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全集

——政治意識形態綱領抑或編輯學要求

作者:[德]裡夏德·施佩爾 著 李莉娜 譯 蔣仁祥 校    發布時間: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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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格·巴克豪斯和赫·賴歇特在就修訂后的MEGA編輯准則[1]寫的一篇批判性評論中說:

“但是並沒有忘記,此后對MEGA進行檢驗,看它作為整體是否本身並非就體現著一種‘政治意識形態的綱領’,就意味著對馬克思文本的闡釋——即從大概經壓縮的恩格斯文本的角度。……如果這一點得到強化,那麼最好的科學方案是,停止MEGA這種將兩位作者合二為一的異常做法,編輯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的全集——這是‘馬列主義世界觀’作為一種無可爭辯的科學意識形態去神秘化的象征。”[2]

由於這決不是主張分開編輯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第一篇文章——很可能也不是最后一篇——因而研究一下如何從編輯理論和方法論的角度評價兩位作者著作的共同的全集想必是有益處的。這樣的研究必然將編輯與生平相結合,由此涉及與我們的研討會主題有關的兩個重點。

MEGA的編輯工作20世紀60年代末在莫斯科和柏林著手進行時,它無疑是一項包含政治和意識形態因素的行動,但同時要求編者團結一致,因此在政治轉折之后仍能繼續進行。MEGA涉及兩位作者,他們密切合作長達40年,其中一位在另一位逝世后長達12年的歲月裡將出版和傳播已故友人的畢生著作視為自己最重要的職責。此外,針對文本成文過程的歷史考証版的任務就是將作者的合作當做其著述創作過程的重要背景進行深入探析。

然而,作出編輯出版一部共同的全集的決定並不是理所當然的,編輯這樣的全集——暫且撇開MEGA1版和各不相同的馬克思恩格斯著作集不談——即便不是前所未有的,也是一種極其罕見的現象,而且一定考慮到了它的后果。現在絕不應當這樣認為:似乎負責編輯的兩個研究院完全可以設想另一種解決方案。對於直接參與編輯該全集的籌備工作的人來說,決定出一部共同的著作集並不單單源於意識形態的預先規定,對他們來說,從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著作、對它們的相互關系和產生狀況的概況中,以及從對該領域編輯傳統的批判剖析中,也可合乎邏輯地得出這樣的決定。[3]當時之所以選擇該做法的主要原因,迄今沒有改變。同時詳細參考了編輯學論文和各個典型的歷史考証版本,以便為這樣的結果及其方案獲得一些啟示等等。在文學領域絕對不乏彼此的創作活動互相關聯的歷史性合作伙伴,如路德和梅蘭希頓、歌德和席勒、弗·卡夫卡和麥·布羅德或霍克海默和阿多諾。這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為什麼沒有考慮也出版這些人的共同的全集。隻要仔細看看就會明白,這些文學家盡管有合作的形式,但大多限於主題或時間,也就是說局限於特定的作品或某幾個時間段,局限於一個刊物或類似的東西的共同出版,從中還得不出出版一部共同的全集的必要性。然而現有的共同撰寫的著作的單行本,例如格林兄弟的《童話》的歷史考証性編輯,也提供了寶貴的提示。

原則上隻能從編輯文字的角度作出編輯一部共同的全集的決定。比如對於傳記類作品而言這是完全不適用的。我認為,盡管馬克思和恩格斯之間存在“精神上緊密的共棲現象”,但古·邁耶爾在他所寫的《恩格斯傳》的前言中排斥雙人傳記的可能性是完全正確的,因為每個人都有他個人的命運、他自己的道路和他特別的意義。[4]

作出這樣的編輯的原則決定當然也必須考慮到,作者本人對編輯出版他們的著作的共同的全集有何看法。在19世紀6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談話中就已經想到,“我們以后要共同再版我們的各種著作”[5]。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認為:“出版全集是我今后的義務,我不能允許事先這樣一部分一部分地從我手裡把它奪走。”[6]1891年,恩格斯在他的《雇佣勞動與資本》導言中為此第一次公開預告出版這樣的一部“全集”[7],而在《資本論》第3卷完成定稿后才緊接著轉而投入這項任務:“我倒是有一個計劃:把馬克思和我的小文章以全集形式重新獻給讀者,並且不是陸續分冊出版,而是一下子出齊若干卷。”[8]巴克豪斯和賴歇特為了論証他們的論點,從恩格斯在這裡談到“小文章”這個事實得出大膽的結論:“恩格斯根本沒有想到編輯出版他和馬克思生平著作的全集的念頭。”[9]當然,對恩格斯最重要的是收集和再版他們曾發表在報刊和雜志上的、幾乎還沒有被普遍閱讀的文章,另一方面大部頭著作不斷有新版出現,這裡也必須考慮現行的版權問題。然而,恩格斯想到的不僅僅是報刊文章,下述已經引用過的他1895年的信表明這一點:“像《神聖家族》、《福格特先生》等這樣的書,分成……出版,是絕對不行的。”[10]他在做准備工作時培養弗·梅林起支持作用,后者在恩格斯逝世后開始發表馬克思和恩格斯40年代的著作[11],然后達·波·梁贊諾夫主持編輯出版他們50年代著作的選集,繼續進行這一工作。[12]

馬克思和恩格斯持久而深入的合作具備哪些特別的情況和前提?

