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對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貢獻——讀《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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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對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貢獻

——讀《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馬雲飛

19572月,即毛澤東同志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提出人民內部的矛盾是一種科學、值得好好研究的建議不久,劉少奇同志帶領調查組,深入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五省的工廠、礦山、機關、學校中,圍繞人民內部矛盾問題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並沿途作了多次重要講話。4月回到北京后,他又利用陪同外賓的機會,在上海市委召開的黨員干部大會上對五省之行作了一次總結性的講話,這就是第一次公開發表在《劉少奇選集》下卷中的《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一文。這篇講話,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高度,提出了人民內部矛盾已成為國內主要矛盾的論點,提出了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許多重要思想,對研究我們黨關於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重要的價值。

我們黨關於兩類社會矛盾的學說,關於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規定為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題的思想,首先是毛澤東同志根據我國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新形勢和這種形勢下顯露出來的新的社會矛盾而提出來的。

1956年對當時的社會主義陣營來說,是一個多事之秋。繼蘇共召開二十大之后,在波蘭和匈牙利又爆發了群眾性的動亂。這些事件,使得社會主義國家中的社會矛盾比較充分地暴露出來。在我國,隨著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新的社會矛盾也在不斷產生,例如工人的就業問題,學生的升學和分配問題,各行業、各部門間的生活待遇問題,以及物價問題,住房問題等等,都是在人民群眾中比較敏感和意見較多的問題。由於我們國家剛剛開始社會主義建設,在一些制度上還存在著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也由於在領導機關中存在著官僚主義的弊病,再加上國際上的動亂的影響,我國的一些地區也出現了風波,工人、學生中的鬧事增多了。1956年冬到1957年春,在我國大約有一萬名工人罷工,一萬名學生罷課。怎樣看待社會上暴露出來的這些矛盾,怎樣汲取蘇聯及東歐國家的經驗教訓,對這些矛盾加以正確的引導和處理,這是我們黨中央首先是毛澤東同志反復思考的重大課題。

毛澤東同志在19564月發表的《論十大關系》一文中,曾經提出過:我所講的這十種關系,都是矛盾,我們的任務,是要正確處理這些矛盾,並且預見到,在處理這些矛盾的過程中,一定還會遇到新的矛盾,新的問題。在“革命和反革命的關系”一節中,他還指出,應當肯定還有反革命,但是已經大為減少。在這年年底發表的經過毛澤東同志修改的《人民日報》文章——《再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中,首次提出了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存在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的觀點,並第一次使用了“人民內部的矛盾”的概念。但是,這篇文章主要是就國際范圍講的,而且把“人民內部的矛盾”看作是非根本性的矛盾。隨后,毛澤東同志把主要精力轉向國內,在19571月召開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他分析了國內鬧事的現象和原因,提出:對在建設時期的階級斗爭和人民內部的斗爭這個東西我們缺乏經驗。革命時期的人民內部斗爭很小,因為都集中力量去對付階級斗爭去了,建設時期剩下一部分階級斗爭,大量表現的是人民內部的斗爭,對於這個東西我們的經驗不足,值得好好研究一下這個問題。並且強調提出,這是一種科學,應該好好研究。在這裡盡管毛澤東同志使用的是人民內部斗爭的提法,但由於是相對於階級斗爭而言的,很明顯是在人民內部矛盾的意義上講的。接著,他在227日的最高國務會議上以更為准確的概念和更為周密的論述作了《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在這篇著名講話中,毛澤東同志提出的理論的基本點是: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分為兩類,一類是敵我矛盾,一類是人民內部矛盾﹔人民內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礎上的矛盾,它可以不經過推翻現存的社會制度而經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地得到解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使社會主義內部的統一和團結日益鞏固,是推動我國社會繼續向前發展的動力。

