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時對黨的建設的重大貢獻

作者:章學新    發布時間: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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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弼時對黨的建設的重大貢獻

章學新

今年4月30日,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無產階級革命家任弼時同志誕辰90周年紀念。

任弼時1920年16歲時參加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2年轉為中共黨員。他是中國共產黨第一代成熟的領導核心成員之一,1943年,他進入由毛澤東為主席,劉少奇和他為成員的中共中央書記處。1945年,黨的七屆一中全會上,又和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一起當選為中央書記處書記。1950年46歲時英年早逝。30年間,他始終戰斗在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前列,不管風雲變幻,黨組織幾經興衰,他堅信馬列、力挽狂瀾,和其他老一輩革命家一樣,奮力把黨建設成為領導全國人民革命的堅強核心。中共中央在任弼時逝世的訃告中,曾稱他為“組織家”。

任弼時對黨的建設有一系列論述,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於黨的思想建設。任弼時十分重視努力學習和正確運用革命理論。他從莫斯科學習回國參加實際斗爭后,便意識到:馬克思主義是指導革命斗爭重要的“方法和工具”,必須運用這個武器“注意分析中國社會”,反對皮毛地背誦字句,不切實際地“仿效俄國黨的經驗”。延安整風時,他指出:“這裡所指的理論是說掌握馬列主義的思想方法,拿了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去解釋和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既要“反對把馬列主義看成教條公式來搬運的傾向,同時也反對那種不重視理論的狹隘經驗主義的傾向”。他認為歷次錯誤路線的共同之點是:“不依馬列主義的方法,不根據真實的階級力量變動的分析,不考慮歷史發展的過程,不按照群眾政治覺悟程度,不是用嚴肅的科學的態度來決定我們的具體政策”﹔而毛澤東思想是以多年的斗爭實踐為基礎,是從“新條件新環境下正確解決了問題所獲得的經驗”中抽出來的“適合中國環境的馬列主義理論”,這種具體化、中國化的理論“豐富了馬列主義科學”。

關於黨的政治建設。他強調黨員要具有堅強的黨性,才能自覺地貫徹黨的政治路線。他認為衡量黨性的標准是看黨員的思想意識、政治觀點、言論行動是否符合中國革命現階段的性質、任務和黨的路線。黨員理所當然要忠實地、堅定地為黨的利益奮斗,盡黨章規定的義務,但應當建立在覺悟性、自動性和積極性的基礎上,不能出自於單純的義務觀念,“因為缺乏階級覺悟、階級意識的人,決不會表現出真正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來”,而且有可能成為盲從者。為了具備無產階級的覺悟性,把握階級意識,不管黨員的社會出身和成分如何,都應該首先和自己頭腦裡的、同時和黨內存在的各種非無產階級意識和錯誤傾向作斗爭,“隻有這樣,新的無產階級意識才能容納得下,才能站得穩,才能慢慢地變成自己屬有的東西。”對於黨的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除了理論修養和斗爭經驗外,還要求有更加完備的思想方法。任弼時認為,能不能掌握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的思想方法,能不能使階級意識、階級立場和思想方法三者高度統一,是革命者是否成熟的標志,也是黨員黨性的最高表現。

關於黨的組織建設。他強調要顧大局,講團結,守紀律。處在復雜的環境中擔負著艱巨任務的黨,“更加需要內部的統一團結,更加需要思想一致、行動一致,更加需要鞏固我們自己,防止敵人利用各種機會和間隙來破壞我們黨的團結。”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黨的紀律,黨才能成為“堅固的整體”。他一貫反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言和行,在黨的四中全會上,對右派羅章龍和長征中張國燾的分裂活動,他一概反對,毫不含糊。1948年9月,進城前夕,他告誡:“正因為黨的威信高了,更需要統一和紀律”,“才可以避免出現類似張國燾的問題”,不然“我們就不能戰勝國際國內資產階級的影響”。他又說,紀律之養成是有條件的,但紀律之執行是無條件的,“加強紀律性絕不是減弱地方的積極性,而是去掉盲動的積極性,發揚有條理有系統的積極性。”

