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政策與列寧的社會主義觀
鄧小平在1985年8月28日接見外賓時講:“可能列寧的思路比較好,搞了個新經濟政策”[1]。此后,理論界關於新經濟政策的研究進入新階段,並取得了許多有價值的成果,極大地推進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進程。但是在研究中,關於如何認識新經濟政策與列寧的社會主義觀還存在似是而非甚至錯誤的看法,亟待澄清。這關系到如何理解當代中國改革開放的一系列重要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有一種觀點認為,列寧的社會主義觀先后經歷了兩個階段:一是“戰時共產主義”時期,堅持馬克思的傳統社會主義觀,把馬克思關於未來社會的設想應用於俄國﹔二是新經濟政策時期,突破了以生產資料公有制、計劃經濟、按勞分配為基本特征的傳統社會主義觀,形成了發展商品貨幣關系、利用資本主義的新社會主義觀。我並不贊同這種觀點,我認為,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構想,是列寧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指導和實踐指南。列寧始終堅持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科學預測,沒有發生過從“傳統社會主義觀”向“新社會主義觀”的轉變。列寧一方面堅定地堅持馬克思的基本理論,使社會主義建設奠定在科學的理論基礎上﹔另一方面,又立足於蘇維埃俄國落后的現實國情,開創性地探索符合實際的建設方式,解決現實問題。“新經濟政策就是建設社會主義一個階段的政策,而不是建設社會主義全過程都要採取的政策,更不是建成社會主義以后還要採用的政策。”[2]
一、列寧關於新經濟政策的基本認識
新經濟政策的提出,是應對經濟政治危機的選擇,也體現著列寧對建設社會主義方式的理論思考。列寧提出在一定時期內允許多種經濟成分發展,利用資本主義,發展商品貨幣關系,發展市場等,對於這些舉措,一些人認為,這表明列寧改變了認為社會主義應當實行公有制、計劃經濟和按勞分配的認識,從而認為列寧的社會主義觀發生了根本改變。但是,我們全面考察列寧的思想和實踐就可以發現,這樣的認識沒有真正理解新經濟政策的轉變,沒有認識到這一政策轉變並未拋棄馬克思主義基本原則,而僅僅是建設方式的改變,其實質是無產階級在牢牢掌握政權的前提下發展商品貨幣關系,利用資本主義,發展落后的生產力,改善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關系,從而走向社會主義。列寧的社會主義觀從未發生過根本改變。列寧實施新經濟政策的目的是明確的,同時他又清醒地認識到這一政策的過渡性質及其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列寧對資本主義力量的增強一直保持高度的警醒,必須完整准確地認識列寧的社會主義觀。
1.新經濟政策的“退卻”性質
列寧從一開始就把新經濟政策的性質定為“退卻”,其實質是開始作戰略上的退卻。針對一些人迷信資本家的威力,不相信社會主義發展的可能性,甚至主張對國內外私人資本作巨大讓步,把實施新經濟政策看成單純的退卻,列寧提出了批評,指出各種反對派既不了解新經濟政策的實質,也不了解新經濟政策的退卻性質。在批評種種錯誤言行的過程中,列寧闡述了“戰略退卻”的性質和意義。
新經濟政策是不得已而實行的“退卻”。“戰時共產主義”政策面臨的危機表明,在蘇維埃俄國現實生產力狀況下,在遭到了難以置信的破壞和缺乏物質前提的國家裡,布爾什維克黨沒有能力帶領俄國直接過渡到純社會主義,現實決定了必須“退卻”,不能再用革命手段實行強制過渡了,“退卻”才能鞏固蘇維埃政權已經獲得的勝利。社會主義建設必須以讓步、妥協等向后退的方式來推進,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以革命的、暴風驟雨的方式來進行了。
列寧認為,新經濟政策的“退卻”是有原則、有限度的。新的政策是一項必要的政策轉變,但畢竟不是前進運動,而是朝著自己的最終發展方向的一種后退運動,發展得好,才能促進社會主義政權的鞏固,發展得不好,則會帶來政治上的危險。蘇維埃政權在連續遭到戰爭、飢荒,在工業被破壞的嚴峻現實下,無法保住勝利果實,不得不放棄一些陣地,但是,這種“退卻”是有底線的,隻限於經濟方面,絕不是政治原則的退卻,把經濟的“退卻”當成前進,就會喪失社會主義的政治方向,造成向資本主義的狂奔。這充分體現了列寧政治上的清醒。正是出於對“退卻”性質的清醒認識,列寧一再提醒全黨:新的經濟政策還蘊藏著許許多多的危險,“資本主義的恢復、資產階級的發展和資產階級關系在商業領域的發展等等,這些就是我們目前的經濟建設所遇到的危險,就是我們目前逐步解決遠比過去困難的任務時所遇到的危險。在這一點上切不可有絲毫的糊涂”[3]。因此,列寧叮囑全黨一定要注意克服新經濟政策所帶來的消極影響,把它們控制在最低限度。
列寧還提出,新經濟政策是一項將在合適的時機轉入反攻的“退卻”政策,絕不是把社會主義的陣地讓給資本主義,是在用迂回的方式奪取一些陣地,以便在更有准備的時候再轉入對資本主義的反攻。
2.新經濟政策與公有制
列寧堅持馬克思將生產資料所有制作為社會制度的基礎的觀點。列寧認為,生產資料所有制是生產關系的基礎,生產資料掌握在誰手裡即生產條件的分配,是決定生產關系性質和社會性質最根本的東西。社會主義公有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基礎,如果改變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所有制形式,將公有制讓位於私有制,那就喪失了社會主義的本質。
