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評資本主義分配的正義性
正義思想是馬克思政治哲學的一部分,分配正義理論又是馬克思正義思想的一個重要內容。馬克思從政治經濟學、倫理學、法理學等學科視角來評述資本主義分配的正義性。由於分配正義內涵的不確定性,因此,馬克思的分配正義理論內部存在著一定的張力,我們必須正確地理解和把握這種張力。馬克思主義者在理解“馬克思與正義”問題上既存在著某些合理之處,也存在著一定的偏頗。此外,研究馬克思的分配正義思想,對建構當代中國的分配正義理論也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一、從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看,資本主義分配合乎正義
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的分配正義所指涉的問題主要是物質財富的分配,表現在分配對象、分配主體、分配方式、分配標准等幾個方面,它屬於事實判斷而非價值判斷。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分配首先是“(1)生產工具的分配,(2)社會成員在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個人從屬於一定的生產關系)”﹔[1]其次是生產收入的分配。人們通常所指的分配是生產收入的分配,即“對產品中歸個人消費的部分的各種索取權”[2]。具體而言,分配對象首先指的是勞動、資本、土地、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以及經濟機會、經濟權利與義務在不同的市場主體之間的分配﹔然后是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不同的市場主體之間的分配。初次分配的主體主要是資本家和雇主,再次分配的主體主要是國家。初次分配是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博弈完成的。市場主體在遵守自願、自由、平等等市場規則時所獲得的市場收入都是公正的。馬克思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分析了資本主義初次分配的正義性:“生產當事人之間進行的交易的正義性在於:這種交易是從生產關系中作為自然結果產生出來的。……這個內容,隻要與生產方式相適應,相一致,就是正義的﹔隻要與生產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義的。”[3]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馬克思判斷分配正義性的標准:“分配方式與生產方式相適應時就是正義的﹔分配方式與生產方式相矛盾時就是非正義的。”他指出,一定的生產關系、生產方式決定分配方式。因此,“在雇佣勞動制度的基礎上要求平等的或僅僅是公平的報酬,就猶如在奴隸制的基礎上要求自由一樣。你們認為公道和公平的東西,與問題毫無關系。問題就在於:一定的生產制度所必需的和不可避免的東西是什麼?”[4]“勞動力使用一天所創造的價值比勞動力自身一天的價值大一倍。這種情況對買者是一種特別的幸運,對賣者也絕不是不公平。”[5]在馬克思看來,勞動力的買賣是合乎正義的,因為“這種交易是從生產關系中作為自然結果產生出來的”。[6]工人的剩余勞動被資本家所佔有也是合乎正義的,因為資本家在剩余價值的生產過程中起了組織作用,根據市場邏輯他有權佔有剩余勞動。事實上,佔有剩余勞動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出發點和目的,如果不是為了這一目的,資本家就不會組織生產。因此,資本主義剝削是不可避免的,剩余價值是資本家憑借土地、資本、管理等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博弈而獲得的利潤,是合乎分配正義的。馬克思在這裡所說的正義主要偏重於游戲規則的平等和過程的公正。馬克思指出,市場競爭的結果是優勝劣汰,往往導致兩極分化。對這種結果的不平等,馬克思認為隻有通過個人所得稅、遺產稅、財產稅等手段予以調解才能使結果相對公平。
馬克思用一種客觀、科學的態度來研究資本主義市場的分配關系。他認為每一代人所面對的生產力、生產關系、生產要素的分配狀況都是客觀的,每個人的家庭出身、天賦、受教育程度、努力程度等因素是分配的基礎與前提。生產條件的分配“賦予生產條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會的質,它們決定著生產的全部性質和全部運動”。[7]
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時期內,盡管財富生產與財富分配、價值創造與價值分配未必總是呈現一種等量對應關系,人們經濟收入的數量可能會在最低界限與最高界限之間浮動,但這種界限不是個人主觀隨意設定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其數量主要是市場主體根據市場信息平等協商、競爭來確定的。因此,人們如果遵循價值中立的原則,運用客體性思維,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研究分配問題,就能使分配結果合乎經濟規律。如果僅僅以個人道德標准進行分配,就可能使經濟規律失去客觀必然性、科學性,成為純主觀的事。對此,恩格斯也持同樣的觀點。他認為,經濟分配正義與否“隻能用一門科學來斷定,那就是研究生產和交換這種與物質有關的事實的科學——政治經濟學”。[8]
二、從倫理意義上看,資本主義分配具有明顯的非正義性
倫理意義上的分配正義“是給予每個人——包括他自己——所應得的東西,且不以與他們應得不相容的方式對待他們的一種安排”,[9]是人們對特定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狀況下的分配制度正義性的主觀評判,是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發展但還不夠充分的產物。它意味著人們在某些方面應該平等,如果這些方面不能平等分配則會給人們的身體與精神造成傷害﹔它介於利他與利己之間,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糾正利他精神不足、利己思想過分所帶來的弊端。
