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局《共產黨宣言》漢譯本考
在《共產黨宣言》(以下簡稱“《宣言》”)的多種漢譯本中,中共中央編譯局的譯本是出現得比較晚的一個譯本,也是目前在中國大陸廣為流行的通譯本(港台地區也有若干種漢譯本,但如果仔細比較的話就可以發現,其中大多譯本實際上是在編譯局譯本基礎上產生的改譯本,並不能稱為嚴格意義上的獨立譯本[13])。由於編譯局譯本產生得比較晚,按理說,如果要對它的版本進行一番考察和研究的話,是不應該出現多少異議的,或者說,我們今天甚至沒有必要專門去寫這方面的文章。但事實並非如此。
一、1958年譯本不是編譯局譯本,而是唯真譯校本
《宣言》的1958年譯本是指收入由人民出版社1958年8月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現稱第1版,以下提到的“《全集》”,如不作特別說明,均指第1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的《宣言》的漢譯文。在《全集》中,《宣言》作者后來所作的7篇序言是按照寫作時間,編入不同卷次的,因此,《全集》第4卷中所收的,只是《宣言》正文的譯文。筆者發現,近年來不少文章和論著,大多將該譯本當作編譯局譯本。比如編譯局的楊金海先生就有如下論斷:“建國后,《共產黨宣言》有六個新譯本先后問世。其中,有五個是由中央編譯局重新譯校的:一是1958年譯本,是在莫斯科譯本基礎上修訂的,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一版第4卷。”﹝1﹞中國人民大學的高放先生雖然對楊金海先生的某些論斷提出了不同看法,但對這一點,也是肯定的。﹝2﹞高放先生在最近發表的一篇關於《宣言》的文章中說得更干脆:“人民出版社於1958、1964、1972、1995、2010年先后出版過中共中央編譯局的五種中譯本”。﹝3﹞,[14]2011年6月,《光明日報》有篇為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而作的文章,該文在介紹新中國建立后《宣言》的版本時也說,1958年8月譯本和1964年9月譯本是“中央編譯局校譯和校訂的版本”。﹝4﹞
筆者認為,不能把1958年譯本當作編譯局的譯本。理由如下:
第一,把1958年譯本當作編譯局譯本的論者,隻看到《全集》是編譯局組織翻譯的這一事實,而忽視了《全集》第4卷《譯后記》中的有關說明。《全集》第4卷共收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6年5月至1848年3月期間寫成的52篇著作,由中共中央編譯局署名的《譯后記》的主要內容,就是特別交代該卷中兩篇著作(《哲學的貧困》和《宣言》)的譯文的由來(或校訂情況)的:
本書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並參照有關的原文翻譯的。其中“共產黨宣言”一文是在“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中譯文的基礎上校訂的,由唯真同志最后定稿,並請朱文叔先生從中文上提過修辭意見。“哲學的貧困”一文在譯校過程中曾參考了何思敬同志的譯本(1956年人民出版社版)。﹝2﹞667
這個《譯后記》提供給讀者的基本信息是:《全集》雖然是由編譯局組織翻譯(包括譯校)的,但其中的某些篇章,採用或者參考了歷史上已經產生的譯本,編譯局對此並不願掠美。這反映了編譯局對有關著作譯者的勞動的尊重。此外,它還可以提醒讀者,雖然《全集》第1版的主要母本是俄文版,但由於《全集》中採用了某些歷史上已經產生的譯本,而這些譯本的母本則有可能並非俄文本,這是我們在研究馬恩著作在中國傳播史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一個問題(對於這一點,本文第二部分還將作進一步論述)。其實,類似內容的《譯后記》,不隻出現在第4卷中,《全集》的其他不少卷次中也有。
現在回到《宣言》1958年譯本的譯者問題上。第4卷的《譯后記》提到,《宣言》的譯文是在《馬克思恩格斯文選》譯文的基礎上校訂的,由唯真(即謝唯真,1906-1972)“最后定稿”,那麼,《馬克思恩格斯文選》中的《宣言》譯文,其譯者又是誰呢?還是唯真。
