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共青團工作的基石——重溫《中共中央關於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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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共青團工作的基石

——重溫《中共中央關於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

李玉琦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正式發布於194911日。這個《決議》的發布,標志中共中央決定在全國的范圍內建立青年團組織。在這個決議中,對於即將正式建立的青年團組織的性質、任務及組織建設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在今天看來依舊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指導意義。因此,值得我們重溫和認真領會。

 一、建團決議產生的歷史過程

 19458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經過艱苦卓絕的八年浴血奮戰,付出巨大的民族犧牲,終於迎來抗日戰爭的最后勝利。但是國民黨政府違背人民的意願,發動了內戰,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開始了人民解放戰爭。伴隨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的到來,中國青年運動也走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歷程。

 在進入解放戰爭時期前后,原本是全國青年運動模范的解放區青年運動開始顯現出一些難以適應形勢與任務要求的問題來。面對這種情況,中共中央青委在1946年初調華東地區的部分青年工作干部到延安匯報青年工作,研究改進解放區青年工作的辦法和措施。19465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任弼時在聽完一次中央青委關於青年組織和青年工作情況的匯報后,在經過認真的考慮之后說:“你們研究一下看,是否可以搞青年團?”【阿啟君:《青年團重建史料集萃》,中國青年出版社1996年版,第3頁。】中央青委遵照任弼時的提議,經過熱烈而認真的討論,於當年6月下旬形成了比較一致的意見,在625日向任弼時報送了《關於成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建議草案》。次日,國民黨軍隊22萬人向鄂豫邊境的中原解放區發動了全面進攻,接著又大舉進攻華東、晉冀魯豫、晉綏、東北以及海南島等解放區,全面內戰由此爆發。盡管這時中共中央的工作十分緊張和繁忙,日理萬機,但是還是在826日,由任弼時就主持召開了中共中央書記處座談會,專門討論關於建立青年團的問題。會后,任弼時將這次會議討論的問題和形成的意見向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作了匯報。半個月后,任弼時又在913日主持召開中共中央座談會討論建立青年團問題。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朱德、任弼時、林伯渠、徐特立、蔡暢、陸定一、習仲勛、馬明方、安子文、胡喬木、黃敬、劉寧一、李頡伯、康生、陳伯達、饒漱石等人。任弼時宣布開會后說:“書記處召開過一次座談會,大家是贊成建立青年團的。也問過毛主席,他說,搞青年團是好的,可以征求一下各解放區的意見。現在,起草了一份電稿,請大家討論。”【《任弼時選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5頁。】接著他又就為什麼要建團作了必要的說明,然后由中央青委工作人員向會議報告了有關解放區青年工作和建立青年團的問題。報告完畢,會議便圍繞要不要建團和如何建團的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與會者一致認為要建立青年團,同時還就團的性質和如何搞好建團工作發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見,並且做出了“擇地試建”青年團的決定。

 19469月中旬,中央青委擬定了《中央青委在陝甘寧試建青年團的計劃》,並且按照《計劃》在延安試建區,選了一個農村——馮庄、一個工廠——延安豐足火柴廠、一所學校——延安行知中學作為建團試點開始了試建青年團工作,接著又在綏德米脂試建區選擇綏德縣辛店區二鄉的五個試點村和綏德師范學校開展了最初的試建工作。年底,試建青年團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由於建團試點工作取得成功,中共中央在1946115日用電報向各解放區發出了《關於建立民主青年團的提議》,把試建青年團工作推廣到全國各解放區。為推進各解放區的試建青年團工作,中央青委和陝甘寧邊區青聯分別創辦了《青工通訊》和《青年團試辦簡報》,以交流工作經驗和指導各解放區的試建青年團工作。