1.在哲學世界觀方面、在對現有社會狀況及其形成和前景的評價方面以及由此產生的任務和目標方面的廣泛一致,使得他們有時看似可以相互替換。然而這種一致性絕不可以被神秘化為一種絕對的統一。無論如何——僅其不同的出身和早期發展就決定了——在某些理論方面、在方法論研究方面、在對個別事件和人物的評價方面都會存在細微差別和區別。僵化為“正統科學”的馬列主義當然一定會否認這些區別,因為這些區別可能會對它宣揚的“唯一真理”和“普遍有效”提出質疑。

而尋找馬克思與恩格斯的觀點之間的區別並不是新鮮事,不過詳細調查是比較晚才開始的。比如,在哪些問題上馬克思和恩格斯有分歧或持有某種傾向﹔又或,恩格斯在哪些地方擅自解釋發揮或進一步闡發朋友的理論思想。今后這些研究仍是必要的,而且MEGA正在為此提供越來越好的前提條件。[13]當然,將馬克思和恩格斯當作一種精神上和文字上的“孿生兄弟”而完全等同或對立起來,將所有的一切都化減為區別和差異,同樣是徒勞無功的。如果他們的觀點和方法沒有適當程度上的一致或者不存在一定的差異,那麼如此長久的合作根本是不可想象的,相反這種合作如果缺少精神燃料,那就注定是短暫的。

2.恩格斯始終承認馬克思是超乎常人的天才人物,願意在他身旁充當第二小提琴手:“馬克思所做到的,我卻做不到。馬克思比我們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遠些,觀察得多些和快些。馬克思是天才,我們至多是能手。”[14]這是實在話,而且完全符合實際。但是恩格斯距離這種“天才水平”也並不遠,隻不過他一方面沒有非凡的創造性,另一方面傾向於將理論問題作一定的通俗化。然而他決非僅僅是馬克思的工作人員、助手、推廣者或解釋員,而是一位獨立的合作伙伴,一位即便不能等同於馬克思,但也與之水平相當的英才。他們除了共同的興趣外,每個人都掌握專門的知識和知識領域,因而合作對於二人而言就變得有價值和有成效了。

3.幸運的是在這兩位伙伴之間還有一種強大的人的親和力與從中產生的深厚的私人友誼。他們雖然有鮮明的個性差異,但卻能以特殊的方式達到互補。[15]120多年以來,人們一致認為,馬克思是比較具有獨創性、比較深邃的思想家,同時對他的性格卻至今仍然眾說紛紜——最好用席勒的話刻畫:“受愛憎兩派的攪擾,歷史上對他的性格描寫搖擺不定”——,而在評價恩格斯人性的偉大和他的正直無私方面則存在廣泛的共識,而他獨立取得的科學成就卻往往遭到貶低或質疑。這兩位偉人都獻身於共同的事業,每個人都為此做出了不相同但卻一樣巨大的犧牲,毫無怨言或自夸的痕跡,這樣的友誼也超越一切贊頌成為一個不同尋常的同盟。

雖然恩格斯在知識和才智上都接近馬克思,但是他心甘情願地——似乎這是世間極其理所當然的事情——在33年之久的歲月裡供養馬克思一家的生活,以便使自己的朋友能夠繼續進行科學研究。同時恩格斯多年替馬克思撰寫報紙文章,這些文章都算馬克思的,稿酬也歸馬克思。否則按某些人的判斷,馬克思最終會遭受流亡者的貧困。就這一點而言,這種經濟上的支持也與馬克思的著述創作有關,因為有了這些支持,他的大部分創作才得以完成。另一方面,恩格斯為此必須工作,所以他不得不放棄他可能取得的科學成就。然而,這還構不成編輯一部共同的全集的充分理由。

另一種形式是在民主運動和工人運動中,常常也在諸如共產主義者同盟中央委員會或國際工人協會中央委員會的領導層中進行的共同的政治活動。從中也形成一種著述合作,這種合作主要體現在綱領、章程、宣言、決議與聲明等文件的共同起草。馬克思事先不聽取恩格斯的意見從不做出任何政治決定。每一次公開表態都經過兩人的相互商量並且取得一致意見。但是,這也還不能要求編輯共同的全集。

這樣看來,兩位作者的協力合作在什麼情況下成為編輯學上關系重大的事情呢?

