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俄實施“新經濟政策”的文化動因

作者:彭進清    發布時間: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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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春,列寧及時結束“戰時共產主義”,轉而實行新經濟政策。這一戰略轉變,直接原因是蘇俄戰后面臨的經濟與政治危機,但其背后的深層原因卻是文化。探明這一原因,對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具有現實啟示。

所謂文化,不僅包括社會成員的知識水平與科學素養,更包括人們在一定社會條件下形成的思想觀念、價值規范與行為習慣等。任何社會的制度變革都與一定社會的文化息息相關。馬克思、恩格斯在其經典著作中明確論及了文化與社會發展、制度變革的關系。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未來社會的制度變革與重構需要以一定的文化為條件,文化在未來社會的制度變革中起著重要作用。事實也的確如此,文化盡管不是制度的最終決定力量,卻是制度的現實土壤。離開文化的支撐,制度的認同性、有效性將無法獲得,制度將成為“烏托邦”。因此,社會的制度變革與選擇,必須與社會的文化相適應,尤其是領導階層以理性的自覺構建方式推動制度變革時,與既存文化的適應將成為其成敗的關鍵。然而,文化的自身演進相對於社會制度的變革而言,往往又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並不總是保持同步關系。特別是當制度變革以“跳躍式”或“突變式”進行時,能夠使自己的文化觀念超前或同步於社會制度發展變革要求的,只是社會群體中的少數“精英”。對於普通大眾而言,由於受傳統習慣束縛,他們的文化心理與觀念更多的是“跟不上事變的進程”,從而成為制度變革的滯后力量,並呈現出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的“死人抓住活人”的現象。

“戰時共產主義”是革命勝利后由於當時形勢,列寧按共產主義原則設計的一種“准共產主義”制度模式。根據社會制度變革的一般規律,這一制度模式,無論是全盤國有化、管理集中化,還是余糧收集制、勞動義務制、分配平均化等,無一不需要以全體社會成員“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十分習慣於遵守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則”“把勞動作為生活的第一需要”“不拿報酬地為公共利益工作成為普遍現象”等為前提。不可否認,從這一制度模式中所體現出的制度設計者自身的文化觀念是先進的、進步的,但這些先進的文化觀念如果僅局限在制度設計者身上,不是或者不能轉化成社會大眾的普遍意識,再美好的制度都難以向現實轉化。

那麼,十月革命后的俄國,社會大眾的實際文化情形又怎樣呢?現實狀況是:不用說無產階級的文化,“就是資產階級文化的狀況也是很差的”,“距離普遍識字很遠”,四分之三的居民是文盲﹔半野蠻人的習慣、老“奧勃洛摩夫”習氣、無法紀的古老俄羅斯觀點等到處存在﹔傳統村社中的“公共”意識與集體觀念經過半個多世紀資本主義的“洗禮”,早已蕩然無存,剩下的只是小私有者的“心理和習慣”﹔人們仍然“用被迫勞動者的眼光來看待勞動量,盡量躲避加重的擔子”,甚至“還像從前那樣,一心想多撈一把,然后溜之大吉”。

上述這些因千百年歷史積澱而生的舊的文化心理,不可能隨著一場革命在短時間內獲得改變,它們的滯后影響也遠非“一聲炮響”就能消除,它們的“尸體不能裝進棺材、埋入墳墓”,反而“在我們中間腐爛發臭並且毒害我們”,拖拽並制約著新社會各種美好制度原則的實現。在這樣的文化心理與傳統制約下,直接“按共產主義原則來調整國家的產品生產和分配”的制度原則,必然遭遇重重困境﹔全盤公有制、余糧收集制、勞動義務制、分配平均化……這些“似乎”隻有在共產主義高級階段才會出現的制度措施,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必然很難實現。因之,實施戰略“退卻”,回歸到與人們現實的文化心理與傳統相適應的新經濟政策,採取人們尤其是小農“完全可以接受完全可以理解的措施”過渡到新制度,就成為必然。

列寧說:“由於我國文化落后,我們不能用正面攻擊來消滅資本主義。如果我們的文化是另一種水平,那就可以比較直截了當地解決這項任務了。”“戰時共產主義”以直接消滅資本主義為目的的激進制度變革,與蘇俄革命后人民大眾的思想文化覺悟嚴重脫節甚至不兼容、不協調,從而導致缺乏支持其運行的基本文化價值系統,這是列寧終結“戰時共產主義”,改行新經濟政策的深層次原因。列寧的這一政策轉變,對我們今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重要啟示:一方面,我們不能脫離現實的文化國情,去盲目追求超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制度模式﹔另一方面,必須大力加強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供思想導引和價值認同。

(作者單位:湖南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