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研究方法新論

作者:袁銀傳 郭 強    發布時間: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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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跋” 中關於研究的論述(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卷, 第23頁), 和在 《<政治經濟學批判> 導言》 中關於政治經濟學的“ 兩條道路” 的論述(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第2卷, 第17- 26頁) , 表現出其研究方法的三個要點: 第一, 研究方法是一個關於方法的集合, 既包括本體論和認識論層面的方法論, 又包括具體的在某一方面的技巧和規則第二, 研究方法是一個完整的研究過程中所運用的方法總和, 這個過程是從具體到抽象, 再從抽象到具體; 第三, 這個研究過程的實際內容是: 首先充分地佔有材料, 然后分析材料的發展形式, 最后通過探討形式之間的內在聯系, 形成一個概念體系, 即理性具體。
那麼, 在馬克思本人的論述和學術實踐活動中, 他分別運用了哪些方法呢在研究方法的起點上, 馬克思主張研究應該從事實出發。而馬克思所說的“事實”, 主要是“物質的經濟的事實”, 即馬克思主要是從社會的經濟活動出發, 來解釋資本主義社會產生、發展和滅亡的規律, 以及最終被共產主義所代替的必然發展趨勢。這裡的依據就是唯物史觀, 即唯物史觀的作用在於決定選擇什麼樣的經驗事實作為研究對象。作為研究對象的事實, 馬克思認為應該選擇具有典型意義的事實,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典型事實法%26 %26 %26 這是馬克思所說的事實的另一個特點。在選擇了具有典型意義的經濟事實之后, 馬克思主張從這些事實內部中相互對立的要素中發現事物的發展趨勢這就是唯物辯証法的作用, 這構成馬克思“從事實出發” 的方法的第三個特點。
在科學研究活動中, 事實與價值、事實與理論假設是同時存在的, 而事實總是整體與個體的統一, 因此, 在研究方法的起點中這幾個問題也是馬克思必須考慮的。在事實與價值的問題上, 馬克思在主張從事實出發的同時, 並不否認價值判斷的意義。他的價值判斷的特點在於以非道德層面的善為依據, 盡量避免從道德層面的善進行社會的倫理批判。在事實與理論假設的問題上, 馬克思在主張從事實出發的同時, 並不否定理論假設的重要性,《資本論》中就有許多著名的理論假設。馬克思認為, 理論假設應基於具有普遍意義的經驗事實之上, 它們不是可以任意設定的論証理論的工具。從整體與個體的關系看, 馬克思是一個整體主義者, 這意味著他研究的重點是具體事物中具有決定性的特殊性。
概念是研究方法的核心。在概念問題上, 馬克思認為概念不等於觀念, 概念應該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 概念是思維對實在的主觀反映。馬克思獲得概念的方法主要有抽象法、分析與綜合、歸納與演繹等。馬克思運用抽象法來獲得典型事實; 分析與綜合是不可分離的, 馬克思統一運用分析和綜合方法, 從典型事實中發現事物的特有本質; 歸納方法在馬克思那裡主要是用來說明分析的結論的; 他的演繹方法的起點是客觀的、具體的一般, 而不單純是思維抽象的結果; 從一個概念到另一個概念過渡的依據不是對於概念本身的分析, 而是對於概念產生和發展條件的歷史考察。與傳統的方法不同, 馬克思從研究對象的發生和發展過程界定概念, 而不是僅僅從研究對象中抽象出共同的屬性。這是馬克思定義概念的方法。
研究方法的終點是理性具體, 也即理論或概念體系。形成理性具體的完整過程是感性具體抽象理性具體, 盡管在科學研究中並不一定必須經歷各個階段。雖然馬克思沒有明確指出這一點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馬克思的有關思想和學術實踐中得出這個結論。構建一個理性具體, 首先要確定起點范疇。在馬克思看來, 起點范疇是一個簡單的、抽象的、普遍的范疇, 用它可以解釋理性具體中的其它范疇。起點范疇並不是絕對的抽象, 而是要結合研究對象的具體特點進行選擇。起點范疇應該體現研究對象的特點, 而不僅僅是抽象的共性。這是馬克思確定起點范疇的方法。
馬克思主張理論要為改變世界服務, 用來改造世界的理論必須建立在科學認識世界的基礎之上。
科學研究的另一目標是發現研究對象的特殊性。研究事物的特殊性與改變世界是密切相關的: 隻有正確地研究了具體對象的特殊性, 才能科學地改變世界。這是馬克思確定研究目標的方法。
馬克思認為理論既有優劣的差異, 也有正誤的區別。他認為, 一個正確的理論至少要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邏輯體系的一致性, 二是能經受實踐的驗証。在理論驗証問題上, 馬克思並不否定預測的重要性, 但並沒有將預測作為唯一的理論評價標准。這時馬克思評價理論的方法。
