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解決1951年棉花“禁運”危機的謀略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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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解決1951年棉花“禁運”危機的謀略

陳東林

[摘要]1951年陳雲解決棉花“禁運”危機的謀略是:節流,全國大部分紗廠在一定時期內停工,節約出原料供應軍品生產﹔統購,實行統一收購管理棉紗、棉布市場,由合作社牽頭對棉花進行預購和包收﹔調控,提高棉花收購價格和棉布、棉紗銷售價格,補收中間商存量的棉、布稅,給予出售棉花者優惠政策,提高棉農售棉積極性﹔促收,動員全黨全國掀起購棉高潮。在陳雲市場與計劃相結合、行政手段與調價措施相結合的思想指導下,處理因“禁運”而出現的棉花危機的經濟斗爭取得了勝利,對新中國恢復時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關鍵詞]陳雲 棉花 1951

作為中國共產黨的經濟大管家,陳雲與關系國計民生的棉花結下了不解之緣,在延安時期和建國前夕曾經兩次成功地平息了棉花緊缺和棉價上漲危機。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對新中國進行戰略物資封鎖,並且對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的出口實行全面的許可証制度。由於美國和國民黨海上軍事力量對來華船隻的阻截,禁運不僅包括了所規定的戰略物資,還包括向中國出口的棉花等所有物資。禁運給中國帶來了很大損失,進口貨物急劇減少,1951年上半年價格上漲了1倍左右,最受影響的是原料嚴重依賴進口的紡織工業。

1950年秋,志願軍入朝作戰,陳雲認為當年棉花雖然增產豐收,但如果全國紗錠每周全開工66夜,每月需要9700萬斤原棉,工廠仍缺棉花一個月或一個半月。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每月減少開工,但當時抗美援朝戰爭才開始,前線急需紗布,為了預防被敵人轟炸出現停工的情況,因此需要先開足紗錠加工,多存紗布。所以從195011月新花上市到19514月,已開6個月的全工。到5月因收棉減少才改為每周開工55夜。[1]這樣,雖然保証了前線的需要,但棉花供應不足的危機更為顯著,到5月底,我國紡花庫存隻有1.3億斤,其中9000萬斤是保証調運和工廠混棉所需的最低限度,剩下的紡花僅有4000萬斤。照此下去,國家存棉用完,新棉收購尚無把握,全國紡紗廠將斷料停工,而市場接近需求旺季,加上土改后農民購買力大大提高,私商乘機沖擊市場,必將出現紗布脫銷,導致價格飛漲,引起其他商品物價上漲連鎖反應,處理不好有可能發生全面經濟危機。

陳雲主持中財委進行分析,認為造成棉花供應不足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由於西方國家封鎖后,從國外進口的原棉隻有2000余萬斤,價格比國產棉高1倍,以后更難進口﹔而且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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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07-26

[作者簡介]陳東林,研究員,當代中國研究所第一研究室,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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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將積存外匯用盡並有虧空,中國出口80%轉向蘇聯東歐國家,國營貿易已不容易再大量向資本主義國家組織出口換取外匯。[1]p.581)二是市場棉花短缺使得棉農惜售,私商和個體農民也加緊搶購和囤積。國家貿易公司收棉量銳減,到19515月隻收購了3000萬斤棉花,6月、7月、8月還將繼續減少。同時,分析也指出,市場原料雖然緊張,但仍然有潛力,估計1950年關內棉花產量最低有13.2億斤,其中公私廠商已購得8億斤,農民自用及土紡3.4億斤,到5月底全國棉農手裡至少還存有1.8億斤沒有出售。[1]p.389

為了克服棉花危機,47月,陳雲多次通過電報與中財委副主任薄一波、華東財委主任曾山及各大區負責人鄧子恢、鄧小平、習仲勛等反復商議,認為應當將經濟手段和政治動員措施結合起來解決危機。[2]他主持中財委採取的四方面措施是:節流、統購、調控、促收。