對此起決定作用的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著述創作過程中的直接合作本身。這種合作的范圍從提出主題方面的建議及其著述成形方面的意見,到參與作者的寫作過程——方法是相互提示參考文獻、摘錄原始資料、專業問題的咨詢、幫對方寫作整個段落、章節或前言、討論問題、分工寫作政論與通訊、共同出版或編輯期刊、對寫作成果發表贊同或反對的看法﹔幾乎每一篇手稿付印前都經朋友審閱和聽取過對方的意見﹔介紹出版商或報刊編輯部、起草或組織書評以及進行翻譯工作——直至共同的合著。

最后一點無疑是著述合作的最高形式。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著作中至今已有100多篇被証實為合著,其中包括12篇大部頭著作、30篇比較短的文章和至少60篇合寫的報刊文章。

最著名的合著或許當屬《神聖家族》、《德意志意識形態》和《共產黨宣言》。這三部著作表明,撰寫共同的著作完全沒有一定之規,合作的過程以及對其重新構思的可能性都完全不同。

在撰寫《神聖家族》(1845年)時,馬克思和恩格斯商定了材料的劃分,然后各自撰寫自己預定承擔的章節。恩格斯把他的手稿留給馬克思,后者又花了更長的時間撰寫自己負責的部分,而且在此過程中把內容擴充了幾倍。這使恩格斯在拿到刊印稿時非常震驚。[16]由於刊印稿的目錄已標出哪些章節是馬克思寫的,哪些章節是恩格斯寫的,因此雖然手稿遺失,但是不難確定兩位作者各自撰寫的部分。

與此相反,未完成的著作《德意志意識形態》(18451846年)是一種少見的現象:這裡兩位作者多半共同進行寫作,這些手稿是以草稿、未完成稿和付印稿的形式保存下來的。在這個基礎上能夠具體確定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寫作的部分。這裡既有馬克思的手稿,又有恩格斯的手稿,但最重要的部分有二人的筆跡,即左欄是恩格斯寫的底稿,右欄是馬克思的補充和修改。根據這個結論,恩格斯本應當被視為“主筆”。然而手稿由達·波·梁贊諾夫首次發表以來,有人是這樣解釋的:馬克思是主要作者,是他口授恩格斯的。最近,首先是日本和韓國的研究人員對這樣的看法提出了質疑,並且認為恩格斯起了主要作用,甚至認為,恩格斯是提出唯物史觀的人。[17]為進一步闡明這一熱點問題——對此已取得共識——,《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的編輯必須恢復它的原始形式,並且中止一切補全這部未完成遺稿的嘗試。希望這個願望在准備中的、令人等得不耐煩的MEGA第一部分第5卷中得以實現。本卷將以如下標題問世:《馬克思、恩格斯、莫·赫斯〈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手稿和刊印稿(184511月—18466月)》。這裡不會再認為這是一篇完整的著作,將首次出現以往只是順便提到的合作者赫斯及其兩篇手稿。三位作者各自撰寫的部分可以得到明確証明。[18]

他們合作撰寫最著名的《共產黨宣言》的過程又完全是另一種樣子。這部作品也是兩人共同撰寫的,但是恩格斯離開的時候還沒有完成。於是馬克思一人繼續撰寫,然而除了一單張紙外沒有任何手稿保存下來,同樣沒有留下關於合作撰寫的方式方法的隻言片語。因此毫不奇怪,《共產黨宣言》的產生已有大量的研究,但還沒有人能設法証明文章的某個部分是這位或那位作者寫的。[19]

在他們共同撰寫的著作中,我們看到他們的風格是渾然一體的。即使最終定稿明顯是馬克思完成的,但共同的作者身份是不容置疑的,因為單單一個事實就可以說明:即恩格斯拿出他的《共產主義原理》手稿作為這篇著作的草稿,並且建議馬克思放棄採用當時流行的教義問答形式,將同盟綱領稱作《共產黨宣言》。[20]

雖然零星有人提出分開出版的要求——然而這些要求一律是從《資本論》這部著作的例子中引出的,而使馬克思恩格斯著述創作的其他部分不受重視——,但從沒有人提出哪怕一點建議,如果分開出版那麼可以進行哪些一般性的編輯處理。兩人合作撰寫的著作應當雙份刊印還是干脆分作三個版本——一個是馬克思的,一個是恩格斯的,還有一個是馬克思恩格斯的?恩格斯編輯和出版的《資本論》第2卷和第3卷隻收入馬克思的全集或者同時還收入恩格斯的全集?如何處理馬克思與恩格斯之間的通信?一位作者參與寫作的另一位作者的著作,應當採取哪種編輯方案呢?應當如何明確兩位作者的分工,從而辨別一位作者暫且限定於某些綜合主題的原由呢?很多問題無法回答。所有這一切都要求在分開出版時至少增加非常全面的注釋,以及不斷地雙重刊印、重復刊印或產生交叉參照,而且要求兩個全集同時出版,而這最后一點是不可能實現的。將會花費很大的功夫並佔用很多的版面,以便將從實際情況來看必須始終合在一起的東西編排在一起。

至於上述政論合作的各種形式,馬克思作為當時美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紙《紐約論壇報》的通訊員在10年間所做的工作就是生動的寫照。[21]在報紙編輯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恩格斯承擔了馬克思大部分通訊的寫作任務——迄今為止已查明有170篇文章出自他的手筆——,以便他掙得急需的稿酬,同時也為他爭取時間從事經濟學的研究。這項撰稿工作始於1851年的《德國的革命與反革命》這一組文章,這組文章以馬克思的名義發表,卻是由恩格斯撰寫的,這個事實直到1913年他們的通信集出版之后才為人所知。[22]馬克思自18528月起也開始撰稿,然而他先是用德語寫稿然后讓恩格斯譯成英語並郵寄出去。直到1853年初,馬克思才冒險“自己用英語寫了一篇文章”[23]。從此二人以多種形式,在不斷的相互支持下,到1862年為止每周都撰寫文章,其中大多被報紙編輯部作為社論發表,不署任何人的名字。這樣,兩位作者之間形成了一種特有的分工,恩格斯主要撰寫軍事部分,這部分有他特別感興趣的克裡木戰爭、印度起義、意大利戰爭以及美國內戰等主題。

