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劉少奇對我國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理論貢獻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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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劉少奇對我國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理論貢獻

馬雲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到建國后的最初幾年中,劉少奇對我國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進行了深入的探索,作出了重要的理論貢獻。關於這個課題,近年來在黨史研究領域已有不少文章作了較深入的探討。它之所以引起大家重視,應該說至少有以下兩點原因:從劉少奇個人的思想發展史來說,這段時期是劉少奇理論思維的活躍時期之一,他提出的許多思想,無論是對中國國情的認識,還是對經濟自身發展規律的認識,都有著深刻的、獨到的見地﹔從我國的經濟建設發展史來說,新中國的起步階段佔有重要的一頁,在我們經過了漫長的曲折探索之后,在我們對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經濟建設的規律有了更清醒的認識的今天,我們從這段歷史的回顧中仍可以得到新的啟示。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本文再次對劉少奇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思想進行一些分析,並著重對劉少奇的理論特色談些想法。

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構想的整體思路

劉少奇開始對新中國經濟建設問題進行系統的思考,是在1948年9月政治局會議前后,從這次會議開始,到1952年下半年毛澤東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之前,劉少奇經過反復的思考和實踐,逐步形成了一個比較系統的並有著較鮮明的個人特色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構想。這裡有幾點需要加以說明。

首先,說劉少奇有一個具有鮮明個人特色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構想,並不是否認中央其他領導人對新中國經濟所作的探索,也不是說劉少奇在黨的路線方針之外又搞出一套新的東西。開國在即,如何開展經濟建設是全黨面臨的中心任務之一,全黨尤其是黨的主要領導人都在進行探索,而新中國經濟建設的基本框架首先是由新民主主義理論的創立者毛澤東奠定的,劉少奇的思路是在這一基本框架下的展開和發揮,這是毫無疑義的。這樣提出問題,只是想說明:劉少奇在這一探索過程中提出的思想,無論在理論的深度上,還是對全局的指導性上都是十分突出的,並且確實有許多獨到的創見性的思想。

其次,劉少奇提出的這些思想有比較復雜的情況,其中,有些思想得到毛澤東和中央其他領導人的認同,成為全黨的共識﹔有些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僅僅是在理論上提出而沒有在實踐中得到貫徹和檢驗﹔還有一些則由於同毛澤東的思路存在某種差異甚至分歧而受到了批評指責,劉少奇在后來也接受了這些批評,並不同程度地作過檢討。從研究歷史、總結歷史經驗的角度考慮,這些更為個性化的思想資料同樣是值得我們重視的。

第三,之所以把劉少奇對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構想的時間下限截止到1952年下半年,是因為毛澤東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新思路以后,黨的方針有了實質性的改變,劉少奇的思想也隨之有了很大變化,以后的變化和發展在一篇文章中是很難說清的。

劉少奇所提出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構想,從一開始就是作為一個整體來思考的,系統性是這個構想的主要理論特色之一,正如他在9月會議的發言中所說的:“經濟建設是個新的問題”,“要系統地搞出點東西來”【注:《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頁。文中未注明出處的注釋,均引自此書。】。因此,考察這個構想應當從總體的思路上加以把握,如果脫離總體思路而單單強調某一點或某一句話,就可能會失之偏頗。概括起來,劉少奇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構想的總體思路大致是:

(一)新中國成立后要經過一個“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關於這一點,目前已經發表的研究文章基本上都作出了肯定的結論。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即在目前我們可以看到的劉少奇建國前后的著作和講話中,劉少奇並沒有“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這樣明確的表述。那麼,得出上述結論的依據是什麼呢?筆者認為,首先,在論述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社會性質時,劉少奇是把這一時期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階段來看待的,認為它既區別於建國前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也區別於以后的社會主義階段,在這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階段中,“有社會主義成分,也有資本主義成分”,“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他多次使用“新民主主義社會”、“整個新民主主義階段”、“新民主主義社會制度”等提法,在1951年第一次全國組工會上談到共產黨員標准時,他更明確提出了“現在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而斗爭”【注:《劉少奇論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第549頁。】的口號,就十分明顯表明了他的這個觀點。

其次,劉少奇認為,這個階段將在我國存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相當長的時期”的具體概念是什麼呢?在黨內講話時,劉少奇提過“十年到十五年”、“至少十年,多則十五年,二十年”,在同黨外人土談話時,則提出“幾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這個時間表,毛澤東和其他領導人也講過,但劉少奇強調的是最多的。當然,時間的長短不是判斷一種社會形態存在的惟一條件,但從反復強調“相當長的時期”這一點看,至少可以體會到一種內在的思路。

