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民族理論的理論貢獻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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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民族理論的理論貢獻

李德洙

鄧小平民族理論是時代的產物,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在總結我們黨處理民族問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時代特點,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充分把握當代中國民族問題的實際情況得出的科學理論,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其主要思想,體現在《鄧小平文選》中,體現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歷史文獻中,體現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對民族工作的指示和講話中,體現在改革開放以來的民族工作實踐中。鄧小平民族理論是由一系列互相聯系的觀點組成的比較完備的科學體系,又是一個開放的、需要在實踐中繼續豐富和發展的科學體系。

研究鄧小平民族理論,要遵循江總書記“一個中心,三個著眼於”的原則,即一定要以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問題,以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著眼於馬克思主義的運用,著眼於對實際問題的思考,著眼於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鄧小平民族理論高屋建瓴,蘊意深刻,切中實際,對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既有繼承又有發展。它與毛澤東民族理論一脈相承,又結合新時期民族工作的實踐大膽創新,把創造性地運用馬克思主義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與實踐提高到了新的階段,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其理論貢獻主要有:

一、徹底否定了關於社會主義時期民族問題實質的錯誤觀點,科學地闡明了我國社會主義時期民族關系的性質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民族工作在理論上的重大突破是從徹底否定“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錯誤觀點開始的。

民族問題實質是社會政治經濟關系的本質反映,是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關系的本質反映。民族問題從來不是一個孤立、一成不變的東西,它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不同的發展階段,其內容和性質是不同的。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有聯系,但不完全等同於階級問題。在階級社會裡,民族壓迫的根源是階級壓迫。這就是馬克思所講的:“人對人的剝削一消滅,民族對民族的剝消也會隨之消滅﹔民族內部的階級一消滅,民族對民族的剝消也會隨之消滅﹔民族內部的階級一消滅,民族間的敵對關系就會隨之消失。”在社會主義社會,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不存了,階級壓迫制度已被推翻,民族問題的性質相應地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基本上是勞動人民之間的關系,是平等、團結、互助的關系。

但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思想指導下,把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等同起來,把“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是提法當作“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原理”來指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民族工作的實踐。這是民族問題上“左”傾思想的集中表現,是“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幫”一伙破壞黨的民族政策,摘階級斗爭擴大化,制造大量冤假錯案的理論基礎。

鄧小平同志以馬克思主義者的非凡膽略和科學態度,號召全黨解放思想,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准,對社會主義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正本清源、撥亂反正。1979年6月,鄧小平同志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二次會議開幕詞中指出:“我國各兄弟民族經過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早已陸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結成了社會主義的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新型民族關系。”在這一思想指導下,黨中央對我國民族問題的性質作出了兩個基本估計:一是我國的民族關系基本上是各族勞動人民之間的關系﹔二是民族矛盾的性質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並由此得出兩個結論:一是經過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各民族已經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二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社會政治生活的重要課題,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重要課題。

1980年4月,中央在《關於轉發〈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中明確指出,所謂“民族問題實質是階級問題”的說法是錯誤的,此后在《雲南民族工作匯報會紀要》等重要文件中也都多次闡明了這一觀點。同年7月,《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評所謂“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全面系統地對這一觀點進行了批判,推翻了這個導致在民族問題領域推行階級斗爭擴大化的錯誤理論,直接推動了民族理論和民族工作的思想解放。

徹底否定“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錯誤觀點,對民族工作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第一,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一大批受到錯誤對待的黨的優秀少數民族干部摘掉了“修正主義”、“地方民族主義”等帽子。第二,民族地區開始真正放棄“以階級斗爭為綱”錯誤方針,實現了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第三,全面恢復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各項方針政策。第四,民族團結得到鞏固和加強,改善了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在這個問題上的理論突破,極大地調動了各族人民的積極性,加速了民族地區的發展,使我國民族工作迎來新的歷史時期。