這種著述合作的另一個顯著例子是兩人為《美國新百科全書》撰寫條目,該書直到世紀之交仍然堪稱美國詞典編纂學的典范。當馬克思接到撰稿邀請時,恩格斯立即答應給予全力支持。於是18571860年就有了70余篇從編輯部方面視為馬克思供稿的文章,然而其中有52篇的的確確出自恩格斯之手,還有至少5篇是兩人共同撰寫的。寫作所有這些文章的特點又是兩人相互協助,大約是這樣的情況:一個負責研究原始資料並做筆記,另一個則在此基礎上撰寫文章。[24]馬克思和恩格斯為其他報紙撰稿也是類似的情況。

恩格斯為馬克思撰寫《資本論》手稿給予的幫助也令人印象尤為深刻地揭示出他們在科學研究中的協調合作。他們之間問與答不間斷地來來往往,比如他們曾詳細討論了對技術和機械的作用、經濟再生產過程、地租、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經濟方面、危機理論、貨幣的職能等等的看法。相關書信內容豐富,選編有整整一卷。[25]馬克思很重視恩格斯的意見。恩格斯信中表達的想法常常被逐字逐句或是按照大意寫進了馬克思的手稿中。

MEGA對恩格斯的《反杜林論》的編輯反過來又第一次展示出馬克思為支持恩格斯撰寫這部論戰性著作從總體上、尤其為撰寫經濟一章所付出的辛勞。[26]馬克思還為恩格斯的著作《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的法文第1版撰寫了前言。[27]其他例証不勝枚舉。一人翻譯另一個人的著作——主要是優秀的翻譯家恩格斯的譯著——,構成他們著述合作的另一個篇章,這裡對此隻一帶而過。

但是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就寫下的每一句話都要交換意見就是幼稚的想法。當然他們也各自寫自己的文章,在此過程中並不總是需要對方的建議和幫助。他們為此都是非常獨立和自信的人。另外,馬克思本人也不大喜歡在草稿或臨時筆記中暴露自己的意圖。所以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恩格斯在審閱馬克思遺留下來的《資本論》第3卷的手稿時所說的“這個第3卷是我所讀過的著作中最驚人的著作”[28],因為“文中包含許多光輝的新的論點”[29]。這也使得他驚呼:“一個人……實行了這麼完全和徹底的科學革命,竟會把它們在自己身邊擱置20年之久,這幾乎是不可想象的。”[30]然而這樣的評價絲毫不能改變這樣的事實:在他們的創作過程中佔主導地位的是兩人持續不斷的合作。這些評價也不能像在巴克豪斯和賴歇特那裡一樣拿來作為論據,說明這種合作或許並沒有什麼了不起,或者由此証明:必須說馬克思和恩格斯之間存在“一種潛在的分歧”[31]

還有馬克思和恩格斯之間自覺的、有計劃進行的分工在編輯上也具有重要意義,恩格斯對它曾有如下描述:“由於馬克思和我之間有分工,我的任務就是要在定期報刊上……發表我們的見解,以便讓馬克思有時間去寫作他那部偉大的基本著作。”[32]此外他們還有按照主題范圍、通訊伙伴、某些國家發生的事件等進行的具體分工,這種分工盡管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變化,但始終存在。比如恩格斯1882年在回答伯恩施坦對某出版物的詢問時就說:“我剛才把馬克思的住宅翻遍了,但小冊子還是沒有找到。按照我們的分工,這類專門性的問題由馬克思進行研究,因為他生病,我們未能討論這件事情。”[33]

這裡隻能加以粗略概括的所有這些事實,是做出落實一部共同的全集這個編輯的原則決定的實際背景。不過,要接受這樣一個方案,遵循若干重要的前提是絕對有必要的。

第一,關鍵是要自始至終地遵循一個原則,即這裡涉及兩位不同的作者,不可以把它們看作是虛化的“一個作者”。編者不要僅僅強調共同性,而且同樣要研究和証明兩位作者特別的觀點、其相互影響、他們在其共同撰寫的著作中各自完成的工作量、一人寫作時另一人給予的支持等等。MEGA在一開始就已確立這樣的目標,並且也盡可能地——首先是在成文史中——落實這個任務,以便使這一版本——起初更多是無意識的——以某種方式擺脫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

