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關於作家的修養等問題》一文的版本修訂情況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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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關於作家的修養等問題》一文的版本修訂情況

馬雲飛

最近由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編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劉少奇選集》下卷,收入了《關於作家的修養等問題》一文。這是劉少奇一九五六年在中國作家協會第二次理事會擴大會議期間,同作協負責人周揚、劉白羽的談話。這篇文章曾於一九八○年首次發表於《文藝研究》一九八○年第三期,后收入《中國文藝年鑒(一九八一年)》和《黨和國家領導人論文藝》(文化藝術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一書。在這次收入《劉少奇選集》下卷時,我們根據新發現的檔案材料,對上述版本又作了校訂。

在一九八○年中共中央作出為劉少奇平反的決定之后,《文藝研究》為了懷念和學習劉少奇,發表了這篇文章。當時,由於“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劉少奇的檔案材料散失十分嚴重,這篇文章的原始檔案材料經多方查找未能找到,不得已採用了“文革”期間批判劉少奇時編印的《劉少奇言論集》中的稿子,經參加這次談話的當事人閱看並經過正常的審批手續后整理發表。

在這次編輯《劉少奇選集》下卷的過程中,我們對這篇文章的原始材料又作了進一步的查找,在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的協助下,終於找到了周揚傳達劉少奇談話的原始記錄稿。從文字核對中可以看出,《劉少奇言論集》中的稿子就是根據這個記錄稿整理的,但在整理中卻把周揚在傳達時所作的情況介紹和說明也作為劉少奇的談話內容了,而這二者在記錄稿中是完全分得清楚的。如,周揚在傳達關於稿酬問題時說:“稿酬不合理,不但作家有這個反映,非作家也有這個反映。稿費訂得太高或太低,都是不妥當的。文化部去年擬定了一個稿費條例,中央也看過,現在決定把這個稿費條例交給作家協會理事會充分討論一下,根據作家的意見做最后的修改。少奇同志講:稿費條例應在作家中間作充分討論。”可以看出,在這段話裡,除最后一句話是劉少奇的意見外,其余都是周揚介紹的情況,但《劉少奇言論集》中卻刪去了“少奇同志講”幾個字,把這一段話都作為劉少奇的話了。又如,周揚在傳達劉少奇關於提高作家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和熱情的意見時,曾對作協第二次理事會擴大會議的情況作了一段介紹:“這次會議的積極性很高。這是社會主義的積極性和熱情。在我們會議上批評了有些作家的勞動積極性不高,社會主義的熱情也不高,有的作家也做了自我批評。少奇同志認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劉少奇沒有參加作協第二次理事會擴大會議,並不了解會議的情況,這段話顯然是周揚的介紹,而《劉少奇言論集》也在刪去“少奇同志認為”幾個字后把它作為劉少奇的話了。

本著尊重歷史、對作者同時也對讀者負責的態度,我們在《劉少奇選集》下卷中改正了上述錯誤,恢復了劉少奇這次談話的原貌。這是需要讓廣大讀者了解的。

(來源:《文獻和研究》198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