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與歷史唯物主義微觀基礎

作者:王峰明    發布時間: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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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經過新中國幾代學人的不懈努力,我們在歷史唯物主義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我們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不僅在一個極為廣闊的層面上展開,對歷史唯物主義的諸多重要問題都有所觸及和探討,而且在一些重大問題上有突破性進展[1],研究的方法日趨科學、合理,對理論內容的把握不斷走向深入。面對國外同仁,我們應該有起碼的自信,大可不必妄自菲薄。但也不能否認這樣一個事實,即就總體而言,國內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乃至整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特點是:宏觀層面的框架性建構有余,微觀層面的細節性分析不足﹔邏輯意義上的推論和演繹有余,立足於具體歷史事件和歷史過程的實証分析不足﹔思辨性闡釋有余,面向鮮活事例和問題的現實分析不足。這就不可避免地使我們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帶有以下與生俱來的缺陷。

其一,從對文本的解讀來看,我們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至多是達到了《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程度,尚不足以達到《資本論》及其手稿的水平。[2]這當然不是說我們對《資本論》及其手稿的歷史唯物主義思想沒有研究,而是說:我們的研究始終是一種“純哲學”的,只是停留在哲學的基地上討論歷史唯物主義問題,難以進入《資本論》及其手稿的經濟學問題中去,難以在商品價值和剩余價值運動的經濟(學)的層面認識和把握歷史唯物主義。換言之,我們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與馬克思的經濟學是兩張皮,彼此分離、相互脫節,體現不出兩者水乳交融的內在統一性,更難以體會和把握馬克思的經濟學研究與歷史唯物主義理論建構之間的本質性關聯。

其二,從對問題的把握來看,由於不能實現馬克思哲學與經濟學研究的一體化,致使我們對歷史唯物主義的一些問題甚至是一些根本問題,雖然研究得不可謂不用力,但是理解和把握得卻總是不到位,講得不深、談得也不透。

例如:物質生產的確切含義是什麼?具體體現又是什麼?如何看待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之間的關系?物質生產力的確切含義是什麼?具體體現又是什麼?如何看待物質生產力與精神生產力之間的關系?

又如:為什麼說物質生產是社會存在的基礎?確認物質生產的基礎性地位和作用的邏輯的和歷史的依據是什麼?為什麼說物質生產力是推動歷史向前發展的根本動力?確認物質生產力的動力性地位和作用的邏輯的和歷史的依據又是什麼?

再如:歷史唯物主義的生產力決定論是否是一種抹殺了人作為主體的存在和能動作用的“還原論”或“機械決定論”?如何理解物質生產和生產力的決定性與人的能動性之間的關系?又如何理解歷史規律的客觀性與人的主觀能動性之間的關系?等等。

其三,從對文字的翻譯來看,與上述兩方面的缺陷相聯系的是,我們對歷史唯物主義經典文獻的翻譯,在一些關鍵的地方難以體現專業水准和素養,甚至有回避問題之嫌。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有這樣一段話:“在過去一切歷史階段上受生產力制約同時又制約生產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會。”[3]這段話的原文是:“Die durch die auf allen bisherigen geschichtlichen Stufen vorhandenen Produktionskrfte bedingte und sie wiederum bedingende Verkehrsform ist 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4]其中的德語詞“bedingte”和“bedingende”,在此處均被譯為“制約”,而在其他一些地方則被譯為“決定”。對此,中文譯者沒有作任何解釋。一種可能的解釋就是:為了維護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元論”,隻能講生產力決定交往形式,而不能反過來說交往形式也決定生產力。這就無法消除從原始文獻中引出的種種疑問:或者歷史唯物主義在理論的核心部位是自相矛盾的,或者歷史唯物主義並不承認生產力的單向度決定作用。

更為嚴重的是,由於以上種種缺陷的存在,使一些人的歷史唯物主義立場(學術意義上的)極為脆弱,經不起推敲和追問,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當面對各種非歷史唯物主義或反歷史唯物主義思潮的時候,當置身於具體的歷史事變和歷史場景的時候,當受困於各種棘手的現實問題的時候,其思想往往被沖擊、攪擾得東倒西歪、七零八落,最終走上與歷史唯物主義相背離的認識軌道。例如:有種觀點認為,在當代,“一切精神生產活動,不論是生產物質產品(如日常生活用品與工藝品)過程中的精神生產活動,還是單純形態的精神的生產活動(如文學、藝術、哲學、宗教)”,在社會生產力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現代先進生產力結構……是物質生產力與精神生產力的統一體”,而且,“這個統一體的無限發展將必然以精神生產力的發展為主體”。所以,不能再把“精神生產”和“精神生產力”排除在“社會勞動”和“社會生產力”之外了,“真正的創造歷史的”是“人類腦力活動”即“精神生產”和“文化生產”,而不是“物質生產”。[5]照此邏輯,精神生產與物質生產、精神生產力與物質生產力豈不成了同一層次的范疇?唯物史觀豈不成了精神生產與物質生產、精神生產力與物質生產力共同決定論?顯然,這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對唯物史觀的“理論建構”,而是自覺或不自覺的消解、背棄和否定。

這就提醒我們,必須對既往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進行反思和總結,尋找推進歷史唯物主義研究的新的方法和路徑。本文的思路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充分重視和切實加強對《資本論》及其手稿的研究,以此構建歷史唯物主義的微觀基礎,使宏觀層面的闡釋和結論獲得微觀層面的經驗事實和實証材料的支撐,把歷史唯物主義研究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和水平。

  二、在《德意志意識形態》與《資本論》之間

提出以《資本論》及其手稿為依托,構建歷史唯物主義的微觀基礎,是由這一文本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史上不同於《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