在馬克思看來,在某種既定的生產方式中,人們在社會經濟結構中的地位不同,分別隸屬於不同的階級。經濟地位與經濟利益差別使不同階級的個體產生不同的思想道德意識,其中統治階級的意識與被統治階級的意識往往是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統治階級往往利用手中的權力把本階級的利益說成是整個社會成員的普遍利益,具有絕對性、不可超越性。但被統治階級往往根據自己的實際生活狀況確定自己的道德,這種道德與統治階級的道德往往不同。
馬克思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上批判了資本主義分配的非正義性。他認為資本主義社會建立了自由競爭以及與自由競爭相適應的經濟和政治制度,廢除了等級制、世襲制及一切封建宗法特權,在100多年時間內創造的生產力超過了之前人類歷史的總和,這些成就對人類文明的進步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他認為以賺錢為目的的資本主義生產是非正義的,工人成了機器的附庸,喪失了人的自由本質。“資產者把無產者不是看作人,而是看作創造財富的力量。資產者還可以把這種力量同其他的生產力——牲畜、機器——進行比較。”[10]馬克思指出,資本主義社會的權利與義務的分配是不平等的,工人階級“必須承擔社會的一切重任,而不能享受社會的福利”。[11]工人表面上是自由的,但是他的經濟地位使他除了出賣勞動力以外沒有更多自由。工人的勞動時間“不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極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純粹身體的極限。它侵佔了人體的成長、發育和維持健康所需要的時間”。[12]因此,資本主義社會在勞動時間的分配上是非正義的。
馬克思用“剝削、盜竊、搶劫、搶奪、榨取”等詞匯來描述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他認為工人付出的勞動少於得到的報酬,其剩余勞動被資本家無償地佔有,從道德上看是不正義的,工人階級應該奪回自己的勞動果實。“工人生產的對象越多,他能夠佔有的對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產品即資本的統治。”[13]“勞動為富人生產了奇跡般的東西,但是為工人生產了赤貧。勞動生產了宮殿,但是給工人生產了棚舍。勞動生產了美,但是使工人變成畸形。”[14]因此,當工人階級意識到自己受剝削、受壓迫的根源時,馬克思感到非常高興,他說:“認識到產品是勞動能力自己的產品,並斷定勞動同自己的實現條件的分離是不公平的、強制的,這是了不起的覺悟,這種覺悟是以資本為基礎的生產方式的產物,而且也正是為這種生產方式送葬的喪鐘。”[15]總之,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中人們因為佔有生產資料的不平等而導致的經濟收入的巨大差別表示出極端的不滿與憤慨。
三、從法理學意義上看,資本主義分配正義具有片面性、虛偽性
馬克思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資產階級獲得了發展的壟斷權,而工人階級卻得不到應有的發展。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私有制使資本主義社會下法律的內容成為資產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是資產階級的意志與利益的體現,不可能擺脫片面性、虛偽性。自由是資本的自由,平等是商品生產者交換等價值商品的平等,人權只是一種自私自利的權利。資產階級制定法律的“公開目的無非是使那種隻考慮私人利益,隻考慮榨取金錢的立法者靠犧牲他的臣民來最大限度地‘發財致富’”。[16]從個體來看,工人與資本家是平等的,處於完全相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從階級來看,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由於經濟地位的不平等,因而享受不同的法律權利。資產階級把它們的階級意志宣布為所有一切階級、集團的意志,用法律的形式強迫所有的人都遵守。
馬克思從勞資經濟地位懸殊的實際情況出發,進行了勞資博弈分析,認為無產階級在缺乏相關法律的保護下,隻能受制於資本家。他說:“權利同權利相對抗,而這兩種權利都同樣是商品交換規律所承認的。在平等的權利之間,力量就起決定作用。”[17]為了維護工人階級的權益,他建議工人階級成立工會等組織,爭取頒布一部有利於自己的法律。他說:“工人必須把他們的頭聚在一起,作為一個階級來強行爭得一項國家法律,一個強有力的社會屏障,使自己不致再通過自願與資本締結的契約而把自己和后代賣出去送死和受奴役。”[18]
馬克思還指出資產階級法律的條文與法律實踐脫節,資產階級的法律機構往往隻保護資產階級的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具有虛偽性。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馬克思非常詳細地列舉了國家權力與資本如何結合在一起,資產階級如何運用國家機器保衛自己的財產關系和謀取不正當利益。他說:“資本在它的萌芽時期,由於剛剛出世,不能單純依靠經濟關系的力量,還要依靠國家政權的幫助才能確保自己吮吸足夠數量的剩余勞動的權利。”[19]資產階級依靠國家權力“掠奪教會地產,欺騙性地出讓國有土地,盜竊公有地,用剝奪方法、用殘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財產和克蘭財產轉化為現代私有財產——這就是原始積累的各種田園詩式的方法”。[20]例如,在19世紀英國勞工法中就規定“對違約的雇主隻許提出民事訴訟,而對違約的工人則可提出刑事訴訟”。[21]而在法國大革命時期,工人剛剛爭得的結社權就曾一度被剝奪。在《資本論》中,馬克思還列舉了大量的法律案例來說明資產階級法權的虛偽性、片面性。
四、正確把握馬克思分配正義理論的內在張力