從毛澤東同志這段時間思想發展的脈絡可以看出,在國際國內客觀形勢發生變化、國內新的矛盾新的問題不斷發生的情況面前,我們黨中央首先是毛澤東同志,作為一個清醒的馬克思主義者,注意汲取蘇聯和東歐國家的經驗教訓,根據中國的條件探索和研究解決社會矛盾的方法,並且找到了新的理論基點,創造性地運用和發展了馬列主義。

但是,怎樣認識和處理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不能期望一篇文章或一次講話就能完全解決,它需要動員全黨力量去進行反復探索。一個新的理論觀點的產生,也有待於在實踐中的反復驗証和不斷完善。國內新的社會矛盾的不斷產生,引起了全黨同志的極大關注,毛澤東同志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理論的提出,又給了全黨同志以深刻的啟示和指導。在這種情況下,1957年上半年全黨和全國人民圍繞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黨的許多高級領導人則進行了更為深入的探討和研究。其中,劉少奇同志的理論和實踐活動是具有代表性的。

作為黨的理論家和主要領導人之一,劉少奇同志一直十分注意研究我國在新的條件下產生的社會矛盾問題。建國后,他分工主管工會工作。1951年他讀了鄧子恢同志《在中南總工會籌委擴大會上的報告》和高崗《論公營工廠中行政與工會立場的一致性》兩篇文章后,寫了一篇讀書筆記,對生產資料已經公有化的國營工廠內部矛盾問題作了深刻的分析。在讀書筆記中,他提出,我們在國營工廠內部要處理的已經不是階級矛盾和剝削關系,而是工廠管理機關與工人群眾之間的矛盾和關系,“這種矛盾和關系是工人階級和人民內部的矛盾和關系,因此,應該用同志的、和解的、團結的辦法來處理這種矛盾和關系。”①他並且提出,這種矛盾和關系“已經在中國開始建立起來,在今后還會長期大量地發展”,“將一步一步地形成我們國家和社會一切新的上層建筑”②。遺憾的是,記載著劉少奇同志這些寶貴思想的讀書筆記,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能發表,只是今天才在《劉少奇選集》下卷中第一次問世。但它對於研究我們黨關於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形成和劉少奇同志本人思想的發展,卻提供了一份不可多得的珍貴文獻。在19564月全國先進生產者代表會議的祝詞中,他還提出:“在社會主義社會裡,仍然有先進和落后的矛盾,但是這種矛盾不是對抗性的矛盾。社會主義社會解決這種矛盾的基本方法,就是通過勞動群眾的自覺的努力,通過教育和批評的方式,不斷地把落后提高到先進的水平。”③正是由於劉少奇同志具有這樣的思想理論基礎,那麼在毛澤東同志提出要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理論作為一門科學好好研究的建議后,他立即表現出強烈的理論興趣並運用於實際工作,就是很自然的了。

毛澤東同志19571月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講話后,劉少奇同志敏銳地感覺到,毛澤東同志提出的思想十分重要,既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又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將對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產生深遠的影響。會議結束后,他立即約請了總工會、共青團中央等單位的一些同志,南下五省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調查中,他緊緊抓住社會矛盾比較尖銳和人民群眾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利用訪問、開座談會、實地考察等形式,充分聽取了各界人民的意見,掌握了許多第一手的材料。同時,他認真研究發生的這些問題,提出了有許多指導性的意見。他在沿途各地的多次講話中,宣傳了毛澤東同志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理論,並反復闡明了他對社會實際問題的看法。他的這些講話,對積極解決群眾中出現的問題和意見,引導各級領導同志實事求是地看待這些問題和意見,起了重要作用。

劉少奇同志在上海的這次講話,就是他南下五省之行的總結。盡管這次講話中的一些觀點,在更嚴格的意義上講,還有不周密的地方,一些問題的提法也有待於社會主義實踐的繼續檢驗和理論上的繼續探討,但是,這次講話卻反映了他在毛澤東同志提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總題目下,經過調查研究而從客觀實際中抽象出來的一些獨到的見解,一些直到現在仍然值得全黨認真思索的重大問題。