《德意志意識形態》無疑是唯物史觀的奠基之作,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和立場在其中得到了原則性闡釋。這就是:“從直接生活的物質生產出發闡述現實的生產過程,把同這種生產方式相聯系的、它所產生的交往形式即各個不同階段上的市民社會理解為整個歷史的基礎,從市民社會作為國家的活動描述市民社會,同時從市民社會出發闡明意識的所有各種不同理論的產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學、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們產生的過程。”[6]可以說,這一原則在馬克思、恩格斯后來的研究中得以貫徹。但是,也正是這種原則性闡釋的特點,使《德意志意識形態》從其誕生之日起,就隻能作為歷史唯物主義的奠基之作,要建立起歷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大廈尚待時日﹔也隻能作為研究歷史唯物主義的初始文本,要全面而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歷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內容同樣需要時日。

第一,《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歷史唯物主義僅僅是一個“理論假設”。

列寧曾經指出:“自從《資本論》問世以來,唯物主義歷史觀已經不是假設,而是科學地証明了的原理。”[7]循此思路,當歷史唯物主義為《德意志意識形態》所承載的時候,它充其量只是一個理論假設。這個假設固然不是馬克思和恩格斯憑空想象的產物,而是他們分別從政治經濟學研究和實地調查的不同途徑中達成的理論共識﹔但是,同任何理論假設一樣,它需要進一步的事實根據,需要更為廣泛的經驗材料的支撐,需要以此為學理基礎“對某一社會形態作出嚴格的科學解釋並給以生動描繪”[8]。而這一切恰恰是在《資本論》及其手稿中完成的。《資本論》把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作為一個活的“人體”進行社會“生理學”的解剖,旨在揭示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本質規定、歷史起源和發展趨勢。在其中,馬克思把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具體展開和貫徹在政治經濟學的價值和剩余價值運動之微觀的和實証的層面上,從而完成了從理論假設向科學原理的轉化。

在此,列寧准確地把捉到了歷史唯物主義與《資本論》經濟學研究之間的內在關聯。這種關聯同樣為盧卡奇所關注,他說:“經典形式的歷史唯物主義……意味著資本主義社會的自我認識”,“正是資本主義社會制度成了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典型基礎”[9]。道理講得已經很清楚了:“經典形式”的歷史唯物主義不是《德意志意識形態》,而是《資本論》﹔因為,資本主義社會是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典型基礎,而歷史唯物主義則是資本主義社會的自我認識,在《資本論》及其手稿中,歷史唯物主義的運用與資本主義社會的自我認識獲得了高度統一。

第二,《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歷史唯物主義僅僅是一種“思維抽象”。

從研究過程來看,思維抽象階段的歷史唯物主義,“充其量不過是從對人類歷史發展的考察中抽象出來的最一般的結果的概括”,它是理論研究的“結果”,而不是出發點﹔其作用在於也僅僅在於,“對整理歷史資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歷史資料的各個層次的順序”﹔“這些抽象本身”不能離開現實的歷史,否則“就沒有任何價值”﹔它們也“絕不提供可以適用於各個歷史時代的藥方或公式”,否則就不是科學抽象,而是“關於意識的空話”。[10]

從敘述過程來看,按照馬克思說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11],思維抽象階段的歷史唯物主義是理論敘述的起點,作為對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的認識,也是我們理解和把握現實歷史的前提和基礎。但是,決不能停留在這種抽象認識的基礎上,否則,就不可能弄清任何一個歷史發展階段上的現實事物。要真正獲得對現實歷史的理解和把握,就必須在對一般本質和規律的認識的基礎上,實現從“思維抽象”到“思維具體”的升華。這就要求“對每個時代的個人的現實生活過程和活動”加以具體的歷史的“研究”[12],從中發現事物的一般本質和規律在各種“中介環節”和“中介過程”的影響和作用下所發生的變形。作為抽象原則的歷史唯物主義是“死”的,隻有當它上升為思維具體的時候,它才會在現實的社會存在和歷史發展中“活生生”地流動起來。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曾經講:“在思辨終止的地方,在現實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們實踐活動和實際發展過程的真正的實証科學開始的地方。關於意識的空話將終止,它們一定會被真正的知識所代替。”[13]能夠稱得上是“真正的實証科學”和“真正的知識”的,是《資本論》中的而不是《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歷史唯物主義,后者充其量是朝著作為真正的知識和實証科學的歷史唯物主義方向邁出的第一步。

第三,不攀至《資本論》的高度,就不足以看清《德意志意識形態》。

在談到對社會歷史的科學認識時,馬克思指出:“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這些形式的科學分析,總是採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4]這是因為,“人體解剖對於猴體解剖是一把鑰匙。反過來說,低等動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動物的征兆,隻有在高等動物本身已被認識之后才能理解”。[15]當我們把歷史唯物主義作為研究對象的時候,這一認識論方法和原則同樣是適用的。《資本論》當然不能說是歷史唯物主義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因為歷史唯物主義作為對人類歷史的認識是不斷發展的﹔但完全可以說,比之於《德意志意識形態》,《資本論》中的歷史唯物主義思想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在前者那裡以抽象的和簡單的形式存在的概念和原理,在后者則得到了多方面的具體展現和生動描述﹔在前者那裡難以確切把握的思想,在后者則被給予清晰的界說和規定。雖不能說《德意志意識形態》是歷史唯物主義思想的“低級形式”,而《資本論》才是歷史唯物主義發展的“高級形式”﹔但完全可以說,《資本論》為理解和把握《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歷史唯物主義思想提供了鑰匙,一如“資產階級經濟為古代經濟等等提供了鑰匙。……人們認識了地租,就能理解代役租、什一稅等等”。[16]因此,如果說《德意志意識形態》是歷史唯物主義思想的第一座高峰,那麼,集馬克思40年理論研究之大成的《資本論》就是歷史唯物主義思想發展的第二座高峰。隻有站在《資本論》的峰頭上,《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歷史唯物主義思想才能被一覽無遺。