二、用初級階段的理論,再認識我國民族問題的長期性、復雜性、重要性

關於民族問題的三個特點,革命導師有過許多十分精彩的論述。比如長期性問題,列寧提出,民族差別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在全世界范圍內實現以后,也還要保持很久很久,消滅民族差別這在目前是荒唐的幻想。毛澤東說,首先是階級消亡,國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但是在社會主義實踐中,無論是原蘇聯,還是我們,又恰恰就是在這個方面干了許多否認民族問題長期性、復雜性、重要性的錯事、蠢事。1961年,蘇聯宣布由於各民族之間的共同性越來越多,差別性越來越少,民族融合因索正在逐步增長,蘇聯已經形成“各民族新的歷史性共同體——蘇聯人民”。以這種忽視民族特點的理論為指導,實踐中必然出現重大失誤。我國在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后,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也犯過這方面的錯誤。在民族地區的各項政策上表現出來的突出現象是忽視民族特點和地區特點,照搬漢族地區經驗的“一刀切”現象嚴重泛濫。

正確判斷社會發展階段,歷來是黨制定正確政策的基礎。十五大報告中指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我們在建設社會主義中出現失誤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於提出的一些任務和政策超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講一切從實際出發,這個最大的實際就是中國現在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鄧小平提出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為我們充分認識民族問題的長期性、復雜性和重要性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分析我國的民族問題,不難發現,我國的少數民族由於脫胎母體不同,社會發育程度不同,經濟文化發展更為落后,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較低層次。因此,民族差別的消失,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

在新的歷史時期,民族問題呈現出新的特點。一是民族地區的經濟有了長足發展,但總體上生產力水平還很低,與發達地區的差距還不斷拉大。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打破了民族間、地區間的阻隔,使民族之間交往日趨頻繁,彼此之間的共同性在增多,但民族特點和民族差異仍然存在,在經濟權益、風俗習慣、語言文字等方面因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夠以及其他一些復雜原因,還時常發生影響民族關系的矛盾和糾紛。三是國內外敵對勢力企圖在民族問題上打開缺口,對我實施“西化”和“分化”戰略。由於這些特點的存在,民族問題顯得更重要。民族問題關系到國家的統一,關系到社會的穩定,關系到經濟的發展,關系到邊防的鞏固,關系到全民素質的提高,關系到挫敗國際敵對勢力的圖謀。這六個“關系到”,充分說明了民族問題的重要性。

對待民族問題,必須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做到“四不”﹔不否認,不回避,不夸大,不縮小。民族問題是客觀存在,是需要經過長期歷史過程才能解決的問題,任何人為的因素都不是科學的態度,都是有害的。在現實生活中,各民族之間在經濟文化發展上還存在差異,民族意識依然存在。如果我們正視它,採取的方針政策符合實際,工作得力,就有利於增強民族團結,有利於不斷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如果對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種掩蓋矛盾的做法,隻會使錯誤的東西滋長蔓生,最終激化矛盾。江澤民總書記特別強調“民族消亡將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民族未消亡以前,忽視民族差別和民族特點的錯誤的。”我們要首先承認客觀存在的東西,才能研究出解決的辦法。

總之,對民族問題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任何人為的因素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三、站在生產力的理論高度,全面、正確地分析了我國的民族問題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特別是徹底否定了“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錯誤觀點以后,理論界對我國的民族問題作了進一步思考,有了新的認識。

