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作為工人階級政黨綱領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

——紀念馬克思逝世130周年

作者:郭慶仕    發布時間: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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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領是黨的一面旗幟。創建一個工人階級政黨,必須有一個以科學社會主義為理論基礎的又為全黨贊同的綱領。馬克思恩格斯對工人階級政黨的綱領極為重視。共產主義者同盟和國際工人協會的綱領都是他們起草而為會議通過的。馬克思為1875年兩個德國工人組織合並時的綱領草案寫了專門的批注,即《哥達綱領批判》。1891年德國社會民主黨准備召開代表大會,制定了一個新的綱領草案,恩格斯又寫了《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批判》。恩格斯認為,一個沒有任何綱領的黨,“不僅不是工人黨,而且根本不是一個黨。”[1]

一、關於黨的理論綱領

《共產黨宣言》是第一個最完備的工人階級政黨的綱領性文獻,是各國工人運動的指南和准則。但同時馬克思恩格斯總是根據歷史和工人運動的發展,不斷檢驗自己的著述。恩格斯1895年3月初完稿的《卡爾·馬克思(1848年至1850年法蘭西階級斗爭)一書導言》(以下簡稱《導言》),即是對《宣言》以來發表的著述的全面、系統、深刻的檢驗。恩格斯在回顧歷史用實踐檢驗馬克思和他自己過去的著述中,既有堅持、補充和發展,也有反思、修正和創新。

第一、關於工人階級政黨的性質、任務和奮斗目標問題

恩格斯多次重申《共產黨宣言》中下面的一些原則:

“共產黨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黨相對立的特殊政黨。他們沒有任何同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共產黨人同其他無產階級政黨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無產者不同的民族的斗爭中,共產黨人強調和堅持整個無產階級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斗爭所經歷的各個發展階段上,共產黨人始終代表整個運動的利益。”

“因此,在實踐方面,共產黨人是各國工人政黨中最堅決的,始終推動運動前進的部分,在理論方面,他們勝過比其余無產階級群眾優越的地方在於他們了解無產階級運動的條件、進程和一般結果。”

“共產黨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無產階級政黨的最近目的一樣的:使無產階級形成為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的統治,由無產階級奪取政權。”[2]

“共產黨人為工人階級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爭,但是他們在當前的運動中同時代表運動的未來。”[3]

后來,恩格斯在研究了法德兩國的農民問題后指出,在歐洲,除大不列顛本土和普魯士易北河以東兩個地區外,“農民到處都是人口、生產和政治力量的非常重要的因素”,為了奪取政權,工人階級政黨“應當首先從城市跑到農村,應當成為農村的一股力量”。為此,就要把農村無產者和小農吸收到自己隊伍中來。同時,他“堅決否認任何國家的社會主義工人政黨有任務除了吸收農村無產者和小農以外,還將中農和大農或者甚至將大地產租佃者、資本主義畜牧主以及其他按資本主義方式經營國內土地的人,也都吸收到自己的隊伍中來”。[4]

恩格斯還發展了馬克思要把科學家從資本同盟者變為自由思想工作者的思想。提出了“腦力勞動無產階級”的概念和造就無產階級知識分子的任務。1893年12月他在《致國際社會主義者大學代表大會的信中指出,應當從大學生的“行列中產生出這樣一種腦力勞動無產階級,他們負有使命,同自己從事體力勞動的工人兄弟在一個隊伍裡並肩地在即將來臨的革命中發揮重要作用”。[5]

恩格斯在《導言》中特別強調指出,馬克思在法蘭西階級斗爭中第一次提出了世界各國工人政黨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述自己的經濟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產資料歸社會所有。