下面以馬克思的生產力理論為個案進行具體分析和說明。

三、微觀分析之一:物質生產和生產力

什麼是“物質生產”?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並沒有給以專門界定,只是隨著理論敘述的鋪開,出現了“人改造自然”和“人與自然的‘斗爭’”[17]這樣的句子,以此提示著關於物質生產的信息。

《資本論》則不然。馬克思在“勞動過程”的意義上對物質生產作了專門界定:“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中介、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人自身作為一種自然力與自然物質相對立。為了在對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佔有自然物質,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頭和手運動起來。”[18]

不僅如此,馬克思還對物質生產過程的內在要素作了總結和歸納。在他看來,“就勞動過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間的單純過程來說,勞動過程的簡單要素是這個過程的一切社會發展形式所共有的”。[19]從這一標准出發來分析物質生產的要素問題,既可以說它是由“兩要素”構成的,也可以說它是由“三要素”構成的。對於構成物質生產的“兩要素”,馬克思有不同的表述:“勞動過程,就我們……把它描述為它的簡單的、抽象的要素來說……我們不必來敘述一個勞動者與其他勞動者的關系。一邊是人及其勞動,另一邊是自然及其物質,這就夠了。”“勞動過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產資料和勞動力。”[20]構成物質生產的兩個要素,一個是“人及其勞動”或者說“勞動力”,這是“人”的要素,另一個就是“自然及其物質”或者說“生產資料”,這是“物”的要素。馬克思還將“人”的要素叫做“主觀”或“主體”要素,把“物”的要素叫做“客觀”或“客體”要素。[21]構成物質生產的所謂“三要素”,就是馬克思講的:“勞動過程的簡單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動或勞動本身,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其中,勞動資料作為“勞動者直接掌握的東西”,“是勞動者置於自己和勞動對象之間、用來把自己的活動傳導到勞動對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綜合體”。[22]

從物質生產的具體形式來看,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曾經在民族內部的分工及其發展的意義上講到“工商業勞動同農業勞動的分離”,“商業勞動同工業勞動的分離”[23]。但是,第一,這只是一種“歷時態”的分析,對於工業、農業與商業之間的“共時態”聯系則語焉不詳。第二,這裡的“農業”,指的是為現代工業所排擠和淘汰掉的“傳統”農業即自給自足的“小農業”,作為基礎性產業和商品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現代“大農業”,則不在馬克思的視野之內。第三,就馬克思所一再提到的“工業”而言,雖然偶爾也具體化為“採掘工業”,但總的來說是一個十分籠統和含糊的概念。

《資本論》則不然。第一,馬克思極為詳盡地分析了現代工業的各種具體形式,廣泛涉及採礦業(Bergbau)、制造業(Manufaktur)或加工工業以及運輸工業(Transportindustrie)和建筑工業(Baugeschft)等等。[24]而且,馬克思對現代農業勞動(agrikolen Arbeit)的各種具體形式也作了區分,主要包括單純採集(sammelnde)、狩獵(jagende)、捕魚(fischende)、畜牧(Vieh züchtende)等。[25]第二,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農業作為一種基礎性產業並沒有被消滅,而是發生了從“傳統”向“現代”的轉型。馬克思把它作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一個重要部分,結合資本主義地租問題做了專門分析。第三,對工業、農業與商業之間的關系,馬克思在商品價值和剩余價值運動的層面,從生產價值與實現價值的勞動分工的角度做了系統闡釋。具體內容將在下一部分進行介紹。

對於物質生產力,《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界定是:人們在“物質生產”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生產的力量”,而非“破壞的力量”﹔是一種“物質結果”和“物質力量”,而非“精神結果”和“精神力量”。[26]《資本論》則從“質”的規定和“量”的規定兩個方面作了分析。在肯定生產力是一種物質力量的前提下,馬克思提出:“勞動生產力的提高……一般是指勞動過程中的這樣一種變化,這種變化能縮短生產某種商品的社會必需的勞動時間,從而使較小量的勞動獲得生產較大量使用價值的能力。”[27]這樣,生產單位使用價值所需要耗費的社會必需的勞動時間,或者說在單位勞動時間內生產的社會需要的使用價值的數量,就成為衡量勞動生產力的“量”的標准。在量的規定的意義上,馬克思把勞動生產力叫做“勞動生產率”。

耐人尋味的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生產力”的前面一般沒有限定詞,即便有也多是“物質”、“社會”、“民族”這種限定詞。然而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在生產力前面往往要加上限定詞“勞動”。這極易使我們想起《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時期的馬克思,那時的生產力也被冠之以“勞動”生產力。這是馬克思思想發展中的一種“回歸”嗎?不是!因為《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的生產力理論,並不屬於馬克思,而是屬於古典政治經濟學。這是一種偶然的或隨意的遣詞造句上的變化嗎?也不是!因為,從抽象層面的“生產力”到具體層面的“勞動生產力”的變化,標志著馬克思的生產力理論在分析層次上的轉化,即從“思維抽象”向“思維具體”的躍進。這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經此錘煉,勞動生產力從一個單純的經濟學概念轉化為一個歷史唯物主義的哲學范疇,而且,作為一個哲學范疇,它又不同於思維抽象階段的生產力,而是獲得了多方面的表現和多種形式的存在。

據不完全統計,在《資本論》中,馬克思給予生產力的稱謂有:“生產力”、“物質生產力”、“社會生產力”、“勞動生產力”、“勞動的生產力”、“勞動的社會生產力”、“勞動社會生產力”、“社會勞動生產力”、“社會勞動的生產力”、“社會的勞動生產力”、“主體生產力”、“主觀的生產力”、“客觀的生產力”、“一般生產力”、“特殊的生產力”、“特殊生產力”、“個別生產力”、“人的生產力”、“個人生產力”、“活勞動的生產力”、“死的生產力”、“精神生產力”、“精神的生產力”、“物質的生產力”、“自然生產力”、“自然本身的生產力”、“勞動的自然生產力”、“資本生產力”、“資本的生產力”、“直接的生產力”、“潛在生產力”、“超額生產力”、“運輸業的生產力”、“自然國民生產力”等等。

