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論》、《矛盾論》與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

作者:雍濤    發布時間:201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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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論》、《矛盾論》與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

雍濤

《實踐論》、《矛盾論》(以下簡稱“兩論”)是毛澤東的兩部重要哲學著作,它們構成了毛澤東哲學思想的核心。在“兩論”問世70周年的今天,客觀地、公正地評價這兩部著作,對於我們深入研究毛澤東哲學思想,推進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的事業,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兩論”的成因、修改及理論來源

1. “兩論”的成因

《實踐論》、《矛盾論》是在批判黨內的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錯誤思想、總結中國革命經驗的基礎上產生的,但其直接原因是為了在抗日軍政大學講授哲學。19374月起,毛澤東應抗日軍政大學的邀請為干部和學員講授哲學﹔至“七·七”事變止,每周二、四上午講課,三個半月共講課100多小時。為了講課,他編寫了《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以下簡稱《提綱》)。《提綱》共分三章:第一章講唯物論和唯心論,下分若干小節,內容包括哲學中的兩軍對戰、唯心論與唯物論的區別、唯心論發生與發展的根源、唯物論發生與發展的根源,等等﹔第二章講辯証法唯物論,下分若干小節,包括物質論、運動論(發展論)、時空論、意識論、反映論、真理論、實踐論等內容﹔第三章講唯物辯証法,分述唯物辯証法的三個法則,即矛盾統一法則、質量互變法則、否定之否定法則以及唯物辯証法的一些范疇。《實踐論》是該《提綱》的第二章第十一節,是7月份講的﹔《矛盾論》則是第三章的第一節,是8月份講的。“七·七”事變爆發后,毛澤東因忙於其他工作,講課隻好中斷,第三章唯物辯証法隻講了“矛盾統一法則”一節。講課時總政治部宣傳部曾派人做了記錄,整理后經毛澤東審閱修改印發給大家學習討論。(參見郭化若)加工整理后的《實踐論》和《矛盾論》這兩節同其他章節相比較,已不再是提綱性的東西,而是完整的論文了。那時除《提綱》油印出版之外,《實踐論》、《矛盾論》還單獨油印過。毛澤東曾將親筆署名的油印本送給吳黎平﹔193710月艾思奇到延安后,毛澤東也曾將“兩論”送艾思奇(許全興,第189頁)。關於為講哲學而寫“兩論”的原因和情況,196519日毛澤東同美國記者斯諾的談話中說得非常明白。斯諾說:“在盧溝橋事件發生的前后幾個星期,毛在延安的生活比較平靜。軍隊已開赴前線,毛有時間收集資料,准備在延安抗日軍政大學講授幾次基礎哲學時使用。他准備了一些供年輕學員用的簡單和基本的文章,講座就持續短短的三個月時間。在黨的一再要求下,毛准備了《矛盾論》和《實踐論》,以總結中國革命的經驗,把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與中國日常的實際例子結合起來。毛說,他大部分寫作在晚上進行,白天睡覺。他花了幾個星期寫的文章,以講座的形式講了兩個小時。”

2. “兩論”的修改《提綱》及“兩論”的油印本流傳開來后,許多刊物就拿去刊登了,因此有了各種版本。對此,一些學者作過專門的考察。但是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兩論”從193778月份問世到1950年、1952年分別正式發表,中間究竟經過幾次修改?有的論者認為“中間沒有修改過,只是在解放后正式發表《實踐論》、《矛盾論》時著者才作了修改”。(龔育之,第293頁)筆者對此心存疑義,覺得其間至少經過兩次修改。第一次修改的時間大約是19381940年延安哲學小組活動期間﹔第二次則是19501952年《毛澤東選集》出版之前。先說第一次修改情況。19388月,延安成立了新哲學學會,開展了哲學的學習和研究活動。1939年春,毛澤東組織了一個六人哲學小組,參加者除毛澤東本人外,還有艾思奇、何思敬、和培元、陳伯達、楊超。這個小組每周開會一次,一直堅持了三個多月。地點都是在毛澤東住的窯洞裡,花了不少時間討論“實踐論”、“矛盾論”的問題。毛澤東后來修改“兩論”時,把大家討論的意見都概括進去了。此外,《艾思奇文集》末尾附錄的《艾思奇年譜》中,提到1940年春中央宣傳部也成立了一個哲學小組,組長是張聞天,指導員是艾思奇,參加學習的有朱德、李維漢、徐特立、柯柏年、莫文驊、於光遠等,每周開會一次,主要是討論艾思奇擬的研究提綱和毛澤東的“兩論”,也提出過一些修改意見。(《艾思奇文集》第2卷,第905頁)這些回憶和材料都說明,19391940年期間“兩論”作過修改。

