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典范——從陳雲對黨史上重要人物的評價談起
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典范
——從陳雲對黨史上重要人物的評價談起
徐行 翟永冠
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客觀評價黨史人物是每一名黨史和國史工作者的基本責任﹔尊重歷史,實事求是,是我們研究黨史、評價黨史人物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然而,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社會上和學術界一些人對中國共產黨歷史上重要人物的評判,缺少客觀求實的態度,多是主觀臆斷,絕對否定或肯定,存在著歪曲、丑化、拔高、吹捧等現象,特別是一些有爭議的人物,常被臉譜化和被妖魔化,混淆了是非,擾亂了人們的思想,不利於社會和諧。
如何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公正地評價黨史上的重要人物,還歷史人物的本來面目?這方面陳雲同志為我們做出了光輝的典范。粉碎“四人幫”以來,陳雲在不同場合對新中國的開創者毛澤東的歷史功績和所犯錯誤做出過一分為二的客觀評析,對周恩來、劉少奇、李先念、瞿秋白、潘漢年等黨的杰出領導人的歷史貢獻給予充分肯定,對林彪、四人幫、康生等黨史上的反面人物也做出了准確的評判。從陳雲對黨史重要人物的評價中可以看出他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把握主流,一分為二﹔有錯必糾,還原真相﹔明辨是非,客觀評判。其主導思想就是要實事求是地恢復被曲解了的黨史人物的本來面目。
一、把握主流,一分為二
毛澤東是領導人民創建新中國的中共第一代領導核心的帶頭人,其在中共黨史上的重要地位是眾所周知的。但是如何評價毛澤東一生的功績與他在晚年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犯的“左”的錯誤,社會上和學術界長期存在爭議。主要有兩種錯誤傾向:一種是搞“兩個凡是”,把毛澤東的講話和寫的文章當成教條,不承認也不糾正毛澤東晚年的錯誤﹔另一種錯誤傾向是借口批判毛澤東晚年的錯誤,竭力貶低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否定毛澤東的歷史地位。
對毛澤東的評價關系到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如何評價的問題。陳雲堅決地反對了兩種錯誤傾向,他認為我們必須正確對待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必須完整地准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的實質,對毛澤東思想和毛澤東的歷史地位作出符合實際的、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准確評價。
陳雲對毛澤東評價的基本觀點就是:把握主流,一分為二。他認為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推翻壓在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結束了近代中國遭受列強凌辱的落后挨打的局面,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國家,這是我們黨的歷史主流,也是評價毛澤東的最基本依據﹔無論我黨經歷了多少挫折,黨的領袖犯過何種錯誤,但是人無完人,瑕不掩瑜,要分清功過是非誰佔主導地位。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實事求是,恰如其分。陳雲和鄧小平等黨的第二代領導核心對毛主席一生的功過是非做出的客觀評價是:毛澤東的功績是第一位的,錯誤是第二位的,毛主席晚年犯有“左”傾嚴重錯誤,“但是,毛澤東同志的錯誤終究是一個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所犯的錯誤。”①[①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5頁。]這一結論被寫進了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上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決議》中。
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決議》的形成過程中,特別是在對毛澤東功績和晚年錯誤的准確定位上,陳雲做出了重要貢獻。1980年7月3日,中央書記處討論“歷史決議”起草時,胡喬木轉達了陳雲的意見,他說:“陳雲同志講,一定要在我們這一代人還在的時候,把毛主席的功過敲定,一錘子敲定,一點一點講清楚。這樣,黨的思想才會統一,人民的思想才會統一。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將來就可能出赫魯曉夫,把毛主席真正打倒,不但會把毛主席打倒,而且會把我們這些作含糊籠統決議的人加以否定。因此,必須對這個問題講得很透徹。”②[②《胡喬木傳》編寫組編《胡喬木談中共黨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頁。]“敲定“是什麼意思呢?陳雲曾解釋說:“‘敲定’是上海話,敲是推敲的意思,定是確定的意思,就是說,反復推敲,反復斟酌,使它能夠站得住,經得起歷史的檢驗。”③[③《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頁。]