唯真的譯本最初於1949年由蘇聯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出版,封面上注明為“百周年紀念版”。這是到當時為止,《宣言》漢譯歷史上出現的最好的譯本。主要表現在:第一,它是“按1848年德文原版譯出”的。[15]1938年8月解放社出版的成仿吾(1897-1984)和徐冰(1903-1972)的譯本(以下簡稱“成徐譯本”),雖然也是按德文版譯出的,但所據版本情況不明。[16]第二,它第一次收全了《宣言》作者在不同時期為《宣言》所寫的7篇序言。新中國建立前,1920年8月出版的陳望道(1891-1977)譯本沒有收任何一篇序言﹔1930年初和1938年8月先后出版的華崗(1903-1972)譯本和成徐譯本,均隻收3篇德文版(即1872、1883和1890年版)序言﹔所收序言最多的博古(即秦邦憲,1907-1946)校譯本,也隻收有4篇(3篇德文版序言和1882年俄文版序言)。第三,譯文更加准確,更符合現代漢語規范,閱讀起來更為流暢。因此,該譯本傳入中國不久,[17]便從1949年11月起代替了此前“干部必讀”中採用的博古校譯本。
“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譯本以及后來由解放社和人民出版社相繼重排出版的該書上,都沒有譯者署名,長期以來,該譯本即以莫斯科1949年版封面上注明的“百周年紀念版”而聞名。因此,不少使用過該譯本的讀者,對其譯者不明就裡,或者在表述時語焉不詳,[18]但是,要弄清楚該譯本的譯者,事實上並不困難。1954年,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出版了兩卷集的漢文版《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即前引《全集》第4卷《譯后記》中提到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選》,以下簡稱《文選》)的第1卷(第2卷出版於1955年),收入其中的《宣言》,包括正文及三個德文版的序言(其中1890年的德文版序言只是摘錄了部分內容)和1872年俄文版序言。其譯文,是在“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譯本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校訂而成的。[19]莫斯科出版的這個兩卷集的《文選》,如同《宣言》的“百周年紀念版”一樣,也沒有譯者署名。[20]不過,在人民出版社1958年1月根據莫斯科版重印的《文選》第2卷卷末,有一篇由唯真署名的《重印后記》,終於揭開了這一謎底:本書“除了第一卷所載共產黨宣言基本上按照原已由唯真個人負責譯校出版過的‘百周年紀念版’譯本轉載而外,所有第一、第二兩卷全部著作,都是由……集體譯出的。”﹝6﹞544
《宣言》的“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問世於1949年,如果說,在1949至1958年的十年中,普通讀者確實無法知曉該譯本的譯者的話,那麼,1958年的這個《重印后記》,已經把這個問題解決了。其中“由唯真個人負責譯校”這一表述說明,該譯本的譯者就是唯真,我們可以將該譯本稱作“唯真譯校本”。[21]再把1958年4月《全集》第4卷的《譯后記》和1958年1月《文選》中的《重印后記》的內容聯系起來看,我們便可以清楚地得出如下結論:《全集》第4卷中的《宣言》譯文(正文)、1954年《文選》中的譯文與1949年的“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譯本,是一脈相承的。1949年“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譯本的譯者是唯真,1954年《文選》中的譯文和1958年《全集》第4卷中的譯文,又都是由唯真校訂的。
因此,如果僅以《全集》是由編譯局組織翻譯或譯校的為由,就把收入《全集》第4卷的《宣言》譯文的譯者也簡單地認定為是編譯局,將會在邏輯上產生兩個結果,一是人為地割斷了上述三個版本的譯文之間的歷史關系,二是等於否認了《全集》第4卷《譯后記》中特別交代的《宣言》譯文由來的意義。
第二,1959年8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宣言》的新的單行本,由於這個單行本版權頁上有該書“正文部分和書后注釋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1958年人民出版社版排印的”的說明,因此,它同樣也被一些論者認為是編譯局譯本最早的單行本。這裡需要提醒讀者的是,這些論者實際上只是引述了或者說只是注意到了這個說明的一部分而且是后一部分的內容,這裡不妨將這個說明的完整內容抄錄如下:
本書序言部分是根據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局1949年中文版“共產黨宣言”一書排印的,正文部分和書后注釋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1958年人民出版社版排印的。﹝7﹞