筆者曾提出:可以借鑒現代“系統論”的方法,對以不同形式存在的生產力進行分辨和甄別。[28]這樣就會看到,上述不同稱謂的生產力,有的處於物質生產的系統內部,或者是作為“要素”而存在,或者是作為“結構”或“序”而存在﹔有的則處於物質生產的系統外部,作為“環境”和“條件”而存在。“主觀的生產力”與“客觀的生產力”、“活勞動的生產力”與“死的生產力”等,就是站在物質生產的系統內部,分別就構成物質生產的不同要素來論述生產力。所謂物質生產的結構或序,就是其內部各個要素之間發生的一定“關系”。其中,由作為生產要素的人與人之間發生的“分工”和“協作”的“勞動關系”[29],是極為重要的結構或序。馬克思用“勞動的社會生產力”、“勞動社會生產力”、“社會勞動的生產力”和“社會的勞動生產力”等概念,來表述作為結構或序的生產力規定。“資本的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等則是馬克思從物質生產的系統外部對生產力所作的規定。最后,這些處於“具體”層面的生產力,雖然具體地指明了物質生產的內部要素與生產力、物質生產的內部結構或序與生產力、物質生產的外部環境和條件與生產力之間的關系,但都不同於處於“一般”層面作為一種“系統質”存在的生產力。絕不能把這些處於具體層面的生產力與生產力本身的一般存在混為一談,更不能用前者中的任何一種含義和規定來取代后者的含義和規定。[30]

四、微觀分析之二:物質生產和生產力的決定性[31]

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對歷史唯物主義作了同《德意志意識形態》如出一轍的原則性闡釋:“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系或財產關系(這只是生產關系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系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筑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32]

據此,我們可以把物質生產和生產力的決定性的含義概括為:第一,生產關系必須同物質生產力“相適合”,必須是生產力發展的“形式”而不是“桎梏”﹔第二,生產關系如果不能適合於物質生產力的發展,就會被新的更高階段上的生產關系所取代﹔第三,隨著物質生產力的發展,任何一種生產關系都會由生產力發展的形式蛻變為桎梏,因而遲早會退出歷史的舞台。

結合《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內容來看,確認物質生產和生產力的決定性的依據有兩個。其一,物質生產和生產力是社會存在的“基礎”。因為,生產滿足人們“吃喝住穿”等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生活本身”的“勞動”,是人們的“第一個歷史活動”。同時,“這種活動、這種連續不斷的感性勞動和創造、這種生產,正是整個現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礎,它哪怕隻中斷一年,費爾巴哈就會看到,不僅在自然界將發生巨大的變化,而且整個人類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觀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會很快就沒有了”。[33]其二,物質生產和生產力是推動歷史向前發展的“動力”。因為,歷史在“沖突”中前行,而“一切歷史沖突都根源於生產力和交往形式之間的矛盾”。推動歷史向前發展的根本力量,便是物質生產和生產力。如:真正的封建制度是從日耳曼人的軍隊在進行征服時的“戰時組織”轉化而來的,而推動這一轉化的正是“在被征服國家內遇到的生產力的影響”。又如:“在工業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必然會產生私有制”,同樣,“隻有隨著大工業的發展才有可能消滅私有制”。[34]私有制從產生到消亡的整個發展進程都離不開工業的推動。

這裡,且不說私有制是工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的論斷是否科學,馬克思和恩格斯對物質生產和生產力的決定性所做的說明,或者是一種非常抽象的敘述,或者是一種經驗層面的描述。這與《資本論》中的情況形成鮮明對照。

為什麼說物質生產和生產力是社會存在的基礎?在《資本論》中,馬克思深入到商品價值和剩余價值運動的層面做了詳細闡釋。第一,商品價值和剩余價值是物質生產勞動“創造”的,也隻有物質生產勞動才創造價值和剩余價值。價值的生產和創造,實際上就是以活的勞動的耗費為代價,完成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和能量變換。第二,流通領域中的商業活動或交換活動,既不創造價值,也不創造剩余價值。馬克思說:“在流通過程中,任何價值也沒有生產出來,因而任何剩余價值也沒有生產出來。在這個過程中,只是同一價值量發生了形式變化。事實上不過是發生了商品的形態變化,這種形態變化本身同價值創造或價值變化毫無關系。”[35]商業活動的職能在於完成價值的單純形式變換,也即使商品的價值和剩余價值得以“實現”。商品價值的實現,實際上就是以交換的形式完成商品的分配,從而完成人與人之間的物質變換。第三,人類的一切其他活動,如精神活動、政治活動、宗教活動等,都不屬於商品生產范疇。原因一如精神文化產品所顯示的那樣:商品的使用價值具有“排己性”,是“社會的使用價值”[36],也即隻能滿足他人和社會的需要,而不能同時滿足自己的需要。精神文化產品則不具有這種“排己性”。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生產商品的“勞動”存在著一個“必要”的“時間”邊界。精神文化產品則不存在這樣的邊界,也就不存在所謂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概而言之,在簡單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物質生產勞動創造價值和剩余價值,商業活動實現價值和剩余價值,而社會的其他活動則既不創造價值和剩余價值,也不實現價值和剩余價值,屬於消費商品的活動。沒有商品的生產和創造,就沒有商品的流通和交換,也就沒有商品的消費。在商品價值和剩余價值運動的“鏈條”上,物質生產勞動顯然處於“基礎”地位。正是物質生產勞動者,提供了其他社會活動賴以開展的“物質基礎”。對這個物質基礎的確認,對奠立這個基礎的物質生產勞動者的確認,既是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價值學說的根本意旨,也是歷史唯物主義的根本意旨。