第三,劉少奇把整個新民主主義階段概括為“建設時期”,他在建國前夕談到形勢時說:全國的軍事時期結束以后,“中國就要進入建設時期,特別是經濟建設”。之后,他又明確提出了在新民主主義階段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口號,提出了要把經濟建設作為黨的“總任務”的提法。綜合以上觀點,可以說“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的結論是完全成立的。

(二)黨在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的中心任務是開展經濟建設,最大限度地發展社會生產力。把“恢復與發展生產事業”作為黨的中心任務是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上向全黨提出的,劉少奇完全贊同黨的這一決議,同時又把它提到一個更高的層面上加以論述。他在給中央黨校學員講話時說過:新中國的成立,使我們在政治上取得了獨立,但我們在經濟上還沒有獨立,“而真正的最后的獨立,就需要經濟獨立。這需要許多年,需要進行經濟建設”。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他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口號,提出了“經濟建設作為黨的總任務”的目標,在一次黨內講話中,他還講過一句著名的話:“隻要第三次世界大戰不爆發,經濟建設的任務就不變。二十年甚至於三十年不爆發戰爭,我們的任務就一直是經濟建設,要把中國工業化。”【注:劉少奇在東北局干部會議上的講話,1949年8月28日。】劉少奇的這個指導思想,可以說是貫穿在他對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探索的始終的。

(三)新民主主義經濟是一種多種經濟成分共存的經濟形態,在整個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中,多種經濟成分都應該得到相應的保護和相應的發展。多種經濟成分問題,是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構想的核心問題,也是劉少奇考慮最早、花費精力最多、最富有創見性的問題。在1948年9月政治局會議上他就詳細談了對這個問題的分析。劉少奇的分析受到毛澤東的稱贊,並委托他繼續進行考慮,為七屆二中全會決議作准備。其后,劉少奇又反復進行探索。劉少奇關於這個問題的主要思路是:

新民主主義經濟主要由五種經濟成分構成,即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小商品經濟和半自然經濟,這五種經濟成分在人民民主政權的國家裡都應得到相應的保護和發展。其中,國營經濟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成分,雖然比重較小,但控制著國家的經濟命脈,並且由於國家在資金、人力、物力上的集中支援,國營經濟和合作社經濟會發展得很快,在社會經濟中的比重會越來越大﹔合作社經濟基本是資本主義性質的,但已有社會主義的萌芽,要系統地建設合作社經濟,“在新民主主義的國家中,合作社應該成為廣大勞動人民所宜於接受和了解的一種經濟組織和一種普遍的社會制度”﹔私人資本主義經濟是國民經濟中“最大量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在新民主主義階段中也會得到發展,但發展速度相對要慢一些,比重相反會減少﹔以農民和小手工業者為主體的小商品經濟和半自然經濟也會發展,國家將以商業(主要是供銷合作社)的形式對其進行積極引導。

其中,關於如何對待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的問題和如何對待農村中的小農經濟的問題,是劉少奇構想的重點,也是引起爭議較多的問題,本文將在后面論述。

(四)實現工業化是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的經濟發展目標,中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要採取三步走的方針。這就是:首先要以主要力量發展農業和輕工業,這是經濟發展的基礎,隻有農業和輕工業有了迅速的發展,才能為重工業的發展提供足夠的原料和糧食,有效地積累建設基金,並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其次,在這一步做得有了成效以后,要以更大的力量來建立重工業的基礎並發展重工業﹔最后,要在已經建立和發展起來的重工業的基礎上,再來大大發展輕工業,使農業生產機器化,並使人民過上“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注:《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頁。】。

(五)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的發展方向是社會主義,但是要待條件成熟時才能採取“嚴重的社會主義步驟”。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不是一個完備的社會形態,它需要向前發展,發展的方向是社會主義,而不是資本主義,在這一點上,劉少奇的思想是十分清醒的,也正是從這一點出發,他在把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看做是相當獨立的社會形態的同時,也把它看做是社會主義的“過渡階段”和“准備階段”。但是,在目前中國的條件下,不能貿然向社會主義過渡,隻有條件成熟時才能採取“嚴重的社會主義步驟”,在這一點上,劉少奇的思想同樣是十分清醒的。他反復告誡全黨,新民主主義社會同社會主義社會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階段,在條件不成熟時急於過渡,是極其危險的,就會犯黨的歷史上曾經犯過的把民主革命同社會主義革命混為一談的“左”傾機會主義錯誤。

