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哲學應當承擔自己的歷史責任
一
我們這個會議確立了一個很好的主題,這就是探討“改革開放新起點上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應當承擔起什麼樣的責任。每一個不僅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研究作為一種“職業”而且作為一種“責任”的學者,都應當經常思考我們的研究究竟如何回應社會的需要,如何對社會的發展產生自己的影響力。事實上,我國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游離於現實的社會生活之外太久了,“自我放逐”太久了,現在確實已到了回歸社會現實的時候了。我們再也不能滿足於只是“解釋世界”,而應當致力於“改造世界”。在我們馬克思主義哲學界,多年來為了馬克思主義哲學是不是一種實踐哲學爭論不休,但可惜的是那些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稱之為“實踐唯物主義”的人,也很少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把認定其主要特征在於“實踐性”的馬克思主義哲學付之於實踐。正如一個青年學者尖銳指出的,如果說以前我們曾經把西方哲學“做成”“馬哲”,又把“馬哲”“做成”政治的話,那麼在今天則恰恰相反,我們正把“馬哲”“做成”西方哲學,又把西方哲學“做成”“純學術”。這樣在我們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界出現了這樣的情景:一方面我們熱熱鬧鬧地傾注全力在理論上論証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實踐哲學,另一方面又把自己已認定是實踐哲學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束之高閣。大家津津樂道於以“經院”的方式展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實踐性。我相信,當以后有人考察這一段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史時,一定會貽笑大方。
當我們明確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研究必須聯系實際以后,下一個需要搞清楚的問題就是如何聯系實際。我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聯系實際必須“以哲學的方式”聯系實際。這就是說,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內的哲學與現實世界的關系不同於其他學科,它是穿過了許多中間層次以后才與現實世界對上號的,因此它不可能也不應當直接地為解決現實問題提供答案。要求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內的哲學像其他學科那樣與現實問題發生直接的關聯,直接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路與方法”是不現實的,這是對哲學的苛求。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內的哲學不應當降低了自己的學術層次,即把自己變成了一門所謂的“應用哲學”以后再與現實發生關聯。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內的哲學研究之聯系實際,主要是指使自身指向現實世界,高瞻遠矚、鞭辟入裡地對現實世界的問題作出回答,或者說在事物的根基上來說明事物。
二
在說清楚以上兩點以后,我們就可以討論“在改革開放新起點上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應當承擔起什麼樣的責任”的問題了。實際上,我們可以把這一問題具體化為: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新的歷史階段,正面臨著一系列新矛盾、新問題,馬克思主義哲學究竟能為正確認識和解決這些新矛盾、新問題提供什麼樣的理論指南。
毫無疑問,我國的改革開放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們之所以說當今處於改革開放的新起點上,就是因為我們在取得成就的同時又面臨著新的矛盾與問題,如果這些矛盾與問題得不到化解,那麼改革開放的事業就不能推向前進,甚至還有可能將已取得的成就喪失掉。在一定意義上,新起點就是新矛盾。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者最基本的素質就是必須正視現實,當今正視現實就是正視這些新的矛盾。
那麼當今我們究竟面臨著什麼樣的新矛盾呢?在我看來,當前最突出的一個矛盾就是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中國滾滾財源卻隻流到了一小部分人的口袋裡。20%的人佔有了80%以上的財富,余下的80%的人所擁的財富則隻有不到20%。當一部分人依靠當今的發展模式”暴富”的同時,另一部分人被迅速地推向社會的底層。城市與農村、沿海地區與內陸地區的差距日益拉大。當你走在繁華的城市的馬路上,進入你視野的不僅有醉生夢死的富人,更有衣衫襤褸的窮人。這說明當今中國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在加劇。面對這一矛盾,馬克思主義哲學應當有所作為,甚至應當承擔起主要的歷史責任。
嚴重的兩極分化畢竟是個客觀存在的事實。我們看到一些自由主義思想家和文化保守主義者都在“安撫”那些處於兩極分化一極的廣大“窮人”。在自由主義思想家的言詞中,富人與窮人的區別即是成功人士與失敗者之間的區別,他們把富人稱為“成功人士”,而把“窮人”稱為“失敗者”。在他們看來,窮人之所以“窮”,主要由於他們在激烈競爭中敗了下來,他們沒有把握住機會所以失敗了。而文化保守主義者則將傳統儒學與佛學的一些理論經過他們“折射”后變成了純粹的“天命論”,他們正是用這種“天命論”向我們廣大的窮人說教:一切都是命裡注定的,你們認命吧!
