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與六十年代的國民經濟調整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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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與六十年代的國民經濟調整

馬雲飛

隨著當前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60年代初期至中期的國民經濟調整越來越受到理論界和黨史界的矚目。因為一方面,這次調整是中國共產黨人在經濟建設遭受挫折后自我反省、力轉危局的一次成功實踐﹔另一方面,凝聚在這一時期中的許多寶貴歷史經驗,對現實仍有著深刻的借鑒作用。

在這一時期,劉少奇作為黨和國家的主要決策人之一,起著統領全局的作用。他在調整初期勇於面對現實、勇於承認錯誤的唯物主義精神,他在參與制定調整措施中提出的許多富有獨到見解的理論思想,以及他在調整后期為尋找適合我國國情的建設道路而做出的探索性成果,在某種意義上代表了我們黨這一時期的主導方面。

錯誤往往成為正確的先導。但要實現這個先導作用,首先取決於人們對錯誤的認識程度。

由於1958年以來我們黨在經濟建設指導思想上的嚴重失誤,導致我們黨被迫實行國民經濟的調整。如果把這次調整看作是國民經濟重新走上健康發展軌道的話,那麼,在這個起點上,我們黨對所犯錯誤的認識程度,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以后發展的道路。這是我們黨在調整初期首先面臨的問題。

在如何正確認識1958年以來黨在經濟建設上的失誤,如何判斷國內經濟形勢這一問題上,劉少奇走在全黨認識的前列。盡管他對黨的失誤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盡管他在失誤面前也經歷了逐步清醒、逐步深化的認識過程,但當他一旦經過深入的調查和痛苦的反思,認識到了問題的症結所在時,便立即以唯物主義者的坦蕩胸襟和對民族對國家的高度責任感,毫無保留地表明自己的觀點,引導全黨正視現實,承認錯誤,實事求是地總結經驗教訓。

劉少奇在上述問題上的思想發展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一)從1959年底到1960年下半年,逐步覺察到問題的嚴重性,在認識上開始發生變化。

當1958年“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的熱潮來臨之際,劉少奇同黨內絕大多數同志一樣,真誠地接受並宣傳了這一“新生事物”。他在當年8月黨的八大二次會議上代表中央所作的工作報告(盡管不是他本人起草的),就反映了他當時的真實思想狀況。

1958年底,黨中央覺察到前一時期在農村所有制和工農業生產指標中的問題,開始著手糾正。劉少奇在參與領導糾正工作的同時,對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進行了深入的思索,並試圖從理論上尋找答案。例如,1959年廬山會議前期,劉少奇在一次小組會上向會議提出了三個引人深思的問題:(1)從當時黨內的思想狀況看,“左”和右這兩個方面,哪一個是主要傾向?(2)1958年北戴河會議之后的三個月裡,是不是犯了路線錯誤?是不是“左”傾盲動主義?(3)當時把鋼產量落實到1300萬噸,算不算右傾機會主義?希望大家就此展開討論。劉少奇提出的這三個十分尖銳的問題,實際上觸到了黨內在思想認識上的敏感點。盡管他本人以及會議在當時還不可能作出完全實事求是的結論,但可以預見,如果按照這個思路進行深入討論,對認清黨的失誤和糾正工作中的偏差是會起積極作用的。令人遺憾的是,廬山會議沒有按照原來的預定方針進行下去,這一糾正錯誤的積極嘗試也就被迫中斷了。對此,劉少奇深感痛惜。他后來多次說過,廬山會議犯了個錯誤,那個時候應該繼續反“左”,不應反右,結果失去了一次糾正錯誤的機會。

廬山會議后,我國經濟戰線又一次陷入了“大干快上”的盲動主義熱潮中。與此同時,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的問題也暴露得越來越多,經濟形勢進一步惡化。1960年6月,劉少奇受黨中央委托在上海召集有各大區、各省市和一些主要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經濟問題座談會。在這次座談會上,他再一次提醒全黨:今年上半年發生的問題是嚴重的,在經濟工作中要注意防止“計劃偏大”和“浮夸作風”的傾向,要“實事求是”、“冷熱結合”,“如果現在的狀況繼續下去,現在是一個指頭,將來可以慢慢擴大的,可以擴大到兩個指頭,三個指頭”。