在1992年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江澤民總書記對民族問題作了精辟的闡述。他指出:“民族問題既包括民族自身的發展,又包括民族之間、民族與階級、國家等方面的關系。”我認為,這個闡述是完整、准確、科學的。因為:第一,他包含了當代民族問題的基本內容﹔第二,把民族自身發展問題作為民族問題的重要內容並放在首要位置,蘊意十分深刻,符合民族工作的實際。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同志多次強調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大力發展生產力。他從生產力標准的高度看待民族問題,特別強調少數民族的自身發展。他指出:“觀察少數民族地區主要是看那個地區能不能發展起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特別是在我國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狀況很落后的情況下建設社會主義,把發展擺在民族問題的首要位置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第三,民族自身的發展,與民族之間,與階級、國家等方面的關系有著內在的辯証關系。馬克思說“各民族之間的相互關系取決於每一個民族的生產力、分工和內部交往的發展程度。”一個民族生產力的發展程度決定著其他方面發生關系時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另一方面,國家、階級、民族之間的關系又影響和制約著民族自身的發展。

一些西方國家在對待少數民族的自身發展問題上,熱衷於保留落后民族的文化面貌,使他們長期處於原始狀態,並美其名曰保留傳統文化,要求他們老老實實不鬧事,對少數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漠不關心。我們歷來認為,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人權首要是生存權、發展權。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把消除貧困,促進少數民族自身發展,實現全民族的共同富裕作為黨的民族政策的首要內容,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目標。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要顯示比資本主義更合理、更優越的內容,首先必須擺脫貧困,必須創造更高的生產力。這不僅是個經濟問題,而且是一個重要的政治問題。改革開放以來,為解決少數民族的貧困問題,黨和國家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仍將一如既往地為消除貧困、解決溫飽問題不懈努力。

江總書記指出,現階段,我國的民族問題,比較集中地表現在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迫切要求加快經濟文化發展上。解決民族問題最根本的是靠民族的自身發展,發展是民族問題的核心。無論是少數民族個人的公民權,諸如生存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等,還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等等,都離不開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物質基礎。少數民族自身發展了,就為其他問題的解決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原因就在於我們緊緊地抓住了發展這個主題,並以此帶動其他問題的解決,才取得今天的大好局面。基於這種認識,我們認為,江對民總書記對民族問題的理論概括,為我們正確認識和解決民族問題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在制定正確的民族政策,發展民族經濟,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偉大實踐中,必將發揮巨大的指導作用。

四、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決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鄧小平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思想是鄧小平理論的一條主線,是核心。他說:“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消,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個科學論斷的特點在於,它把發展生產力放在社會主義本質的首要地位,把發展生產力和解放生產力統一起來,把生產力同生產關系統一起來。要用這個思想來看待民族問題、民族工作。鄧小平同志還十分鮮明地提出,解決民族問題的首要任務,就是“讓少數民族發展和進步”,民族地區能不能發展起來,是觀察少數民族地區一切工作得失成敗的標准。198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民族工作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根據鄧小平社會主義時期要大力發展生產力的觀點,提出新時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務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發展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在當代中國,抓住了發展問題,就抓住了民族問題的核心,這是鄧小平民族理論的重要思想,是鄧小平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重要貢獻。

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是我們黨解決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策,是社會主義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則。在這方面,鄧小平理論的貢獻表現在:

第一,鮮明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社會主義民族政策與其他民族政策的本質區別,是社會主義制度與其他社會制度的區別所在,是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所在。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不是少數人富起來,大多數人窮,不是那個樣子。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一個東西。如果搞兩極分化,情況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區域間矛盾、階級矛盾都會發展,相應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會發展,就可能出亂子。”

第二,為實現共同富裕指明了正確的道路。過去由於時代的局限性,很長時間我們並沒有找到一條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切實可行的路子,長時間在力求均衡發展中徘徊,沒有擺脫平均主義的束縛。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選擇什麼樣經濟發展戰略,是像過去一樣平均使用力量,各地齊頭並進,緩慢發展,還是讓條件優越地區先行一步?鄧小平同志高瞻遠矚地提出,搞平均主義不行。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實際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貧窮。共同富裕不等於同步富裕。小平同志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提出了優先加速沿海地區的發展,然后再由沿海地區拿出更多的力量來幫助內地發展的戰略思想。他指出,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必然產生極大的示范力量,影響左鄰右舍,帶動其他地區、其他單位的人們向他們學習。這樣,就會使整個國民經濟不斷地波浪式地向前發展,使全國各族人民都能比較快地富裕起來。”