陳雲認為毛澤東對中國革命的勝利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他在黨內的威望是通過長期的革命斗爭實踐建立起來的。必須堅決反對有的人借批評毛澤東晚年錯誤的名義,否定他的歷史地位,丑化毛澤東的形象。1981年3月,陳雲再次闡述了他對“歷史決議”起草意見,他說:“需要寫上黨成立以來六十年中間毛澤東同志的貢獻,毛澤東思想的貢獻。因此,建議增加回顧建國以前二十八年歷史的段落。有了黨的整個歷史,解放前和解放后的歷史,把毛澤東同志在六十年中間重要關頭的作用寫清楚,那麼,毛澤東同志的功績、貢獻就會概括得更全面,確立毛澤東同志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據。說毛澤東同志的功績是第一位的,錯誤是第二位的,說毛澤東思想指引我們取得了勝利,就更能說服人了。”④[④《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頁。]
在評價毛澤的問題上,陳雲把握和抓住了主流,但也不是一味強調其功績的一面的,他堅持一分為二看問題。1979年3月6日,陳雲在會見來訪的馬來亞共產黨總書記時指出“關於對毛澤東的評價問題,‘文化大革命’不能說毛澤東沒有一點責任,但我們對毛澤東的評價不會像赫魯曉夫對斯大林那樣。在這個問題上,要平心靜氣,要掌握分寸,慎重考慮,不能感情用事。這不僅是中國的問題,也是世界的問題”⑤[⑤《陳雲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37-238頁。]陳雲還具體分析了毛澤東晚年錯誤的症結所在,他曾同負責起草“歷史決議“的胡喬木談到“毛主席的錯誤問題,主要講他的破壞民主集中制,凌駕於黨之上,一意孤行,打擊同他意見不同的人,著重寫這個,其他的可以少說”他舉例說“‘反冒進’不是一次實踐嗎?中央同志全都參加了,毛澤東來了一個反‘反冒進’,結果鴉雀無聲了。”⑥[⑥《胡喬木傳》編寫組編《胡喬木談中共黨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頁。]
陳雲還客觀分析了毛澤東和黨的工作失誤的責任問題,他認為對於我們黨1958年后出現的問題,“毛主席的責任是主要的,”但也有客觀環境和黨的領導集體的影響因素。他尖銳地指出“黨中央作為一個教訓來說,有責任,沒有堅決斗爭:假如中央常委的人,除毛澤東外都是彭德懷,那麼局面會不會有所不同?應該作為一個黨中央的集體,把自己的責任承擔起來”。①[①《陳雲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頁。]
總之,在毛澤東的評價問題上,陳雲既充分肯定了他的偉大功績,又指出他晚年的錯誤,這就妥善地解決了在糾正毛澤東錯誤的同時,堅決維護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堅持毛澤東思想這個重要問題,真正堅持了我們黨的實事求是原則。陳雲同志的正確主張為我們科學地評價黨的領袖人物和研究黨史指明了方向,確定了毛澤東作為一個偉大的革命家在中國共產黨歷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上應有的地位。
二、有錯必糾,還原真相
在新中國成立后的一段時期,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由於階級斗爭的擴大化和“四人幫”等人的興風作浪,制造了不少冤假錯案。粉碎四人幫后陳雲明確主張堅持有錯必糾方針,還原歷史真相和歷史人物的本來面目,為被冤屈的同志平反。在他的積極推動下,黨中央先后為劉少奇、彭德懷、陶鑄、薄一波、潘漢年等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平了反。在為冤假錯案平反過程中,陳雲點評了這些在黨史上發揮過重要作用的人物,從中也使我們學到了他的實事求是精神。
在解決“文革”中和歷史遺留的冤假錯案問題上。陳雲領導中紀委親自解決了建國后第一大冤案—劉少奇冤案的平反工作,並對劉少奇的歷史功績做出了公正的評價。
1978年12月,陳雲在家中親切會見王光美及其子女。陳雲認為劉少奇的冤案,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是黨和國家的事情。他的這個案子是要平反的。”②[②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1頁。]陳雲積極催促有關部門復查劉少奇案件,1979年2月23日,陳雲批示:“中央辦公廳應正式通知中組部、中紀委合作查清劉少奇一案。”③[③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1頁。]1979年3月6日,他在會見外賓時說:“專案材料說劉少奇1929年在沈陽擔任滿洲省委書記時被捕后,組織被破壞,供出一些人,沒有那麼回事,不是事實”。“劉少奇出來后,還向中央作過報告,黨組織並沒有被破壞。”④[④張曙《陳雲與劉少奇冤案的平反》,載《縱橫》,2006年第3期。]