新經濟政策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促進生產力的快速發展。但是有些人害怕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會改變蘇維埃政權的社會主義性質,對此,列寧提出:“讓小工業在一定程度上發展起來吧,讓國家資本主義發展起來吧,這對於蘇維埃政權並不可怕﹔蘇維埃政權應該正視現實,直言不諱,但它必須對此加以控制,規定這樣做的限度。”[4]可以看出,在容許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這一問題上,是有條件的、有限度的。列寧認為,蘇維埃政權要掌握大量的工廠,“如果我們隻把少數工廠租給承租人,而把大部分工廠保留在自己手中,那租讓並不可怕﹔這是沒有什麼可怕的。當然,如果蘇維埃政權把自己的大部分工廠拿去租讓,那是十分荒唐的﹔那就不是租讓,而是復辟資本主義”[5]。
列寧始終將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與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聯系起來,認為公有制才能保障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因此,列寧認為國營企業應當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主要作用,國營企業應當適應市場,積極參與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並在其中發揮優勢作用。他在談到租讓制的時候這樣說道:“隻要我們掌握著所有國營企業,隻要我們精確而嚴格地權衡輕重,我們能把什麼租出去,在什麼條件下,在什麼限度內可以出租,那麼租讓是沒有什麼可怕的。”[6]在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同時,列寧還注重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監管,一再強調資本主義的發展是在監督之下和計算之中的,他說道:“做生意吧,發財吧!我們允許你這樣做,但是我們將加倍嚴格地要求你做老實人,呈送真實准確的表報,不僅要認真對待我們共產主義法律的條文,而且要認真對待它的精神,不得有一絲一毫違背我們的法律,——這些就應當是司法人民委員部在新經濟政策方面的基本准則。”[7]
3.新經濟政策與商品經濟
列寧是逐漸認識到蘇俄發展商品生產、市場對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性的。列寧曾認為社會主義不存在商品生產,甚至曾提出,在蘇維埃俄國“徹底消滅商品生產的斗爭已提到首位的歷史關頭”[8]。新經濟政策初期實行的、實際上依然是產品交換模式的商品交換很快就在實踐中遭到了失敗,商品買賣取代了它。列寧開始認識到,在蘇維埃的現實國情下,商業問題成了經濟建設的一個實際問題,發展商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列寧的思想有了進一步發展,開始認識到“學會了解商業關系和經商是我們的責任”[9],開始認識到在小農經濟為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承認並重視商品生產的作用,才能真正建立起鞏固的工農聯盟,“不管我們怎樣覺得商業領域距離共產主義很遙遠,但正是在這個領域我們面臨著一項特殊任務。隻有完成了這一任務,我們才能著手解決極其迫切的經濟需要問題”[10]。
但是,關於商品經濟,列寧的看法是:利用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建設社會主義,商品交換和自由貿易的發展將會造成資本主義關系在社會主義俄國的發展。所以,當后來新經濟政策開始向自由貿易、商業競爭和貨幣流通深化時,列寧的擔憂與日俱增。此外,列寧當時的認識,並未突破商品經濟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應當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框架。列寧依然重視經濟計劃的制定,在他看來,經濟計劃依然是必要的,經濟計劃關系到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全局。1921年11月16日,列寧在給國家電氣化委員會主席格·馬·克爾日扎諾夫斯基的信中這樣寫道:“我覺得,關於新經濟政策有必要加以補充。我認為,最好把應作的補充(從各個不同的角度來闡明新經濟政策在總的范圍內的地位、意義和作用)插到某些章節裡去。幾乎每一章都可以(而且我認為應該)增加一兩頁,說明新經濟政策不是要改變統一的國家經濟計劃,不是要超出這個計劃的范圍,而是要改變實現這個計劃的辦法。”[11]顯然,在列寧看來,一系列新的政策轉變,就是要採用商品交換與自由貿易等方式保障經濟計劃的實施與完成。這種認識既體現了列寧對計劃經濟的重視,也顯示出他將新經濟政策定位於一種發展手段、一種建設方式。
4.新經濟政策與資本主義