不引或者不注意這個說明的前半部分內容,隻會給《宣言》的版本研究制造混亂。如上所述,由於《全集》第4卷隻收了《宣言》的正文,《宣言》的7篇序言是按照寫作時間不同,分別收入到《全集》的相應卷次的,因此,1959年8月單行本版權頁上所作的這個說明是非常清楚而全面的:7篇序言的譯文既然是根據“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排印的,而《全集》第4卷中的《宣言》正文,其校訂過程中的底本也是“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而且又是由唯真定稿的,那麼,如果這個單行本上要有譯者署名的話,當然就應該是唯真。需要提醒讀者和有關論者的是,人民出版社的這個單行本從1959年8月的首次印刷(稱第5版第13次印刷)起,總共(在北京)印了7次(至第19次),版權頁上從未有過“中共中央編譯局譯”的署名。筆者以為,這並不是編譯局的謙虛。
有論者也許會說,唯真從蘇聯回國后就在編譯局工作,而且時任編譯局校審主任,[22]他的譯校工作屬職務行為,因此應把1958年8月《全集》版《宣言》(僅正文)和1959年8月單行本《宣言》的譯者,認定為是編譯局這種說法雖然有一定道理,但卻在無意之中否定了唯真此前的《宣言》譯校工作,實際上也是人為地割斷了1949、1954、1958年三個版本的譯文之間的歷史關系。再說,延安整風時期出版的不少馬列經典著作,就署名“博古校譯”,而博古當時正是中央專門為了重新校閱馬列經典著作譯文而成立的翻譯校閱委員會的重要成員。因此,筆者以為,上述說法盡管不無道理,但仍然是不可取的。
通過考証《宣言》1958年譯本的譯者問題,可以厘清《宣言》漢譯史上一段重要事實:在《宣言》漢譯史上,唯真譯校本居於博古校譯本和編譯局譯本之間,它在中國社會流行的時間長達15年之久(1949-1964年),遠長於博古校譯本的流行時間雖然由於博古校譯本產生於延安整風運動時期,一度影響較大,但它流行的時間實際上隻有6年左右(即從1943年8月到1949年11月前后)﹔現行的通譯本即編譯局譯本,並不是在1958年出現的。
二、編譯局譯本最初出現於1964年,其母本是德文本,而非俄文本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也不知道有何根據,一提到《宣言》的漢譯本(包括編譯局的譯本),社會上總有不少人自然以為它們是從俄文本翻譯過來的。這種看法甚至得到了某些學者的支持,在他們的論著中,就有關於編譯局譯本的“母本是俄文本”的論斷。僅筆者近年所見就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論者說,不僅1949年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百周年紀念版譯本即唯真譯校本是“主要根據俄文版翻譯的”,而且1964年出版的編譯局譯本,其“主要的母本”也是俄文版。他們甚至莫名其妙地說,只是在人民出版社1992年3月出版的單行本中,編譯局才“從原來以俄文版為母本,改為以更靠近馬克思、恩格斯原始文本的德文版為母本。”﹝8﹞233-235
第二種論者說,《宣言》發表“40年后的1888年,恩格斯親自審定第一部英文版《宣言》時,將結束語‘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改為‘全世界勞動者,聯合起來!’”“本來我黨組織出版的第一個《宣言》,是華崗同志1930年按1888年改動后的《宣言》英文版翻譯的,但可惜的是,沒有傳用下來。”在我國,“至今出版發行的影響最廣泛的《宣言》單行本,仍是延安整風時期博古同志按俄文翻譯的”,而我國之所以一直沿用“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的譯法,則是因為“很長時期以來,我們的口號都是為政治斗爭服務的。”﹝9﹞
第三種是台灣地區有學者雖然沒有明說《宣言》編譯局譯本的母本是俄文本,但卻武斷地說:“中共中央馬、恩、列、斯、毛澤東編譯所(這裡顯然指的是“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筆者注)的翻譯,常難跳脫早期俄共與中共的黨正統之框架,其翻譯也是充滿教條式的名詞字眼”。﹝10﹞24
看來,澄清《宣言》譯本的母本問題,並非無足輕重的事情,而是需要我們高度重視的一件大事。因為至少在某些論者的潛意識中,中共歷史上曾經在階級斗爭問題上發生過的某些錯誤,是與《宣言》的某些譯本(包括編譯局譯本在內)的母本是俄文本有關的。有的論者雖然並沒有明確提出這種觀點,但他們關於編譯局譯本的母本是俄文本的“研究成果”,卻自覺不自覺地為這種觀點提供了口實。
筆者認為,在《宣言》的版本研究中,必須鄭重其事地指出:把編譯局譯本的母本說成是俄文本,如果不是想當然的話,就是杜撰,就是故意歪曲!