馬克思研究資本主義分配正義性的路徑主要有兩條:一是運用政治經濟學的相關原理從經濟事實層面對資本主義分配進行科學的研究,二是運用道德、法律的相關理論從意識形態層面對資本主義分配進行價值批判。其中,科學的維度是主要維度,價值維度是隱性的、次要的。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但與此同時,二者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張力。
在馬克思、恩格斯從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過程中,革命與改良的爭論從來沒有停止過。改良主義者把“真正的博愛”、“正義”等意識形態作為社會主義的基礎。但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生產的總趨勢不是提高而是降低工資的平均水平,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使勞動的價值降到它的最低限度”。[22]因此,“問題不在於改變私有制,而隻在於消滅私有制,不在於掩蓋階級對立,而在於消滅階級,不在於改良現存社會,而在於建立新社會”。[23]在堅持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前提下,任何改良都隻能給無產階級帶來小恩小惠,而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工人階級作為資本增值工具的地位。由於資本主義社會的各種矛盾日益激化,馬克思堅信: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喪鐘就要響了,資產階級不能再統治下去了,剝奪者就要被剝奪了。同時,資本主義社會已經為向社會主義過渡創立了必要的物質條件,積累了一定現代管理經驗。因此,隻要用共產主義思想教育工人階級,就可能取得革命勝利,建成社會主義。
馬克思不願意花大量的篇幅從分配正義的角度批判資本主義分配制度,因為在他看來,“正義”屬於意識形態范疇。但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資產階級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因而主導著社會的精神生產,工人階級很難完全擺脫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的束縛,依靠自己的學識形成獨立於資產階級的無產階級意識形態,很難形成系統的、獨立於資產階級的分配正義理論。因此,從分配正義的角度批評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激起無產階級的革命意識,反而容易使工人階級跟著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走,最終喪失革命的意識。盡管如此,馬克思還是花了一定的筆墨從倫理、法理等意識形態的視角對資本主義分配進行意識形態的內在批判,但是這一線索在馬克思的文本中始終處於從屬的、隱性的地位。
馬克思還站在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視點上批評資本主義的分配原則。他認為到了社會主義社會,實現了按勞分配以后,人們所得到的與所付出的相等,這樣徹底廢除了資本對勞動的剝削制度。但馬克思認為按勞分配就其內容來講仍然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因為每個人在智力與體力等方面存在著區別,所以在同樣的時間內所作出的貢獻也必然不一樣,因此,其勞動收入也不可能一樣。隻有在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實行按需分配以后才能實現實質性的平等。
總之,馬克思既從歷史唯物主義的外在視角,也從倫理、法理學意義上的內在視角評析資本主義分配的正義性。從生產方式上看,他指出了資本主義分配制度具有進步性、必然性﹔從無產階級的立場上看,其分配正義具有片面性、虛偽性﹔從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視點上看,具有歷史局限性。正如紐約大學教授史蒂文·盧克斯所說:“馬克思提供了一種多視角的分析,在這種分析中,馬克思從內部描述和顛覆了資本主義的自我証明,並從外部對其進行了批評,然后,從超越正義的角度出發,依次對這種証明和批判進行了批判。”[24]
西方分析馬克思主義學派在“馬克思與正義”的問題上之所以出現以塔克、伍德、米勒為主要代表的反對派和以胡薩米、科亨、埃爾斯特為主要代表的贊成派,其根源主要是過分夸大了馬克思分配正義理論內含的科學維度與價值維度的張力,片面強調其中的一個維度,而忽視另一個維度,沒有很好地運用辯証邏輯來研究分配問題,陷入了非此即彼的對立思維。我國國內也有一部分學者步上述學者的后塵,得出了馬克思拒斥正義的結論。這些結論不能夠體現馬克思的真實思想,而僅僅反映了其中的某一個層面。
五、馬克思的分配正義理論對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分配正義理論的指導意義
今天,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方法構建社會主義的分配正義理論,已經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非常迫切的課題。隻有構建出合乎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分配正義理論,才能充分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能有力地回擊各種非馬克思主義思想對馬克思主義分配正義理論的攻訐,才能與時俱進地發展馬克思主義分配正義理論。
在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分配正義理論的實踐過程中,我們不僅要繼承、開拓馬克思的分配正義理論,還要從當今世界各國的分配理論與實踐中吸取對我們有用的東西,不能閉門造車、抱殘守缺,而應該海納百川、兼收並蓄。