任弼時對待干部公道正派,不分親疏,重在教育,反對宗派主義。他強調干部要與群眾“融成一片”,善於向群眾學習。他主張獎懲分明,“對於工作積極,肯負責任,有創造能力,有辦法克服困難,生活朴素廉潔,為群眾所擁護的干部,必須加以獎勵﹔而對於那些消極怠工,不負責任,貪污腐化,脫離群眾的干部,必須加以處罰。特別重要的是要反對政府、軍隊和黨的系統中的貪污、腐化和墮落的嚴重傾向,這對於鞏固黨的組織是有著重要的意義的。”

 對待在政治路線錯誤的地區或部門工作的干部,他強調要以歷史主義觀點作具體分析,因為黨和干部發覺和認識錯誤路線是有過程的,執行者中又有屬於認識問題、思想方法問題和利用黨的錯誤營私的品質問題之區別,不可一概而論。

他還反對以“不教而誅”的懲辦主義對待有錯誤的干部,甚至讓群眾亂斗亂打的“放任政策”。在土改整黨運動中,群眾批評犯有自私自利、強迫命令的基層干部是完全應該的,但是,對於這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原因在於農民干部的小生產意識和受舊社會的影響,他們掌權以后“很容易並且必然要產生”自私自利、官僚主義等錯誤行為﹔在執行戰勤任務時,任務重,時間緊,分派不盡合理,也易於促成強迫命令。因此領導機關要向群眾作必要的“解釋”和適當的“保護”,在犯錯誤者承認並決心改正后,“萬萬不可作過多過重的處分”,更不要受某些群眾一時甚為高漲的宗派報復情緒的影響而動搖自己正確的與堅定的方針。這種既講原則,分是非,而又立足於教育挽救的態度,是促進干部進步的動力,形成對黨組織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保障。

關於黨的作風建設。任弼時一貫倡導實事求是和群眾路線,勤於和善於調查研究。他要求擔負領導責任的黨員,要精確地了解“本部門本地區上下左右的情況”,運用理論的力量,分析“當時當地的具體條件,了解內部聯系,找出主要矛盾,來確定我們的方針”﹔批評那種“離開革命的實際變化憑自己的願望來決定問題”,不顧情況變化發號施令的惡劣作風。正因為他堅持調查研究,尊重實際,所以當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時,敢於從實際出發糾正工作中的偏向。1947年,解放區土改運動中,發生了擴大打擊面、侵犯了中農利益等偏向時,他經過調查,在著名的《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的報告中,端正了劃分階級的標准,系統地闡明了一系列政策,撥正了土改運動的航向。

任弼時非常重視發揚民主,但是他從不抽象地談民主,而是具體地、切實地運用民主手段來推動工作,促進黨的進步。他認為民主化推行的程度,“要依據當時的客觀條件來決定”。戰爭年代,強調一元化領導“是對的”,直接作戰地區,強制性的命令也大一些,但是“這種強制應該是在民主基礎上的”,一旦有了相對和平,“黨內黨外均應加強民主,建立民主制度,而且制度必須實行”。他的民主觀,集中到一點,就是運用民主手段,保障黨和人民的干部及其領導機關,拒腐蝕,永不沾,清正廉潔,服務人民。由於中國的社會特點和長期武裝斗爭的條件,他指出領導機關和干部“容易產生壓制民主的現象”,或把對“軍隊的管理辦法用到黨內來”,因此,“民主作風是要靠長期培養的”,“必須先有黨內的民主,人民的民主才能真正建立起來。”

任弼時對於黨的建設的偉大功績,將永遠閃耀於黨的史冊。他關於黨的建設的思想理論,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其中所體現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始終是具有生命力的。

(來源:《人民日報》199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