至於“兩論”收入《毛澤東選集》之前的修改情況,一些專家已作了詳細的比較研究,筆者對此十分贊同,但對他們比較研究后得出的結論。則稍有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實踐論》的修改的確不大,基本上保持了1937年油印稿的原貌,但應該指出,這次修改不僅是文字的改動、例証的重新選用,而且也有帶實質性的內容的增刪和改寫。最突出的是《實踐論》第4自然段就完全是新增加的﹔刪節最重要的是第22自然段,在論述人的認識受許多條件的限制而常常落后於實際時,刪去了原稿中不甚恰當的一長段話,其中有這樣的文字:“反動的剝削階級,他們已無認識任何真理的能力,因而也沒有改造宇宙的能力,相反地,他們變成了阻礙認識真理與改造世界的敵人”等等﹔還有就是第9自然段兩處,把原稿中當作批評和嘲笑對象的“知識分子”改為“知識裡手”,這雖然只是兩個字的改動,卻反映出一種對知識和知識分子的看法的原則性變化。

《矛盾論》可以說是作了大量的修改。主要表現在:一是刪去了原稿中的第二節“形式論理學的同一律與辯証法的矛盾律”的全部內容。筆者以為這一刪除反映了作者哲學觀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因為刪去的內容中有“全部形式論理學隻有一個中心,就是反動的同一律”這樣的提法。這裡涉及到什麼是辯証法、什麼是形而上學,什麼是辯証法的同一性、什麼是形式邏輯的同一律等基本的哲學問題。這一刪除表明,50年代后作者已完全改變了把形式邏輯與辯証法對立起來並加以否定的觀點,而認為形式邏輯作為研究思維形式的科學,自有其存在的理由。二是對擬收入《毛澤東選集》的《矛盾論》送審稿中“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一節,談到矛盾兩方面發展的不平衡性時,刪去了“也無論在什麼時候”這八個字。這也不是純文字的改動,而是對非科學觀點的糾正。因為如果無論什麼矛盾,也無論在什麼時候,矛盾的諸方面的發展都是不平衡的話,那就是把不平衡完全絕對化了,事物就變成變動不居、不可捉摸的東西了。毛澤東發現了這一點,所以在1952917日致李達的信中特別囑咐:“《矛盾論》第四章第十段第三行‘無論什麼矛盾,也無論在什麼時候,矛盾著的諸方面,其發展是不平衡的’,這裡‘也無論在什麼時候’八字應刪,在選集第一卷第二版時,已將這八個字刪去。你寫解說時,請加注意為盼!”(《毛澤東書信選集》,第445頁)三是增補了一些新內容、新觀點,如人類認識運動的秩序、新陳代謝規律、矛盾同一性原理對於共產黨人的方法論意義﹔改寫了“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一節,增寫了“結論”的文字﹔最后加寫了批判教條主義的內容,引言中明確提出我們現在的哲學研究應當以掃除教條主義為主要目標,正文中多處地方對教條主義進行了猛烈的抨擊。盡管花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來修改《矛盾論》,但毛澤東仍不滿意。在195138日寫給陳伯達、田家英的信中還說:“論形式邏輯后面幾段,詞意不暢,還須修改。其他部分也須作小的修改”。他甚至說:“此件在重看之后,覺得以不加入此次選集為宜,因為太像哲學教科書,放入選集將妨礙《實踐論》這篇論文的效力,不知你們感覺如何?”(《毛澤東和他的秘書田家英》,第91頁)結果是的確未能入選,后經反復修改才收入19523月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2卷(為首篇)﹔第二次印刷時,按時間順序,將《矛盾論》與《實踐論》一並收入第1卷(為末篇)。這些情況說明,1952年發表的《矛盾論》已經與1937年的原稿有了很大的區別:它反映的已不是作者1937年時的理論水平,而是1952年時的理論水平﹔同時也說明,“兩論”不僅是毛澤東個人的作品,而且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3. “兩論”的理論來源“兩論”的主要理論來源是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著作。《實踐論》與馬克思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列寧的《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有思想淵源關系。《矛盾論》則同恩格斯的《反杜林論》、列寧的《哲學筆記》的關系更為密切。毛澤東在寫作“兩論”的過程中閱讀過這些著作。

