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在石家庄選編《毛澤東選集》補遺
張建華 楊廣富
1951年春,毛澤東在石家庄休養了兩個月,期間專心修改了《毛澤東選集》1—3卷。《楊尚昆日記(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披露了這段鮮為人知的史料,受到有關人士的關注。同時,也有人對其中一些問題提出了疑問和補充。筆者現僅就下面兩個問題進行補遺和考証。
一、毛澤東究竟是何時離京赴石家庄的
1951年1月初,毛岸英在朝鮮犧牲的消息給毛澤東以極大的打擊。此時,朝鮮戰局大體穩定。為減輕毛澤東老年喪子的哀痛,中央決定讓他休養一段時間。毛澤東本人也有外出休息之意,並希望在修養期間集中精力完成《毛澤東選集》的編輯工作。時任中央辦公廳警衛處長的汪東興提出了三個地方,最后毛澤東選定了石家庄。
那麼,毛澤東究竟是何時離京赴石家庄的呢?有兩種不同的說法。
一說為2月初。據時為毛澤東內衛班戰士的張木奇回憶,他從警衛連到內衛班的第一天,也就是1951年2月3日,護衛毛澤東離開北京。另據保健醫生王鶴濱的文章記述:“1951年2月6日下午6時半,毛澤東離開他在北京西郊的住地萬壽路新六所,乘火車離開北京,在大雪紛飛中到達保定,停車過夜。”①(注①:王鶴濱:《紫雲軒主人——我所接觸的毛澤東》,紅旗出版社2001年版,第385頁。)
另一說為2月底,此說主要來自《楊尚昆日記》。時任中央辦公廳主任的楊尚昆就毛澤東赴石家庄的出行准備工作做了詳細記載。在1月27日的日記中,他記道:“田疇由石家庄來電話,稱暖氣工程要下月5號才能弄好,要我們在二三號再去看。”②(注②:《楊尚昆日記(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頁。)(田疇,當時任中辦行政處副處長)在2月7日的日記中記道:“上午到中南海,處理了一些事情,檢查了田疇在石門的工作。”③(注③:《楊尚昆日記(上)》,第76頁。)(石門,石家庄的舊稱)
在2月23日的日記中,楊尚昆記道:“與代遠同志商談專車組成及沿途應注意之事項。”④(注④:《楊尚昆日記(上)》,第80頁。)(代遠,即滕代遠,當時任鐵道部部長)在2月26日的日記中記道:“約正操、奇清同志到我處,談外出車輛配備問題。決定明日下午5時動身。下午2時接江青電話,已改為28日矣。”⑤(注⑤:《楊尚昆日記(上)》,第81頁。)(正操,即呂正操,當時任鐵道部副部長﹔奇清,即楊奇清,當時任公安部副部長)
在2月27日和28日的日記中,楊尚昆還分別記道:“上午約呂、楊、汪、劉匯報外出准備工作。”⑥(注⑥:《楊尚昆日記(上)》,第81頁。)(呂,即呂正操﹔楊,即楊奇清﹔汪,即汪東興﹔劉,即劉復之,當時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10時由鐵道部與呂及汪、葉去檢車段看車,12時返中南海。”⑦(注⑦:《楊尚昆日記(上)》,第82頁。)(呂,即呂正操﹔汪,即汪東興﹔葉,即毛澤東的秘書葉子龍)
從楊尚昆的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對於毛澤東離京赴石,中央是做了充分准備和安排的。毛澤東離京赴石的時間也應當確定為2月28日。
二、修改《毛澤東選集》時為何將“與”字改為“和”字
建國前,為了學習毛澤東思想,各抗日根據地和中央各分局先后出版過不同版本的《毛澤東選集》。由於處於戰爭年代的分散環境,所出版的毛澤東著作體例龐雜,多有錯誤,而且都未經毛澤東本人審閱。建國后,中央決定編輯一部正式的《毛澤東選集》。1951年,毛澤東親自主持了《毛澤東選集》的編輯工作。
筆者曾查閱建國前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經過比較發現,經毛澤東親自修改過的《毛澤東選集》和建國前出版的幾種版本的《毛澤東選集》相比,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即毛澤東將原文中的一些“與”字改成了“和”字。例如,1948年5月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出版的《毛澤東選集》共收入61篇文章,毛澤東將其中46篇選編入第一部《毛澤東選集》,並親自修改了29篇文章的標題。其中,8篇原文標題中的“與”字改為“和”字。這8篇文章是:原標題《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進攻的方針辦法與前途》,改題為《反對日本進攻的方針、辦法和前途》﹔原標題《上海太原失陷以后抗日民族革命戰爭的形勢與任務》,改題為《上海太原失陷以后抗日戰爭的形勢和任務》﹔原標題《戰爭與戰略問題》,改題為《戰爭和戰略問題》﹔原標題《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改題為《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原標題《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為皖南事變發表命令與談話》,改題為《為皖南事變發表的命令和談話》﹔原標題《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改題為《抗日時期的經濟問題和財政問題》﹔原標題《學習與時局》,改題為《學習和時局》﹔原標題《與英國記者貝特蘭談話》,改題為《和英國記者貝特蘭的談話》。
“與”、“和”在漢語中屬於虛詞,都可作介詞和連詞,表示詞語之間的相關、比較及連接、聯合的關系。上述前7篇文章的標題中,用“與”字、用“和”字,意思都正確。那麼,毛澤東為什麼把“與”字改為“和”字呢?
多年研究毛澤東手稿的中央檔案館研究館員齊得平舉例介紹說:毛澤東在編輯《毛澤東選集》時,將原標題《政治問題與邊界黨的任務》改為《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同時,將文中二級標題中的“與”字統改為“和”字。這主要是為了避免產生歧義,也是為了使文章更容易為工農干部、特別是普通群眾所理解。
在1954年主持起草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時,毛澤東對“與”、“和”這兩個字進行過比較。他認為“與”具有比較強的文言文色彩,因此不主張用這個字,而主張用“和”字。1954年3月初,經毛澤東審定和修改的《憲法草案初稿說明》中專門就憲法草案在文字上的特點作了說明:“憲法是必須在全國人民中間普遍宣傳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條文固然要盡量簡單,文字尤其要盡量通俗。從這個觀點出發,憲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話寫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難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①(注①:逄先知、金沖及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326—327頁。)
在1959年的八屆七中全會上的講話中,毛澤東再一次強調:“六億人民,一千三百萬黨員,你要給他們閱讀,你寫古文,你寫半文半白結合的文,又不交代問題,又使人看了不通順,懂得你的意思,不行。”②(注②:逄先知、金沖及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下),第941頁。)
由此看來,毛澤東把“與”字改為“和”字,不光是為了語言修辭和用字精煉,更主要的目的在於要讓廣大工農干部和普通群眾易讀易懂。
〔作者張建華,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審,河北石家庄050051﹔楊廣富,河北省檔案館原副館長,河北石家庄050051〕
(來源:《黨的文獻》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