一、節流

節流,指的是全國大部分紗廠在一定時期內停工,節約出原料供應軍品生產。1951521日,陳雲、薄一波、李富春代表中財委作出6項緊急部署,要求全國公私營紗廠61日至715日停工一個半月,上海、天津、青島三地專織軍布工廠仍照常開工。部署指出,由於棉花不足以供應全國紡錠全部開工需要,估計69月,全國各地公私紡織廠即使減少為每周開工44夜,仍須停工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因此,從6月起停工比8月、9月再停工為好。當時正值紗布淡季,即使商人投機,國家存貨充足,足以應付。為了減少工人在停工期中的損失,部署決定,不論加工的或自紡統購的私營工廠,停工工人工資由國家花紗布公司照4月平均工資的75%付給。部署估計到華北、中南、西北產棉區的公私工廠因掌握原料可能要求不停或少停,規定必須全國一致行動。因為產棉區工廠如不停工,在棉花總數不足的情況下,勢必延長上海、華東紡廠的停工減產,甚至在旺季時被迫二次停工。[1]p.370

728日,陳雲、薄一波又代表中財委提出《關於解決紗廠棉花不足問題的幾項措施》,要求在810月採取有效辦法,停止各地手工紡織業的發展。措施指出,手工紡織業對地方經濟、人民生活有一定好處,但由於不繳納15%的出廠稅和6%的統稅,不僅使國家減少了稅收,而且嚴重侵佔了機紡原料,加深了物價波動危機,因此必須說服地方合作社和其他有關部門停止手工紡織業的發展,動員私營廠商小販把手中存的棉花售給或存給國家,都用到機器生產上去。同時,措施指出,由於棉花和紗布不夠用,因此紗布要零星而又靈活地頻繁調動,棉花要按照計劃及時迅速調運,業務部門必須堅決依照計劃服從紗布調動和加緊及時調運。全國各地首先支持滬、津、青每周開工44夜,寧肯因內地棉花調出新花供應不上而暫時停工減產,也要保証滬、津、青開工,否則如滬、津、青三地紗廠在9月底以前因調運不及時或推遲延誤調運計劃而再次停工,則將嚴重影響全局,造成在大城市中紗布市場脫銷,引起全面物價波動的危機。[1]pp.533534

二、統購

統購指的是實行統購管理棉紗、棉布市場,並由合作社牽頭對棉花進行預購和包收。早在195114日,陳雲簽署了由中財委制定的《關於統購棉紗的決定》,主要內容是:(1)“凡公私紗廠自紡部分的棉紗及自織的棉布,均由國營花紗布公司統購。公司紗廠現存棉紗棉布均行登記,停止在市場出售,均由國營花紗布公司承購”。(2)“收購價格,需確切計算廠方的成本,並給以適當利潤”。(3)“公私紗廠為國營花紗布公司加工代紡、代織的棉紗棉布,其工繳費的規定,亦須適當”。(4)貿易部“應根據棉紗或各種棉織品的生產和需要情況,規定棉紗的分配、銷售、加工辦法。各地人民政府,對紗布市場必須負責管理,取締投機囤積,協助國營花紗布公司作有效的分配銷售工作。”[1]pp.1011)這樣就控制了市場棉紗、棉布的銷售,減少了各地自行其是對物價的沖擊,從而穩定了市場。

陳雲指出,關於穩定市場,我們是把美帝的封鎖和轟炸計算在內的。國家必須掌握主要的物資,糧食和棉花在穩定市場上具有決定性作用,1951年我們在這方面的把握比1950年更大了。[1]pp.124125)控制了半成品市場后,陳雲又部署對棉花原料市場進行管理,即由合作社牽頭對棉花進行預購和包收。1951320日,貿易部與全國合作總社簽訂了《1951年度預購棉花協議書》,對棉花預購對象和地點、預購品種、預購價格、農資供應和調配、預購費用、預購款支付、協議有效期限等作了詳細約定。全國合作總社發布了《1951年預購棉花暫行辦法》,對預購手續和合同內容、結算辦法、紀律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1]p.196727日,貿易部、全國合作總社又發出《關於預購棉花中各項具體問題的聯合指示》,對手續費、加工費、升降級等作出具體規定。