在陳雲的積極推動下,中紀委與中組部共同成立了劉少奇案件復查組,對劉少奇一案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復查。經過一年時間,逐項調查核實和駁斥了原來扣在劉少奇頭上的叛徒、內奸、工賊等罪名。向中央作出了實事求是的復查報告。據此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決定:撤銷八屆十二中全會作出的決議,為劉少奇徹底平反昭雪,恢復名譽,同時對受牽連的人和事,凡屬冤假錯案的一律平反。
除劉少奇外,陳雲還實事求是地評價了陶鑄、王鶴壽、彭德懷、薄一波等同志為黨的事業做出的貢獻,使一批黨的優秀干部得以平反。
在1978年11月中共中央召開的工作會議上,陳雲做了一個有重要歷史意義的發言,他在會議東北組的發言中首先提出了文革中制造的所謂薄一波等61人叛徒集團一案,他實事求是地証明:“他們出反省院是黨組織和中央決定的,不是叛徒。1937年7月7日中央組織部關於所謂自首分子的決定這個文件,是我在延安任中央組織部長以前作出的,與處理薄一波同志等問題的精神是一致的。……在1941年也寫過一個關於從反省院出來履行過出獄手續,但繼續干革命的那些同志,經過審查可給以恢復黨籍的決定。這個決定與‘七七決定’精神是一致的。這個決定也是中央批准的。”他明確主張:對於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錯誤定為叛徒的同志應給以復查,如果並未發現有新的真憑實據的叛黨行為,應該恢復他們的黨籍。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當時由黨組織決定在敵偽政權中任職,掩護我黨我軍的工作,這些黨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定為叛徒的,也應復查,對並無背叛行為的同志應恢復黨籍。①[①《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233頁。]
對陶鑄、王鶴壽歷史上的被捕出獄問題,早在1978年1月3日,陳雲就致信華國鋒等黨的領導人,轉交了胡耀邦關於王鶴壽歷史問題的信,並指出:“王鶴壽是1937年7月國共合作時我黨從國民黨監獄中要出來的。在審查七大代表資格時,從當時的所有材料看,他的歷史是清楚的。建議由中組部把他的材料再審查一次,並把他調回北京治病。”②[②《陳雲與中央紀委》編寫組編《陳雲與中央紀委》,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62頁。]在1978年11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再次指出:“陶鑄同志、王鶴壽同志等是在南京陸軍監獄堅持不進反省院,直到七七抗戰后由我們黨向國民黨要出來的一批黨員,他們在出獄前還堅持在獄中進行絕食斗爭。這些同志,現在或者被定為叛徒,或者雖然恢復組織生活,但仍留著一個尾巴,例如說有嚴重的政治錯誤。”他認為應“把問題放到當時的歷史情況下去考察,作出實事求是的結論。”③[③《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4頁。]
在這次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還就1959年廬山會議把彭德懷錯誤地定為反黨集團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認為這是個錯案,“彭德懷是擔負過黨和軍隊重要工作的共產黨員,對黨貢獻很大,現在已經死了。過去說他犯過錯誤,但我沒有聽說過把他開除出黨。既然沒有開除出黨,他的骨灰應該放到八寶山革命公墓。”④[④《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4頁。]
陳雲還對文革中和文革前遭受冤屈的黨和軍隊的卓越領導人瞿秋白、張聞天、肖勁光等做出過正確客觀的評價,幫助他們平反昭雪。對於瞿秋白在獄中寫了《多余的話》,陳雲認為,看人要看主流,看全面,他無非就是寫了個《多余的話》,有消極的東西,但臨死前還高喊口號“共產主義萬歲”、“共產黨萬歲”。在八七會議上,他是反對陳獨秀的,他的“左”傾錯誤路線時間不過半年。⑤[⑤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4頁。]在張聞天夫人劉英要求給張聞天做政治結論的信上,陳雲批示:“完全應該”,並親自主持了張聞天的追悼會。⑥[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5頁。]對加在肖勁光頭上的不實之詞,陳雲曾致信鄧小平,“肖勁光平反不要留尾巴。”“肖勁光是受四人幫迫害的。”他還親自給肖勁光文集提寫了“一代元戎”的書名,反映了他對肖勁光歷史功績的充分肯定。⑦[⑦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6頁。]
對於在“文革”前發生的潘漢年冤案,陳雲也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盡力促成了此案的平反,使人了解了潘漢年的歷史功績。在黨內,由於工作關系,陳雲與潘漢年很熟悉,他知道潘漢年對黨是忠誠的,歷史上對黨的事業做出了很大貢獻。但是1955年后,潘漢年被認定是“長期暗藏在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內部的內奸分子”,后被長期關押,開除出黨,淒然病逝。陳雲對潘漢年的所謂“歷史問題”,始終是有懷疑的,“文革”結束后陳雲便抓緊時間督促潘漢年案的復查。在收集了大量材料的基礎上,1981年3月1日,陳雲給中共中央其他幾位領導人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與潘漢年同案人的材料,這些材料,並無潘投敵的確証。而且對於劉曉、劉長勝等同志能在上海保存下來提供了潘並未投敵出賣組織或某一個同志。”陳雲提議中央對潘漢年一案正式予以復查,並提出“這件事如中央同意,可交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辦理。”①[①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33-1534頁。]