第二、關於工人階級取得政權的方式或革命道路問題

馬克思恩格斯確立了唯物主義歷史觀后,就認為工人階級要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就必須消滅私有制代之以財產公有,而實現這一點,除了進行暴力革命以外,不承認有實現這一目的的其他手段。《共產黨宣言》公開宣布:“他們的目的隻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6]“無產階級是現今社會的最下層,如果不炸毀構成官方社會的整個上層,就不能抬起頭來,挺起胸來”。[7]即主張通過暴力革命奪取政權,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建立以生產資料社會化為基礎的、沒有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新的社會。巴黎公社失敗后,馬克思再次強調“工人階級必須在戰場上贏得自身解放的權利”。[8]1890年2月,德國社會民主黨經過12年的不合法斗爭,使反社會黨人法破產,俾斯麥政府被推翻。帝國政府又想再試一試用普通法來對付社會民主黨。對此,恩格斯說:“因此我們也想再試一試,通過我們堅決運用不合法手段而重新爭得的合法手段”,“應當努力暫時用合法的斗爭手段對付下去。不僅我們這樣做,凡是工人擁有某種法定的活動自由的所有國家裡的所有工人政黨也都在這樣做,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用這種辦法收效最大。但是這必須以對方也在法律范圍內活動為前提。如果有人企圖借助新的非常法,或……重新把我們黨實際上置於普通法之外,那麼這就使德國社會民主黨不得不重新走上它還能走得通的唯一的一條道路,不合法的道路”。[9]恩格斯根據德國當時的特殊條件,指出工人階級的首要任務和政治要求,是建立民主共和國,社會民主黨和工人階級隻有在民主共和國這種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政權。他認為,“人民代議機關把一切權力集中在自己手裡,隻要取得大多數人民的支持,在按照憲法辦事的國家裡,舊社會有可能和平長入新社會,比如在法國和美國那樣的民主共和國,在英國那樣的君主國,英國報紙上每天都在談論即將贖買王朝的問題,這個王朝在人民意志面前是軟弱無力的。但是在德國,政府幾乎有無尚的權力,帝國議會及其他一切代議機關毫無實權。因此,在德國宣布這樣做,而且在沒有任何必要的情況下宣布要這樣做,就是揭去專制制度的遮羞布,自己去遮蓋那赤裸的東西”。[10]

恩格斯在《導言》中說,1848年2月革命爆發時,在關於革命運動的條件和進程的看法上,我們大家都受過去的歷史經驗,特別是法國經驗的影響。這是很自然和不可避免的。並說,“歷史還完全改變了無產階級借以進行斗爭的條件。1848年的斗爭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經過時了”。“在1848年要以一次簡單的突然襲擊來實現社會改造,是多麼不可能”。[11]恩格斯指出,“因為這裡的斗爭的條件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舊式的起義,在1848年以前到處都起過決定作用的筑壘巷戰,現在大大過時了”。[12]

與此同時,由於有成效地利用普選權,是工人階級的一種嶄新斗爭方式開始發生作用,並迅速獲得進一步的發展。恩格斯說:“人們發現,在資產階級用來組織其統治的國家機構中,也有東西是工人階級能用來對這些機構本身作斗爭的。”[13]《共產黨宣言》早已宣布爭取普選權、爭取民主,是戰斗無產階級的首要任務之一。德國工人已經利用爭得的普選權,把奧古斯特·倍倍爾選進了帝國制憲國會,使他們自己得到了好處,並成為世界各國工人的榜樣。用法國馬克思主義綱領中的話來說,選舉權已經被他們由歷來是欺騙的手段變為解放的手段。“結果弄得資產階級和政府害怕工人政黨的合法活動更甚於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動,害怕選舉成就更甚於害怕起義成就”。[14]我們用合法手段卻比用不合法手段和用顛覆的辦法獲得的成就要多得多。”[15]在恩格斯看來,一切能夠達到目的手段都是可以使用的,不論是強制的,或者是看起來最溫和的。

第三、關於國家和民主共和國問題

馬克思恩格斯自1845年就持這樣的觀點:“未來無產階級革命的最終結果之一,將是稱之為國家的政治組織逐步解體,直到最后消失。這個組織的目的,從來就是依靠國家武裝力量保証富有的少數人對勞動者多數的經濟壓迫。隨著富有的少數的消失,武裝壓迫力量或國家權力的必然性也就消失。同時我們始終認為,為了達到未來社會革命的這一目的以及其他更重要得多的目的,工人階級應當首先掌握有組織的國家政權,並依靠這個政權鎮壓資本家階級的反抗和按新的方式組織社會”。[16]《共產黨宣言》闡明了這一思想。

經過1848年至1849年大陸革命的失敗后,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提出,“下次革命不應該再像以前那樣把官僚軍事機器從一些人的手裡轉到另一些人的手裡,而應該把它打碎,這正是大陸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決條件。”[17]這是1871年4月巴黎公社期間,他在致路·庫格曼的信中說的。公社失敗后,他再次強調這一點。