對於實行過渡的條件,劉少奇認為:隻有無產階級領導的國家政權、人民代表會議、工農聯盟的不斷加強﹔國營經濟和合作社經濟在國民經濟中逐步加強﹔在國家經濟中逐漸証明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明顯地優越於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國際上蘇聯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對中國經濟的合作與援助,才能採取嚴重的進攻步驟。這裡論及政治、經濟、外部條件等諸多因素,是目前我們所看到的中共領導人對過渡條件作了具體論述的惟一思想資料。

在這個問題上,劉少奇還有一個思想值得重視。他認為,即使採取社會主義的步驟,也要實行兩步走的方針,第一步是在城市實現社會主義,即實行工業和城市商業的國有化,這是“一天早晨的事”,“一步就進入社會主義”﹔實行了第一步之后,再進行一個時期的建設(至少十五年以后),國有化更鞏固了,更發展了,才進一步採取農業集體化步驟,即在農村中實行社會主義。

劉少奇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構想是十分豐富的,限於篇幅,以上只是作了簡要概括,但了解和把握這個整體思路,對具體問題的理解會更加全面。

關於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在新民主主義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

對於一個沒有經歷過資本主義社會,直接從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質的社會過渡到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國家來說,如何正確對待私人資本主義經濟,“是關涉黨的總路線中十分重要的問題”【注:劉少奇為中央起草的致東北局電報,1949年5月31日。】,也是在實際工作中最容易造成偏差的問題。因此,劉少奇在對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進行構想時,始終把如何對待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問題作為他思考的重點。

首先必須肯定,在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具有兩重性、對它不利於國計民生的一面必須加以限制和進行斗爭的問題上,劉少奇的態度始終是堅定的。但是,劉少奇在實際工作中也深深感到,在黨內,包括相當一批高級干部,否認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在新民主主義經濟中的積極作用,主張立即消滅資本主義的思想是普遍存在的,同對資產階級一味遷就、退讓的右的思想相比,這種“左”的錯誤思想是當前的“主要傾向”,如果不加以糾正,對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方針的執行將構成嚴重的障礙。針對這種狀況,劉少奇作了充分論述。

(一)對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在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的積極作用必須充分肯定。首先,劉少奇認為,中國的資產階級是在帝國主義和官僚資產階級雙重壓迫的夾縫中生存和發展起來的,盡管它們本身有著不可克服的弱點,但它們在中國的社會發展中正處於上升時期,對於擺脫帝國主義和官僚資本的壓迫、對於國家和民族的強盛是持贊成和積極態度的,因此,如果引導得好,它們在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中將是一支積極的建設力量。劉少奇在建國前夕多次強調:中國的資產階級、資本主義“是在年輕時代,正是發揮它的歷史作用、積極作用和建立功勞的時候”。他還明確提出了“資本家是個生產力”【注:劉少奇在唐山冀東區黨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1949年5月10日。】的論點。

其次,劉少奇認為,新中國建立后首要和基本的任務,是盡快恢復和發展經濟,最大限度地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在這方面,由於國營經濟和合作社經濟還不發達,由於小農經濟和個體經濟的落后,就給資本主義的發展留下了很大的“真空”,同時,中國工業化的實現,也需要資本主義的資金、技術以及管理經驗,因此,我們在對待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問題上必須正視這個現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誠懇地發展它”,這“對於國民經濟的發展是有利的”。

在談到劉少奇對資本主義的觀點時,不可避免地要想到“剝削有功”這句“名言”。劉少奇的原話是這樣的:“今天我國資本主義的剝削不但沒有罪惡,而且有功勞。”如何理解?筆者認為,這裡不僅體現出劉少奇的理論勇氣,還涉及他的一個思想特點。在中共黨內,劉少奇是以善於開拓局面的戰略家而著稱的,他在對一種傾向進行糾正時,往往採取“矯枉過正”的方法。在談到反“左”的問題時他就曾經說過:“‘左’的東西常常是有一股勁的,反‘左’的勁頭一定要比它原來的勁頭更大才行。”撇開“剝削有功”表述得是否准確不談,在黨內相當一部分同志對私人資本主義抱有對立和敵視的思想情緒的形勢下,在很多資本家對黨的政策表示疑慮和不安時,劉少奇“剝削有功勞”這個通俗明了的提法,對當時糾正黨內的思想偏差、安頓資本家的情緒,無疑是起了積極作用的。