列寧認識到,新的經濟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恢復和發展資本主義,他說道:“流轉和貿易自由不可避免地要使商品生產者分化為資本所有者和勞動力所有者,分化為資本家和雇佣工人,這就是說,重新恢復資本主義雇佣奴隸制。”[12]很多言論表達了這樣的看法。例如,1921年10月29日,列寧在莫斯科省第七次黨代表會議上所做的報告中指出,“我們的新經濟政策所造成的情況,如小型商業企業的發展、國營企業的出租等,都意味著資本主義關系的發展,看不到這一點,那就是完全喪失了清醒的頭腦”[13]。列寧在1921年12月30日至1922年1月4日《關於工會在新經濟政策條件下的作用和任務的提綱草案》中指出,“在容許和發展貿易自由的情況下,這實際上等於讓國營企業在相當程度上改行商業的即資本主義的原則”[14]。在1922年3月27日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列寧認為,合營公司“也和我們的全部國營商業以及整個新經濟政策一樣,都是我們共產黨人運用商業方法,資本主義方法的表現[15]。
當時黨內外很多人都意識到,新的經濟政策必然造成資本主義的滋長。列寧坦率承認了這一點:在貿易自由的土壤上必定會導致資本主義關系的加強,這是無法避開的事實。誰若抹殺這一點,誰就是用空話安慰自己。那麼,布爾什維克黨應該恢復和發展自由貿易,應該讓這種自由發展起來嗎?這會不會導致向資本主義過渡呢?列寧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布爾什維克黨可以承認並發展利用貿易自由。
列寧從兩個方面進行了解釋。一方面,列寧認為,鼓勵發展貿易自由是現實條件下不得已的選擇,這是基於當時俄國現實的、沒有別的辦法的選擇,“你們能給我指出什麼沒有危險的革命道路、沒有危險的革命階段和革命方法嗎?”[16]另一方面,列寧認為,資本主義關系的加強對於蘇維埃俄國並不可怕,因為政權和大工業掌握在工人手裡,隻要無產階級牢牢掌握著政權和國家的經濟命脈就不可能有任何改變。因此,在俄國當時的現實條件下,一定程度的資本主義的發展,有利而無害,關鍵在於掌握分寸。大工廠的開工,經濟的發展,將會大大改善無產階級的生活狀況、生產狀況,而改善的結果就是無產階級的地位得以鞏固。新的經濟政策沒有改變俄國社會主義制度的任何根基。
二、完整准確地理解列寧的社會主義觀
在新經濟政策中,無產階級保持國家政權具有決定性意義,努力改變經濟文化的落后狀態是關鍵,積極吸取和利用資本主義的一切文明成果是主要內容。新經濟政策並沒有改變工人國家的實質,並沒有改變列寧的社會主義觀,只是改變了社會主義建設的方法和形式。列寧期待,“新經濟政策的俄國將變成社會主義的俄國”[17],可以看到,在列寧那裡,“新經濟政策”和“社會主義”之間存在一段距離。
1.列寧始終堅持馬克思關於未來社會的科學預測
有人將列寧關於新經濟政策的探索稱為沖破了“傳統社會主義觀”的羈絆,走向了市場經濟的“新社會主義觀”,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在這些人那裡,“傳統社會主義觀”這個詞表達的是對馬克思主義的否定。馬克思的社會主義觀以對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和基本規律的科學認識為基礎,為無產階級指出了奮斗目標。他們認為,未來社會將以生產力的高度發達為基礎,實行公有制,計劃經濟,從按勞分配走向按需分配,消滅一切階級和階級差別,這是社會主義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不存在“傳統社會主義觀”與“新社會主義觀”的劃分。
有人認為列寧的思想中存在自相矛盾之處,一方面說新經濟政策是在改正已經犯過的錯誤,另一方面又認為這是在“向后轉”,是在“退卻”,是“改良主義的辦法”。事實上,列寧的確不認為新經濟政策是一個社會主義性質的措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新經濟政策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措施。列寧繼承了馬克思關於未來社會的科學認識並試圖付諸俄國,但是蘇維埃俄國經濟落后的現實決定了不能立即實現馬克思關於未來社會的理想,正是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一直困擾著列寧,使他不時出現一些看似前后矛盾的說法,比如,在剛剛推行新經濟政策的1921年5月黨的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確認這是一個要在若干年內施行的長期的政策,卻又在6個月之后急急忙忙地宣布:“我們已經退到了國家資本主義。但我們退得適度。現在我們正退到由國家調節商業。但我們會退得適度。現在已經有一些跡象可以使人看到退卻的終點了,可以使人看到在不很久的將來停止這種退卻的可能性了。”[18]作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關於未來社會的科學預測,是列寧領導蘇維埃俄國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理論指南,列寧始終以馬克思關於未來社會的科學預測為目標,並期望早日實現這一目標。
2.新經濟政策使社會主義理想奠定於現實之上