第三,提出了“兩個大局”的思想。80年代末90年代初,鄧小平同志提出了兩個大局的思想。他指出:“沿海地區要加快對外開放,使這個擁有兩億人口的廣大地帶較快地先發展起來,從而帶動內地更好地發展,這是一個事關大局的問題。內地要顧全這個大局。反過來,發展到一定的時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來幫助內地發展,這也是個大局。那時沿海也要服從這個大局。”對地區發展差距問題,小平提出,在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到那個時候,發達地區要繼續發展,並通過多交利稅和技術轉讓等方式大力支持不發達地區。他強調,“這是一個大政策,一個能夠影響和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政策”。此后,鄧小平同志又多次指出,我們提倡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為了激勵和帶動其他地區也富裕起來,並且使先富起來的地區幫助落后的地區更好地發展,目的是為了更快地實現共同富裕。

近些年,民族地區在發展水平上與東部沿海地區的差距拉大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國家宏觀調控,由政府搞平衡。對差距拉大問題,黨和政府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在1994年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中央作出全國支援西藏的決定,投資數十億元,建設了62個項目。1998年江總書記在新疆視察時明確提出把新疆作為下個世紀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支點。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今后要重點支持和加快中西部地區和民族地區的發展。二是通過深化改革,增強民族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使民族地區在經濟體制、經濟政策、產業結構等方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三是依靠民族地區干部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民族地區要發展、要進步,離開自身的努力,是不可能的。各族群眾要堅定信心,經過努力,我們一定能夠逐步順利解決沿海同內地貧富差距的問題,最終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

五、明確指出改革開放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進入了社會主義建設新的發展階段。改革開放是新時期的主旋律,是時代的主要特征。20年的實踐充分証明,改革開放是中國強盛的惟一出路,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正如我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小平同志所說的,“不搞改革,少數民族的貧困就不能消滅。”“真正興旺發達的民族,是開放的民族”。少數民族要擺脫貧困,成為發達的民族,必須改革開放。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重大發展。20年來,我們實施的最大改革措施就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作為經濟運行方式本身沒有姓“資”姓“社”的問題,市場經濟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是人類文明發展的結果。社會主義要大力發展生產力,要獲得與資本主義相比較的優勢,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在公有制基礎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促進了民族地區從自然經濟半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的轉變,推動了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了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變,改變了束縛生產力發展的僵化的經濟體制,改變了人們的思維習慣。觀念轉變了,眼界開闊了。交往擴大了,經濟也就發展了。

同時也要看到市場經濟本身的缺陷和消極方面。市場經濟資源的配置是通過競爭手段實現的,追求的是形式上的平等,是不考慮民族、貧富和地區因素的。因此,很容易造成“窮的越窮,富的越富”。靠市場能解決效益問題,但解決不了社會公平問題。要使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也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獲得更多的實惠,經濟上發展再快點,生活水平提高再快點,應該從民族地區的實際出發,制定有利於他們發展的政策,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深地根植在民族地區。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1)民族政策的制定與調整必須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要認真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民族政策主要是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政策應該繼承什麼發展什麼,舍棄什麼。我國的經濟體制已發生了根本變化,我們要認真研究這些變化對制定、執行民族政策產生了哪些影響。要看到市場經濟帶來的四個方面的變化:一是經濟運行機制變了。過去一切靠計劃,計劃就是法律。現在市場的資源配置起著基礎性作用,生產要索的配置是通過市場進行的,商品的價值、價格主要是由市場決定和形成的,經濟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經濟利益是通過市場實現的。政府對國民經濟的調控是借助市場發揮作用的。二是利益格局變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主體多元化了,經濟成分多樣化了。國家的分配職能和社會保障職能也要相應改變,要通過分配政策和稅收調節,保証經濟的高效率,又要保持社會公平,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三是調整社會關系,解決問題的手段多樣化了。過去解決問題的手段比較單一,主要是思想工作、行政手段,現在,法律、經濟等手法日益地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四是地方政府管理自身事務的自主性加大了。市場經濟加大了經濟主體和地方自主性,除了中央制定統一的大政方針外,各地應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多制定一些適合地方特點、民族特點的切實有效的政策。因此,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民族政策要拓寬領域和思路,除繼承能在新體制下運行的已有政策外,更要注意研究制定與市場經濟規律相適應、適合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特點的新政策。