第二,在這個版本按照時間順序編排的框架內必須明確區分三個階段:1844年以前的時期,在這個時期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獨立地從事著述創作,他們的著作當然必須彼此分開發表。從1844年至1883年馬克思逝世這個時期,他們的著作基於前面所述的合作必須合在一起編排。接著要編錄恩格斯1895年逝世以前的著作,馬克思許多著作的第1版和再版也是恩格斯在這個階段完成的。對於兩人共同合作的創作時期,必須決定應將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統一按照時間順序混合編排還是將馬克思的著作和恩格斯的著作分別各編一部分。決定在著作部分一律隻按時間順序編排,而在摘錄和筆記部分則選擇了第二種編排方式,因為兩位作者關於個人的研究成果的筆記當然都是在沒有另一位協助的情況下獨立完成的。

第三,這個版本的編輯原則非常靈活,因此為兩位作者的個性化風格、不同的創作過程和特殊的工作方法提供了足夠的空間,並沒搞平均主義。

兩位作者都是語言大師,具備藝術地駕馭語言的能力,每人都有鮮明的風格﹔雖然有許多共同點特征,但也有獨特之處,恩格斯的寫作簡單清楚,明白易懂。他的母語不受外來語的影響,而並未因此染上德意志狂的語言純粹論者的怪癖。馬克思的寫作則更為隨意也更為難懂,他的著作中有大量的外來詞,而有些並非不可避免,既有從英語借來的,也有從法語借來的詞匯。弗·梅林在他的《馬克思傳》中對此進行的描述令人印象深刻。[34]這一切都表明,恩格斯比馬克思更適於做日常的政論工作,馬克思說他是“一部真正的百科全書,不管在白天還是黑夜,不管頭腦清醒還是喝醉酒,在任何時候他都能夠工作,寫作和思索起來像鬼一樣快”[35]。他對恩格斯承認說,不論是什麼,“首先,我對一切事物的理解是遲緩的,其次,我總是踏著你的腳印走”[36]。而馬克思則能夠以驚人的精確性和直觀性闡釋抽象的理論在各個分支的發展。在理論領域,馬克思大都先行一步。但是當恩格斯催促他快點完成其科學著作時,馬克思卻充耳不聞。這種勸告反映了恩格斯的真正性格,正如漠視朋友的勸告是馬克思的真正性格一樣。

根據文體風格的鑒定,可以得出這樣的編輯結論:在正文部分的編輯中保留原有的一切,即保留兩位作者的文風特征、甚至句法、正字法、標點符號、縮略語的使用以及古體的和方言的表達,不作任何形式的平衡,而在考証性的資料卷中,對語言異文的說明與語義上的文本改動應一視同仁。

兩位作者的工作方法完全不同。在編輯上具有重要意義的首先是不能從字面上確定參與整個創作過程的思想勞動的不同比例。馬克思同赫爾德林、席勒或海涅一樣屬於手裡握著筆、在紙上“思考”的一類著作家,追求作品的編排而大多使文字落實在手稿上,有時像巴爾扎克一樣,也在校樣上完成創作。在這方面,有大量豐富的材料可在編輯時用於成文史的撰寫。而恩格斯則是哥德或托馬斯·曼一類的著作家,他們的作品隻要一落筆,思想上已基本成形。恩格斯的手稿表明,他在寫作過程中很少作文字上的改動。他的創作過程是不固定的。在編輯時隻有少量的材料可用於成文史的描述。

一起出版工作方法如此不同的兩位作者的著作,需要開發一種相應靈活的、可變通的編輯方法及技術。這一點尤其適用於手稿本身的異文編索,而馬克思手稿的異文編索又完全不同於恩格斯的手稿,因而根據實際情況,編有關鍵詞目的索引,其中包括頁碼和行數以及各種相關的綜合介紹。MEGA的異文資料編索按照這種方式採用了一系列新方法,從而拓展了編輯實踐:非總括性的和總括性的資料相互交替,在一個平行的詞目索引中採用對照描述的方法,並加上附加符號以及有關鍵詞的和沒有關鍵詞的索引編排相互交替。[37]

第四,作者授權的問題是另一個編輯問題。這裡起初遵循這樣一個原則,即兩位作者所有著作的授權都成立,不論它是由他們中的哪一個授權的。這樣處理忽視了涉及兩位作者這一原則,因而得到了改正。沒有人比恩格斯更有資格被授權出版其朋友的著作,盡管這一點是沒有爭議的,但在編輯中還是加以明確區分。馬克思的著作隻能由馬克思本人授權。當然,將恩格斯編輯出版的馬克思著作稱為未經作者授權的出版物是不恰當的,但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明確說明:這是恩格斯經授權出版的著作。這樣就能明確區分作者與編者。隻有共同撰寫的著作才享有共同的著作權。所以馬克思的主要著作《資本論》在MEGA中作為馬克思的著作處理。所以有些人的看法也是有道理的,他們指出,這部著作第1卷德文第3版(不是德文第4版)是馬克思准備的最后一個版本,也是作者審定的真正的“最后”的版本。[38]有人認為,恩格斯作為第2卷和第3卷的編者對文稿做了大量的補充、重構與注釋的工作,因而應當是該著作的合著者,這種觀點也不能被採納。[39]它扭曲了作者同編者之間的關系。恩格斯對馬克思手稿的改動當然也並不是作者的異文。