劉少奇同志首先抓住的是全黨全國各界人民在討論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理論時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現在國內的主要矛盾到底是什麼?是敵我矛盾,還是人民內部矛盾?針對這個問題,他明確回答說:“現在人民內部的矛盾已成為主要矛盾。”

劉少奇同志提出的這個論點,在我們黨關於兩類社會矛盾學說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思想。它的重要性,不僅在於這是在我們黨的領導人的講話和黨的文件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作這樣明確的表述,也不僅在於它體現了劉少奇同志在實踐中勇於探索的理論勇氣,而且在於它以更明確的語言概括了我國在三大改造完成后的階級關系和政治形勢,規定了我們黨的主要工作方針。這個論點的提出,對正確引導人們認識我國的社會矛盾起了積極的作用。

我們黨內在如何看待社會矛盾問題上,存在著兩種模糊的、不正確的認識。一部分同志認為,在我國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已經基本上解決,社會主義制度已經基本確立,今后的任務就是發展社會生產力,因此,在我國的社會主義條件下,已經不存在矛盾。這些同志的觀點實際上是受了蘇聯理論界的影響。斯大林在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中,長期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矛盾,反而強調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的“完全適應”,盡管50年代初他在事實和教訓面前認識到了一些問題,但仍然沒有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不但存在矛盾,而且正是這些矛盾的正確解決是社會主義向前發展的基本動力。斯大林的以上觀點在我國50年代理論界的影響是很深的。

另外一部分同志認為,我國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不但存在著矛盾,而且這種矛盾的性質仍然是對抗性的,是敵我之間的矛盾。本來,這個問題在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已經解決了,已經明確宣布了階級斗爭的基本結束和黨的工作重心的轉移。但是,1956年國際上發生的波匈事件和1956年下半年、1957年上半年在國內接連不斷發生的群眾鬧事問題,卻使這部分同志又迷惑起來。他們把這些事件的發生歸結為敵對階級之間矛盾的爆發,他們的思想還沒有從革命戰爭年代的傳統觀念中轉變過來,企圖用解決敵我矛盾的方法處理這些問題。雖然毛澤東同志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演說中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存在兩種不同性質矛盾的思想,並且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作為一個總題目,但這些同志卻總想回到敵我矛盾是主要矛盾的結論上去。在討論毛澤東同志的報告中,之所以提出敵我矛盾是主要矛盾,還是人民內部矛盾是主要矛盾這個問題,就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些同志的思想。正如劉少奇同志在講話中所說的:“現在我們有些同志總想搞一個敵我矛盾是主要矛盾才好,以便於一棍子打死。”④

劉少奇同志的這個論點,澄清了這兩部分同志的模糊的、不正確的認識。他分析說,現在不能講敵我矛盾是主要矛盾,因為地主階級經過土地改革已經消滅了,資產階級作為一個階級經過公私合營也基本消滅了,當然,還剩下一點殘余,剩下一點尾巴,他們中的少數人還可以進行破壞活動,對此我們應該提高警惕,但是這些人已經無法作為一個階級在活動,不能把我們同他們的矛盾看作是主要矛盾。現在,人民內部的矛盾突出地大量地反映出來,同志們在討論中提出了工人階級與農民的矛盾,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人民群眾與領導者的矛盾,以及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矛盾,無產階級思想與非無產階級思想的矛盾,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的矛盾等等,那麼,這些矛盾在今天的條件下,都表現為人民內部的矛盾,因此,應該講,人民內部的矛盾已成為國內的主要矛盾。在這裡,劉少奇同志對三大改造完成后國內的階級關系和政治形勢所作的分析,是十分明確的。

