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任弼時白區工作的策略思想

作者:李紅喜    發布時間: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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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任弼時白區工作的策略思想

李紅喜

1927年國民革命失敗后,作為新民主主義革命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國共產黨的白區工作,在中國革命史冊上寫下壯烈的篇章。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共產黨的杰出領導人任弼時,從國民革命失敗到1931年離開上海進入蘇區,在白區工作達四年之久。在這生與死的考驗中,任弼時積累了豐富的白區工作經驗,形成了重要的思想認識,為中國共產黨的白區方針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貢獻。
作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總書記,早在國民革命時期,任弼時就開始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參與黨的重大決策。大革命失敗后,他出席了黨的八七會議,並當選為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1927年9月,作為中共中央全權代表,奔赴湖南,及時制止再次舉行長沙暴動的計劃。1928年3月,他到黨中央工作。從4月底開始,任弼時與李維漢、羅登賢三人組成中共臨時中央(留守),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在這一期間,任弼時為臨時中央起草了大量的指示、信件,總結經驗教訓,指導工作,對於黨轉變策略、整頓和恢復黨組織、創造新的工作方法等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留守工作結束后,任弼時赴安徽巡視工作,由於叛徒出賣,被國民黨逮捕。1929年出獄后,先后擔任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長、代理書記,領導江蘇各地特別是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各項工作。同年11月再度被捕。出獄后,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與李立三的“左”傾冒險錯誤進行了斗爭。1931年3月,任弼時受命為中共中央政治局派赴中央蘇區的代表團負責人,離開上海,前往中央蘇區,結束了長達四年之久的白區工作。在長期的白區工作中,任弼時形成了比較系統的白區工作策略思想,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於建立正確的黨和群眾的關系
建立黨和群眾的正確關系是黨的白區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因為正確建立黨和群眾的關系,是黨同國民黨爭奪領導權的重要工作之一。為了爭取與組織廣大群眾在黨的領導下進行革命,必須正確建立黨和群眾的關系,學會在各種環境下領導群眾的藝術。否則,就不要幻想能組織和領導千百萬群眾了。但在白區工作的初期,由於“左”傾錯誤的影響,黨內存在著兩種錯誤傾向:一種是自命為群眾領袖而不尊重群眾、甚至強迫群眾的命令主義﹔另一種是不在群眾中進行耐心工作、反而接受群眾的錯誤思想的尾巴主義。這兩種錯誤傾向大大地妨害了將廣大群眾爭取和團結在我們黨的周圍。