第五,MEGA涉及兩位作者這一事實也使作者身份的確定復雜化。在期刊中匿名或隱名發表的文章尤為如此。幾乎沒有諸如手寫的付印稿、保存下來的作者及其通信伙伴的表述、編輯部檔案材料等直接的作者身份証明可供使用。因此往往要採用間接的、証明力很有限的作者身份証明。[40]在這方面不僅要查明是否是馬克思或恩格斯的文章,而且還要弄清這些文章是出自兩位作者中哪一位之手,是否是兩人共同撰寫的,還是一個在另一個的撰稿過程中給予了某種幫助。MEGA中到目前為止的作者身份的研究表明,以往曾認為是馬克思寫的一些文章已確認是恩格斯撰寫的,或者相反,甚至確認二人都不是作者。另一方面,一系列報刊通訊首次証實是出自馬克思和/或恩格斯之手。

一個特殊的問題在於,明確界定什麼情況下是兩位作者的共同作品,什麼情況下隻能署一位作者的名字,盡管另一位通過指點、調查研究等參與其中。從協作者到合著者的轉變是沒有明顯標志的。作為標准可以概括地說,隻有存在馬克思或恩格斯本人的相應表述或者可以確定文中一人或另一人參與寫作的具體部分,才能認為是兩位作者的作品。在所有其他場合,隻出現一位作者的名字,另一位給予的支持會在成文史中追述。

不過如果編者不是如此幸運,有幾乎完整保存下來的、馬克思和恩格斯40余年間的總計約1500封書信的幫助,這無疑是希望渺茫的冒險之舉。[41]特別是18501870年的那個時期,經常一周有數封書信來往於倫敦和曼徹斯特之間。這些書信生動地反映了他們著述合作的整個規模。由於旅行或相互拜訪,兩人會幾周沒有通信,特別是在1870年之后,恩格斯的住處距馬克思的住所步行隻有10分鐘的路程,他們每周可以定期會面多次,交流思想,如果知道了這一點就會立即明白這些書信是多麼不可替代。在這一時期兩人幾乎沒有通信,在這種情況下要明確証明某項合作就異常困難。這裡可以假定他們之間的合作大大加強了,因為從此合作可以更直接、迅速和簡便。所有這些在20余年的時間裡必須主要靠書信討論的東西,如今又成了日常談話的內容。[42]馬克思和恩格斯與第三者的大量通信在這方面有時也會有所幫助。

馬克思和恩格斯為他們編輯出版的報刊,如《新萊茵報》撰寫的文章發表時沒有署名,也沒有手稿保存下來,更沒有其他物証,在這種情況下要確定作者身份或者確定合作伙伴的參與情況也十分困難。1885年,當海·施留特爾想要出版馬克思的短篇著作時,恩格斯明確告訴他說:“至於《新萊茵報》上的文章,您首先需要斷定哪些真正是馬克思寫的。……馬克思在這一時期的文章,幾乎不能同我的分開,因為我們彼此有計劃地作了分工。”[43]除此之外,當時的編輯中還有一些杰出的詩人、作家和政論家,如格·維爾特、斐·弗萊裡格拉特、威·沃爾弗和恩·德朗克等。所以,在迄今為止的版本中一再出現不正確的或無法証實的作者身份確定,以致在即將編輯MEGA相關卷次的過程中必須特別解決這一棘手而責任重大的問題。不過,如果要在兩個單獨出版的全集中解決這一問題,那還要復雜得多。

第六,最后再簡要地談談對注釋索引的特定要求。不管是在成文史中還是在對文中具體事件的注釋中,都絕對有必要說明兩位作者的合作情況而且要佔一定的篇幅。零星有人提出如下要求,在注釋內容中也分析和介紹兩位作者觀點上的差異,這一點可以讓人看出對編輯這種特殊任務的某種程度的無知。原文是可確定的,而科學是靠人解釋的。原文是事實﹔原文有或者沒有科學意義,以及有哪些意義,那就是解釋,原文依靠與數學公式相似的解釋而獲得物質上的意義。用文獻証明還是靠解釋,這一直是編輯上爭論的老問題。 MEGA編者選擇用文獻証明的原則,並認為對著作內容進行解釋是那些以文本為研究對象的科學的任務。但有人似乎擔心,單純的編輯可能會導致使用者對原文內容產生錯誤的理解。最后的結論無非是,要麼把編者的解釋作為注釋提供——通過隨后的討論和新的研究成果可能又被徹底推翻——,要麼遲遲不進行編輯而等到在科學討論中對此達成共識以后再開展這項工作。而這樣做又會異常困難,因為部分對意見的形成所必需的原文還根本沒有發表,這是由於編輯工作沒有取得進展。[44]

當然,編者如果事先沒有一定的解釋作為這個版本的編訂方案與結構和劃分等的出發點,就無法工作﹔但一切不必在各卷資料卷本身中加以描述。早先出版的MEGA各卷,首先是說明做得過頭了,所以遭到批評是理所當然的。當然,編者應當且能夠憑借知識和收獲在內容上作出解釋,但應該盡量在編輯工作本身。MEGA編輯工作致力於精確編輯馬克思恩格斯全部著作的所有原文,其中包括原文相應的考証性資料,為科學解釋馬克思恩格斯著作,為評估這些著作的爭論提供可靠的材料基礎。而分開編輯出版的做法能在多大程度上會更好更容易地實現這一點,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解釋不通的。