在研究“兩論”的理論來源問題時,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當時毛澤東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了解,除了直接閱讀馬恩列斯的原著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中介”,那就是30年代蘇聯哲學界批判德波林學派之后產生的理論成果,如西洛可夫、米丁等人編著的蘇聯哲學教科書,還有中國30年代哲學運動中李達、艾思奇撰寫的馬克思主義哲學著作。通過對照分析,可以看出《提綱》和“兩論”的寫作曾利用了蘇聯哲學教科書中的思想資料,吸收了其中的一些觀點和列舉的事例,有的段落甚至是教科書中有關文字的改寫。否認或諱言這一點,不是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當然,“兩論”並非蘇聯教科書的翻版,它遠比蘇聯教科書明晰、深刻,事實上作出了全新的概括,尤其是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理論同中國實際的結合。

還要說明的一點是,“兩論”對列寧哲學原著的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過蘇聯哲學教科書這個“中介”來達到的。因為這兩篇著作中引用最多的列寧的《哲學筆記》,在當時延安還沒有中文譯本。《哲學筆記》中《談談辯証法問題》、《辯証法的十六要素》和《黑格爾辯証法的綱要》,直到1939年才由艾思奇譯出刊載在《解放》雜志第六十、六十一的合刊上。又如,《矛盾論》引用的列寧的“對抗和矛盾斷然不同。在社會主義下,對抗消滅了,矛盾存在著”的著名論述,出自《對布哈林〈過渡時期的經濟〉一書的評論》,而列寧的這本評論在當時也沒有譯成中文。所以,毛澤東在“兩論”中引証的列寧的話,許多是從上述教科書中轉引來的。毛澤東正是通過這些哲學教科書,才了解到列寧在《哲學筆記》中的許多重要思想的。

“兩論”的另一重要理論來源是中國傳統文化和中國哲學遺產。《實踐論》的文本中雖然沒有直接征引中國古代哲學家的著作,但卻多次直接使用“知行”這個常用的哲學范疇,繼承了從墨子到顏習齋重視“親知”的唯物主義觀點,批判了“秀才不出門,全知天下事”的唯心觀念。《實踐論》正式發表時還特意把“論認識和實踐的關系——知和行的關系”作副題赫然標出,這就表明了作者試圖解決中國哲學史上知行關系問題的深刻意圖。《矛盾論》則批判繼承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周易》、《老子》、《孫子》等著作中的“一陰一陽之謂道”、“相反相成”等辯証法思想,批判了“天不變,道亦不變”的形而上學思想。所以,“兩論”稱得上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和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的典范。

二、“兩論”對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的主要貢獻

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就是要使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革命實際相結合,與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實現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的具體化、民族化、通俗化。“兩論”正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具體化、民族化、通俗化的典范之作。

1. “兩論”從認識論和辯証法上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作了哲學論証,使馬克思主義哲學成功地為中國革命的現實服務“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從哲學上說,就是要解決理論和實踐的關系問題、共性和個性的關系問題。《實踐論》系統地論述了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從實踐是認識的來源、認識發展的動力、認識真理性的標准、認識的最終目的等方面闡述了實踐第一的觀點,並全面論述了在實踐基礎上“兩個飛躍”(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從理性認識到革命實踐的能動性飛躍)的認識發展過程,闡明了主觀和客觀、理論和實踐、知和行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批判了離開具體歷史的“左”的或“右”的錯誤思想,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基本原則,即“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相結合”,作了哲學論証,因為從認識論的角度看,這一結合就是認識和實踐、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矛盾論》精辟地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証法的根本規律,並以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為線索闡明了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批判了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基本原則,即“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相結合”,提供了哲學基礎,因為這一結合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個性、絕對性和相對性相結合。