任弼時指出,爭取群眾,要拋棄武力脅迫的方式,著重說服群眾的工作。在城市,要糾正把罷工暴動看成是工人斗爭的目標,忽視發動小的能夠爭取群眾的斗爭﹔在未割據區的農村,要重視農民群眾的經常組織工作,通過斗爭聚集群眾力量,發動群眾,應著重宣傳和說服教育,鼓起農民的斗爭勇氣。用燒殺和恐怖手段會脫離群眾,應加以制止。在日常工作中積蓄力量,切實領導工人日常微細的斗爭。他還同時提出,在白色恐怖環境下,大的斗爭在工人群眾沒有相當組織力量與斗爭決心時,是很難收到勝利效果的。小的斗爭便是准備大斗爭的方法。黨的工廠支部必須注意到諸如飲料不潔、空氣惡濁、工頭監工欺壓工人等能引起斗爭的事件,鼓動工人起來反抗。1928年1月,任弼時在《對於暴動問題的意見》中明確指出:目前最緊迫的工作是“組織群眾,引導他們在作日常的部分的斗爭中去培養群眾暴動奪取政權的意識,鞏固階級組織”。要求城鄉黨團組織和每個黨團員,“應當時刻注意自己周圍的群眾,應當很詳細地去調查研究群眾生活,替他們(就是替自己)提出很實際的極切身的要求,領導他們為這些要求而爭斗”。在大的小的斗爭中加強工會和農會等革命組織的力量,提高奪取政權的覺悟,“使他們感覺自己不可磨滅的偉大的階級力量”。1928年5月,浙江寧海縣亭旁鎮黨組織根據農民平粜、抗捐、加資的要求,於4月底發動農民斗爭成功。共青團浙南特派員去后,先是組織二百多農民武裝,三次攻打亭旁鎮,失敗后,特派員及寧海縣委有同志指責斗爭“根本不應發動”。6月,任弼時在為中共臨時中央(留守)起草的致中共浙江省委信中指出:亭旁黨組織根據群眾要求與情緒,聚集農民武裝,用游擊斗爭方式去求群眾斗爭的擴大與發展,是“必要而且正確的策略”,教訓在於“隻注重游擊的軍事行動”,企圖在沒有繼續發動群眾、發展與建立農民委員會的條件下實行長期割據。目前浙江“絕不是什麼總暴動或是一縣和幾縣割據局面的造成,而是努力在經常不斷的爭斗中去聚集農民群眾的力量,使各鄉村之間及城市與鄉村之間的斗爭配合的發展,准備將來大的進攻”。每次斗爭的成敗在於是否獲得廣大群眾的擁護,組織了多少群眾,創造了多少農委,建立了多少農民的武裝力量,發展了多少黨與團的組織,如此才能發動大的斗爭一直到暴動。“每次斗爭的勝利與失敗,不應僅以是否達到部分的經濟要求來決定,必須著重於農民協會組織是否有廣大群眾,對於黨的主張與土地革命及政權是否有更深一層的認識與要求,黨的組織與影響是否發展深入。這些將決定我們的勝利與失敗,就是斗爭失敗了,如果仍能擴大群眾組織,取得群眾對於本黨的信仰,仍然是我們的勝利,因為這就可以准備繼續的進攻。”
在發動群眾進行斗爭時,要注意保護群眾,應本著“接近群眾、組織群眾、教育群眾、領導群眾斗爭”的原則,積聚力量,“准備將來大的行動與進攻”。1928年8月,任弼時在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會議討論農村秋收斗爭的通告時,提出要講策略,避強敵,消滅弱敵,不應採取拼命主義等原則。
二、關於公開工作和秘密工作
黨在白區的工作,分為公開工作和秘密工作,在嚴重的白色恐怖下,能否正確認識和處理兩者的區別和聯系,對於處於秘密狀態的地下黨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決定意義。如果處理不好,不僅使黨在秘密條件下不能有效地准備革命,而且使黨無法生存,更談不上發展。任弼時較早地認識到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的區別與聯系,提出把黨的秘密工作和公開工作既分開又結合起來。早在國民革命時期,任弼時就在與張太雷共同簽發的共青團中央關於保密問題的通告中指出:現值反動時期,必須注意秘密工作。1928年5月,任弼時在為中共臨時中央(留守)起草的《關於在白色恐怖下黨組織的整頓、發展和秘密工作》的通告中闡述了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的關系,指出:“無產階級的政黨只是當他能夠取得廣大群眾的信仰與擁護隨時可以調動群眾起來斗爭的時候,方才能表現其偉大力量,須知秘密工作之意義不是縮小黨的活動范圍脫離群眾去求黨的安全隱密的政治主張,而是如何使黨的政治主張更能普遍深入組織更能接近群眾,隨時領導群眾的斗爭而不致遭受軍警的破獲,所以運用公開機會去團結廣大群眾是白色恐怖下的黨部最重要的任務。”在嚴重的白色恐怖下,“務必採用適當組織形式保持黨的組織與干部,鞏固下層組織基礎——支部”,任弼時並為此提出了在秘密環境之下務使黨的組織適合於這一環境、各級執行委員尤其是區委委員須盡量的找在業工農同志擔任等整頓組織與秘密工作的辦法。