兩極分化的存在說明當今中國在公平方面出了問題。我認為馬克思的公平觀,即馬克思關於“形式上的公平”與“事實上的公平”的論述,正是我們認識和解決當今中國嚴重的兩極分化的思想武器。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集中反映了馬克思的公平觀。我們就根據馬克思的這一著作來剖析一下馬克思的公平觀。
作為19世紀70年代即將合並的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的綱領草案的《哥達綱領》提出:勞動的解放要求把勞動資料提高為公共財產,要求集體調節總勞動並公平分配勞動所得。馬克思一看到這裡的”公平分配”的字眼,馬上發問:“難道資產者不是斷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嗎?難道它事實上不是在現今的生產方式基礎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嗎?難道經濟關系是由法的概念來調節,而不是相反,從經濟關系中產生出法的關系嗎?難道各種社會主義宗派分子關於‘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種極不相同的觀念嗎?”[1]馬克思的意思是,《哥達綱領》所推崇的未來社會的“公平的”分配實際上正是當今資產階級所實施的那種分配,資產階級同樣強調這種分配是“公平的”,而且這種分配原則是在現今的生產方式基礎上,是唯一能推行的“公平的”的分配原則。
馬克思接著就對這種“公平的”分配進行了分析。他強調,在這裡所說的平等的權利按其原則是“資產階級法權”,雖然這種平等的權利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是“進步的”,但“總還是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裡”。[1]這裡的關鍵是生產者的權利是同他們提供的勞動成比例的;所謂平等就在於以同一尺度——勞動——來計量。但是,一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戰勝另一個人,因此在同一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夠勞動較長的時間﹔而勞動,要當作尺度來用,就必須按照它的時間或強度來確定,不然它就不成其為尺度了。
馬克思說道:“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一樣只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從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內容來講,它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隻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其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隻有從同一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例如在現在所講的這個場合,把他們隻當作勞動者,再不把他們看作別的什麼,把其他一切都撇開了。”[1]馬克思不但指出了勞動者在體力和智力上的差異,而且還指出了勞動者家庭情況的差異。一個勞動者已經結婚,另一個則沒有﹔一個勞動者的子女較多,另一個的子女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勞動相同、從而由社會消費基金中分得的份額相同的條件下,某一個人事實上所得到的比另一個人多些,也就比另一個人富些,如此等等。
馬克思在這裡強調,這種按照勞動者的勞動來相應地進行“平等的”分配,實際上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公平”,因為它的“公平”隻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來對待本來不同等的個人。這種形式上的“公平”實際上就是不公平。在馬克思看來,即使是這種形式上的“公平”,即“用同一尺去對待天賦本來就有差異的個人”,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也不可能真正做到,因為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原則與實踐”是“互相矛盾”的。而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不可避免地還要實施這種“用同一尺去對待天賦本來就有差異的個人”的分配原則,從而也不可避免地要承受由這一原則所帶來的弊端。它與資本主義社會的區別之處隻在於,“原則和實踐在這裡已不再互相矛盾”。[1]也就是說,在作為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的社會主義社會,真正有可能實行按勞分配這一“公平分配”原則了。但從馬克思的整個論述來看,馬克思確實並不把這種形式上的“公平的”分配視為人類最高的精神境界,他所期望的是“事實上的公平”,即把個人體力與智力的差異以及個人家庭情況的差異也考慮在內的真正的公平。當然馬克思深深地知道,即使在作為共產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社會,也不可能完全做到這種事實上的公平,但是他提醒人們,在不可能完全做到事實上的平等而隻能實施形式上的平等的情況下,人們一方面千萬不能忘記這種形式上的公平的實質與弊端,另一方面又必須不斷地創造條件向事實上的公平方向前進。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所闡述的公平觀,有四個要點:
第一,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所實施的公平原則,比起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來說,即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是“進步的”。
第二,在肯定資本主義社會所實現的公平原則具有進步作用的同時,必須看到這種公平不是“事實上的公平”,而只是“形式上的公平”,即它只是崇尚用“同一尺度”來計量。
第三,即使這種“形式上的公平”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也不可能完全做到,事實上,資產階級的“原則”與其“實踐”有著尖銳的矛盾。
第四,人類真正所追求的崇高境界是“事實上的平等”,即把個人體力與智力的差異以及個人家庭情況的差異也考慮在內的真正的平等。
顯然,按照馬克思的公平觀,我們在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主要在兩個方面做得不盡如人意,才帶來了如此嚴重的兩極分化。
第一,沒有充分認識到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要通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不斷地消除造成市場經濟所奉行的“機會公平”等原則與“實踐”之間發生沖突的因素,從而並沒有使“機會公平”等原則完全付諸實現,在“原則”與“實踐”之間並沒有如馬克思所說的那樣”已不再互相矛盾”。
我們之所以要在“市場經濟”前加上一個限制詞,之所以強調我們是在社會主義的制度下實施市場經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消除市場經濟的“原則”與“實踐”之間的矛盾。問題在於,我們在具體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忘記了”社會主義”這個前提,造成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原則”與“實踐”發生尖銳沖突。我們承認,我們當前的社會是馬克思所說的帶有舊社會痕跡的社會主義社會,而且實際上還處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資本主義社會中的那些造成“原則”與“實踐”發生沖突的因素不可能馬上全部消除掉,它們還會起作用。具體地說,影響“機會公平”等原則實現的主要有兩個因素:一是政治特權,即通過政治權力的濫用來不公平地獵取機會;二是生產資料的私人佔有,即把對生產資料的壟斷變成對機會的壟斷。
第二,沒有充分認識到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要通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不斷地創造條件從“形式上的公平”向“事實上的公平”發展,而是滿足於“形式上的公平”,在進行分配時對個人的能力差異以及個人情況的其他方面的差異這一點估計不足,把同一尺度使用在狀況本來就完全不平等的個人身上。
三
事實上,馬克思關於社會主義社會(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必須不能滿足於“形式上的公平”而應向“事實上的公平”發展的思想還沒有進入我們的視野。在文革中對“按勞分配”作為“資產階級法權”加以批判所造成的惡果至今還使人心有余悸。可是按照馬克思的公平觀,“按勞取酬”是屬於“資產階級法權”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那個時候的錯誤不在於對“按勞取酬”是屬於“資產階級法權”這一點的認定,而在於完全無視包括“按勞分配”在內的“資產階級法權”的存在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其合理性,消滅它必須有一個歷史過程。時至今日,我們不能回避這一問題,面對“機會平等”這樣的“形式上的平等”我們應持的正確態度:一方面必須認識到它的公平盡管是“形式上的”,盡管在一定意義上它是屬於“資產階級法權”的范疇,但是即使在今天我們還需要它,它存在的合理性還沒有完全喪失掉﹔另一方面還需認識到它所體現的公平畢竟是“形式上的”,它畢竟屬於“資產階級法權”的范疇,現在已經有必要和有條件逐步限制它、超越它,使我們社會中的公平逐步成為事實上的公平。讓人認識到“機會公平”只是“形式上的公平”。
在知道了造成當今中國出現嚴重兩極分化的根源究竟是什麼以后,下一步如何消除這種兩極分化的道路究竟在哪裡自然也就清楚了。
實際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已經為我們消除兩極分化奠定了基礎。關鍵在於,我們能否真正按照不是一般的市場經濟原則,而是按照我們所特有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去做。消除兩極分化的道路就是嚴格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去做的道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奉行的公平原則基本上是與馬克思的公平觀相吻合的,從而嚴格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去做,也就是堅持馬克思的公平觀。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M]. 2版. 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當代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