“兩論”把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辯証法化為具有中國共產黨人特色的思想路線和工作路線、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如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分析矛盾、解決矛盾等)﹔在這一整套路線和方法的指導下,我們黨找到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中國進行革命並避免資本主義前途的道路,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開始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並且在實踐中總結出豐富的革命經驗和正確的理論原則,從而使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具體化,成功地為中國革命現實服務。

2. “兩論”從深層次上把馬克思主義哲學和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結合起來,實現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中國民族化和中國傳統哲學的現代化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實際上是一個雙向互動的過程,即一方面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必須取得中國的民族形式﹔另一方面是中國傳統哲學必須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指導下實現向現代化哲學的歷史轉變。“兩論”正是這種雙向互動的優秀成果。

1)從前一方面來看,“兩論”賦予了馬克思主義哲學以中國文化的民族形式。

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是辯証唯物論的認識論,其基本觀點是實踐第一和認識的辯証發展觀點。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是建立在西方文明的基礎上的,具有歐洲文化傳統。要把這種認識論傳播到中國來,必須找到它與中國傳統哲學的相通之處,賦予它以中華民族的形式,這樣它才能在中國的文化土壤上生根、開花、結果。中國傳統哲學特別是知行關系學說,無論是其唯物論形態還是唯心論形態,都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個是注重習行踐履,一個是強調主觀能動性。而這兩點同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和認識論都有著某種相通之處。《實踐論》把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和認識辯証發展過程的理論,同中國傳統哲學重習行踐履和強調主觀能動性的思想結合起來,創立了以科學的社會實踐為特征的“現代知行合一論”,賦予馬克思主義認識論以中華民族的形式,為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在中國的發展找到了新的生長點。

馬克思主義辯証法是唯物辯証法,是關於事物普遍聯系和發展的學說,其實質和核心是對立統一規律,而對立統一規律的關鍵又是同一性和斗爭性的關系。馬克思主義辯証法是建立在西方文明基礎上的,具有歐洲文化傳統。要把這種辯証法引進到中國來,同樣需要找到它與中國傳統哲學的相通之處。中華民族是一個富於辯証思維的民族,朴素直觀的辯証法觀念在中國的發展無論就其歷史的悠久性還是就其觀念本身發展的成熟性來說,都達到了舉世鮮見的發達水平。其基本點表現在陰陽學說與“相反相成”的和諧統一的思想之中。陰陽學說不但初步闡明了對立統一規律在事物發展中的核心作用,而且也使中國傳統思維方式具有簡單對舉和二分法的鮮明特點,無論是“一兩觀”、“兩點論”還是“兵家辯証法”都是朴素辯証思維模式的產物。這種陰陽學說的傳統和對立面簡單二分法的思維模式,盡管與馬克思主義辯証法不具有必然的同構關系,但由於兩者的基本著眼點都在於矛盾雙方的相互關系上,因此比較容易產生契合,這樣,馬克思主義辯証法在中國的傳播和發展便有了一定的文化土壤和根基。中國傳統辯証法中“相反相成”基礎上的和諧統一思想,對於接受馬克思主義辯証法的同一性和斗爭性原理也有一定的認同作用。《矛盾論》把馬克思主義辯証法和“陰陽謂道”、“相反相成”思想結合起來,建構了一個以對立統一規律為核心、以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為精髓、以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為基礎的辯証法體系,賦予馬克思主義辯証法以“中西合璧的矛盾辯証法”的民族形式,使之在中國文化土壤中找到了堅實的生長點而獲得廣泛傳播和發展,中國人在接受外來文化時的隔閡、疏離的文化心態由此得到極大的融釋。

