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建設法治中國——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關於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

作者:王香平    發布時間: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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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怎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習近平同志指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高度重視法治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中國。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建設法治中國,習近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也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徑和努力方向。

堅持科學立法:既要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更要“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到2010年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我們國家和社會生活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在立法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實踐發展永無止境,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如何隨著實踐的發展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其更好地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這個問題鮮明地擺在了新一屆黨中央的面前。習近平同志的回答是:“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序,擴大公眾有序參與,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使法律准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怎樣才能實現這樣的歷史任務呢?

首先,要使法律能夠滿足群眾的期待,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十八大一年多來,人們切實感受到了每一部法律的出台或修訂與自己生活的聯系。2013年4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十一”黃金周期間,人們用“惱人的購物少了”直觀評價這部法律的實施效果。“旅游法的立法主旨就是為了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一語道出了立旅游之法的目的所在。其實,不僅是旅游法的出台,二十年來首次大規模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出了對“網購一族”予以“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法律保護,新出台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將電梯和大型娛樂設施都納入其中,修改后的“商標法”在申請方式上確立了電子申請的法律地位,等等。在過去一年裡,無論是新制定的法律還是修改后的法律,都明顯更貼近人們生活,更符合客觀實際需要。而這,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高立法質量的努力是分不開的。為了讓各方面意見都能在立法進程中得到充分表達,全國人大積極拓展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途徑,在旅游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立法過程中,就邀請專家、官員、普通市民、行業從業人員、人大代表等參與立法前評估討論,確保社會每一個階層都有聲音,每一種聲音都能得到立法機關的重視。2013年,國務院法制辦還先后就《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教育法律一攬子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等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廣泛聽取民意,使立法過程成為統一認識、平衡利益、形成合力的過程,不僅體現了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也大大提高了法律的針對性和及時性。

習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為誰立法”,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直接關系到立法的性質、方向和效果。2013年10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今后五年的立法規劃,在已明確的68件立法項目中,修改食品安全法、行政復議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社會救助法等社會公眾所關注和熱議的法律皆名列其中。每一部法律的修訂或出台,能得到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高度關注和衷心擁護,根本在於立法反映了廣大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因此,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權益,是立法工作永恆的課題,也是我們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最根本的價值體現和追求。

其次,要注重發揮立法在深化改革進程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古人雲:“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明法者強,慢法者弱。”在改革進入攻堅區和深水區的歷史新階段,如何更好地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關系改革能否順利推進,更關系改革的成果能否鞏固和持久。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決定》。一年多來,圍繞“轉變職能、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國務院加大機構改革力度,減少四個正部級機構,取消下放4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如何通過簡政放權真正達到轉變職能的目的,法制保障至關重要。習近平同志指出: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要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范作用,既要重視通過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視通過修改或廢止不合適的現行法律法規為轉變政府職能掃除障礙。很顯然,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廢止是關鍵,能否充分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范作用,直接關系改革的根本成效。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后,如何有步驟有秩序有重點地推進改革,習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凡屬重大的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首次對我國實行40多年的生育政策進行調整,“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這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也引起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但《決定》的公布並不意味著政策的落地,還必須由立法機構作出相應法律法規方面的調整。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同意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同時要求各地市及時修改相關地方性法規或作出規定。這說明,重大的改革舉措,隻有得到法律授權,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具備充分的法律依據,改革政策的推動執行才能更穩妥、更有效。先立后破,有序進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不僅體現了新一屆黨中央加大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的改革自覺,更體現了黨中央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引領改革、推動改革、保障改革,把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高度統一的改革新思路。

堅持嚴格執法:既要依法執政,也要依法行政,“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律也就形同虛設。習近平同志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這就為推進依法治國指明了根本方向和路徑遵循。本文來源:瞭望觀察網

首先,關於推進依法執政。

十八大結束不到一個月,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習近平同志開宗明義指出:“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