(二)在對民族資產階級採取既聯合又斗爭的政策時要以聯合為主。這是劉少奇在建國前后提出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思想。在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提出了對民族資產階級要採取既聯合又斗爭的政策,但重點在哪裡,毛澤東沒有明確說明。而在實際執行中間往往出現把資本家作為對立面,隻注意斗爭不注意聯合的傾向。建國前夕在天津視察時,劉少奇了解到這種情況,對此提出了嚴肅的批評,並進一步提出:“今天的重點是聯合還是斗爭呢?今天的重點是聯合自由資產階級,而不要把重點放在斗爭上。”實踐証明,劉少奇對資產階級以聯合為主的思想在建國初期對於恢復和發展私人資本主義經濟起了重要作用。

(三)對私人資本主義經濟不能強制使用行政手段,而要採取“和平的經濟競爭”的辦法。劉少奇提出,要把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納入新民主主義經濟體系中來,是要經過斗爭的,但是這種斗爭是一種經濟上的斗爭,強制使用行政手段是不行的,必須採用“和平的經濟競爭”的辦法。而且這種競爭,不是短時期的,而是長時期的,將貫穿整個新民主主義階段。

(四)利用資本主義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劉少奇提出,利用私人資本主義經濟來開展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除了對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直接進行扶持和幫助外,還可以採取多種形式,使社會生產力得到更快的恢復和發展。具體的設想,一個是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他認為:“國家資本主義經濟是十分接近於社會主義的經濟”,“有可能在頗大的范圍內採用,也很需要,其形式是租讓、加工、定貨等”。再一個是引進外國資本,其中既包括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也包括資本主義國家。1950年初,劉少奇向毛澤東提出同蘇聯在新疆合辦金屬和石油公司的建議,他在給毛澤東的電報中就預見到:“帝國主義國家內的團體和資本家也可能要求來辦這種工廠和企業”。由於中蘇合辦公司問題曾引起國內學生界的某些思想波動和疑慮,劉少奇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向群眾進行解釋的電報中再次提出:“為了利用外國資本以促進中國的工業化,某些事業的和外資合營及成立這種合股公司甚為必要,不獨和蘇聯,和各新民主國家以至和某些資本主義國家還可能在適當條件下訂立這種合營合同,甚至租讓合同”,要求各級領導對群眾進行解釋和說服工作【注: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黨內指示電,1950年3月20日。】。盡管這個設想在當時由於主客觀條件的局限而沒能實現,但它的理論價值卻為今天的實踐所完全印証了。

關於如何對待和引導小農經濟

中國是一個小生產佔絕對優勢的國家,千千萬萬個分散的、獨立的小農經濟構成了中國農村社會的主體,這是新中國成立后面臨的基本國情之一,也是我們黨在制定農村政策時的基本出發點。如何對待和引導廣大農民,把小農經濟納入新民主主義經濟體系之中,是劉少奇在探索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道路時的又一個思考重點。

在對待和引導小農經濟的問題上,劉少奇是把它放到歷史發展的高度來認識的,他在9月會議上談到新中國的前途時曾經提出:在今后是走資本主義道路還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問題上,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是有斗爭的,而決定這場斗爭的關鍵是“小生產者的向背”,“所以對小生產者必須採取最謹慎的政策”。劉少奇在對待和引導小農經濟的問題上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在實施了土地改革、農民分得了自己的土地之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不能輕易動搖農村中的私有制,要保護和穩定個體農民在分得土地后所煥發出來的個體生產積極性,鼓勵農民擺脫貧困,發家致富,向富裕中農的方向發展。建國初期,東北局曾發生過一場爭論,即“有三匹馬、一副犁、一挂馬車的農民算不算富農”?“是否應當用變工互助形式來阻止這種發展趨勢”,劉少奇在黨內談話明確提出:“有三匹馬一副犁一挂大車的農民,不是富農,而是中農”,這種“較為富裕的農戶,在數年之后,可能與應該發展到百分之八十”,“應該使這種中農得到大量的發展”。對於用組織變工互助的方式來阻止這種發展趨勢的觀點則給予了堅定的否決,他預計:“現在有百分之七十的農戶參加變工互助,將來會縮小。這是好現象,証明經濟發展了,農民成為中農的更多了,他們能夠單干了”,“將來發展的結果,是恢復個體經濟”【注:劉少奇同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安子文等人的談話,1950年1月23日。】。在這個問題上,劉少奇的態度是相當明確和堅決的。