在棉花播種前廣泛開展棉花預購工作,不僅使棉農在產品銷路和價格上預先有可靠的保証,也使國家有穩定的收購來源,以保証完成1951年大量收購棉花的任務。7月底,全國各棉區合作社預購棉花工作初步完成。據不完全統計,華北、華東、西北、中南在195147月的4個月內共預購皮棉427萬市擔,超額完成國營貿易部門要求預購的數量。[1]p.531

19511219日,全國合作總社向中財委的報告中總結了包收棉花的初步經驗,提出改變由過去花紗布公司、合作社、私商三頭收購棉花的舊辦法,實行由合作社一頭收購棉花和向棉農供應工業品的新辦法。報告認為,新民主主義社會中的城鄉物資交流不應採取舊的完全自由的交易形式,應實行這種有組織有計劃交易的新形式,並可將其從棉花逐漸擴大到一切農產品的收購和工業品的供應方面。但目前隻應對糧食和棉花這兩項有關國計民生的農產品採取新形式,否則必然過早過多地消滅了商人,對國家是不利的。1224日,毛澤東肯定了該報告,對中財委批示說,報告原則上是正確的。棉花1952年應全部委托合作社收購,由三個頭改為合作社一個頭。“至於尚有約300億斤商品糧目前由商人收購或農民自己運至城鎮賣的,1952年尚不宜由合作社去收購。一則對商人擠得太快了,二則合作社目前恐怕也無此種能力,應當分作幾年逐步實現這個計劃。如能在3年至4年內做到全部商品糧的80%由合作社收購,就是很好的了”。[1]p.866

三、調控

調控指的是提高棉花收購價格和棉布、棉紗銷售價格,補收中間商存量的棉、布稅,給予出售棉花者優惠政策,提高棉農售棉積極性。

關於提高棉花收購價格 由於當時物價基本以糧食為參照對象,195137日,中財委發布了《關於保証棉糧比價的指示》,對河北、平原、山東、山西、陝西、河南、湖北、蘇北、蘇南、皖北、皖南、浙江地區棉花折合糧食的價格予以提高,西南、湖南、江西、東北地區可依照1950年比價適當提高。指示還規定,上述比價是農民在農村集市或當地合作社出售棉花的最低價格,不論任何季節均應保持,各級政府必須協助用一切辦法保証貫徹執行﹔實行“優級優價、低級低價”的政策,嚴禁壓級壓價﹔財政征收貫徹棉田、糧田同等負擔以及棉田以棉花抵交公糧的政策,可於秋后一次征收。[1]pp.170171621日政務院發出《關於1951年農業稅收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必要和可能的條件下,農業稅征收一部分棉花。針對個別地區的糧食和棉花比價常常波動較大的問題,為使棉農不致吃虧,818日中財委在《關於預購棉花存在的幾個問題的指示》中指出:預付糧食預購棉花時,最好按秋后棉糧牌價作價﹔預付豆餅或其他實物則應按現行牌價作價並計息,秋后收棉時由棉農按棉花牌價折價償還。[1]p.531