總結上述觀點和事實可以堅持如下結論:出版一部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共同的歷史考証版全集絕不能單單地或首要地歸因於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它——從公認的編輯原則出發——不僅可行,而且完全是有根據的。此外,它是一種最符合兩位作者在創作過程中合作的實際過程的、一目了然而卓有成效地再現他們的合作情況的編輯方式。

注釋:
[1] MEGA的編輯准則》(Editionsrichtlinien der 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1993年柏林版。

[2][9][31] 漢-格·巴克豪斯、赫·賴歇特(Hans-Georg BackhausHelmut Reichelt):《MEGA2的政治意識形態的基本特征:評MEGA編輯准則》(Der politisch-ideologische Grundcharakter der Marx-Engels-Gesamtausgabeeine Kritik der Editionsrichtlinien der MEGA),載《MEGA研究》1994年第2期。

[3] 參看羅·德魯貝克(Rolf Dlubek):《MEGA2版在合法性委托和編者的謹慎的張力場下的產生過程》(Die Entstehung der zweiten Marx-Engels-Gesamtausgabe im Spannungsfeld von legimatorischem Auftrag und editorischer Sorgfalt),載《MEGA研究》1994年第1期。

[4] 古·邁耶爾(Gustav Mayer):《恩格斯傳》(Friedrich Engels.Eine Biographie),1934年海牙版第1卷第6頁。

[5] 馬克思186933給恩格斯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2卷第251頁。

[6] 恩格斯1891629給卡·考茨基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14頁。

[7] 參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2卷第235頁。

[8][10] 恩格斯1895415給理·費舍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02頁。

[11] 弗·梅林(Franz Mehring)編:《馬克思、恩格斯和斐·拉薩爾遺著》(Aus dem literarischen Nachlaß von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und Ferdinand Lassalle),1902年斯圖加特版第14卷。從編輯學的觀點上看,有人對這裡收入拉薩爾的著作表示疑慮,因為這些著作在產生時並沒有發生同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直接合作。

[12] N.梁贊諾夫(N.Rjasanoff)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18521862)》(Gesammelte Schriften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18521862),1917年斯圖加特版第12卷。與書名相矛盾的是,這個版本隻編到1856年。

[13] 參看卡-埃·福爾格拉夫(Carl-Erich Vollgraf):《對〈資本論〉第3卷的爭論:編輯的結果和對編輯的挑戰》(Kontroversen zum dritten Buch des KapitalFolgen von und Herausforderungen für Edition),載《MEGA研究》1996年第2期第86108頁,尤其是第9092頁。

[1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7頁。

[15] 參看阿·昆茨裡(Arnold Künzli):《卡爾·馬克思。精神“圖解”》(Karl Marx.Eine Psychographie),1966年維也納版第373375頁。

[16] 恩格斯大約1845120給馬克思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29頁。

[17] 參看廣鬆涉(Tadashi Shibuya):《〈德意志意識形態〉的編輯問題》(Probleme der Edition der Deu-tschen Ideologie”),載《MEGA研究》1996年第1期﹔鄭文吉(Moon-Gil Chung):《〈德意志意識形態〉原文編輯的若干問題,尤其是在發表〈I.費爾巴哈〉章方面的問題》(Einige Probleme der Textedition der Deutschen Ideologie”,insbesondere in Hinsicht der Wiedergabe des Kapitels I.Feuerbach”),載《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與分歧》(Marx und Engels.Konvergenzen-Divergenzen)(1997年《馬克思恩格斯研究論叢。新輯》)第3160頁。

[18] 參看英·陶伯特、漢·佩爾格、雅·格朗尚(Inge TaubertHans PelgerJacques Grandjonc):《MEGA 1部分第5卷的結構:馬克思、恩格斯、莫·赫斯〈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手稿與刊印稿(184511月—18466月)》(Die Konstitution von MEGA I/5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Moses HeßDie deu-tsche Ideologie.Manuskripte und Drucke (November 1845 bis Juni 1846)”),載《MEGA研究》1997年第2期。

[19] 參看馬·洪特(Martin Hundt):《〈宣言〉是如何產生的》(Wie das Manifest entstand),1973年柏林版﹔《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產黨宣言〉。從第1版到通俗版。附托·庫欽斯基的編輯報告》(Das Kommunistische Manifest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Von der Erstausgabe zur Leseausgabemit einem Editionsbericht von Thomas Kuczynski),1995年特裡爾版(馬克思故居叢書第49冊)﹔沃·邁澤爾(Wolfgang Meiser):《18482月的〈共產黨宣言〉。第1版的產生和流傳》(Das 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 vom Februar 1848.Zur Entstehung und überlieferung der ersten Ausgaben),載《MEGA研究》1996年第1期。

[20] 參看恩格斯1847112324日給馬克思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7卷第502頁。