“戰時共產主義”政策給蘇維埃政權造成的危機使列寧承認:俄國不具備實施馬克思對未來社會的設想的現實條件,在社會生產力極度落后,在落后的小農經濟條件下,試圖立即實現理想是危險的,“這必將意味著蘇維埃政權和無產階級專政的垮台”[19]。蘇維埃俄國開始了政策轉變,列寧說:“目前我們踏上了實干的道路”[20],“我們把社會主義拖進了日常生活”[21]。新經濟政策是對社會主義的建設方式、發展道路的開創性探索,體現出列寧對商品貨幣關系、國家資本主義等的認識的變化。列寧在俄共(布)十大上所做的政治工作報告中,在講到過渡問題時說,“毫無疑問,在一個小農生產者佔人口大多數的國家裡,實行社會主義革命必須通過一系列特殊的過渡辦法,這些辦法在工農業雇佣工人佔大多數的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裡,是完全不需要採用的”[22]。列寧認為,總結“戰時共產主義”的教訓,其中一個教訓就是主觀願望與客觀現實發生了沖突。我們“懷著一片好心,到農村去組織公社、組織集體農庄”,蘇維埃政權在農業集體經營方面的各種試驗和創舉,雖然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結果顯然已經表明,這“起了不好的作用”[23]。現實昭示出:社會主義不是僅憑革命熱情,依靠堅決的不妥協的斗爭就可以實現的。與那些隻記住了馬克思主義的某些具體結論而忘記了馬克思主義精髓的人相反,列寧放棄的只是那些不符合俄國國情的東西,堅持的正是馬克思主義最根本的東西——唯物史觀和辯証法。在列寧看來,新經濟政策就是過渡性的政策,認真地執行這些政策,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新經濟政策的俄國就將變成社會主義的俄國。
社會主義在經濟文化相對落后國家的首先勝利,決定了現實社會主義走向理想社會主義必然是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要結合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才能完整准確地理解列寧的社會主義觀。從現實社會主義到理想社會主義必然要經歷不同的發展階段,每一個階段必然顯示出不同的表現和特征,不能用社會主義在某一發展階段中的特征,來混淆、否定馬克思的社會主義觀。將新經濟政策的實施看成表明列寧的社會主義觀發生了根本改變的觀點,是一種誤讀。新經濟政策時期提倡發展商業、市場,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鼓勵積極利用資本主義,這只是列寧對社會主義建設方式的大膽探索,並非表示列寧放棄了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計劃經濟、消滅一切階級的最終目標。種種對於新經濟政策的錯誤認識表明,混淆現實社會主義與理想社會主義將會走向對馬克思和列寧的社會主義觀的錯誤理解,影響社會主義最終目標的實現。
3.新經濟政策是目的與手段的統一
在列寧看來,新經濟政策只是一種過渡性政策、一種手段,他採取了將新經濟政策與社會主義相區分的態度。新經濟政策是利用資本主義的政策,是一種發展手段。在對於列寧社會主義觀的認識中有這樣一種說法,就是認為列寧突破了馬克思的束縛,提出了發展商品經濟的社會主義觀,並由此認為馬克思的社會主義是空想,因為他沒有預料到社會主義仍然存在商品經濟。事實上,列寧對商品、市場關系的認識在今天看來還很狹隘,他把商品、貨幣、市場等同資本主義相聯系,把它們看成資本主義特有的東西,不屬於社會主義。列寧當時並沒有認識到“市場經濟”既不姓“社”也不姓“資”,還沒有達到這方面對社會主義整個看法的根本改變。
社會主義觀與建設社會主義的具體手段處於不同層次。社會主義觀是指對社會主義的基本認識和根本觀點,具有系統性、整體性。列寧認為,盡管實現社會主義的具體方式和手段會有所不同,但所要達到的目標和體現的結果應該是一致的。“戰時共產主義”、新經濟政策是現實社會主義在不同時期為實現社會主義目標而採用的不同手段。列寧的思想是非常明確的:新經濟政策是一種退卻,它並沒有放棄社會主義的目標,也不改變工人國家的實質,只是根本改變了社會主義建設的方法,由猛烈的正面沖擊變為緩進的迂回包圍,在迂回曲折中實現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的目標。新經濟政策是一種過渡性政策,是有限度地、暫時地利用資本主義的政策,而不是把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糅合在一起,更不是搞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目標是確定不移的,社會主義的建設方式則是多樣的。如果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目標改變了,那樣的社會還能稱之為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嗎!