應當承認,劉少奇在這個階段中對錯誤的認識,無論在嚴重性還是在緊迫性上都沒有達到成熟的程度,他把錯誤和成績的關系仍然看作是一個指頭同九個指頭的關系。但是,在黨內“左”的盲目蠻干情緒十分濃厚的當時,他的這些警告無疑是一副清醒劑。

(二)從1960年下半年到1962年5月,經過深入調查,經過同黨內各級負責人進行反復探討,對黨的失誤及其造成的災難性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並努力使這一認識轉變為全黨的共同認識。

1960年下半年,黨中央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翌年初的八屆九中全會正式通過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但是,在形勢的判斷和調整的決心上,黨內在認識上並不統一。針對這種思想狀況,黨中央和毛澤東在1961年初提出“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的號召,要求全黨特別是黨的高級干部一切從實際出發,在調查中取得“發言權”。劉少奇積極響應黨中央的號召,為全黨作出了表率。

1961年4月至5月中旬,劉少奇到湖南省寧鄉、長沙兩縣,在農村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調查。兩個月后,他又北上東北和內蒙古林區,對我國林業生產情況進行了近一個月的調查。在調查中,劉少奇不僅深入生產第一線和群眾家庭,實地考察了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中的實際情況,而且同當地群眾和各級干部進行了深入的座談,了解了他們的真實思想。這兩次后來被稱為“南北調查”的活動,對劉少奇這一階段思想認識的成熟起了重要作用。

在1961年5月北京中央工作會議上,劉少奇明確提出:在全國大多數地方,我們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是造成目前困難形勢的主要原因。針對黨內一些同志還在猶豫徘徊的思想狀況,他大聲疾呼:“如果我們現在還不回頭,還要堅持,那就不是路線錯誤也要走到路線錯誤上去”,“回過頭來考慮考慮,總結經驗,我看是到時候了,再不能繼續這樣搞下去了”。

在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代表中央初步總結了1958年以來黨在經濟建設上的缺點和錯誤。他修正了關於錯誤和成績是一個指頭同九個指頭的關系的提法,認為缺點和錯誤至少是三個指頭,“有些地區,缺點和錯誤還不止是三個指頭”。他號召全黨“實事求是”,“傾箱倒篋”地找出“曾經有過的和還存在的”缺點與錯誤,從中總結深刻的經驗教訓。

七千人大會以后,調整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但也暴露出新的問題。在1962年2月召開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即“西樓會議”)上,發現國家財政有50億元的赤字沒有報上來,劉少奇嚴肅批評了某些部門隱瞞矛盾的作法和解決措施不力的錯誤,指出當時國民經濟處在“非常時期”,形勢非常嚴峻。在同年5月的另一次中央工作會議上,劉少奇再次強調:“現在的主要危險還是對困難估計不夠”,“共產黨員的革命氣概,應該是充分估計困難,而且在最困難的時刻,還是挺起腰杆前進”。

在這一階段中,全黨逐步統一了思想,統一了行動步調,調整工作取得順利的進展。這同劉少奇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

(三)1962年下半年以后,在政治氣候發生變化、壓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劉少奇始終堅持自己的觀點,體現了堅韌的政治品格。

在國民經濟形勢剛剛出現轉機的時候,黨內一些同志(首先是毛澤東)卻忘記了1958年“大躍進”和1959年廬山會議的慘痛教訓,“左”傾錯誤再度發展。在1962年8月北戴河會議和隨后召開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對階級斗爭作出了擴大化和絕對化的結論,並嚴厲指責了所謂的“黑暗風”(即指1962年上半年對黨的缺點錯誤的分析和經濟形勢的判斷)。在政治壓力下,劉少奇沒有盲從,他冷靜地進行了思索和分析,並勇敢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在北戴河會議上,他對強調抓階級斗爭表示了極大的憂慮,說“鬧不好在實際上可能發生反右”,會把目前經濟工作中一些正在研究的問題“都聯系上”。在八屆十中全會上,他又明確提出:不要因抓階級斗爭而放鬆經濟工作。在以后的調整進程中,他針對不時冒頭的投資過大、指標過高的錯誤傾向,又多次告誡全黨,要牢牢記取1958年的慘痛教訓,在經濟建設上要“實事求是”,“不要同過去一樣在生產數字和計劃指標上去反對右傾”。在劉少奇和黨的其他領導人的努力下,盡可能地減少了日益發展的“左”傾錯誤對經濟工作的沖擊和干擾,國民經濟調整才得以按預定計劃順利完成。