編譯局譯本最初出現於1964年,最早的本子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於當年5月,是主要供老干部閱讀的16開大字本,這是《宣言》漢譯史上最早出現署名“中共中央編譯局譯”的譯本(見該書扉頁和版權頁)﹔該書版權頁上另有“1964年5月北京第1版”(由上海承印)的標示,卷末還有1964年2月“中共中央編譯局”的《校后記》。根據筆者比較,在《宣言》的漢譯史上,編譯局的這個《校后記》,對譯校情況交代得最為清楚、最為詳細(當然,由於各種原因,歷史上有的譯本是沒有任何類似內容的交代的)。該《校后記》是拙作本部分立論的基本依據,現將全文抄錄如下:
本書這次排印大16開本時,正文是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四卷譯文的基礎上,根據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狄茨出版社1959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中的德文原文重新校訂的﹔校訂過程中參考了1888年由賽·穆爾翻譯並經恩格斯校訂過的英文版、1885年由馬克思的女兒勞拉·拉法格翻譯並經恩格斯校閱過的法文版,以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和第二版中的譯文。此外,還參考了陳望道,成仿吾、徐冰,博古的譯本和“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中唯真校訂的譯文。德文版同1888年英文版有重要出入的地方,都用“譯者注”注明。本書序言,除英文版序言是根據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社1958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本)英文版第一卷中的英文原文譯校以外,其他各篇都是根據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狄茨出版社1959年出版的“共產黨宣言”單行本譯校的。“注釋”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有關各卷的“注釋”編譯的。在這次校訂中,承局外的許多同志對譯文提出不少寶貴意見,特此志謝。書中譯文不妥之處,仍請讀者指正。﹝11﹞83
從該《校后記》中,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其一,如上所述,《全集》第4卷所收《宣言》正文的譯文,其最初的譯本是莫斯科出版的唯真譯校本,這個譯校本已經明確告訴讀者,它是根據1848年的德文原版翻譯的﹔根據該《校后記》,編譯局譯本(的正文部分)又是“根據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狄茨出版社1959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中的德文原文重新校訂的”﹔編譯局譯本中的7篇序言的譯文,除1888年英文版序言是根據英文(原文)譯校以外,其他都是根據德文譯校的。這就是說,編譯局譯本的主要“母本”是德文本。因此,把編譯局譯本的母本說成是俄文本,是無視這一《校后記》的。研究《宣言》漢譯史時,有關論者當然完全可以根據扎實的各種文本的比較,對該《校后記》的交代提出質疑,但絕不能無視該《校后記》,自說自話。應該說,在研究《宣言》在中國傳播史的過程中,任何一個譯本或版本中類似編譯局《校后記》的內容,都是非常重要的資料。大凡研究《宣言》版本史(也可推而廣之到整個馬列著作在中國的傳播史)的人,當有這樣的體會,我們往往苦於過去的某些譯本由於各種原因而缺乏這種內容,以致對於很多細節,都需要通過其他渠道才能有比較清楚的了解﹔有時,雖然我們費了很大工夫,對某些細節也還隻能是有個大概的把握,甚至會毫無結果。但遺憾的是,某些研究《宣言》版本的學者,卻無視編譯局這一如此詳細的《校后記》,或者草率地對待這一《校后記》,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奇怪的現象。
其二,從總體上說,《全集》第1版的母本的確是俄文本,但個別地說,《全集》第1版中的某些篇章,其母本卻並不是俄文本,《宣言》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例子,而且它的母本是德文原文本。王東先生在他的《馬克思學新奠基》一書中說:《全集》第1版“是以俄文第2版為母本和基礎,進行編輯出版的。”﹝12﹞440這當然是事實。王東先生領銜編著的《馬列著作在中國出版簡史》一書的問題在於,把《全集》漢文第1版中某些單篇著作的母本與整個《全集》的母本混為一談了。當然,我們並不是說編譯局的《宣言》譯本與俄文第2版《全集》就沒有任何關系,在筆者看來,這種關系主要表現在:編譯局《宣言》譯本產生的過程中,參考了俄文版,其卷末注釋還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有關各卷的‘注釋’編譯的”。