相對落后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是漫長的歷史進程,在發展進程中,堅定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觀是社會主義的奮斗目標不至於被淡化甚至被拋棄的根本保障。相比新經濟政策的實踐,當代中國的改革開放涉及的范圍更廣,更加復雜,同處於經濟文化相對落后國家社會主義建設的征程中,決定了列寧的探索對於中國的改革開放也有著重要指導意義。我們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強調了進一步堅定推進改革開放的決心。但是,有人把改革開放定義為往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西方“普世價值”、西方政治制度的方向改,否則就不是改革開放。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這是曲解我們的改革開放。改革開放必須勇於解放思想,但解放思想是有方向、有立場、有原則的,改革開放也是有方向、有立場、有原則的。事實上,自從我們黨開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存在著兩種改革觀的分歧和斗爭,兩者在要不要改革上的分歧不大,但對改革的方向、改革的目標卻存在根本不同,也就是說有兩種方向、兩種前途的不同認識,到了今天,這個問題依然存在。在這個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一再指出:我國改革開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關鍵是我們把黨的基本路線作為黨和國家的生命線,始終堅持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同四項基本原則、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而是要走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正路,始終確保社會主義改革的性質和方向,這就為改革開放指明了正確方向。但是,在當前中國改革開放的新的重要關頭,國內外依然是多種挑戰和各路思潮紛紛涌起,在這種形勢下,列寧關於新經濟政策的清醒認識,是我們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期堅持與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引領與指南。
注釋:
[1]《鄧小平文選》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9頁。
[2]有林:《重讀列寧關於新經濟政策的論述》,《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12年第10期。
[3]《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6頁。
[4]《列寧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1頁。
[5]《列寧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1頁。
[6]《列寧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1頁。
[7]《列寧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28頁。
[8]《列寧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35頁。
[9]《列寧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7頁。
[10]《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6頁。
(11)《列寧全集》第5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0頁。
(12)《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5頁。
(13)《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5頁。
(14)《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9頁。
(15)《列寧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64頁。
(16)《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5頁。
(17)《列寧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02頁。
(18)《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6頁。
(19)《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9頁。
(20)《列寧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01頁。
(21)《列寧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02頁。
(22)《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1頁。
(23)《列寧專題文集·論社會主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4頁。
(作者單位:苑秀麗,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瓊州學院理論創新基地﹔陳張承,瓊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