在調整工作開始后的兩三年中,我們黨的主要任務是在八字方針的指導下,對農村生產關系、工農業之間的比例、基本建設戰線、企業生產管理等方面制定正確的政策和措施,轉變惡化的經濟形勢。在此期間,劉少奇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深入分析我國的國情和建設現狀,提出了許多富有獨到見解的思想,為制定正確的調整措施提供了理論依據,對轉變經濟形勢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農村所有制形式必須保持相對的穩定性,急於從集體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過渡,必然會挫傷群眾的生產積極性,破壞生產力的發展。

1960年3月,劉少奇在一次談話中提出:“資本主義有自發勢力,搞共產主義,也有自發勢力”,“自發過渡,平均主義,是‘左’的,是不適合當前生產力發展的”。這是對我國國情十分透辟的見解,它揭示了在我們這種小農經濟佔主要成分的國度裡的一種兩重性:放棄引導,農村經濟會走上分散經營、兩極分化的道路﹔而我們的引導超越了現實的可能,小農經濟的不穩定性和反映在思想中的狂熱性又會使農村經濟走向另一個極端。后者同前者相比較,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潛在的危險性更大。

如果我們進一步考察劉少奇這一觀點的源流,就會發現這是他長期堅持的思想。早在建國初期,劉少奇就對一些地區發生的急於從農業生產互助組過渡到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做法提出了批評,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思想”﹔1957年全國人民公社化高潮前夕,他又批評了農村中“並大社”的做法,認為生產和分配單位太大了“對落后的生力不適合”﹔1959年他再次指出,生產關系跑到生產力的前頭,沒有基礎了,就會破壞生產力。

在調整初期,劉少奇反復強調了這一思想。在1962年七千人大會上,他代表中央對這一問題正式作了總結:“在農村人民公社的實際工作中,在許多地區,在一個時期內,曾經混淆集體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線,曾對集體所有制的內部關系進行不適當的、過多過急的變動,這樣就違反了按勞分配和等價交換的原則,犯了刮‘共產風’和其他平均主義的錯誤。”

由於我們黨及時發現了急於過渡和損害集體所有制利益的錯誤,並採取了積極措施,這一問題得到了較早的糾正。

(二)在國民經濟體系中,農業是基礎,農業的發展水平制約著其他行業的發展,忽視農業的基礎作用,必然受到客觀規律的懲罰。

1958年以來我們黨的“左”傾錯誤,對農業的損害最為嚴重。一方面,由於“共產風”、浮夸風帶來的“一平二調”、高征購的做法,打亂了農業生產內部的正常秩序,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不顧客觀條件盲目上馬的大規模基建項目,又擠掉了農業生產的投資和勞動力,造成工農業比例的嚴重失調。從1957年到1960年,農業總產值下降了近30%,而工業總產值卻增長了1.3倍,國民經濟的這種畸型發展,不可避免地帶來全國性的經濟危機。

劉少奇對此作了理論上的闡發。他在黨的會議上多次引用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中的一段話:“能夠投於工商業上面而無須從事農業的勞動者人數……是取決於農業者在他們自身的消費額以上,能夠生產多少的農產物。”【注:參見《劉少奇選集》下卷第335頁。】他解釋說,這段話表明,一個國家有多少商品糧,才可以決定辦多少工業、交通運輸業和文教事業。這是一條客觀規律。如果違背了這條規律,不但會造成經濟上的危機,而且會引起工農之間的尖銳矛盾,造成政治上的危機。他指出,這就是我們當前的問題所在。馬克思在將近100年前所總結的這條規律,“我們直到現在才摸到”,“中央、各省在這方面都犯了錯誤”。

對於黨中央採取的縮短工業戰線、延長農業戰線、減少城鎮人口的措施,劉少奇是作為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來認識的。1961年5月中央工作會議上,他針對黨內一些同志對採取這些措施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把這作為權宜之計的思想指出,從我國目前情況看,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會很快,“我看不是三五年,而是要有十年八年才能見效”,因此,一定要把支援農業作為我們的一項長期政策。在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再次強調:“以農業為基礎來發展我國國民經濟,是我們的一個根本方針。”