劉少奇同志在講話中還進一步指出,在現在國內矛盾比較尖銳的時候,我們保持清醒的頭腦,認清矛盾的客觀性質,這是確定我們黨採取什麼工作方針和方法的必要前提。因為,“我們採取什麼方針和方法來解決矛盾,不是憑主觀願望決定的,而是由客觀矛盾的性質決定的”⑤,“對矛盾的性質認識不清楚,矛盾的性質確定錯了,在處理方針上就要犯錯誤﹔方針錯了,那在一系列的具體辦法上都要犯錯誤”⑥。由於國內主要矛盾已經由帶對抗性的階級矛盾轉變為人民內部矛盾,那麼,為適應這一客觀矛盾的變化,我們黨的主要工作方針和方法也必須從過去強調斗爭轉變到說服教育、團結的方法上來。針對黨內一部分同志企圖用解決敵我矛盾的方法來解決群眾中的鬧事的錯誤認識,劉少奇同志批評說:“我們共產黨人不是斗爭的嗜好者,我們在主觀上沒有必要去故意地、人為地使斗爭激烈化,使斗爭緊張起來,似乎非要斗一下我們才舒服,不斗一下就不過癮。”⑦如果群眾中鬧起事來,我們的領導者不是想盡法子使群眾鬧事解消,使矛盾緩和,而是把人民群眾當作敵人,強調斗爭,激化矛盾,這就從根本上違背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針。劉少奇同志的這些重要思想,對於糾正黨內一部分同志的錯誤認識和錯誤作法,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和處理群眾中的鬧事問題,起了重要的作用。

應當指出,劉少奇同志提出人民內部矛盾已成為國內主要矛盾的論點,並不僅僅是他個人思索的結果,而且體現了當時黨中央作為一個集體對社會主義條件下社會矛盾問題的共同探索。從毛澤東同志當時的一些講話和文章中可以看出,雖然他沒有這樣明確的表述,但近似的思想是有的。當時黨的一些文件和報刊的重要文章,也在不同程度上論述了這樣的思想。毛澤東同志在1956124日寫給黃炎培先生的信中說:“我們國家內部的階級矛盾已經基本上解決了,……但是人民內部的問題仍將層出不窮,解決的方法,就是從團結出發,經過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團結這樣一種方法。”⑧在19571月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他這樣分析了當時國內的政治形勢:建設時期剩下一部分階級斗爭,大量表現的是人民內部的斗爭。在最高國務會議上作了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講話之后,他在3月的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還講過這樣的思想:現在有好些同志一定要講個人民內部的斗爭為主,還是階級斗爭為主,他們的意思就是講個階級斗爭為主才舒服一點,講人民內部的斗爭為主似乎就不大妙了,而我恰好要換個位。1957年夏季國內開始了反右斗爭,我們黨對階級斗爭形勢的估計越來越“左”,盡管如此,他在7月中旬的一次座談會上仍然提出,人民內部矛盾是提起一切的綱。

在毛澤東同志這些講話精神的指導下,427日中央發出的《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中,要求“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作為當前整風的主題”。《人民日報》在4月至5月間,連續發表了《怎樣對待人民內部的矛盾》、《全黨必須認真學習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為什麼要整風》等多篇社論,集中宣傳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理論。其中經毛澤東同志親筆修改審定的《為什麼要整風》一文,對國內的主要矛盾作了更為直接的闡述,並講清了八大提出的主要矛盾同人民內部矛盾成為主要矛盾在理論上的關系。社論說:“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不再是敵對階級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顯然,黨是面對著一種無論從黨的歷史上說來或是從我們整個國家的歷史上說來都是完全新的形勢和任務。敵對階級間的矛盾既不復成為國內的主要矛盾,黨在國內問題上的主要任務,就成為團結全體人民來發展生產,也可以說,來同自然界作斗爭。但是這並不是說,在新形勢下的國內主要矛盾,已經變為人同自然界的矛盾。人類同自然界的斗爭從來是而且永遠是通過社會來進行的,通過一定的生產關系來進行的。因此,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必然仍然表現為人同人之間的矛盾,只是這種矛盾由敵對階級間的矛盾變成了人民內部的矛盾罷了。”

