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與革命》這個書名應當怎樣譯——答胡為雄同志
《胡文》說:俄語“государство”一詞(以下簡稱“гос.”)不應譯為“國家”,而應譯為“政權”或“國家政權”。它的論証是:列寧書名中的“гос.”一詞,“所指的主要是政權。而國家除有政權之外,還有領土和人民。到了共產主義,消亡的是政權,而不是領土和人民”。《胡文》的論証在這裡說,國家包括三個部分,使用“國家”一詞必須同時是指三個部分,如果主要是指三部分之一,如政權,就不應叫“國家”,而應叫“政權”,因為它沒有顧及其他兩個部分。
從《胡文》的論証看,它的意見所涉及的,與其說是俄語“гос.”一詞的譯法,不如說是漢語“國家”一詞的使用方法。現在我們就來驗証一下《胡文》所主張的漢語“國家”一詞的使用方法,用它去規范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遇到的“國家”一詞,看看會得到什麼結果。
中共中央十六屆五中全會2005年10月11日在它通過的《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第五部分中說:“國家繼續在經濟政策、資金投入和產業發展等方面,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這裡的“國家”指的是“政府”,屬於三部分中的“政權”,同領土和人民無關,按照《胡文》的論証,“國家”一詞應當改為“政權”,文件中的這句話應當改為“政權繼續在經濟政策、資金投入和產業發展等方面,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新制定的公務員法稱:公務員屬於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這裡的“國家”情況相同,按照《胡文》的論証,這句話應該改為“公務員屬於政權行政編制,由政權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同樣,我們天天講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應改為“黨和政權領導人”。一些常見的用語如國家預算、國家機密、國家干部等,都應作相應的修改。《胡文》說:“在建設政治文明的時代,我們在使用政治術語時應當更加精確、規范。”那麼,《胡文》的作者是否認為,以上實例中的“國家”一詞,按照《胡文》的論証修改以后,就會更加精確、更加規范了呢?
《胡文》的論証在現實生活中行不通,首先是因為作者沒有把漢語“國家”一詞的實際使用情況弄清楚。
《胡文》說,使用“國家”一詞,應該同時是指三個部分,如果主要是指一個部分,就不能叫“國家”。可是漢語“國家”一詞在使用時,每次都是指一個部分,正好跟《胡文》的說法相反。請看我國辭書的解釋。《辭海》對“國家”一詞的解釋是:1.古代諸侯稱國,大夫稱家﹔2.指皇帝﹔3.是階級統治的機關。《辭海》的解釋告訴我們:第一,“國家”在古代純粹是一個政治概念﹔第二,“國家”的政治概念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現代漢語詞典》對“國家”一詞的解釋是:1.階級統治的工具﹔2.指一個國家的整個區域。《現漢》的解釋告訴我們,在現代漢語中,“國家”一詞已經有了兩個概念,一個是政治概念,一個是地域概念。作為政治概念使用的“國家”專指“三部分”之一的政權,作為地域概念使用的“國家”專指“三部分”之一的地域。在實際生活中,情況正像《現漢》解釋的那樣。舉例來說。“我國是一個人均資源佔有量很少的國家”,——這句話裡的“國家”指的就是地域,同政權無關,無論政權是什麼性質,我國始終是這樣一個國家。而“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個說法中的“國家”是同“黨”相對而言的,它指的是政,是政府,屬於“三部分”之一的政權,同領土和人民無關,這裡的“國家”就是一個政治概念。前面實例中提到的“國家”都是政治概念。作為政治概念的“國家”,也就是國家機器,根據馬列主義的國家學說,它主要由武裝隊伍和官吏隊伍(即政府)兩部分組成,人們在使用作為政治概念的“國家”一詞時,有時指兩部分的總和,有時指它的一部分,如政府或軍隊。
以上情況表明,在辭典和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國家”一詞就是兩種用法,一種指政權,一種指指地域。兩種用法是在古代一種用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經歷了長時間的檢驗才確定下來的,辭書記載了社會對它們的承認,因為它們符合社會的需要。《胡文》認為,使用“國家一詞”,應當同時是指“三個部分”,否則就是用詞不當。這種看法表明,作者並沒有把古漢語和現代漢語中“國家”一詞的實際用法弄清楚。
俄語“гос.”一詞的使用方法同漢語“國家”一詞的使用方法是完全相同的。俄漢大詞典對“гос.”一詞的解釋是:1.國家(指國家機器)﹔2.國家(指版圖)。至於政權,它在俄語中另有一個專用詞,那就是власть。可以看出,俄語“гос.”一詞同漢語“國家”一詞在概念上完全吻合,把它譯為漢語的“國家”是恰當的。
《胡文》的論証在現實生活中行不通,其次是因為它的用詞方法跟漢語現行的用詞方法完全不是一回事。
現行的用詞方法是怎樣的呢?同任何社會現象一樣,詞語的使用也有它自身的規律。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語言,包括它的詞匯(各種詞語的總稱),是“人類所特有的用來表達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人類在使用詞匯來交流思想的時候,要經過兩個環節。一個環節是要明確所使用的詞語有哪些含義,一關環節是要明確具體使用的是哪一個含義。