以上我們從研究方法的兩個階段和三個基本點, 以科學研究的一般發生、發展過程為線索, 簡要勾畫了馬克思在整個過程中所用的各種方法。從這個過程中, 我們可以發現: 唯物史觀和唯物辯証法, 是選擇研究中經驗事實的方法; 形式邏輯方法如歸納、演繹、分析、綜合、抽象等, 都是馬克思獲取概念的方法; 邏輯與歷史的統一, 則是馬克思確定理性具體中概念順序的方法。所謂的“實証性”, 只是說明馬克思重視理論與經驗事實之間的關系; 如果說這與方法有關的話, 可以視之為馬克思研究方法起點的一個特色, 即主張研究要從經驗事實出發。而具體抽象具體, 與其說是一種方法, 不如說是一個過程, 即科學研究發生、發展的完整過程。
通過對馬克思的研究方法的發生、發展過程的考察, 我們還可以發現, 馬克思研究方法的特點並不在於其完全是獨創的, 而在於馬克思對於每種方法的運用都有他自己的特色。鑒此, 以往關於馬克思的研究方法的某些說法有失偏頗。
從方法上說, 我們認為以往對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跋” 中所說的“研究” 在方法維度的內涵, 多是從研究與敘述之間的關系上展開, 對“研究” 的內涵的界定多是從研究方法與敘述方法, 研究方法與上升方法, 研究方法與分析、綜合、歸納、演繹、抽象、具體、矛盾分析法等的關系中展開, 而沒有從研究發生過程的角度, 對馬克思在此處所說的“ 研究” 進行方法層面的闡述。而且, 以往對馬克思研究方法的考察往往局限於《資本論》的方法, 而對《資本論》方法的考察又主要是從敘述方法的角度展開。
過去對馬克思的研究方法所進行的考察, 無論是在政治經濟學還是哲學領域成果都是很豐富的。
但是, 以往的學者由於沒有從研究發生過程的角度具體分析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 第二版跋”
中所說“研究” 的內涵, 因此並沒有把基本方法論層面的方法作為研究方法的內容來看待。其實我們通常所說的唯物論、辯証法正是馬克思確定研究起點的方法。因而, 把這些方法排除在“ 研究”
之外, 就會使得對研究方法內涵的闡述顯得過於狹隘, 無法充分闡釋馬克思對“研究” 的解釋中所蘊涵的豐富內涵, 無法理解科學研究的復雜性。以往研究的另一明顯不足之處則在於, 一些重要的內容如事實與價值、事實與假設、整體與個體等, 竟然很少涉及, 從而使得我們的研究與國外的研究缺乏基本的對話平台。這也是造成我們在這方面長期沒有進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認為, 導致這些不足的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誤將“研究方法” 作為一個單一的方法, 二是沒有從研究發生、發展的過程來看待“研究方法”。
換言之, 這一切都源於研究者對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跋” 中所說“研究” 作了狹隘的理解, 而其中最關鍵的是沒有從發展過程的角度看待馬克思在此處所說的“ 研究”, 即沒有將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跋” 中所說的“研究”, 與他在 ?政治經濟學批判% 導言! 中所說的“兩條道路” 合理地聯系起來考察。
除了從研究發生、發展的角度對馬克思的研究方法進行考察外, 人們還可以有另一個選擇, 這就是: 既然研究方法包括各種層次的方法, 那就可以以方法的層次為標准, 從最基本層次的方法開始來逐個考察馬克思的研究方法, 即分別考察馬克思的本體論、認識論、研究材料的方法、建構理性具體的方法。
但是, 我們認為這個考察方式存在著比較明顯的不足: 首先是, 這種方式容易造成重復。在說明馬克思的本體論和認識論時這個問題不明顯, 但在說明研究材料的方法時, 會再次涉及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問題, 因為它們是說明研究材料的方法正確與否的依據。其次是, 這種安排比較鬆散, 不容易看清本體論、認識論與研究方法的內在關系, 因為這種安排把處理材料的方法狹隘化, 好像處理材料的方法與本體論、認識論關系不大。其實, 本體論、認識論就是處理材料方法的起點和依據, 完全應該放在研究材料的方法中作為其中的一部分, 而不應該作為一個獨立的部分來說明。
此外, 馬克思的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內容有很多層面, 並不全是與研究方法相關的。我們這裡所考察的是馬克思的研究方法, 而不是他的本體論和認識論, 因此, 我們需要探討的是馬克思的本體論、認識論中與研究方法相關的部分, 而不是其全部。
如果我們以從具體抽象、再從抽象具體為過程, 以如何佔有充分的材料、如何分析材料的發展形式和如何探討形式之間的內部聯系為內容, 那麼就可以克服第一種方法中安排各種方法之間的層次所帶的混亂。從這個角度出發來展開對研究方法的論述是非常自然的, 首先是有明確的文本依據, 其次是比較容易安排論述的內容, 即我們沿著一個完整的研究過程, 從起點到終點, 逐步考察馬克思是如何進行研究的。當這個過程結束時, 馬克思的整個研究方法的體系便完整地顯現出來了。我們不是從方法來闡述方法, 而是從研究發生的過程來闡述方法, 從馬克思實際的研究活動來闡述方法。這種考察方式實際上是一種發生過程的考察, 但又克服了以時間順序敘述所帶來的弊端, 因而實際上是對研究發生的內在邏輯的考察。
(作者單位: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本網編輯刪除了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