[21] 參看漢-尤·博欽斯基、曼·諾伊豪斯(Hans-Jürgen BochinskiManfred Neuhaus):《馬克思恩格斯與1853年的〈紐約論壇報〉》(Marx und Engels und die New-York Tribune 1853),載《馬克思恩格斯年鑒》第5卷﹔博欽斯基:《馬克思1855年為〈紐約論壇報〉撰稿》(Zur Mitarbeit von Marx an der New-York Tribune im Jahr 1855),載《馬克思恩格斯研究論叢》1984年第17期﹔博欽斯基:《恩格斯和1855年的〈紐約論壇報〉》(Friedrich Engels und die New-York Tribune im Jahr 1855),載《馬克思恩格斯研究論叢》1985年第19期。

[22] 馬克思的女兒愛琳娜在她於1896年出版的一本文集中還將馬克思視為這組文章的作者。

[23] 馬克思1853129給恩格斯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8卷第211頁﹔恩格斯在他185361給馬克思的信中對這一成果作了評價:“請接受我的祝賀。英文不僅寫得好,而且很出色。”(同上書,第252頁)

[24] 參看蓓·阿申布倫訥(Bettina Aschenbrenner):《馬克思恩格斯為〈美國新百科全書〉撰稿》(哲學博士論文)(Zur Mitarbeit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 an der New American Cyclopaedia,Phil.Diss.),1986年萊比錫版﹔伊·奧索波瓦(Inna Osobova):《馬克思恩格斯1857年為〈美國新百科全書〉撰稿大事記》(Chronik der Mitarbeit von Marx und Engels an der New American Cyclopaedia im Jahre 1857),載《MEGA研究》1995年第2期。

[25] 見馬克思恩格斯:《〈資本論〉通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6] 參看MEGA 1部分第27卷第131216340350374425831103610491057頁。

[27] 參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91493頁。

[28] 恩格斯1885423給尼·弗·丹尼爾遜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6卷第299頁。

[29] 恩格斯1892116給奧·倍倍爾的信,同上書,第38卷第509頁。

[30] 恩格斯188538給勞拉·拉法格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531頁。

[32] 恩格斯:《論住宅問題》1887年版第2版序言,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42頁。

[33] 恩格斯188222225日給愛·伯恩施坦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5卷第278頁。

[34] 弗·梅林:《馬克思傳》,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94295頁。

[35] 馬克思18531118給阿·克路斯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50卷第425頁。

[36] 馬克思186474給恩格斯的信,同上書,第30卷第410頁。

[37] 參看裡·施佩爾(Richard Sperl):《MEGA的異文索引發表經授權的馬克思恩格斯著作原文的發展情況》(Die Wiedergabe der autorisierten Textentwicklung in den Werken von Marx und Engels im Variantenapparat der MEGA),載《馬克思恩格斯年鑒》第5卷。

[38] 參看大村泉(Izumi Omura):《關於MEGA 發表〈資本論〉不同版本的結論》(Zum Abschluß der Veröffentlichung der verschiedenen Ausgaben des Kapital in der MEGA ),載《MEGA研究》1994年第2期。

[39] 參看卡-埃·福爾格拉夫、尤·容尼克爾(Carl-Erich VollgrafJürgen Jungnickel):《馬克思說的是自己的話嗎?關於恩格斯編輯出版的〈資本論〉第3卷的基本手稿》,載《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研究》1996年第1期﹔1997年第1期﹔1998年第2期和第3期。

[40] 參看裡·施佩爾、英·陶伯特(Richard SperlInge Taubert):《關於作者身份確定的若干問題》(Zu einigen Fragen der Autorschaftsbestimmung),載《馬克思恩格斯研究論叢》1985年第19期。

[41] 參看格·阿·巴加圖利亞(G.A.Bagaturija):《馬克思恩格斯書信總目錄》(Ein Gesamtverzeichnis des Marx-Engels-Briefwechsels),載《MEGA研究》1996年第2期。

[42] 馬克思的女兒愛琳娜后來回憶起他們兩人在馬克思寓所裡來回走動的情景:“兩人各走一邊,在屋角的地方轉身,他們的鞋跟在地板上磨出了深深的腳印。他們在這裡討論了大多數人不能想象的許多問題。他們時常肩並肩地走來走去,半晌不發一言。有時,又停下來面對面地各自說出自己所想的一套,於是兩人就放聲大笑,承認剛才半小時中雙方所想的問題毫無共同之處。”愛琳娜·馬克思-艾威林:《弗裡德裡希·恩格斯》,載《回憶恩格斯》,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頁。

[43] 恩格斯1885515給海·施留特爾的信,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6卷第312頁。

[44] 參看米·亨利希(Michael Heinrich):《編輯與解釋:評漢-格·巴克豪斯和赫·賴歇特的文章〈MEGA 的政治意識形態的基本特征〉》(Edition und InterpretationZu dem Artikel von Hans-Georg Backhaus und Helmut Reichelt Der politisch-ideologische Grundcharakter der

Marx-Engels-Gesamtausgabe”),載《MEGA研究》1995年第2期。

(本文作者Richard Sperl系柏林MEGA編輯促進協會會員、著名MEGA編輯學家、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編者和研究者,1995年起為柏林—勃蘭登堡科學院MEGA工作小組工作,曾參與修訂MEGA編輯准則[1993]﹔譯者:中央編譯局馬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