關於提高棉紗、棉布價格 1951319日和29日,中財委先后發出紗布價格調整方案和調整全國紗布價格的意見,於41日起將部分地區價格提高。[1]pp.227228716日,貿易部又發出《征求調整全國紗布價格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對紗布必須有計劃地掌握分配,適當調高價格,縮小地區差價,使減少中間剝削,以利消費者。726日,陳雲組織中財委研究全國物價問題后,發出《關於今后全國物價調整辦法的指示》,指出:兩個月以來,物價每天上升1‰,秋后物價存在著嚴重的波動危險。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國家掌握的紗布力量不足,進口外棉計劃也由於美國阻撓而可能落空﹔二是農民購買力可能比去年秋天提高40%左右﹔三是資本家手中游資較去年大為增加,並未大量投入生產,而是伺機而動,銀行私人存款已突破8萬億元,如果物價發生波動,銀行存戶會提取存款、爭購物資,全國金融就會陷入極大混亂。為保持物價穩定,中財委決定:想盡一切辦法保障9月底以前全國紗廠每周開工44夜和10月份每周開工66夜﹔在8月、9月、10月三個月內,銀行適當緊縮投放,有計劃地抽回向紗布業的放款,減低市場沖擊力量﹔加強對紗布市場的行政管理﹔從81日起調整全國物價。這些辦法最主要的是調整物價,適當減輕市場對紗布的沖擊,把增加的農民購買力和市場囤積的力量引向儲備較為充裕的商品,但這樣就勢必擴大糧食和紗布的剪刀差,對農民不利。經過再三考慮和計算,農民實際購買力在調整物價后仍可比1950年提高15%∼20%。如果不採取這個措施,實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效的穩定物價辦法。如果物價發生波動,則會發生極為嚴重后果,農民也會蒙受更大的不利。[1]pp.52552681日,貿易部公布調整各地紗布價格方案,全國棉紗提高幅度為5%∼10%,棉布提高幅度為3%∼7%。[1]p.508

關於增、補稅 329日,財政部公布了《棉紗統銷稅征收辦法》及《棉紗棉布存貨補稅辦法》,規定:棉紗統銷稅一律按當地國營花紗布公司牌價征收,稅率為6%﹔為平衡稅負、調整紗布合法利潤,各公私廠商現存的棉紗、棉布應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登記,按6%補稅﹔公私廠商今后不得收購未補稅的紗、布。[3]這些提價、補稅辦法的好處是:減少了市場搶購現象﹔填補了過去稅收的漏洞,增加了國家稅收﹔減少了廠商的中間利潤,加大了其囤積居奇的成本,因而使市場的布、紗需求和價格都得到抑止。

關於給予售棉者優惠政策 423日,中財委發布以糧食豆餅預購棉煙問題的指示,根據增產計劃與收購計劃提出,全國要預購皮棉500萬擔,烤煙90萬擔,共需糧10億斤﹔要求各地財委根據預購棉花、煙草數字計算各地能夠拿出的預付糧食情況,報中財委批准實行。[4]728日,陳雲、薄一波指出,今后要繼續進行購棉儲棉運動,實際收購數量能否增加“關鍵在於必須准備充足的適合棉農需要的物資(如小麥、布疋、百貨、肥料等)換購棉花,此點各地貿易機關和合作社應努力辦到”。[1]p.533)產棉區合作社要調查當地缺糧、缺煤、缺飼料的情況,以這些供應品換購棉花,及時解決棉農水車、農具、追肥、殺虫藥、噴霧器等各項需要。[5]花紗布總公司也要努力保証供應農民售棉后需要購進的物資,如糧食、燃料、食鹽、燈油、肥料、農具、布匹等。[6]

關於對棉農的保障和獎勵政策 831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發布《棉花收獲保險辦法》,規定投保的棉田,凡是因為水災、潮濕、大雨、旱災、風災、雹災、霜災、凍災、虫災、病害以及其他一切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棉花收獲遭受的損失都由公司負責賠償,減少了棉農的后顧之憂。1126日,農業部發布《1951年農業豐產獎勵試行辦法》,棉花被列為農作物中第一項,對獲得高額產量的勞動個體農民、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予以獎勵。

四、促收

促收指的是動員全黨全國掀起購棉高潮。建國初期,雖然採取了各種應對棉花危機的措施,但是收購棉花這一關鍵環節仍然執行得不理想,原因是靠舊時的收購辦法已經不能適應要求。而花紗布總公司在各省的典型村調查証實,民間存棉量約佔1950年產量的10%∼30%,[6]收購潛力是很大的。根據陳雲1951521日提出的對棉花形勢的分析,529日,《中共中央對目前棉紡問題的指示》指出,“如果沒有黨、政動員而照舊單靠貿易收購,6月至8月底總收購量難達到7000萬斤。加上目前剩棉4000萬斤,總共隻夠兩個月零44夜所需的原料,新花上市前的停工必然超過兩個月。如此多停多減的結果,即秋、冬季紗布市場的危機更難應付。因此,必須依靠地方黨委大力宣傳說服農民向國家出售或儲存棉花。”國家希望自6月至8月底,能得到1.3億斤棉花,以避免延長停工期,力求開工后增加工作日。[1]p.389)指示指出,存棉較多地區是老解放區,老區農民覺悟高,在地方黨委大力宣傳發動之后,可能達到要求。但必須依靠宣傳解釋,向農民說明將棉花售給國家對於抗美援朝、穩定物價的重要性,使他們自願地按照規定價格售予國家或向國家儲存。要防止強迫命令,以免造成農民今后怕種棉花的傾向。