同時,他又強調“黨的秘密工作隻有能使黨領導廣大群眾斗爭時才有意義,否則秘密則與群眾斗爭也隔離起來,那便是極大的錯誤”。因此要把秘密工作和公開工作結合起來,“盡量利用一切公開及半公開的機會去團結工農群眾”,如組織兄弟團、姊妹團、讀書會、平民學校等。在割據地區,“必須保留一部分秘密的機關和負責的同志,以便反動后能繼續活動”。要糾正錯誤的想法和做法,不能“以為‘既然被我們割據了便永遠是CP的天下’,因此把黨的一切機關都公開起來,負責同志常常把自己的‘官職’章幟公開懸挂胸前,惟恐人家不知道他的地位”。7月,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留守)會在討論黨組織和創造社等文化團體的聯系時,任弼時提出,創造社有公開活動的作用,要繼續保持聯系,以后要在革命文學和理論方面多發揮作用。翻譯理論書籍是宣傳工作的重要方面,要有計劃地做下去,最好用創造社或其他名義出版,在出版發行上給以幫助﹔其成員將來是要分化的,少數政治上好的可以秘密吸收入黨。1929年6月,中共六屆二中全會在上海舉行,中共江蘇省委向會議報告工作時,著重介紹把群眾的日常斗爭匯合起來,走向公開的政治斗爭﹔在組織上把秘密的黨組織和公開的群眾組織結合起來,盡可能採用公開名義組織群眾斗爭的做法。全會肯定了上海的經驗。7月,任弼時在《教育周刊》上發表了《爭取公開機會的意義與教訓》一文,指出:“一個秘密的革命政黨,想要在群眾中樹立他的政治領導作用,必須使他的政治主張能夠深入廣大群眾中去。但是在白色恐怖嚴厲壓迫之下,完全沒有集會言論出版自由,單靠支部的路線去推銷黨的宣傳品,和發動部分斗爭來擴大政治影響,顯然是不夠的,尤其在群眾日益革命的時候,狹隘的秘密路線,必定趕不上群眾的需要,尤其是很困難的調動指揮廣大群眾的行動。因此秘密的黨必須善於運用公開或半公開機會,去擴大自己的影響,號召群眾起來行動,隻有使秘密工作和公開工作密切聯系起來,才能夠強固黨在群眾中的作用。”文章回顧了上海群眾在紀念“五一”、“五卅”時,利用公開路線,沖破敵人的戒備,發動群眾示威的事實后,指出:“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公開活動並非即是合法運動,現在一切合法組織與行動,都須先得國民黨許可,這樣方式當然不會收得我們需要的效果,並且是不正確的辦法。這就是說,我們要用群眾力量來爭得非合法的公開或半公開的機會來做群眾工作,而不是取消我們主張去求得公開。同時也不是機械地提出黨的口號,而是要注意使黨的口號內容能夠與實際情形聯系起來。這樣才能使黨的主張真正能深入群眾而不致嚇退群眾。” 1929年10月,由於國民黨新軍閥戰爭的影響,物價飛漲,上海各行業的工人不顧當局和資方的高壓,紛紛起來要求增加工資和米貼。24日,在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會聽取各區委負責人匯報后,任弼時指出:目前應將秘密工作和公開活動結合,擴大公開活動,和反帝大同盟的活動聯系起來。因反帝大同盟人員不足,各區應指定一人,代表反帝大同盟出席群眾的會議。
三、關於合法斗爭與非法斗爭
黨在白區的秘密工作和公開工作,在斗爭和組織形式上,表現為合法斗爭與非法斗爭、合法團體與非法團體。在國民黨統治的白色區域,處於非法狀態的中共的所有斗爭在實質上都是非法的,但是可以利用一些合法斗爭和合法的組織形式,合法斗爭與非法斗爭結合,善於和充分利用合法的組織形式,其中主要表現在如何正確認識和利用黃色工會這種合法組織。黃色工會是一個國際性問題,但是中國的黃色工會和西歐各國的不完全一樣。在西歐,黃色工會一般是產生於社會改良主義的經濟基礎上,而它的成員基本上是反對共產黨和赤色工會的。中國由於沒有社會改良主義的經濟基礎,中國黃色工會的大多數成員是在共產黨和赤色工會處於非法的情況下,為了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避免反動派的打擊而參加黃色工會,中國的黃色工會與西歐的有很大的區別。如何正確對待黃色工會,是白區職工運動和白區工作的重要內容。1928年初,上海工人經濟斗爭興起,但這時由於赤色工會組織微弱,“我們自己未去做職工運動,組織群眾領導群眾斗爭”﹔黃色工會則大肆活動,以改良主義籠絡工人,我們則“不管是有群眾的黃色工會或無群眾的黃色工會,一概籠統地機械地提出打倒的口號”,其結果,正如任弼時在給江西省委信中所說:“黃色工會並不因為我們的反對、打倒而受任何影響。