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1956至1966年毛澤東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探索
論1956至1966年毛澤東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探索
黃如軍
一、毛澤東探索的曲折歷程
毛澤東在1956至1966年的10年探索,經歷了一個曲折發展、錯誤逐漸佔了上風的過程。
1956年至1957年夏是探索的開始時期。探索是從突破蘇聯模式開始的。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黨和毛澤東及時提出,探索適合中國情況的社會主義道路。通過調查研究,毛澤東對蘇聯模式的弊端和我國經濟建設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並在八大前后分別作了《論十大關系》和《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等重要講話,提出了社會主義建設的許多重要思想。這一時期,他對中國社會主義道路的認識是初步的,實際上也沒有真正突破蘇聯模式。但是,他的立足點是建立在走自己路的基礎上,方向是正確的,他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政治發展的許多思想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957年下半年至1958年冬是探索的嚴重失誤時期。失誤是從反右斗爭擴大化和批評反冒進開始的。反右斗爭擴大化打斷了1956年開始的探索,改變了黨的八大關於主要矛盾基本正確的論斷,使毛澤東在指導思想上開始偏離馬克思主義的正確軌道。批評1956年反冒進,導致了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制定和黨內民主生活的逐漸不正常、個人崇拜逐漸滋長。在這種背景下,黨和毛澤東輕率地發動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雖然毛澤東的主觀願望是“以蘇為鑒”,尋找自己的新道路。但是,由於經濟建設上盲目求快,希望用最高的速度、用不斷提高公有制程度來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並認為這都是能夠實現的。這就違背了客觀經濟規律,從而使剛剛開始的探索走上了曲折發展的道路。
1958年11月至1960年冬是初步糾正失誤和反右傾、繼續“躍進”時期。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給各方面的工作造成了混亂。毛澤東及時發現了問題,在從1958年11月起的八九個月內,他提議並主持召開了兩次鄭州會議、武昌會議和八屆六中全會、上海會議和八屆七中全會、廬山會議(前期),採取措施努力糾正已經覺察到的錯誤。但是,他沒有從指導思想上認識和解決問題。他認為指導思想和路線是完全正確的,錯誤是具體執行中的錯誤,成績與缺點錯誤是9個指頭和1個指頭的問題。因此,當彭德懷等在廬山會議上提出進一步清理“左”的思想根源時,毛澤東認為這是對“三面紅旗”大潑冷水,是右傾機會主義向黨向社會主義的猖狂進攻,“是一場階級斗爭”。由此,廬山會議從糾“左”轉而反右。廬山會議反右傾造成了嚴重后果:政治上,把階級斗爭引入黨內及黨的高級領導層,階級斗爭進一步擴大化。經濟上,打斷了糾“左”的積極進程,掀起了繼續“躍進”的高潮,造成了1959至1961年國民經濟的三年困難。
1961年至1962年夏是實行調整、再度糾“左”時期。嚴重的經濟困難,使毛澤東認識到我們違背了客觀規律,受了大懲罰。同時,他開始冷靜地總結經驗,調整戰略:一方面,在全黨提倡調查研究,端正思想路線,轉變領導作風,並率先身體力行。經過調查研究,毛澤東主持制定了農村六十條,隨后,工業、商業、科技、教育、文藝等各方面工作條例相繼制定,這對貫徹國民經濟調整方針起到了積極作用,從1962年起經濟困難局面逐步得以扭轉。另一方面在總結經驗和進行理論思考中,毛澤東對社會主義建設的長期性有了一定認識,提出,社會主義建設不要那麼十分急,不要務虛名而招災禍,搞幾年慢騰騰的,波浪式向前發展。隨后,在七千人大會上,他強調要認識社會主義建設的客觀規律。但是,他仍然認為指導思想沒有錯,“總路線還是要堅持”,調整是為了更好地“躍進”和辦好人民公社。顯然,進一步的調整和探索必然會引起更大的沖突。
1962年8月至1966年5月是10年探索步入誤區的關鍵時期。60年代初,對於大躍進造成的嚴重困難和如何進行經濟調整,在黨內特別是黨中央高層領導中存在不同看法。一些做實際衛作的同志主張“要把困難估計夠”,“在政策上要活些,要以退為進”,例如在農村可以實行集體經濟內部的包產到戶,以調動農民積極性,恢復農業生產。對此,毛澤東有不同看法,他同意調整國民經濟,但前提是必須肯定1958年以來提出的路線和方針政策的正確性,對錯誤的分析,克服困難的辦法都必須與之合拍。他認為黨內出現了一股否定上述大前提的“黑暗風”、“單干風”、“翻案風”,即“1962年的右傾”。與此同時,中蘇關系惡化,海峽兩岸關系緊張,國內一定范圍的階級斗爭在某種程度上的激化,使毛澤東感到“離開階級斗爭就不能說明問題”。在這種形勢下,1962年9月,八屆十中全會繼八屆三中全會和八大二次會議,重新強調階級斗爭。毛澤東在會上反復論述階級斗爭問題,他的講話后來被概括為黨在社會主義時期的基本路線。八屆十中全會因此成為階級斗爭嚴重擴大化、最終導致10年內亂的重要轉折點,也成為毛澤東10年探索走向誤區的重要轉折點。全會以后,毛澤東贊同、支持經濟調整工作,保証了后3年經濟調整的繼續進行。但是,他思考、探索的重心已逐漸由經濟工作偏向社會主義發展的政治方向,並把1957年以來逐步形成的“左”傾指導思想進一步系統化,提出了以階級斗爭為綱、進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大思路。10年探索由此步入誤區。