 各解放區開展的試建青年團工作煥發了解放區廣大青年的革命熱情,受到青年積極分子的熱烈歡迎,使解放區青年和青年工作的精神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解放區的廣大青年在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勇敢投身到反擊國民黨軍隊重點進攻的自衛戰爭和解放區的生產建設事業中,並且在其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9473月底,由於國民黨軍隊對陝北解放區發動了重點進攻,中央青委機關隨同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轉移到晉察冀邊區的河北省建屏縣(今屬平山縣)西柏坡村開始在劉少奇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青年工作。這時,人民解放戰爭逐漸轉入戰略進攻的新形勢,各解放區陸續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所以在1947717日至913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西柏坡主持召開了全國土地會議。為了促使中國青年運動能夠迅速跟上中國革命形勢的發展,在全國土地會議期間,中共中央青委於8月下旬也在西柏坡召開了全國解放區青年工作會議。出席青年工作會議的人員,先參加全國土地會議全面領會會議精神,然后進入青年工作會議,青年工作會議在920日結束。鑒於各解放區已經按照中共中央發出的《關於建立民主青年團的提議》的要求開展了試建青年團工作,同時土地改革運動是鍛煉和培養進步青年的絕好實踐課堂,主持召開全國土地會議的劉少奇把開展建立青年團工作也納入了全國土地會議的議程。在821日,全國土地會議專門安排中央青委書記馮文彬就重建青年團工作在會上發表講話。913日,全國土地會議舉行閉幕會,劉少奇在作題為《在全國土地會議上的結論》的講話時,又專門談到重建青年團的問題。他說:“青年團問題,由中央決定后就著手去辦。頭一步要選擇和訓練一批青年干部。在土改中把青年團下層組織形成起來,積極分子加以訓練。中央局、區黨委要選擇一批有群眾工作作風的、虛心的、能接近群眾而沒有官僚主義毛病的青年干部去做青年團工作。”【《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93頁。】這實際上是向全黨發出了在解放區土改工作中要開展建團工作的號令。全國土地會議一閉幕,劉少奇立即於916日代表中共中央工委起草給中共中央的工作報告。在這份報告中,他全面報告了全國土地會議的情況,同時向中共中央建議適時召開全國青年工作會議,成立青年團。接著,劉少奇又在919日出席了中央青年工作會議,並在會上講話。他說:“要踏踏實實准備一年,再開黨內青年工作會議或青年團代表大會。……今年和明春,青年干部要先參加土改,在土改中組織青年,總結經驗。”還說:“青年團在大革命前搞得好,大革命后犯了先鋒主義錯誤,抗戰時取消了,現在正是重新建立的好時機。”【《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97—98頁。】922日劉少奇與朱德同馮文彬聯名致電中共中央,報告青年工作會議情況,建議在全國解放區內正式建立青年團,同時提出開展此項工作的計劃。102日,中共中央復電,批准了這個建議和計劃。就這樣,重建青年團工作正式被納入了全黨的工作日程,使這項工作從試建階段走入了正式普遍建立的發展階段。

 全國土地會議及青年工作會議結束后,建立青年團的工作在各解放區迅速、廣泛地開展起來。194898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決定在1949年上半年召開全國青年代表大會、成立全國青年聯合會和正式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1010日中共中央向全黨發出了由毛澤東親自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九月會議的通知》,將這個決定傳達給全黨。

 1948年四五月間,中共中央領導機關來到了西柏坡后,建團工作又在任弼時的領導下進行。這時,隨著各解放區青年團組織的建立和發展,青年工作干部在數量和業務能力方面出現了難以適應工作需要的新情況。為了適應解放區普遍建團的工作需要,中共中央青委於19489月,正式創辦了中央團校,在1948年秋又根據任弼時的指示,開始了籌備《中國青年》的復刊工作,1220日,《中國青年》復刊第一期出刊。在此期間,中央青委還組織有關工作人員開始了青年團團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及其它建團文件的起草工作,並且將這些文件送交任弼時和其他中央領導人批閱,以確保中共中央“九月會議”提出的建團任務能夠如期完成。

 194812月下旬,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審閱有關建團的文件后,於27日致信劉少奇、朱德、周恩來、任弼時和中央青委書記馮文彬說:“關於青年團的決議和團章已看過。寫得簡明扼要,完全可用。”“有些修改,請你們再看一下。”【《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頁。】此后,中共中央決定於194911日正式發出《中共中央關於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

 二、建團決議的基本內容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是通過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和經過十分扎實的工作實踐后才產生的,所以顯得高屋建瓴,內涵豐富,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和歷史價值。

