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唯物史觀 貫徹群眾路線

作者:賈高建    發布時間:2013-07-23    來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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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對這一重要論斷,我們必須依據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深刻理解和把握,充分認識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意義,切實提高新形勢下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自覺性。

如何看待人民群眾在歷史上的作用以及人民群眾與個人歷史作用之間的關系,是人類思想史上的一個重大問題,不同的歷史觀對此作出了不同的回答。歷史唯心主義往往把各種英雄、超人等看作歷史的創造者,忽視和貶低人民群眾的歷史作用﹔而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歷史唯物主義則在對人民群眾和個人不同歷史作用作出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深刻提出了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的基本觀點,駁斥了歷史唯心主義的英雄史觀。

馬克思恩格斯在談到這一問題時指出:“一切唯心主義者,不論是哲學上的還是宗教上的,不論是舊的還是新的,都相信靈感、啟示、救世主、奇跡創造者,至於這種信仰是採取粗野的、宗教的形式還是文明的哲學的形式,這僅僅取決於他們的教育程度”,“在唯心主義者看來,任何改造世界的運動隻存在於某個上帝特選的人的頭腦中,世界的命運取決於這個把全部智慧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而佔有的頭腦在宣布自己的啟示之前,是否受到了某塊現實主義的石塊的致命打擊。”[1]馬克思恩格斯還特別批判了青年黑格爾派布魯諾等人將少數思想家所代表的所謂“精神”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的觀點,指出:“布魯諾先生所發現的‘精神’和‘群眾’的關系,事實上不過是黑格爾歷史觀的批判的漫畫式的完成,而黑格爾的歷史觀又不過是關於精神和物質、上帝和世界相對立的基督教日耳曼教條的思辨表現。”[2]

與歷史唯心主義的觀點相反,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全部歷史的過程”不是由那些自命不凡的思想家或少數杰出人物所決定,而是“決定於活生生的人民群眾本身的發展”。[3]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為人民群眾作為歷史主體中的基本構成部分,是社會歷史發展的主要承擔者,一切社會過程的進行都有賴於人民群眾的實踐,一切社會變革也最終需要通過人民群眾的實踐來完成﹔人民群眾本身的發展水平及其作用發揮的狀況,直接決定著歷史過程的結果。在人民群眾的決定作用面前,任何個人的作用都隻能是第二位的,不管是什麼樣的杰出人物,離開了人民群眾的實踐,都將是一事無成。其次,人民群眾的實踐是社會歷史規律借以實現出來的基本途徑。社會歷史過程有著自己的客觀規律,這種客觀規律又要通過主體即人的活動來實現,而人民群眾既然是歷史主體中的基本構成部分,社會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也就隻能借助於他們的實踐實現出來,離開了人民群眾的實踐,這些客觀規律就無法得到實現。至於某些個人的活動,對社會歷史規律的實現來說則是次要的,同時也是不確定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恩格斯寫道:“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隱藏在——自覺地或不自覺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覺地——歷史人物的動機背后並且構成歷史的真正的最后動力的動力,那麼問題涉及的,與其說是個別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動機,不如說是使廣大群眾、使整個整個的民族,並且在每一民族中間又是使整個整個階級行動起來的動機。”[4]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人民群眾在歷史上的決定作用,並由此提出了他們的那個著名論斷:“歷史活動是群眾的活動,隨著歷史活動的深入,必將是群眾隊伍的擴大。”[5]

認為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或是主張英雄創造歷史,這是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唯心主義之間的一條重要分界線。但是歷史唯物主義是否隻承認人民群眾的作用,而否認個人特別是杰出人物的歷史作用呢?當然不是。歷史唯物主義只是反對把個人的作用無限度地加以夸大,並不反對對個人的歷史作用恰當地加以估價。馬克思曾肯定地指出:“如愛爾維修所說的,每一個社會時代都需要有自己的大人物,如果沒有這樣的人物,它就要把他們創造出來。” [6]歷史上的杰出個人對於他所在的那個時代的社會歷史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歷史發展的速度和進程。在這個問題上,還應注意到恩格斯的著名的“合力論”思想,這一思想實際上是從更為廣泛的意義上,肯定了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恩格斯指出,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總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沖突中產生出來的,其中,各個人的意志融合為一個總的平均數,一個總的合力,“每個意志都對合力有所貢獻,因而是包括在這個合力裡面的”。[7]