61日,政務院和中共中央同時發布關於購棉儲棉工作的指示,全國農村開展售棉儲棉運動。政務院的指示要求,必須在全國棉農中展開一個愛國主義的售棉、儲棉運動,勸告有棉花的農民在合理牌價下將存棉立即賣給國家,作為農民的愛國表示,使國家在新棉上市以前能夠獲得必需數量的棉花,紗廠繼續開工,工人有工作,前線將士有衣穿,物價繼續穩定。產棉區的各級政府和有關經濟部門,要召開農民代表會議、棉農代表會議或各種座談會,向農民說明:中央人民政府既採取了各種有利於棉農的政策,棉農就應充分滿足國家的棉花需要。棉農應該發家,但更需要保國。隻有保衛了國家,發家才有可能。全國紗廠因缺棉而停工減產,棉農存棉不賣,這不但是國家人力物力的浪費,而且有害於全國軍民的衣著供應和物價的穩定。把存棉售給國家或向國家委托的經濟機關作實物存儲,無損於棉農而有利於國家。國家貿易公司、合作社應規定合理牌價,收購棉農的棉花﹔合作社、人民銀行則應以有利於棉農的儲蓄辦法,吸收棉農的實物儲蓄或折價儲蓄。要實行堅決的公私兼顧政策。[1]p.403

為了進一步使全黨全國重視起來,陳雲親自起草了《人民日報》社論《響應國家號召開展售棉儲棉運動》。社論指出,購棉儲棉工作是關系國家經濟和軍民生活的大事,應當引起全國人民,尤其是產棉區人民的重視。政務院的指示和中共中央的號召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使目前有存棉的棉農在公私兩利的條件下把存棉售給或儲存在國家委托的經濟機關,以適應紡織工業的急迫需要。[7]

由於許多地方尤其是縣、市以下的組織沒有認真重視並抓緊開展購棉工作,沒有及時動員所有的宣傳力量展開愛國宣傳教育,不善於針對農民群眾的主要思想問題進行宣傳工作,因而這些地方沒有取得顯著成績。6月花紗布公司在全國各地實收棉花數量為20余萬擔,僅佔6月應收數的45%強,相當於6月、7月應收數的1/8強。7月如果不迅速完成購棉任務,必將使紡織工業不能按照預定時間全部恢復生產,從而造成種種惡果。77日,中共中央再次發出《關於加強愛國售棉儲棉宣傳的指示》,對各產棉區各級黨委提出要求:動員所有可能使用的宣傳力量,開展愛國售棉儲棉的宣傳運動,召開宣傳員代表會議,加強宣傳員傳授站工作,下鄉購儲棉花的國營貿易公司、人民銀行、合作社的工作人員也應加以訓練,農村黨員、青年團員、合作社員、勞動模范應成為這一運動的骨干與先鋒﹔召開棉農代表會議,合作社員代表會議或各種座談會﹔在各村召開愛國售棉儲棉的動員大會,由黨員、團員、積極分子帶頭售儲,或分工分片座談醞釀、挨戶訪問、個別動員及召開家庭會議進行宣傳﹔針對擁有存棉的農民“怕露富”、“看漲價”的思想,進行宣傳解釋,使棉農按照國家規定自願地把存棉售儲於國家﹔注意對私營花行、販棉小販進行宣傳教育,少數私商擅抬牌價者應進行說服,如不聽從應在經濟上給以必要打擊。