為什麼說物質生產和生產力是歷史發展的動力?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借助於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解剖,對此也做了詳細闡釋。

一方面,從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來看,對於資本主義存在和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和意義的,一是“勞動時間”,二是“活的勞動”。這是因為,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在本質上是一種雇佣勞動關系,或者說,是“死勞動”對“活勞動”的單向度的和不平等的支配關系。馬克思說:“資本關系——一定的社會關系,在這種社會關系中,過去勞動獨立地同活勞動相對立,並支配著活勞動。”[37]這種生產關系決定了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是“抽象財富”的增長或“價值增值”,也即把雇佣工人在剩余勞動時間裡創造的剩余價值,無償地拿來裝進資本家的腰包裡。為此,活的勞動必須作為“生產要素”投入到生產過程中去,勞動時間則成為資本主義財富的衡量尺度。

另一方面,從物質生產力來看,馬克思不僅以大量的實証材料和統計數據展示了勞動生產力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的迅猛發展,還詳細考察了生產力發展的不同階段和發展生產力的各種不同的方式方法。[38]引起馬克思高度重視的是,勞動生產力的發展給資本主義生產賴以立足的兩個基礎——“勞動時間”和“活的勞動”——造成巨大沖擊。這是因為,勞動生產力的發展表現為:一方面,社會生產過程賴以進行的物質資料,無論是在物質數量上還是在價值數量上,都在增加﹔另一方面,為實現這些物質資料的再生產所需要的活的勞動,與這些物質資料相比,無論是在物質數量上還是在價值數量上,都在減少。從資本主義商品生產來看,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不僅表現為“單個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而且也表現為“社會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前者意味著資本的個別利潤率的下降,后者則意味著資本的“一般利潤率”或“平均利潤率”的下降。[39]這種下降表明:可變資本價值量同不變資本價值量從而同總資本的價值量相比在不斷減少,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工人人數同所使用的機器、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的物質數量相比在不斷減少。

一般利潤率趨向下降的規律,暴露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與物質生產力發展之間的矛盾和沖突,這種矛盾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逐步展開。

面對利潤率不斷下降的總的趨勢,資本家一方面會採取各種措施來阻擋利潤率的下降,延緩這個總的趨勢﹔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增加雇佣工人人數或剩余勞動量,從而增加剩余價值或利潤的“絕對量”來得到補償。后者也就是“資本積累”。

但是,不斷增加資本總量和擴大生產規模,只是對於那些“大資本”來說才是現實的和可能的,對於大量分散的“小資本”則既不可能也不現實。這樣,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小資本,由於利潤率的下降不能通過利潤量的增加來補償或抵消而被排擠出生產領域,從而形成“資本過剩”。這些過剩的資本要維持其作為資本的存在,就不得不走上一條冒險的道路,去進行各種投機(如股票投機)和信用欺詐。其結果,就是引發信用危機、金融危機乃至經濟危機。返回來看那些大資本,即便可以憑借不斷增加資本總量、擴大生產規模來增加剩余價值或利潤的絕對量,但由此會引起資本的不斷“積聚”,而“這種不斷增長的積聚,達到一定程度,又引起利潤率重新下降”。[40]由此就形成資本積累與利潤率下降之間的惡性循環。

不僅如此,生產規模的擴大,資本積累和積聚,會形成同“有效需求”不足之間的尖銳矛盾。一方面,資本最大限度地從雇佣工人身上吸收剩余勞動。因此,隨著表現為利潤率下降的過程的發展,生產出來的剩余價值的總量會驚人地膨脹起來。另一方面,資本又最大限度地壓縮雇佣工人的消費水平,使之保持在一個極其狹小的范圍內和極為有限的水平上,根本無力消化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量。剩余價值“生產”的條件與“實現”的條件之間的這種矛盾,會隨著資本積累和積聚、生產規模和市場的不斷擴大而日益增長,在增長的一定點上,就會爆發周期性的經濟危機。

對一種“常態”或“合理”的需求來說,生產滿足這種需求的一定使用價值量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和勞動力的絕對數量,會隨著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提高而不斷減少。這種情況首先出現在農業中,隨后會逐步擴展到其他物質生產部門﹔首先出現在資本主義“中心”國家,隨后會逐步擴展到其他“半外圍”和“外圍”國家﹔最終的結果,便是在所有國家的物質生產部門都出現勞動時間和勞動力的絕對數量不斷減少的局面。在此情況下,不僅通過擴大生產規模求得資本主義內在矛盾得以解決的機會沒有了,而且通過經濟危機求得資本主義各種經濟關系暫時恢復平衡的機會也沒有了。這就表明,要發展生產力,就不能保証資本的價值增值,而這無異於宣判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死刑﹔反之,要阻止利潤率的下降和利潤總量的絕對減少,從而保証資本的自行增值,就必須制止生產力的發展,而這又是歷史向前發展所不答應的。所以,“資本不可遏止地追求的普遍性,在資本本身的性質上遇到了限制,這些限制在資本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會使人們認識到資本本身就是這種趨勢的最大限制,因而驅使人們利用資本本身來消滅資本”。[41]資本主義的這種歷史宿命,難道不是對唯物史觀的生產力決定性原理的最好詮釋嗎?[42]