2)從后一方面看,“兩論”用馬克思主義哲學批判改造中國傳統哲學,實現了傳統哲學的現代化。

中國傳統哲學具有重“行”的特點,但它所說的“行”基本上是個人的“道德踐履”,在內涵上與馬克思主義哲學所理解的“實踐”概念是不完全相同的。《實踐論》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明確地將“行”即實踐規定為“根據於一定的思想、理論、計劃、方案以從事於變革客觀現實”的活動,進而闡明了“行”即實踐的社會性和歷史性,指出人民群眾的生產斗爭、階級斗爭、科學實驗是“行”的基本形式。這樣就使傳統哲學“行”的范疇,從“道德踐履”和“聖人君子之行”的狹隘理論框架和歷史唯心論中解脫出來,從深層的機制上實現了對“行”的改造和向“實踐”范疇的現代轉型。不僅如此,《實踐論》還對“知”的范疇作了科學規定,把中國傳統哲學中以道德原則的體認為主要任務的“知”轉化為以“求真”為目的“認識”,賦予“知”以一般認識論的涵義﹔並進一步闡明了認識過程的辯証法,強調了邏輯思維和科學抽象的重要作用,克服了傳統思維方式缺乏邏輯分析和科學抽象的缺陷﹔更為重要的是提出了認識過程“兩個飛躍”的理論,從認識和實踐過程的基本矛盾的運動中去尋找認識發展的內部機制,建構了主觀和客觀、認識和實踐、知和行之間“具體的歷史的統一”的“現代知行合一論”,批判和改造了唯心論的知行合一論,發展了馬克思主義認識論。

《矛盾論》首先克服了中國傳統辯証法中“矛盾”概念的模糊性,給這一概念以辯証唯物主義的改造和科學規定,指出所謂矛盾就是對立的統一,就是承認一切事物中都包含著互相排斥、互相對立又互相依賴、互相轉化的性質和趨向,進而把“矛盾”的基本思想“相反相成”,改造成唯物辯証法的“同一性和斗爭性”的范疇,闡明了兩者的辯証關系。其次,根據馬克思主義辯証法科學闡明了“條件”對於矛盾轉化的重要性,克服了中國傳統辯証法忽視轉化條件的相對主義傾向。更重要的是,《矛盾論》依據馬克思主義關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基本理論,提出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個性的關系是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的重要思想,在承認矛盾普遍性的前提下,著重論述了矛盾的特殊性問題,建構了一個分析矛盾特殊性的嚴密的邏輯體系。這樣,人們對事物矛盾的認識就不再停留在籠統直觀的水平上,而是深入到一種精確的科學的實証分析和理論抽象,傳統辯証思維方式單純的整體直觀得到了克服,古代朴素的辯証法轉變為現代科學的唯物辯証法。

3. “兩論”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的現實應用和通俗化開辟了道路

1937年毛澤東在《提綱》中曾經把辯証法的通俗化作為宣傳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項重要任務。他說:有人認為辯証法是深奧難懂的,一般人沒有學會的可能,這話是不對的。辯証法之所以使人覺得困難,一個原因是因為沒有善於講解辯証法的書,中國許多辯証法書,不是錯誤就是寫得不好,或不大好,使人望而生畏。所謂善於講解的書,在於以通俗的語言,講親切的經驗,這種書將來總是要弄出來的。他還謙虛地說:我的這個講義(即《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其中包括了“兩論”——引注)也是不好的,因為我自己還在開始研究辯証法,還沒有可能寫出一本好書,也許將來有些可能。1938年他在講“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問題時,專門把“洋八股必須廢止,空洞抽象的調頭必須少唱,教條主義必須休息,而代之以新鮮活潑的、為中國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作為實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一個重要方面。這裡,“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既包括了哲學內容上的中國化也包括了表述形式上的通俗化。“兩論”既短小而又簡潔,既豐富而又透辟,運用了中國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故事、寓言、成語、俗話等形式來表達深刻的哲理,體現了鮮明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容易為中國廣大干部和群眾所掌握,成為他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銳利武器。“兩論”是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體﹔它們雖是理論哲學,但更多地帶有應用哲學的方法論特征,因而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的現實應用開辟了廣闊的前景:在“兩論”的指引下,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各個學科領域和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不斷開創了生動活潑和卓有成效的新局面。

三、“兩論”與毛澤東哲學思想的開拓創新

1. “兩論”的思想必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上個世紀60年代初,毛澤東本人曾經說過:“‘兩論’是幾十年前寫的東西,現在一切都發展了,內容更豐富了,應該重寫。”(《在一次聽匯報時的插話》)“兩論”問世已經70周年,70年的實踐發生了很大變化,無論是世界形勢、革命和建設的實踐,還是科學技術的狀況,都已大大改觀。我們應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堅持和發展“兩論”的基本思想,把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的事業繼續推向前進。