在政務院、中共中央的號召和陳雲領導的中財委籌劃下,全國掀起了一個購棉售棉的高潮,1951年的棉花收購工作基本完成了預期計劃,棉花原料滿足了開工需要。111日,根據中財委決定,為滿足對紗布需要的供應,增強抗美援朝力量,全國公私營棉紡織工廠開始突擊增產兩個月,本來實行兩班制的工廠改為每周增加1班或每班增加1小時。[1]p.699

陳雲對這次經濟斗爭進行了總結,初步經驗是:要根本解決今后的棉花問題,必須適度擴大棉花種植面積﹔要注意工業和手工業公私各方面的關系平衡。

關於擴大棉花種植,陳雲指出:“有人說,棉花訂了預購合同,就買到了。我看,棉花之所以買到,主要原因是去年收獲了兩千多萬擔。如果棉花收成不好,訂了預購合同,他也不會賣。……我們並不完全放棄預購,預購還是一個辦法,但是有一個數量的問題。”[8]1957年陳雲預見性地提出“今后解決穿衣問題的主要出路在於發展化學纖維”,“在我國,要擴展棉田,數量也有限”。[9]19515月,他在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作的關於財經情況和財經工作要點的報告指出,今后可以在東北多種大豆,南方多種棉花,使棉花播種面積由5700萬畝達到8000萬畝以上。中國是一個農業國,以前還要進口糧食、棉花等農產品。現在雖然比過去好多了,但是,發展農業仍然是頭等大事。農業發展不起來,工業就很難發展。[8]pp.14214319517月,中財委首次編制的全國性經濟計劃——1951年國民經濟計劃》公布,擬定1951年計劃主要指標中棉花為2017萬擔,比1950年增長48.3%。①同時,陳雲也注意到,擴大棉花種植面積不是盲目的,要處理好與糧食生產的關系。111日,陳雲主持中財委黨組召開各大區及省、市黨內負責人財經工作座談會,他預見下一年的糧食生產存在的問題一是棉花多種了,二是華北發生了旱災,三是商品糧庫存減少。[2]p.742125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1952年糧食供應的幾項決定》,提出為了保証糧食的增產,1952年棉花、煙葉、麻袋用麻等工業原料作物的種植面積應穩定在1951年的種植畝數上,不再擴大。[1]p.815

在解決棉花危機的過程中,陳雲還考慮到許多需要統籌和平衡的公私關系政策問題。比如,在棉花原料緊張的時候,許多私營紡織廠由於開工不足導致銷售停滯、資金不足,負債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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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大事輯要(19491985)》,紅旗出版社1987年內部發行,第17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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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缺乏繼續經營信心,出現了一股出售企業之風,一些國家機關、部隊和地方國營企業趁機紛紛收購。一些資本家在上海紡織小組座談時甚為不滿,認為國家在乘人之危,不照顧公私關系,企圖縮小私人資本主義經營范圍,因而影響了其生產情緒。912日,陳雲、薄一波、李富春在《對私營棉紡廠紛紛出售的處理措施》中指出,上海市一部分私營棉紡織廠由於資金困難紛紛出售,而機關部隊、地方企業機構趁機洽購,這種做法弊多利少,因此除個別情況外,一律停止以大量資金收購或合營私營工廠﹔對個別私營棉紡織業確有困難者,應予以幫助,使其繼續經營﹔地方工業則應轉向國營力量薄弱或空白的行業﹔棉紡業的多種經營形式應統一領導,加強其計劃性並調整各方面的關系。[1]pp.613614