(2)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然需要特殊的保護政策。市場經濟對於商品經濟不發展、甚至還沒有進入商品經濟發展階段的某些少數民族來說,接受起來問題較多,困難較大。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一定要充分考慮到民族地區的適應能力、接受能力。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幫助、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特殊政策,對於民族地區適應新的經濟體制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今后,還要繼續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政的策。

(3)要深入研究具體的民族政策。誠心誠意地幫助和支持少數民族、民族地區的發展,是個大政策。但隻有這一點還遠遠不夠。如果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拿出可行的貫徹落實意見,工作中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則隻能是事倍功半。近年來,湖南、雲南等地在梳理地方性政策措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對完善民族政策起了很好的作用,他們的做法值得提倡。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一場深刻而廣泛的革命,它將推動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在內的整個社會生活的變革,引起人們精神面貌、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的重大轉變。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的步伐落后於發達地區,除體制原因外,我們的觀察意識跟不上時代的發展不失為一個重要原因。要在行動上有突破,首先要在思想上有突破,要有改革意識、市場意識、金融意識、科技意識和信息意識。

要擴大與發達地區的交流。一是請進來,要歡迎人家到民族地區投資經商,不要說人家搶了我們的飯碗。人家來,是好事,要打開山門,打開寨門。二是走出去,要鼓勵少數民族到內地經商辦企業,他們能走出去就是進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看到聽到的多了,眼界寬闊了,渠道打開了,發展生產的辦法就出來了。

六、強調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盡快提高少數民族的文化水平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思想是鄧小平理論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寶庫的一個新貢獻。加強民族地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是鄧小平民族理論的又一重要內容。在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有一個共同的現象,就是物質貧困與精神貧困交織在一起。凡是物質貧困的地區,往往是教育落后、科技落后,缺乏人才。在精神狀態上,有的人包括一部分干部,生活態度消極,安於現狀,不思進取。鄧小平理論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包括思想道德建設和教育科學文化建設﹔愛國主義歷來是中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一面旗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科技是關鍵、教育是基礎,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文化科學水平﹔要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根據小平同志的這些思想,1987年中央和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民族工作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將民族地區的精神文明建設列為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務,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愛國主義、民族團結和民族政策教育,積極開發智力,培養人才,樹立新觀念新風尚作為民族地區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江澤民總書記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也強調要“發展教育、科技、文化和衛生、體育事業”,努力提高少數民族的科學文化累質和身體系質。黨的十五大提出“鼓勵一切有利於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思想道德”。改革開放的實踐証明,在新的歷史時期,民族工作隻有貫徹一手抓物質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突出團結、進步兩個主題,才能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七、明確提出要使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真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鄧小平民族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鄧小平同志明確提出,中國隻能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1987年,小平同志在總結社會主義國家解決民族問題的經驗時指出:“解決民族問題,中國採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國聯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區域自治的制度。我們認為這個制度比較好,適合中國的情況。我們有很多優越的東西,這是我們社會制度的優勢,不能放棄。”

鄧小平同志強調,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必須把經濟建設放在首位,把自治地方的經濟搞上去。早在新中國建國初期,鄧小平同志就強調指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不把經濟搞好,那個自治就是空的。少數民族是想在區域自治裡面得到些好處,一系列的經濟問題不解決,就會出亂子。”在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民族問題集中地表現在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迫切要求加快經濟文化發展的問題上。因此,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必須大力強化和充實其經濟內容,把少數民族的經濟發展程度作為衡量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標准。