二、毛澤東探索中的若干理論得失
毛澤東在探索實踐中,進行了反復、深入的理論思考,提出了一系列關於社會主義的思想和主張,其中有很多涉及社會主義基本理論問題。對毛澤東在若干基本理論問題上的得失作一點具體分析,有助於我們理解毛澤東的探索。
一、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矛盾的學說
毛澤東堅持用唯物辯証法的對立統一規律觀察社會主義社會,先后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和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中,系統地闡述了社會主義社會矛盾的學說。
第一,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毛澤東指出,社會主義社會同樣充滿矛盾,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社會主義的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發展是相適應的﹔但是,它們又很不完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同生產力、經濟基礎的發展又是相矛盾的。社會主義基本矛盾這種又相適應又相矛盾,既有基本適應的方面又有不適應的方面,同舊社會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和情況,它們不是對抗性的矛盾,可以通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得到解決。社會基本矛盾的不斷解決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
第三、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根本原則和一系列方針政策。人民內部矛盾是一個涉及各個領域、各個方面的廣泛的概念,具體的處理方針也各不相同。毛澤東提出,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則,在總體上採取民主的、說服教育的方針,並具體化為“團結一批評一團結”這個公式。在各個具體方面,採取不同方針,在經濟工作中,實行工農業並舉,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關系上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在科學文化藝術事業中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等等。
毛澤東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矛盾的學說,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第一次系統地論述了社會主義社會矛盾問題,指出社會主義基本矛盾可以通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得到解決,這就從理論上回答了社會主義優越性的根本之所在,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通過經濟、政治體制改革,不斷完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某些方面,從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
毛澤東這一學說也還有不盡完善之處,主要是:第一,沒有從基本矛盾的分析中正確地引申出社會主要矛盾,並進而在理論上確立、在實踐中堅持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生產力、中心工作是經濟建設。毛澤東正確地分析了社會主義基本矛盾及其性質和情況,但是,社會主義基本矛盾如何不斷解決?基本矛盾的集中表現即主要矛盾是什麼?毛澤東沒有明確論述這些問題。理論上的不徹底,使毛澤東很快就改變了八大關於主要矛盾基本正確的判斷,並提出兩個階級兩條道路斗爭是主要矛盾這樣一個在理論和實踐上都非常錯誤的論斷。第二、沒有強調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制度化、法制化。這是毛澤東在實踐中一再混淆兩類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關於社會主義發展階段和我國經濟發展戰略
毛澤東針對當時存在的混淆集體和全民所有制、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界限,急於過渡到全民所有制和共產主義的錯誤,闡述了他的社會主義發展階段和我國經濟發展戰略的思想。
第一、關於社會主義發展階段。毛澤東認為,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是經濟發展上程度不同的兩個階段,由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是一個相當長相當復雜的發展過程,其間都是社會主義社會﹔社會主義分為不發達的和比較發達的社會主義兩個階段,“后一階段可能比前一階段需要更長的時間”﹔由集體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過渡,由社會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都必須以一定程度的生產力發展為基礎,因此,我們必須首先熱衷於發展生產力,大力實現工業化,而不應當無根據地宣布人民公社立即實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進入共產主義。毛澤東這一思想的理論意義在於,它把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階段的理論相對具體化了﹔強調了發展生產力對社會主義的重要作用,觸及到了社會主義本質的問題。這對糾正當時急於過渡的錯誤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毛澤東對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理解和認識,從理論上說,還沒有超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設想和預測。