1883年4月后,恩格斯說,“無產階級取得勝利以后,遇到的唯一現成的組織正是國家。這個國家或許需要做一些改變,才能完成自己的新職能。但是在這種時刻破壞它,就是破壞勝利了的無產階級用來行使自己剛剛奪得的政權、鎮壓自己的資本家敵人和實行社會經濟革命的唯一機構,而不進行這種革命,整個勝利最后就一定歸於失敗,工人就會大批遭到屠殺,巴黎公社以后的情況就是這樣”。[18]恩格斯還認為,民主共和國是國家的最高形式,資產階級統治的徹底的形式正是民主共和國,它是資產階級統治的最后形式,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斗爭也隻有在共和政體下才能進行到底,民主共和國是無產階級能夠在其中進行決戰的唯一政治形式。1894年恩格斯在致保·拉法格信中說:“對無產階級來說,共和國和君主國不同的地方僅僅在於,共和國是無產階級將來進行統治的現成的政治形式”,當然“隻要它還是資產階級的形式,它就同任何君主國一樣敵視我們(撇開敵視的形式不談)。因此,“無論是把它看作本質上是一種社會主義的形式,還是當它還被資產階級掌握時就把社會主義的使命委托給它,都是毫無根據的幻想”。[19]1891年恩格斯說,“如果說有什麼是無庸置疑的,那就是我們黨和工人階級隻有在民主共和國這種形式下,才能取得統治。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法國大革命已經証明了這一點”。[20]他認為,在當時德國那樣的國度裡,“革命的第一個直接的成果按其形式來說,同樣隻能而且必然是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21]因此,他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中指出,“關於共和國的問題萬不得已時可以不提。但是,把一切政治權力集中於人民代議機關之手的要求,在我看來是應該而且能夠寫到綱領裡去的。如果我們不能再進一步,暫時做到這一點也夠了。”[22]即萬不得已不提共和國,也要把共和國要求的主要內容寫到綱領中去。

第四、關於唯物主義歷史觀或歷史唯物主義問題

馬克思恩格斯這一發現本是舉世公認的科學理論,但是恩格斯晚年也以實踐加以檢驗。他指出:“青年們有時過分看重經濟方面,這有一部分是馬克思和我應當負責的。我們在反駁我們的論敵時,常常不得不強調被他們否認的主要原則,並且不是始終都有時間、地點和機會來給其他參與相互作用的因素以應有的重視,但是問題一關系到描述某個歷史時期,即關系到實際應用,那情況就不同了,這裡就不允許有任何錯誤了。可惜人們往往以為,隻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還並不總是掌握得正確,那就算已經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論,並且立刻就能夠應用它了”。[23]在《導言》中,恩格斯又說,“唯物主義的方法在這裡就往往隻限於把政治沖突歸結為由經濟發展以造成的現有各社會階級以及各階級集團的利益的斗爭,而把各個政黨看作是這些階級以及階級集團的大體相適應的政治表現”。[24]他接著又說,“不言而喻,這種對經濟狀況(這是所要研究的一切過程的真正基礎)中同時發生的種種變化的難免的忽略,必然是產生錯誤的根源。”恩格斯晚年著重闡發歷史發展的“合力”論。他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就提出:“無論歷史的結局如何。人們總是通過每一個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覺預期的目的來創造他們的歷史,而這許多按不同方向活動的願望及其對外部世界的各種各樣作用的合力,就是歷史”。[25]

恩格斯在他生命的最后幾年裡更是多次闡發社會歷史發展的“合力”論。1890年他在致約·布洛赫的信中說,“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沖突中產生出來的……這樣就有無數互相交錯的力量,有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由此就產生一個合力,即歷史結果,而這個歷史結果又可以看作一個作為整體的不自覺的和不自主的起著作用的力量的產物。因為任何一個人的願望都會受到任何另一個人的妨礙,而最后出現的結果就是誰都沒有希望過的事物。所以到目前為止的歷史總是像一種自然過程一樣地進行,而且實質上也是服從於同一運動規律的。但是各個人的意志……雖然都達不到自己的願望,而是融合為一個總的平均數,一個總的合力,然而從這一事實中決不應作出結論說這些意志等於零。相反地,每個意志都對合力有所貢獻,因而是包括在這個合力裡面的”。[26]1895年3月,恩格斯在致威·桑巴特的信中再次指出:“從馬克思的觀點看,迄今為止的整個歷史,就重大事件來說都是不知不覺地完成的,就是說,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要麼歷史事件的參與者所希望的完全不是已成之事,要麼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預見到的后果”。[27]