要用法律手段保障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施。早在80年代初,小平同志針對“文革”中忽視民族自治權,隨意撤銷、合並民族自治地方等問題,明確提出用法律手段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力的實施。在鄧小平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一系列重要思想的推動下,1984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這部法律,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步入了法制化軌道。1991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迸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各自治地方也相繼出台了一些單行條例或自治條例,有力地保証了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權力。

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1991年江澤民總書記在建黨70周年講話中將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高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高度,黨的十五大報告又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一並稱為我國三大政治制度,進一步明確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民族區域自治制要不斷鞏固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其他事物一樣,有一個隨著形勢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的過程。當前,要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按照黨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國戰略部署,搞好民族法制建設。《民族區域自治法》的修改要邁出重要的步伐。現行的《民族區域自治法》是在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制定的,在今天,有相當一部分內容主要是一些經濟方面的條款已經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修改好自治法,首要的問題是學習市場經濟知識,研究市場經濟規律,把民族地區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保証修改后的自治法真正起到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發展進步的作用。要制定配套的民族法規,如制定五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國家機關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規等等,建立比較完備的民族法律法規體系。要加大民族法律法規的實施、監督力度,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機制。

八、指出造就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處理好民族問題的關鍵

重視培養和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鄧小平對培養少數民族干部有一系列重要論述,早在50年代,小平同志就指出,“在少數民族地區,黨必須用最大的努力培養本民族的干部。”“團結各民族於祖國大家庭的中心關鍵之一,是在於各民族都一批熱愛並聯系群眾的干部!1981年8月,他在民族地區視察工作時強調指出:“干部問題具有極端重要性”。指出“干部的培養、選擇、使用、提升都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年1O月,他在同民族地區一位負責同志談話時又強調:“要選拔培養中青年干部,要在實際工作中了解,認識符合中央干部條件的中青年干部,把他們提拔起來。”

在鄧小平關於干部工作一系列重要思想的指引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培養和使用少數民族干部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第一,明確地提出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狀況是“衡量一個民族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第二,對完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結構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既要在數量上有計劃地擴大,還要在提高素質、改善結構上下功夫”﹔第三,“既要選擇一批目前能起骨干作用的少數民族干部,又要培養一批跨世紀的少數民族中青年干部”,“不僅要繼續重視培養一般少數民族干部,而且還要重視培養少數民族高中級干部。”第四,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工作實現了正規化、制度化。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渠道更廣泛,形式更多樣,效果更顯著。

從幾十年的發展歷程看,我國民族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尤其是近些年國際風雲變幻,不少國家和地區民族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我國卻始終保持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因為有一支能夠忠實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民族干部隊伍。

九、強調必須堅定不移地高舉民族團結的旗幟,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

民族團結是馬列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一個根本原則。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時期,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引下,民族團結被賦予了新的內涵:

首先,明確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民族團結的基礎。他反復強調要“堅持在四項原則的基礎上,加強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在現階段,我國實現民族團結的基本條件是:社會主義道路是民族團結的政治基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民族團結的核心﹔人民民主專政是民族團結的政治保証: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民族團結的指導思想。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總結國際、國內的歷史經驗,高度重視加強民族團結,強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則政通人和、百業興旺﹔國家分裂、民族紛爭,則喪權辱國、人民遭殃。”

其次,提出在全國人民中樹立“三個離不開”的思想,使之成為全國各族人民加強團結、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幫助的行為准則。“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少數民族之間也互相離不開”,各民族隻有“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才能實現共同繁榮。“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是新形勢下對我國民族團結和民族關系特點的高度概括。

第三,加強民族地區與發達地區的經濟、技術、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使民族團結在廣度和深度上得到了新的發展。