很明顯,劉少奇同志提出的人民內部矛盾已成為主要矛盾的論點,同毛澤東同志的上述思想是一致的,同黨中央的精神也是一致的。它體現了我們全黨在一定歷史階段上對社會矛盾問題的認識深度。

但是,劉少奇同志首次提出這一論點的上海講話在后來為什麼沒有公開發表,而這一論點本身也沒有見諸於其他文字?上面所引述的毛澤東同志的講話為什麼在當時也沒有公開發表?這裡,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毛澤東同志本人在上述講話之后不久,隨著反右斗爭的擴大化,對國內階級關系作了錯誤的估計,偏離了他原來的思想基點。在1957910月舉行的黨的八屆三中全會上,他宣布說:“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毫無疑問,這是當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在同時期的另一次會上,他還說過,(我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文章對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還說得不夠,現在看得比較清楚了,現在右派分子瘋狂進攻,就應該說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矛盾是主要的。在以后的實踐中,毛澤東同志的這些思想不但沒有糾正,而且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顯然,在這樣一種理論氣氛下,劉少奇同志的這篇講話和其他反映這方面思想的文章是不可能發表的。

由於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關系的判斷上的失誤,不但阻礙了關於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深化和完善,而且長期以來在理論界造成一種錯誤的認識,即認為這一學說是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如何進行階級斗爭理論的組成部分,是從屬於黨在八屆十中全會提出的所謂“基本路線”的。在“文化大革命”時期,這一學說受到了更為徹底的曲解,被說成是“闡明了社會主義階級斗爭的規律”,“無產階級戰勝資產階級的戰略思想和策略思想的理論基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在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的指導下,對關於兩類社會矛盾的學說進行了馬克思主義的再認識,恢復了它的歷史本來面貌。《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明確指出:“毛澤東同志在1957年春提出必須正確區分和處理社會主義社會兩類不同性質的社會矛盾,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作為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題。”現在,劉少奇同志這一論點的發表,為我們准確理解關於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本來含意,准確把握我們黨在當時對社會矛盾問題的認識深度,又提供了一個珍貴的証據。

在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上,劉少奇同志不僅注重從理論上給予科學的解答,而且注重實際問題的具體解決,注重對全黨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的思想教育。

在共產黨掌握了政權的國家裡,發生部分的群眾鬧事,這是我們黨面臨的一個新課題。毛澤東同志就多次說過,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少數人鬧事,是個新問題,很值得研究。他還進一步指出,群眾鬧事本身是壞事,但是,從中又可以發現我們工作中和制度上的問題,促使我們接受教訓,改進工作,從這點上說,它又是好事。劉少奇同志在南下調查時也多次說過,對於群眾中的鬧事問題,我們不能草率處理,不能簡單地壓服,因為通過鬧事,可以發現我們的問題。我們應以群眾鬧事教育我們的干部,教育我們的同志,教育我們黨。如果經過幾次鬧事,我們的黨就會成熟起來。

基於這樣的思想,劉少奇同志在南下五省的調查中,十分注意研究群眾中的鬧事問題,把解決鬧事問題作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關鍵。他根據調查中了解的第一手材料,對群眾鬧事的原因、解決的方法以及我們黨的一些領導干部在解決矛盾時的不正確態度,作了深刻的分析。其中,提出了許多值得全黨認真思考的重要思想。