第二,關於我國經濟發展戰略。毛澤東的基本思想:一是現階段我國是社會主義社會,我國社會主義還處在不發達階段,人口多,底子薄,經濟落后,物質基礎薄弱。二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大致要分為兩個階段。大躍進以前,毛澤東曾設想,我們可能經過3個五年計劃建成社會主義社會,但要建成一個強大的高度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國家,就需要幾十年艱苦努力,比如說50年時間,即本世紀的整個下半世紀。大躍進以后,他又提出我國經濟發展“兩步走”的設想:第一步,從第3個五年計劃(1966年起)開始,用15年時間,即在1980年以前,建成一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第二步,在本世紀內,全面實現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使我國國民經濟走在世界的前列。后來,隨著實踐的發展,毛澤東又指出:“建設強大的社會主義經濟,在中國,50年不行,會要100年,或者更多的時間”【注:《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27、828頁。】。
毛澤東的上述思考,對鄧小平提出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和國民經濟“三步走”的發展戰略,無疑具有重要的借鑒作用。但它們仍具有不同的意義。首先,毛澤東對我國經濟的落后現狀,特別是改變這種落后現狀的艱巨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即對經濟建設的長期性認識不足。他曾特別強調:“我在七千人大會上的講話,講到建成社會主義要50年、100年或更多的時間,講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要人們懂得,有資產階級存在,不要忘記還有階級斗爭”【注:顧龍生編著:《毛澤東經濟年譜》,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569頁﹔第535、549頁。】。在他看來,由於階級斗爭的存在,兩個階級、兩條道路的問題沒有最終解決,資本主義還有復辟的危險,所以社會主義建設是長期的。其次,毛澤東雖然看到了經濟建設的長期性,但他又積極主張縮短建設時間,並認為這是可能的。他曾多次提出,希望搞建設不要像民主革命花那樣長的時間,民主革命花費了28年才搞成功。搞建設是不是可以隻搞20年或22年,比民主革命縮短8年或6年。這種設想,現在看起來,我們大家都覺悟了,就可以縮短時間。顯然,這還是對經濟建設的長期性估計不足,還是急於求成。
三、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商品經濟問題
毛澤東對商品經濟理論作過許多重要論述,其中既有精辟的思想,也有明顯的失誤。
第一,廢除商品是違背經濟規律的,必須利用商品經濟為社會主義服務。針對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中黨內有些人企圖過早取消商品經濟,直接過渡到產品經濟和調撥制度的錯誤觀點,毛澤東曾在第一次鄭州會議上指出:“避開使用有積極意義的資本主義范疇——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價值法則等來為社會主義服務,這是對馬克思主義不徹底不嚴肅的態度”。他認為,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要有計劃地大力發展商品生產,因為中國是商品經濟很不發達的國家,很需要有一個發展商品生產的階段。不僅如此,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還是農民唯一能夠接受的形式,因而是團結農民,鞏固工農聯盟,引導農民發展社會生產,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唯一形式。
第二,不能把商品生產同資本主義生產混為一談。毛澤東批評有些人一談商品即認為是資本主義這樣一種錯誤思想,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產,要看它同什麼經濟形式相聯系,商品生產和資本主義相聯系是資本主義商品生產,和社會主義相聯系是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商品生產不會將我們引導到資本主義,因為社會主義社會已經沒有了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即生產資料資本主義所有制變成了全民所有制,在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領域佔統治地位的是國家和人民公社,資本家已經被排擠出去,這同資本主義是有本質區別的。這些論述表明,商品生產、商品流通等作為經濟形式不應當有所謂“姓資姓社”問題。