強調人民群眾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決定作用,同時又承認個人特別是杰出個人對歷史發展的貢獻,這就是歷史唯物主義在人民群眾和個人歷史作用問題上的基本觀點。這一原理對於無產階級及其政黨的社會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們隻有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正確處理好人民群眾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才能正確地發揮歷史主體的能動作用,有效地促進社會歷史的發展進程。

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將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與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具體實際相結合,最終形成了以“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這就為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在實際工作中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處理好人民群眾與個人之間的關系,指明了方向和路徑。

從內容來看,黨的群眾路線首先提出了一個明確的價值目標,即“一切為了群眾”。這一目標體現了我們黨的根本宗旨,是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都必須認真遵循的。正如黨的十八大所指出的: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是檢驗黨一切執政活動的最高標准。應該說,我們黨從成立的那天起,就把為人民謀利益作為自己的使命﹔黨領導人民鬧革命,推翻舊社會,建立新中國,正是為人民求解放,讓人民翻身當家做主人﹔黨領導人民建立社會主義制度,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也正是為人民謀幸福,使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的社會條件下不斷得到實現。人民利益是我們黨全部事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每一個黨員干部,都要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一切為了群眾”是我們的價值目標,那麼怎樣才能夠圍繞這一目標推進黨的事業,使這一目標真正得到實現呢?對此,黨的群眾路線進而提出了一個基本原則,即“一切依靠群眾”。這一原則正是以歷史唯物主義關於人民群眾和個人歷史作用的觀點為依據的。既然人民群眾是社會歷史發展的主要承擔者,一切社會過程的進行都有賴於人民群眾的實踐,一切社會變革也最終需要通過人民群眾的實踐來完成,那麼我們黨的事業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須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我們的目標是為人民謀利益,但我們不能離開人民群眾的實踐去實現這一目標,不能代替人民群眾去“包打天下”,更不能以高高在上的救世主姿態將幸福“賜予”人民群眾,而隻能動員和組織廣大人民群眾進行能動的實踐,引領他們通過自己的實踐去實現自己的利益。這也就是馬克思所強調的,“歷史活動”說到底“是群眾的活動”。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之所以能夠由小到大、由弱到強,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一步步發展起來,最終領導中國革命取得成功,就是由於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人民群眾認識到了自己的利益,在黨的領導下投入到革命斗爭的實踐中來,形成了不可阻擋的歷史洪流。如今,在新的發展階段上,我們黨正在領導人民進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的實踐,這是一場徹底改變中國社會面貌、使中國真正走向現代化的偉大事業,更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參與和投入。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沒有人民群眾的創造性活動,我們的事業就不可能取得成功,這是我們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任何時候都必須牢記的基本道理。

“一切依靠群眾”是我們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那麼應該如何依照這一原則開展工作,將這一原則真正落到實處?黨的群眾路線進一步告訴我們,必須要有正確的領導方法,這就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個方法將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運用於領導工作的具體實際,明確了將人民群眾和個人的歷史作用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對此,毛澤東同志曾在《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一文中作過專門的論述:“在我黨的一切實際工作中,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說,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的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於行動,並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8]既然人民群眾的實踐具有根本意義,領導者就應該首先向群眾學習,了解群眾的訴求,傾聽群眾的呼聲,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但同時也應看到,在實際過程中,群眾的意見往往帶有經驗的和感性的特點,因而是分散的、不系統的。這就需要我們的領導者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在此基礎上作出進一步深入的研究,從理性的層次將其集中化、系統化,找到隱藏於其中的內在必然性,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然后,再將自己的認識結果返回到群眾中去,讓群眾了解和接受,並將其付諸實踐。在這個過程中,領導者的作用與人民群眾的作用融為一體,形成一種良性互動﹔領導者的作用以人民群眾的作用為基礎,並最終要匯入到人民群眾的作用中去。隻有通過這樣的結合,才能真正推動歷史的進步,舍此別無他途。

黨90多年的歷史告訴我們,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隻有堅持這條路線,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我們才能站穩腳跟,並不斷取得事業的勝利。但要真正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尤其是在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條件下。《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指出:“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后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黨風問題、黨同人民群眾聯系問題是關系黨生死存亡的問題。”這是依據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總結我們黨的長期歷史經驗所得出的重要結論,也是對全黨的重要警示。

注釋: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630頁。

[2]《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91頁。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0卷第318頁。

[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304頁。

[5]《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87頁。

[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37頁。

[7]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593頁。

[8]《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3卷第899頁。

(作者:中共中央編譯局局長)

(來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