 《決議》首先闡述了重建青年團的原因和試建青年團的成果,指出“各地區試辦青年團的結果証明:凡是根據中央提議的精神所建立起來的青年團,都受到廣大青年群眾與成年人民群眾的愛護,它在領導和團結廣大青年參軍、參戰、發展生產、土地改革及民主建設和文化事業中表現了極大的作用。事實証明,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是完全可能的與必要的。根據此種需要,並為著團結教育整個青年的一代,以及更大地發揮青年群眾在人民解放戰爭中與新民主主義國家建設中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中央正式決定在中國普遍建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組織。”【《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07—708頁。】緊接著《決議》就對即將建立的青年團的性質和任務進行了明確的闡述。《決議》指出“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是在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導之下堅決地為新民主主義而斗爭的先進青年們的群眾性的組織,是黨去團結與領導廣大青年群眾的核心,是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教育青年的學校。它的任務,就是首先要團結和組織先進青年的積極分子,再經過這種青年積極分子的組織去團結和教育廣大的青年群眾,和中國人民一道,為了徹底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與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的統治,為了建立新民主主義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為了全中國和全人類的徹底解放事業而奮斗到底,並在這種實踐的奮斗中不斷地教育中國的青年。”【《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08頁。】

 《決議》還就團當時的具體任務進行了深入的闡述,指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基本任務,在於有系統地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從革命實踐中不斷地教育自己的團員和青年群眾,同時應當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精神組織廣大青年群眾積極地參加我黨和人民民主政府所號召的各種運動。”“青年團應在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的基礎上,經常地注意和努力為青年群眾的特殊利益與切身需要而服務,並在這種努力中逐步地引導廣大青年群眾去參加人民民主國家的軍事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各種建設工作,和國際青年的反帝國主義的民主和平運動。”“在青年團團員與團外青年群眾中,廣泛地有系統地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和中國革命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們逐步地學會使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辯証唯物觀點,去認識社會發展進程,認識中國革命發展的規律﹔學習文化、科學、生產與軍事知識﹔學習業務與技能﹔使每個團員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與工作上,不斷地提高自己。一切青年團員應該把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和新民主主義的各種政策作為自己的光榮責任。青年團並應幫助政府教育機關,去改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領導少年與兒童工作……青年團應選派最好的干部領導這一工作,並在各級團委之下設立少年兒童部,或少年兒童委員會,作為兒童團和少年先鋒隊的領導機關。”【《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09—710頁。】

 對於青年團與共產黨的關系《決議》指出:“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在政治上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但在組織上應當保持自己的獨立系統,黨無權直接命令青年團。青年團內的黨員,必須服從黨的一切決議,並以不疲倦的說服教育工作和自己的模范行動,來鞏固黨在青年團中的領導。”【《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09頁。】同時《決議》指出,“兩年來建團的經驗証明,掌握中央建團方針,訓練和配備足夠數量的青年工作干部,乃是建團所必須的基本條件”【《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11頁。】,所以《決議》“各地黨的組織必須將現有青年工作干部加以審查,並慎重與迅速地提拔、抽調一批思想正確、聯系群眾的青年男女黨員干部,經過短期訓練,使他們能夠正確地掌握建團的方針。各級團委負責人應由相當於同級黨委委員與下一級黨委書記的干部充任。”【《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10—711頁。】《決議》還明確指出,“建立全國性的和各地方的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是當前青年運動的中心環節,是黨在目前革命形勢勝利發展下的極重要的工作之一,各地黨委必須予以重視。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區黨委、縣委和市委,人民解放軍的各級黨委(關於在軍隊中如何建團另行規定通告)接到此項決議以后,應即召開會議,訂出具體工作計劃,並切實督促執行。”【《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12頁.】

 對於青年團員的條件,《決議》也作了原則的規定,這就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應當吸收一切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主張、願為新民主主義的事業而積極奮斗,願為勞動人民忠誠服務的男女青年為團員,其年齡一般地應為十五歲至二十五歲。”還指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應該比較過去的共產主義青年團,更為廣泛地吸收各民主階層中的青年積極分子入團,以擴大自己的群眾性,但是它仍然是中國青年群眾中的先進積極分子的組織,而不是普通的一般的青年團體。隻有很好地組織中國青年中的積極分子,才能使中國廣大的青年群眾有一個鞏固的核心,在全國青年群眾中進行堅持不懈的工作。否則,就不能很好地團結全中國的青年群眾。團員成份應以青年工人、青年農民和一般勞動青年中的積極分子和其他階層出身的革命的青年知識分子為基礎,同時也應當吸收其他階層中的進步的覺悟的願為新民主主義而積極奮斗的青年人參加。”【《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08—709頁。】