第三,商品生產的命運和社會生產力水平有密切關系。毛澤東贊同斯大林關於商品生產存在的原因是兩種所有制並存的論述,但認為它不全面。他認為,商品生產的命運,最終和社會生產力水平有密切關系。因此,即使是過渡到了單一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如果產品還不很豐富,某些范圍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仍然有可能存在。把商品生產的命運同生產力發展水平相聯系,這在理論上前進了一大步。
毛澤東的商品經濟觀也還帶有明顯的時代局限。首先,對商品經濟本質屬性的認識不正確。毛澤東始終把商品經濟看作為“資本主義范疇”,認為它在社會主義社會“還有積極意義”,還是引導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鞏固工農聯盟的唯一工具,因而不能“過早地”否定它。在這一點上,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我們黨包括毛澤東受到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傳統觀念的影響,照搬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觀點,認為社會主義是計劃經濟,資本主義是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同商品經濟、市場經濟本質上不相容。正因為如此,毛澤東在商品經濟的理論和實踐中產生了難以克服的矛盾:在理論上,商品經濟在社會主義還有存在的必要,還有用,還要利用它﹔但因為它屬於“資本主義范疇”,因此不能讓其“自由”,“充分”地發展,必須加以限制,並逐步縮小其范圍和作用。在實踐中,由於我國經濟落后,商品經濟原本就不發達,特別是當經濟遇到困難時,國家要利用它,以便發展生產、度過難關,此時就常常放寬政策,允許其適當發展﹔每當生產有所發展,商品經濟活躍,經濟形勢好轉時,又擔心其進一步發展會產生資本主義因素和資產階級分子,此時就常常收緊政策,限制其發展。總之,毛澤東的基本思路是“利用商品經濟”。對商品經濟本質屬性的不正確看法,妨礙了毛澤東對客觀經濟規律的認識和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探索。
其次,對商品經濟存在原因及歷史命運的認識仍有片面性。毛澤東正確地指出了商品經濟的命運同生產力水平有關。但是,他認為,當一切生產資料都歸國家所有,社會產品大為豐富而中央組織有權支配一切產品的時候,商品經濟就可能不必要而消失。顯然,這樣的認識還是片面的。因為商品經濟的基礎不僅僅是兩種所有制的並存和生產力不夠發達、產品不夠豐富,更重要的是社會分工的存在與發展。應該說,隻要有社會分工,就必然會有商品經濟,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在一定歷史階段又集中表現為社會分工的發達。社會主義社會是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經濟形式並存的社會,同時又是社會化大生產和社會分工比以往更為發達更為普遍的社會。千差萬別的社會分工和社會需求,數不勝數的經濟實體和利益要求,隻有通過日益發達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才能得到滿足。這不僅說明商品經濟在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的根本原因及其歷史命運,同時也表明商品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本質屬性之一,是社會經濟不可逾越的階段,沒有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我們就無法建立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
三、毛澤東探索失誤的主觀原因
毛澤東把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開創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改造道路。但是,為什麼當他以同樣的理論勇氣和實踐精神探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時,卻歷經曲折,終未成功?客觀的歷史條件當然不應忽視。然而,相比之下,毛澤東主觀方面的因素,即理論上的失誤是更加重要、更加深刻的原因。從根本上說,毛澤東主觀方面的原因就是對“什麼是社會主義,如何建設社會主義”這一根本問題沒有完全搞清楚。毛澤東在這方面的失誤主要表現為:
一、對馬克思主義某些理論產生了誤解,追求某種空想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目標。
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際,特別是大躍進運動興起之后,毛澤東對在中國建設一個什麼樣的社會主義,開始形成了一個比較明確的思路,這就是從人民公社到“五七指示”所展示的理想社會藍圖。對1958年大躍進運動中出現的工農商學兵、政治經濟社會結合在一種組織內的“一大二公”的農村人民公社,毛澤東曾寄予了無限的希望,認為找到了一條社會主義建設的“新道路”,人民公社“有深厚的社會階級根源”,是我們的方向,是我國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實現集體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過渡、社會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最好的組織形式,甚至也是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單位。在實踐中,雖然他也多次糾正已經覺察到的錯誤,但是在堅持人民公社的根本指導思想上,他始終不改初衷,直至去世。如果說人民公社實行多年主要是在農村,那麼1966年的“五·七指示”所提出的亦工亦農、亦文亦武、亦商亦學的模式,就不僅僅限於農村,而是各行各業、全社會為之奮斗的理想和綱領。
