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歷史決議的最根本原則是怎樣確立和貫徹的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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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歷史決議的最根本原則是怎樣確立和貫徹的

宋月紅

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相對於六屆七中全會原則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而稱為第二個歷史決議,並作為黨在指導思想上完成撥亂反正的標志而永載史冊。它之所以具有這樣的歷史意義,關鍵在於起草工作確立了正確評價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這一最根本原則。然而,貫徹這一最根本原則卻並非易事,既排除一些干擾,又實現理論創新,才終成第二個歷史決議。

鄧小平在看了決議提綱草稿后,明確提出起草工作“總的原則”

決議起草工作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0周年之后即已著手進行。這項工作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領導,鄧小平、胡耀邦主持。起草小組也是以葉劍英代表黨中央發表的國慶30周年講話的寫作班子為基礎而組建起來的,由胡喬木具體負責。起草工作的第一步是草擬決議寫作提綱,但這一工作起初並不理想,症結在於“鋪得太寬”,內容不夠集中,也就是中心思想不夠突出。在決議的中心思想是什麼這一關鍵問題上,鄧小平及時給予了指導。他看了起草小組的提綱后,在1980319召集胡耀邦、胡喬木和鄧力群談話,指出決議“要避免敘述性的寫法,要寫得集中一些。對重要問題要加以論斷,論斷性的語言要多些,當然要准確”。而要做到這些,他提出“中心的意思應該是三條”。這就是起草工作此后所遵循的“總的原則”。

鄧小平提出的這一“總的原則”,概括起來主要表現為如下三個方面:“確立毛澤東同志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對建國三十年來歷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要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負責同志的功過是非,要做出公正的評價”﹔“通過這個決議對過去的事情做個基本的總結”,“總結過去是為了引導大家團結一致向前看”。以上這三個方面相互聯系,涵蓋了起草工作的根本點、出發點和落腳點,明確了決議的主題與主線。鄧小平還稱這一“總的原則”為“總的要求”,或者說“總的指導思想”。其中,他指出:“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還是第一條”,這是“最核心的一條”。由此,正確評價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成為決議起草工作不可動搖的最根本原則。

如何理解這一最根本原則,鄧小平作了具體闡述。首先,不僅今天,而且今后,都要高舉毛澤東思想的旗幟。他認為,要寫毛澤東思想的歷史、毛澤東思想形成的過程。他認為,延安時期是“毛澤東思想比較完整地形成起來的一段”。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沒有專門講毛澤東思想的全部內容。他指出,現在這一次,要正確地評價毛澤東思想,科學地確立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就要把毛澤東思想的主要內容,特別是今后還要繼續貫徹執行的內容,用比較概括的語言寫出來。至於“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鄧小平指出:“毛澤東同志是犯了錯誤的。在講到毛澤東同志、毛澤東思想的時候,要對這一時期的錯誤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這些論述蘊含著唯物史觀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為后來的決議起草工作提供了科學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基礎。

鄧小平之所以能夠為決議起草工作確立這一最根本原則,從思想發展來說,根源於其正確對待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科學把握毛澤東思想的科學體系。

鄧小平在1977410致中央的信中,提出“我們必須世世代代地用准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來指導我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把黨和社會主義的事業,把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事業,勝利地推向前進”。隨后,他在524同中央兩位同志談話時,針對“兩個凡是”這一阻礙當時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並在后來干擾決議起草工作的錯誤思想,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個重要的理論問題,是個是否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問題。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應該像毛澤東同志說的那樣對待這個問題。馬克思、恩格斯沒有說過‘凡是’,列寧、斯大林沒有說過‘凡是’,毛澤東同志自己也沒有說過‘凡是’。”鄧小平強調,毛澤東思想是個思想體系,“我們要高舉旗幟,就是要學習和運用這個思想體系”。721,他在全會上發表的講話中,就“用准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作指導”的內涵,作了進一步闡釋,指出就是“要對毛澤東思想有一個完整的准確的認識,要善於學習、掌握和運用毛澤東思想的體系來指導我們各項工作。隻有這樣,才不至於割裂、歪曲毛澤東思想,損害毛澤東思想”。19781213,鄧小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作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這個講話實際上成為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報告。其中,他就關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問題指出:“一個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一切從本本出發,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進,它的生機就停止了,就要亡黨亡國”﹔“隻有解放思想,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我們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才能順利進行,我們黨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理論也才能順利發展”。

鄧小平、陳雲共同推動決議增加回顧建國前28年歷史,從方法論意義上破解了決議起草工作貫徹最根本原則的難題

決議起草工作自確立最根本原則以來有一段時間,仍然將認識和研究的歷史局限於“建國以來”,以至於妨礙了對毛澤東歷史地位的評價和對毛澤東思想的把握。鄧小平起初在198041同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提出的關於決議的設想中曾有一個前言,主要是回顧建國以前新民主主義革命。這就在一定意義上突破了“建國以來”的局限性,解決了怎樣寫好決議中毛澤東思想這部分內容的問題。

在決議稿征求老同志意見的過程中,陳雲明確提出增加回顧建國前28年歷史。1981324,鄧小平去看望陳雲。在他們這次交談中,陳雲對修改決議稿提出兩條意見,除建議中央提倡學習外,另一條就是“專門加一篇話,講講解放前黨的歷史,寫黨的六十年”。陳雲說,六十年一寫,毛澤東的功績、貢獻就會概括得更全面,確立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據。326,鄧小平在同鄧力群的談話中轉述了陳雲的意見,認為“這個意見很好”。陳雲的這個意見是按照鄧小平確立的決議起草工作的最根本原則提出的。他據此說:“要達到這個目的,使大家通過閱讀《決議》很清楚地認識這個問題,就需要寫上黨成立以來六十年中間毛澤東同志的貢獻,毛澤東思想的貢獻。因此,建議增加回顧建國以前二十八年歷史的段落。”隨后,決議起草根據陳雲的這一意見,寫了一個前言,不僅實現了鄧小平原來關於決議框架的設想,而且解決了決議怎樣寫好毛澤東思想的難題,具體而充分地貫徹了決議起草工作的最根本原則。正是在這一基礎上,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正確評價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並成為黨史國史上一篇光輝的重要歷史文獻。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

來源:《前線》2014年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