912日,中財委在根據陳雲指示擬定的《對私營棉紡廠紛紛出售的處理措施》中指出,收購資本家的舊工廠或實行合營,其經營管理或可能有些改進,但從總的社會生產來說並未增加工廠的數目和生產設備能力,恰恰把一部分可以增加生產設備的資金用掉了﹔資本家得到的一大批資金可以分散或轉移,社會上會增加一部分很難控制的游資,對穩定市場不利,而且這種做法也會引起某些資本家恐慌。因此,中財委對以上問題擬採取下列措施並征求各地意見:(1)機關部隊和地方企業機構停止以大量資金收購或合營私營工廠,其中有個別真正自願出售或合營者必須經大行政區財委批准。(2)國營經濟在上海棉紡業中已有較強基礎,應繼續加強其領導作用,對個別私營棉紡織業確有困難者,應從其他方面幫助解決其困難,使其繼續經營。地方工業應向國營領導力量薄弱或空白的行業或生產力不夠的企業發展。(3)目前棉紡業已有國營、私營、市營、機關部隊經營、合作社經營、公私合營等形式,今后如何統一領導加強其計劃性並調整各方面的關系,要加以研究並提出意見。[1]p.614

針對棉農待價惜售的情況,有關部門和地區建議大幅度提高棉花購價和對農民自織土布增收交易稅。對此,陳雲簽發電報答復:棉價不能再提高,因為現在棉農惜售,如再提高會更助長農民的儲存心理。土布加稅的辦法容易擾民,也暫不作決定。[10]直到924日,中財委根據各地報告綜合分析后才對征收種類以及稅率問題提出:土布征稅還是征貨物稅好﹔稅率照顧各大區情況,可定為4%∼8%。中財委還特別指出,華東地區為解決機紡原棉,限制土紡發展,主張稅率偏高。土布征稅只是在緊急需棉時期限制土布的方法之一,另外還須依靠合作社配紗換布和不擴大土布收購計劃來達此目的,而后者是主要的。但又必須注意到,幾種方法並用,目的仍只是使土布生產維持現狀,不繼續發展,並非縮小生產,更不是打垮,企圖打垮土布是不可能的,也是錯誤的。[1]pp.631632

陳雲精辟地總結說:“農民與國家也是有矛盾的,特別是富農,這一點在今年收購棉花方面已經表現出來了。國家對農產品的比價政策,隻能決定農民種什麼,不能決定農民‘賣不賣給國家’。”[2]p.296)到1952年,陳雲仍認為:“收購棉花的時候,價錢不應提高。我們對農民現在還是拿價格政策來指揮他。”[9]p.175)正是在陳雲的市場與計劃相結合、行政手段與調價措施相結合的思想指導下,處理因“禁運”而出現的棉花危機的經濟斗爭取得了初步勝利。1952年與1949年相比,棉花(皮棉)產量增加193.25%,是解放前最高年份的153.53%﹔棉紗、棉布產量分別增加47.8%和37.3%,[11]不僅滿足了抗美援朝戰爭前線的需要,國內市場也供應穩定,沒有出現恐慌搶購和價格飛漲。這也對中國以后恢復時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19501952年,中國經濟沒有受到貿易禁運和抗美援朝戰爭經濟負擔的影響,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GDP19501951年間增長了14.2%,19511952年增長了20.1%,GNP同期分別增長16.7%和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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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佳木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編年·1951年卷》,當代中國出版社2007年版,第389頁。

[2]《陳雲文集》第2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254頁。

[3]《棉紗統銷稅征收辦法》,《人民日報》195142日,第2版﹔《棉紗棉布存貨補稅辦法》,《人民日報》195142日,第2版。

[4]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商業卷》,中國物資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3頁。

[5]《全國合作總社號召合作社社員和棉農開展愛國主義售棉存棉競賽 向棉農充分解釋供應國家棉花的重要》,《人民日報》195162日,第2版。

[6]《中國花紗布總公司號召做好購棉儲棉工作 為完成供棉任務而斗爭》,《人民日報》195164日,第2版。

[7]《響應國家號召開展售棉儲棉運動》,《人民日報》195161日,第1版。

[8]《陳雲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頁。

[9]《陳雲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頁。

[10]《陳雲年譜》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96頁。

[11]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綜合卷》,中國城市經濟社會出版社1990年版,第929932頁。

[12]陳心竹、翟亞柳:《中國和美國貿易禁運(19501972)》,轉引自《當代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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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當代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