本文研究的對象是《宣言》的編譯局譯本。在此,筆者不妨多說幾句:實際上,在《宣言》的漢譯史上,不僅編譯局譯本的母本不是俄文本,而且其他譯本的母本或主要母本也不是俄文本。
由於歷史的原因,漢文第1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絕大多數著作是通過俄文版《全集》轉譯的,有人將這種途徑稱為“德—俄—中”途徑,但是,具體到《宣言》的漢譯史,卻根本不存在這種途徑。如上所述,編譯局譯本出現之前的唯真譯校本,是“按1848年德文原版譯出”的﹔新中國成立前,我國出現的《宣言》的完整譯本主要有陳望道譯本、華崗譯本、成徐譯本、博古“校譯本”和陳瘦石譯本(1943年9月),這些譯本的母本或主要母本,則分別是英文本、日文本和德文本﹔即使是博古的“校譯本”,也並不是什麼“按俄文翻譯”的它是博古根據俄文版,對成徐譯本作了重新校譯的本子,而成徐譯本的母本恰恰又是德文本(根據筆者理解,這也正是在正式版本中,博古譯本一直被稱為“校譯本”的原因)。因此完全可以說,在這些譯本的產生過程中,俄文本實際上只是對個別譯本起了參考作用(盡管俄文本對博古譯校本的影響的確比較大)。
還要指出的是,所謂在我國“至今出版發行的影響最廣泛的《宣言》單行本,仍是延安整風時期博古同志按俄文翻譯的”一說,也是毫無根據的。如上所述,新中國建立不久,博古校譯本就不再正式出版了,而從1964年起至今,在我國讀者中影響最廣泛的《宣言》譯本,則是中共中央編譯局的譯本。至於說什麼華崗譯本的結束語是“全世界勞動者,聯合起來!”,則純屬無稽之談。有關論者如果查對過華崗譯本的話,應該知道,在華崗譯本中,《宣言》的結束語是“全世界無產階級聯合起來!”,這與編譯局譯本中的譯法,恰恰是最接近的,根本沒有什麼實質區別。
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卷帙浩繁,由於蘇聯最早編輯出版了比較完整和比較系統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因此,馬恩的絕大多數著作傳入中國,確實是從俄文翻譯過來的對於從俄文本翻譯的馬恩著作漢文本,其得失究竟如何,自然可以、也需要研究但是,硬要把傳入中國的時間遠遠早於《全集》的包括《宣言》在內的一些最基本的馬恩著作(正是對這些最基本的馬恩著作的理解和接受,極大地影響了中國革命和建設)漢譯本的母本說成是俄文本,並試圖從中尋找我們犯錯誤的原因這種“研究”,看來一開始就走錯路了。
三、現行人民出版社《宣言》單行本的版次有重新認定的必要
從新中國建立前夕至今,人民出版社(包括其前身解放社)曾經出版過多種《宣言》漢譯本的單行本﹔1964年編譯局譯本出現后,歷經多次校訂,也出版了不同版次的單行本。這些不同譯本、不同版次的單行本,構成了一個豐富多彩的《宣言》漢文單行本的版本群。
但從版本角度看,就《宣言》的單行本來說,筆者發現,人民出版社某些版本的版本記錄上,存在模糊之處。當務之急是,要對即將出版的編譯局2009年校訂本(《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版)單行本的版次重新認定,或至少向讀者有個簡明的交代。為著本節的討論方便起見,筆者根據自己多年所藏及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中文本書目、版本、簡介》(以下簡稱“《簡介》”)一書中的有關記載,先將1949年6月至1978年11月間解放社、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宣言》主要單行本的版本記錄內容簡要羅列如下:
第一種是博古校譯本,解放社1949年6月出版(25開本)。如上所述,博古校譯本最初由解放社(延安)出版於1943年8月,當時各根據地和后來的解放區都有大量的翻印本。1949年6月的解放社版是按新華書店(延安)1944年版排印的,封面上印有“干部必讀”字樣。這個解放社版《宣言》,本來最初出版於1949年6月,但根據《簡介》一書,后來的出版時間“改”為1949年9月,且作為新中國建立后出版的其他譯本的“第1版”。
第二種是“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即唯真譯校本的重排本(25開本),解放社1949年11月出版。該書版權頁上本來標示為“初版”,根據《簡介》一書,它后來被“作為第2版”了。這個版本的封面上,仍然印有“干部必讀”的字樣。