這種帶有明顯空想社會主義色彩的目標模式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的現實狀況是相悖的,它大大地超越了我國社會發展的歷史階段。這個目標模式是毛澤東“以蘇為鑒”、堅持走自己的路,但卻脫離我國生產力水平、背離大多數人的切身利益來設計社會主義道路的結果。它反映了毛澤東對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某些理論、某些預測的誤解或教條式的理解,例如,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實行單一的全民所有制和大規模的社會化大生產﹔關於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沒有商品和貨幣關系、實行有計劃的產品經濟的社會,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不借助於價值形式﹔關於消除三大差別和向共產主義高級階段的過渡﹔關於按勞分配中等量勞動相交換原則所體現的“資產階級權利”﹔等等。此外,它也反映了毛澤東在追求理想社會目標時,受到空想社會主義思想、中國歷史上“大同世界”理想、甚至農民階級原始社會主義的“五斗米道”的某些思想影響。這一切加上改變落后面貌的急切心理,使毛澤東難以清醒地認識到理想和我國現實之間的巨大差距,難以提出真實反映我國生產力要求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和切實可行的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因而也就找不到通往理想目標的正確道路。
二、對社會主義本質的理解產生了偏差。
毛澤東對社會主義本質理解的偏差,正如鄧小平所指出的那樣,“就是忽視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是說他不想發展生產力,但方法不都是對頭的,例如搞‘大躍進’、人民公社,就沒有按照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律辦事”【注:《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頁。】。毛澤東發展生產力的方法不對頭,主要表現為:
第一,對社會主要矛盾判斷的失誤,試圖通過階級斗爭推動生產力發展。眾所周知,毛澤東對八大關於主要矛盾基本正確的判斷曾表示了認同,他也曾多次論述過我們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是由階級斗爭到自然界斗爭,由革命到建設,由過去的革命到技術革命和文化革命。但是,波匈事件和反右派斗爭以后,毛澤東的思想發生了變化,他對社會主要矛盾作出了錯誤判斷,誤認為在整個社會主義時期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仍然是社會的主要矛盾﹔解決這一矛盾,是防止資本主義復辟、建設社會主義的根本保証,是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根本動力。因此,他強調了政治對於經濟工作的“統帥”作用,提出了一個“以階級斗爭為綱”的政治路線,試圖通過“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等一系列政治革命和思想革命,解決兩個階級、兩條道路的矛盾,並以此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即“抓革命、促生產”。簡言之,這就是用階級斗爭搞經濟建設。這樣做的結果,使階級斗爭成了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中心工作,經濟建設即發展生產力反倒成了第二位的工作,成了階級斗爭的附屬物。
第二,沒有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來考慮經濟建設的具體道路和實際步驟,試圖通過不斷提高公有制程度來推動生產力發展。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生產力發展水平而言,從現代的社會化大生產到落后的手工勞動一應俱存。這表明,我們所實行的一切方針政策,都必須符合初級階段生產力的實際狀況,在所有制形式、分配形式和經營管理體制方面,既要堅持以公有制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堅持計劃與市場相結合,同時又要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手段,不應強求一律、搞“一刀切”,更不能認為公有制規模越大、程度越高、生產關系越純潔越好。毛澤東的失誤就在於他實際上把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優越性絕對化了,誤認為公有制規模越大、程度越高、生產關系越純潔越有利於生產力發展,甚至誤將實現“全面的全民所有制”作為建成社會主義的首要標准。這就使我們所採取的方針政策和實際步驟常常脫離生產力的具體狀況和實際要求。事實上,公有制規模的大小和程度的高低,生產關系的先進與否,都應當取決於一定的生產力的具體狀況,服從於一定的生產力發展的實際要求,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並非越大越高越純越好。