陳雲的提議得到了鄧小平等人的贊同。中紀委經過一年多的調查,用確鑿的實事証明:潘漢年是“內奸”的結論不能成立,應予否定。1982年8月23日中央發出通知,為潘漢年平反昭雪、恢復名譽。此后,陳雲考慮到一個更深遠的問題:這就是黨內雖然已經給潘漢年平反,但他長期做秘密工作,外界對他了解很少,應該向黨內外宣傳潘漢年的歷史功績。11月9日陳雲致信夏衍,請他寫文章登在《人民日報》上,“要使人知道潘漢年同志是一個好同志。”②[②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35頁。]
三、明辨是非,客觀評判
陳雲對黨史上各種人物的功過是非是依據當時的客觀環境作出歷史評判的。他是非分明,判斷准確,對於黨內同志不因后來犯錯誤而否定其前期的功績﹔對於野心家和反革命集團分子,則以銳利的眼光剝去其偽裝,讓廣大群眾認清其本來面目。從陳雲對周恩來、李先念等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高度稱贊、對華國鋒等同志功過的客觀評價、對康生、四人幫的批判上清楚地反映了他的基本立場,表明了他所堅持的實事求是原則。
周恩來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是黨的全國人民愛戴的卓越領導人。但是四人幫在“文革”中利用國民黨搞得陰謀事件借題發揮,企圖達到打到周恩來的目的。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下,陳雲不顧個人安危仗義直言,實事求是地闡明歷史真相。1972年6月13日,在中央召開“批林整風匯報會”,周恩來面臨著很大壓力,陳雲挺身而出,針對江青一伙抓住不放的所謂“伍豪啟事”發言說:我當時在上海臨時中央,知道這件事的是康生同志和我。對這樣歷史上的重要問題,共產黨員要負責任,需要向全黨、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採取負責的態度,講清楚。這件是完全是國民黨的陰謀。同日,他又寫了書面發言,再次說明,“這件事我完全記得,這是國民黨的陰謀。”③[③張遠航、劉晴主編《陳雲珍聞》,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561-562頁。]
對於周恩來在文革中發揮的積極作用,陳雲給予了公正客觀的評價。1979年1月4日,他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十多年來,林彪、‘四人幫’的破壞是很大的,那時候開會就是翻語錄本,‘萬壽無疆’還要喊三次,什麼早請示晚報告,打電話要先念語錄本。這些東西都是周恩來同志制止住的。沒有周恩來同志,‘文化大革命’的后果不堪設想。他保了很多同志下來,我們這些人都是他保的嘛!”①[①《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頁。]
無產階級革命家李先念1992年去世后,陳雲專門寫了悼念李先念的文章,高度評價了李先念一生的重要功績。他評價說:“先念同志從紅軍時代起就是一位久經沙場、英勇善戰的將軍,在長期的武裝斗爭中,他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勛。”“文化大革命”期間,先念同志在十分艱難的情況下,協助周總理主持全國財經工作,使一大批在建和新建項目得以建成或加快了建設進度,其中包括攀枝花鋼鐵廠、武鋼一米七軋機、十三套大化肥、四套大化纖、焦枝鐵路、襄渝鐵路和勝利油田等,繼續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打基礎。”“在粉碎‘四人幫’這場關系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斗爭中,先念同志同葉帥一樣起了重要作用。”②[②陳雲:《悼念先念同志》,載1992年7月23日《人民日報》。]
東漢哲學家王充說過:“譽人不增其美,毀人不益其惡。”陳雲在評價黨內人物時完全做到了這一點。對粉碎“四人幫”發揮重要作用,但又犯有錯誤的華國鋒、汪東興等黨內同志,他皆做出了公正客觀的評價。1980年11月11日陳雲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發言指出:揪出“四人幫”,是華國鋒對黨的“一個很大的貢獻”。那時,華國鋒“是負主要責任的”。但是,揪出“四人幫”以后,我們黨沒有能夠實現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這樣的局面,使人“大失所望”。③[③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7頁。]
對汪東興的功過,陳雲客觀地評價說:汪東興同志在抓“四人幫”這件事上是出了力的。“對汪東興同志在這件事上出了力,黨是應該記錄在案的。但是汪東興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直到八屆十二中全會前后,是有錯誤的,也是欠了帳的。”陳雲認為汪東興對文化大革命中的錯誤及粉碎四人幫后出現的一些不正常事情應該有所檢討和說明,對這些問題也應記錄在案。④[④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494-1495頁。]