事實上工人群眾因為得不到出路,反而一天一天接受黃色工會的欺騙而受其影響”,赤色工會逐步脫離廣大群眾。鑒於上海的教訓,任弼時在《城市鄉村工作指南》中,對黃色工會作了分析,劃分了四種類型:一是“由工人自動起來為保障自己經濟利益而組織成的工會”,他們雖然“脫離政治斗爭”,但“站在工人地位求工人生活的改善並防止資本的進攻﹔不是絕對放棄階級斗爭的方式”﹔二是國民黨御用的工會,其領袖雖是國民黨指定的,但他們“相當地站在工人利益上來調停勞資的糾紛”,並且有“相當的群眾”﹔三是沒有群眾基礎的御用工會﹔四是“對CP非常仇恨”的、“在貴族工人領導下的法西斯式的工會組織”。任弼時指出:對於一、二、四類有群眾的黃色工會,“應按其性質與內容的差別,而切實運用統一戰線策略”,“統一各派工人群眾斗爭的行動,在斗爭中去獲得工會的群眾”﹔對於完全沒有群眾而極反動的工會,要“在工人群眾中揭破其黑幕,防止它的影響在工人中發展”,對“非常仇恨”共產黨的廣東機器工會,則應“根本破壞其組織”。工人統一戰線有“上層機關接洽與下層群眾聯絡兩種方式”,下層的聯絡與宣傳應“單獨經常進行”,隻有在斗爭緊張時或斗爭爆發之前,對有群眾的黃色工會,可進行上層談判,如同意爭斗的條件,“便可與之作一致的斗爭。如果被其拒絕,或在一致行動中他們的領袖表現畏懼退后時,仍必須向群眾宣布其欺騙黑幕,以取得其群眾”。但是,在如何對待黃色工會的問題上,由於受到共產國際的影響,1929年11月,中共第五次全國勞動大會改變工人運動策略,提出大力發展赤色工會、力爭赤色工會公開並獨立領導工人斗爭、到黃色工會中建立赤色支部,奪取黃色工會的群眾,消滅黃色工會的“左”傾策略。任弼時在對待黃色工會的問題上,也發生了變化。
任弼時認為,要善於利用機會,開展合法斗爭。1928年6月,國民黨在佔領北京、天津等地后,南京當局發表宣言,宣布“統一完成”。為了擴大黨權,建立獨裁,宣言中命令各省黨部組織民眾團體整理委員會,以擴大黨權鉗制民眾運動。這受到了李宗仁等桂系軍閥的反對,他們以召集國民會議為名,抵制蔣介石的獨裁。1928年6月18日,任弼時在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留守)會議討論國內政治形勢時指出:桂系軍閥主張召開國民會議雖然是國民黨內部爭奪的表現,但抵制國民黨以黨治國,爭取民權,是群眾的要求,我們應採取積極的政策,而不是站在斗爭之外,要告訴各地注意群眾工作,不要幻想一個由共產黨單獨領導的大運動,要注意各地的群眾工作。
四、關於經濟斗爭與政治斗爭
經濟斗爭與政治斗爭相結合的問題,關系到爭取群眾和積蓄力量的問題。在白色恐怖下,在帝國主義、國民黨反動派殘酷的法西斯的政治壓迫與經濟剝削之下,經濟斗爭顯得更加重要。廣大工人群眾首要的問題就是就業吃飯問題。經濟斗爭是改善群眾待遇的一種行動。黨領導的經濟斗爭,可以使群眾經濟要求得到部分滿足,生活得到部分改善,這就能使群眾認識到黨是他們切身利益的代表者、維護者,群眾的覺悟往往是通過逐步解決生活問題而提高的。因此經濟斗爭能提高群眾的覺悟。同時,搞日常的經濟斗爭,不像政治斗爭那麼尖銳,不容易引起敵人的注意,比較容易取得斗爭的勝利。因此,通過經濟斗爭不僅能爭取群眾、隱蔽自己,發展力量,而且能揭露敵人,起到對群眾教育、訓練的作用。但是,經濟斗爭不完全等於政治斗爭,它不是斗爭的最終目的,而是手段,不能把群眾的斗爭停留在經濟斗爭階段上,在一定條件下,經濟斗爭必須向政治斗爭發展,經濟斗爭一定要提高到政治斗爭的高度。任弼時較早注意到經濟斗爭與政治斗爭的相互關系,提出既要將經濟斗爭提高到政治斗爭的高度,同時又要反對在經濟斗爭中機械地不適當地提出政治斗爭的口號。1929年8月,上海滿洲路十六家絲廠工人為反對資方克扣工資,自發形成罷工。工聯會主張發動虹口、閘北兩區工人飛行集會,形成總罷工。在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會開會討論時,任弼時指出,絲廠的罷工是自發的,目前先成立罷工委員會,派宣傳隊深入工房去鼓動,發展黨的組織。在資方勾結國民黨當局向工人進攻的形勢下,不要機械地貿然發動總罷工。斗爭應以反對資方克扣工資,要求增加米貼為中心,宣傳上應提出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國民黨及資本家的御用工會,但不可以宣傳口號代替具體條件。