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引領干部教育培訓轉型升級
楊 勛
《2013-2017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共中央已經印發,規劃是根據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制定的,全面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的中央領導集體,對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發展的戰略部署和最新要求。既繼承傳統又改革創新,既突出重點又兼顧一般,既宏觀指導又量化考核,無論在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培訓內容和培訓對象上,還是在體例結構和文風上,都彰顯了時代特色和創新意識,呈現出了許多新的亮點和特點。這些亮點和特點昭示著我國干部教育培訓正由大規模全覆蓋“粗放式”培訓,向“質”“量”並重“內涵式”培訓轉型升級。
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上既繼承傳統又與時俱進
我們黨關於干部教育培訓一系列重要戰略思想和寶貴經驗,都在本次規劃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和傳承。《規劃》依據黨的指導思想和黨的建設主題主線,結合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際,對未來5年所遵循的基本方向、總體目標給出了具體規定。這是全國干部教育培訓的行動指南,主要呈現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兩個服務”的著力點有新的深刻內涵和時代特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基本功能。所謂服務大局,過去通常表述為“為科學發展服務、為干部健康成長服務”。本次規劃出台后,“兩個服務”表述為“服務黨和國家事業、服務干部健康成長”或者“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服務、為培養造就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服務”。這兩種表述雖然在本質上是一脈相承的,但是具有新的深刻內涵和時代特色。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改革發展和黨的隊伍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治國理念和思想觀點,對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有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這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提供了新的著力點和目標追求。因此,“兩個服務”必須著力於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這一大局來開展,做到黨和國家事業需要什麼就培訓什麼,著力於培養造就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這一目標來進行,做到干部履職盡責、健康成長需要什麼就培訓什麼。二是戰略部署由“兩大”拓展到“兩全”。本次規劃在繼續提出“持續推進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質”的基礎上,首次提出“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訓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訓質量”,從而在戰略任務上由“兩大”拓展到“兩全”。這就意味著干部教育培訓由“量”的規定上升為“質”的規定性,將由“粗放式”培訓向“內涵式”培訓轉變。三是培訓目標標准更高要求更嚴。本次規劃把黨的純潔性建設特別是思想純潔建設納入到了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范疇,提出了明確要求和一系列教育培訓措施。同時,根據十八大以后習近平總書記對干部隊伍建設提出的“五好干部”標准,以此作為干部教育培訓服務干部健康成長的重要目標和檢驗標准,寫入了《規劃》指導思想。
培訓內容上既注重體系完備又強調核心重點
干部教育的培訓內容包括理論武裝、黨性教育、能力培訓和知識更新四部分,《規劃》在強調全面推進這四方面培訓學習的基礎上,又分別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史黨風黨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各種能力培養和知識教育等每一部分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和要求,這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培訓內容架構體系。
一是把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首要學習任務。《規劃》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性黨風黨紀和黨史國史作為培訓的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規定,把理論武裝和黨性教育作為每一類培訓對象的主要培訓目標,並提出重點培訓措施,充分體現了黨的十八提出的“抓好思想理論建設這個根本”、“抓好黨性教育這個核心”、“抓好道德建設這個基礎”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二是理論武裝和黨性教育分開規劃。理論武裝和黨性教育是黨員干部“固根守魂”的安全閥和保險帶,二者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側重點各有不同、適用方式方法不盡一樣、目標要求也有所差異。《規劃》根據理論武裝和黨性教育各自的特點和特有的內容分別進行規定,提出更加具體的要求,既強化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立場觀點、方法規律的學習,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知道“從哪裡來,根扎哪裡,到哪裡去”,又加強對黨章、黨史國史、黨風黨紀以及黨性原則的學習,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嚴守紀律、敢於擔當,做到雙管齊下,體現了理論武裝和黨性教育的差異性和各自規律,增強了教育培訓的針對性。三是對黨性教育方面的內容進行了深化和拓展。黨性堅強、堅持原則、敢於擔當是好干部的基本標准。教育培訓干部,黨性教育是核心,《規劃》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要求,對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作風、反腐倡廉、黨史國史特別是黨領導人民的奮斗史、創業史、改革開放史,黨風黨紀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進一步深化和拓展了黨性教育的相關內容。
量化指標上既有定量考核也有定性要求
本次《規劃》最突出的創新點之一,就是在總體要求部分對數量指標和質量評估提出要求,並以附件的方式列出具體量化考核指標,這在黨的干部教育歷史上屬首次。
關於量化指標的制定,使得干部教育培訓的宏觀管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參考標准,把《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對干部參與培訓學習的“領導干部5年累計3個月”和“一般干部每年不少於12天”時間要求,通過對各單位不同類別干部的調訓率、參訓率、人均年脫產培訓學時數進行最低控制,這樣充分考慮到不同級別、不同類別的干部實際情況,提出了不同標准的調訓率、參訓率、人均年脫產培訓學時數要求,從而提高了宏觀指導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網絡培訓成為干部參訓學習的重要途徑,本次《規劃》把干部選學和網絡培訓學時數折算為脫產培訓學時,納入考核范圍,這樣既符合當前干部參與培訓學習的實際情況,又能保証“全員培訓”規定的落實。
關於對培訓質量的評估,《規劃》提出要全面開展培訓質量評估。從培訓設計、實施、管理以及培訓效果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測評,把評估結果作為主渠道辦學質量的重要標准、作為遴選其他機構的重要標准和作為推動改革創新的重要指引。對培訓質量評估進行系統設計,具體提出評估主要內容,不僅在干部教育培訓理論上是一大創新,而且在工作實踐上也是重大突破。
總體來看,本次《規劃》繪制了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新藍圖,是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強和改進干部教育培訓、提高干部素質和能力”戰略任務的行動綱領,是持續不斷提高干部教育培訓自身建設水平的制度性保障。
(作者單位:中國延安干部學院)
(來源:《光明日報》201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