(三)基本建設投資比例過大,戰線過長的現象,違背了馬克思主義關於再生產理論的基本原理,要採取堅決措施,把基建規模降下來。

不顧客觀條件,盲目擴大基建規模,是我國經濟建設中的頑症,在我們黨的工作重心轉入經濟建設的初期,這個問題就有所顯露,1958年以來又進一步膨脹。這種狀況,超過了國家財力的實際可能,造成了原材料、能源、勞動力的極度緊張和國民經濟各種比例的嚴重失調。同時,由於把建設投資用於新建項目,原有的老企業和老設備得不到正常維修和技術改造,生產受到嚴重影響,形成了一種經濟上的惡性循環。在調整初期,盡管中央三令五申,但由於黨內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調整步伐依然阻力重重。

劉少奇認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之所以重復出現基建規模過大的現象,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黨在經濟建設上的理論准備不足,沒有真正掌握馬克思主義關於再生產的理論。在討論1962年國民經濟計劃的會議上,劉少奇提出,按照馬克思再生產理論,“需要先維持簡單再生產,再搞擴大再生產”,這是一條不能違背的客觀規律。而由於我們“無知”,“擴大再生產搞了很多,簡單再生產卻搞不下去了”。這個道理,是我們吃了大苦頭,花了大代價才懂得的,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訓,要採取堅決措施,把基建規模降下來。

由於受“左”的思想影響,黨內一些同志認為,黨中央提出的壓縮基建規模、關停並轉一部分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的調整措施是“消極的”,是“后退”。劉少奇耐心地指出:調低指標,停廠減人不是我們的主觀願望,而是客觀規律的要求。否則,經濟形勢就會繼續惡化。採取這樣的步驟不是消極的,而“是當前我們所能採取的最積極的措施”。

(四)要加強企業內部的生產管理,恢復合理的規章制度,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把經濟效益搞上去。

1958年以來,在“左”的思想指導下,不僅工業結構遭到破壞,而且企業內部的管理也十分混亂,表現於:規章制度廢弛,設備損壞嚴重﹔生產不計工本,不計盈虧,不講經濟核算﹔職工分配獎罰不明,平均主義傾向嚴重,等等。在1961年8月的廬山會議上,當有的同志談到我們的很多企業經濟效益很差、天天賠本時,劉少奇一針見血地指出:這種狀況如果不糾正,“整個國家要破產、垮台,國民經濟要崩潰”。1962年,國務院財政部曾下發一份關於北京某工廠1958年建廠以來年年虧損的情況通報,劉少奇在批示中再次指出:“國營工廠照這樣辦下去,結果會怎樣呢,難道不會亡國嗎?”他認為,改變企業管理中的這種混亂狀況,是我們黨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劉少奇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企業內部要恢復合理的規章制度和嚴格的責任制。劉少奇在東北林區調查時發現,許多企業錯誤地理解“改革一切不合理的規章制度”的口號,使不少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責任制被視為“管卡壓”遭到破壞,生產處於無政府狀態。他針對這種情況提出:“‘兩參一改’是要改不合理的規章制度,而不是要改合理的規章制度”,“過去被廢除的,要恢復”,要“建立起技術責任制”。在制訂調整措施時,他反復強調了這個問題。

其二,企業要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和經濟核算權。劉少奇認為,國營企業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組成部分,但又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因此,要有效地實行管理,必須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和核算權,這同它的所有制性質是不矛盾的。1959年冬,劉少奇在海南島組織學習政治經濟學理論時,就提出了企業的“所有權”和“管理權”這兩個不同的概念。他說:“都是全民所有制,誰來管理,用什麼辦法管,結果就大不相同。”1960年4月,他在陝西視察時針對有的企業經濟效益高、有的企業經濟效益差的狀況,又一次提出:“同樣都是全民所有制,還要看支配權歸誰,哪一個支配。”1961年,他在審閱《中共中央關於當前工業問題的指示(草案初稿)》時,加寫了一段話:“每個國營企業都有按照國家規定獨立進行經濟核算的極力。”在這裡,劉少奇實際上提出了社會主義國家企業管理中一個重要的改革思想——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這一思想,對提高企業的管理素質和經濟效益是至關重要的,它已被我們當前的改革實踐所充分証實。

其三,要把貫徹按勞分配原則作為企業管理中調動職工積極性的重要環節。劉少奇在1961年的一次講話中提出,從分配的角度看,“活勞動”就是“死勞動”,它實際上體現了勞動產品的價值。因此,要節約勞動時間,提高勞動效率,就一定要按勞取酬。他還多次提出,在企業中要有獎勵制度,隻有獎罰分明,才能調動職工勞動生產的積極性,真正體現按勞分的配原則。