最后,鑒於物質生產力存在的不同形式和這些形式所處的不同層次,需要強調的是:在歷史規律意義上具有決定性作用的,是作為“總的結果”的一般生產力,而不是這種生產力的任何一種具體形式。所以,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提到“生產力的總和”,並且認為“人們所達到的生產力的總和決定著社會狀況”。[43]以此來看文章開頭指出的那個翻譯問題,如果說作為總和的生產力的決定作用是一元的﹔那麼,就其不同形式的具體存在而言,它們與交往形式和生產關系之間則存在著“相互決定”的關系。馬克思指出:“某一個地域創造出來的生產力,特別是發明,在往后的發展中是否會失傳,完全取決於交往擴展的情況。當交往隻限於毗鄰地區的時候,每一種發明在每一個地域都必須單另進行﹔一些純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蠻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戰爭,都足以使一個具有發達生產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國家處於一切都必須從頭開始的境地。”[44]在此意義上,交往形式對“發明”這種生產力就起著決定性作用。由此也就不難理解,有的人從物質生產力的某種具體形式出發,審查經濟的社會形態的嬗演,並以前者無法對后者做出規律性解釋為由,對歷史唯物主義提出質疑和批評,其偏頗和片面是不言而喻的。[45]

五、微觀分析之三:生產力的決定性與人的能動性

長期以來,在處理生產力的決定性與人的主體能動性之間的關系方面,歷史唯物主義備受詬病,其決定論的立場似乎隻能置人於被動挨打的境地。如何走出困境?假若躑躅於《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思想內容,那麼,無論做怎樣的努力,恐怕都很難找到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因為,從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發展的進程看,這一文本擔負的使命,恰恰在於闡明物質對精神的決定性,生活對意識的決定性,實踐對觀念的決定性,現實的歷史前提對人的決定性。

那麼,《資本論》為我們提供了什麼樣的解釋思路呢?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把資本主義送上歷史斷頭台的,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資本主義滅亡的歷史命運為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決定。而進一步考察會發現,這種客觀趨勢並非由其他的外在力量強加給資本主義,相反,它正是資本家階級積極主動的歷史行為所促成的。

具體來說,商品的“現實價值”不是它的“個別價值”,而是它的“社會價值”。前者是指用生產者在個別場合生產商品“所實際花費的勞動時間來計量”的價值,或者說是由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價值﹔后者則是“用生產它所必需的社會勞動時間來計量”的價值,或者說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價值。[46]在社會生產發展的一定階段上,用超過該生產階段平均水平的更有生產效率的勞動方法作為例外生產出來的那個商品的個別價值,低於這個商品的一般的或社會的價值。如果哪個資本家或資本主義企業率先採用新的生產方法,把本企業的個別勞動生產力提高到社會平均勞動生產力水平以上,從而把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降低到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以下,他在競爭中就能處於相對有利的位置。因為,其商品能夠以低於同類商品的社會價值而高於它的個別價值出售,也就是說,按一種不把它的個別價值和它的普遍價值之間的差別拉平的價值出售。這裡,包含在商品中的勞動和通常生產它的平均勞動相比成了當時較高級的勞動。但是,生產這種商品所使用的工人的勞動能力並沒有因此而得到較高的報酬,“這一差額因而落入資本家的腰包並形成他的剩余價值”[47]。這就是所謂的超額剩余價值或超額利潤。

現實中,正是為了獲得超額剩余價值或超額利潤,每一個資本家和資本主義企業才都盡其所能地發展科學、改進技術、採用新機器和新的生產方法。但吊詭的是,資本主義競爭“會使他的生產方法普遍化並使它服從一般規律”[48]。這是因為,雖然每個資本家或資本主義企業都在爭先恐后、想方設法地提高自己的個別勞動生產力,但最終結果必然是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普遍提高。在此情況下,以前舊的生產發展階段和生產力水平上的超額剩余價值或超額利潤就會消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會減少,商品的社會價值就會降低。無論哪個資本家或資本主義企業,要想在競爭中佔據有利位置並獲得超額剩余價值或超額利潤,就必須把本企業的“個別勞動生產力”重新提高到“社會勞動生產力”水平之上。如此形式的運動,就像熱帶雨林中競相出頭的植物所表現的那樣,周而復始地進行著,資本家競相發展科學、改進技術、採用新機器和新的生產方法,由此就促成了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的和普遍的發展趨勢。馬克思講得好:“商品價值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這一規律,促使個別資本家為了能夠高於商品的社會價值出售自己的商品,而去通過分工、採用機器等等縮短他自己的必要勞動時間……一旦實際上得到証明,這些商品可以更便宜地生產出來,那麼在舊的生產條件下進行生產的資本家們就不得不低於價值出售這些商品,因為他們生產這些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現在已經大於生產這些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一句話,——這也表現為競爭的作用,——他們也必須採用新的生產方式,在這種新的生產方式下,可變資本對預付資本總額的比例下降。”[49]隨著新的生產方法的採用,可變資本對預付資本總額的比例即平均利潤率在不斷下降,這再一次証明了它“是完全不以資本家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律”[50]

提高勞動生產力,對於個別資本家和資本主義企業是有利的,但是對於整個資本家階級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則是不利的。這是一種典型的“囚徒困境”。[51]從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歷史的規律性、由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決定的資本主義滅亡的歷史必然性,是如何在作為當事人的資本家階級積極主動、自覺自願的歷史活動中促成的。從資本家和資本主義企業的個別情況看,其勞動生產力能否得到提高,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提高,又如何實現這種提高等等,無疑都充滿了偶然性和不確定性,是一個需要充分地發揮人的主體能動性的過程[52]﹔而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整個運動軌跡來看,則要受到社會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的決定和制約。平均利潤率在總體上不斷下降的趨勢,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斷走向滅亡的趨勢,是一個不以任何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的必然的規律。