1)對於《實踐論》思想的開拓創新,筆者以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是把“價值”范疇引入實踐論,解決實踐的合理性問題,建立“科學的社會實踐觀”。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提到實踐活動應該是“革命的”、“批判的活動”﹔恩格斯在《反杜林論》和《自然辯証法》中進一步提出了實踐的合理性問題,即自由(實踐活動)必須既合乎人的目的又合乎客觀規律,才能達到預想的效果,否則不但得不到自由,還會受到自然界無情的懲罰。毛澤東在《實踐論》中也提到實踐要有正確的理論指導,要根據“科學的認識”來規定改造世界的實踐過程,提出了“科學的社會實踐”這個概念。我們應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和毛澤東的上述思想,結合當今世界人類社會實踐的特點、特別是它帶來的負面效應,用正確的價值觀去評價、規范人類的實踐活動,建立起“科學的社會實踐觀”,為我們黨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提供哲學理論支撐。所謂用價值觀去評價和規范人們的實踐活動,首先是要用“以人為本”的歷史觀和價值取向去規范實踐的目的,即明確人既是實踐的主體,也是實踐的目的,尊重人的利益是實踐的出發點,評價和檢驗實踐的標准是人民大眾的根本利益。其次是要用政治法律規范、倫理道德規范來引導實踐主體的行為,通過對主體行為的引導來協調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主體行為的合理性問題,包括解決一代接一代持續發展的問題。最后是要規范實踐手段、工具的合理性,使其有利於現在和未來的實踐,避免或減少負面效應。

二是充實“兩個飛躍”理論的思想內涵,建立名副其實的“實踐論”。在研究認識過程的第一次飛躍時,要研究“知性”范疇在認識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恩格斯在《自然辯証法》中認為知性和理性的區分有一定的意義。毛澤東在《關於農村調查》一文中談到認識過程中的抽象概念和具體概念時已經涉及到知性的問題,但未展開論述。我們應該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入的研究,弄清“知性認識”得以存在的原因和特點、它與理性(狹義)的關系及其在整個理性認識過程中的地位和局限性,從而更加具體地了解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能動飛躍是怎樣實現的,以便克服實際工作中誤把對經驗事實的描述當作普遍規律的經驗主義傾向。關於第二次飛躍的問題,毛澤東在《實踐論》中強調它比第一次飛躍更重要、意義更加偉大,但他沒有真正研究實現這一飛躍的具體過程和環節,從哲學上揭示人們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規律,形成真正的“實踐論”體系。然而他在關於政治斗爭、軍事戰略戰術的研究和關於領導方法、工作方法的論述中,倒是涉及許多實踐規律、行動規律的問題,如提到了“戰爭的指導規律”、“行動規律”,“帝國主義的邏輯”、“人民的邏輯”,以及“一切經過試驗”、“一般號召與個別指導相結合”、“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等領導活動的規律。另外,現代自然科學的發展特別是系統論、控制論也向我們提出了研究目的性活動的重要任務,行為科學、人機工程學則在系統科學的基礎上直接研究人的目的性行為。我們應當將毛澤東關於認識過程第二次飛躍的思想同現代自然科學發展的成果結合起來,從哲學方面建立起研究人的實踐活動規律的名副其實的“實踐論”。

三是研究“實踐——認識——實踐”公式逼近真理的條件問題。毛澤東在《實踐論》中概括了人類認識過程的總公式,即“實踐——認識——實踐”,為人們認識真理開辟了道路。然而這一公式並不是在任何條件、任何情況下都是絕對有效的。在實際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情形:看起來我們在不斷地實踐,並根據實踐不斷地修改我們的主觀認識,但結果還是停留在一個錯誤的圈子裡,而且愈演愈烈,或者忽左忽右,從一種錯誤跳到另一種錯誤。原因是什麼?原因是這一公式逼近真理是有條件的。實踐和認識的每一循環,不可能自動地進到高一級的程度。我們應當總結在這個問題上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教訓(如錯誤的理論和錯誤的實踐相互交錯產生的惡性循環,“矯枉必須過正”的思維方式等),吸取現代科學技術的新成果(如控制論中的反饋原理等),進一步探討這一公式逼近真理的具體條件,這樣才能實現認識和實踐的良性循環和螺旋式上升的任務。