劉少奇的上述思想,在黨中央制定的調整政策和措施中得到了充分體現。經過兩年多的調整,到1962年年底國民經濟開始逐步回升和好轉,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1962年年底以前國民經濟的調整,主要具有恢復和整頓的性質,但未能觸及到我國經濟體制中一些固有的弊端。在1963年2月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黨中央提出,從當年起,再用兩三年時間繼續進行調整。調整的重點,是在爭取國民經濟根本好轉的同時,改善經濟建設的內外部結構,為以后的發展創造條件。

在這一階段中,劉少奇從我國的具體情況出發,為尋找和選擇建設道路的新模式,進行了更深層次上的思考和探索。

探索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方面,由於我國舊有的經濟體制積弊已久,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承擔更大的風險﹔另一方面,由於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以來,“左”傾思潮在政治和文化方面進一步發展,經濟和政治、正確與錯誤交織在一起,又增加了探索的難度。劉少奇不可避免地受到當時社會思潮的影響,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不拿出相當大的精力去領導政治運動。但也正因為處於這種困難境地,更顯示出劉少奇探索精神的難能可貴。

“按經濟辦法管理經濟”,是劉少奇在這一階段深入展開並付諸實踐的一個重要改革思想。這一思想,是他對我國經濟體制的總體構想,蘊含了豐富的內涵。

這一思想的提出,是劉少奇長期思索的結果。建國以后,由於主客觀條件的制約,我國全盤接受了蘇聯經濟體制的模式,形成了一套高度集中的、以行政命令為主要手段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50年代中期,我們黨覺察到這種體制的種種弊端,試圖有所突破。1957年上半年,劉少奇幾次提出,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把社會經濟生活搞得簡單了,呆板了”,我們的經濟要“既有計劃性,又有多樣性和靈活性”,可以考慮採取“經濟的辦法”加以調節。在這裡,劉少奇已經表露出他的這一構想的輪廓。經過1958年的反復,他對現行經濟體制的弊端認識得更加清晰了。1959年在海南島總結經驗教訓時,他提出單純依靠計劃和行政手段管理經濟是危險的,“搞得不好,國民經濟也可能出現大的失調”。不久,他就明確提出了“要按經濟辦法管理經濟”的思想。但由於當時我們黨的主要精力放在恢復和整頓瀕臨崩潰的國民經濟上,劉少奇的這一思想未能付諸實踐。

1962年以后,國民經濟出現回升和好轉的同時,很多剛剛復蘇的經濟部門又走上了過去的老路,一些舊的弊端又重新暴露出來。劉少奇敏銳地感到,要使我國的經濟建設在今后有大的發展,就決不能再沿襲過去的做法,必須進行新的探索。他指出:用超經濟的辦法管理經濟,既不是資本主義的辦法,也不是社會主義的辦法,而是封建主義的辦法。採用這種辦法,隻會制造和擴大矛盾,增加官僚主義。在這期間,劉少奇再次提出了“按經濟辦法管理經濟”的思想。

劉少奇提出的這一思想,抓住了我國經濟管理體制的症結。用經濟辦法管理經濟,實質就是按照經濟領域的內在規律來組織生產和流通等各個環節,使經濟運行機制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趨勢,是現代技術發展和管理進步的客觀要求。它並不排除經濟的計劃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但卻可以運用價值規律、市場調節等經濟手段,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種種弊端。

從這一思想出發,劉少奇在實踐中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他首先抓了我國生產資料管理和流通體制的改革試點。生產資料的管理和流通是國民經濟體系中一個重要而復雜的環節,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沒有理順這個關系。建國后,受蘇聯經濟理論和經濟模式的影響,我們一直否認生產資料是商品。在國營企業范圍內,實行的是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縱向管理體制和產品統一調撥的分配方法,這種做法造成很多矛盾:一方面,企業內部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無法根據生產需要在流通領域發揮作用,經營自主權和獨立核算權得不到承認﹔另一方面,由於單純的行政手段無法預測和控制千變萬化的生產情況,造成了一些企業物資積壓而另一些企業物資短缺的矛盾現象,於是各部門各地區自成系統,物資人員“滿天飛”,供求矛盾十分緊張。在經濟調整中,這種矛盾更加突出。