在這一問題上,我們應當力避“二元論”的思維方式,即把物質生產和生產力的決定性同人的能動性一分為二,似乎在決定性與能動性、必然性與偶然性、規律性與主體性之間,永遠隔著一條不可逾越的界線。這種思維方式與歷史唯物主義格格不入。通過對資本主義經濟關系和經濟運動的研究,馬克思揭示了歷史的規律性和必然性,同時,這種必然性又離不開歷史過程中的偶然性,毋寧說,它就存在於各種偶然關系和因素的作用中,並通過這種偶然性為自己開辟道路。歷史必然性是歷史過程的內在本質和規律,偶然性則是歷史的本質和規律的外在實現方式或表現形式。歷史的本質和規律具有抽象性、單一性、單向性和一般性,而作為歷史本質和規律的不同的表現形式和實現方式,歷史現象則具有具體性、多樣性、多向性和特殊性。這種多樣性的特點在不同“中介環節”或“中介過程”的影響和作用下形成,並充分地展示著歷史進程中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這就是說,在歷史的實際運動中,歷史的客觀本質和規律究竟以一種什麼樣的形式表現出來,以一種什麼樣的方式得以實現,這要取決於具體的歷史的條件和環境,取決於具體的中介環節和中介過程,取決於具體的偶然性關系和因素的作用。

在談到商品的價值與價格的關系時,馬克思指出:“商品的價值完全如同勞動能力的價值一樣,實際上表現為商品的平均價格,時跌時漲的市場價格在平均價格中拉平,因而商品的價值在市場價格本身的波動中實現、確立。”[53]“價值”隻有在市場價格的“波動”中才能“實現”,才能得以“確立”,離開市場價格的波動,就不存在任何意義上的商品價值。因此,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中,價值與價格並不是可以彼此分離的兩張“皮”,而是一個辯証統一的整體,價值不是處於價格之外的某種“聖物”,價值就在價格之中。價格的個別決定,為人的能動性的盡情揮洒提供了廣闊天地,以至於不正當的“騙術”都可以影響和決定商品的價格。但是,伴隨商品價格個別決定中的隨機變化和跳動,同時會形成一個“平均數”,一個“總的趨勢”,這就是作為本質和規律在起作用的商品的價值。在此,歷史規律的決定性與人的能動性之間的辯証關系被刻畫、表達得淋漓盡致![54]

  六、結束語

《資本論》及其手稿蘊藏著無盡的思想寶藏。但是,對於國內馬克思主義哲學界來說,由於種種原因,這座思想寶庫至今沒有得到很好的開發。歷史唯物主義乃至整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要站在一個新的起點上,就必須把馬克思的這一珍貴文本放在重要位置上,通過深入而持久的研究,使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范疇、核心原理、思想脈絡和精神實質在更為微觀和實証的層面上得到挖掘、透視和整理。實現這一目標,筆者以為下列兩個條件不可或缺。

其一,必須著力打通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和科學社會主義之間的聯系。從馬克思主義哲學與政治經濟學的關系來看,一方面,馬克思借助於批判德國古典哲學的理論成果,完成了對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清理和超越﹔另一方面,又借助於批判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理論成果,完成了對德國古典哲學的清理和超越。在馬克思的思想體系中,經濟學概念如“商品”、“貨幣”和“資本”,往往具有某種哲學的意蘊﹔反過來,哲學范疇如“生產力”、“生產關系”和“生產方式”,又總是具有某種經濟學的內涵。由此就形成了馬克思主義哲學與政治經濟學在理論內容上的彼此交融和相互滲透。其實,早就有人指出:“政治經濟學是原初的社會科學。亞當·斯密、約翰·斯圖亞特·穆勒、卡爾·馬克思等人均是以廣闊的視野研究社會體系。直到19世紀下半葉,政治經濟學才開始裂變為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社會史、社會心理學以及社會哲學等學科。”[55]而今,已經沒有誰再無視馬克思主義作為一整塊鋼的特點。但是,要真正地在各自的研究中落實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和科學社會主義的整合,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其二,必須注重對《資本論》及其手稿的文獻學和文本學研究。對原始文獻和文本的嚴格考証,乃是學術研究的基礎性工作。吸收和借鑒國際文獻學和文本學研究方面的既有成果,並密切關注其發展動向,是保証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包括歷史唯物主義研究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的前提。否則,就會流於“拍腦門式”的研究,經不起追問和深究。然而,長期以來,由於對馬克思主義哲學文獻學和文本學研究的重視程度不夠——不僅至今缺乏這個方向上的專業設置,在一些會議上也鮮有以此為主題的討論,就是明証——致使文獻學和文本學研究成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一大軟肋,甚至可以說是一片空白。除了上面提到的學科分割的原因,這可以說是導致歷史唯物主義研究無法向微觀層面深化的又一個主要原因。這種局面必須加以改變。特別是,正如《德意志意識形態》“第一卷第一章”的情況一樣,《資本論》除了第一卷在馬克思生前整理和出版過,其余的第二卷、第三卷和第四卷的絕大多數內容,都只是一些未經馬克思推敲、加工和整理的“手稿”。這決定了文獻學和文本學對於《資本論》研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令人欣喜的是,在“MEGA2編輯委員會”的努力下,這些手稿的編輯和整理工作業已完成,正式的版本也已陸續面世。以《資本論》及其手稿為依托的歷史唯物主義微觀研究的根基正在於此。

注釋:

[1]標志性的成果如對歷史唯物主義定位問題的研究。見孫正聿:《歷史的唯物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的新世界觀》,載《哲學研究》2007年第3期﹔李榮海:《歷史唯物主義的解釋原則及其世界觀意義——與孫正聿先生商榷》,載《哲學研究》2007年第8期﹔孫正聿:《歷史唯物主義的真實意義》,載《哲學研究》2007年第9期﹔段忠橋:《什麼是馬克思恩格斯創建的歷史唯物主義?——與孫正聿教授商榷》,載《哲學研究》2008年第1期。

[2]參見聶錦芳:《近年來國內馬克思文本研究的回顧與省思》,載《雲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8年第6期。

[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7-88頁。

[4]廣鬆涉編注:《文獻學語境中的〈德意志意識形態〉》,彭曦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12頁。