為什麼要依據黨章從嚴治黨?習近平同志指出:“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范。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十八大以來,從2013年5月兩部黨內重要法規《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對外公布,到2013年8月對黨內法規制度進行集中清理、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文件,再到2013年11月發布《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2013年12月公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一年多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大事不斷,而且件件都是“黨史上的第一次”,充分體現了新一屆黨中央依章管黨、依規治黨的堅定意志,也有力展示了我們黨推進執政黨建設、加強依法執政的鏗鏘步伐。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因此,依章治黨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和保障。

為什麼要依據憲法治國理政?對我們國家來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習近平同志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充分肯定了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捍衛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憲法是現代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尺。習近平同志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不僅闡明了憲法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至上地位和重要作用,也闡明了作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依法執政與依憲執政的高度統一。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領導干部必須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所謂法治思維,就是一種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強調要對憲法和法律存有敬畏之心,要依法按權限和程序辦事,始終堅持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侵權須賠償。習近平同志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在改革攻堅期、發展機遇期、社會風險期疊加的今天,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是全黨全社會的期待。習近平同志提出了“三個善於”的改革著力點: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我們要“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這不僅闡明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辯証統一,也闡明了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的高度統一。

其次,關於推進依法行政。

推進依法治國,既要堅持依法執政,更要注重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具體落實,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直接關系黨和政府的公信力。習近平同志指出:“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執法者必須忠實於法律。”為此,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重點強調了“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問題。從整合執法主體到減少執法層級,從理順執法體制到完善執法程序,既有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積極回應,也有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而出台的新舉措新辦法。大刀闊斧的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無疑為推進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堅實的體制機制保障。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受我國封建專制主義傳統的長期影響,加上監督制度機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領域依然存在,一些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現象依然不容樂觀。要確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必須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堅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排除”、“堅決防止”、“堅決懲治”,“三個堅決”彰顯了新一屆黨中央堅持推進嚴格執法的強大決心。據此,十八屆三中全會專門就“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作出了深化改革的全面部署:“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系列相關體制機制的穩步推進、改革和完善,體現了黨和國家推進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和廉潔政府的堅定意志,也為法治中國建設矗立起最堅強有力的柱石。

堅持公正司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這是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的宣示,傳達出我們黨始終堅持一切為了人民的執政理念和價值追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僅體現了我們黨領導推進改革開放事業和服務人民群眾根本宗旨的高度統一,反映了新一屆黨中央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增進人民福祉之間內在必然邏輯的深刻認識和高度把握,也進一步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所追求的公平正義的根本內涵。

“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和根本追求,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價值選擇上的導向。習近平同志指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英國哲學家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其中的深刻道理是不言而喻的。習近平同志指出:“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人民群眾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正是從這個意義上,習近平同志強調指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本文來源:瞭望觀察網

堅持公正司法,首先要堅持司法為民,司法工作者要改進工作作風,加大對人民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針對金錢案、人情案、關系案等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公問題,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同志強調指出:政法戰線的同志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要重點解決好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擲地有聲的“四個決不允許”,不僅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關切和期待,也強調了司法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的根本宗旨。法律絕不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要堅持群眾路線,增強群眾觀點。如果群眾有了司法需求,需要打官司,一沒有錢去打,二沒有律師可以求助,公正司法從何而來?鑒此,習近平同志明確要求,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如果不懂群眾語言、不了解群眾疾苦、不熟知群眾需求,就難以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政法干警要把人民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有力法律保障。這就為新時期堅持司法為民宗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堅持公正司法,要求司法工作者必須堅守職業良知,強化職業道德,增強堅守法治的定力。“法不阿貴,繩不撓曲。”這是法治精神的真諦。如果沒有堅守法治的定力,沒有秉公執法的職業道德,面對權勢、金錢、人情、關系是抵不住誘惑、抗不住干擾的。海南省東方市天安鄉派出所原所長吳春忠不徇私情,親手將涉嫌違法犯罪的多年好友抓捕歸案,並告訴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人情大不過法律。公安機關如果不能秉公執法,還怎麼取信於民?”他對前來為親戚說情的領導干部說:“我要是放過他,就是說假話、辦假案。你身為領導,怎麼能提出這樣的要求?”新疆石河子檢察院張飚、高晨等檢察官歷經五年多努力,推動一起殺人冤案平反昭雪,引起良好社會反響。正是有了千千萬萬這樣的典型和榜樣,構筑起整個政法戰線的中流砥柱,也構筑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堅固防線。