1930年10月,江蘇南匯縣的地主豪紳所設鹽廠,向農民勒索每年三元六角的食鹽捐,引起群眾強烈不滿,中共南匯縣委准備組織群眾斗爭,任弼時在為江蘇省委起草的致中共南匯縣委信中,指出:反對食鹽捐是群眾迫切要求,必須利用這一機會發動群眾進行斗爭,但在發動斗爭時,必須與秋收抗租、減租、反對苛捐雜稅的口號聯系起來,以發動更廣大群眾參加斗爭,應特別注意以貧農為中心的農協組織,進而由群眾推舉代表組成農民委員會,作為公開領導機關。同月,中國留日學生因參加日本人民反對帝國主義進攻蘇聯的游行示威,先后有200多人遭到日本當局拘捕侮辱,釀成“東京事件”。10月25日,在中共江蘇省委全體會議上,在討論到上海各界為聲援“東京事件”,決定游行示威,並進而發展到全市學生總罷課時,任弼時指出,軍閥戰爭擴大、延長,群眾痛苦加重,要聯系群眾的切身要求,從增加米貼、增加工資、反對資方開除工人等來發動群眾,使反軍閥戰爭成為行動口號。
在斗爭中,任弼時主張正確地運用策略,反對不切實際的照搬口號。1929年6月,任弼時在決定上海工會聯合會成立的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會上指出,上海斗爭發展,國民黨當局企圖用改良主義手段,欺騙工人,各個擊破。我們應當注意各種斗爭互相配合,形成總的斗爭,在斗爭中建立新的組織。在策略上,不要機械地在每一斗爭起來時,就提出“打倒國民黨”的口號﹔要在斗爭中教育群眾,使他們從本身利益出發,認識到打倒國民黨的必要。
任弼時的白區工作策略思想內容豐富,主要包括建立正確的黨和群眾的關系,以及關於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非法斗爭和合法斗爭、政治斗爭和經濟斗爭等策略方針。任弼時白區工作策略思想,是他堅持實事求是,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真理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結果,豐富了馬列主義關於革命斗爭的策略思想。他從中國革命的實際出發,具體地運用了列寧的策略思想,將原則的堅定性與斗爭的靈活性結合起來,形成了任弼時白區工作策略思想的基本特點,這也是任弼時的工作作風的特點之一。正如江澤民同志指出的:“任弼時同志的工作作風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實在。他歷來注意調查研究,嚴格尊重事實,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敢於堅持實事求是。他頭腦冷靜,思維縝密,辦事細致周到,善於正確解決復雜的重大問題。”早在1925年,任弼時在《怎樣布爾什維克化》一文中闡述共青團建設的組織路線、思想路線和斗爭策略時,就提出要“注意分析中國社會,按客觀事實而運用經驗與理論”,“不應做一個不顧環境的模仿主義者”,“必須按中國實際情形去解釋我們的理論,庶可得到思想上的勝利”。這一思想不只是指導當時的共青團工作,也貫穿在他的整個革命生涯中,而在他的白區工作策略思想中也得到了充分體現。
任弼時白區工作時期,是中國共產黨白區工作開始從公開工作進入秘密工作的階段,對於如何開展白區工作,中國共產黨人都處在進行艱苦的探索過程中,加上受到“左”傾錯誤思想的影響,因此,任弼時這時的白區工作策略思想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左”傾色彩,如在赤色工會與黃色工會的關系問題上,就不可避免地受當時認識的限制。但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任弼時的白區工作策略思想的主流是正確的,對黨的白區工作策略方針的形成,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是值得肯定的。

(來源:《任弼時百周年紀念——全國任弼時生平和思想研討會論文集》,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4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