第四,搞好各族人民的團結,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中的民族矛盾。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反對民族主義,特別是反對大民族主義,為消除民族隔閡,建立新型的民族關系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左”的思想影響下在實際工作中,簡單地用反對民族主義的口號,在維護民族團結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央總結過去的經驗教訓,要求要實事求是地處理民族關系方面存在的問題,是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堅決反對採取簡單扣帽子的辦法。處理問題就要化解矛盾,消除隔閡,促進團結。用簡單的、抽象的提法來對待思想認識問題和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容易把事情辦壞。扣帽子的做法既不利於團結,也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第五,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活動,分裂問題是近現代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產物。80年代以來,冷戰結束,東西方兩大陣營解體,蘇東劇變,西方國家加強了對社會主義中國的破壞活動,加強了對民族分裂主義勢力的支持。與此同時,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的斗爭也自然成為新時期民族工作的重要內容。

在與分裂主義分子的斗爭中,必須堅持正確的斗爭原則:(1)分裂和反分裂的斗爭是政治斗爭,是敵我矛盾,從實質上講,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宗教問題。要把極少數民族敗類同他們所屬的民族嚴格區分開來,決不要把個別人或極少數人的問題,看成是一個民族的問題或民族關系問題。(2)要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活動,在維護祖國統一問題上毫不動搖。民族分裂主義分子鬧獨立不行,半獨立、變相獨立也不行。(3)高舉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旗幟。敵對勢力往往打著民族和宗教的旗號進行破壞活動,在這種情況理,敵我矛盾與人民內部矛盾往往交織在一起。要堅持“四個維護”的原則,堅定不移地相信和依靠各民族干部群眾,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4)對極少數分裂主義分子和其他違法犯罪分子,不論在哪一個地區,不論是哪個民族的,都必須依法處理。(5)分裂主義對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具有極大的破壞作用。一定要做到來雨綢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

十、必須高度重視民族地區的宗教問題,做好宗教工作

民族與宗教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在構成民族的四要素之一的“共同文化心理素質”就與宗教信仰有著密切的聯系﹔宗教是人類歷史上普遍存在的社會意識形態之一,民族性是它的一個重要的社會特征。民族與宗教的關系不僅涉及人類社會和文化的起源與發展,而且涉及到現實政治和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各民族的社會生活要受到來自宗教的影響,同時,各民族的社會生活又制約著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宗教關系與民族關系之間的相互影響還表現在任何一種關系的和諧都可以促進另一種關系的和諧,任何一種關系的對抗性傾向也會引起另一種關系的對抗性傾向。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民族問題與宗教問題,民族政策與宗教政策都具有相關性的關系。因此,從事民族工作的同志,必須要了解和掌握鄧小平理論關於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鄧小平理論關於宗教的主要觀點是:

(1)提出了宗教有其發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在社會主義社會中仍然具有長期性、復雜性、群眾性、民族性和國際性等特點的觀點﹔重申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提出了宗教無小事的思想﹔提出處理一切宗教問題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使全體信教和不信教的群眾聯合起來,把他們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設現代化社會主義強國這個共同目標上來﹔提出要善於體察民族問題與宗教問題的區別與聯系,並正確加以處理。

(2)在處理我們黨同愛國宗教界關系問題上,提出了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觀點。這是鄧小平關於宗教問題理論的重要內容。我們共產黨人與宗教界人士的信仰是不同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之間沒有共同的政治基礎。愛國主義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我們同宗教界朋友之間在政治上實現團結合作的基礎,也是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礎。

(3)在處理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的關系問題上,提出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重大理論觀點。江澤民總書記指出,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也好,目的是要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在我國,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社會主義制度是全國人民的共同選擇,這是宗教能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政治基礎。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是要求宗教信徒放棄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們在政治上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個維護”的原則。

(《黑龍江民族叢刊(季刊)》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