第三種是上述譯本的布面精裝本(25開本),人民出版社1951年4月出版。該書版權頁上標示為“1949年11月北京初版,1951年4月北京3版”。這裡的“1949年11月北京初版”與上述解放社1949年11月版版權頁上的標示是一致的,但在1949年11月至1951年4月之間,並未見過有稱“第2版”的單行本問世。人民出版社的《簡介》一書中沒有也不可能有這種“第2版”的記載。
第四種是上述布面精裝本的平裝本(25開本),人民出版社1951年10月出版。該書版權頁上標示為“1949年9月第1版,1951年10月第4版”。這裡的“第1版”,顯然指的是解放社1949年6月出版的博古校譯本,其中的“9月”應該就是《簡介》一書中所說的后來“改”為“1949年9月”的由來。《簡介》一書中還記載,該版印次為第4至第12次。
第五種是7篇序言根據“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唯真譯校本)排印、正文部分和書后注釋根據《全集》第4版排印的單行本(大32開本),人民出版社1959年8月出版。該書版權頁上標示為“1949年9月第1版,1959年8月第5版”。該版本沒有譯者署名。《簡介》一書中記載,該版印次為第13至第19次。
第六種是中央編譯局譯本,1964年9月初版(大32開本)。該書版權頁上標示為“1949年9月第1版,1964年9月第6版”。《簡介》一書中記載,該版的初印本(實際上是在北京的初印本)是第20次印本,1974年1月的印本為第25次印本。
第七種是成仿吾譯本,人民出版社1978年11月出版(大32開本)。該書版權頁上標示為“1978年11月第1版”。根據筆者所知,人民出版社的成仿吾譯本單行本,只是在1978年11月印過一次(印數為5萬冊)。
比較以上7種版本上的版本記錄,我們可以發現:
第一,這7種版本,從譯本角度看,實際上是4種譯本,也就是說,它們的譯者隻有4個(其中編譯局為集體署名的譯者)。第一種是博古校譯本,第二至五種是唯真譯校本(先后有兩次校訂,但譯校者未變),第六種是編譯局譯本,第七種是成仿吾譯本。
第二,按理,相同譯者的譯本在版本變更時,出現新的版次是正常的,甚至也是必須的﹔而不同譯者的譯本,一般是不能按出版先后順序,將最先出版的稱為初版(第1版),以后出版的便依次稱為第2版、第3版的。上列各版本的版本記錄中,第二種版本(也就是唯真譯校本在中國的初版)的版本記錄本來是准確的、科學的,也就是說,它並沒有跟著1949年6月解放社版的博古校譯本稱第2版﹔第三種版本的版本記錄中,前一部分的內容是准確的、科學的,體現了它與第二種版本的歷史繼承性,但后半部分卻突然出現了“第3版”這樣的記錄,這大概也就是《簡介》一書中把第二種版本“作為第2版”(這種辦法,似乎借用“追認”一詞更准確)的原因吧。
第三,既然人民出版社是按出版先后的順序,把博古校譯本、唯真譯校本和編譯局譯本混在一起,有了第1至第6版這樣的版次排定,那麼,為什麼1978年11月出版的成仿吾譯本又不稱“第7版”呢?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矛盾盡管筆者認為,如果真要那樣處理的話,隻能說是亂上加亂。
現在可以討論現行單行本的版次問題了。
1978年11月出版的成仿吾譯本沒有稱“第7版”﹔整個80年代,人民出版社也未有《宣言》的任何新舊譯本的單行本出版。1990年8月,版權頁上標示為“1990年8月第7版”的單行本(小32開)出版了。這個單行本,仍為編譯局譯本,是編譯局1978年校訂本的公開問世。但是在1992年3月,當編譯局的這個校訂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大32開單行本時,版權頁的版次突然變更為“第2版”了﹔到1997年8月,人民出版社根據1995年版《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中的《宣言》校訂本出版的單行本,則自然被稱為“第3版”。
這就提出了幾個問題:這個1992年3月“第2版”、1997年8月“第3版”的“第1版”,是哪個版本?是1949年6月(后“改”為“9月”)的“第1版”,還是1949年11月的“第1版”(后“作為第2版”)?如何解釋1992年3月前存在過的(或被稱為的)第2至第7版?上述《宣言》版本版次記錄上出現的變化,未見人民出版社和編譯局有過任何文字說明。這一問題,雖然普通讀者可能不會多麼留意,但是對於出版史的研究以及圖書館的編目工作等來說,卻是非常重要的。以下,筆者試著對此給以說明和辨析,並不揣冒昧,提出改進的管見:
首先,人民出版社之所以在1992年3月出版編譯局1978年校訂本的時候,不再延續1964年9月的“第6版”稱“第7版”或重復1990年8月的“第7版”,而改稱“第2版”,其原因可能是考慮到,以前的“第1版”至“第6版”中,隻有1964年9月的“第6版”是中共中央編譯局的譯本,它是把1964年9月的“第6版”作為編譯局譯本的“第1版”來處理的。這種考慮(如果是的話),筆者以為是符合出版規范的當然,即使不是這樣,無論出於什麼樣的考慮,也是應該給讀者有所交代的。
其次,人民出版社包括新中國建立前夕的解放社,共出版過《宣言》的上述4種漢譯本,其中的博古校譯本在新中國建立后,再未出版過。筆者認為,后三種譯本的單行本在出版時,其版次的排列,完全應該,也有必要各自獨立進行。
由此,筆者對人民出版社(含新中國建立前后至1950年12月前的解放社)歷年出版的《宣言》的三種漢譯本單行本的版次重新試排如下:
原版權頁記載的版次 |
筆者重新試排的版次 |
(唯真譯校本)1949年11月初版(后“作為第2版”) (唯真譯校本)1951年4月第3版 (唯真譯校本)1951年10月第4版 (唯真譯校本)1951年10月第4版1956年1月第8次印本起 (唯真譯校本)1951年10月第4版1957年2月第11次印本起 (唯真譯校本)1959年8月第5版 |
1949年11月初版 1949年11月初版 1956年1月第2版 1957年2月第3版 1959年8月第4版 |
(編譯局譯本)1964年9月第6版第20次印本 (編譯局譯本)1964年9月第6版1970年12月第21次印本起 (編譯局1978年校訂本)1990年8月第7版 (編譯局1978年校訂本)1992年3月第2版1992年3月第3版 (編譯局1995年校訂本,根據第2版《選集》)1997年8月第3版 (編譯局2009年校訂本,根據10卷本《文集》) |
1964年9月第1版 1970年12月第2版 32開普及本,發行僅限於北京市中小學,不計 1992年3月第3版 1997年8月第3版1997年8月第4版 ?年?月第4版?年?月第5版 |
(成仿吾譯本)1978年11月第1版 |
1978年11月第1版 |
當然,筆者這裡重新試排的唯真譯校本單行本的版次,已經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有實際意義的是,2009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10卷本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集》,《宣言》被收入《文集》第2卷,這是《宣言》的最新校訂本,人民出版社可能會在不久據此出版新的單行本。如果按照目前流行的單行本稱“1997年8月第3版”的辦法類推,新出版的單行本將稱“第4版”。那麼,自1992年3月以來的“第2版”至“第4版”,其“第1版”究竟如何認定,將始終是一個問題。筆者希望,在人民出版社即將出版的《宣言》新的單行本問世前,重新界定編譯局譯本的版次,並作一個簡要的說明(應首先明確1964年9月版為編譯局譯本的初版)。至於筆者所作的試排,當然僅供參考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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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校后記﹝M﹞//共產黨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12﹞王東.馬克思學新奠基馬克思哲學新解讀的方法論導言﹝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注釋:
[13]筆者所見近年港台地區出版的《宣言》漢譯本主要有:1998年4月香港新苗出版社版(無譯者署名)、2003年2月台灣啟思出版集團版(無譯者署名)、2004年6月台灣左岸文化出版社版(譯者管中琪)、2005年9月香港三聯書店版(譯者署名“左濤”)等4種。筆者以為,這4種版本中,隻有台灣左岸文化出版社版的,才可以稱得上獨立譯本。參見王保賢:《譯本·版本·版次對〈共產黨宣言〉“中譯本”的再清厘》及該文所附書影的文字說明,《中國社會科學報》2010年8月19日第6版。
[14]高文此句中的“2010”應為“2009”。
[15]“按1848年德文原版譯出”是該書《出版局聲明》中的原話。1949年11月,解放社重排出版了該書,並以此代替了此前“干部必讀”中的博古校譯本,這也是該譯本在中國的初版。11月出版的這個本子上有個落款為“解放社編輯部1949年11月10日”的《再版例言》,該例言一開始就說:“本書本版是根據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1949年所出最新中文版翻印的,而后者則按1948年德文原版譯出。”這裡的“1948年”實際上是誤排,解放社在1949年12月初版的《宣言》該譯本的普及本(小32開本)中,及時糾正了這一錯誤。不過遺憾的是,在后來重印的不少25開本中,這一錯誤仍然繼續存在。這一誤排,明顯影響了后來《宣言》版本研究的一些專家,比如楊金海先生在《〈共產黨宣言〉與中華民族的百年命運》一文中就說:“該譯本由當時在該局工作的幾位中國同志根據《宣言》1948年德文原版譯出”。實際上,這一錯誤也不難辨析,《宣言》的原文是德文,德文的版本很多,但原版隻能是1848年的。