人們使用一個詞語來表達意思,首先要明確這個詞語有哪些含義(意思、概念)。辭書就是為這個目的服務的,它們就是負責解釋詞語的含義的。但是,詞書解釋詞語有哪些含義,必須合乎規范,反映社會的共識,不能隨心所欲。例如《現漢》在解釋“國家”一詞的含義時沒有提到“人民”,因為“人民”一詞,根據《現漢》的解釋,是“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它屬於社會范疇,不屬於國家范疇。《現漢》在解釋“國家”一詞的含義時隻提到國家機器和地域,是因為它們體現了國家最本質的兩個特征,正是基於這一點,人們形成了“國家”一詞具有兩個概念的共識,這是在古漢語“國家”一詞隻有一個概念的基礎上、在經歷了長時間的檢驗以后形成的共識。既然辭書對詞語的解釋反映社會的共識,使用詞語就隻能使用辭書解釋的即反映人們共識的含義,不能使用辭書沒有解釋的、不反映人們共識的含義(例如不能把“人民”作為“國家”一詞的含義來使用)。
人們使用一個詞語來表達意思的第二關環節,是要明確所使用的是詞語的哪一個含義。如果說第一個環節是解釋詞語,它由辭書來完成,那麼第二關環節就是具體使用詞語,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進行。解釋詞語必須列出它所有的含義,具體使用詞語卻可以每次使用它的一個含義,而且隻使用它的一個含義。例如“國家繼續在政策、資金等方面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和“我國是一個人均資源佔有量很少的國家”這兩個語句,其中每一句裡的“國家”指的都是它的含義之一,一個指政府,一個指地域。就是說,這兩個語句都在使用“國家”一詞,而它們使用這個詞語時,使用的僅僅是它的一個含義。為什麼具體使用詞語時每次隻使用它的一個含義呢?這是因為,人們使用詞語完全是為了表達意思,是有的放矢。在上面的第一個語句中,使用“國家”一詞僅僅是為了表達“政府”這個意思,強調是政府在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不要求“領土”也參與支持。解釋詞語是所有的含義都解釋,沒有針對性。使用詞語是有的放矢地選用詞語的含義,讓詞語有所指。至於為什麼在上面兩個語句中使用同一個“國家”而含義不同,那是因為,一個詞語體現它的哪一個含義,是由它所處的語言環境決定的。例如“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個說法,其中的“國家”一詞是同黨對應的,它隻能是政治概念,是政府。這就是語言環境。《國家與革命》這個名稱也是一個語言環境,其中的“國家”一詞隻能指政權,不可能指地域。上面兩個語句是兩個不同的語言環境,因此同一個詞語體現兩種不同的含義。
《胡文》的用詞方法也有兩個環節。“國家除有政權之外還有領土和人民”,——這就是《胡文》用詞方法的第一個環節,不過它不是解釋“國家”一詞有幾個含義,而是解釋國家這個實體有幾個部分。《胡文》用詞方法的第二個環節也是“具體使用詞語”,不過,在這個環節上,使用“國家”一詞不可以隻使用它的一個含義,必須同時是指它的三個部分,如果指的只是它的一部分,指什麼它就是什麼。這是一種不規范的用詞方法,屬於自創性質。它體現的不是社會的共識,而是個人的認識。但《胡文》卻要用它去規范漢語現行的用詞方法,例如主張修改列寧書名中的“國家”一詞。這自然行不通。當《胡文》說列寧使用“國家”一詞指的是政權的時候,現行的用詞方法是完全認同的。因為這正是列寧使用“國家”一詞所要表達的意思。按照現行的用詞方法,使用詞語就是為了表達意思,讓詞語有所指。但是,當《胡文》進而提出把“國家”改為“政權”,說“國家”一詞指什麼就該叫什麼的時候,現行的用詞方法就無法接受了。因為這已經超出使用詞語的范圍,已經不是使用詞語,而是取消詞語,因為它隻要詞語表達的意思,不要詞語本身。這樣一來,“國家”一詞,除了在辭書上(在第一個環節上)還能見到,在日常生活中(在第二個環節上)就該絕跡了,因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國家”一詞,要麼指政權,要麼指地域,它們都已經指什麼就是什麼了。
《國家與革命》的譯法是正確的。
附:
《國家與革命》的譯法
胡為雄
列寧的《國家與革命》確是一部內容豐富的書,值得我們去精心閱讀。遺憾的是,這部書的書名翻譯有些缺憾,也許,它譯成《政權與革命》更好。著名學者朱光潛早在《出版工作》(1979年第1期)上著文指出:《國家與革命》的國家一詞俄文是государство,英譯作“State”,這個詞似譯為政權或國家政權較妥,因列寧這裡所指的主要是政權。而國家除有政權之外,還有領土和人民。到了共產主義,消亡的是政權而不是領土和人民。這有其道理。確實,列寧當時號召的是用革命摧毀俄國國家政權而不是整個俄國。從今天來看,我們使用的漢語中有“國家”、“國家政權”、“國家權力”等詞匯,完全可以用來准確地對應翻譯《國家與革命》一書。在漢語語境中,說國家是暴力機關顯然是荒謬的,說某種施行鎮壓職能的機關是“暴力機關”才說得通。但在建設政治文明的時代,我們在使用政治術語時應當更加精確、規范,如把軍隊表述為“武裝力量”,把警察表述為“治安力量”,所發揮的是防止外敵入侵與防暴安良的功能。如果結合原文和譯文來研究《國家與革命》這部經典,能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其精神實質,更好地學習列寧的政治智慧。
(《學習時報》2005年12月19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