首先,劉少奇同志提出,我們黨的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對於社會上發生的矛盾和群眾中的鬧事問題,要勇於承擔責任。劉少奇同志的這一思想是針對黨內一些同志的錯誤認識而發的。建國后,在我們黨的一些同志身上滋長了驕傲自滿的情緒,他們以“攻臣”自居,把功勞歸於自己,而對於社會上發生的問題,則怪罪於群眾,指責群眾。他們忘記了自己肩負的領導責任。對此,劉少奇同志指出:“我們是在領導國家,站在領導的地位,社會上一切不合理的現象,一切沒有辦好的事情,領導上都有責任。人民會來責問我們國家、黨、政府、經濟機關的領導人,而我們對這些問題應該負責任。”⑨他還指出,雖然一些問題發生的原因不在領導方面,例如群眾中有不合理要求,過高的要求以及一些客觀原因,我們領導也要承擔責任,隻要我們的工作做好了,向群眾解釋清楚了,矛盾就不會緊張起來。劉少奇同志這裡向領導干部提出的要求,體現了無產階級執政黨對國家、對人民群眾極端負責的精神。

但是,僅僅領導者承擔責任,並不能真正解決矛盾,更為重要的是要找出引起群眾鬧事的原因。劉少奇同志認為,引起群眾鬧事的原因是復雜的,這裡有客觀現實與主觀願望之間的矛盾,有由於我們在工作中缺乏經驗造成的偏差,也有群眾中的不合理要求和少數壞人的鼓動,但是,最主要的原因還在領導方面。他指出:“人民群眾跟領導機關之間的矛盾,現在是突出地表現出來,而真正的矛盾產生在領導機關犯了官僚主義。”⑩“總起來講,領導機關的官僚主義是引起鬧事的原因。”(11

官僚主義問題是劉少奇同志南下五省調查時重點研究的問題。他說過,在各界人民群眾對黨提的意見裡面,主要就是領導上的官僚主義問題。官僚主義在當前的主要表現,一是對待群眾的態度問題。黨內一些領導干部沒有擺正領導與群眾的關系,他們認為自己是管群眾的,而群眾是聽自己管的,自己的話群眾必須聽,群眾的意見自己卻可以不聽。因此,在工作中,對群眾強迫命令、說了話不算數、簽訂了合同不兌現,而且也不作解釋等事情時有發生,引起群眾的不滿。對於這些同志,劉少奇同志批評說:“我們黨、政府、國家、經濟機關的領導人,本來是人民群眾的公仆,社會的公仆。現在我們有的同志已經變為老爺,把人民群眾當作仆人,自己還不自覺”(12)。他並且告誡全黨的同志,我們的干部如果不把人民群眾當作跟自己一樣的人看待,我們就會失去人心。“我們要信任群眾,群眾才會信任我們。不信任群眾,群眾是不會信任我們的”。(13

官僚主義的另一個主要表現,是對待工作和矛盾的態度問題。由於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建立不久,許多體制和政策還不完善,因此,在全國各地都積累了許多問題,人民群眾對領導機關也提出了許多合理要求。這就要求我們的干部經常深入到群眾中去,了解群眾的要求,傾聽群眾的呼聲,以求問題的盡快解決。可是,我們的一些干部卻對這些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長期不解決。這樣,群眾中的要求和問題越積越多,就可能使矛盾激化起來。劉少奇同志在調查中仔細研究了一些群眾的鬧事,他指出,在我國,政治性質的罷工、罷課、游行、示威很少發生,也不容易發生,群眾中的鬧事幾乎全部都是為了經濟性質的切身問題。開始時,群眾只是講閑話,提意見,提要求,如果沒有結果就開會,告狀,出牆報,如果還沒有結果就請願,就鬧事。因此,如果我們的領導機關在群眾只是講閑話、提意見、提要求的階段就積極進行解決,那就不會使矛盾激化,也不會鬧起事來。鬧事往往是領導對工作極端不負責任引起的。劉少奇同志提出,各級黨委對群眾提的意見和要求要當作大事來抓,要號召工人、學生、機關職員提意見,提要求,對於這些意見和要求,能夠辦到的一定要辦,不能辦到的要向群眾解釋。這樣,就可以使人民中間積累的問題主動解決了,就可以避免鬧事。