第三,忽視經濟建設的客觀規律,試圖用大規模群眾運動,即“大躍進”的方式搞經濟建設。毛澤東對我國經濟文化的落后狀況是相當清楚的,正因為如此,他有一種強烈的“落后就要挨打”的緊迫感,迫切希望能高速度地發展生產力,盡快把經濟建設搞上去,徹底改變我國經濟技術的落后狀況。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他忽視了或者說不了解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夸大了或者說過高地估計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對發展生產力的作用。認為搞建設和打仗差不多,群眾的干勁和勞動熱情是最重要的條件,像我們這樣一個國家,有人多、大國、資源、蘇聯經驗等條件,不會不躍進的。因此,隻要充分發動群眾,搞各種各樣的全黨“大辦”,就一定能迅速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就是依靠這種群眾運動的方式來推進的。事實証明,這種方法不但不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隻能造成生產力的嚴重破壞。
三、在實際工作中判斷是非的標准上被“姓資姓社”問題所困擾。
所謂“姓資姓社”問題,表現在經濟建設上就是能否大膽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一切反映現代社會化生產規律的先進經營方式、管理方法等,為社會主義服務。長期以來,這是束縛我們的一個無形的思想枷鎖。毛澤東在這方面的失誤主要表現為:
第一,把某些屬於現代社會化生產所共有的經濟形式視為資本主義所獨有而加以排斥。在這方面,最為典型的就是對計劃與市場的態度。長期以來,我們視計劃經濟為社會主義經濟的本質特征和唯一形式而一再加強,視市場經濟為資本主義經濟的本質特征而完全排斥。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建立起來的單一的計劃經濟體制,嚴重地束縛了我國經濟的發展活力。這也是我們一直未能從根本上突破蘇聯模式的症結所在。事實上,“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注:《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3頁。】。
第二,把一些本來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形式當作資本主義的東西加以限制或排斥。例如,按勞分配及其表現形式的工資制、貨幣交換等,本來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分配形式,但是由於對馬克思主義某些理論、某些概念的誤解,認為它們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所不同的只是所有制變更了,甚至認為這是林彪一類修正主義者上台搞資本主義制度的基礎,因此,“隻能在無產階級專政下加以限制”。
第三,把一些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點的經濟形式、經營管理方式視為資本主義性質的東西來批判或否定。例如,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公有制經濟佔主導地位的前提下,應當允許包括私營經濟、個體經濟在內的多種經濟形式的存在與發展,這既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補充,又是搞活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徑。但是,長期以來,我們把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經濟,不承認它們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有積極作用,還是國民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允許其存在與發展。
第四,對某些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手段不敢取其所長,大膽引進,為社會主義服務。例如,我國經濟發展長期受到資金不足、設備老化、技術和管理落后、經濟缺乏活力的制約。但是,我們卻不敢採取放手引進的政策,到國際市場和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去引進,或者實行開放,創辦“經濟特區”,實行某些優惠和特殊政策,吸引大批外資和外商,為發展經濟服務。在進行國際經濟交往中也常常對“姓資”者或敬而遠之,或拒之門外。1970年8月,毛澤東在接見來自某資本主義國家的外賓時曾說過這樣的話:“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既然叫社會主義,就不應要求跟你們搞合營,這個道理很清楚”【注:顧龍生編著:《毛澤東經濟年譜》,第648頁。】。這種說法表明,好像隻要是社會主義國家,就不能利用資本主義國家的資金、技術、人才和先進的管理手段來發展國民經濟,不可能同資本主義國家進行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合營、合作,當然更不可能讓外商到社會主義國家來辦什麼“合資”或“獨資”企業了。顯然,這是一種片面的看法。
(作者單位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199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