2)關於《矛盾論》思想的開拓創新,筆者認為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是使《矛盾論》的有關概念、范疇精確化,建立科學的矛盾觀。應該承認,《矛盾論》中的一些概念、范疇存在著不夠嚴密、不夠精確的缺點,常常容易產生歧義或誤解,因此要開拓創新《矛盾論》的基本思想,必須厘清它的一些基本概念、范疇。如搞清楚矛盾概念應如何科學界定,它是實體范疇還是關系范疇﹔同一性和斗爭性(對立性)究竟是什麼關系,認為一個是絕對的而另一個是相對的是否合乎邏輯﹔現有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義是否准確﹔怎樣區分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矛盾是否越多越好,斗爭是否越激烈越好﹔矛盾能否自動成為事物發展的動力,等等。隻有把這些基本概念、范疇、命題搞清楚了,才能樹立起科學的矛盾觀。

二是要把矛盾辯証法和系統辯証法結合起來,建構分析矛盾和解決矛盾的方法論體系。《矛盾論》中已經包含著系統論的思想,因為所謂系統實質上是各種矛盾的集合體。毛澤東在論述矛盾特殊性和主要矛盾問題時,已經接觸到“大系統的物質運動形式的特殊的矛盾性”,“一個大的事物,在其發展過程中,包含著許多的矛盾”的問題。但由於當時科學技術條件和歷史條件的限制,系統論的思想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我們應當根據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要求,把系統論思想引入矛盾論,注意事物發展的相關性、有序性、整體性﹔不但要建構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論體系,而且還要建構解決矛盾問題的方法論體系。矛盾理論的內容應分為兩部分——分析矛盾和解決矛盾。《矛盾論》關於矛盾特殊性的五種情形的分析,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分析矛盾的嚴密的邏輯體系,但它對“解決矛盾的方法”的研究和論述尚覺不足。當前國際形勢復雜多變,世界正向經濟全球化、政治多極化發展﹔中國的改革發展處於關鍵時期,各種矛盾凸顯,如何應對和解決這些矛盾已成為我們事業成敗的關鍵。因此,我們應把“矛盾解決論”的建構作為推進和發展《矛盾論》基本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是揚棄“斗爭哲學”,吸收中國傳統哲學中的和諧統一思想,樹立和諧理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夯實思想文化基礎。《矛盾論》的最大歷史局限是為“斗爭哲學”埋下了伏筆,留下了隱患。“斗爭哲學”強調斗爭,否認同一,混淆不同性質的矛盾,用對抗的方法激化矛盾,是違反辯証法的,是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適應的。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我們必須揚棄“斗爭哲學”,堅持同一性和斗爭性相結合的辯証法,吸收中國傳統哲學關於和諧統一的思想,樹立起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和諧理念。“和諧”應是辯証法的一個基本范疇,社會和諧應是社會主義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標。社會主義社會由於消滅了階級對抗、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因而有必要和有可能樹立和諧理念,用和諧的思維方式認識事物,用和諧的態度對待問題,用和諧的方法處理矛盾,把雙贏互利作為在一定條件下解決矛盾的一種普遍形式。因為非對抗性的矛盾,例如人民內部矛盾,應當用利益協調的方式去解決,而不能用犧牲某一方的利益來滿足另一方的利益的辦法去解決。不僅如此,某些對抗性矛盾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用協調、雙贏的方法來暫時解決。如用“一國兩制”的方法解決大陸與港澳台的矛盾,用“擱置爭端,共同開發”來解決我國同周邊國家的領土爭端問題,就是用雙贏互利的方式處理對抗性矛盾的一種正確方針。可見雙贏互利在一定條件下是協調矛盾的一種普遍性的形式。當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否認矛盾、取消斗爭,而是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消除不和諧因素,在化解矛盾的過程中使社會保持穩定、有序、協調的狀態,以利於它健康、快速和持續地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

(來源:《哲學研究》200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