公開透明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權力運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習近平同志指出,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十八大一年多來,一系列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大案要案、熱點案件,或微博直播庭審、或公開審判、或裁判文書網上公開,這些案件的審判引起了人們對司法審判的關注和興趣,透過一個個生動案例,人們切實感受到了中國司法從未有過的開放透明力度。其實,在2013年,中國司法公開已經超越了庭審公開,正朝著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領域公開邁進。2013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司法公開工作推進會,明確建立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台,以公開促公信,倒逼法院公正司法。這是對2013年全國法院一系列推動司法公開經驗的總結和提升,也成為司法公開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新起點。

實現公正司法,歸根結底還要靠制度來保障,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裡運行。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就要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根據習近平同志這一思想,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為實現公正司法規劃“路線圖”。緊接著,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就司法制度改革作出三方面的具體部署:第一,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第二,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第三,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這一系列改革部署,向司法陋習大膽開刀,步伐之大,令人振奮。體現了新一屆黨中央“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也充分彰顯了黨中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定決心。

堅持全民守法:“全社會要信仰法律”,“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

所謂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都要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

建設全民守法的社會,具體著力點何在?

首先要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的社會氛圍。習近平同志指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其次,要增強全體人民對法律的信任感。法律要發生作用,全社會要信仰法律。如果一個社會大多數人對法律沒有信任感,認為靠法律解決不了問題,還是要靠上訪、信訪,要靠找門路、托關系,甚至要採取聚眾鬧事等極端行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會。因此,既要引導人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也要逐步在廣大干部群眾中樹立法律的權威,使人們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隻要是合理合法的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法國思想家盧梭曾說,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國,法治的根基在於公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法治的偉力源於公民出自真誠的信仰。2013年,一系列冤假錯案被陸續平反。3月,服刑近10年的張輝、張高平叔侄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宣告無罪﹔4月,羈押12年的李懷亮被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無罪﹔8月,背負“殺妻”之名入獄17年的於英生被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告無罪。這一個個普通的名字,注定要被載入中國司法史。他們用超過十年的人生,為中國法治進步作出了注腳。張高平出獄后,表達了這樣的心跡:我這十年吃盡了苦頭,流干了眼淚,但是我的心沒死,我始終堅信法律是公正的。正是這些普通公民對法律的敬畏、堅持和信仰,匯聚成我們建設法治中國最可貴的民意資源。人民群眾通過法治方式和法治途徑,正義得到伸張,冤案得以昭雪,切實體會到各方面權益能夠得到保障,不僅營造了知法、懂法、守法、靠法無上榮光的社會氛圍,更重要的是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法律的敬畏和信仰,也彰顯了社會主義法制的權威和尊嚴。

我們黨是執政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能否帶頭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對推進法治社會建設至關重要。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憲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也不要去干預依法自己不能干預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不懂這個規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領導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麼叫群眾遵守法律?他還指出,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

現代社會,沒有法律是萬萬不能的,但法律也不是萬能的。作為一個有著幾千年文明底蘊的國度,我國古代的德治思想十分豐富。儒法並用,德刑相輔,是我國歷史上常用的社會治理方式。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結合才能達到最佳效果,隻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並用才能相得益彰。我們黨也一貫強調,既要堅持依法治國,還要注重以德治國。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把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他律和自律緊密結合起來,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正是從這個意義上,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我們要抓好道德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樹立良好道德風尚,爭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范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潔操守。思想純潔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保持純潔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領導干部做到清正廉潔的基礎。

習近平同志指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了更加完整系統的規劃。依法治國,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執政黨的基本執政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權運行的基本原則。把法治落實到國家治理、政黨執政、政府行政各個層面,這一思想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得到了完整體現。這說明,堅持“三個共同推進”、“三個一體建設”,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和根本要求,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從這個意義上說,能否始終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僅關系法治中國建設,更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關系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實現。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2014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