官僚主義還有一個主要表現,是我們的某些領導干部對生活待遇要求太高,脫離了群眾。這裡面有我們的干部的思想作風問題,也有制度上的問題。劉少奇同志在調查中不但聽取了群眾對某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多拿獎金、為親屬安排工作等問題的意見,而且親自察看了一些工廠的干部宿舍和工人宿舍。在某些工廠中,工作人員的待遇等級分得很清楚,領導干部是一種房子,中層干部是一種房子,工人是另一種房子,甚至宿舍裡和辦公室裡配桌子、沙發、凳子都是有等級的。對於這種情況,劉少奇同志表示了一種擔憂:“我看在這個地方是不是開始萌芽了一種等級制度,社會主義之下的等級制度。等級制度是一種封建制度,我們抄襲了封建制度。”根據國內的經驗教訓和波匈事件的教訓,他接著指出:“如果有這種制度開始萌芽,我看應該廢除。那些生活待遇上要求很高的人我看是危險的,將來會跌交子。這方面我看應該有所改變。”(14

對官僚主義的這些主要表現,劉少奇同志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但同時他又指出,人民群眾與我們領導機關的官僚主義者之間的矛盾,基本上是人民內部的矛盾(除開少數特別惡劣的、頑固的、反人民的官僚主義者以外)。因此,對犯有官僚主義錯誤的同志,還是要採取從團結出發,經過批評,達到團結的方法。對於群眾中一些對犯官僚主義錯誤的人的過分行動,也要進行教育。這樣,才能達到既解決問題,又教育同志的目的。

劉少奇同志指出,對待群眾的鬧事問題,應該採取團結、和解、以理服人的辦法來解決。在這裡,他著重批評了黨內的一種錯誤作法。群眾中鬧起事來,我們有的領導人不去了解事情發生的原因,不去調查群眾的要求是否合理,不去檢查自己工作中的缺點,而馬上在群眾中劃分敵我界限,查人家的動機,查人家的歷史,然后抓住一些枝節問題上綱上線,當作反革命處理。劉少奇同志指出,這是根本錯誤的作法,實際上是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對立面了,而很多可以解決的矛盾,這樣處理就會人為地緊張起來。他還進一步指出,即使在群眾鬧事中有反革命分子參加,也要當作人民內部問題處理。因為在今天人民民主專政的條件下,反革命分子不可能用反革命的綱領和口號鼓動群眾鬧事,隻能利用群眾中的切身經濟問題和政治思想問題來挑起矛盾。隻有把群眾的問題處理了,使群眾安定下來,才會使反革命分子暴露出來。不解決群眾的問題,就不可能肅清反革命分子。

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中,劉少奇同志不僅注重克服黨內的缺點和採取正確的方針,而且從國家的一些體制和計劃上提出了問題。在調查中,他敏銳地感觸到分配領域的問題。他多次說過,現在所有制的問題基本解決了,但是分配中的問題突出出來了。群眾中提出的工資問題,生活待遇問題,住房問題,等等,這些都屬於分配問題。另外,從國家體制和計劃的角度講,積累和消費的關系,軍政費、文教費、各個生產部門的費用之間的比例關系,也都是分配問題。他提出,分配問題屬於生產關系,而生產關系必須適合生產力的發展。我們應當從這些方面著眼,理順這些關系,就會調動起全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他在講話中幾次提出,分配問題是社會主義制度中新產生的問題,同志們要好好研究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上,劉少奇同志作了過細的工作,提出了許多重要思想,從中體現了他對人民負責的強烈責任感和實事求是的精神。今天看來,無論是他在理論上的建樹還是在實踐上的運用,都是我們黨關於兩類社會矛盾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留給后人的一筆珍貴財富。

注釋

①②③④⑤⑥⑦⑨⑩(11)(12)(13)(14)《劉少奇選集》下卷,第9493196300302301302303302306307307304305頁。

⑧《毛澤東書信選集》第515頁。

(來源:《劉少奇選集下卷學習研究文集》,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