 對於如何發展團員,《決議》指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要建立在青年群眾的自願的和自覺的基礎之上,要在群眾運動與各種工作中公開地進行建團。因此,應在人民群眾和青年群眾中進行經常的關於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宣傳工作,在人民群眾和青年群眾中樹立對於青年團的正確的認識。在開始建團時,尤須深入宣傳與充分醞釀,然后根據本人自願,經過入團手續正式入團。應當絕對防止在發展團員的工作中採用強迫辦法,隨便拉人入團的辦法和簡單地追求團員人數眾多等項錯誤的作法與急性病。在建團工作中,一方面必須保持團在政治上的純潔性,同時也要防止狹隘性,將一些先進青年拒絕於團的大門之外,妨礙團與廣大群眾的聯系。”【《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10頁。】

  對於青年團的組織建設《決議》指出,“團內生活,應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充分地發揮民主的與群眾化的生動活潑的作風,培養團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並訓練他們的組織性與紀律性。應當特別注意防止在青年團的工作中和作風上產生狹隘的關門主義、青年先鋒主義或宗派主義的傾向。”【《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09頁。】同時《決議》還指出,“為了有計劃地訓練青年團的干部,除中央已經責成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舉辦團校外,各中央局、區黨委、省委、地委、縣委和市委並應在各該地區舉辦團的學校或訓練班。為了指導全國青年團的工作和組織廣大青年學習,中央決定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負責出版《中國青年》定期刊物。”【《中共中央青年運動文件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711—712頁。】

 總之,這個《決議》對於青年團的性質、任務以及黨團關系和青年團工作的方式和方法都進行了深刻的闡述,不僅為重建青年團工作指出了明確的方向,而且為新中國的青年團工作規劃了藍圖,奠定了基礎

 三、建團決議的現實意義

 新中國成立后,在黨中央的領導和關懷下,各級青年團組織通過認真貫徹和落實這個《決議》,使得青年團組織迅速發展起來,工作日益活躍起來,青年團很好地發揮了中國青年運劫核心組織的作用,在經歷1957年改名為共青團和改革開放洗禮后,正在不斷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通過認真回顧60佘年新中國共青團的歷史,我們依舊能夠深切地感到,這個《決議》對現實的共青團工作依然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一、通過學習這個《決議》,我們能夠全面深刻理解共青團的性質,從而堅持共青團工作的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跟共產黨走,緊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中心工作、按照青年的特點、開展青年團的獨立工作,團結帶領全國各族青年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斗。

 現在我們的國家正處於一個新的歷史發展起點上,形勢和任務要求共青團在工作體制和機制必須進行調整和改革。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明確,這種調整和改革只是從共青團工作的實際出發,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團的各種工作制度、改革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而不是改變團的性質﹔是進一步明確共青團工作在黨的群眾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實做到組織覆蓋全體青年、活動影響全體青年,而不是改變團的干部任務﹔是根據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進一步理順黨和共青團的關系.而不是脫離黨的領導。因此,這個《決議》的有關內容是值得體會、思考和領會的。

 二、通過學習這個《決議》我們能夠明確共青團本身就是一個學習性的組織,廣大團員和團干部要注意在工作和活動實踐中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培養和樹立科學發展觀,培育和發揚良好的品德和作風,增強自身政治素質和認知能力、學習與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可靠后備力量。

 在共青團的性質中,明確地闡述了共青團是一個在實踐中學習的“學校”,這表明共青團在本質上是一個學習型的組織。因此,廣大共青團干部和共青團員在開展工作、組織和參加共青團活動時要意識到“學習”這個任務,從事共青團工作的人不能要求領導分給一件什麼“專門”的任務去完成,而要從團的性質和根本任務出發,主動開展工作,通過協助黨政組織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有青年特點的工作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培育良好的作風和提高實際工作的能力,同時在實踐中教育引導青年成為一支有知識有良好思想作風的后備力量。

 三、通過學習這個《決議》,有助於讓全黨都能更加重視和關懷共青團工作,扎扎實實地做好黨建帶團建工作,努力為共青團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切實加強共青團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促進共青團組織的健康發展。

 中共中央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發出這個《決議》的實踐表明,中國共產黨作為走向未來的黨,是從保証黨的持續發展、后繼有人的高度來看待共青團工作的。因此,全黨都應該從這樣一個高度來看待和對待共青團工作,要本著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國家發展負責的態度重視和關懷共青團工作,切實做好黨建帶團建工作,從而使共青團能夠健康發展,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作者李玉琦,共青團中央研究員)

(來源:《中國共產黨90年研究文集(下)》20115月版)