第二,不但中農是我們保護和鼓勵的對象,農村中的富農(包括原來的富農和土改后產生的新富農),在一段時間內也不要急於消滅它。原因有二,一是因為中國的富農在某種意義上說相當於農村中的資產階級,“富農經濟的存在及其在某種限度內的發展,對於我們國家的人民經濟的發展,是有利的”﹔二是因為過早地觸動富農,將會對廣大中農的心理造成恐慌,使他們不敢向富裕的方向發展。針對有些黨內同志把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看做是權宜之計的想法,劉少奇明確指出:“在整個新民主主義的階段中,都是要保存富農經濟的”。劉少奇明確提出把保存富農經濟作為“一種長期的政策”而貫穿於整個新民主主義階段始終,是需要遠見和膽識的。

第三,要用商業的辦法即供銷合作社的辦法把小農經濟納入新民主主義經濟體系之中。不觸動農村中的私有制基礎,保護個體經濟的發展,並不意味著不需要對小農經濟加以引導了,劉少奇認為,無產階級領導的新民主主義國家必須對小農經濟實行領導才能構成完整的經濟體系,但是,這種引導同革命時期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在新民主主義階段“無產階級必須採用農民、小生產者所能接受的經濟上的辦法,才能在經濟上組織與領導農民、小生產者。”經過對中國農村社會的長期觀察和思考,他提出:“千千萬萬的分散的獨立的小生產者,是經過一種商業關系把他們聯系起來,並使他們與大工業聯系起來,構成國家和社會的經濟整體”,因此,應當以商業為導向,把小農經濟納入新民主主義經濟體系中來。這裡,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農村供銷合作社。

劉少奇指出,合作社大致有三種形式,即生產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在目前我們尤其應當去普遍組織供銷合作社。一方面,把農民當做生產者組織起來,為農民推銷農產品,同時向農民供應生產資料﹔另一方面,把農民當做消費者組織起來,供應農民需要的生活資料,這是組織供銷合作社的基本出發點。

第四,農村的集體化和社會化必須要依賴工業的發展和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要先機械化后集體化,“僅僅依靠農村的條件不能搞社會主義”。劉少奇認為,中國農村由個體經濟轉變到集體經濟,“是一個生產方式上的革命”,是用機器生產代替手工勞動,沒有機器工具的集體化是鞏固不了的。他提出,農村的集體化要具備三個條件:一、教育農民﹔二、組織領導﹔三、機器生產。其中,強調最多的是機器生產,“有了工人階級的領導和幫助,有了工業的國有化和土地的國有化,然后農民才能集體化,才能供給農民大量的機器,這樣農業才能普遍的集體化。”對於在農村中過早地採取集體化的步驟,劉少奇是持否定意見的,他認為,在機械化條件沒有具備的情況下,如果硬要這裡組織一個,那裡組織一個,“等於海裡孤島”,是一種“幻想”。同時,過早地採取集體化的步驟,還將使我們有失去農民小生產者的擁護的危險。

正是從這樣的基本思路出發,劉少奇對1951年山西省委的《把老區互助組提高一步》的報告中的一些觀點給予了嚴厲的批評,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思想”。劉少奇在農村政策上的主張沒有得到毛澤東的支持,1952年下半年,毛澤東明確表示了對山西省委的支持,並批評了劉少奇等人的觀點。同時,毛澤東提出了新的思路。1953年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被正式公布。這個新思路的主要變化是改變了過去先進行一段新民主主義建設然后再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主張從現在起就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在這之后,劉少奇放棄了自己的主張。

歷史按照新的思路發展了,並且在實踐中原先設定用15年左右的時間完成過渡的進程又被大大提前了,在過渡時期總路線正式提出三年之后,我國宣布進入社會主義社會。

經過二十多年的曲折艱辛探索之后,我們黨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作出了我國仍處於並長時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科學結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同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不能同日而語,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簡單等同於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或者把前者看做是后者的復歸,是違背歷史唯物主義的幼稚的想法。但不可否認,兩者間確實又有著某些內在的理論關聯。在對中國國情的認識、對社會經濟體系中多種經濟成分的認識、對資本主義經濟在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識、對仍處於較低生產力水平的農村小農經濟如何發展的認識,以及在生產關系上穩定與變革的規律性認識等等問題上,都有很多驚人的共同之處。在這裡,劉少奇半個世紀前所作的理論思考,仍對我們今天的思路有著深刻的啟迪,他的理論功績,也再次得到歷史的驗証。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副研究員北京100017)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199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