1893年恩格斯在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問時,強調“我們是不斷發展論者”。他說,“我們沒有最終目標。我們是不斷發展論者,我們不打算把什麼最終規律強加給人類。關於未來社會組織方面的詳細情況的預定看法嗎?您在我們這裡連它們的影子也找不到。當我們把生產資料轉交到整個社會的手裡時,我們就會心滿意足了”。[28]

二、關於黨的實踐綱領

黨的實踐綱領也稱作最低綱領,它規定黨在現階段的目標、任務和實現的方式方法,屬於黨的政策和策略。

黨的實踐綱領是一般原理的實際運用,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這“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歷史條件為轉移”。恩格斯后來進一步闡明,“真正導致解放的措施,隻有在經濟變革促使廣大工人群眾意識到自身的地位,從而為他們取得政治統治開辟了道路的時候,才有可能。首先需要的將是哪些措施,這要看當時當地的條件而定——關於這一點,事前是無法概括地講什麼的”。[29]他還說,“對每一個國家來說,能最快最有把握地實現目標的策略,就是最好的策略”。[30]

正確的斗爭策略,既不能照抄別人的,也不能由別人來制定,更不能由外人強加。恩格斯指出,由於各國的歷史、經濟、政治和社會的條件是千差萬別的,因而,各國工人政黨的斗爭策略也應該是不同的。1892年,他在致倍倍爾的信中指出,“那種想使所有國家的運動都採取統一的形式是荒謬的”。[31]他還說,隻要人們都有理智的話,各國工人政黨為實現奪取政權目標,“所應採取的斗爭手段和斗爭方法上的不同意見,就不大可能使誠實的人們之間發生原則上的分歧。”[32]對一個國家說來是最好的辦法,對另外一個國家則可能是絕對行不通的,甚至是有害的。1880年代,德國工人黨不僅力量增長很快,而且在爭取和使用普選權的斗爭中取得了成果和經驗。德國工人黨有的領導人,就想要別國也採用德國黨的策略。恩格斯及時地向愛·伯恩施坦指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不能硬要別人按德國人的方式去發展。指出德國人的那個策略僅僅是針對當時的德國的,而且還有重大的附帶條件。對其他國家來說,這個策略就不能整個採用,就是對德國來說,隨著附帶條件的變化,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適用了。

恩格斯還指出,正確的斗爭策略,隻能由處於事變的中心的人們,從本國經濟和運動的發展需要中去尋找、探索和抉擇,他們隻對本國人民和歷史負責。1885年恩格斯在一篇有關俄國的文章中說,“俄國革命者採取的斗爭方式是由需要決定的,是由他們的敵人本身的行動決定的。他們為他們所採取的手段對本國的人民和歷史負責”。[33]1884年,流亡國外的德國和國際工人運動活動家約·菲·貝克爾向恩格斯建議必須在德國進行爭取普選權的鼓動工作。恩格斯復信說,“我認為,我們在國外根本不能決定新的群眾鼓動工作的嘗試現在是否合適,以及它的時間和內容等問題,這應該完全交給我們在國內的同志們去做,他們親身受到壓迫,比誰都知道什麼可行,什麼不可行。所以,如果你去問倍倍爾和李卜克內西,如果他們能在那裡討論一下這個問題,那我認為他們應該決定是行還是不行,而我們應該服從他們的決定”。[34]

恩格斯還指出,黨的策略在實踐中要隨客觀條件的變化而進行調整和改變,黨和運動才能得到發展,而不顧黨進行斗爭的現實條件把主觀想象和幻想搬到現實中去,或者不管客觀環境的變化而固守一種策略,堅持過時的決議一味蠻干,就可能把一個強大的黨本身毀掉。

注釋:

[1][2][3][4][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1、264、284、305、435頁。

[6][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5、262頁。

[8]《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6頁。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2、403、510、513、517-518、517、517、524、656、599、656-657、734-735、412、658、412、698、507、248、697、742頁。

[2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28-629頁。

[2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43頁。

[30][3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8、47頁。

[3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9頁。

[3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23頁。

[3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8頁。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