[5]魯品越:《剩余勞動與唯物史觀理論建構——走向統一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載《哲學研究》2005年第10期。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如何合理估價思想、意識、觀念和精神在社會結構和歷史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問題,至今困擾著歷史唯物主義研究者的頭腦,因而不斷地被提起並加以探討。最近的研究成果如魏小萍:《關於唯物史觀理論的再認識——根據對〈德意志意識形態〉(MEGA2試行版)的重新解讀》,載《哲學研究》2009年第3期。

[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2頁。

[7]《列寧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頁。

[8]《列寧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頁。

[9]盧卡奇:《歷史與階級意識》,杜章智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第312、316頁。

[1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74、74、73頁。

[1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9頁。

[1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4頁。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頁。

[14]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3頁。

[1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頁。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頁。

[1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8、77頁。

[18]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7-208頁。對物質生產在相同意義上的界說還有:“勞動過程……是制造使用價值的有目的的活動,是為了人類的需要而對自然物的佔有,是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一般條件,是人類生活的永恆的自然條件,因此,它不以人類生活的任何形式為轉移,倒不如說,它為人類生活的一切社會形式所共有。”見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5頁。

[19]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00頁。

[20]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5頁。

[21]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43、718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6頁。

[22]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8、209頁。

[2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8頁。

[24]參見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0、636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 Band 25, "Das Kapital", Bd. Ⅲ, Berlin/DDR: Dietz Verlag, 1983, S. 335、577.

[25]參見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3頁。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Werke, Band 25, "Das Kapital", Bd. Ⅲ, Berlin/DDR: Dietz Verlag, 1983, S.645.

[2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0、92、118頁。

[27]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6頁。

[28]參見王峰明:《生產力:“是什麼”與“什麼是”——從“系統論”看馬克思的“生產力”理論》,載《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

[29]對物質生產過程中人與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和“權力關系”的區分,是分析的馬克思主義學者的一大貢獻。詳細情況見G. A.科恩:《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一種辯護》,段忠橋譯,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35-138頁﹔威廉姆·肖:《馬克思的歷史理論》,阮仁惠等譯,重慶:重慶出版社,2007年,第31-45頁。

[30]威廉姆·肖,就把生產力直接定義或還原為物質生產的要素。他說:“生產力就是生產過程中那些既是基本的,又是本質的要素”,“生產力不過是那種在直接生產過程中被運用(或至少是適於運用)的要素”。見威廉姆·肖:《馬克思的歷史理論》,阮仁惠等譯,重慶:重慶出版社,2007年,第10、14頁。

[31]生產力的決定性,也即科恩所說的“生產力的首要性”。詳見G. A.科恩:《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一種辯護》,段忠橋譯,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六章。

[3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33頁。

[3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9、128、77頁。

[3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5、126、104頁。

[35]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1頁。

[36]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4頁。

[37]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49頁。

[38]參閱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四篇,相對剩余價值的生產。

[39]圍繞馬克思關於資本利潤率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趨向下降的理論,學術界爭議頗多。但耐人尋味的是,無論提出什麼樣的反駁的觀點,都會出現針對這種反駁進行正面論証的觀點。最切近的例子如:英國著名左翼學者克裡斯·哈曼在《國際社會主義》2007年夏季號發表的題為《利潤率和世界的今天》的文章,對這一問題既進行了理論分析,也作了經驗描述。(中譯文見《利潤率和當前世界經濟危機》,丁為民、崔麗娟譯,載《國外理論動態》2008年第10期)此處旨在呈現馬克思剖析資本運行軌跡的內在理路,故不擬對相關討論進行述評。

[40]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79頁。

[4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0-391頁。

[42]對此的詳細闡釋,請參閱王峰明:《資本的囚徒困境與資本主義的終結》,載《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10年第3期。

[4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8、80頁。

[4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7頁。

[45]例如:有種觀點認為,以唯物史觀為指導,把中國古代社會劃分為“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是缺乏歷史根據的,因為,從生產工具上無法找出這兩種社會形態在生產力方面的“質”的區別。參見王和:《再論歷史規律——兼談唯物史觀的發展問題》,載《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1期。

[46]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9頁。

[4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3頁。

[48]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4頁。

[4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42-343頁。

[5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42頁。

[51]喬納森·沃爾夫:《當今為什麼還要研讀馬克思》,段忠橋譯,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9頁。

[52]這其中始終穿插著資本家階級與雇佣勞動者階級之間的博弈和較量,歷史主體的能動性當然也包含這部分內容。限於篇幅,本文不擬展開。

[5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9頁。同樣的思想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4-88頁。

[54]以此來看,波普爾等人完全曲解了歷史唯物主義。他們認為,馬克思把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事物的“本質”和“現象”絕對地分割開來,崇尚價值和本質的實在性,貶抑價格和現象的虛幻性,從而犯了方法論上“本質主義與唯名主義”的錯誤。參見卡爾·波普爾:《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第2卷),鄭一明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197、273頁。《歷史決定論的貧困》,杜汝楫、邱仁宗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87年,第20頁。

[55]巴裡·克拉克:《政治經濟學——比較的視點》,王詢譯,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年,導言第1頁。

參考文獻:

[1]保羅·斯威齊:《資本主義發展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陳觀烈、秦亞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

[2]段忠橋:《重釋歷史唯物主義》,南京: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2009年。

[3]理查德·貝洛菲爾、羅伯特·芬奇主編:《重讀馬克思——歷史考証版之后的新視野》,徐素華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10年。

[4]路易·阿爾都塞、艾蒂安·巴裡巴爾:《讀〈資本論〉》,李其慶、馮文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8年。

[5]喬恩·埃爾斯特:《理解馬克思》,何懷遠等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

[6]望月清司:《馬克思歷史理論的研究》,韓立新譯,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