在初次分配中,我們應該強調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的分配正義。我們應該堅持生產方式決定分配方式的原理,以事實標准作為判斷初次分配正義與否的主要標准。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並存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隻能採取按勞動生產要素與按非勞動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的收入取決於各種生產要素的市場博弈,政府的價值取向應該是基於公平基礎上的效率,而不能過分強調結果的平等。政府的責任是為市場主體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提高勞動者的素質與技能,促進勞動收入在整個國民收入中的比例不斷提高,使市場主體在相對公平的基礎上追求效率。
在再次分配中,我們要強調倫理意義上的分配正義。在市場經濟中,市場主體所得收入與其勞動付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完全相稱的,從倫理視角來看,分配不正義是普遍存在的﹔由於非選擇的偶然因素導致的人們實際收入的不平等也是普遍的,這種不平等也不能說是正義的、應得的。馬克思認為,社會主義還存在著像天賦差異等非選擇的偶然因素所導致的結果不平等,盡管這種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說是正義的。羅爾斯等人也認識到非選擇的偶然因素導致了人們實際收入的不平等這一現象,認為當事人不應該對這些偶然因素負責,對這種不平等應該予以矯正,且對如何矯正提出了初步的設想。盡管羅爾斯的解決方案具有烏托邦色彩,但是對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分配理論有一定的借鑒意義。當前,導致我國貧富懸殊的主要原因是人們不同的天賦、不同的生活環境以及由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所導致的不同的等級身份。這些因素導致的貧富懸殊不能說是非法的,但也不能說是應得的、正義的。這種貧富懸殊的非正義性客觀上要求政府運用所得稅、財產稅、遺產稅等手段調劑人們的收入,同時採取財政轉移支付等政策支持貧困地區的經濟建設,隻有這樣,才能滿足人們對分配正義的追求。
在初次分配與再次分配中,我們的法律制度應該以維護公平為主要價值取向,維護最廣大勞動人民的基本權益,對不同利益主體一視同仁。就目前而言,法律制度要反對某些既得利益團體以權謀私、錢權勾結的不法行為,以確保經濟分配正義。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人們的價值取向日趨多元化。自由、平等、正義、富裕、和諧等都是人們的價值追求,而分配正義僅僅是其中的一種。這些價值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沖突、張力,不可能同時實現。這就要求我們在多種價值之間保持一種適當的平衡,以滿足不同個體的價值追求,促進社會和諧。
綜上所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分配正義理論的核心是共同富裕。我們必須將自由、平等、公平、和諧等價值有機統一起來,通過民主、法治的手段,在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基礎上實現共同富裕。
注釋:
[1]《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頁。
[2]《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95頁。
[3]《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9頁。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頁。
[5]《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6頁。
[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9頁。
[7]同上,第995頁。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88頁。
[9]A. Maclntyre, Whose Justice? Which Rationality? London: Duckworth, 1988, p. 39.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2頁。
[1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0頁。
[12]《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06頁。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1頁。
[14]同上,第43頁。
[15]《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2頁。
[1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28頁。
[17]《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2頁。
[18]同上,第349頁。
[19]同上,第312頁。
[20]同上,第842頁。
[21]同上,第850頁。
[2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6∼97頁。
[2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8頁。
[24][英]史蒂文·盧克斯:《馬克思主義與道德》,袁聚錄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72頁。
(作者單位:湖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