劉少奇感到,要完成當前的調整任務和為今后的經濟發展創造條件,物資工作的改革勢在必行,而且可以從中為其他行業的改革摸索一條路子。從1962年到1965年,他親自抓子物資工作的改革。他一方面派出由身邊的工作人員和物資部門的同志組成的調查組,經常聽取匯報,了解實際情況﹔另一方面同國務院、國家經委、國家物資總局的負責人一起對改革的途徑進行深入的探討。在這幾年中,他先后8次主持召開了物資工作的座談會和專門會議,發表了許多指導性意見。他提出:在調整時期,加強物資的集中統一管理是必要的,但目的是為生產服務,“要統一管理,又要活”﹔物資部門要學習商業部管理商品的辦法,“實際上物資部門也是商業部門,是管理生產資料的商業部”,“物資工作就是個市場,是生產資料的市場”﹔物資部門要“干預生產”,按市場需求安排生產,避免生產的盲目性。在這期間,他還設想成立“第二商業部”,把物資工作納入商品管理的范疇。

在這裡,劉少奇實際上提出了生產資料可以作為商品流通的思想,為我國物資工作沖破單純依靠行政管理的老框框,引進市場調節新機制開拓了一條新路。

試辦托拉斯,按行業改組工業體系,是劉少奇抓的又一個改革試點。托拉斯是資本主義經濟高度發展階段的產物,由許多生產同類產品和與產品經營有密切關系的企業合並組成。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后,列寧曾經提出過組織社會主義托拉斯的設想。在我國,劉少奇針對工業體制中那種條塊分割、多頭領導、自成體系的狀況,率先提出了組織托拉斯、改革生產管理體制的設想。他認為,我國現在實行的工業體制不僅束縛了企業自身的活力和行業間的協作,而且各部門各地區從局部利益出發,向中央爭投資,爭項目,重復建設,盲目生產,造成了人力、財力、物力的極大浪費,而組織托拉斯或聯合性企業,就可以從行業上把企業組織起來,實行科學的、高效率的管理。這是一種符合經濟規律的組織形式。

1960年上半年,劉少奇就提出了試辦托拉斯的建議。隨著國民經濟調整工作的順利發展,他逐步把這一建議提上議事日程。1964年8月,劉少奇代表中央批轉了國家經委關於試辦工業交通托拉斯意見的報告。之后,在全國煙草、鹽業、汽車、橡膠、醫藥等12個行業組織了托拉斯,各地也相繼成立了一批工業聯合公司和總廠,以便從試點中總結經驗,逐步推廣。1965年6月,劉少奇在聽取托拉斯試辦工作座談會情況匯報時,進一步闡述了試辦托拉斯的目的和要求。他說,辦托拉斯的目的,就是要把整個國民經濟組織起來,“搞專業化、標准化、系列化,提高質量,增加品種,降低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他特別強調,辦托拉斯一定要“按經濟管理的原則,考慮合理性”。

在短短兩三年的時間裡,托拉斯試點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功,12個試點行業十分明顯地提高了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可以設想,如果劉少奇的這一改革沒有被“文化大革命”所中斷的話,將會給我國的工業體系注入新的活力。

劉少奇在我國勞動制度的改革方面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1964年,劉少奇再次提出“我國要有兩種勞動制度、兩種教育制度”的設想,其中就包含了改革勞動制度的深刻內容。長期以來,我國實行把城鎮勞動力(包括社會福利、家屬宿舍、子女就業等)由國家全部包下來的制度(即人們所說的“鐵飯碗”)。這種制度給國家和企業造成了難以承受的負擔,又助長了職工分配中的平均主義。針對這種狀況,劉少奇提出,我國的勞動制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從我國的勞動力結構和實際生產能力出發,他提倡實行固定工與合同工、臨時工並存的勞動制度以及亦工亦農的勞動制度。這樣,企業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增減勞動力,減輕負擔,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同時,也有利於提高勞動力素質,調動他們學習技術和搞好生產的積極性。農民利用農閑進廠做工,還可以使農民學到技術,為農村的多余勞動力提供出路,為縮小工農差別和城鄉差別創造條件。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對劉少奇的經濟改革思想無法一一盡述。但從以上的論述即可看出,劉少奇在60年代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思考和探索,是留給我們的一筆豐厚的財富。盡管他的思想還帶有某種歷史的局限,盡管我們今天的改革實踐在廣度和深度上都已遠遠地超過了前人,但這位改革先驅者的探索精神是值得我們永遠學習的,同時,他的探索性成果仍啟迪著我們今天的改革思路。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198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