[16]到上個世紀的70年代中期,成仿吾等人才在北京圖書館找到了《宣言》的1848年德文原版。見成仿吾:《譯后記》,《共產黨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11月,第68頁。
[17]由於“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未標明出版的具體月份,而隻標明是1949年出版的,因此,它究竟是在1949年的年初、年中還是年末運到中國的,目前尚無定論。楊金海先生在《〈共產黨宣言〉與中華民族的百年命運》一文中說:“1949年初該版本運到中國,從6月起,人民出版社和一些地方出版社相繼重印該版。”高放先生認為,楊文關於1949年初該版本運到中國的說法,“恐怕是不准確的”。其實,楊文后一句話也不准確,其一,人民出版社是1950年12月才成立的,1949年6月不可能有以人民出版社名義出版的《宣言》(雖然人民出版社和解放社存在歷史關系)﹔其二,筆者手頭有解放社1949年6月初版的作為“干部必讀”的《宣言》單行本以及《宣言》與《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的合訂本,也見過一些地方出版社(主要是各地新華書店)在1949年6月至1949年10月出版的《宣言》單行本,其譯文仍是博古校譯本。對於“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究竟是在1949年的什麼時候運到中國的問題,筆者在此無意也無力對此給以定論,但完全可以斷定,根本沒有1949年6月起,各出版社相繼重印“莫斯科百周年紀念版”譯本的事情。在1949年的絕大部分時間裡,社會上流行的《宣言》譯本,還是博古校譯本。
[18]高放先生對《宣言》的版本素有研究,他對該譯本譯者的認定,至今似乎還是猜測出來的:認為它“很可能是從1931年起擔任該出版局(即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筆者注)中文編輯部主任的翻譯家謝唯真主持翻譯的。”見高放:《〈共產黨宣言〉改變了中國的命運〈共產黨宣言〉漢譯紀念版序言》,《中國延安干部學院學報》2011年第4期。
[19]這是該譯本的第一次校訂。根據高放先生的對照,這次校訂,僅正文文字的改動就達67處。其中有一處的改動是,把引言中的“為了這個目的,各國共產黨人便集議於倫敦”改為“為了這個目的,屬於各種不同民族的共產黨人便集議於倫敦”。高放先生認為,這是一處“重要的訂正”,“因為1848年世界上隻有一個共產黨,即共產主義者同盟,它約有400個黨員,有德、英、法、比等多種民族成員。”見高放:《〈共產黨宣言〉有23種中譯本》,《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2009年第2期。筆者以為,這一改動意義不大,雖然當時世界上隻有一個共產黨,但其成員,既可以說是來自不同民族的共產黨人,也可以說是來自不同國家的共產黨人﹔也就是說,在此處,“國家”與“民族”並無實質區別。事實上,在1964年的編譯局譯本中,又改為“各國共產黨人”了。
[20]兩卷《文選》共收38篇著作和20通書信,譯為漢文約為一百萬字,每一卷《目次》前的《出版局聲明》下都注明“集體翻譯,唯真校訂”。這種署名雖然不具體,但也算是給譯者和讀者有個交代了。
[21]雖然嚴格地說,“譯校”不同於“翻譯(譯)”,但至少在馬列著作譯本的問題上,“譯校者”卻是可以等同於“譯者”的。比如編譯局的歷次譯本,實際上都是譯校本,1964年譯本后的說明就叫《校后記》,但譯者署名即是“中共中央編譯局譯”。有關內容還可詳見本文第二部分。又,前引楊金海先生的文章中說,該譯本是由“當時在該局工作的幾位中國同志”譯出的,這顯然是把該譯本作為集體翻譯的成果了。但是,“集體翻譯,唯真校訂”這種譯者署名早已出現在莫斯科版《文選》中。如果其中的《宣言》也是集體翻譯的話,那麼,北京版《文選》《重印后記》中的交代不是就顯得多余甚至矛盾了嗎?
[22]唯真於1956年回國,並任中共中央編譯局校審主任。見《中國翻譯家詞典》編寫組:《中國翻譯家詞典》,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88年7月,第609頁。
(作者單位:陝西師范大學政治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