解決好,但是,它們的制定和實施,終究使黨的各項工作得到正常的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這就為穩定農村形勢,為整個國民經濟的好轉,創造了決定性的條件。

一九六二年一月,黨中央召開了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同志發表了重要講話,中心是講民主集中制問題,同時也講到關於認識客觀世界的問題。毛澤東同志回顧了民主革命時期我們黨經過長期的、艱難曲折的過程才認識了中國革命的規律這個情況以后,指出:對於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認識,也必須有一個過程。必須從實踐出發,從沒有經驗到有經驗,從必然王國到自由王國,在認識上出現一個飛躍。必須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真理同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具體實際更好地結合起來。毛澤東同志再一次闡明了調查研究的重要性。他說:“社會主義建設,從我們全黨來說,知識非常不夠。我們應當在今后一段時間內,積累經驗,努力學習,在實踐中間逐步地加深對它的認識,弄清楚它的規律。一定要下一番苦功,要切切實實地去調查它,研究它。要下去蹲點,到生產大隊、生產隊,到工廠,到商店,去蹲點。調查研究,我們從前做得比較好,可是進城以后,不認真做了。一九六一年我們又重新提倡,現在情況已經有所改變。但是,在領導干部中間,特別是在高級領導干部中間,有一些地方、部門和企業,至今還沒有形成風氣。有一些省委書記,到現在還沒有下去蹲過點。如果省委書記不去,怎麼能叫地委書記、縣委書記下去蹲點呢。這個現象不好,必須改變過來。”

(來源:《文獻和研究》198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