在十一屆五中全會上,陳雲闡明:不犯錯誤的人是沒有的,不贊成對犯錯誤的同志扭住不放。他認為“我們應該全面地考察一個干部。所謂全面是什麼呢?我們看到這個同志犯了什麼錯誤,也應該看到他在黨內做過什麼好事,這是一個方面。第二個方面,必須看到當時黨內的整個情況,這些同志是在當時的情況之下犯的錯誤。”⑤[⑤《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1頁。]
即使對林彪這樣一個特殊的人物,陳雲也沒有片面地單純否定他。陳雲在接見《遼沈戰役》劇組時客觀地指出:“林彪雖然在以后的政治上犯了嚴重錯誤,但要把林彪的功過與錯誤分開,要把戰爭時期和建國以后分開,要把軍事與政治分開。特別是在軍事上,林彪對中國革命人民的解放戰爭,做出過重大貢獻。今后在表現這方面的題材時,一定要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原則,功過是非分開,不要因為以后的政治錯誤就否定以前的歷史功績,那樣做會傷害許多人的。”⑥[⑥《陳雲與中央紀委》編寫組編《陳雲與中央紀委》,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08頁。]
對林彪集團和四人幫反革命集團,陳雲主張區別對待和處理。陳雲曾對浙江省委書記鐵瑛說:處理四人幫與處理林彪反革命集團要有區別,四人幫這些人禍國殃民,文化大革命十年干盡壞事。而在戰爭年代,他們也沒有任何戰功。林彪反革命集團則有些不同,他們主要是部隊的。像黃、吳、李、邱他們,包括林彪,過去這些人都打過許多仗,也立過各種戰功。他們現在犯了罪,應該處理,但與四人幫應該有所區別。①[①《陳雲與中央紀委》編寫組編《陳雲與中央紀委》,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32頁。]
對文革中積極參與“四人幫”反革命集團活動、制造了許多冤假錯案的康生,陳雲同志目光犀利,判斷准確,用大量史實揭開了康生的真面目,摘下了帶在他頭上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和反修戰士”的桂冠。在1978年11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指出:“文化大革命初期,康生同志是中央文革的顧問,康生同志那時隨便點名,對在中央各部和全國各地造成黨政機關癱瘓狀態是負有重大責任的。康生同志的錯誤是很嚴重的,中央應該在適當的會議上對康生同志的錯誤給以應有的批評。”②[②《陳雲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4頁。] 1979年3月6日,陳雲在會見來訪的馬來亞共產黨總書記時再次指出:“康生犯過兩次大的錯誤,都是極‘左’。一次是在延安整風后期搞‘搶救運動’﹔一次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亂點名,大概點了600個人以上,都是高級干部。他對中央和地方黨政各級機關的癱瘓負有很大責任,是有民憤的。”③[③《陳雲與中央紀委》編寫組編,《陳雲與中央紀委》,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頁。]正是在陳雲的准確評判下,中紀委認真調查了康生的問題。中共中央根據中紀委的審查報告作出決定,開除康生的黨籍,撤銷在他死時所致的悼詞,揭開了他的真實面目。
四、結語
陳雲對黨史上重要人物的客觀評價,恢復了歷史人物的本來面目,給全黨樹立了實事求是的典范,使學術界和社會各界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啟示。陳雲對於許多重大歷史問題的基本觀點和態度,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很好的學風,有力地促進了學術研究特別是黨史人物研究的深入發展。
“堅持實事求是研究和宣傳中共歷史”,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習近平最近在全國黨史工作會議上突出強調的一個問題。我們在今后的黨史研究和黨史人物研究中,應以陳雲為榜樣,秉筆直書,客觀評判,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原則。陳雲同志在晚年提出的“不唯上,不唯書,隻唯實﹔交換,比較,反復。”④[④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2頁。]的十五字箴言,應當成為我們今后進行學術研究和從事一切工作的座右銘。
隨著中國政治文明的進步,民主科學觀念的普及,“雙百”方針的實行和實事求是原則的貫徹,成見與偏激必將逐漸被理性和求實所取代,帽子和棍子亦將逐漸被理解和寬容所取代。隻要堅持像陳雲那樣實事求地評價黨史人物,就一定能研究和宣傳好黨的歷史,把握好時代的主流與客觀發展規律,堅定人們對黨的領導的信念,促進黨的事業不斷發展,再創輝煌。
(本文第一作者系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第二作者系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研究生。)
(來源:《陳雲與黨的歷史經驗研究論文集》2011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